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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影像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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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書已絕版已絕版,無法販售

內容簡介

◆美學理論大師約翰.伯格vs專業攝影名家尚.摩爾,合力探究攝影本質的經典之作! ◆薩依德譽為「劃時代的原創性影像論述」! ◆繼《明室》、《論攝影》、《迎向靈光消逝的年代》後又一影像思考巨著! ◆探討影像敘事之道的理論與實務之作! ◆本書為三言社出版的《另一種影像敘事》改版書! 關於攝影,我們不停思索: 何謂真實?攝影是紀錄,抑或另一種謊言? 什麼是照片?照片意味著什麼?它們是如何生成,又如何被使用、被詮釋? 影像與文字間有何關聯?圖說是理解之必要,抑或想像力的扼殺? 為何沒有文字說明的照片,依然能令人感動莫名? 我們能否捨棄文字,純然以影像思考、敘事? 當代知名美學評論家約翰.伯格,與瑞士知名攝影家尚.摩爾,首度以理論結合實務的方式,延續班雅明、羅蘭.巴特、蘇珊.宋塔的思想傳統,為讀者揭示攝影的本質。 全書以極具創發性的方式寫就,企圖為攝影提出另一種獨特的敘事法則! 尚.摩爾首先以13個自身拍攝的經驗,書寫他作為攝影家的反思。一張照片,就像一個「相遇之所」,身在其中的攝影者、被攝者、觀看者,以及照片的使用者,對於照片常有著彼此矛盾的關注點。這些矛盾既隱蔽,又增加了攝影圖像曖昧不明的特性。而這特性,正啟發了另一種遊走於紀實與想像間,攝影所獨有的敘事之道。 約翰.伯格在第二部分進一步提出一個關於攝影的理論,比較攝影與繪畫的差異,並詳論照片的觀看之道。 第三部分則是兩人想像力的共同合作,也是對影像的大膽實驗,內容由150張沒有任何文字說明的相關照片構成。作者將這一系列的照片命名為〈假如每一次……〉,透過連續的影像呈現,訴說一位農婦生命史的故事。這些照片,不是報導攝影,而是以影像訴說故事的具體實例。 第四部分則試圖探討,在〈假如每一次……〉當中說故事的方式,具有何種理論上的意圖與內涵。 一連串照片,不意圖紀實,沒有隻字片語,只有純然的影像:它們訴說生命的故事,誘發記憶與回想。攝影敘事之道,由此而生…… 【名家推薦】 ◎「《另一種影像敘事》是1982年出版的,至今才見到中譯本出版,雖然遲到整整四分之一個世紀,但回首讀來,這些例證線索仍是那麼生動有趣,慧黠啟迪,極具創見與想像力,一點不落人後。在眾聲喧譁的現今出版品中,這本書獨特、厚實而靜謐,但不用懷疑它蘊含的火花與光彩。」~攝影家 張照堂

目錄

◎7 推薦序 另一種言說
◎11 譯序 以影像說故事的大膽實踐
◎15 前言 Preface
◎17 超出我相機之外 Beyond my camera
◎89 外貌 Appearances
◎129 假如每一次…… If each time...
◎275 故事 Stories
◎287 啟始 Beginning
◎291 圖片說明 List of Photographs

序跋

前言 Preface


  我們想要製作一本關於山區農民生活的攝影書。這七年來,我們居住的村莊鄉民,以及鄰近山谷的男男女女們,一直密切地與我們配合。我們想在書中展現的,是他們生命中最深刻的勞動成果。

  我們同時想要製作的,是一本探討攝影本質的書。世人們如今已十分習慣照片與相機的存在。但是,究竟什麼是照片?照片意味著什麼?它們如何被使用?遠從攝影術發明以來,這些疑問就不停地被人們所提出,直至今日,都還沒完全獲得解答。

  我們的書分成五個部分。首先,尚‧摩爾書寫他作為攝影家的各種實務經驗,尤其將焦點放在照片的意義為何總是「曖昧不明」(ambiguous)一事上。一張照片,就像一個「相遇之所」(meeting place),身在其中的攝影者、被攝者、觀看者,以及照片的使用者,對於照片常有著彼此矛盾的關注點。這些矛盾既隱蔽,又增加了攝影圖象原本就具備的曖昧不明特性。

  本書的第二部分,試圖提出一個關於攝影的理論。攝影這種媒材的理論書寫,大部分不是侷限在純然實證的分析中,就是完全陷入美學風格的探究裡。但攝影一事,很自然地在本質上會導引出,關於事物外貌(appearances)意義的探討。

  本書的第三部分,由150張沒有任何文字說明的相關照片構成。我們將這一系列的照片命名為〈假如每一次……〉(If each time...),內容是對一位農婦生命史的反思(reflection)。這些照片,並非所謂的攝影報導(reportage),我們希望的是,它們可以被解讀為一種想像力下的成果(a work of imagination)。

  第四部分試圖探討,我們在〈假如每一次……〉裡訴說故事的方式,具有何種理論上的意圖與內涵。而在書末的簡短作結裡,則提醒讀者們我們創作本書的初衷,乃奠基於現實世界山區農民的生命勞動上。

內文試閱

無法被拍攝的主題 The subject not photographed


  「拍,或不拍?」(To take or not to take)這是每個攝影記者走在街上時,心中恆常浮現的問題。決定不拍的理由則形形色色。

  有時是因為畏懼。你感覺到被拍攝者可能會有激烈的反應。譬如說,在某些都市的港口地區就是如此。在非洲或南美洲,一個白人攝影家可能會發現自己成為帝國主義的象徵,在拍照時引發各種恨意。

  有時候這種拍或不拍的猶豫事關倫理抉擇。譬如說,是否該拍攝執行死刑的過程──除非這些照片,是為了用來譴責壓迫人性的專制政權。

  不願拍照的理由,可說成千上萬。但假如你是攝影記者,你的雇主會說任何理由都是不成立的。

  很多年前,我到阿爾卑斯山探險,希望能夠攀上大汝拉峰(Grandes Jorasses)的南面。這是比較容易攀爬的一面。當我們抵達過夜的駐紮小屋時,遇見了另一組剛從山麓北面下來的登山客。因為山上暴風雪過大,他們只好在距離頂峰數公尺遠處,艱苦地度過了一夜。他們之中許多人都受到嚴重的凍傷,面容因為險峻嚴苛的際遇,而顯得極為憔悴。明天報紙的獨家照片就在眼前,等著我去拍攝。

  我的照相機連拿都沒拿出來。在這種情境下,如此的選擇並不是什麼美德善行,因為眼前有著更急迫的事必須進行:趕緊將傷重者用人力背下山(那是一個沒有直昇機的時代)。

  最近我因為動背部手術,而在醫院裡躺了兩週(歸咎於隨身攜帶的攝影肩袋裡,那些該死的照相機、鏡頭,及底片)。我用背部躺下,渾身無法動彈,也不被准許移動。我開始想拍些照:病房的大小、我不幸的病友們(我去看神經外科,診斷自己的骨頭與脊椎)、明亮無暇的迴廊、乾淨潔白的屋頂,舉目所見,盡是一片白淨無暇的痛苦感。攝影,應該能表達出這種感受。但我很快就明瞭到,人們不能在同個時間裡內外通吃、左右兼顧。許多年來,當我替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工作時,我拍了許多病患、手術後的病人,以及受傷的人們。這一回,我最好還是乖乖地待在病人這一邊,這次經驗才會鮮活深刻地銘記下來,不是紀錄在底片上,而是深植在我的記憶裡。

照片的曖昧含混 The ambiguity of the photograph


  攝影的原始素材是光線與時間,這使得攝影成為一門奇特的發明,有著無法被預見的效應。

  但且讓我們從一些比較具體的事物開始。幾天前,我的朋友發現了這張照片,並將它拿給我看。

  我對這張照片一無所悉。想推估其拍攝年代的最好方法,或許可從它的攝影技巧來判斷。是在1900至1920年間嗎?我看不出拍攝地點是在加拿大、阿爾卑斯山,或是南非?我們唯一所能確見的,是照片中有個微笑的中年男子與他的馬在一起。為什麼要拍這麼一張照片?這張照片對拍攝者而言有何意義?拍攝者的意圖,又和影中人與馬所認知到的照片意義完全相同嗎?

  我們可以試玩一場創造意義的遊戲。最後的騎馬警察(他的笑容變得具有鄉愁)、在農場縱火的男子(他的笑容變得邪惡)、兩千英哩長征前(他的笑容裡似乎有些憂慮),兩千英哩長征後(他的笑容變得十分謙和)……。

  照片中最明確的資訊,是馬匹所穿戴的轡頭類型,但這顯然並非是這張照片當時被拍下的原因。將這張照片獨自細察,我們甚至連它屬於那種類別都難以界定。這是一張家庭相簿照、報紙中的新聞照,或是旅者的快照?

  會不會拍攝這張照片的初衷,並非為了這個男人,而是為了影中的馬匹?這個人的角色,會不會僅是一個拿著馬鞍的馬伕?或者他是買賣馬匹的商人?或許這其實是早期西部電影拍攝場景裡的電影靜照?

  這張照片無可駁斥地提供了我們這個男人、這匹馬兒,以及馬轡頭都確切存在的證據,但卻完全沒告訴我們,他們存在的意義為何。

  照片從時間之流裡,捕捉住曾經確切實存的事件。不像那些人們曾親身經歷過的往事,所有的照片都是一種逝去之物,藉此,過去的瞬間被捕捉起來,而永遠無法被引領到當下來。所有照片都有兩種訊息:第一種是關於被拍攝的事件,第二種訊息,則與時間斷裂所造成的驚嚇感(a shock of discontinuity)有關。

  在照片被拍攝的過往,與照片被觀看的當下間,存在著一個無底深淵。我們是那麼習慣攝影的存在,以至於不再意識到攝影的第二種訊息。除非處在一些特殊的情境下:譬如,被拍攝者是我們所熟悉的人物,如今身在遠方或已然逝去。在這種狀況下,照片比大部分的回憶或紀念物,還更具有創痛人心的效果。因為照片彷彿預見了隨後由於缺席或死亡,所帶來的斷裂感。不妨假想一下,倘若你曾與一位擁有馬匹的男人熱戀,而他如今已不在此處了,在看這張照片時會有何種感受。

  然而,倘若他是一個全然的陌生人,人們則只會想到第一種訊息,照片的意義因而顯得曖昧模糊,原本影中所紀錄的事件也逃逸無蹤。人們得以隨意創造(invent)照片中的故事。

  但是這張照片的懸疑還沒就此結束。影像所保存下來那平庸陳腐的事物外貌(appearances),比任何創造出的故事(invented story)或詮釋(explanation)都更具有當下在場(present)的意涵。這些外貌傳達的訊息或許有限,但其存在卻是無庸置疑、不容否認的。

  照片在歷史上首度出現時,讓許多人感到驚奇不已。這是因為它們以遠比其他視覺影像更為直接的方式,呈現了已然消逝事物的形貌。照片保存了事物的形貌,並允許這些形貌被隨身攜帶。這種驚奇感並不全然肇因於攝影的技術層面。

  人們回應影像形貌的方式十分深沈,其中許多元素,來自我們的生物本能與遺傳。譬如說,無論我們的思慮如何理智,形貌仍舊能夠獨力挑起人們的性慾。再譬如說,無論多麼短暫,紅顏色都能使人感到被挑撥刺激,進而產生行動。更廣泛地說,世界的外表(the look of the world)本身,正是對世界作為彼界(thereness)之存在最強大的一種確認。觀看世界因此持續地提醒,並確認了我們與彼界的關連,從而滋育了吾等的存在意識(sense of Being)。

  早在你試圖解讀出男人與馬所代表的意義前,早在你試圖為它定位或命名之前,光是簡單地凝視著這張照片,藉著影中的男人、帽子、馬匹、轡頭……,即便短暫,你都已經確認了自身活在世上的存在感。   一張照片所蘊含的曖昧含混,並非肇因於影像所紀錄的事件瞬間:攝影紀錄下的逼真證據,遠比親眼目擊者的描述要來的清楚明晰,正如一場勢均力敵的賽跑裡,最後常用終點照片來公正地決定是誰勝出。是攝影在時間之流所造成的斷裂感(discontinuity),使得其意義充滿含混曖昧,造就了出攝影雙重訊息的後者出現(亦即相機拍攝的過往時分,與照片觀看的當下片刻,兩者間的距離宛如無底深淵)。

  一張照片,保留了一個過往片刻,使其免於被隨後繼之的其他片刻所抹滅消除。就此而言,照片似可比擬於人們在心中所記憶的影像。但在一個基本層面上,兩者仍有差異:人們記憶中的影像,是連續(continuous)生活經驗中的殘餘物(residue),照片則是將時間裡斷裂(disconnected)的瞬間面貌孤立出來。

  人生在世,各種意義並非在瞬間片刻(instantaneous)產生。意義,是在各種聯繫與關連中出現,並且總處於一種不斷衍生發展的狀態下。沒有一套故事架構,沒有一些推衍發展,也就毫無意義可言。事實(fact)與資訊(information)本身並不構成意義。事實可以被餵進電腦裡,成為推測演算的要素之一,但電腦並不能生出意義來。當我們為一個事件賦予意義時,我們不但對此事件的已知面,並且對它的未知面都做出了回應:意義與神祕(mystery)因而形影不離,密不可分,二者都是時間的產物。肯定確信(certainty)或許生於瞬間(instantaneous),疑慮懷疑(doubt)卻需時間琢磨(duration),而意義,實乃兩者激盪下的產物。一個被相機所拍攝下的瞬間,唯有在讀者賦予照片超出(extending)其紀錄瞬間的時光片刻,才能產生意義。當我們認為一張照片具有意義時,我們通常是賦予了它一段過去與未來。

  專業攝影家在拍照時,總試圖找出具有說服力的瞬間片刻,好讓觀看者能賦予影像一套適切的(appropriate)過去與未來的脈絡。攝影家藉著他對拍攝主題的理解或同理心(empathy),來決定何謂適切的影像瞬間。然而,攝影家的工作與作家、畫家,或演員有所不同,他在每一張照片裡,只能進行一個單獨的構成選擇(a single constitutive choice):也就是選擇要拍攝的瞬間。與其他傳播方式相比,攝影在展現創作者的意圖性(intentionality)上顯得特別薄弱。

  充滿戲劇性的照片,有時與平淡無奇的照片一樣曖昧含糊、意義不明。

  發生什麼事了?我們需要圖說才能理解事件的重要性:「納粹焚書」。而圖說的意義,則取決於吾等是否具備歷史感(a sense of history),並非每個人都必然具備此種歷史感。

  所有的照片都是曖昧含混的。所有的照片都是從連續的時間(continuity)中所擷取出來。假如所紀錄的是公眾事件,這段連續的時間就叫「歷史」,假如所紀錄的是個人私事,這段被攝影所打破的連續時間就叫做「生命故事」(life story)。即便是一張純粹的風景照,都打破了原本連續的時間,而切割下了那個時間點的光線與天氣。照片的斷裂(discontinuity)總會衍生曖昧含混,但這種曖昧含混時常不明顯,時常因為照片與文字的搭配,藉著文圖共謀,製造出一種充滿確定感,甚至可說是魯莽獨斷的傳播效果。

  在照片與文字的相互關係裡,照片等待人們詮釋,而文字通常能完成這個任務。照片做為證據的地位,是無可反駁的穩固,但其自身蘊含的意義卻很薄弱,需要文字補足。而文字,作為一種概括(generalization)的符號,也藉著照片無可駁斥的存在感,而被賦予了一種特殊的真實性(authenticity)。照片與文字共同運作時力量強大,影像中原本開放的問句,彷彿已充分地被文字所解答完成。

  然而,照片中所蘊含的那種含混曖昧,倘若能被充分理解並接受,或許能提供攝影一種獨特的表達方式。這種含混曖昧,是否可能啟發出另一種影像敘事之道(another way of telling)?我在此提出疑問,並將於後文處理這個命題。



  相機,是用來傳送形貌的盒子。攝影術自發明以來,其運作法則並無任何改變。來自被拍攝物的光,穿越了一個小洞,而落在照相底板或底片上,底片藉其化學成分保存了光線的痕跡。這些痕跡再經由一些較複雜的化學程序,便可以沖洗出照片來。正如同印刷報業盛行時,在技術上並不困難,以我們這個時代的標準而言,攝影在技術層面上也實屬簡單,如今仍屬困難的,則是如何理解照相機傳送的影像本質,究竟為何。

  攝影機所傳送的事物形貌,究竟是一個建構物(construction),一個人造的文化加工品(a man-made cultural artifact),還是像沙灘上的腳印,是一個路過之人所自然地(naturally)留下的痕跡?答案是,以上皆是。

  攝影家選擇拍攝的事件。這種選擇可以被視為一種文化建構(cultural construction)。藉著拒絕去拍他不想拍的事物,這種建構的空間彷彿被清空了出來。他的建構,以解讀(reading)自己眼前正在發生的事件來進行。藉由這種通常憑藉直覺、十分迅速的事件解讀,攝影家決定他所要拍攝捕捉的瞬間。

  同樣地,當事件的影像以照片方式呈現時,同樣也會成為文化建構的一部分。照片從屬於某種社會情境下,譬如攝影家的創作生涯、一段爭論、一個實驗、一種解釋世界的方式、一本書、一份報紙,一個展覽等等。

  但在此同時,影像,及其所再現(represents)的物體之間(在相片上的符號,以及這些符號所再現的樹木之間),乃是一種即時的(immediate),且毫無建構色彩(unconstructed)的物質關係。這種關係確實就像痕跡(trace)一樣。

  攝影家選擇想拍的樹、取景角度、底片種類、焦距遠近、是否使用濾鏡、曝光時間、沖片時的溶劑濃度、放相時的相紙種類、相片的明暗濃淡、照片的裱框方式……等等。但他所無法介入的──除非改變攝影的基本性質──則是由樹叢處所發出的光線穿越鏡頭,藉此將影像銘刻在底片上的這個部分。   藉由比較照片與繪畫間的歧異,或許可以更加闡明前面所提及的痕跡,究竟所謂為何。一張素描,就是一場翻譯(translation)。畫紙上的每個部分,都是繪圖者有意識地去與真實存在的,或想像中的「模型」(model),所進行的一種連結,並且與紙張上先前已經畫上去的各個部分息息相關。因此,一個被畫出來的影像,是繪圖者耗費無數精力(或倦怠,倘若圖畫本身並不出眾)進行各種判斷下所達致的成果。每當一個輪廓在畫作中逐漸成形時,背後都牽涉繪圖者有意識地以其直覺,或系統化的思考進行介入。在素描裡,蘋果是被畫成(made)圓形球體,但照片中蘋果的圓型外貌與明亮陰影,則是藉由光線而被接收給定的(received as a given)。

  這個關於作畫(making)與接收(receiving)的差異,也意味著兩者的時間觀並不相同。繪畫是在創作過程中得到了自身獨具的時間,獨立於畫作內場景存在於實際世界裡的時間。相反地,照片以幾乎即時,現在通常是以人眼無法察覺匹敵的快門速度,來接收影像。照片中唯一包含的時間,就是它在影像中所展現的孤立瞬間。

  照片與繪畫這兩種影像裡的時間,還有一個很大的歧異點。畫作中的時間並不是均質一致的(uniform),藝術家會花多些時間心力在他或她認為重要的部分,畫作裡的人臉就可能比頭上的天空,要耗費了更多時間。畫作通常依照人的價值觀,來決定那部分要多花些時間處理。而在照片裡,時間則是均質一致的:影像中的每個部分,都以同等時間經歷了化學程序,在此過程中,影像裡每個部分都是平等的。

  繪畫與照片所蘊含的時間觀,導引出這兩種傳播方式最基本的相異處。繪畫一事,牽涉到作畫過程裡,無數次系統化的(systematic)的判斷與選擇。也就是說,繪畫乃奠基於一套現存的繪畫語彙,而這套語彙手法,則隨著歷史演進而不斷變異。西方文藝復興時代繪畫大師的學徒所研習的創作實務及繪畫語法,必然跟中國宋代繪畫大師的弟子大不相同。但為了重建事物的容貌,每張圖畫必然都仰賴於一套語言(language)。

  攝影不像繪畫,它並不擁有一套語言。攝影圖像是藉著光的反射而瞬間產生,其輪廓(figuration)並非藉由人的經驗或意識所受精(impregnated)生成。

  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在書寫攝影時,曾提及「人類在歷史上第一次接觸到沒有符碼的訊息(messages without a code)。照片因此並不是影像大家族裡最終極的(改進過的)一個成員。攝影因此呼應了訊息經濟學的決定性突變(it corresponds to a decisive mutation of informational economics)。」稱照片為影像家族裡的突變,是因為它們提供了資訊,卻沒有一套自身的語言。

  照片並不是從事物的形貌所翻譯(translate)過來,而是從事物形貌所引用(quote)而來。



  正因為攝影缺乏自身語言,正因為攝影是引用而非翻譯,因此有了照相機不會撒謊的說法。照相機無法撒謊,因為影像是直接銘刻進底片裡。

  (弔詭的是,造假照片在過去與現在都一直存在,反倒佐證了是攝影機不會撒謊的說法。唯有藉由機巧的竄改、拼貼,與重新拍攝,才能讓照片吹牛扯謊,但於此同時,你所進行的事便已經脫離攝影了。攝影本身並沒有一套可供翻轉扭曲(turned)的語言)。然而照片卻能夠,且已經被大量地用來欺瞞或誤導人們。

  我們活在一個由照片影像所包圍形成的,全球性的誤導機制裡:這套系統被稱作公關宣傳(publicity)」,到處散播消費主義的謊言。攝影在這套機制內的地位頗具啟發性,謊言就是在照相機前被捏造出來。「畫面」(tableau)中景物與角色被聚集起來,這個「畫面」會使用一套符號語言(a language of symbols)(這套符號語言通常是傳承(inherited)而來,正如同我在其他書所舉例,有的來自油畫歷史中的肖像傳統),一套隱含深意的敘事,以及常出現的,模特兒狀似性滿足的某種表演。這些「場景」然後就被拍了下來。之所以要用拍的,正是因為相機能授予任何形貌的場景一種真實感(authenticity),無論該場景有多麼虛假。即便是被用來引用一個謊言,照相機本身也從不撒謊。照相機讓謊言看起來較為真實,出現在人們眼前。

  攝影作為一種引用機制,讓事物的存在變得無須爭論、毫無疑義。然而在或明或暗的論據裡,攝影常被拿來當成事實引用,因而誤導人們。有時候,這種誤導是深思熟慮下刻意產生,例如公關宣傳的工作。而通常的狀況是,這種誤導其實是未經質疑的意識型態假設下的產物。

  譬如十九世紀時,來自歐洲的旅行家、士兵、殖民官員、探險家等,在世界各地拍攝了大量的「土著」(the natives)照片,紀錄了他們的風俗、建築、富裕、貧瘠、婦女的胸脯,及頭巾等等。這些照片除了激發出驚奇之感,並以一種證據的方式被呈現閱讀,進而合理化了帝國勢力對世界的區隔瓜分。區隔瓜分的強勢一方,有權力對世界進行組織整理、合理化(rationalized)自身強勢地位、並進行觀察,另一方則從屬於被觀察的命運。

  照片本身不能說謊,同樣的,也不能訴說事實。或者更確切地說,照片自身能夠訴說並捍衛的真實,是一個被侷限(limited)的真實。

  1920到1930年代之間,出現了一批早期的,具有理想主義色彩的新聞攝影記者。他們相信攝影記者的任務,就是去把世界各地的真相帶回來。   「有時候我離開拍攝現場時,內心深深感到作噁,那些受苦人群的面容,尖銳地銘刻在我的心房及底片上。但我回到現場,因為這正是我拍攝此類照片的地方。絕對的真實至關重要,正是這個動機喚醒了我,要用相機觀看世界。」──瑪格麗特‧布克─懷特(Margaret Bourke-White)

  我十分景仰瑪格麗特布克懷特的攝影作品。在某些政治局勢裡,攝影家確實將真相告知了公眾,提醒他們要關注其他地方正在發生的事。譬如說:1930年代美國農村的貧窮程度、納粹德國對付猶太人的迫害、美國在越戰時投擲燒夷彈所造成的後果等。然而,相信自己透過相機看到的他人經驗就是「絕對的真實」,可能會混淆了真實的各種層次。而這種對真實概念的混淆,正是當前大眾使用照片方式的一種症兆。

  照片常用在科學領域,例如醫學、藥理學、氣象學、天文學、生物學等。攝影資訊,同時也被運用到社會及政治控制的系統中,例如檔案管理、護照、軍事情報。其他照片則在當作公眾傳播的工具。這三種脈絡大不相同,但人們通常還是假定照片的真實性或真實運作的方式,在這三種脈絡裡都是一樣的。

  事實上,當照片用在科學用途時,是作為進行推論時確鑿可信的佐證:照片提供了科學調查時,概念架構內(within the conceptual framework)所需要的資訊。它所提供的,僅是架構內遺失的細節。而在社會控制系統裡,照片的證據性質多少只被侷限在確認個人身份與是否在場(establishing identity and presence)上。但當照片被當作一種傳播工具時,其本質上作為一種活生生的證據,反使得所謂的真實變得更加複雜。

  對受傷的腳進行X光攝影,我們可以得到腿骨是否斷裂的「絕對的事實」。然而一張照片要怎麼訴說人們在經驗裡,關於飢餓或參加盛宴的「絕對的事實」?

  就某方面來說,沒有任何照片是可以被否定排斥的。所有照片都具有事實的地位(status of fact)。必須要檢驗的是,攝影能否賦予這些事實若干意義。



  讓我們回顧攝影術在歷史上是怎麼誕生的,又如何地被人們珍視撫育,乃至成熟茁壯。

  照相機發明於1839年,而孔德(Auguste Comte)在此不久前,才剛完成他的《實證哲學教程》(Cours de Philosophie Positive),實證主義、照相機,及社會學因此可說是一同誕生長大的。三者的共通性在於,全都信奉科學家與專家能夠紀錄可被觀察(observable),且可被計量(quantifiable)的事實。這些收集來的事實不斷累積,有一天能夠構成人類對自然與社會的總體知識(total knowledge),人類也能藉此知識來統理自然與社會。精密準確(precision)因此將會取代形上學(metaphysics),嚴密的計劃必能解決社會衝突,真理將會取代個人主觀(subjectivity),而那些躲在靈魂深處的陰暗未知,都將會被實證知識所啟發闡明。孔德主張就理論層次來說,或許除了星體的起源外,沒有任何事物還能餘留在人類未知的領域裡!而事到如今,照相機甚至連星體的形成都能紀錄下來!攝影家如今每個月所提供給我們的事實數量,比18世紀的百科全書編篡者心中所夢想的百科全貌還要龐大。

  然而,實證主義者的烏托邦並未實現。當今的專家們比19世紀要更加精通他們的專業知識,然而這個世界卻比以往更不受控制。

  已然實現的,是前所未有的科技進步,這導致了所有其他的人性價值,如今都從屬(subordination)於一個把人民、勞動、生存及死滅都視為商品的全球市場下。從未成真的實證主義烏托邦,反倒轉型成全球系統的晚期資本主義,在這個系統裡一切存在之物都變成可被計量的數字──並不只是單純地因為它們能被(can be)化約為統計學上的事實,而是因為它們的存在已被(has been)化約為商品形式。

  在這樣的系統裡,人們的經驗不再具有意義。每個人的經驗,變成只是個人的問題。個人心理學(personal psychology)取代了哲學用來解釋世界的地位。

  主體性所具有的社會功能(social function of subjectivity),如今也沒有任何生存空間。所有的主體性,如今都被認定為是一己之私而與公眾無關。只有作為個別消費者的夢想,才是社會唯一允許存在的(虛假)主體性。

  從這個最主要的壓抑方式開始,主體性的社會功能就不斷受到各種打壓取代:譬如有意義的民主制度(被民意測驗與市調技巧所取代)、社會意識(被自私利己所取代)、歷史感(被種族偏見及各種迷思所取代),以及所有能量裡最具主體性及社會視野的──希望(被生活舒適就等同於進步的聖律所取代(replaced by the sacralisation of Progress as Comfort)。

  現今攝影術的使用方式,正起始並確認了這種對主體性社會功能的壓抑。照片被認為能訴說真相,這種簡化的說詞,將事實化約為照片捕捉的瞬間,並且讓一張關於大門或火山的照片,與一張拍攝男人流淚或女人身軀的照片,都歸屬在同一種真實的秩序裡。

  假如沒有在理論層次上,將作為科學證據的照片,與作為傳播工具的照片加以區分,與其說這是疏忽,還不如說是一種假設(this has been not so much an oversight as a proposal)。

  這種假設主張若某件事物曾是(仍是)可以被看見的(visible),它就成為一個事實(fact),而事實中蘊含著唯一的真理(truth)。

  公眾的攝影實踐裡,如今還殘留了實證主義式願景的嬰孩。由於這種願景已死,嬰孩如今變成孤兒,被商業資本主義的投機心態所領養。否認照片裡蘊藏著與生俱來(innate)的含混曖昧(ambiguity),似乎與否定主體性的社會功能一事緊密相關。

延伸內容

另一種言說


◎文/張照堂

「我們居住之處,四處早已是現實的美學幻覺。」──Jean Baudrillard

  拍一張照片,就是按一下快門,不是嗎?

  按一下快門,時間被截取,前後脈絡頓失,是嗎?

  一張護照相片跟一張夕陽落日都屬同一種真實,是嗎?

  一個農夫的眼睛,看到事物的本質,他比攝影/評論家直接而實在,不是嗎?

  一個盲童的眼睛,看見了鏡頭不可及的隱祕深處,是嗎?

  一張猴子拍出來的照片比較直覺與客觀,是嗎?

  一張可以隨身攜帶的照片,比一個我們隨身攜帶的右大腦裡的記憶體,更具符碼化而值得信賴,不是嗎?

  文字與影像如一對夫妻,結合圖完整,分離是解脫,是嗎?

  文字與話語可以美妙描繪的事物,用影像直接敘述即扼殺想像力,不是嗎?

  照片是片刻的紀錄,永恆的留守,抑或片刻的留守,永恒的紀錄,是嗎?

  照片在分享的同時,也開始壟斷,是嗎?不是嗎?

  照片反映時代,但在不同時代解讀,意義開始錯亂,是嗎?

  相機不說謊,照片是證言,也是謊言,不是嗎?

  物像被獵取,被擺攝,被複製,被包裝,影像如假包換又虛假成真,是嗎?

  提問,提問,關於攝影,我們不停提問。

  前輩攝影家張才在受訪時曾說:「我們不僅是要看照片,而且要去讀它,必須知道怎麼去讀影像。」但如何讀呢?老先生又欲言還止。

  關於影像的詮釋,有幾句簡短的語彙是這樣說的:

‧照片就是「曾經」,是「回憶也可能是夢幻」──Roland Barthes
‧影像就是當下「永不再來」──Jeanloup Sieff
‧它是「珍藏下來的一刻」── Irving Penn
‧它是「向永恆搶過來的幾秒鐘」──Robert Doisneau
‧拍一張照片就像在世界上某處找回一部分自己──Eva Rubinstein
‧攝影隨時都有一種安靜的不安……等待決定的瞬間──H. C. Bresson  
‧沒有所謂「決定的瞬間」,生活中每一刻都是決定的瞬間──Robert Frank
‧每一個影像是一個瞬間,每一個瞬間就像一次呼吸,前面一次呼吸不會比後一次重要,是所有呼吸的連續造成生命──Mario Giacomelli
‧我的影像不抗拒任何人,是抗拒時間──Mario Giacomelli
‧攝影是「當意識想獲得某種東西時的理想手臂」──Susan Sontag
‧照相機拍下的只是些細節,無法印証一般性的真理──Marc Riboud
‧攝影家的特殊視力不在「看」,而在「適時在場」──Roland Barthes
‧我不是攝影師,我是蒐集照片的──Josef Koudelka


  這些佳句名言訴說攝影的「在與不在」、「見與不見」,但似乎也欲言還止。

  《另一種影像敘事》這本書,或許讓我們可以在實證與理論的迷陣中,試著尋找另一個出口。

  這是一本從攝影者、被攝者、觀看者、使用者等不同角度去探索攝影本質的書,以實証的分析,美學的探究,心理學/俗民學/社會學的介入,生動地引導讀者尋找:攝影在顯露的外貌下可能蘊藏底內涵與意義,儘管最終的結論仍可能是:「含混曖眛」。
  在《另一種影像敘事》中,攝影家尚‧摩爾(Jean Mohr)以一種接近行動研究的方式去參與和紀錄山區農民的勞動,並訴說他在攝影過程中,被攝者的關注點以及相機看不見的私己心情與負荷。這些圖像之外的言說,闊增了事件表相的多向思考與深層情感。

  如果影像不加圖說,沒有線索,會變成猜謎遊戲嗎?尚‧摩爾從自己資料庫中挑出一些照片,並找來工人、花匠、學生、理髮師、女演員、銀行業者、舞蹈教師、神職人員與精神科醫生等來看照片,問他們:「你看到甚麼?」

  各人殊異解讀之後再對照作者的註釋,不禁叫人啞然失笑。時光的切片終究是謎,光影畢竟就是光影,即使逼真銳利,當訊息不明時,留下的只是含混的猜度,照片成為性向測驗器。

  1983年法國電視台曾推出一個新節目:「一分鐘,一圖像」,請來作家、商人、司機、政客、小學生、麵包師傅……各路人馬,每人花一分鐘,對一張照片發表看法,引發大家對攝影的討論與關心,這個主意應該是受到本書的影響啟發。

  知名的視覺評論/作家約翰‧伯格(John Berger)在書中,深入淺出地分析解讀影像的方式與可能性。他認為相機傳送的事物形貌,既像是沙灘上的腳印也類似一個人造的文化加工品,它宛如某個已流失之物的自然遺跡,也可以視為一個新建構物。照片從屬於某種社會情境下,可以成為文化建構的一部分。他試著舉柯特茲(Andr?Kertesz)的幾張圖例剖析,照片雖然代表的是一個「時間」,一個「瞬間」,但當這「瞬間之相」有許多資訊可被閱讀時,它就提供了引用的「長度」,照片本身並不代表那個長度A這引用的長度不是時間的長度,被延長的並非時間,而是意義。

  約翰‧伯格所感興趣的是觀看→搜尋→揭示的過程與層次。他認為在每個觀看的動作裡,總有對意義的期望。這個期望應該與對解釋的慾望區隔開來。觀看的人也許會在事後解釋,但早於這個解釋之前,人們便已期望著事物的外貌內,或許存在著一個即將顯露的意義。只有透過搜尋裡的各種選擇,才能對所見之物進行分疏區隔,那些被看見的,那些被顯露的,正是外貌與搜尋的共同成果。

  為了讓純粹的影像敘事,為了嘗試連結外貌的斷片以及延伸意義的轉換,約翰‧伯格與尚‧摩爾將150張照片編輯成一組系列:〈假如每一次……〉,裡面不附帶任何文字,照片排序與閱讀方式也無規範可尋,主軸是一個農婦生活的回想,讀者卻可以沿著這條線,若即若離,自由解讀,在主觀與客觀的交融中自行走出一條路來。作者說,這不是「報導體」,更像是一篇「散文體」,讓影像曖昧的本質牽引出更大的聯想空間。

  約翰‧伯格說:「一個人是沒有辦法用字典拍照的。」正如尚‧摩爾所闡釋的,一個人也是沒有辦法用舌頭拍照的。影像或許可以這樣言說,那樣言說,但終究它所附著的光影文本,仍是那麼曖昧隱晦,仍舊可以開放自由想像,這是影像的本質,也是它的魅力所在。至於真不真實?也沒那麼重要了。作家歐康諾(Mary Flannery O崟onnor)說:「我主張所有種類的真實,你的真實和所有人的真實都存在的,但在所有這些真實的背後,卻只有一個真實,那就是根本沒有真實。」這句話是攝影家羅伯‧法蘭克(Robert Frank)的最愛,他把它貼在牆頭上。

  《另一種影像敘事》是1982年出版的,至今才見到第一刷的中譯本出版,雖然遲到整整四分之一個世紀,但回首讀來,這些例證線索仍是那麼生動有趣,慧黠啟迪,極具創見與想像力,一點不落人後。在眾聲喧譁的現今出版品中,這本書獨特、厚實而靜謐,但不用懷疑它蘊含的火花與光彩。

作者資料

尚.摩爾(Jean Mohr)

瑞士攝影家,奔走於世界各地,為雜誌及諸多非營利組織工作。除了曾與約翰.伯格合作四本書外,亦因《另一種影像敘事》成果斐然,受後殖民主義大師薩依德青睞,邀請一同完成記錄巴勒斯坦人處境的作品《薩依德的流亡者之書:最後一片天空消失之後的巴勒斯坦》。

約翰.伯格(John Berger)

布克獎作家、金筆獎得主 《觀看的方式》作者 當代最重要美學大師 文化藝術評論家、作家、詩人、劇作家。一九二六年出生於倫敦,二○一七年辭世。 一九五二年開始替以政治、社會問題、書刊、電影、戲劇等為主題的《新政治家》雜誌撰稿,並以深具影響力的馬克思主義藝術評論家身分迅速竄起,陸續出版多本藝術評論書籍,包括了有口皆碑的藝術研究作品《觀看的方式》。此外,約翰‧伯格的小說體別出心裁,曾《G》贏得布克獎、金筆獎、布萊克紀念獎。 伯格也撰寫過多部電影劇本,並曾與瑞士導演阿蘭.鄧內合作《二○○○年約拿即將二十五歲》。二〇一六年,蒂妲‧絲雲頓、柯林‧麥克比、克里斯多福‧羅斯、巴泰克茲耶多斯執導紀錄片《約翰‧伯格四季肖像》,在鄉間四季更迭中,以多層次的影像、深刻的對話,展現出一個人文主義者歷久不變的初衷。 他被公認為是英國最具影響力的藝術批評家。相關重要著作有《觀看的方式》、《影像的閱讀》、《觀看的視界》、《另一種影像敘事》、《攝影的異義》、《我們在此相遇》、《班托的素描簿》、《留住一切親愛的》、《A致X》、《另類的出口》等等。

基本資料

作者:尚.摩爾(Jean Mohr)約翰.伯格(John Berger) 譯者:張世倫 出版社:臉譜 書系:藝術叢書2 出版日期:2009-03-19 ISBN:9789862350157 城邦書號:FI2003 規格:膠裝 / 雙色 / 304頁 / 17cm×2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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