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排行
內容簡介
挑選五大得獎劇本集結成書,類型囊括:廣播劇本、電視劇本、電影劇本、舞台劇劇本、歌仔戲劇本等,以歌仔戲劇本「赤嵌斜陽」定調為書名。
◎第一部劇本
〈不是冤家不聚頭〉,廣播劇本,於1971年6月6日中廣聯播節目播出。
◎第二部劇本
〈心願〉,電視劇本,1983年教育部推行家庭教育親職教育電視劇本創作獎佳作。
◎第三部劇本
〈戰爭終了〉,電影劇本,1990年青溪文藝金環獎劇本佳作。
◎第四部劇本
〈敗滬尾〉,舞臺劇劇本,八十四年度教育部文藝創作獎第三名。
◎第五部劇本
〈赤嵌斜陽〉,歌仔戲劇本,九十年度教育部文藝創作獎佳作。
每一個時代都是個偉大的時代,在我所處的這個時代裡,有其特殊的一面:那就是在我六歲的時候,隨著父母由大陸遷徙來台,在兵荒馬亂中度過了童年,並且生活貧窮,在成長的過程中,見到了許多許多的人,承載著太多的苦難,他們的故事椎心泣血,沉重得讓人窒息,又溫情得讓人心酸,基於這種原因,我便寫出了自己以及他人的故事。
由於家境清寒,初中畢業後就讀於台北工專,只為了學成後容易就業,而不顧自己的志趣,因而讀得非常辛苦。後來又重考文化大學大眾傳播系,並考入郵局工作,直至退休。
在種種困阨之中,我一直沒有放棄寫作,其中劇本寫得比較多,寫好了就丟到一旁,總是覺得寫的不夠成熟,因而多讀多寫,加強自我訓練,有些作品獲獎並得以發表。
《赤嵌斜陽》集子裡,其中《不是冤家不聚頭》和《心願》都是早期的作品,可以看出當年的劇本要寫出社會的光明面,多以社教意義為主題。後面三篇寫的是台灣歷史的三個階段,不同的時代背景:《赤嵌斜陽》是明鄭時期,《敗滬尾》是清末甲午戰爭(今年正是甲午年)而《戰爭終了》是二戰結束時的台北大稻埕。這三個劇本都有其一定的意義,朋友們看了自然會了解。本書另一個特點就是將五種不同樣式的劇本,如廣播劇本、電視劇本、電影劇本、舞台劇本和歌仔戲劇本合在了一起,表現出一種多面化。
我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當然愛這個地方,所以我的作品寫的也全都是台灣,無論過去的歷史或是現在的生活都是我寫作的材料,歷史就是歷史,是過去的記錄,而寫下來的目前生活,也正是為我們的時代所做的記錄,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也是我努力的方向。
內文試閱
不是冤家不聚頭
廣播劇本
1971年6月6日 中廣聯播節目播出
劇中人
陳 父 大學教授,六十歲。
陳 母 劍秋的夫人,家庭主婦,五十多歲。
陳明達 他們的兒子,某公司職員,二十多歲。
李亞琴 明達的妻子,某公司會計,二十多歲。
陳明華 他們的女兒,中學教員,近三十歲。
張志柔 明華的丈夫,某政府機關職員,三十歲。
〔音樂。
〔播報劇名及演職員姓名。
亞 琴 總算把客人都送走了。
明 達 晚上的酒席還可以,就是價錢太貴!
亞 琴 這可是完全照著你的意思啊!
明 達 依照我的意思是對的,祇是你吃得太少,為什麼不多吃點兒?
亞 琴 哪個像你,喝那麼多的酒!
明 達 我是海量,這點兒酒,算得了什麼?對了,你信不信洋迷信?
亞 琴 (不解地)什麼洋迷信?
明 達 就是外國人的迷信,十三不吉利啊!
亞 琴 十三不吉利?
明 達 對,就是說:凡和十三這數字有關的一切,都不吉利。
亞 琴 我不信,所謂不吉利不過祇是巧合吧了!
明 達 我忌諱這些,因為我們那桌上正坐了十三個人,希望一切平安。
亞 琴 胡扯什麼?再說我們那一桌,根本就是十二個人!
明 達 我記得是十三個!
亞 琴 十二個,不會錯的,我可以一個個指出來,確實是十二個。
明 達 不,我記得很清楚是十三個人,因為我一向有清點人數的習慣,結果不數倒好,一數之下,竟然是十三個人。
亞 琴 你數錯了!
明 達 不會的,當時我還特別對姊夫說:十三不吉利,他說反而能帶來好運,因為他福氣大。
亞 琴 張伯伯原先在我們那桌,後來上別桌去了,所以祇有十二個人。
明 達 張伯伯跟這件事無關,我點人數的時候,他已經離開了。
亞 琴 算了,別講這個了,請你把拖鞋拿給我!
明 達 (不悅地)妳自己拿!
亞 琴 你不知道這雙高跟鞋有多擠腳。
明 達 穿慣就好啦!
亞 琴 好吧,我自己到門口去換拖鞋。
明 達 把我的睡衣拿給我!
亞 琴 (低聲自語)休想。
明 達 妳說什麼?
亞 琴 為什麼我要替你拿睡衣!
明 達 (更加不悅)妳!
亞 琴 你脫下的西服和外衣就不能順手掛起來嗎?明達,你總是還改不了單身漢的壞習慣。
明 達 單身漢才好呢,娶了老婆有什麼用?還得自己拿睡衣。
亞 琴 夫妻之間要互相幫助,你不肯替我拿拖鞋,我為什麼要替你拿睡衣!
明 達 妳是女人,哪有替女人拿拖鞋的。
亞 琴 講話客氣點兒好不好,什麼女人女人的!
明 達 好,算我說錯了,不過餐桌上明明是十三個人,妳偏要說是十二個。
亞 琴 本來就是十二個嘛,你點人數的時候,已經喝醉,所以點錯啦!
明 達 胡說,我是海量,我怎會喝醉,我祇不過才喝了三瓶啤酒。
亞 琴 不管怎麼說,確實是十二個人,你弄錯,是因為你現在醉了,神智不清!
明 達 我沒有醉,也不准妳說我醉,我記得清清楚楚,是十三個人!
亞 琴 十二個!
明 達 十三個!
〔把東西摔到地上的聲音。
亞 琴 你這是幹什麼?將衣服丟到地上。
明 達 好吧,我撿起來就是了!
亞 琴 這還差不多!
明 達 好了,好了,管他十二十三,我們幹嘛為這件事爭吵呢?這可是我們的新婚之夜啊!
亞 琴 是你開頭吵的,我們桌上明明坐了十二個人。
明 達 妳怎麼又來了,我說了十三個人就是十三個人,因為我是妳的丈夫,妳應該服從我,不可以跟我爭辯,說什麼十二個人!
亞 琴 我是你的妻子沒錯,你就更應該尊重我,再說,明明就是十二個人嘛!
明 達 十三,我說十三就是十三!
亞 琴 十二!
明 達 我懶得跟妳生氣,我先到客廳裡去抽根煙!
亞 琴 神經病!
〔關門聲。
明 達 妳怎麼把門給關起來了。
〔敲門聲。
明 達 開門!
亞 琴 你不尊重我,你蔑視我,我恨你,你滾!你走開,明明桌上是十二個人。
明 達 開門好不好?
亞 琴 不!
明 達 唉!這竟是我的新婚之夜。
〔音樂。
陳 母 你們不是去渡蜜月麼?
明 達 我們不去了!
陳 母 怎麼啦?
明 達 我們吵了一架!
陳 母 吵架?為什麼?
亞 琴 都怪明達,說什麼十三不吉利,明明桌上坐的是十二個人嘛!
明 達 其實亞琴比我更迷信,她怕忌諱,才故意把十三說成十二!
亞 琴 明明就是十二!
明 達 十三!
陳 母 什麼十三、十二的,亞琴,妳來告訴媽,到底是怎麼回事兒?
亞 琴 明達偏要說昨晚咱們桌上坐了十三個人,其實明明是十二個。
陳 母 咱們這一桌?
明 達 是的,媽,妳來評評理,我確確實實點過人數,是十三個人!
陳 母 (笑聲)其實你們兩個都錯了,我們桌上坐了十四個人。
明 達 什麼!十四個人?
亞 琴 十四個!
陳 母 是的,加上張家的小明和小玲,正好是十四個人。明 達 不會的,我明明點過人數!
陳 母 大概在你點人數的時候,一個小傢伙鑽到桌底下去了。
亞 琴 我也點過人數。
陳 母 大概那時候,兩個都鑽到桌子底下去了。
明 達 這也難怪,張家的兩個小傢伙是有名的淘氣鬼。
陳 母 你明白了就行,還不快給亞琴賠罪!
明 達 我沒有錯!
陳 母 你不讓著亞琴,就是你的錯。
亞 琴 你看,媽也說你不對吧!
明 達 妳少得意,應該道歉的是妳!
亞 琴 為什麼?
明 達 妳這種好頂嘴的毛病,在做一個妻子的本份上,就是不對!
亞 琴 這從何說起?
明 達 妳應該一切都得聽從我,我說十三,就是十三,沒有第二句話!
陳 母 為什麼?
明 達 因為我是男人,是他的丈夫,這是無法改變的,她得向我道歉,否則我就到同事家去!
亞 琴 (也在氣頭上)你走,你走啊!
明 達 別以為我不敢,好,我走!(離開的腳步聲)
陳 母 明達!
亞 琴 他走了!
陳 母 唉,這該怎麼好!明達這孩子,真氣死我啦!也不能說走就走啊!
亞 琴 他會上哪去呢?
陳 母 他還能上哪,不就是跟同事聊聊天,等氣消了就會回來的。
亞 琴 我不放心……。
陳 母 女人就是這樣,剛才還氣得他要死,現在又惦記他了!
亞 琴 媽!
〔音樂。
志 柔 我醒了之後,就再也睡不著了,尤其是正在做夢的時候。
明 華 什麼?
志 柔 我剛才做了一個夢。
明 華 這有什麼大驚小怪的。
志 柔 是個好夢!
明 華 好夢?說來聽聽吧。
志 柔 我……
明 華 怎麼啦?說啊!什麼好夢?
志 柔 我……我想不起來了,是個怎樣的夢呢?我在夢裡都做了些什麼?奇怪,好好的一個夢,醒來會忘得精光!
〔明華格格地笑聲。
志 柔 笑什麼?跟個傻瓜一樣。唉!我明明做了一個非常精彩的夢,竟然忘得光光的。
明 華 我聽見你大聲嚷叫!
志 柔 嚷什麼,我嚷什麼?快點告訴我!
明 華 我怎麼知道你在嚷什麼?
志 柔 妳如果留心替我記下來就好了。
明 華 你又沒有事先關照我,說你今晚要做夢!
志 柔 (嘆氣)唉!
明 華 (勸阻地)行啦,想不起來就算了。
志 柔 不行,我非想起來不可,太重要了!
明 華 你一個人好好地想吧。我可要睡了。
志 柔 等一下!
明 華 又怎麼啦?
志 柔 有點兒眉目了!
明 華 什麼眉目?
志 柔 我在說我的夢,我想起來了,我正在跟人辯論,關於我的……。
明 華 不祇是辯論,我看是跟人爭吵,要不然,大喊大叫的幹什麼?
志 柔 對,關於我的作品,偉大的作品!
明 華 什麼作品?
志 柔 妳這個人記性真差,前兩天跟你講過的事都忘了,唉!自古文豪皆寂寞!
明 華 我想起來了,不就是你要寫本小說嗎?
志 柔 就是這件事,這太重要了,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我也是在無意間發現的,我即將成為留名後世的文學家。
明 華 先寫出來再說吧。
志 柔 寫好啦,這就是我的夢,我已經創作完成了我的作品。
明 華 原來是在夢中完成的。
志 柔 妳不要打岔,讓我一點一點地想出來,妳留神聽著,這是非常嚴肅的一件事!
明 華 你說啊!
志 柔 我的作品完成了,也發表了,同時,還有人評論了,這個妳懂吧,人家一定要批評的,現在的評論家那麼多,一定會批評的,於是,我坐在書房裡讀那些評論,後來,後來怎麼樣了?
明 華 我哪知道!
志 柔 妳猜猜看。
明 華 我猜不著。
志 柔 好,我告訴妳,當我讀那些批評的時候,那個傢伙突然跑到我的面前來!
明 華 什麼人?
志 柔 就是那個評論家,他來到我面前,用輕蔑的眼光看著我,於是,我也不客氣了,我大罵他。
明 華 哎呀!別生氣啦,反正是做夢。
志 柔 哪裡是做夢,就算這次是夢吧,將來,將來有一天我的作品真的完成之後夢不就成為事實了嘛,我所慘澹經營,匠心獨運的作品還不是要受到那些評論家的笑罵嗎!
明 華 這些都是將來的事,你現在氣什麼?
志 柔 好,不氣,不氣!對了,妳知道我怎麼罵他嗎?我罵他有眼無珠,我還反問他,你光批評別人,為什麼自己不拿出作品來給我們看看?我還說了許多許多……。
明 華 算了,你還是停止吧,看到你那麼痛苦,我真替你難過,也替你著急,而且作品寫出之後,還要受批評,我看,何苦呢?
志 柔 話不能這麼說,因為天才的發展是根本無法阻止,我怎能灰心,怎能在這些惡意的評論家面前低頭認輸!
明 華 也對,你有興緻的時候,可以慢慢地寫出來,將來總會有識貨的人!
志 柔 對,妳這句話對極了,我的作品是為後代人的,我不能自暴自棄,辜負自己。
〔音樂。
亞 琴 明達!
明 達 找到啦?
亞 琴 沒有,我到處都找過了!
明 達 不會掉的,妳再找找,仔細找找!
亞 琴 上哪兒找啊,你根本就沒有交給我!
明 達 我不要一大早就跟妳嘔氣!
〔腳步聲漸近。
亞 琴 姊姊來了!
明 華 什麼事呀,兩個人又吵!
亞 琴 姊姊,明達沒有將薪水袋交給我,硬是要抵賴。
明 達 我明明交給了她,昨天下班回來,我親自交到她手上的。
亞 琴 沒有就是沒有!
明 達 妳!
明 華 好啦,別吵了,兩個人都再想想,不就是昨天的事嗎?怎麼都記不清楚了?
亞 琴 明達,你在外頭要是把錢給花掉,我不會怪你,祇是不能賴在我身上。
明 達 妳莫名其妙,竟然說我在外頭把錢花了,真虧妳想得出來!
亞 琴 既然你堅持把錢交給了我,那錢在哪兒?
明 達 我怎麼知道妳放在哪兒啦。一大早就惹我生氣,亞琴,妳知道嗎?妳一向就有把東西隨手亂放的壞習慣。
亞 琴 你習慣好,你去找啊!
明 達 我?
明 華 明達,你就去找找吧!
明 達 好!我找就我找。我現在到房間裡去找,如果把錢找出來的話,妳一定得認錯!
亞 琴 好!
明 華 (藉機勸說亞琴)明達就是這種脾氣,性子急,說話大嗓門,像同人吵架一樣。
亞 琴 他還愛跟人強辯,真叫人受不了!
明 華 妳既然知道,就應該讓讓他!
亞 琴 好了吧,我還讓著他,他是個大男人,應該讓著我才對啊,像他這種大男人主義者,我若再讓著他,那還了得!
明 華 明達由房間出來了。
明 達 亞琴,妳瞪大眼睛看著,這是什麼?妳掉在桌子後面的夾縫裡了。我現在把將薪水袋交給妳了,大姊當場作證,別再說我把錢給花掉了!
亞 琴 你在變什麼戲法?你一個人在屋裡,誰知道……。明 華 好了,好了,別再爭論啦!
明 達 我不爭論,不過亞琴,我得告訴妳,拿了東西隨手亂放的毛病得改掉。
亞 琴 你胡說什麼,是你自己把這個薪水袋給藏起來。我知道你的用意,像一部英國老電影「煤氣燈下」片中的男主角,他就是跟你同樣的人,用各式各樣的方法,把他老婆給逼瘋。
明 達 妳!
亞 琴 你放心吧,明達,我不會讓你得逞的。
明 華 亞琴,妳就少說幾句吧!
亞 琴 好,這回我讓他。我也得去還雜貨店的賬了。明達,你知不知道雜貨店的張老闆?
明 華 哪個張老闆?
亞 琴 巷口雜貨店,個子高高的!
明 華 我知道,怎麼啦?
亞 琴 他年紀輕輕的,已經有三個小孩啦,最大的都快上小學了。
明 達 不,他祇有兩個。
亞 琴 三個!
明 達 兩個,不會錯的,前些時候我跟他聊天,他還說了句兩個孩子恰恰好!
亞 琴 三個,這條巷子誰都知道,雜貨店的張老闆有三個孩子,一男兩女。
明 達 妳非得惹我生氣不行!
亞 琴 笑話,我惹你什麼,他明明就有三個孩子。你若不相信,我們可以一起去當面問他。
明 達 好!
明 華 這兩口子,真是的!
〔音樂。
志 柔 我現在能為妳做什麼呢?
明 華 我們現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勸勸明達,我沒見過這麼壞脾氣的人!
志 柔 妳的弟弟!
明 華 亞琴也是的,明明知道明達這種脾氣,又何必老是跟他頂嘴呢?
志 柔 妳的弟媳!
明 華 你這算什麼?
志 柔 妳的丈夫!
明 華 我要生氣了!
志 柔 別生氣,規勸明達不關我的事,再說我最近要寫我偉大的作品,特別的忙碌,還是由妳自己吧!
明 華 他從小就不聽我的。
志 柔 那就沒辦法了!
明 華 我一直覺得奇怪,亞琴怎麼會跟明達結婚的。
志 柔 我也是想不通!
明 華 他們兩個根本就是性情不合,而且明達另外還有個姓李的女朋友。
志 柔 是啊!
明 華 李小姐性情溫和,不知道兩人為何分手?
志 柔 明達和亞琴回來了。
明 華 怎麼啦,到底是兩個還是三個?
志 柔 什麼兩個三個?
亞 琴 咱們巷口雜貨店的老闆有幾個孩子?
明 華 你們不是親自去問了嗎?
亞 琴 鎖著門,沒人!
志 柔 是不是剛巧他老婆住院生孩子?
明 華 志柔,你怎麼知道張老闆的老婆生孩子!
志 柔 我聽鄰居說的。
亞 琴 生的是第幾胎,你知道嗎?
志 柔 我不知道。
明 達 兩個也好,三個也罷,對錯都沒有關係,問題是,亞琴這種在每一件事情上喜歡抬槓的習慣,一定得改過來,她要懂得聽從!
明 華 為什麼她一定得聽你的!
明 達 因為我是她的丈夫!
明 華 我真服你啦,明達。
志 柔 問題是,你們吵了半天,還是弄不清他到底有幾個孩子,真遺憾啊!
明 華 志柔,你少火上加油!
明 達 要想知道還不簡單,到醫院去問。
亞 琴 對,我們現在就去。姊夫,你知道是那家醫院嗎?
志 柔 像是蔡婦產科,我可以跟帶你們去。
明 達 好,說走就走!
明 華 這個志柔,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音樂。
陳 父 我最近忙,學校舉辦學術討論會,星期天也得到學校去。
陳 母 不行,非得要你出面!
陳 父 我真的沒有時間!
陳 母 我一直替他擔心。
陳 父 擔心什麼?
陳 母 他們夫妻倆的個性完全合不來,經常從早吵到晚。唉!
陳 父 真是這樣嗎?
陳 母 現在的女孩子,脾氣大,架子也大,不比我們那時候,總是順著丈夫。
陳 父 時代不同啦!
陳 母 是啊,現代婦女,跟男人一樣接受教育,一樣有自主的能力,和獨立的精神。
陳 父 男女平等了!
陳 母 不再像舊社會,婦女受壓迫,受男人的氣。
陳 父 氣是不用受了,不過也產生許多後遺症,影響社會發展。
陳 母 我不懂您的意思。
陳 父 我的意思是:社會改變,男女平等之後,我們的思想和觀念也得同步跟進和配合才行。
陳 母 我不跟你談理論,我要談問題!
〔腳步聲漸近。
陳 父 明華來了!
明 華 爸,媽,你們正在談明達和亞琴吧!
陳 母 是的。
陳 父 孩子們都大了,他們都有自己的天地,也該有能力解決自己的問題,用不著父母操心。
陳 母 明達本來有位姓李的女朋友,性情十分柔順,為什麼他竟然選擇亞琴了呢?
明 華 我也為這件事納悶。
陳 父 他同誰結婚,是他自己的事,婚姻自主,我們管不著。
陳 母 我總是不放心。
陳 父 好了!我走啦!
陳 母 你現在去哪兒?
陳 父 學校裡還有事!
陳 母 不行,我正在跟你談我們的兒子。
陳 父 不是談好啦!
陳 母 什麼談好啦,你從來就不關心他!
陳 父 妳說什麼?
陳 母 明達的事,你從不放在心上。
陳 父 (不悅的口氣)妳說我不關心他,我可要生氣了,從他幼年開始,我便教導他做一個有用的人,不可做害群之馬,以及一些有關做人的道理,怎能說從來不關心他。
陳 母 我指的是現在,不是小時候。
陳 父 (音量放大)現在,現在怎麼啦?
明 華 爸,媽,你們怎麼也吵起來啦!
陳 母 唉!
〔音樂。
作者資料
王大華
1943年出生,自幼即愛好文學,畢業於文化大學大眾傳播學系,曾擔任高職影視科教員,及台北郵局航空郵件部門工作,現已退休,在家專事寫作。 歷年來所創作之各類劇本皆多次獲得教育部文藝創作獎、青溪文藝獎等。近年曾獲得第七屆鳳邑文學獎之舞台劇劇本評審獎以及玉山文學獎劇本獎等。 已出版作品《搬家》、《媽媽的生日》、《赤崁斜陽》、《那個時代這些人》、《王大華作品集〔1〕邂逅》、《王大華作品集〔2〕鑼聲響起》、《王大華作品集〔3〕招娘》、《王大華作品集〔4〕南柯》、《王大華作品集〔5〕路岐人》、《漂流》(上列作品均由「城邦印書館」出版發行,2014)、《一府二鹿三艋舺》、《王大華作品集〔6〕蜀漢悲歌》、《王大華作品集〔7〕丹青恨》、《王大華作品集〔14〕感情的煉獄》(城邦印書館,2015)。
注意事項
- 若有任何購書問題,請參考 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