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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海明威的巴黎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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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書已絕版已絕版,無法販售

內容簡介

◆亞馬遜網路書店2011年最佳圖書百大榜 ◆在美國上市立即登上《紐約時報》排行榜第九名、美國獨立書商協會暢銷榜冠軍、亞馬遜網路書店及邦諾網路書店暢銷書。 ◆全美銷售超過60萬冊(含電子書),銷售31國版權。 ◆2011年10月新款kindle上市,產品示意圖亦顯示原文版封面,可見其暢銷程度。 ◆誠品書店2011年6月外文選書 那不勒斯每日新聞報、紐約每日新聞報、波士頓環球報、娛樂週刊、時人雜誌、今日美國報、觀察家報、先鋒報、Elle雜誌、美麗佳人雜誌、書單雜誌、科克斯書評雜誌……好評如潮! 「我多希望在還只愛她一個人的時候就死去。」 海明威口中這個「她」的故事 獻給所有義無反顧為愛燃燒的世間女子 你或許知道,巴黎所賦予海明威的靈感成就了《旭日依舊東升》這部小說,海明威在日後更有散文集《流動的饗宴》回溯這段難以忘懷的巴黎歲月。但你恐怕不知道,這兩本書都遺忘了一位在海明威生命中留下深刻刻痕的女子,她,是海明威的巴黎妻子,是海明威最初的愛戀,是時移事往無數年後,海明威在自殺前仍想說上最後一次話的對象。 【本書簡介】 海德莉,一個過著幽閉生活的二十八歲女子,像個老處女般寄居在姊姊家,看著昔日同儕或結婚成家,或謀職立業,過屬於她們的日子,做自己的事也犯自己的錯。而她卻活在童年意外與父親自殺的陰影之下,在家人的過度保護中寸步難行。渴望掙脫,卻無一技之長可賴以脫離困局。腳上沒有纏足,卻走不出家門去。 這樣的一名女子,遇上了日後將在美國文學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海明威。這個當時還沒沒無聞、一樣活在父親自殺陰影之下的年輕窮小子,讓海德莉向來蒼白的人生幻化出炫目的色彩。愛情把海德莉的腳步帶往新的城市,婚姻則把她帶往全然陌生的國度。 海德莉跟隨懷抱著文學大志的海明威前往文人薈萃的巴黎,陪著他四處投石問路,與葛楚.史坦、艾茲拉.龐德、費滋傑羅等日後無不成為經典大師的人物相交甚篤,並成為當時風起雲湧的藝文團體裡的黃金佳偶。 在放恣不羈的巴黎氣息中,在才子佳人環繞、文人墨客相互較勁的環境裡,海明威努力尋找讓自己名留青史的聲音。他將自己和海德莉及一群朋友豐富而狂烈的生活寫進小說裡,成就了《旭日依舊東升》,之後更有散文集《流動的饗宴》回溯這段巴黎歲月。然而,隨著機會一個個到來、名氣日漸水漲船高,海明威對一眾文壇好友,甚至是對海德莉這位糟糠之妻,逐漸有了不同的眼光和態度。海德莉身為妻子的角色也變得更具挑戰性,但義無反顧的她仍努力地忠於這份刻骨銘心的愛情。她深切地意識到,巴黎成就了他的事業,卻彷彿要奪走她的愛情。到頭來,他們終究還是面臨了一場會讓他們的奮鬥目標徹底崩解的危機。 在海德莉的故事中,你將讀到世紀文豪海明威不為人知的面向,更將與海德莉一同經歷愛情裡的疑懼、擺盪、背叛。這是一個平凡女子的人生淬鍊與激烈蛻變,更是翻遍文學史也讀不到的哀婉篇章。 【名家推薦】 《愛上萊特》作者南西.哈蘭、《忘情書》作者莎拉.布萊克、詞曲創作人瑪麗.翠萍.卡本特一致推薦

內文試閱

  雖然我經常在尋找治癒巴黎的方法,但最終我得承認或許找不到了。戰爭成了巴黎的一部分。世界已經結束過一次,隨時可能再次結束。就在大家以為不可能發生戰爭時,它就這麼爆發,而且改變了我們所有人。沒人知道死了多少人,但數目時有所聞──九百萬或一千四百萬,你心想,怎麼可能。巴黎充塞著鬼魂和負傷的行屍走肉。許多人回到法國盧昂或美國伊利諾州的橡園鎮時,身上帶著彈孔痕,膝蓋骨後方還殘存著他們見證過的殘破畫面,內心僅存的是移除不掉的空虛。他們曾抬過擔架上的殘破身軀,踩過別人的屍體來救人,要不就是自己曾躺在擔架上,在蒼蠅群舞的緩慢火車裡聽著某處飄來某人的喃喃低語:家鄉的女孩千萬要記得他。

  不再有回家這種事了,本質上已沒有,而這也是巴黎的一部分。不管戰爭摧毀了什麼,我們為什麼不能停止喝酒、說話或親吻不對的人。我們有些人曾看著死人臉孔,努力讓自己什麼都不記得,恩斯特就是其中一個。他經常說他曾死在戰爭中,即使只有片刻。他的靈魂曾離開身軀,像絲綢手絹滑出胸口,輕輕飄走,而後在沒人叫喚的情況下,又重返身軀。我經常在想,對他而言,寫作是不是能讓他知道他的靈魂終究仍在,已回到所在之處。如果沒對別人訴說,他就必須藉由寫作告訴自己,他曾見過那些事,經歷過可怕的畫面,但終究活了下來。他雖死過,但不再是了。

  我們離開巴黎後,才感受到巴黎的美好。一九二三年,為了生邦比,我們到加拿大多倫多住了一年,回巴黎後見到一切如昔,但不知何故總覺得它多了什麼。是髒污與華麗並存吧。老鼠橫行,同時又有七葉樹的繁花盛綻和詩文和鳴。有了孩子,我們的開支倍增,但可支配的金錢卻變少。龐德幫我們找到了落腳處,就在盧森堡公園附近,一條蜿蜒窄街上某棟白色灰泥建築的三樓。公寓沒熱水、沒浴缸、沒電燈,但這還不是我們住過最糟的地方,長遠來看不是。院子另一側是鋸木廠,持續不斷的鋸木聲從早上七點嗡嗡響到傍晚五點。空氣中總瀰漫著剛鋸下來的木塊氣味,到處是從窗臺和門縫鑽入的木屑,甚至沾上我們的衣物,害得我們乾咳。公寓內,樓上小房間恩斯特那臺可洛納打字機傳來穩定報告聲。他在寫故事(永遠都有短篇小說或隨筆可寫),此外還有他夏天開始動筆的新小說,描寫西班牙潘普隆納的奔牛節慶典。

  那時我沒讀他的作品,但我信任他對文字的感覺,也信任我們的生活節奏。每天早上,他會早起,更衣後上樓到他的工作室開始一天的寫作。如果腸思枯竭,他就會帶著筆記本和幾枝削好的鉛筆步行到丁香園咖啡館,點杯法式咖啡,坐在他最愛的那張大理石桌。我則獨自和邦比吃早餐,更衣,出門散步或者去找朋友。傍晚時我們母子回家,若恩斯特當天寫得很順利,就會見到他坐在餐桌前,一臉滿足地喝著蘇玳甜白酒或白蘭地加氣泡礦泉水,準備好隨時跟我天南地北暢聊。或者我們會請房東太太秋塔幫忙照顧邦比,好讓我們夫妻單獨外出,去菁英咖啡館或圓頂咖啡屋或雙叟咖啡館,吃一盤肥美的生蠔,好好談心。

  當時處處可見有趣的人,蒙帕納斯區的咖啡館裡常見各方藝文人士進進出出,法國畫家、俄羅斯舞者、美國作家都有。隨便找天晚上,你就能見到畢卡索從咖啡館林立的聖傑曼區走回他位於大奧古斯丁街的公寓,永遠是同一條路線,永遠靜靜地注視著每個人和周遭一切。那時走在巴黎街頭的每個人都像畫家,因為那種光線會誘發你的藝術感受,建築物的陰影和橋梁的姿態讓你心碎動容,還有五官分明、穿著香奈兒黑色緊身洋裝,吞雲吐霧,仰頭大笑的美麗女人。隨便走進一家咖啡館,你會感受到裡頭美妙的喧鬧氣氛,點一杯保樂茴香酒或聖詹姆士蘭姆酒,喝到微酣醺然,開心能相聚在一塊。



  那時並非所有人都相信婚姻。結婚代表相信未來,也相信過去,相信歷史和傳統能與未來希望相互交融,支撐你往下走。但戰爭爆發,奪走了所有優秀年輕人的信念,也包括我們的。我們能擁抱的只有今天,至於明天,想都不敢想,更遑論永遠。為了讓自己不去想這些,於是藉助酒精,酒池海量,不足為奇,還有那些稀鬆平常的惡習以及讓人自縊的繩索。但我們有些人,最終來看少少的一群人,力排萬難地仍要押注在婚姻上。雖然我並不感到神聖,但是,我確實感到我倆所擁有的既難得又真實──在我們所建立而且每天仍認真經營的婚姻裡,我們感到安全無虞。

  這不是偵探故事,一點也不是。我不想說出:小心那個會來破壞一切的女人!然而,她終究會出現的,穿著花栗鼠皮縫製的華麗大衣和昂貴好鞋,滑順的褐色秀髮在姣好的臉龐前飄逸飛揚,她在我家廚房裡像隻美麗的水獺。她輕鬆展顏,閒談時慧黠靈巧──然而,在臥房裡邋遢骯髒像個暴君大剌剌躺在床上的恩斯特將只會埋頭讀他的書,絲毫不想搭理她。當然,剛開始的時候不會。而到那個時候,廚房茶壺裡的茶水將會沸騰,而我將娓娓道來一個女孩的故事。她和我都熟知百年前的聖路易斯市,我們將感到一見如故。這時,在院子的另一頭,在鋸木廠裡,有一隻狗會開始吠叫,不斷地吠,怎樣都停不了。   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那雙迷人褐眸凝視我,對我說:「我或許醉得兩眼昏花,不過你確實氣質不凡。」

  時值一九二○年十月,爵士樂聲處處可聞。我不懂爵士,所以決定播放拉赫曼尼諾夫的古典樂。好姊妹凱特.史密斯為了讓我放鬆而硬灌入我嘴裡的蘋果酒正發揮效用,雙頰開始酡紅發熱。我快醉了,一秒醉過一秒。從指梢開始,微熱鬆弛,沿著神經蔓延全身。打從母親病重之後,我已有一年多沒醉過,真懷念那種如濛霧罩頂、愜意微醺的完美酒酣。我不願思考,不願感覺,除非那事物單純到像眼前這位美男子那離我僅數吋的膝蓋。

  光那膝蓋本身就足以令我陶醉,遑論一整個人。他身材高瘦,一頭黝黑濃髮,左頰的酒窩讓人傾心迷戀……

  凱特從廚房附近晃來時,他抬起完美的下巴指向我,問她:「該怎麼稱呼我們的新朋友?」

  「叫她小薯泥。」凱特說。

  「叫薯泥丸比較好。或者薯泥球。」他說。

  「你應該是飛鳥吧?」我問。

  「也叫小威。」凱特說。

  「我認為是時候跳舞了。」他笑得無比燦爛。沒一會兒工夫,凱特的哥哥肯利已經把客廳地毯踢到牆邊,調整起留聲機。我們沉醉在音樂裡,隨心地舞過一曲又一曲。他不是天生的舞王,但手腳自在地擺盪,我看得出來他對自己的身體感到自在,而且貼近我也一點都不害羞。不消多久,我們冒汗的雙手緊緊交握,臉頰互貼到我可以感覺他的熱度襲來。這時,他終於告訴我,他叫恩斯特。

  「不過我正想改名字。恩斯特太乏味。還有海明威,誰會想要這個姓氏?」

  或許從這裡到密西根大道的每個女孩都搶著要,我暗忖,低頭看著腳,就怕羞得滿臉酡紅。再次抬頭時,他的褐眸已深深鎖住我。

  「嗯?你覺得如何?我要不要改名?」

  「或許還不到時候。」

  慢歌響起,他問都沒問就逕自攬住我的腰,一把將我摟向他,我們的身體更為貼近。他胸膛結實,手臂強壯。我的雙手輕輕擱在他身上,讓他帶我舞過全場,經過開心操作著留聲機的肯利,經過滿臉好奇直盯著我們的凱特。我閉上眼,偎向恩斯特的懷裡,聞著威士忌、香皂、菸草、汗濕的棉布味──這個片刻,一切是這麼清晰,這麼美好,我情不自禁地違背了平日的個性,任自己沉浸在甜蜜裡。   當時歌手諾拉.貝思唱過一首歌叫《佯裝》,大概是我聽過最輕快、最具說服力的自欺絮語。美麗的諾拉.貝思以輕顫的嗓音告訴你,她知道什麼是愛情。她建議你,要拋開舊有苦痛、煩惱、頭痛,包括微笑──這點你可以肯定她本身是做到了。這首歌不是建議,而是處方。肯利一定也愛這首歌,因為我抵達芝加哥那晚就聽他放了三次,而每一次都覺得它在對我唱:當你難過時佯裝快樂,如此一來雨過就會天青。

  我淋過屬於我的雨水。母親的重病和死亡威脅壓得我喘不過氣,但在之前幾年我就已過得很沉重。我已二十八歲,像個老處女般住在姊姊楓妮家三樓,她和丈夫洛蘭德及四名可愛的小野獸住在樓下。我並不想這樣,我以為我會像同學一樣,結婚成家,謀職立業,若不是焦頭爛額的年輕媽媽,就是當老師、祕書、或者前途光明的廣告文案,比如凱特。不管何種身分,她們總是忙著過自己的日子,做自己的事,犯自己的錯。而我,不知何故,卻卡在半途,遠在母親生病之前就是如此,而且還不知怎麼將自己解救出來。

  有時,聽完一小時尚可的蕭邦樂曲,我會癱在沙發或地毯上,感受音樂流瀉時僅存的力氣此時卻一點一滴離開身體。這種空洞的感覺很可怕,彷彿我什麼都不是。

  為什麼我不快樂?話說回來什麼是快樂?快樂可以佯裝嗎?像諾拉.貝思堅信的那樣。快樂可以像你廚房裡春天的花苞,被催熟綻放嗎?或者,像在芝加哥的那場派對,磨蹭就能撩撥起快樂?還是可以像感冒被傳染?

  對我來說,恩斯特.海明威仍然很陌生,但他似乎是個全身上下充滿快樂細胞的人。在他身上我看不出任何恐懼,只有活力和熱情。他的雙眸點亮了目光所及的一切,當他頂住腳跟,身體後傾拉著我朝他旋轉,那目光也覆蓋了我。他迅速摟我在胸前,吐息溫暖了我的髮和頸。

  「你認識結巴女多久了?」他問。

  「我們一起在聖路易斯市念小學,瑪麗學院。你呢?」

  「你想聽我細數學歷背景?乏善可陳。」

  「不是」,我笑了出來,「我是問你跟凱特的交情。」

  「那得寫上一本書,不過我想我不是寫這本書的適合人選。」他聲音輕快,仍帶著揶揄口吻,但臉上已不見笑容。

  「什麼意思?」

  「沒什麼。長話短說,我們兩家在佩托斯基附近都有避暑小屋。對於像你這樣的南方人,那裡才算得上是密西根州吧。」他說。

  「真有趣,沒想到我們兩個都跟凱特一起長大。」

  「那時我十歲,她十八歲,所以應該說我很高興跟在她旁邊長大,還有優美的風景相陪。」

  「換句話說,你暗戀她。」

  「不對,沒什麼好換句話說的。」他別開視線。

  我顯然碰觸到他的某條敏感神經,但我不想再誤觸一次。我喜歡見到他微笑或大笑,放鬆自在的模樣。事實上,我對他的感覺強烈到我知道自己將會竭盡所能讓他快樂。我迅速轉移話題。

  「你是芝加哥人?」

  「橡園鎮一帶,就在這條街那一邊。」

  「對於像我這種南方人,那裡才算得上是芝加哥?」

  「完全正確。」

  「嗯,你很會跳舞,橡園鎮人。」

  「你也不賴,聖路易斯人。」

  音樂結束,我們分開,各自喘氣。我走向長方形客廳的另一端,而恩斯特旋即被一群仰慕者淹沒。想也知道,全是女孩。她們青春洋溢,俏麗短髮和酡紅臉頰顯得驕傲自信。而我不像個妙齡女子,反倒像維多利亞時代的拘謹女孩。一頭長髮糾結在頸項,但赤褐髮色看起來還算豐盈潤澤。衣著打扮跟不上時代,但身材應該可稍作彌補。事實上,我頗滿意自己和恩斯特跳舞時的樣子,我看見他那雙眼睛流露了欣賞仰慕的神情!但現在,見他被一群青春洋溢的花樣女孩簇擁著,我的自信漸弱漸失。

  「你好像跟內斯托聊得很來喔。」凱特從我手肘旁冒出,這麼問我。

  「或許吧,我可以替你喝完嗎?」我指著她的飲料。

  「很烈喔。」她擠眉皺眼,遞來給我。   「什麼東西呀?」我把臉湊近杯緣,立刻聞到那股怪味,真像久放而變臊的汽油。

  「加東加西混製出來的。剛剛我在廚房時小發燒拿給我,誰曉得是不是在他的鞋裡調出來的。」

  恩斯特在客廳另一頭的長排窗戶邊,來回踱步展示某人發現的一頂深藍色軍帽。每次他一轉身,那帽子就誇張地揚起和閃動著。

  「那帽子挺好看。」我說。

  「他是戰爭英雄。他沒告訴你嗎?」

  我搖搖頭。

  「我相信他終究會提到的。」她的神色沒露異狀,但語氣聽來頗尖銳。

  「他告訴我,他以前很仰慕你。」

  「真的嗎?」又是那種語氣,「那麼,顯然他現在沒那種感覺了。」

  我不知道這兩位老友之間發生了什麼,但不管怎樣,看來很複雜,而且非常不欲人知。我打住這話題,不想追問下去。

  「真希望我是那種什麼都能喝的女孩,不過從鞋裡倒出來的例外。」我說。

  「我們去找點樂子吧。」她笑著說,那雙綠眸瞥向我,我熟悉的凱特回來了,一點兒都不陰沉嚇人。我們兩人盡情暢飲,爛醉嬉鬧不停。

  我發現我的視線整晚一直在搜尋恩斯特的身影,等著他冒出來擾動一池春水,但始終不見他人影。他一定在中間開溜了。賓客也一個接一個慢慢離開,到了凌晨三點,整場派對只剩零星幾人,小發燒成了悲劇主角。他醉昏在長沙發,臉上罩著一雙深色的長毛襪,帽子則擱在交叉的雙腳上。

  「上床吧,上床吧。」凱特打著呵欠說。

  「這是莎士比亞的名句嗎?」

  「不知道,是嗎?」她打了個嗝,哈哈大笑。「我要回我的小窩了,你要留下來嗎?」

  「當然,肯利替我張羅了一間雅房。」我陪她走到門口,她穿上外套,我們約好隔天一起吃午飯。

  「到時你得好好告訴我你家裡的事。我們一直沒時間聊聊你媽,你一定很傷心,小可憐。」

  「那樣只會讓我又開始難過。不過,今晚派對很棒,謝謝你求我過來。」我說。

  「我真擔心你不來。」

  「我也怕我來不了。楓妮說太快了。」

  「我就知道她一定會這麼說。你姊姊事事精明,唯獨不懂你,小薯泥,她永遠都不懂。」

  我感激地對她笑笑,道晚安。肯利這間原本就像鴿舍的小屋擠滿了宿客,不過他給了我一間寬敞乾淨的房間,裡頭還有四柱床和梳妝臺。我換上睡衣,放下頭髮梳一梳,沉澱今晚的高潮。無論跟凱特暌違多年後相見讓我有多高興,我必須承認今晚最難忘的回憶當屬與恩斯特.海明威共舞。我甚至還能感受到他那雙褐眼看著我的感覺,還有他那充滿電力的熱情──可是,他對我的青睞到底代表什麼?是他身為凱特的老友,才特別關照我?他仍喜歡凱特?她跟他談過戀愛嗎?我有機會再次見到他嗎?

  發現自己腦海忽然冒出這麼多難以回答的問題,我不禁啞然失笑。這不正是此行到芝加哥的目的,找點新事情來想?我看著梳妝臺的鏡子,仍是那個海德莉.理查森,一頭赤褐色的波浪長髮,一雙薄唇,黯淡的圓鈴大眼──然而,不一樣了,在她身上似乎可見到正微微發亮的人生新契機。太陽就要升起,在那之前,我要哼著諾拉.貝思的歌,竭盡我那該死的全力,就這麼佯裝下去。

作者資料

寶拉.麥克蓮(Paula McLain)

美國密西根大學詩學碩士,曾榮獲雅斗(Yaddo)文藝社區、麥克道威爾文藝營(MacDowell Colony)、美國國家藝術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等各大獎學金。著有兩本詩集、回憶錄《Like Family: Growing Up in Other People’s House》、小說《A Ticket to Ride》。

基本資料

作者:寶拉.麥克蓮(Paula McLain) 譯者:郭寶蓮 出版社:麥田 書系:hit 暢小說 出版日期:2012-02-02 ISBN:9789861737201 城邦書號:RQ7027 規格:膠裝 / 單色 / 360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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