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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園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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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活動

內容簡介

◆2012年肯德基文學獎決選入圍 ◆紐約時報讀者票選「今年該得普立茲獎的小說」 失蹤四年的女兒,終於回來了 在我們努力試著告別過去之後,她竟奇蹟般的出現 但是她死也不肯說出失蹤真相,甚至指控我們毀了她的人生 她的內心有我碰不了的地方 她的人生有我想不到的情感 但至少她回來了,我的女兒 不過,那還是她嗎? 湯姆和艾比原本婚姻幸福、家庭美滿,他們有個漂亮的十二歲女兒凱特琳。可是有一天,凱特琳帶狗外出散步,卻再也沒有回來。四年過去了,夫婦倆在猜疑、罪疚、恐懼中憔悴,婚姻也瀕臨破裂。他們接受輔導,試圖改變,並打算藉著為女兒辦追悼會、立墓碑來「放下過去,繼續向前」。 就在追悼會當天,湯姆獲得訊息,得知有人看過他女兒,而且就在離他們不遠處。可是湯姆聽到的故事卻令夫妻倆陷入希望與失望的漩渦,倍受折磨。終於,艾比決定不再執迷於「希望」,要與湯姆分居。偏偏就在此刻,警方通知他們,凱特琳找到了。 骯髒、瘦小、充滿防衛的凱特琳完全否認自己身分,不願回家,並拒絕說出失蹤期間的任何事情,就連警方掌握的線索與嫌犯,凱特琳也不肯配合調查。她甚至強調家才是監禁、剝奪她自由的地方。在這段最艱困的適應期,犯罪的黑暗力量繼續從內從外撕扯他們三人,眼看這個家就要在團聚後重重崩解…… 失蹤的人回來了,失蹤的心也會回來嗎? 【微電影】 墓園女孩──凱特琳的告白 https://youtu.be/vc14__MLPtU 十二歲那年,我失蹤了 很多人為我祈禱,消息甚至上了新聞 我父母每天期盼,希望我快快回家。但他們是真心的嗎? 如果是真的,為什麼他們要為我辦告別式? 為什麼他們想要告別這一切? 更糟的是,我現在回來了,我要怎麼面對這一切? 他們每個人都想知道我去了哪裡?跟誰在一起?發生了什麼事? 但,我要說的是──他們若是夠聰明,就不會想要知道這些…… 【名家推薦】 ◎李偉文(牙醫師、作家) ◎林書煒(資深媒體人) ◎黃 羅(推理評論人) ◎歐陽靖(作家、演員) 【好評推薦】 「《墓園女孩》重擊人心。曲折緊張的情節,讓我難以放下。」 ──賈桂琳.米察,歐普拉俱樂部第一本選書、《今日美國報》近二十五年最具影響力好書紐約暢銷作家《失蹤時刻》(The Deep End of the Ocean)作者 「比起《被偷走的人生》,《墓園女孩》更加揪心……幸好這故事有個美好結局,雖然不是盡如人意。」 ──《觀察家報》(Examiner) 「《墓園女孩》不單是一個發人深省的驚悚故事,在大衛.貝爾這本令人眼睛一亮的小說中,即便是進入最危疑震撼的情節,也有令人沉思低迴的親子、夫妻與手足關係。絕對是絲絲入扣、引人入勝的上乘作品,讀者千萬不可錯過。」 ──麗莎.恩格(Lisa Unger),《紐約時報》暢銷書《美麗謊言》(Beautiful Lies)作者 「《墓園女孩》是我最愛的故事類型:熟悉的事物中竟然疑雲滿布。基本上這是一個失蹤少女的故事,但是,請相信我,你絕沒讀過這種失蹤故事。進入本書的讀者就像是跌入兔子洞一般,直到卷末才能放下懸疑,看見希望……貝爾帶領讀者進入糾結卻又真實無比的世界,但這絕對是一趟節奏明快、引人入勝的驚悚之旅。《墓園女孩》縈繞人心、久久難以忘懷,從任何層面來看它(「她」)都是佼佼者。」 ──威爾.拉凡德(Will Lavender),《紐約時報》暢銷書《失控的邏輯課》(Dominance)作者 「這書從第一頁開始就讓人神經緊繃,毫不放鬆。故事節奏流暢、劇力萬鈞,是一部精采佳作。」 ──約翰.萊斯科瓦(John Lescroart),《紐約時報》暢銷書《破壞》(Damage)作者 「由一個不怎麼完美的父親娓娓道出女兒失蹤的故事,內容精妙緊湊,令人毛骨悚然。若是你以為能從常見的報紙雜誌、小說電影中,充分了解這類故事在說什麼,那麼這部出色的小說將要顛覆你的腦袋。」 ──布洛克.克拉克(Brock Clarke),《我燒了大文豪的家》(An Arsonist's Guide to Writers' Homes in New England)作者 「貝爾筆下的意象鮮明,書中角色宛似你我,讀來異常熟悉。」 ──湯瑪斯.蒙特里恩(Thomas F. Monteleon),布蘭姆.史托克獎(Bram Stoker)得主、《羔羊之血》(The Blood of the Lamb)作者 「《墓園女孩》所呈現的曲折心理,使貝爾一躍而成倍受矚目的新銳作家……我也成了他的書迷。」 ──約拿丹.馬貝利(Jonathan Maberry),布蘭姆.史托克獎(Bram Stoker)得主、《瘟疫之王》(The King of Plagues)作者 「本書帶給我內心的悸動,猶如初次拜讀理察.麥特森的《我是傳奇》。這是一部強而有力的心理驚悚小說,迷人處俯拾皆是。請密切關注大衛.貝爾,他非凡的寫作生涯就此展開。」 ──大衛.墨瑞爾(David Morrell),《紐約時報》暢銷書《第一滴血》(First Blood)作者 「人物刻畫入微,層次豐富的呈現神祕失蹤情節、人性瘋狂與失去親人的痛苦。大師級的作品。」 ──保羅.威爾森(F. Paul Wilson),戰慄幻想大師、《紐約時報》暢銷書「修理工人傑克系列」(The Repairman Jack)作者    「貝爾十足是位說書人,寫作風格猶如新聞剪報般引人入勝。你只要開始讀了,就會停不下來。」 ──艾德.戈爾曼(Ed Gorman),夏姆斯獎與安東尼獎得主、《旅行車票》(Ticket to Ride)作者 「一切看似正常,底下卻隱伏著瘋狂,與蠢蠢欲動的邪惡。」 ──墨特.開塞(Mort Castle),《水面之月》(Moon on the Water)作者 「隨著劇情不斷進展恐懼感逼近在身側,最後五十頁令人發昏冒汗,甚至在翻閱書頁時,雙手微顫。精妙、邪惡,結局卻十分動人……一部震撼人心的作品。」 ──蓋瑞.布朗貝克(Gary Braunbeck),布蘭姆.史托克獎得主、《浪子的憂鬱》(Prodigal Blues)作者 「這是一個極為驚人的家庭故事,大衛.貝爾提供了一個很棒的角度來觀察哀傷,並且觸動每個人思索切身相關的問題。」 ──哈莉葉.克勞斯納(Harriet Klausner),亞馬遜網路書店頭號書評家 「我好久沒有讀過這麼哀傷的故事了,一展卷我就陷入揪心的畫面之中。」 ──珍.羅蔓(Jen Roman),fictionaddict.com書評網

導讀

推理史上前所未有的失蹤故事


◎文/黃羅(推理評論家)

‧失蹤案的書寫歷史

  雖然說屍體、凶手、智解謎團的神探,是推理小說的黃金三角,但是若少了其中一味,遊戲其實還是玩得下去。比方說,創作者不嗜血的話,倒是可以寫沒有屍體的失蹤案件,只是凶手可能就成了綁匪。

  所謂失蹤案,自然是有人不見了。人不見了,似乎不是什麼火燒屁股的大事(除非失蹤的是幼童),即便去警局報案,警方也是二十四小時之後,才會立案出動找人。平心而論,失蹤案確實沒有凶殺案聳動,真實世界中,媒體寧願把版面留給謀殺案;虛擬小說的世界裡,失蹤案較難滿足讀者獵奇心態。然而無論虛實,在茫茫人海中,要將失蹤者找出來,偵探如何抽絲剝繭,縮小搜查區域,進行有效率的追蹤行動,一樣都是不簡單的任務。

  比戲劇性或許不如人,但是比悠久歷史,失蹤案絕對理直氣壯。早在《福爾摩斯辦案記》(The 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 1892),柯南.道爾就讓名偵探在〈身分之謎〉(A Case of Identity)當中,出場尋找失蹤的新郎;福爾摩斯接手過的失蹤案,當然不只這一樁,估算一下,四中篇加上五十六短篇的福爾摩斯探案中,涉及神祕失蹤的故事約有十篇,比例上並不算少。

  備受世人愛戴的「謀殺天后」阿嘉莎.克莉絲蒂也寫過失蹤案。她筆下的比利時矮個兒神探白羅雖然最擅長破解凶殺案,不過偶爾也會幫忙尋人,像是在《鴿群裡的貓》(Cat Among the Pigeons, 1959)找失蹤女學生,或是在《赫丘勒的十二道任務》(The Labours of Hercules, 1947)找失蹤女僕。然而最引人側目的是,克莉絲蒂居然寫而優則演,自己在現實生活中也搞失蹤:當時是一九二六年的十二月,因為丈夫婚外情而大受打擊的克莉絲蒂突然從家裡消失無蹤。結果這件失蹤案上了頭條,各地警察都在找她,《每日郵報》懸賞一百英鎊給通報消息的人,直到九天後才在一家旅館找到她,這就是推理史上著名的「謀殺天后的九日失蹤記」。

  若再說到冷硬派小說,那就更不得了,尋人簡直就是私家偵探的家常便飯。然而私家偵探不像古典神探那樣有權有勢,他們不但受到警方排擠歧視,更無法將命案現場當自家花園般來去自如,所以這些走在殘酷大街上的「帶槍聖徒」(Saint with a Gun),多半先接到失蹤案的委託,然後在尋人過程中,才進一步涉入殺人案。為了讓大家更快了解私家偵探是怎麼辦案的,我們以史上三大私探為例,來模擬他們的行事風格:

‧違背現實的正義論

  假設情況是:一名十二歲女孩失蹤了,她的家人心急如焚,於是找上偵探社求助。(一),如果是大陸偵探社的無名偵探(Op)接手此案,他會循線找到女孩,發現這名遭黑道軟禁的肉票即將被賣到海外,而且這個犯罪組織居然有白道撐腰。無名偵探勢必會直搗黃龍,摧毀幫派,揪出貪官,除掉地方毒瘤。(二),倘若接手的是洛杉磯私家偵探菲力普.馬羅(Philip Marlowe),他會深入虎穴、以一擋十,即便被惡徒揍得頭破血流,他也是一邊碎碎念,一邊打落牙和血吞,拼死救出女孩。脫險後,女孩可能想以身相許,但是馬羅會像柳下惠一樣嚴詞拒絕:「妳是我的客戶,我們不該有其他關係!」(三),若是活躍於加州的劉亞契(Lew Archer)出馬,他應該會低調有如隱形人,設法偷偷把女孩帶離賊窟。事後他還會像心理學者溫柔的探問:妳有沒有哪裡受傷?是和爸媽吵架離家出走才導致被騙?或是純粹被壞人擄走?

  私探的手段大致上如此。但你會不會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太對勁?沒錯,這些私探的做法太戲劇性了,他們就像中國武俠小說的俠客從天而降,不求名利、不求回報,一心只想伸張正義。從現代角度來看,這太違背現實了、太理想化了,甚至可以說太假道學了。

  說到違背現實,達許.漢密特(Dashiell Hammett)早在戰前的三〇年代,曾撰文砲轟當時紅透半邊天的偵探小說家范達因(S. S. Van Dine),批評他的小說人物講起話來「像是高中女生在背字典裡艱澀的怪字。」無獨有偶的是,看克莉絲蒂極不順眼的雷蒙.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也曾說「把謀殺還給有理由犯案的人,而不只是提供一具屍體。」當年的冷硬派大師痛批本格解謎小說空泛虛偽,如今從二十一世紀的觀點來看,冷硬派作品又何嘗不是如此?某種程度上,冷硬派小說也是一種擁抱浪漫情懷的文體,創作者把對社會的不滿與對正義的憧憬投射在小說中,打造一個「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硬漢,然後讓這位「眾人皆醉我獨醒」的私家偵探撥亂反正、拯救社會。

‧由內向外觀看失蹤案的實況

  說到底,戰前三〇年代的現實,與二十一世紀今天的現實,究竟差別在哪裡?

  要回答這個問題,且讓我們回到先前的假設情況。若拋開所有的遐想與幻象,上述的十二歲女孩失蹤案要是發生在今日,現實生活中的發展應該是雙親趕快去報警,並列印尋人啟事傳單滿街發放和張貼公告欄,當日子一天天過去,寶貝女兒依舊下落不明時,警方查案的人力會逐漸縮編,最後變成一樁無解的懸案;在日復一日的煎熬中,夫妻相交指責而鬧不和,先分居後離婚,末了落得一個家破人散的悲情下場……這是最真實的寫照,而且也是小說《墓園女孩》的故事梗概。

  常看推理小說的讀者應該都知道,推理小說通常只寫外在事件,彷彿一旦找到人、破了案,偵探下台一鞠躬,事情就有了圓滿的落幕;然而事實上,這個圓滿只是個假象,故事根本還沒結束。試想失蹤多年的人,性格和相貌上一定會有所改變,即使重回家園,也不可能像按下開關一樣馬上轉換心態,從此適應新環境而和樂融融,共享天倫之樂。

  《墓園女孩》其實是一部很難歸類的作品,它像犯罪小說一樣有案件與警察,卻一反推理小說的常態,由內向外去觀看事件的歷程。故事中幾乎沒有鋪陳偵探或警察的辦案過程,只看得到失蹤女孩的父母親內心飽受折磨,尤其是小說才進展五分之二篇幅,就找到了失蹤四年的女兒,可是劇情並沒有走向happy ending,當事人反而發現他們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要彼此適應、要心理復健、要修補裂痕,因為失去的不僅是四年時光,他們同時也失去了心中的那份純真,以及對人性的信任感。失蹤女孩凱特琳歷劫歸來後,不肯透露四年來的個人遭遇,但她的父親湯姆卻一定要弄清楚醜陋不堪的真相,於是衝突的拉鋸戰愈演愈烈。你或許會質疑真實情況真的是這樣嗎?別忘了當年克莉絲蒂被尋獲之後絕口不提失蹤之事,即便在自傳中也是避而不談。人類的心靈會自動規避無法面對的創傷,這是最真實的人之常情。

  像這樣一個破格的故事,卻出自一位新進作家大衛.貝爾之手。你若翻閱任何一本推理參考書,都絕對查不到大衛.貝爾這個名字。既然在推理文壇沒有顯赫的資歷,這意謂著他沒有包袱,不必像推理作家那樣絞盡腦汁構思一個石破天驚的殺人詭計,也不用設計一個巧奪天工的不在場證明,因而能夠寫出一個與眾不同、你從未讀過的失蹤故事;或許正因為大衛.貝爾並未畫地自限,所以他的偽推理小說才會如此真實、真實得叫人不忍卒睹,卻又真實得令人心痛。

序跋

【中文版序】學著放手,因為我願意等你回來


◎文/大衛.貝爾

  《墓園女孩》的故事是從小孩子的撒謊開始寫起。我還小的時候,家住在一條繁忙的街道旁,距離州際高速公路的交流道只有一英哩遠。當時父母親要我嚴格遵守一個規矩:絕對不可以獨自一人過馬路。

  大致來說,我算是個好孩子,還挺守規矩的,也不太調皮搗蛋。但是大約在我五歲的某一天,我跟鄰居幾個孩子在住家附近玩耍,還記得那天天氣很好,我在家門前的街道另一頭,第一次交上了新朋友。我知道母親看不到我,也不知道我在做什麼,所以當一起玩耍的孩子們決定要過馬路去某個人家的院子玩,我也就跟他們一起去了。

  幾小時後我回家了,坐在廚房的餐桌前看著母親為我弄點心,她沒有問我玩得如何或是跟誰在一起,就只問我一個問題:「你是不是跟那些孩子一起過馬路了?」

  我面臨選擇:我可以承認違反了規矩,或是撒謊迴避。我不知道當時為什麼要那麼做,但我就是選擇了撒謊。我對母親說我沒有過馬路。我甚至鼓起勇氣,等著看母親是否知道我在撒謊。但母親沒有說什麼,轉身繼續忙她的事,似乎是接受了我的說詞。

  只是在很多年之後,我才知道不然。母親知道我當時撒了謊,她看到我過馬路,因此我才剛踏進家門,她就問起這件事。但是她為什麼沒有戳破我的謊言,我不知道。也許她當時累了,也許她想找適當的時機再提出來,也許她還知道我的其他過失,或是她很清楚無法掌控我做的每一件事。再不然就是她知道這麼由著我,日後我自會想通。

  《墓園女孩》談的是同樣的主題,只不過範圍大了許多。所有的孩子都在探索自己的疆界,所有的孩子都在挑戰他們的父母。也許父母最難接受的一點是:他們未必能理解或約束得了子女的一切行為。但是,為人父母必須學著放手,只不過有時他們一放手,便失去了孩子。

  在《墓園女孩》裡,失蹤的女兒回來了。但本書真正要問的是一個更深刻的問題:女兒是完完全全的回了來嗎?她能做得到嗎?而且更重要的是:父母真的希望她如此嗎?隨著時間流逝,我們都會失去某些事物,但同時我們也會得到許多。這個故事中的角色自凱特琳離家的那一天起,就再也回不去了,不過他們的生命終將緊緊相繫,而且他們也將了解,生命的內容是取決於他們自己,就如同我們的生命內容是取決於我們自己。

內文試閱

  凱特琳是四年前失蹤的,當時她十二歲。但我第一次發現她有騙人的本事,是在她六歲的時候,那是某個我們父女單獨相處的星期六。那天就像許多個我與凱特琳共度的日子,至今我還常常回想起某幾段特別快樂的時光,寧靜、單純,就像漂浮在一小池水中那麼簡單,毫不費力。

  在那個特殊的日子裡,凱特琳與住家附近的孩子們玩在一起。那時候,我們這條街上有好幾戶人家也有孩子,他們年齡大致相當,老在庭院裡追逐,玩盪鞦韆,在滿地落葉上頭蹦蹦跳跳。不管那些孩子去到哪裡,總有大人在看著他們,也因此,我們很喜歡這兒的居家環境。

  不妙的是,就在凱特琳出生不久,市政府為了紓解交通,拓寬了與我們這條街直角相交的林蔭大道,為附近一帶招來更多車輛。街區的每一位家長都有相同程度的擔憂,有些還談起是否該搬家,但我們想繼續住下去,因此與凱特琳約法三章:沒有我或媽媽看著,她不可以獨自過馬路,絕對不可以。

  總之,在那個星期六——雖然後來才開始有「那個星期六」的說法——我太太艾比晚上與人有約,不在家,我和平常一樣用長柄鍋煎漢堡,把瓦斯爐上噴濺了不少油,我還預先將冷凍薯條放進烤箱烤——老爸下廚,弄給女兒吃的不外是這類餐點。

  晚餐時刻,我步出門口庭院,以為會看到凱特琳就在附近,和鄰家孩子玩在一起,或至少可以聽見他們的聲音。但我什麼都沒看見,站在門前那棵大楓樹的樹蔭裡,我左顧右盼,希望看見凱特琳和其他孩子的身影,直到我幾乎想開口喊她時,我看見了她。

  她站在遠遠的街尾,就是幾年前被市政府拓寬的那一段路。儘管相隔甚遠,我認出就是她,因為她下午出門時穿著粉紅色上衣,在秋日靜謐的黃褐樹影裡,那顏色格外耀眼。我舉步走向她,正要招呼她時,凱特琳忽然快步穿過馬路走到對街。

  我不知道她是否看到那輛車。

  那輛車超速的轉進我們這條路,我看到車前的水箱護罩,在凱特琳的身後猶如一張貪婪的銀色大口。

  我僵住了,好一段漫長的時刻,時間像靜止似的。

  緊接著司機急踩煞車停住,與我的孩子相距才一、兩呎。

  再多一點點就撞上了。

  但是凱特琳並未遲疑,迅速瞥了那輛車一眼,然後,即便人車如此挨近,她還是一副什麼事都沒有發生的樣子,繼續穿過馬路,走入一戶人家的院子,繞到屋後。我像石化一般呆立在原處,沒喊出聲的嘴還傻傻張著。

  我該怎麼做?招呼開車的人停下來,惡聲咒罵他們?把那男的拖出車外,飽以老拳?事實是凱特琳忽然走到他們前方,要是她被撞或輾過,我也無法為此責怪他們。是我女兒不小心,太不小心,更重要的是,她不聽話;而且,是的,我也不夠小心,太輕易讓女兒出門,我活該受到責備。

  我回到屋內,在滿屋子濃濃的漢堡味中等候凱特琳從前門進來。

  你或許以為,在等待的時刻我會愈來愈生氣,走來走去,焦躁不安,考慮著如何對她施以適當的懲罰——她顯然沒聽大人的話,差點丟了小命。可是我沒那麼做,我和艾比都同意,絕不可高聲責罵凱特琳,當然更不可以在生氣時出手打她。

  三十分鐘後,凱特琳忙不迭的衝進前門,然後從容走進廚房,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我在飯桌擺放紙餐盤和餐巾。凱特琳吸吸鼻子,用衛生紙仔細擦了擦,然後看向我,一臉愉快,充滿了期待。

  「可以吃了嗎?」她問。

  「還不行,」我說:「凱特琳,甜心,我有件事要問妳。」

  「什麼事?」

  我深吸了一口氣。「妳在外頭有沒有獨自過馬路?」

  她沒有臉紅,沒有眨眨眼,也沒有嚥一下口水。「沒有,爸比。」

  「真的如此嗎,甜心?妳以為我沒看見妳過馬路?」

  她的聲音依然平靜。「是真的,我確定,爸比,我沒有過馬路。」

  我拿著一張紙巾,在手裡擰成一團,然後放開,讓它落在桌面。凱特琳回望著我,眼睛睜得大大的,眼神澄澈無辜,毫無狡詐的成分。

  我追問:「妳是說,妳並沒有過馬路,沒有差點被車子撞到?我看到妳了,甜心,我從門口的院子看到妳了。」

  她臉色略變,雙頰微微泛紅。她不是愛哭鬧的孩子,但我想她撒了這個謊被活逮至少會慌張失色,可是,她沒有,她依然鎮定,一個才六歲大的撲克玩家,神色自若。

  「我沒有,爸比。」她說:「我沒有。」

  我沒有發脾氣,也沒有命令她回房間,或是像所有的老爸那樣,告誡她說真話的重要性。我什麼都沒做,只是在桌前站起,走到爐邊,為她弄了一盤食物,放在她面前,夕陽從廚房窗戶斜射進來,我們就像全美國的老爸和女兒那樣,坐在那裡吃起了漢堡薯條。我們一面吃,一面聊她的朋友,以及媽媽晚上幾點會回家,沒再提起過馬路和她差一點被撞死的事。

  我也沒有告訴艾比這件事。

  某些狀況下,父母會明白子女生命中有些層面是永遠無法探知的,但是也許我比大部分的父母都更早明白這點。不管是為什麼,凱特琳未知的深處已經在我生命最核心的位置形成一個黑洞,而在她失蹤了六年之後,我經常想起那個時刻。   不知怎的,那隻狗似乎知道自己再也回不來了。

  弗斯提是隻大狗,黃色的拉布拉多,溫和而友善,聰明到能聽出我聲音裡有不尋常的含意,牠隱隱知道這回並非普通的散步。

  我一把抓住牠的項圈,弗斯提扭頭縮向肩膀,企圖使我扣不上狗鍊。

  「弗斯提,別這樣。」

  我的挫折感愈來愈強烈,不禁咬緊牙齒,感覺上下兩排的臼齒對磨著。弗斯提把頭縮得更緊了。我想也沒想,用另一隻手朝牠的鼻子輕輕拍了一下。牠的哀叫聲嚇了我一跳,我頓時覺得自己真是混蛋。

  牠縮得更厲害了,但是當我再次伸出手時,牠抬起頭,讓我將鍊子扣上項圈。

  我站直身體,深吸一口氣,我已經是徹底的無能為力了。

  「怎麼回事?」

  我轉身看到艾比站在廚房門口,她的頭髮往後紮了個馬尾,瞪大著眼睛打量我。儘管今天是星期六,她還是穿著條紋上衣搭配黑裙,光著雙腳。以前她週末都穿得很隨性,但現在每天都是這副打扮,像要趕去教堂。不過的確有此可能。

  「沒事。」我說。

  「我好像聽到狗在叫。」

  「牠是在叫,我打了牠。」

  她的眼睛半瞇起來。

  「我要把牠送走,」我說:「帶去動物收容所。」

  「噢。」她說,一面舉起手放在胸口。

  「妳不要我送走牠嗎?妳老是叫我這麼做,催了我快一年。」

  「不錯,我是要你送牠走,」她說:「但我以為你不肯。」

  弗斯提坐在我腳邊,垂著頭,一副挫敗的樣子。

  「妳老說我們必須向前看,不是嗎?要開始嶄新的一頁?」

  她點點頭,有些許不確定。過去這兩年來,艾比很少露出不確定的表情,參與教會活動使她無時無刻都是一副篤定的樣子,彷彿沒有什麼好懷疑的,只除了對我,我知道她對我存疑。我的最後一招是犧牲這隻狗,以表示我的誠意。但我想她應該不會讓我做得這麼絕,我以為一旦她看到弗斯提被扣上狗鍊,即將被帶出門,送去收容所,她就會阻止我。

  她的眼中噙著淚水,深吸了一口氣。

  「我想我們是真的必須這麼做,」她嘆氣道:「追悼會就要舉行了,我們是該放下過去,繼續向前了。」她又嘆口氣,聽起來像是打嗝,近乎哭聲。「我以前真的很愛弗斯提,可是現在每次看到牠就會想起凱特琳。我無法不想到她,我不想再這樣下去了。」

  「妳確定嗎,艾比?真的要這麼做?牠是這麼好的一隻狗。」

  她搖搖頭,用腳輕點著地板。「我確定,湯姆。」

  「好吧。」我扯了一下狗鍊,多用了點力道,弗斯提立刻跳起來,雙腳刮擦著地板,穩步緩慢前行,走向牠的最後一程。「我回來時妳會在嗎?」

  「教堂有聚會。」

  我點點頭,手握在門把上。

  「說起來很滑稽。妳說妳看到弗斯提就受不了,因為牠讓妳想起凱特琳。但我喜歡弗斯提陪在身邊,理由卻跟妳一樣。」

  「湯姆,別說了。」

  「不說就不說。」我開了門,走出去。這隻狗是女兒被綁架時唯一的目擊者,但我卻要送牠去安樂死。

  我沒有直接去動物收容所,強烈的罪惡感凌駕了我——因為弗斯提即將面臨的命運,因為剛剛打了牠,因為牠知道許許多多的事,我滿懷罪惡感。我只開了一小段路,就在公園停下車來。停車時,弗斯提精神一振,耳朵豎起,尾巴撲打著後座。我將車停在一處樹蔭,下了車打開後車門,牠一躍而下,鼻子湊近地面,嗅著每一吋牠經過之處,然後選在一棵小樹旁停下來小便。我藉此機會再次拴上狗鍊,由弗斯提帶路在公園裡逛。

  散步時,弗斯提在狗鍊那端吁吁喘氣,尾巴如節拍器似的搖來搖去。牠很快就原諒我了,顯然已經忘卻我先前的粗暴。我知道弗斯提正引我走到公園邊界,朝橡樹嶺墓園前進。橡樹嶺是本地最古老的墓園,也是本週即將舉行的凱特琳追悼會與「安葬」之地。

  我知道園方不希望寵物入內,以免牠們在墳墓上大小便或挖掘花草。不過弗斯提已經解放過了,而且我寧可在墓園裡碰上什麼奇遇,也不願送牠去動物收容所。

  我們沿著穿越墓園中心的道路走去,然後右轉,走向盡頭。

  墓園幾乎客滿,一塊塊墓碑櫛次鱗比,看不出哪裡還有空位讓給新逝的亡者。我的眼睛持續尋找那一小塊空位,這裡僅存的最後一塊、被我們買下的墓地。我流連那些夫妻合葬的墳墓,墓碑上鐫刻著永遠的愛與團聚。我看到夭逝的孩子葬在父母身邊,戰爭中捐軀的官兵,他們的墓碑上雕飾著飄揚的小星條旗;然後我似乎看到凱特琳的名字。
僅是短暫的一瞥,眼角餘光匆匆掠過,我看到,真的在那裡,一塊長方型的碑石上鐫刻著:

      凱特琳.安.史都華
      女兒,密友,天使
      一九九二~二○○四

  我注視那塊碑石,腦中響起常常聽到的那一串聲音。很多個夜晚我躺在床上,每當有路過的車燈照在天花板和牆面上,我就彷彿聽到凱特琳的尖叫聲,那恐懼的聲音既尖銳又刺耳。她在哭嗎?她是否涕淚縱橫?她正受苦煎熬嗎?她這樣呼喊我多久了?

  我挫敗的捶擊著床墊,把臉摀在枕頭底下,直到腦袋要爆炸。

  我知道那些統計數據,當孩童失蹤逾四十八小時,生還的機率幾等於零。但我極力忽視那些數字,假裝它們並不適用於我的情況。當時不適用,此後也不會。我還是每晚點亮門口的燈,確認凱特琳以前放學回家時會使用的那支備份鑰匙,還擺在同一個花盆底下,以便她能夠找得到。

  「弗斯提,來。」

  牠漫步回來,顯得很快活,尾巴左搖右擺。我蹲在草地上扶住牠的頭,牠睜大眼睛,沒有抗拒,也許是想起了早先挨的那一掌。我臉上感覺到牠吐出的微臭熱氣,看到牠長長牙齒上的斑垢。我問了牠一個問題,自從牠拖著鍊子從公園返家,凱特琳卻不見蹤影的那天起,我已經問過許多次的那個問題。

  「弗斯提,你那天看到了什麼?發生了什麼事?」

  他回望著我,喘得更急了。他不喜歡我這樣捧著牠的頭,不安的扭動著。

  「你看到了什麼?」

  牠想要溜走,我又把牠拉回來。牠搖起頭,彷彿試著把我的手捧著牠的感覺甩開。我站了起來。

  「去你媽的,」我說:「去你媽的不會講話!」

  我再次看著那塊碑石,讓碑石上鐫刻的女兒名字以及有可能——很可能的——死亡日期映入腦中,我再度扯了一下狗鍊。

  「走吧,弗斯提,」我說:「我們要去一個地方。」   我站在教堂後方,西裝和領帶讓我覺得拘束,心中百味雜陳,起伏不安。每一位走過我面前的親友,每一次握手或擁抱,都令我泫然欲泣,酸苦不堪。這許多臉孔都使我想起凱特琳的點點滴滴:那位曾與凱特琳進同一所學校的女孩,她長大了,十六歲的豆蔻年華。凱特琳在世界的另一個角落也到了那個年紀?她是否也變成一位妙齡少女?從前的一位鄰居老太太,在凱特琳還小的時候來過家裡照顧她,我納悶著,為什麼這個老太太都活到快八十,而凱特琳卻可能死了?

  我的喉嚨宛如塞滿棉花,卻還要努力將淚水和怒氣吞回去,弄得我下顎都疼了。我這麼做並不是因為想哭和生氣的感覺並不真實,而是擔心一旦放任它們,就會破壞整個追悼會,把我仍在用力抵抗的事弄假成真。

  巴斯特來了,他頻頻為遲到道歉,但我樂見他的到來轉換了氣氛。

  現場久久無人說話,我、艾比、巴斯特和克里斯牧師尷尬的圍成一圈站著,等待有人開口。

  最後,克里斯牧師微笑說道:「感謝你的蒞臨。」

  艾比先我一步想起應有的禮貌。「這位是湯姆的繼弟……」

  「是半個弟弟。」巴斯特說。

  「同母異父的弟弟。」艾比說。

  「我們該開始了,」克里斯牧師看了一下手表,然後望向全場的觀眾說:「大家都準備好了嗎?」

  艾比默默的點頭,我也一樣,她伸手與我相握,此舉令我大為訝異。她的手給我的感覺很陌生,像兩人初次見面開始摸索著認識對方的陌生感。我的心跳微微加速,將她的手輕輕抓緊,她亦然。我倆像是受驚的孩子,隨著克里斯牧師沿中央通道走向教堂前方,巴斯特在後頭亦步亦趨。

  克里斯牧師在講壇上像個名人,整齊的牙齒潔白發亮,人雖然有點瘦,有點白頭髮,看起來卻依然年輕、朝氣蓬勃。他現年四十五歲,比我們年長個兩、三歲,卻還偶爾參加馬拉松比賽,跑步的風采十分迷人。他穿著剪裁合身的西裝,體型顯得苗條修長。他相信懂得保養身體的人會得到上帝的獎賞,運動能使心靈敏銳,也無怪乎在他的安排下,教堂多了不少健身設備。

  儀式開始,我和艾比一直手握著手,克里斯牧師引領大家進行一連串祈禱並朗讀《聖經》,其中包括耶穌讓拉撒路復活的那一段。巴斯特坐在我右邊,左手拿太陽眼鏡不斷敲彈著大腿。他看起來老了些,眼角的魚尾紋愈來愈深,白頭髮也益發明顯。但他似乎很專心,眼睛一直望著講壇。我真的很高興他能來,畢竟他是我弟弟。

  克里斯牧師開始布道,他的聲音有些尖銳,配合他的發言教堂裡的會眾喃喃說著:「阿們」,艾比也同聲唸道。我端詳她側臉,告訴自己,她的臉上猶有將近二十年前我們相愛的痕跡。一定是的,只是我愈來愈不容易發現了。我看著她,不禁懷疑,我所認識的她或者自以為認識的她,是否也像凱特琳一樣,永遠的離我遠去了。

  「我昨晚有幸與湯姆和艾比懇談。」一聽到我的名字,我趕緊看回克里斯牧師,好一會才接上他的話。他說他跟我們談過——昨晚跟我談過,可是他沒有,我根本沒見到他。「雖然他們都為失去親愛的凱特琳而身心交瘁,但夫妻倆都告訴我,他們從凱特琳身在天堂的這項事實中,得到莫大的安慰;是的,凱特琳已經重回基督身邊,並沐浴在神的慈愛裡。」

  我再度看著艾比,她依舊直視前方,喃喃唸著她的「阿們」。一旁的巴斯特倚近我,口氣聞起來有潤喉糖的味道。

  「你昨晚還真的跟他聊啊。」

  「那話不是我說的。」我低聲道。

  做完最後一次禱告,唱完最後一首詩歌之後,我們魚貫走出教堂。我、艾比和巴斯特率先跟在克里斯牧師後面,接著站在教堂門口送教友。我和艾比並肩站著,仍舊沒有接觸。

  「我去坐巴斯特的車。」我說。

  「你不坐我們的車?」艾比問道。

  「我得跟他談一下,」我說著,避開她的眼神。「不會有事的。」

  「可是你會到墓園吧,湯姆?你會到場吧?」

  我沒有回答,把手搭在巴斯特的手臂上,引他走向停車場。   我跟巴斯特來到大學附近的夏姬酒吧,店內大部分是學生,男孩努力在女孩面前賣弄,女孩貼著椅背而坐,吸引男孩們的注意力,激勵他們再多加把勁。我們點了三明治,接著巴斯特要了一壺啤酒。服務生離開後,他問我:「你真的不去墓園?現在去還趕得上。」

  我搖搖頭。「算了吧。」

  「艾比會發火的。」

  我聳聳肩。他說的沒錯,她當然會發火。但當我聽到克里斯牧師硬把信仰加在我頭上,甚至引述我沒講過的話,那就已經越過了界線。我試著接受教會的事,試著安撫艾比,但是忍耐已到了極限。有人——也許是克里斯牧師,也許是艾比——說了謊,當眾曲解我對信仰的態度,我不想成為他們的一分子,受不了被扯進盲目的羊群之中。

  啤酒來了,巴斯特把酒倒進免洗杯裡。我啜了一口,很對味,於是又啜了一口,腦袋開始感到微醺。

  我口袋裡的手機嗡嗡響起,是一則簡訊。

  想跟你見個面,下午四點。

  「什麼事?」巴斯特問:「艾比發來的?」

  「不是,是莉安.史戴普。她是律師,專門處理一般性的法律事務,像是抵押貸款、遺囑、小型犯罪案件。」

  「她找你做啥?」巴斯特問道:「你要立遺囑?」

  「她女兒十年前被人殺害,才十六歲,後來凶手落網了,定了罪。」

  「他們把他大卸八塊?」巴斯特問道。

  「無期徒刑,不准假釋。你不記得在凱特琳失蹤後見過莉安.史戴普嗎?她來過我家許多次。總之,她真的想要幫忙,」我說:「她積極參與,是失蹤或遇害兒童及其家屬的代言人,她樂於見到壞人受懲罰。當然她不處理起訴的事,但是會為被害者家屬提供建議,有點像非正式的法律諮詢。她一直盡力協助我們釐清複雜的案情,應付警察、媒體,也一直為我們打氣,而且她相信司法正義。」

  「原來是律師。」巴斯特裝出作嘔的表情。

  「她也稱不上是我的律師,比較像個朋友,就如我剛講的,是個法律顧問。」

  他繼續擺著臭臉,我不管他,回了簡訊詢問見面地點。

  夢幻俱樂部。

  「唔,」我盯著手機螢幕,說:「她想在脫衣舞酒吧跟我碰面。」

作者資料

大衛.貝爾(David Bell)

出生於辛辛納提,童年期間的背景音樂是棒球轉播。中學的大半時光都是在安靜的圖書館裡渡過,他最愛亞瑟王與那群騎士的故事,長大後發現這些故事不是真的,令他大為心碎。高中時,他接受了生平第一堂的創意寫作課,也寫下他的第一個短篇,不過那是電腦誕生之前的事,而那篇短篇小說也在保存不佳的情況下,永遠消失了。 大學期間,他定下成為小說家的志願,並在畢業後展開一系列工作體驗:服務生、酒保、書店店員、電訪推銷員等等。結束全美大小城市漂流的生活之後,大衛重回校園取得博士學位,並一面從事教職,一面開始撰寫他的第一部長篇《墓園女孩》,畢竟在寫作、閱讀、嗑電影之外,他最喜歡的就是與妻子茉莉在住家附近的墓園漫步思考。 大衛現在是西肯塔基大學英語系助理教授,曾獲短篇小說手推車獎的提名。 作者網站:http://www.davidbellnovels.com

基本資料

作者:大衛.貝爾(David Bell) 譯者:劉育林 出版社:臉譜 書系:臉譜小說選 出版日期:2012-12-05 ISBN:9789862352175 城邦書號:FR6515 規格:平裝 / 單色 / 384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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