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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路(美國當代最重要文學家叩問人性顛峰之作‧10週年典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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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書已絕版已絕版,無法販售

內容簡介

奧斯卡金獎電影《險路勿近》震撼原著 海明威與福克納唯一後繼者 《長路》作者麥卡錫另一怪物級傑作 當《長路》點燃繼續活下去的勇氣,《險路》尖銳叩問堅持活下去的意義。 面對天生沒有靈魂的人,法律也束手無策。 你以為邪惡難以捉摸,它其實離我們如此之近。 《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等數十家媒體讚譽 2005年《紐約時報》百大好書 《斷背山》作者安妮.普露、知名劇作家山姆.謝普等文壇名家一致叫好 ◆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黃宗潔深入導讀: 《險路》與《長路》儘管風格截然不同,卻一體兩面地提出了類似的探問,那就是:在生存面前,我們是否可能繼續捍衛信念與原則?……每個選擇都可能成為道德的臨界點,身體或靈魂,總有一個先墜入萬丈深淵。 ◆文壇名家、重量媒體一致佳評! 原本平凡的善惡交戰西部故事,變成了精采深刻的文學作品!——《斷背山》作者安妮.普露 這是本怪物等級的著作!——知名劇作家山姆.謝普 這本書的衝擊力就像子彈列車……我們僅需讀完它!——《華爾街日報》 戈馬克.麥卡錫是少數仍存活於世的偉大作家!——《休士頓紀事報》 ◆改編電影《險路勿近》榮獲獎項無數! ◎2008年共獲76座獎項、109項提名,含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影片」、「最佳導演」、「最佳男配角」、「最佳改編劇本」四項大獎 ◎2008年獲美國電影學會(AFI)、美國國家電影評論協會選為年度電影 ◎2016年獲BBC列入千禧年後百大電影第10名 ◎象徵邪惡與死亡的人物齊哥獲《帝國》電影雜誌列入史上最偉大電影角色TOP 100 ◆內容簡介: 撒旦與上帝的爭鬥,恐怕也莫過於此! 四十年來平靜無波的小鎮,現在,僅僅一週就出了九件離奇命案。 一個平凡人在一筆鉅款面前選擇走上險路。 一個前所未見的殺手不問理由所到之處從不留活口。 一個始終盡心守護秩序的老警長深深迷惘了—— 一口皮箱導致一連串大規模死傷,擲一枚銅板竟能決定他人命運。世界就這樣拋下還相信正義的人,一直朝毀滅的方向邁進,他再也不知道自己該相信什麼…… 有人等了一輩子,期待上帝進入他的生命,引他走上神的正道,最後卻發現活著只是徒勞,只是比昨天更疲憊,只是清楚自己還沒死亡。有人再也不讀報紙,因為今日亂象早已超出想像,虔誠的手指在《聖經》裡逐行尋索:神可曾預言過此般亂世? 有歲之人無處可去,年輕的孩子亦無所憑依。殺戮可以沒有原因,惡意開始接手他人命運。在這樣的時代,引你行動的是貪婪,還是善念?讓你停下來三思的是自私,還是信仰?我們能否保有足夠的善念去抵擋?能否以絕對的勇氣來保護所愛的人? 戈馬克.麥卡錫的《長路》外冷內熱,《險路》卻丟出了截然不同、外熱內冷的吶喊:如果抵抗無法左右命運、如果行動終究只能寫下故事的部分過程、如果毀滅只會是唯一終局,那麼——走在這條險路上,該以什麼樣的信仰點起照路的火光? ◆令人不安的怪物天才!重量媒體讚譽 小說如同讓人置身末日般崩解一切,其駭人程度甚至讓先前所有的作品相形失色。 ——《波士頓全球報》 沒有任何故事摘要足以道出這本小說的精采程度,懸疑的情節足以令任何讀者都喘不過氣。 ——《聖彼得堡時報》 銳利到叫人膽顫心驚,描述暴力的片段就如電影結構般精準萬分。 ——《紐約時報》 讓人熱血沸騰,展現出令讀者深陷於情節中的氣勢所在。 ——《孟菲斯飛行報》 在當今仍活著的作家中,麥卡錫的散文體風格最為令人激賞、角色最是生動、對地方的關懷亦最為優異與情感充沛。 ——《君子》雜誌 他是個搭構情節的天才,藉由全然掌控書寫形式,達成如此不凡成就。 ——《丹佛郵報》 《險路》由全然殘酷的驚駭描述作為開頭,卻以貪婪與暴力帶來的影響,讓結局充滿哀傷及憂慮的省思。 ——《聖路易斯郵電報》

導讀

險路上的月光(精采摘錄)
◎文/黃宗潔(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      台灣的讀者,或許多半是由麥卡錫的代表作《長路》,開始認識這位被譽為繼承海明威與福克納的美國當代重要作家。書中父子在那荒涼死寂的大地上,緩慢卻堅定地朝著南方與海岸前行的身影,想必深深烙印在許多讀者的心中。《險路》成書時間早於《長路》,一方面延續著如「邊境三部曲」(All the Pretty Horses、The Crossing、Cities of the Plain)般,以美墨邊境為主的故事背景及類型小說的元素,另一方面,其中隱含的種種人性辯證,卻彷彿《長路》的先聲——儘管它們的節奏與基調如此不同,但由老警長貝爾的敘事所開啟的回憶,無疑如《長路》裡那位父親形容的:「人會留住他想忘記的」。從貝爾的角度來說,這正是一個留住想忘記之事的故事。      由此,我們才能理解小說書名為何引用葉慈〈航向拜占庭〉一詩的首句:“That is no country for old men.”這是一個「有歲」之人的回憶,在每章的開場,老警長或者絮絮叨叨地述說他的「那些年」,或者「倚老賣老」似地評論:「現在的年輕人似乎怎樣也成熟不了」、「這個世界愈來愈不像話」、「《啟示錄》裡有沒有關於年輕人把頭髮染成綠色和掛鼻環的預言」。這些抱怨自然會被當成「年紀大了的症狀」,但對老警長來說,當這個國家在短短四十年之內要面臨的學生狀況,已從三○年代的上課聊天、嚼口香糖、在走廊奔跑,轉變為強姦、縱火、謀殺、吸毒與自殺,大家卻無視這巨大的變化,才是最大的問題。No Country for Old Men,世界一直朝著你感到陌生的方向傾斜,但「時間永遠不會站在我們這邊」。      ●不是老人的國度,亦非年輕人的國度      老警長的第一人稱敘事貌似破碎,卻不直接影響情節發展,反而是理解《險路》一書的重要關鍵。乍看之下,它像是多年後的回望,但隨著故事發展,讀者將發現這是老警長在案件「當下」的感慨:「這個郡上已經有四十一年沒有任何一件解決不了的謀殺案,結果現在光一個星期就發生了九件。」這些感慨一步步把他帶到遙遠的過往時空,召喚出更深層、「甚至沒料到自己竟然還記得」,或是「從來沒有一天忘記過」的,被留在原地的記憶。      但是,穿越記憶的迷霧,我們看到的卻非單純美好的老時光,老警長的當下充滿了他和新事物、新時代的格格不入;但歷史同樣帶有某種「花兒都到哪裡去了?」的感傷。當一切落幕,他想著跟國家有關的事,只感受到「這個國家的歷史有多麼冷酷無情,而且充滿血腥」。這不是老人的國度,又何嘗是年輕人的國度?貝爾警長既涉入又旁觀的角度,以及不時流露出的無能為力之感,表面上看來似乎打亂與打斷了這部在情節推進上頗具「硬漢」風格的小說節奏,但透過貝爾的角度與感懷,故事的視野因此被置放到一個更宏觀的時空,從而讓讀者體會到,這絕非只是一個描述因貪念捲款逃亡,最終走上不歸路的故事。      ●選擇與宿命:「非走不可」的靈魂險路      事實上,《險路》與《長路》這兩部出版時間非常接近的作品,儘管風格截然不同,卻一體兩面地提出了類似的探問,那就是:在生存面前,我們是否可能繼續捍衛信念與原則?或者更直接一點:人要如何活出人的樣子?當誘惑與脆弱的魔鬼在耳邊低語,人如何保有自己的「靈魂」?即使可能付出更巨大的代價?《長路》裡的孩子,反覆向父親確認:我們不吃人肉。我們是好人。但是,當一個衣衫襤褸的老人出現,你要分寶貴的物資給他嗎?要分多少才符合「好人」的標準?當一個男人差點偷走你僅存的全部身家,要求他盡數歸還,又是否等於殺了他?在這樣的極端處境中,每個選擇都可能成為道德的臨界點,身體或靈魂,總有一個先墜入萬丈深淵。      至於《險路》,更是透過貝爾的回憶,開宗明義地提出關於靈魂的思考。一個「有記憶以來,就一直計畫著想找個人來殺」的男孩,讓他懷疑:「要怎麼跟一個承認自己沒有靈魂的人交談?」那對沒有靈魂的雙眼來自另一個世界,卻讓他發現自己早已被捲入其中。在那個世界,有代表毀滅的使徒如殺手齊哥,卻也同樣有著無意中「把自己的靈魂逼進了險路」的人,那就是在打獵時發現毒販火併後留下兩百四十萬美金,明明可以全身而退,卻偏要回頭為垂死之人送水的退役軍人兼退休焊工摩斯。      相當諷刺地,摩斯生命的負面轉折,幾乎都來自於他的「靈魂」發揮善念之時,這些善念最後甚至將他帶往不可逆的絕境——若要說人生有什麼關鍵時刻,那麼真正毀滅他的那一個瞬間,並非把整箱美金帶走的決定,而是「回頭送水」這個摩斯自知「蠢到不行」的舉動,他明知危險,仍覺得「非去不可」。那是靈魂帶他走上的險路;而摩斯的生命由險路轉向絕路,某種程度上也與他並未貫徹逃亡的生存優先法則有關。      但麥卡錫高明之處,就在於他凸顯出,道德從來無法用單一標準判斷,如果「有原則」是一種「道德」,那麼書中最講原則的人之一,莫過於齊哥。小說中有一個重要的伏筆,是他在加油站中,逼老闆猜硬幣正反面的段落:      為什麼要猜?   猜就是了。   可是,我得知道我們是在賭什麼才行啊。   知道了又能改變什麼嗎?   ……   你非猜不可。他說。我不能代替你猜,這麼做不公平,也說不過去,猜吧。   我又沒下注。   你有,你把整個人生都押上去了,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齊哥確實非常公平地謹守自己制定出來的原則,但這所謂的原則背後,只是更加凸顯他認為自己擁有決定旁人生死與命運的力量。「命運」與「選擇」於是宛如硬幣的兩面,弔詭地相反又相依。麥卡錫的小說主角總在這兩端中掙扎,或者說,他們總是努力地在沒有選擇之中選擇,並且在選擇的過程中,思考或捍衛著人之為人的本質。      這樣的小說風格,難免令人覺得帶著陰鬱的宿命色彩,畢竟,一如遇到齊哥的加油站老闆,或是摩斯的妻子卡拉金,都只是偶然捲入事件,他們不曾「決定」與誰相遇。但是,在命運的滾輪面前,他們多半仍繼續往前,直到再也無以為繼。所以《長路》裡的父子,在廢墟之中仍堅持朝向南方,想像著可能清明的海岸;《險路》裡的摩斯亦然,就算是不歸路,也得走到最後一刻為止。(完整全文請見書中)

內文試閱

  內文摘文      我曾送一個男孩進了漢茲維爾的毒氣室,生平就那麼一次。人是我抓的,還上法庭做了證。我去那裡看過他二、三次吧。嗯,是三次沒錯。最後一回還是死刑執行那天。我不是非去不可,也不太想跑這一趟,結果還是去了。就因為他殺了個十四歲的女孩,所以我明明沒啥衝動,還是跑去現場見證行刑。報上說是情殺,那男孩卻告訴我跟感情一點關係也沒有。他約了那女孩出門。女孩還那麼年輕,他也不過才十九歲罷了。他告訴我,自從他有記憶以來,就一直計畫找個人來殺,即使時間倒轉,他還是照幹不誤。他還說,他很清楚自己一定會下地獄。這些全是他親口說的。我不知道他是怎麼了,完全搞不清楚。我從沒看過像他那樣的人,甚至還覺得搞不好他是什麼全新的物種也說不定。我看著獄卒把他綁在椅子上,然後關上門。他沒啥太大反應,看起來頂多有些緊張,但我敢保證,他很清楚自己在十五分鐘內就要丟了小命。這案子讓我想了很多。就我身為警長的經驗,他還算是個容易套話的對象,我卻一直不知道該跟他說些什麼。你要怎麼跟一個承認自己沒有靈魂的人交談?又何必白費唇舌?我想,這或許就是處理這案子最好的方式吧,反正他都要受到應有的懲罰了。      人們總說眼睛是靈魂之窗,我不知道眼睛算不算是什麼窗子,有機會的話還真想見識見識。透過他的雙眼,我卻看見了世界的另外一面,這才發覺自己早已身在其中,將我帶到了這輩子從來沒想過要去的地方。那裡有個象徵毀滅的使徒,而我一點也不想與他打上任何交道。我知道他的確存在,也看過他幹的好事,更曾經在那對雙眼前步行而過。但我不會再這麼做了。我可不想冒險下注,看看自己會不會在外頭遇到這樣的人。我希望只是因為年紀大了而已,但事實並非如此。我不敢說你一定和我一樣;我很清楚,你絕對願意為了這份工作而犧牲自己的性命。這不是客套話。或許你覺得換作是你,肯定不像我那麼丟臉。但這是因為你沒我們這麼了解,也沒我們看得透徹。我猜你八成希望有一天能像我們一樣老練,畢竟人總會不自覺把自己的靈魂給逼進險路。但我可不會。就現在來說,應該再也不會了。      副警長坐進旋轉椅,拿下帽子,腳高高蹺起,接著以無線電呼叫萊默警長。在此同時,齊哥就站在他身後的辦公室角落,雙手上銬。      我才剛進門。警長,他帶了個像是治療肺氣腫用的氧氣罐在身上,袖子裡藏了條破管子,一頭還接著屠宰場那種震撼槍之類的玩意兒。是的,長官。對,看起來就像那樣,你來就看得到了。對,長官,我收起來了。沒問題,長官。      他從旋轉椅上起身,以掛在皮帶上的鑰匙打開辦公桌抽屜,裡頭放著拘留室的鑰匙。他微微彎腰之際,齊哥蹲了下來,反銬在身後的雙手迅速移到膝蓋後方,接著坐倒在地,身子往後一晃,讓雙手從腳下繞到身前,隨即毫不費力地起身,動作看起來就像練習了無數次。齊哥上了銬的雙手繞過副警長頭頂,如同足以劃破空氣般往下一套,同時使勁撞擊副警長膝蓋後方,以鎖鏈勒住他的頸子,朝後頭死命勒緊。      兩人一同倒在地上。副警長嘗試伸手套入手銬鏈環,卻徒勞無功;因為齊哥早已雙膝上提,頂著勒緊的手銬,不讓副警長的手臂觸到臉。副警長雙腳不停亂踢,身子斜向一旁,倒在地板上抽動,畫出個圓。廢紙簍踢翻了,椅子踢到了辦公室另一頭,門也踢得應聲關上,腳踏墊全皺成一團。鮮血自他口中汩汩湧出,嗆著了自己。齊哥就這麼勒著不放,讓鍍鎳手銬緊嵌在腕骨處。副警長的右頸動脈猛地炸開,鮮血噴灑到房間另一頭,自牆上緩緩流下。他雙腿亂踢的速度先是變慢,接著停止,不斷痙攣,最後完全沒了動靜。齊哥維持姿勢不動,待呼吸恢復平順,才起身從副警長的皮帶取下鑰匙,解開手銬,把他的左輪手槍插入自己的褲腰帶間,走進洗手間裡。      他以冷水沖手腕,直至血止住,接著把擦手巾撕咬成長條,包紮好傷口,再度回到辦公室。他坐在辦公桌前,以藥用膠布固定手巾,過程中一直盯著地板上那具屍體的傷口。他從副警長口袋取出皮夾,把裡頭的鈔票放進自己襯衫口袋,隨手把皮夾扔在地上,帶著氧氣罐與震撼槍走出門外,坐進副警長的車,啟動引擎,朝後方巡視一眼,倒車駛上馬路。      在州際公路上,他挑中一輛嶄新的福特汽車,車裡只有司機一人。他打開警示燈,讓警笛鳴響幾聲。那輛車停在路肩,齊哥隨之停在後頭,熄掉引擎,氧氣罐背在肩膀上,走出車外。那名司機從後照鏡裡看著他走上前來。      警官,有什麼問題嗎?      這位先生,請你下車一會兒好嗎?      那人打開車門,走出車外。怎麼了嗎?他問。      麻煩請離車子遠一點。      那人照做。齊哥殺他之前,在他眼中看見一絲懷疑神色,但為時已晚。他手輕按著那人的頭,像個宗教治療師。氣體壓縮的聲音與活塞運作的喀嚓聲響起,聽來就像門關上的聲音。那人無聲軟倒在地,前額有個圓形洞口,裡頭冒出血泡,鮮血流進眼裡,緩緩遮住了他對這世界的最後一瞥。齊哥擦了擦他那包著手巾的手。我只是不想讓你把血濺到車上而已。他說。      摩斯蹲在山脊那片火山岩的碎石堆間,身體重心落在靴子後跟,以十二倍率德製雙筒望遠鏡望著下方那片沙漠。他把帽子推往後腦杓,手肘撐在膝上,肩上以皮革肩帶背著一把點二七○口徑的九八型毛瑟槍,槍托由楓木與胡桃木組裝而成,上頭裝著與雙筒望遠鏡相同倍率的優奈托牌望遠瞄準器。山下那群羚羊大約離這裡一哩遠,太陽在一小時內便會移動到正上方,屆時山脊、絲蘭、岩石的影子將籠罩下面那片沖積平原,摩斯自己的身影當然也在裡頭。他放下雙筒望遠鏡,坐著觀望這片土地,南方的遠處是墨西哥山岳與峽谷,西方綿延不絕的炎熱赤土地帶通往邊界。他吐了口乾沫,在身上那件棉製工作服的肩膀處抹了抹嘴。      那把槍的精確度為半分,一千碼的距離內誤差約為五吋。他精心挑選,選擇了下方那片長形火山岩堆做為射擊點,正好讓他進到射程範圍內。只不過,他得耗上將近一個鐘頭才能抵達那裡,途中還得寄望羚羊不會為了吃草而逐漸遠離。他之所以如此選擇,全是因為那裡不受風勢影響。      他好不容易抵達那片火山岩堆,才再度抬頭朝羚羊群的方向望去。那群羚羊離摩斯最後一次看見牠們時並未太遠,兩者之間的距離約莫七百碼,還算可以接受。他以雙筒望遠鏡觀察那群羚羊,視線穿越因熱氣而顯得扭曲的空氣與塵埃,微微反光的沙塵及花粉就像一層薄霧。那裡沒有任何掩蔽,也沒有其他虎視眈眈的獵人。      他坐在碎石堆上,脫掉一隻靴子墊在岩石上頭,把背在身後的槍移至前臂,壓在靴子的皮革上,拇指輕推保險栓,眼睛湊在瞄準器前。      羚羊全抬起頭,朝摩斯的方向望。      真該死。他輕聲罵道。太陽的位置在他身後,瞄準器上的玻璃反光不夠強烈,無法遮掩住他,那群羚羊肯定能輕易察覺。      那把獵槍的肯傑牌扳機設定為九盎司重,手指需要用上九盎司的力道才能扣動扳機。他小心翼翼把靴子與獵槍朝身子挪近,眼睛再度湊上瞄準器,刻意將十字準星抬高一些,瞄準他想獵捕的羚羊後方一段距離之處。他很清楚,子彈會在發射一百碼後逐漸往下偏移,偏移程度任誰也說不準。他食指扣在扳機,頸上那條用金鍊子串起的公豬牙項鍊就在他手肘內側之間,於岩石上捲成一團。      就在槍管冒出火花、打破寂靜之前,他透過瞄準器看見那群羚羊全站了起來,重量約莫十克的子彈在將近一秒後抵達目的地,快雖快矣,仍比音速慢了兩倍。那群羚羊看了一眼子彈揚起的沙塵,隨即逃離現場,幾乎瞬間以最快速度朝黏土地帶奔去,將槍響引發的回音與彈跳石塊拋在身後,爭先恐後橫越清晨中這片虛無的空曠區域。      他起身看羚羊離去,接著舉起望遠鏡,發現其中一頭落後許多,瘸著一條腿跟在同伴後方。他猜那顆子彈可能反彈起來擊中了牠的左後腿。摩斯朝一旁吐了口乾沫。可惡。他說。      那群羚羊朝南方的岩石陸岬逃去,逐漸遠離視線之外,在無風的晨光照射下,掀起一陣淡淡橙色塵土。陽光照射到的地帶空無一物,大地一片寂靜,彷彿什麼也沒發生過。他坐著穿上靴子,拿起獵槍,退出槍膛內的彈殼放進襯衫胸前口袋,扣上獵槍保險栓,槍背在肩頭,起身離去。      離開那片長形火山岩堆後,他一路沿著東南方山脊前進,途中仍不停審視羚羊消逝的區域,約莫花了四十分鐘才越過那片陶土地帶。他舉起望遠鏡,緩緩環顧四周,看見一頭沒有尾巴的黑狗正要橫越沙漠。摩斯的視線停留在那隻狗身上,狗頭大得嚇人,耳朵有剪過的痕跡,走起路來瘸得厲害。黑狗停下腳步,在原地朝後方望了一眼,隨即繼續前行。摩斯放下望遠鏡,就這麼看著牠緩緩離開。      他繼續沿山脊前進,拇指勾著獵槍肩帶,帽子推至後腦杓處,襯衫背後汗水濡溼。途經的岩石上刻著或許已有千年歷史的象形文字,上頭銘記著彷彿摩斯一般的獵人身影,而這亦是他們唯一遺留下來的事物。      山脊的盡頭全塌陷了,石塊崎嶇不平,延伸至山腳,僅留下些許灌木叢與貓爪刺槐。他在岩石上坐下,手肘撐膝,以雙筒望遠鏡朝山下望去。有三輛車子,就停在一哩外的沖積平原。      他放下望遠鏡,俯視那片區域,接著又拿起望遠鏡,發現有幾個人影橫躺在地面。他站到岩石上頭調整望遠鏡焦距。那些車不是四輪驅動的小貨車就是改裝了大型越野輪胎、絞盤,以及特製貨斗架的野馬貨卡車;至於那些躺在地上的人形,看來全是屍體。他放下望遠鏡,一會兒後再度舉起,接著又放下,坐在岩石上頭。遠處沒有任何動靜,而他也就這麼在原地待了好一段時間。      他慢慢朝那些車子走近,獵槍始終舉在腰間,保險栓已然打開,以防任何突發狀況。他停下腳步,環顧四周,審視那幾輛車子。看來像是經歷了一場槍戰,車輛的板金上布滿交錯縱橫的彈痕,他只消一眼便看出唯有自動步槍才能造成這樣的效果。車窗幾乎全遭子彈擊碎,輪胎也全洩了氣。他站在原地,仔細聆聽。      第一輛車那裡,有具屍體倒在輪胎前,另外兩具屍體則橫躺在枯黃的草地上,地上血跡全曬成了黑色。他又細聽一會兒,沒什麼,只是蒼蠅的嗡嗡聲罷了。他繞到最後一輛卡車那裡,遭人槍殺的大狗倒在地上,和他先前看見那隻狗是相同品種。再過去一些,是另一具面部朝下的屍體。他望進車窗,裡面那人頭部慘遭槍擊,血濺得到處都是。他又朝第二輛車走去,但車裡空無一人。他一路走到第三具屍體處,屍體旁的草地上落著一把槍管刻意鋸短的散彈槍,上頭加裝尺寸正好的輔助槍托、以及可裝二十發子彈的鼓狀彈匣。他以腳尖輕踢那具屍體的靴子,確認死活,同時朝地勢較低的斜坡望了幾眼。      第三輛車是那輛唯一的野馬,車上的起重器還懸在半空,窗戶全被煙熏黑。他走到那輛野馬前,打開駕駛座那一側車門。車裡有個人坐在座位上,雙眼直盯摩斯。      摩斯踉蹌向後退去,立即舉起獵槍。車內人滿臉是血,自唇間擠出沙啞話語,說的是墨西哥話。水,老兄。給我水,老天爺啊。      那人膝上放著一把附有黑色尼龍肩帶的H&K輕型機槍,摩斯伸手把槍取走,又趕緊後退幾步。水。那人又說。我的天啊。      我這裡沒水。      水。      摩斯讓車門開著,H&K輕型機槍背在肩上,離開那裡。他繞過車頭,打開另一側車門,過程中,那人視線一直緊盯摩斯移動。他壓下副駕駛座旁的控制桿,使座椅折疊起來,往前推開。車子後頭的貨斗蓋著一條亮銀色防水布。摩斯把布掀起,下頭整齊排放一堆塑膠布包起的東西,每塊都與磚頭差不多大小。他一眼盯著駕駛座那人,同時拿刀劃開其中一塊,一些棕色粉末隨即流洩而出。他舔了一下食指,沾起粉末,湊到鼻子前嗅了嗅,接著在牛仔褲上抹淨手指,把防水布蓋回去,退後幾步,再度環顧四周,依然無事太平。他走離車子,站著以望遠鏡掃視斜坡、火山山脊、地勢較為平坦的南方,然後掏出手帕,走回車子處,把碰過的東西全拭過一遍,包括門把、座位控制桿、防水布及那塊東西的塑膠包裝,又繞至車子另一側,仔細擦過每一處,同時思索有無疏漏。一會兒後,他又回到第一輛卡車那裡,以手帕裹手,打開車門朝裡望去,打開前座置物抽屜,檢查過後將其關上。他仔細觀察那具面朝輪胎的屍體,讓門就這麼開著,走到駕駛座那頭。駕駛座那側的車門與擋風玻璃布滿彈孔,子彈口徑不大,約莫六毫米,用的應該是四號鹿彈,正是他們的典型作風。摩斯打開車門,按下窗戶開關,沒有任何反應,於是又把門關上,站在原地,再度觀察斜坡方向。      他把獵槍從肩上取下,放在草地上頭,將那把H&K膛內的子彈退出。除了這發子彈,彈匣中僅剩兩發子彈而已。他嗅了嗅槍口,取下彈匣,接著把獵槍背在一邊肩上,另一邊則背著那把機槍,走回野馬貨卡車處。他舉起彈匣,好讓那人看見。還有其他的嗎?摩斯問。有嗎?      那人點了點頭。在口袋裡。      你說英語嗎?      那人沒回答,卻嘗試動動下巴指指下方。摩斯順著方向看去,發現有兩個彈匣就放在那人外套的帆布口袋中,於是伸手過去拿走彈匣,隨即縮回身子。那裡盡是鮮血和排泄物的氣味。他把其中一個裝滿子彈的彈匣裝在機槍上,把另外兩個收進口袋。水,老兄。那人說。      摩斯環顧四周。我說過了,我這裡沒水。      門。那人說。      摩斯回頭看著他。      門,有野狼。      這裡沒有野狼。      有,有,野狼,還有獅子。      摩斯手肘一推,關上了門。      他又回到第一輛卡車處,從副駕駛座敞開的車門望進去。這側的車門沒有彈孔,座位上卻有血跡。車鑰匙仍插在車上,於是他伸手轉動鑰匙,按下窗戶開關。車窗緩緩順著軌道升起,上頭有兩個彈孔,內側還有乾涸的血霧。他站在原地思索眼前所見,然後朝地上望去。泥土上有血跡,一旁的草地染有鮮血。他順著卡車胎痕方向朝南方看。這群人肯定是從火山口方向過來的,一定有一個人還活著,而且肯定不是坐在那輛野馬裡討水喝的老兄。      他離開現場,在沖積平原上憑藉陽光一路追隨草地上的輪胎痕跡,逐漸縮小搜尋範圍,最後才在南邊一百呎處有所發現。他順著地上的足印走去,發現滴落在草地上的血跡,一路上益發顯著。      你走不遠的。他喃喃自語。你或許覺得自己可以,卻錯得離譜。      他不再跟著足跡往前,反而朝地勢較高、視野更遼闊的地方走去,手臂緊緊夾著那把保險栓已經拴上的H&K輕型機槍,以望遠鏡觀察南方,但沒有任何發現。他撥弄懸掛在襯衫外的公豬牙項墜。現在,你肯定就躲在某個地方,看是不是有人跟蹤你。別以為你能不費吹灰之力就先行一步發現我,少做夢了。      他蹲了下來,手肘頂在膝蓋上藉以穩定雙手,用望遠鏡環視山谷上的岩石堆,接著盤腿坐下,仔細觀察附近,最後才放下望遠鏡,坐在原地。別那麼傻。他說。千萬別突然朝這裡來上一槍,千萬不要。      他轉頭朝太陽望去,現在大概是上午十一點。咱們甚至無法確定這場槍戰是不是發生在昨晚,搞不好都已經過了兩個晚上,甚至是三天也說不定。      當然,也有可能就是昨晚沒錯。      一陣微風吹拂而過,摩斯把帽子往後一推,掏出大方巾擦拭額頭,接著塞回牛仔褲後口袋,視線越過火山口,朝東邊山腳望去。      這種程度的傷勢是不可能爬上山的。他說。不可能的。      登上山脊頂端並非容易之舉,當摩斯抵達那裡,時間已將至中午。他朝遙遠的北方望去,看見一輛像是牽引機的機器移動,橫越這片日光灑落的如畫風景。九十號公路離這裡尚有十或十五哩遠。他坐下休息,用望遠鏡環視這片未曾搜索過的區域,接著動作凝止。      在斜坡邊緣某塊崩落的岩石下方,有一小塊藍色蹤影。他用望遠鏡觀察了好一段時間,那裡全無動靜。他仔細打量附近,最後又移回視線,審視將近一小時後才起身下山。      那具屍體靠著一塊岩石,雙腿之間的草地掉著一把上了膛的點四五自動手槍,槍身還鍍了層鎳。屍體的上半身斜向一旁,雙眼兀自睜著,彷彿在草地上找尋什麼遺落之物。地面以及他背靠岩石處滿是血跡,然而這裡畢竟沒有陽光直射,是以血漬仍是一片暗紅。摩斯撿起槍,拇指使勁推開保險栓,壓下擊鐵。他蹲了下來,嘗試擦去屍體長褲上因槍被拿走而缺了一角的血跡,卻因血漬早已凝固而無法如願。他站起身,槍插在背後褲腰帶間,帽子往後一推,以袖口擦拭前額涔涔汗水,轉身朝農村方向觀望一陣。在屍體的膝蓋旁,立著一個看來沉甸甸的皮箱。摩斯很清楚箱裡所裝何物,甚至沒意識到心中對自己將要做的事其實一陣惶惶不安。      一會兒後,他總算揀起皮箱走到一旁,卸下肩上獵槍放在一旁草地上,坐了下來,雙腿張開,H&K輕型機槍擱在大腿上,皮箱立於雙膝之間,伸手解開皮箱的黃銅釦鎖,打開箱子。      裡頭整齊排放一捆捆百元鈔票,捆條上還印著一萬美金字樣。他不知道皮箱裡究竟有多少錢,卻估得出大概。他就這麼坐著凝視皮箱,然後關上箱子,垂頭坐在原地。他接下來的人生正杵立眼前,日復一日,從黎明至深夜,直至他離開這個世界為止。這一切,全取決於皮箱裡那堆重達四十磅的紙張。      他抬起頭,從斜坡邊緣往外望。一陣微風打北方徐徐吹來,沁人肺腑,陽光和煦。時間是下午一點。他看著草地上的屍體,屍體腳上那雙還不賴的鱷魚皮靴沾滿鮮血,正逐漸乾涸成黑色。看來,這個遠眺南方山麓、微風輕拂草皮的寂靜之地,顯然就是這人生命的終結之處。摩斯扣上皮箱釦鎖,站起身來,獵槍重新上肩,拿起皮箱與機槍,朝自己影子的方向動身離去。      導讀摘文      導讀|險路上的月光(精采摘錄)   ◎文/黃宗潔(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      台灣的讀者,或許多半是由麥卡錫的代表作《長路》,開始認識這位被譽為繼承海明威與福克納的美國當代重要作家。書中父子在那荒涼死寂的大地上,緩慢卻堅定地朝著南方與海岸前行的身影,想必深深烙印在許多讀者的心中。《險路》成書時間早於《長路》,一方面延續著如「邊境三部曲」(All the Pretty Horses、The Crossing、Cities of the Plain)般,以美墨邊境為主的故事背景及類型小說的元素,另一方面,其中隱含的種種人性辯證,卻彷彿《長路》的先聲——儘管它們的節奏與基調如此不同,但由老警長貝爾的敘事所開啟的回憶,無疑如《長路》裡那位父親形容的:「人會留住他想忘記的」。從貝爾的角度來說,這正是一個留住想忘記之事的故事。      由此,我們才能理解小說書名為何引用葉慈〈航向拜占庭〉一詩的首句:“That is no country for old men.”這是一個「有歲」之人的回憶,在每章的開場,老警長或者絮絮叨叨地述說他的「那些年」,或者「倚老賣老」似地評論:「現在的年輕人似乎怎樣也成熟不了」、「這個世界愈來愈不像話」、「《啟示錄》裡有沒有關於年輕人把頭髮染成綠色和掛鼻環的預言」。這些抱怨自然會被當成「年紀大了的症狀」,但對老警長來說,當這個國家在短短四十年之內要面臨的學生狀況,已從三○年代的上課聊天、嚼口香糖、在走廊奔跑,轉變為強姦、縱火、謀殺、吸毒與自殺,大家卻無視這巨大的變化,才是最大的問題。No Country for Old Men,世界一直朝著你感到陌生的方向傾斜,但「時間永遠不會站在我們這邊」。      ●不是老人的國度,亦非年輕人的國度      老警長的第一人稱敘事貌似破碎,卻不直接影響情節發展,反而是理解《險路》一書的重要關鍵。乍看之下,它像是多年後的回望,但隨著故事發展,讀者將發現這是老警長在案件「當下」的感慨:「這個郡上已經有四十一年沒有任何一件解決不了的謀殺案,結果現在光一個星期就發生了九件。」這些感慨一步步把他帶到遙遠的過往時空,召喚出更深層、「甚至沒料到自己竟然還記得」,或是「從來沒有一天忘記過」的,被留在原地的記憶。      但是,穿越記憶的迷霧,我們看到的卻非單純美好的老時光,老警長的當下充滿了他和新事物、新時代的格格不入;但歷史同樣帶有某種「花兒都到哪裡去了?」的感傷。當一切落幕,他想著跟國家有關的事,只感受到「這個國家的歷史有多麼冷酷無情,而且充滿血腥」。這不是老人的國度,又何嘗是年輕人的國度?貝爾警長既涉入又旁觀的角度,以及不時流露出的無能為力之感,表面上看來似乎打亂與打斷了這部在情節推進上頗具「硬漢」風格的小說節奏,但透過貝爾的角度與感懷,故事的視野因此被置放到一個更宏觀的時空,從而讓讀者體會到,這絕非只是一個描述因貪念捲款逃亡,最終走上不歸路的故事。      ●選擇與宿命:「非走不可」的靈魂險路      事實上,《險路》與《長路》這兩部出版時間非常接近的作品,儘管風格截然不同,卻一體兩面地提出了類似的探問,那就是:在生存面前,我們是否可能繼續捍衛信念與原則?或者更直接一點:人要如何活出人的樣子?當誘惑與脆弱的魔鬼在耳邊低語,人如何保有自己的「靈魂」?即使可能付出更巨大的代價?《長路》裡的孩子,反覆向父親確認:我們不吃人肉。我們是好人。但是,當一個衣衫襤褸的老人出現,你要分寶貴的物資給他嗎?要分多少才符合「好人」的標準?當一個男人差點偷走你僅存的全部身家,要求他盡數歸還,又是否等於殺了他?在這樣的極端處境中,每個選擇都可能成為道德的臨界點,身體或靈魂,總有一個先墜入萬丈深淵。      至於《險路》,更是透過貝爾的回憶,開宗明義地提出關於靈魂的思考。一個「有記憶以來,就一直計畫著想找個人來殺」的男孩,讓他懷疑:「要怎麼跟一個承認自己沒有靈魂的人交談?」那對沒有靈魂的雙眼來自另一個世界,卻讓他發現自己早已被捲入其中。在那個世界,有代表毀滅的使徒如殺手齊哥,卻也同樣有著無意中「把自己的靈魂逼進了險路」的人,那就是在打獵時發現毒販火併後留下兩百四十萬美金,明明可以全身而退,卻偏要回頭為垂死之人送水的退役軍人兼退休焊工摩斯。      相當諷刺地,摩斯生命的負面轉折,幾乎都來自於他的「靈魂」發揮善念之時,這些善念最後甚至將他帶往不可逆的絕境——若要說人生有什麼關鍵時刻,那麼真正毀滅他的那一個瞬間,並非把整箱美金帶走的決定,而是「回頭送水」這個摩斯自知「蠢到不行」的舉動,他明知危險,仍覺得「非去不可」。那是靈魂帶他走上的險路;而摩斯的生命由險路轉向絕路,某種程度上也與他並未貫徹逃亡的生存優先法則有關。      但麥卡錫高明之處,就在於他凸顯出,道德從來無法用單一標準判斷,如果「有原則」是一種「道德」,那麼書中最講原則的人之一,莫過於齊哥。小說中有一個重要的伏筆,是他在加油站中,逼老闆猜硬幣正反面的段落:      為什麼要猜?      猜就是了。      可是,我得知道我們是在賭什麼才行啊。      知道了又能改變什麼嗎?      ……      你非猜不可。他說。我不能代替你猜,這麼做不公平,也說不過去,猜吧。      我又沒下注。      你有,你把整個人生都押上去了,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齊哥確實非常公平地謹守自己制定出來的原則,但這所謂的原則背後,只是更加凸顯他認為自己擁有決定旁人生死與命運的力量。「命運」與「選擇」於是宛如硬幣的兩面,弔詭地相反又相依。麥卡錫的小說主角總在這兩端中掙扎,或者說,他們總是努力地在沒有選擇之中選擇,並且在選擇的過程中,思考或捍衛著人之為人的本質。      這樣的小說風格,難免令人覺得帶著陰鬱的宿命色彩,畢竟,一如遇到齊哥的加油站老闆,或是摩斯的妻子卡拉金,都只是偶然捲入事件,他們不曾「決定」與誰相遇。但是,在命運的滾輪面前,他們多半仍繼續往前,直到再也無以為繼。所以《長路》裡的父子,在廢墟之中仍堅持朝向南方,想像著可能清明的海岸;《險路》裡的摩斯亦然,就算是不歸路,也得走到最後一刻為止。

作者資料

戈馬克.麥卡錫(Cormac McCarthy)

海明威、福克納後繼者 普立茲獎、美國國家書卷獎得主 隨身攜帶一只燈泡用來夜間閱讀、一口櫃子裝滿藏書 半生流浪於荒漠的怪物級奇才小說家、思想家 一九三三年於美國羅德島出生,有「海明威與福克納唯一後繼者」之美名,咸認為美國當代最偉大作家之一。曾獲詹姆斯泰特布萊克紀念文學獎、美國國家書卷獎、美國國家書評人獎、普立茲文學獎、美國鵝毛筆獎等重要文學獎。 身為重量級作家,麥卡錫不像其他作家積極參與文壇活動,鮮少公開露面,職業生涯中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經紀人,僅憑獎助金度日,偶爾兼差,長常以公路、荒野為家,超過七千本的豐厚藏書就放在置物櫃裡。尊崇梅爾維爾、杜斯妥也夫斯基,風格深受福克納影響,認為文學唯一須處理的只有「生死課題」。 麥卡錫在完成首部小說《果園守護者》(The Orchard Keeper)後,將手稿送到他所知唯一一間出版社藍燈書屋,很快便受編輯青睞,小說於一九六五年出版,麥卡錫的作家生涯也正式展開。其後陸續出版《境外之黑》(Outer Dark)、《上帝之子》(Child of God)、《沙崔》(Suttree)等,皆獲好評。 一九八五年的《血色子午線》(Blood Meridian)為麥卡錫創作生涯的轉捩點。此書受到高度評價,也開啟了麥卡錫往後以美國西部為創作背景的一系列作品,名列《時代》雜誌一九二五年至二○○五年間百大英文好書、一九九二年出版的「邊境三部曲」首卷《所有漂亮的馬》(All the Pretty Horses),廣受大眾注意,將麥卡錫推向暢銷作家之林。生性低調的他也在此時首度接受媒體專訪。 二○○五年發表的《險路》書名借自愛爾蘭詩人葉慈的詩句,獲媒體與文壇普遍好評。《斷背山》作者安妮‧普露、劇作家山姆‧謝普皆盛讚。二○○七年柯恩兄弟改編為電影《險路勿近》,席捲奧斯卡金像獎等全球重要影展,一共奪得七十六座獎項、一百零九項提名,被視為千禧年後最偉大電影之一。 二○○六年,《長路》大受矚目,不僅獲數十家國際媒體及歐普拉讀書俱樂部選為年度好書,更囊括詹姆斯泰特布萊克紀念文學獎、普立茲小說獎、美國鵝毛筆獎等獎項。在歐普拉的專訪中,麥卡錫自述本書靈感源自一次與幼子同行的德州之旅,他突然好奇旅途中的荒野在未來會是什麼模樣,接著靈感湧現,四年後寫成關懷人性的巨作《長路》。本書叫好叫座,改編為電影《末路浩劫》。歐普拉讚嘆,《長路》是新世紀美國第一部偉大的文學作品。 麥卡錫關注世界的動向與人類心智無法自拔的墮落現象,交織科學與哲學思索,宛若二十一世紀的福克納,又多了一絲海明威昂揚的陽剛氣息,更遙遙呼應韋勒貝克對人類文明失去信心的通透觀察。他曾與湯瑪斯‧品瓊、唐‧德里羅、菲利普‧羅斯並列於《西方正典》作者哈洛.卜倫的「美國當代四大小說家」。索爾‧貝婁曾讚美他的作品「與生死拚搏的語言運用強而有力」。 二○一四年起麥卡錫於全球最大科技智庫之一聖塔菲智庫中心擔任研究員,聖塔菲智庫中心由與奧本海默一起打造原子彈的洛斯阿拉莫斯實驗室成員主創,致力於複合系統的跨領域研究,麥卡錫與科學家們共事研究,主力研究人類意識與語言的起源。二○一七年發表分析潛意識與語言系統的哲學散文《凱庫勒問題》。二○二二年秋季,《乘客》、《海星聖母》相隔六週問世,獨樹一格的語言實驗與創作野心震驚文壇,至今已翻譯為十餘種語言於全球發行。翌年夏季,麥卡錫逝世於聖塔菲智庫中心,享壽八十九歲。 相關著作:《乘客(乘客二部曲I)》《海星聖母(乘客二部曲II)》《險路(美國當代最重要文學家叩問人性顛峰之作‧10週年典藏版)》《長路(美國當代最重要文學家關注環境與人性之巨著‧10週年典藏版)》

基本資料

作者:戈馬克.麥卡錫(Cormac McCarthy) 譯者:Waiting 出版社:麥田 書系:GREAT! 出版日期:2019-05-28 ISBN:9789863446583 城邦書號:RC7003X 規格:平裝 / 單色 / 336頁 / 14.8cm×20.9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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