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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譚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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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書已絕版已絕版,無法販售

內容簡介

◆愛倫坡獎2013年最佳小說決選作品 ◆美國書展2012年重點小說 ◆《出版人週刊》2012年最佳犯罪懸疑小說 ◆《科克斯書評》2012年度必看小說、年度最佳犯罪小說 ◆打造百萬暢銷小說《姊妹》的Putnam出版社強力推出年度類型力作 ◆《暗處》、《利器》暢銷作者吉莉安.弗琳在《今日美國》節目大力推薦 ◆《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美國圖書館期刊》、美國國家公共電台──各方媒體相爭報導推薦的文壇新秀 在看不見盡頭的地獄,是要繼續祈求救贖,還是轉身握住惡魔的手? 一座以罪惡為養分的城市 一個不知仁慈為何物的時代 殘酷的世界裡 死亡,才是真正的憐憫! 老天,居然有作家膽敢挑戰這種題材!──麥可.康納利 【精采內容】 第一天,全身是血的小女孩在街上奔逃 第二天,遭到分屍的男孩被棄置在垃圾桶 第三天,樹林裡挖出十九具兒童屍骸⋯⋯ 十九世紀末,大批愛爾蘭移民因為饑荒湧向紐約;一八四五年,夏天,紐約警察局正式成軍。 第六區貧民窟是移民在新世界停靠後的下一站。在剛成為紐約第一批警察的提摩西.懷德眼裡,這裡比地獄的茅坑還不如。 這個城市冷漠無情、野蠻暴亂,提摩西以為自己早就看盡了社會底層的嚴苛現實,從沒想過居然還有更殘酷的景象正等著他:一具具慘遭肢解的孩童屍體。 幼小的受害者不斷出現,署名「高譚之神的左右手」的恐嚇信接連寄至,宣稱這場屠殺不會輕易結束。但隨著線索一一浮現,提摩西震驚地發現,身邊的每個人都有嫌疑:一起奮戰的同事、仁慈的神父、善良的醫生,甚至連自己的親哥哥,都不能信任…… 絕望深淵的回聲,是神的安慰,還是惡魔的呢喃? 《高譚之神》把一八四〇年代野蠻殘酷的紐約如電影畫面般呈現在我們眼前,上流階級和貧困移民龍蛇雜處,為了享樂或生存,每個人都用盡手段。琳西.斐重現了紐約建城初期最真實、讓人不忍卒睹的一面。提摩西在嚴苛動盪的社會中察顏觀色長大,同時也對底層居民的悲慘生活抱持同情和不忍。琳西.斐帶著我們透過提摩西的眼睛,看遍人性的陰暗掙扎、冷漠、殘酷的同時,也讓我們看到關懷與真摯的溫暖光芒,在每一條街口的黑暗中閃爍。 高譚[Gotham],名詞 紐約的另一個名字,最早出現在十九世紀諷刺紐約文化與政治的雜誌《大雜燴》(Salmagundi)中,意思是「愚人之城」。 【本書特色】 1.全書近21萬字打造紐約城移民與在地居民的衝突現場 2.歷史細節精巧織入故事的布局中,推理線索如畫面般呈現 3.如同電影《紐約黑幫》史詩般的場面,城市描繪殘酷真實 4.重現當時幫派流氓、底層社會中盛行的「黑話」,更添趣味 5.角色性格刻畫鮮活,人性掙扎描寫深刻 【好評推薦】 「這本小說領著讀者,提心吊膽隨著情節走進陰暗、衝突、可愛卻又醜陋,但快速成長中的紐約。」 ──張國立,知名作家 「大大小小的伏筆巧妙的鑲嵌於書中人物的性格、回憶及行為中,不見斧鑿痕跡。破案過程的細膩度及戲劇性兼顧,高潮迭起的轉折也讓讀者大呼過癮。穿插於章節開頭的引用文章與情節內容呼應的同時,又顯得諷刺而引人省思。」 ──藍色雷斯理,知名部落客 「《高譚之神》是本非凡之作。作者對史料的掌控令人激賞,對角色的刻畫更是如此。一開始我就身陷其中,再也不想離開。精采無比!」 ──麥可.康納利(Michael Connelly),《林肯律師》(The Lincoln Lawyer)作者 「一個全新、傑出的謎案系列……」 ──吉莉安.弗琳(Gillian Flynn),《利器》(Sharp Objects)作者 「琳西.斐是個了不起的作家。她俐落而巧妙地再創了一段歷史,同時又讓角色與讀者活在當下,這是歷史小說難以企及的黃金比例。《高譚之神》是獻給推理小說的一份禮物,讀者肯定會愛不釋手並期待作者的下本大作。」 ──馬修.珀爾(Matthew Pearl),《但丁俱樂部》(The Dante Club)作者 「琳西.斐的精采新作《高譚之神》,帶我們走進往日紐約擁擠髒亂的街巷。不過這可不是《純真年代》呈現的田園式紐約,琳西.斐呈現的曼哈頓是惡棍盜賊橫行的地下世界、發展出一套黑道行話的五角地(黑幫大本營)、豬隻跑來跑去的衛生部門,以及靠政黨撐腰的黑幫鐵腕統治。在這個生動巧妙的冒險故事中,剛當上警察的提摩西是能夠破解一連串殘酷殺人案、解救紐約免於瓦解的人。字裡行間遍布歷史細節,文筆靈活無比,讀者從第一頁就會欲罷不能。」 ──凱薩琳.霍歐(Katherine Howe),《遺失的薩林魔法書》(The Physick Book of Deliverance Dane)作者 「複雜巧妙卻又流暢動人。一句話,《高譚之神》太帥了。人物刻畫生動,歷史背景駕馭自如,讀起來讓人覺得這是一位知名作家的顛峰之作,但事實上作者是文壇新秀,這就表示還有許多精采小說值得期待,光想到這裡就令人雀躍無比。」 ──羅利.R.金(Laurie R. King),福爾摩斯仿作暢銷作家 「《高譚之神》是本驚人之作。作者把現代驚悚小說的張力和熱力,放進一八四○年代的紐約殘酷大街。歷史在她筆下變得栩栩如生,再加上峰迴路轉的情節、活靈活現的人物,以及天衣無縫的破案過程,這是歷史小說的最佳典範。」 ──丹尼爾.史塔蕭爾(Daniel Stashower),兩屆愛倫坡獎得主 「刻畫入微的心理描寫,無可挑剔的歷史呈現,絲絲入扣的懸疑推理……《高譚之神》結合了以上所有,還有精采刺激的故事情節。老紐約第一次這麼活靈活現。琳西.斐值得一讀,而且令人期待。」 ──路易斯.貝爾德(Louis Bayard),《夜之學院》(The School of Night)作者 「這是一本令人著迷的小說,立刻就把讀者吸進複雜糾結的謀殺、陰謀及社會宗教的動盪中。敘述手法動人,時空刻畫鮮明,懸疑張力十足,簡直讓人廢寢忘食。」 ──史黛芬妮.平托夫(Stefanie Pintoff),愛倫坡獎得主 「《高譚之神》以俐落的文筆、難忘的人物、對歷史背景的重視,把你捲進紐約五角地的往日動盪中。作者琳西.斐值得矚目。」 ──阿拉法爾.柏克(Alafair Burke),《逝者已矣》(Long Gone)作者 「閱讀《高譚之神》就像神奇地踏進了另一個時空,你會淹沒在紐約一八四○年代的景象、聲音、氣味和社會動盪中,同時不忘這是一本超越時空的一流犯罪小說。非常期待作者的下一本小說。」 ──奧圖.潘茲勒(Otto Penzler),美國推理專門書店店主、評論家兼出版人 「在作者筆下,寫一本精采的歷史推理小說彷彿輕而易舉。首先,要一頭鑽進遙遠歷史的研究中,再設法描繪出一個讀者陌生的世界(也就是十九世紀中的紐約),然後創造一個動人的故事,讓讀者忘了這是一個陌生的世界。她的上一本傑作賦予福爾摩斯和開膛手傑克新的生命,但這本截然不同的小說更證明了她超齡(才三十歲,可惡!)的寫作才華。」 ──雷斯理.S.克林格(Leslie S. Klinger),《新注版福爾摩斯全集》編者 「《高譚之神》讓我驚豔。大膽自信,創新眩目,戲劇效果十足。十九世紀的紐約活過來了!」 ──蘿拉.考德威爾(Laura Caldwell),《歸途漫漫》(Long Way Home)作者 「《高譚之神》的故事背景設定在偵探尚未出現的年代。一八四○年代紐約的鮮活場景和生動人物歷歷呈現眼前:賣生蠔的地下酒館、啣著牛尾大快朵頤的水溝老鼠、鼓吹廢奴主張的懷疑論者、富貴奢華的娼館妓院等等。作者捕捉到了南北戰爭前光怪陸離、色欲橫流的紐約。」 ──提摩西.J.蓋佛爾(Timothy J. Gilfoyle),芝加哥羅耀拉大學歷史系主任及教授 「克萊.卡爾(Caleb Carr)那本將老紐約寫進小說的《沉默的天使》已經出版將近二十年,之後就常有人要我推薦類似的歷史懸疑小說。紐約確實激發了許多精采的驚悚小說,但直到最近我才發現繼《沉默的天使》之後的最佳作品,那就是琳西.斐的《高譚之神》。」 ──茉琳.克里根(Maureen Corrigan),美國國家公共電台(National Public Radio) 「《高譚之神》藉由鮮明生動的角色,讓讀者回到一八四○年代紐約的景象、氣味、聲音,以及充滿黑話的街頭。驚人的背景設定和,讓你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美國獨立書商協會(Indie Bound) 「琳西.斐的新作……戲劇性地展現那個動盪不安的時代。(她)使用從英國罪犯行話發展出來的黑話,讓這本歷史驚悚小說更加迷人。」 ──美國《圖書館期刊》(Library Journal) 「栩栩如生的時代背景、鮮明的角色、曲折離奇的情節,讓琳西.斐躋身與克萊.卡爾(Caleb Carr)齊平的大師行列!讀者將迫不及待看到續集。」 ──《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任何一位喜歡閱讀優質故事的讀者,都會期待琳西.斐書中滿身傷痕、卻迷人不已的主角的下一場冒險!」 ──《科克斯書評》(Kirkus Reviews) 「精彩刺激,讓你的靈魂為之顫抖!」 ──《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 「極具魅力!」 ──《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

導讀

【導讀】一八四五年,憂鬱騎士在黎明火光的高譚市昇起


◎文/心戒(MLR推理文學研究會成員)

  移民決定自己要歸屬的地方。不是要做什麼事、會不會成功,只是決定要去哪裡。地理方位和個人意志結合成一個向前的動作。——《高譚之神》

那一年,改變世界的齒輪開始轉動

  西元一八四五年,清道光二十五年,乙巳,蛇年。

  那是充滿創造和可能性的年代。

  美國棒球之父卡特萊特二世設立紐約尼克巴克隊,並撰寫第一份書面棒球規則。

  倫敦警察利用最新電報技術,掌握嫌犯特徵並依此在車站逮捕了凶狠的殺人犯John Tawell,創下以電訊通信緝賊的科技偵案先例。

  那也是充滿變動與不安的年代。

  佛羅里達和德克薩斯在爭擾間依序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第二十七和二十八州。

  大西洋一端的歐洲,則籠罩在風雨欲來的氣氛,糧食問題和經濟打擊將在法國點燃二月革命之火,引發一連串革命。

  太平洋一端的中國,洪秀全寫下拜上帝會早期的思想根源《原道救世歌》,揭露社會黑暗面,埋下五年後影響中國命運的太平天國事件。即便是台灣,當北台灣的林國華開始營建著名的板橋林本源園邸,中南部的台灣縣、鳳山縣、嘉義縣卻因颱風大雨、海水倒灌造成三千餘人喪生,隨後跟著爆發的飢荒和瘟疫,又導致三千多人死亡。

  就在這一年,一場席捲曼哈頓的大火,在盛夏溽暑的凌晨三點吞噬了三百四十五棟樓房,造成高達千萬美元的損失,也揭露紐約人口急遽膨脹後所帶來的區域發展問題。社會與秩序皆亟需重建的紐約,在政治鬥爭與大火後,成立了紐約警察局,踏出浴火重生的第一步。

  這個題材,吸引了琳西.斐的目光。

從歷史謎團提煉出的驚世之作

  二○○五年,為了一圓演員夢的琳西.斐,搬到了紐約曼哈頓。然而,在平素的打工生活與試鏡奔走間,她心中依舊保有對於寫作的熱誠,更難忘她在閱讀上的摯愛──福爾摩斯。在紐約,她加入了幾個著名的福學研究會如The Baker Street Irregulars和The Adventuresses of Sherlock Holmes,亦是活躍的全女子性質福學同好會成員。二○○九年,她的第一本小說《Dust and Shadow》出版後,在福爾摩斯迷中博得滿堂彩。故事描述接連在倫敦白教堂區發生兩起女孩遭殺害的事件後,福爾摩斯意外接獲一封字跡古怪潦草、以紅墨水書寫著「地獄見!福爾摩斯先生。」的恐嚇信,難道這是人稱開膛手的凶手所寄來的挑戰信?然而,追捕開膛手傑克的懸疑過程中,福爾摩斯怎麼樣也料想不到,他與華生醫師堅定不移的友誼,竟為他帶來生命中最黑暗的試驗,並揭露他鮮為人知的感性側面。維妙維肖的華生語氣,以及虛實相映間巧妙糅合十九世紀氛圍的筆觸,在在顯現琳西.斐於創作研究上的深入和執著,與歷史考究和資料取捨的天賦。

  藉由第一本小說帶來的信心,琳西.斐決定將目光投向現居的城市,以及聞名遐邇的紐約警察局。她原欲藉一名在紐約警察局的菜鳥警察,深入這座充滿生機卻又危機四伏的城市,並藉此探查:「享譽盛名的紐約警察局,在取得名聲獲得進展之初,會是什麼樣子?又是經歷過什麼樣的刺激與變化,讓它成了今日的傳奇?」然而,隨著對十九世紀的紐約更深一層的認識,再加上一八四五年的曼哈頓大火,與火災背後令人瞠目結舌的社經緣由,讓琳西.斐不可抑地深墜歷史資料中,也為《高譚之神》帶來令人驚豔連連的豐富意象和飽滿細節。

舊世界的變異菌種vs.新大陸的兩個上帝

  整個故事是從一八四五年,晚疫病(Phytophthora infestans)襲擊愛爾蘭開始。愛爾蘭自一八○一年併入大英國協後,人口攀上八百萬的高峰,土地問題日益嚴重,耕種面積越來越小的情況下,佃農們開始栽種高存活與高收成的馬鈴薯來養活家人。然而,單一品種的作法卻在病菌襲擊時全無抵抗能力,大片馬鈴薯田腐爛敗壞,糧食嚴重欠收。當時信仰英國國教的英國人,認為這是上帝對愛爾蘭天主教徒的懲罰,不願救助愛爾蘭人。因此,大飢荒下的愛爾蘭爆發了移民潮,大批生活無以為繼的佃農湧向國外,尤以美國為最。

  然而,當年坐五月花號而來,已在美國建立起足以榮耀上帝並見證基督堅貞信仰生活秩序的清教徒,面對突然暴增的愛爾蘭移民潮,除了擔憂將再次面臨宗教上的威脅,亦煩惱美國共和政體和民主制度將被這群懶惰、迷信、酗酒而且暴力的舊大陸移民所破壞。此外,愛爾蘭移民大多從事農耕,並無特殊專長,新大陸亦非夢想中的應許之地,加上愛爾蘭人基於宗教(做禮拜)與生活(耕稼)等習慣,喜歡群聚在一塊兒,以致美國東岸幾個港口城市(如紐約、費城、波士頓等等)陸續成為愛爾蘭移民定居的首選。一八二○年後,美國取消選舉權的財產下限,幾乎所有白種男人都能參與投票。無語言隔閡的愛爾蘭人成了政治動員時,各政黨亟欲攏絡與收買的對象。貧困和對酒精的愛,使愛爾蘭移民非常容易因免費水酒招待而前往投票所排隊以示忠誠,卻因此釀成政治分化和群體對峙。更成為紐約五角地逐漸腐化為化外之地的根源。當地髒亂的衛生條件與幫派群聚械鬥的暴力環境,讓一八四二年到訪的英國作家狄更斯,都忍不住稱五角地是「世界上最混亂且骯髒的地方」。

  源源不斷的愛爾蘭移民帶來激增的失業率、擁擠髒亂的居住環境,以及混亂的治安,再加上過往政治和宗教的隱性衝突,使得美國新教徒與天主教移民間產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與對立,民間接二連三成立的反移民組織更加劇了排外浪潮。正因捕捉到這條歷史脈絡,一八四五年反成了琳西.斐新作的創作核心,她花費半年的時間,大量閱讀相關書籍、紀錄與報導,《高譚之神》各章開頭的摘錄,正是她詳讀三百六十五份《先驅報》的證明。但更令人激賞的,卻是琳西.斐磨糅融合資料後,在《高譚之神》所呈現的時代氛圍,以及隱而不顯的歷史細節。她並不將複雜的歷史成因,藉由要角或凶手之口,大段落大篇幅地拋向讀者,相反的,藉由提摩西.懷德這名敏銳卻又善感(而且因衝動顯得不太「誠實」)的敘事者,琳西.斐帶領讀者穿梭龍蛇雜處、社會失序的五角地,透過不斷發生的小衝突和旁支事件,體驗彼時移民的困境與衝突。為何一名全身染血的十歲小女孩,會在微風拂送的夏夜奔逃於紐約第六區,路上卻沒有人對她瞧上一眼?而不忍心將小女孩送往收容所的提摩西,卻怎麼也想不到小女孩身上的鮮血竟斂藏著十九具被掩埋、一具被棄置垃圾桶的屍體真相?究竟是誰這麼狠心,對這群無辜的孩童連下殺手?一連三封充滿宗教意涵的警告信、警局背後複雜難解的政治鬥爭,一步步將提摩西推向理智的邊界,最終竟得以心愛女孩的生死,來判定信仰和正義的真諦?

  生動立體的角色形塑、刻畫細緻的心理描寫,以及構思巧妙的案件佈局(保證是一波「三折」),令《高譚之神》超越了類型小說的界限。鮮活翔實的老紐約場景裡,更盈滿著琳西.斐對歷史與社會背景的縝密觀察。精鍊的語言運用(活靈活現的黑幫行話外,琳西.斐甚至為那位自由遊走男女情愛界線、玩世不恭的哥哥取名為Valentine Wilde)和滿布的福爾摩斯元素與象徵(除了明顯由貝克街非正規軍轉化而來的紐約報童們,琳西.斐接受訪問時曾提及,主角提摩西.懷德的形象是她刻意將福爾摩斯的個性完全逆寫所得。而提摩西闖蕩高譚市時總紮著繃帶的習慣,更巧妙地與蝙蝠俠的形象連結在一塊),不僅讓《高譚之神》獲得諸多名家與福學愛好者盛讚推薦,更以極佳的氣勢入圍二○一三年愛倫坡獎最佳小說的最終名單。更令人期待的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兄長范倫丁,也為了自己良心,面對黑市販奴這樣不公平不義的現象,捲入真實歷史事件的提摩西,將怎麼在下一本小說《Seven for a Secret》,做出抉擇。

內文試閱

序章


  那天,我走在伊莉莎白街上,步伐跟沙包一樣堅定。半個小時前,我才剛摘下警徽,嫌惡地把它往牆上丟。不過過馬路時,徽章已經塞回我的口袋,跟家裡的鑰匙放在一起,戳得我的手指好痛。我邊走邊詛咒我哥,把這當作禱告詞一樣安慰自己。對我來說,生氣絕對比徬徨輕鬆得多。

   范倫丁.懷德,去死吧!我一遍又一遍咒罵。他該死的腦袋想出的所有餿主意都去死吧!

   這時候,那女孩沒看見我,整個人撞上來,像一片沒有方向、迎風飄送的碎紙。

   我抓住她的手臂。即使月光被煙霧遮蔽,一雙爽利、靈巧的眼睛仍發出淡灰色光芒,像教堂鐘樓被打落的怪獸翅膀碎片一般。女孩有張令人難忘的臉,像相框一樣方正,嘴唇黯淡腫起,標準的獅子鼻。肩膀上有一片淡淡的雀斑,身材瘦小,看起來不到十歲,但動作靈巧,所以給人的印象比實際年齡要大。

   但那天晚上我站在家門前,而她撞上我的大腿、煞住腳的那一刻,我只注意到一件事:她全身上下都是血。

三個星期前

  八月一日早上六點,我到中央街的司法大樓報到。之前我已經拿著我哥給我的錢光顧過成衣店,買了一套還不錯的二手衣。黑色長褲和襪子、簡單的黑色長西裝、藍色背心、白色領巾,還有充滿革命色彩的大紅胸前手帕,以示暫時跟政治妥協。我還戴了一頂圓帽,帽簷比我過去戴的帽子都要寬。雖然這帽子挺顯眼,但我一戴上就沾沾自喜地覺得,人們現在看不到我的臉了,我仿佛變成了隱形人。

   新成立的警察總部周圍瀰漫著一早刮起的大風沙,滿天都是沙塵和嚇死人的熱氣,想好好思考都難,但滿天風沙至少跟這棟建築物很搭。據我了解,短短兩個星期,剛完成的監獄和法院就得到了「墳場」這個別稱。一看到深灰色的花崗岩板,你就會心一沉,呼吸凝滯。所有的窗戶都裝了鐵條,向上延伸到二樓,大到可以充當巨人的火爐柵。窗戶上面都有一座鉛灰色的猙獰石雕,雕像背後的一對狂妄翅膀上有顆地球,旁邊的一群蛇奮力推著它。

   如果他們的目的是讓這裡看起來像是會把人活埋的地方,那倒是設計得還滿成功的,二十五萬元沒白花。

   走到門口,我才看清有十到十二個人在門前抗議,這些人的領結都打得很整齊,顏色非常鮮豔,但看起來他們鼻梁都至少斷過一次。有幾個人戴著黑紗,但沒穿喪服,我猜是一種象徵式的抗議。還有一個人舉著牌子,上面寫著「昏庸暴政下台!警察來日不多!」我從他們面前經過時,有個目光銳利的傢伙正好在我腳前吐了口口水。

   「為什麼要戴孝?」我好奇地問。

   「為了正義、平等、自由,還有美國愛國人士的偉大精神。」一名只有半個耳朵的壯漢拖著長音說。

   「那我會考慮戴黑色領巾。」我邊說邊走進門。

   從墳場外面你只看得到一堵厚牆和一排加了鐵條的高窗。但走上八階樓梯,從那些堅定冷峻的柱子底下通過之後,我才發現裡頭是個四方形的中庭,不由看得入神。裡頭有開放的空間、男女分邊的四層樓牢房,還有許多決定囚犯要在這裡「埋」多久的審判法庭。一個滿臉痘疤、戴著髒兮兮白領結的彪形大漢帶我走向最大的一間法庭,我猜警察會在裡頭聽取工作說明。

   當我穿過行刑日當天會擺出絞刑台的中庭時,一個奇怪的傢伙跟上我,走在我旁邊。我忍不住盯著他瞧。他一身破爛,蛋液滴下磨舊的黑色西裝,走路有點O型腿,活像一隻螃蟹。這種瘋狂的步伐讓他身高矮了一截,變得跟我一般高。他的臉繃得很緊,下巴都快看不見了,一雙淡棕眼瞪得老大,我敢說他一定今天早上才從海裡爬出來。我猜他有六十歲了。他腳下方方正正的靴子是荷蘭貨,樣式比他的年紀還大。他一頭稀疏的灰色亂髮像是給狂風吹過,但其實外面風一點都不大。

   我們同步跨進法庭。他急忙去占了一個座位,我也不落人後,坐進平常給律師坐的長椅,邊觀察周圍的情況。這裡的牆壁全部刷白,我們前方就是空蕩蕩的法官高台。我打量了一圈新同事。

   小丑的彩衣放在這群人旁邊都會顯得單調。全部大概有五十個人,我再次覺得自己像喧譁聲中的一小塊靜寂。其中很多是愛爾蘭人,重度勞動的雙手青筋暴凸,下巴冒出紅色落腮鬍,穿著髒兮兮、上面有老舊黃銅鈕釦的藍色燕尾西裝外套,眼神警覺而防備。也有黑髮的愛爾蘭人,臉色發白,肩膀沉重,機靈地瞇著眼睛。零星幾個德國人表情從容自信,兩手交叉放在胸前交談。美國人大多衣領放下,吹著包利街音樂廳的旋律,跟朋友們打鬧說笑。

   最後是我,還有穿著荷蘭靴、走路像螃蟹的老頭。一群人坐在一起,等人來下達指示。而這位前來說話的人顯然比我熱情很多。

   「歡迎各位!我很榮幸來到這裡,向紐約大都會第一轄區第六區的警察致詞。」

   鼓掌聲零零落落。但這個剛從小小的法官門冒出來,走到法院長椅左邊站定的男人,讓我一時愕然,畢竟我前一次看到他是在人間地獄裡,所以我忍不住多看了他幾眼。每個新警察都著了迷似地看著喬治.華盛頓.麥瑟法官,無一例外。

   後來我才知道,多數黨民主黨在市議會中選出麥瑟擔任紐約市第一任警長時,他才不過三十四歲。但我們眼前的男人笨重如海象,甚至更加滄桑,總之他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老很多。雖然他又虔誠又放蕩的名聲應該早就不脛而走,但除了發現他的外表相當令人印象深刻之外,我想當天在場的所有人對他都還沒有任何評語。當然現在我可以肯定地說,這個人聰明直率又極具分量,往磅秤上一站,數字直逼三百磅,胖胖的臉以及大寫A的骨架形狀,細細的眉毛往鼻子方向下垂,鼻翼下深陷的縐褶延伸到下巴,把嘴唇往下拉扯,較淡的縐褶繼續從嘴巴擴向兩顎。

   「那個叫哈波警隊或藍衣隊的要死不活隊伍,已經永久解散了,感謝上帝。恭喜各位得到這份新職務,這份工作約期一年。」麥瑟用平穩的男中音大聲說,並從長長的灰色西裝口袋裡拿出一張便條紙,戴著圓形眼鏡盯著紙條看。「日後選舉結果出來,只要市議會和市議員的權力平衡維持不變,當然歡迎你們再來申請。」

   他剛剛的一席話,正好解釋了為什麼像范倫丁這樣的人會忙得團團轉:只要政治翻盤就表示你的朋友全會失業,只能淪落到二十八街周圍的三不管文明邊界,住在故障廢棄的火車廂裡。選舉決定了哪一群老鼠有骨頭啃。我覺得自己有點像剛剛才知道自己怎麼會來到這裡的老鼠,因為除了在場的民主黨員外,就算有其他黨的選民也只是保持安靜、不露聲色。

   「有些人,」警長繼續說,「好像迫不及待想知道你們將來要負責的工作。」底下響起幾聲乾笑和靴子動來動去的聲音。「各位一次輪班十六個小時。在這十六個小時之間——當然也包括晚上——你們身負杜絕犯罪的任務。看到有人擅闖民宅,就逮捕他;看到流浪街頭的小孩,就把他帶回來;看到女扒手在摸觀光客的口袋,立刻揪住她。」

   「如果她只是在小巷子拉客的流鶯呢?」一個無精打采的混混說,「我們也要逮捕她嗎?賣春犯法嗎?」

   十幾個人爆笑出聲;兩、三個人吹了聲口哨。我在心中默默表示認同。

   「那當然,」麥瑟沉著地說,「不過,除了她必須乖乖跟你走,你也得把買她的恩客帶回法庭作證。所以說,你何不現在就開始蓋一間全世界最大的拘留所,並且讓我們知道你何時可以完成。」

   又一陣笑聲響起,我再次覺得心臟騷動了一下,愈聽愈有趣。這顯然是份每天都得花點腦筋思考的工作,不是會把人變成高級驢子的工作。   「言歸正傳。如果你們把每個走夜路的女人都依賣淫罪帶回警察局,我會親自送你下地獄,沒有人有那麼多時間,市府的經費已經取消了,但市民高興想打賞你們是你家的事。」隊長繼續隔著長長的鼻子看著潦草的筆記往下唸,「我們解散了以下的巡邏部門:街道、公園、衛生所、碼頭、消防栓、當鋪、舊貨店、出租馬車、劇場、載貨車、馬路,還有其他地方。現在這些地點都由你們負責。星期天的禁酒管理員和搖鈴員也解散了,同樣由你們負責。五十四名救火員也解散了,你說換誰負責,老皮?」

   那位螃蟹臉、荷蘭靴的流氓一躍而起,舉起布滿皺紋的拳頭大喊:「我們!我們是救火員,我們是人民的守護者,上帝保佑高譚市【註:Gotham,紐約的舊稱。】的大街小巷!」

   鼓掌聲和狂野的叫囂聲響起,裡面有一半嘲弄,一半認同。

   「老皮以前擔任警衛,」麥瑟警長咳了一聲說,順便把眼鏡往上推。「想知道怎麼找到失竊物品,問他就對了。」

   我個人很懷疑這個叫老皮的傢伙找不找得到自己的屁眼,但我沒說出來。這會兒他老兄發現了背心上的蛋液,正用拇指的指甲用力刮掉。

   「今天,你們大部分的人都會被指派巡邏員的工作,但目前有些特殊職位仍有空缺。我看見這裡有很多救火員。唐諾、布里克、華許,還有多爾,你們就負責火災通報,我會再多指派幾個人。這裡有人會說黑話嗎?」

   大家的反應讓我大感意外。十幾隻手飛快舉起,以長相最猙獰的美國混混、身上有刺青的英國人,還有臉上最多刀疤的愛爾蘭人居多。德國人幾乎全部靜悄悄。這時候,空氣中傳來山雨欲來的甜美氣息。無論是什麼職位,反正都是跟美國社會的灰色地帶直接接觸的最短途徑。

   「懷德先生,別那麼謙虛。」麥瑟委婉地說。

   我詫異地從帽簷底下瞄了隊長一眼。一秒前我還覺得自己是個徹頭徹尾的透明人,看來我錯了。

   所謂的黑話或行話,就是騙子、小偷、老千、牛鬼蛇神、街頭混混、新聞禿鷹、毒蟲酒鬼,還有范倫丁說的奇特方言。聽人家說是根據英國小偷之間的行話發展而來的,但老實說,我從沒比較過兩者的不同。說它是一種語言也不盡然,它比較像密碼,用俚語或行話來代替日常用語,當一個會說黑話的小子希望坐在他旁邊的四眼田雞會計少管閒事時,這種語言就能派上用場。打個比方,「黑」(flash)這個字本身就表示做某件事的方式非常聰明俐落。當然了,講黑話的男男女女多半很窮,所以我們有些街頭小子從小到大只會說黑話。每天都有愈來愈多善良老百姓無意中說出類似「麻吉」(my pal)或「嗝屁」(kick the bucket)這類黑話,但這些都只是日常語言的輕微墮落,麥瑟指的是更高段的黑話。

   這一刻,在場所有該死的流氓混混都盯著我看,但我更想不通的是,我明明只露出半張臉,麥瑟怎麼會知道我是誰。

   「我沒有謙虛。」我實話實說。

   「難道你想告訴我,你聽不懂自己哥哥說的話?還是第八區的范倫丁.懷德隊長說你是我們最能幹的新血只是在胡謅?」

   懷德隊長。難怪了。同樣的年輕五官,同樣的偏高髮線,同樣的暗沉金髮,只不過身材小了一號,臉也小一些。我緊緊咬著牙,因此輕薄繃帶底下還沒長出新皮的肌肉陣陣作痛。很像我老哥會幹的事,光是幫我找份我不適合也不想要的差事還不夠,還要大家看著我——就像黑話說的——嗝屁。

   「都不是,」我鼓起勇氣說,「我不是行家,但可以試試。」

   這就是黑話裡的「我不夠厲害,可是我很願意盡力去做」。

   老皮舉手,速度快得像美國國慶煙火。「警長,新手上任之前會先培訓嗎?」

   我從沒看過喬治.華盛頓.麥瑟嘲笑過什麼事,但在我看來,此刻是他最接近嘲笑的表情。

   「我說老皮,我已經盡我所能成立了警察局,又不至於讓高尚的人民罵我們是『常備軍』,高舉愛國主義來逼死這個計畫。所以我不需要多說各位也知道,目前講話最大聲的愛國人士都是幫派人物。好了,我們沒時間拖拖拉拉了。各區隊長會帶著你們從頭做起,也會根據我擬定的方針交給你們排定的職務,讓懂黑話的人到最需要他們的地方,明天就正式開始。各位早安,祝你們好運。」

   麥瑟警長體型龐大,但動作出其靈活,簡直像頭橫衝直撞的公牛,一眨眼就不見人影。大家交頭接耳,竊竊私語,我胸口有股能量蠢蠢欲動。我們的區隊長似乎是一名戴著高禮帽、人高馬大的黑髮愛爾蘭人,還有他旁邊一名鬢角油亮、兩眼無神的包利街本地人。兩人互相交換茫然的眼神。他說「帶」是什麼意思?我看見那個美國人說。讀懂唇語並不難,這是我在一家鬧烘烘有如幫派械鬥的生蠔酒窖當了兩個月酒保的成果。要是不知道客人想要什麼,要怎麼送上他想要的酒。

   得要讓他們知道怎麼在暴動時列隊前進。暴動對城市是一大危害,愛爾蘭人回答,並睿智地點點頭。一支整齊行進的警察隊伍才能有效擊退暴民。

   我敢打賭他說的是這些。

   所以之後三個小時,我們就在墳場院子裡汗流浹背地練習行軍。這對學習執行警務的幫助不大,不過裡頭的犯人應該挺樂的,警察把他們從法院帶往牢房,讓他們充當臨時演員。

   進行可笑的前進訓練時,我正好站在最接近法庭的門口旁邊,所以就成了第一個被指派工作的警察。在一張松木長凳上坐下來後,一位乾巴巴的辦事員坐在我前面問我有哪些專長。我有點退縮,但還是硬著頭皮說,「我會說一點黑話。」

   上帝幫助我。

   「這樣的話,我們就把你的巡邏路線排在中央街到安東尼街這段,輪班時間是凌晨四點到晚上八點。」辦事員說。他從其中一堆紙張裡抽出一張簡略地圖。「這是你巡邏的路線,工作時不可以喝酒或尋歡作樂。你的編號是一○七。明天四點來這裡報到。」

   我站起來。

   「等一下。」

   辦事員從一個大皮革包拿出一個形狀像銅製星星的別針。他把別針放在我的手中,低聲說,「值勤的時候要記得戴著,不能拿下來。」

   我摸了摸手上的星形金屬。看上去很樸素,形狀有點歪曲,不過就是一枚星形徽章,泛著黯淡的、每到秋天就會落滿市府公園的枯葉色澤。沒什麼特別,不過話說回來,這些徽章應該是趕工打造的。我按按帽子向辦事員致意,第一個走出寬闊的花崗岩門口。

   我成了紐約市警察局的一員了。

   第六區總共有五十五名警察,裡頭龍蛇雜處,什麼人都有。儘管如此,我們之間似乎有些共同點。當我走回伊莉莎白街的新家,迫不及待來杯巴伐利亞淡啤時,我心裡非常肯定這件事。

   我發現,我們這批一八四五年成軍、戴上星星警徽的警察沒有一個不是千瘡百孔、傷痕累累。有些東西這城市還沒給我們,或者已經從我們身邊帶走,留下的缺口每次都會稍微變換形狀。我們都是失落的碎片。我們每一個人身上,都有一個沒辦法假裝它不存在的缺口。

   三個星期後,我正煩惱要怎麼遮掩臉上的難看傷口、不再管它時,那個全身是血的女孩就出現在我眼前。她扯著自己的頭髮,像個年過半百的愛爾蘭寡婦,月光把她的連身裙染成黯淡僵硬的灰。

   她名叫愛比琳.歐.達萊,是蘇格蘭蓋爾語的小鳥——小鳥.黛麗。再過不久,這女孩就會把整個城市搞得天翻地覆。

影音

作者資料

琳西.斐(Lyndsay Faye)

琳西.斐在二〇〇五年搬到曼哈頓,參加職業演員的選角會。她失去白天的餐廳工作後,發現她可以更自由運用時間,因此有了她初試啼聲的首部小說《福爾摩斯與開膛手傑克》。《福爾摩斯與開膛手傑克》是她對福爾摩斯致上的敬意,廣受各界好評,更獲得柯南.道爾的遺產執行人高度讚賞。 她的短篇故事曾被選入《美國最佳懸疑故事二〇一〇年》一書,由奧圖.潘茲勒和李.查德兩位推理界名家親自編輯。 琳西.斐熱愛她移居的城市紐約,因而開始研究紐約警察局的緣起。《高譚之神》及續集是她第二本和第三本小說,以前酒保提摩西.懷德為主角。《高譚之神》甫出版再度獲得高度評價,贏得麥可.康納利、吉莉安.弗琳及奧圖.潘茲勒的盛讚,並一舉打入《出版人週刊》、《科克斯書評》的年度最佳小說書單,更入圍最高榮譽愛倫坡獎最佳小說決選作品。 琳西.斐同時是演員權益協會、兩大福爾摩斯迷組織:「福爾摩斯女冒險家」及「貝格街警探團」的榮譽成員。目前為專職小說家,以及美國懸疑作家協會紐約分會的委員之一。 相關著作:《福爾摩斯與開膛手傑克》《福爾摩斯與開膛手傑克》《高譚之神》

基本資料

作者:琳西.斐(Lyndsay Faye) 譯者:謝佩妏 出版社:臉譜 書系:臉譜小說選 出版日期:2013-04-03 ISBN:9789862352472 城邦書號:FR6517 規格:平裝 / 單色 / 400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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