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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翻譯人︰美國傳奇刑事人類學家比爾.巴斯的人體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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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為臉譜出版的《死亡翻譯人》改版書! 他們靜待肉體腐朽,等候銘刻在骨頭上的死亡符號顯現,他們是死亡翻譯人,在人體農場中習藝探究各種轉譯亡者之音的可能 傳奇刑事人類學家比爾.巴斯博士,他所創辦的人體實驗室,革新了法醫科學領域,特別是他精確測定謀殺案的「死後時段」對法醫研究進展,貢獻甚為卓著。他在這本饒富興味的著作當中,透過真實案例的探究,帶領讀者踏上前所未見的旅程,暢遊巴斯博士創辦絕無僅有的人體農場禁地。 人體農場位於美國田納西州一處山腰,人類遺體曝屍曠野,沒有靈柩或陵墓阻隔,任由昆蟲、細菌和鳥類來加速腐敗分解。大自然在「人體農場」可以為所欲為,那裡的屍體或埋藏淺窪、浸泡水中、隱藏水泥地下,或鎖在汽車行李箱中。他們是各式凶案死者的替身,為科學研究盡力,為正義公理獻身。 在這個時代,法醫科學和謀殺偵查作業,都是極為迷人的課題。這些題材熱門得不得了,進入主流電視的節目,成為印刷媒體的最愛,包括小說和非小說類別。巴斯博士身為世界頂尖的法醫人類學家,由他來導覽,帶領讀者暢遊這個獨特領域,是最好不過了。 【好評推薦】 派翠西亞.康薇爾(女法醫史卡佩塔系列作者) 李昌鈺(國際刑事鑑識權威) 侯友宜(前刑事警察局局長) 方中民(台灣法醫學會名譽理事長) 唐諾(知名作家) 孟憲輝(中央警察大學鑑識學系教授) 陳耀昌(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

目錄

◎英文版序 人體農場場主  ──派翠西亞.康薇爾

◎中文版序 人體農場序  ──李昌鈺

◎推薦序一 死亡翻譯人──司法正義的伸張者  ──侯友宜

◎推薦序二 一窺法醫領域的神祕面紗  ──方中民

◎導讀   窺探者.翻譯者.對話者  ──唐諾

◎第一章  林白小鷹枯骨之謎

◎第二章  搶救印地安大作戰

◎第三章  初見教學夥伴

◎第四章  扼殺童稚惡叔叔

◎第五章  無頭屍笑開懷

◎第六章  勇闖犯罪現場

◎第七章  人體農場,開張!

◎第八章  蟲蟲吐真言

◎第九章  抗爭紛爭

◎第十章  黑道風雲:胖子山姆怪怪唐

◎第十一章 學術研究與法醫實務

◎第十二章 辣手摧花野獸男

◎第十三章 史帝夫的鋸子神話

◎第十四章 「人體農場」出版

◎第十五章 史上最大危機

◎第十六章 烤肉──烤誰的肉?

◎第十七章 跨國焦屍疑雲

◎第十八章 太過血腥的謀殺

◎第十九章 灰飛湮不滅的黑心葬儀社

◎第二十章 死神暫不收我,所以……

◎附錄一  人體骨骼圖示

◎附錄二  法醫學和人類學學術語彙整理

序跋

【英文版序】  ◎文/派翠西亞.康薇爾(人體農場場主)

  參加法醫科學或法醫醫學會議的人士,不論所參與的是全國性或國際性的場合,還有要聽講的是哪類討論主題,多數人耗在尋找演講廳的時間,都要超過發表演講所花的時間。由於我沒有什麼方向感,即使在旅館裡面,我也老是要遲到,錯過該我放幻燈片、發表演講的那十五分鐘,等我趕到現場,也早就錯過分發講義的時間。

  要錯過早餐聚會就比較難。這種場合都是在餐廳舉辦,你每天要去那裡三次,每次少說要持續一個小時。通常從上午七點半開始,這時大家都很累,說不定還宿醉醺醺,卻依舊熱切地想看有死者的幻燈片。有被鯊、熊、鱷咬死的,有搭乘民航機墜毀身亡的,或是因為怪誕理由而被肢解。也有人是自殺死的,而且手法獨特前所未聞,好比用上了氣動錘或十字弓(在一件慘案中,那個可憐人中箭未死,他把箭從胸膛拔出,再試一次)。

   那群大無畏專家吃下培根和蛋,對血腥恐怖畫面和聲音並無所懼,而我也經常和他們在一起記筆記,表現出大無畏的專業舉止。最後是那個十分恐怖的清晨,傳奇人物比爾.巴斯博士蹣跚進來,一邊腋下歪斜地挾著一盒幻燈片,還有一疊筆記在另一邊腋下翻飄。他的早餐會報講題是「人體農場」。儘管大家都傳言,這所世界獨一無二的人類分解研究設施名稱是我起的,其實不然。第一次和這位謙遜、有趣又聰明的巴斯博士見面的時候,我還沒有聽過人體農場。結果他只花了不到一個小時,就讓我一輩子對半熟炒蛋、肥膩培根和米穀粥都倒盡了胃口,真是始料未及。

   「老天爺,」我說,才第一次聆聽他的幻燈片發表會(我想那是在巴爾的摩),我就被嚇呆了。「真不敢相信,他竟然在我們吃飯時放這種東西!」

   維吉尼亞州的主任法醫師瑪瑟拉.菲耶羅博士沒有理我,逕自在麵包捲上塗奶油;巴斯博士則慢慢放映一張張幻燈片,一邊說明如果天氣非常溼熱,屍體是多麼快就會變成骨骼,好比夏季時在南方發現的那具屍骸。我環顧四周,看著餐廳中滿座的法醫學家和法醫病理學家,他們全都在各自的麵包捲上塗奶油、攪拌咖啡,還有些人在記筆記。

   「我的天。」巴斯博士一談到蛆,我就把盤子推開。「早餐會報根本就不該放這個!」

   「噓!」菲耶羅博士用手肘輕輕碰我。

   從此之後的許多年間,我完全避開這種有人體農場的早餐會報。常有科學家慫恿我前往田納西州的諾克斯維爾市,去拜訪巴斯博士的設施。

   「不去。」這時我會說。

   「你實在該去。那裡不只是有屍體分解、蛆那種東西。那裡是在研究我們要怎樣斷定死後時段,或者死後屍體有沒有被移動過,還有在被移動之前,有可能是在什麼地方,以及死者是誰和怎樣死的。」等等。

   大家打趣說,巴斯博士是人體農場的場主。後來我還是去了。早期那幾次,頂端安裝刺鐵絲網的木籬笆旁,都安了一個郵箱,供人類學家擺放記錄便條來互通信息。這實在詭異。當我第一次跟著肯定是人體腐屍發出的惡臭進入那處死亡園地時,迎面卻看到一個郵箱,箱上紅旗高舉。

   「其實那個郵箱並不是要給我們居民使用的,」巴斯博士怯怯地告訴我,似乎擔心這樣講會讓我以為,散落四處的死人會寫信回家探聽近況。「事實上,那只是因為我們這裡沒有電話。」

   到現在他們還是沒有裝電話。或許有些科學家像我一樣,也帶了行動電話,不過當你戴著沾了蛆的防護手套,或許還套了高統膠鞋、戴了手術面罩,這時我們多數人都不會掏出手機。當你在人體農場中忙著,不管有什麼理由,都很少會想到要打電話給別人。

   我在工作生涯中,始終強調法醫專家會聽到死人講話,好比我創造的凱.史卡佩塔醫師這個角色。死者有許多話要講,只有受過特殊訓練、具備特殊天分的特殊人士,才能不顧感官折磨耐心傾聽。只有特殊人士才有本事詮釋這種語言──幾乎沒有幾個活人在乎這種語言,更別提要聽懂了。

   歡迎來到巴斯博士的人體農場,此時此刻真的有這處農場,就位於田納西州一家醫院後方的丘陵地,坐落在一片疏林當中,裡面沾滿死亡氣息。巴斯博士的死寂客人當中,有許多是基於本身的無私抉擇來到此處(通常是在幾個月,甚至幾年之前就替自己預約,把身體捐獻給巴斯博士延續不斷的傑出研究)。每天都有損傷破敗的屍體回歸塵土,由蟲鳥和其他掠食型動物帶走,而他們只是食物鏈的一部分,絲毫不令人感到噁心。

   一度為人身血肉所經歷的變化現象,有的輕微如陰影偏移,有的極為猛烈,好比躺在鏽蝕老車之中,經過烈火燒灼的那具,你在人體農場到處都能找得到那種舊車。年復一年,死者也隨著時光化為塵土骸骨,於是巴斯博士的耐心詮釋,全都讓我們更熟習這種密語,協助譴責罪人,並為無辜者平反。

  (派翠西亞‧康薇爾──暢銷推理小說女法醫系列《屍體會說話》作者,因《人體農場》一書取材與巴斯博士合作,建立起深厚情誼。其與巴斯博士的合作歷程,請見本書第十四章:「人體農場」出版)

內文試閱

第六章  勇闖犯罪現場

  突然之間,法醫學成為電視的播報焦點,箇中原因我並不十分了解。夜復一夜不斷出現,看來是有數不清的人被謀害。而且每天晚上,這些謀殺案都很快就被巧妙偵破。多數電視節目裡面的人,至少就法醫科學家而言,幾乎都具有神力,天生英明睿智,而且配備的科技工具令人眼花撩亂,你想像得到的,他們通通都有。

  我很不願意承認,不過我似乎並不像電視超級神探那麼英明,而且我在法醫界的許多同行,儘管我很敬重他們,也全都相形遜色。我們都不是天才,而我們的機巧器具,也不能解決一切疑難雜症,不是所有罪犯都會無所遁形。不過,儘管有時候電視會令人產生不切實際的期許,誤以為謀殺偵查都能迅速破案、無所疏漏,但有些節目還是發揮了高度功能,彰顯法醫科學家的角色,儘管是尋常、實際的角色,卻也能發揮影響力,把凶手送上法庭。而且這類節目還有許多內容完全正確:刑案現場偵查絕對是破案關鍵。

  怪的是,我有許多法醫人類學同行,大概十人中有九人,從來不曾做過刑案現場偵查。他們都樂意在實驗室裡,把骨頭擺在桌上或用顯微鏡來檢查,卻不到實地工作,以免雙手或鞋子被糞土、泥巴或血污弄髒。他們就這樣保持乾爽清潔,卻也錯失了許多證據,而這說不定可以透露謀殺被害人的遭遇。好比有位受害人詹姆斯.格里澤,我們就是在現場拼湊出他的遭遇,這也是我所見過的最怪誕、駭人的情節。

  一月有天早晨冷颼颼的,我接到田納西州霍金斯郡一位探員的電話,他從司法行政處打來,請我幫忙搜尋一具男屍,他們猜想,大概在一週之前,那位男士在自己的屋裡被燒死。我答應幫忙,還叫我的三位優秀研究生,史帝夫.席姆斯、派特.威利和大衛.亨特,隔天早上一起前往一百哩之外的霍金斯郡。

  截至當時,我在田納西州做刑案現場和死亡現場搜尋工作,已經有十年之久。我也已經發展出一套作法,效果似乎不錯。反正那時我接受執法機關請託,幫忙尋找、重建或辨識人體遺骸,我率領一個四人法醫應變小組:包括一位教員(當年就是我一人,到現在其他師資也會輪流處理法醫個案)還有三位學生,都受過骨學訓練,也學過人類骨頭鑑別。

  那時我不再開自己的車。人類學系已經有輛小貨卡,上面隨時載有全套必要裝備,以供實地作業之需。包括挖掘用的鏟子和泥刀;用來過濾泥沙篩出小塊骨頭和碎骨用的金屬篩網;三個運屍袋(擺在露營箱底下),用來裝屍體好擺在卡車後車廂運送;證物紙袋,用來採集散落的骨頭、彈殼、菸蒂、啤酒瓶、刀,還有我們找到的其他一切證據;幾條一百呎測量用捲尺,用來測量屍體或骨頭,以及鄰近固定地標,好比樹木、電線桿和建築物的距離有多遠;紅色或橙色的測量標旗,用來標示每根骨頭或每件證據的位置;還有至少兩台照相機。

  我認為照相機是最重要的設備──這是不可或缺的記錄工具,用來拍攝刑案現場、搜尋過程,特別是人體殘骸復原作業。就我所知,只有兩類科學搜尋作業,最後都必須把你所研究的東西完全摧毀:考古遺址發掘和死亡現場調查。等到你做完工作,現場已經摧毀殆盡,蕩然無存。因此,你最好是老老實實詳盡記錄,確保一切都保留在膠卷上,你再也沒有機會回頭去核對遺漏的事項。好比當你在墓穴中踩踏或挖過之後,穴中淺土表面的足印都再也找不到了。

  堪薩斯州的執法人員,也是該州調查局活生生的傳奇人物奈依,為我上了一堂極為重要的刑案現場偵查課程:「一路攝進去,一路攝出來。」乍聽之下,這就像是銀行搶匪動輒濫射的行徑,不過奈依是在講拍照片。「你抵達現場,一踏出車門,就先對房子或汽車或不管是哪種現場拍一張照片,」他說。「當你走近一點,再多拍幾張。先對地面拍幾張照片再踏上去;對現場的人拍幾張照片,拍下現場幹員所穿的鞋子。在你移動屍體,甚至碰觸之前,先對它拍幾張照片。」

  奈依在克拉特爾命案的屍體發現當晚,就是這樣一路攝入克拉特爾家的農舍,倘若他沒有那樣做,如果他或相關偵查人員,有人在奈依拍攝地下室照片之前,就踏上那裡的積塵地面,那麼堪薩斯州調查局人員就永遠不會發現保留在膠卷上的那組足跡,隨後還發現那就是凶手留下來的靴印。由於奈依是一路攝進去,足跡才被拍下來,後來還循此找出凶手,把他們定罪。

  我們很難為人命和刑事正義定價;不過就另一方面來講,膠卷卻是便宜得可以。我在這幾十年來,已經在刑案現場拍了無數張照片,我也從來不覺得有任何一次按下快門讓我後悔。如今照相機愈來愈精密,能對紅外頻率(熱量)曝光,攝下高解析度的數位影像,甚至還能搭配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自動精確定位並記錄經緯座標──攝影術肯定會讓刑案現場偵查進一步更清晰對焦。

  我的四人法醫小組,始終會有一位負責當我們的照相師。我們在霍金斯郡的火燒屋中搜尋時,照相機由我的一位博士生席姆斯使用。席姆斯表現出高度才華,極擅長刑案現場攝影:通常由他拍下的照片,裡面所透露的細節,都遠超過警局或司法行政處派遣的官方攝影師的照片。當天席姆斯要在非常不利的狀況下工作,儘管那時我並不知道,不過他當天嚴重宿醉,醒來時感到寒氣刺骨,全身溼透。前晚他大醉一場,不知道什麼時候睡著,結果水床破洞,噴出幾十加侖的水流滿地板,接著又滲過樓板,從鄰居的天花板向下滴落。幸好他的電毯線路防水,否則他恐怕就要燒焦了。結果呢,他病得一塌糊塗,接著在田納西州東部沿路上山,身是雪上加霜。

  我們花了九十分鐘左右,才從諾克斯維爾開到霍金斯郡羅傑斯維爾的司法行政處。當時有位副警長,叫做阿爾維斯.威爾莫特的警佐,正要前往進行偵查,於是我們便跟著他,開上一條蜿蜒道路,順著霍爾斯頓河北岔支流前進。

  當你離開有四千居民的羅傑斯維爾,一進入郡境只見一片荒野,四顧全無人煙。當我們離開城鎮二十五哩左右,轉上一條卵石小徑,眼前就是處偏遠河谷。由於那裡人煙稀疏,或是由於居民極不信任外人,因此一棟房子起火的時候,並沒有人報案,直到那家人的親戚從維吉尼亞州開車來訪,才發現那裡已經燒成廢墟。那處產業林木茂密,順著陡坡向下延伸,分布到霍爾斯頓河北岔支流東岸的綠色澄澈水濱。我們都踏出車門伸展雙腿,席姆斯還特別好好地深吸了幾口氣。

  按照威爾莫特警佐的說法,烈燄是在八天前燃起。他們和住最靠近的鄰居訪談,最後也只知道房子大概是在清晨兩點左右起火。等到火勢自行熄滅,房子只剩下焦黑瓦礫,坍塌成一片方形區域,周邊是一堆燒黑的磚塊;房子中央附近有較大堆的磚頭,看得出那就是原來聳立煙囪的地點。

  就在大概一個月之前,維吉尼亞州一名叫做詹姆斯.格里澤的男士,才把那棟房子和土地買下來。格里澤來自一處比這裡的山更高、人煙更少的地方。他在十二月搬入那棟房子並開始整建。火警發生於一月十五日。六天之後,由於格里澤的父親一直沒有接到兒子的消息,因此過來探視,他一發現房子燒毀,馬上就打電話給警長。我們的目標是要確定,格里澤是不是橫屍在這片被火吞噬的焦黑廢墟裡面。   從法醫學觀點來看,火災現場綜合了各種狀況和難題,構成一種有趣的情勢。這和一切牽涉到腐爛死屍或骨頭的現場一樣,重點也是要完整找到、拼湊人類遺骸。不過,在這處火災現場卻很難辦到,因為人體在烈燄下會經歷劇烈變化。

  雙臂和雙腿會最先燒掉。四肢相當細瘦,周圍環繞氧氣,就像引火柴一樣,很容易點燃,迅速起火燃燒。只要溫度達到幾百度,皮膚很快就會燒黑,皮下脂肪開始嘶嘶沸騰;才過幾分鐘,皮膚就裂開,底下的肉也開始燃燒。等到這種狀態出現,就會產生讓人毛骨悚然的驚人情況。四肢真的開始動了,手腳蜷縮,手臂向肩膀屈曲,雙腿略為外張,雙膝彎起。這是生物力學和肌肉力量的作用:屈肌(也就是讓我們彎曲雙臂和雙腿的肌肉)的力量超過伸肌(讓我們伸直四肢的肌肉)。等到火燄把身體的肌肉和肌腱燒乾,這些組織就會收縮,就好像烤肉架上的牛排,而且屈肌的力量也勝過伸肌。

  最後所擺出的姿態,就很像是拳擊手在賽場上的預備站姿,因此我們稱之為「拳擊姿勢」。這種姿勢非常特別,而且只要遺體的四肢可以自由彎曲,就不會有例外情況。火警被害人全都如此,猶如被吊死的人都呈紫色、舌頭都會腫脹一樣。就另一方面而言,如果雙臂被綁住,或被壓在背後,那就無法捲曲。因此,如果找到被燒死的屍體,卻見雙臂是伸直的,那就是項重大線索,顯示被害人受到某種限制或拘束。

  另一項真正劇烈的改變發生在頭部。基本上,顱骨是個密封的容器,裡面裝滿液體和潮溼的腦部組織。要不了多久,裡面所有的溼氣都會達到沸點,並在顱內產生壓力。火燒得愈旺,壓力就愈大。如果有出口來宣洩壓力,好比顱骨上有子彈孔,那麼壓力就會排出,不會造成損害。如果沒有的話,顱骨就真的會爆炸,整顆頭顱就會爆裂成許多碎塊,每塊大小都如二十五美分硬幣。在火災現場復原顱骨並做重建工作,是法醫人類學家要面對的最厭煩事項之一,而且就算拼湊完成,那顆顱骨依舊很難處理,因為火燒會產生無數裂痕,很難從中看出鈍力或銳力性外傷,況且偶爾還會因為找不到有些碎片而出現缺口。

  所幸,屍體很難得會完全燒光,這對刑案現場調查人員是件好事。就算是火葬,也會留下相當部分的骨頭,接著就必須用機械來研磨成粉。再者,就算是身體中最大、最結實的骨頭(腿部的股骨和脛骨,還有臂部的肱骨),受火焚燒也會嚴重受損。如果是溫度相當低的住宅火災,長骨就會被燒成黑色或焦褐色,不過構造上卻能保持得相當完整。至於縱火現場,如果是用汽油當燃料,或用上其他容易著火的助燃劑,溫度就可以高達華氏兩千度。這種極高溫度會讓骨頭在化學性質和物理構造上,都產生徹底變態。骨頭和身體的其他部位全都含碳,在極高溫狀況下,骨頭所含的碳就會被燒光。這種餘燼就稱為「鍛燒骨」,依舊保持原有形狀。這就好像珊瑚礁在造礁生物死亡之後,也依舊維持原樣。不過鍛燒骨的重量很輕並呈灰色,外表滿布加熱裂痕,而且質地脆弱,你用手握住就會粉碎,踩上去也肯定要粉碎(最近有位律師和我聯絡,那時他正在為一件謀殺案重審做準備。他告訴我,檢方有件關鍵證物,受害人燒焦顱骨的碎片,原本就經過鍛燒而脆弱不已,卻意外跌落地板,還被一位法官踩成粉末)。

  儘管火燄有這種破壞力量,卻還是會留下大量證據,令人驚訝,不過你必須知道該去哪裡找,還有該怎樣找。其實,我後來還很樂意接受挑戰,面對那種科學謎團,在心裡重建火災現場,想像出火燒之前的情景。一堆灰燼,還混雜了鈕釦和按釦、釦鉤和釦眼、黃銅鉚釘和拉鍊,那是什麼?簡單,是原本塞滿襯衫、胸罩和藍色牛仔褲的五斗櫃。燒焦的枝形吊燈旁邊那堆玻璃和瓷器碎片呢?那原本是擺在餐廳裡的瓷器碗櫥。

  要在心裡重建燒毀的房子,關鍵是要小心篩除表層幾吋厚的灰燼,那是天花板和屋頂的殘燼,這層底下埋藏了豐富的資訊,可以看出原本的情況。好比住宅裡的椅子,大半都是木製的,不過通常在每根椅腿的末端都有一塊小金屬,這可以指出起火的時候椅子是在哪裡。書桌會燒掉,不過迴紋針和訂書針會標示出書桌的位置。一堆縫衣針、大頭針和剪刀,原本大概是裝在縫紉籃中。

  我在火災現場找到的東西裡,最貴重的是一串價值一萬二千美金的鑽石項鍊。那是一位女士的丈夫送給她的聖誕禮物,她拆了禮物才過了幾個月,她們的宅第就起了一場可疑火警,把她燒死在裡面。我是在牆腳找到那串項鍊,位於一堆灰燼底下,那時項鍊還由一個別針別起來。這讓我想不通,發現地點也讓我不解,因此我請教她的家人,希望他們能夠解答這兩項問題。她的親屬告訴我,她喜歡把珠寶別在窗簾褶疊處,因此當窗簾合攏時,珠寶就會展現出來,窗簾拉開時,珠寶就隱藏不見。當然囉,我正是在窗戶正下方找到的。這項解釋和我們在現場的發現吻合。

  有時候,你在火災現場找不到的東西,也會告訴你許多事情,和你所找到的東西一樣多。有次我在一起火警的現場挖掘,之前警方和一位縱火調查人員已經檢查過了,他們沒有人注意到任何疑點。當我在那棟住宅工作,復原被燒成灰燼的遺體時,最讓我驚訝的是,廚房裡沒有盤子或瓷器,衣櫥裡沒有衣架,牆上沒有照片框或掛鉤(照片本身會被燒掉,木框也是如此,不過金屬框架、甚至連細小的螺絲釘和釘子、還有木框背後的鐵絲並不會被燒掉。這些東西會掉下來堆在牆腳)。在我看來很明顯,那棟住宅在起火之前已經被搬空了,只留下幾件大型物品,這是典型的縱火指標。不過其中最奇怪的情節,還有我們所能重建的內情卻是:那個死人並不是屋主,而是受雇來燒房子的人。顯然,當他在潑灑汽油時,雷電正好擊中那棟房子(我們聽說那時有猛烈的暴風雨),點燃汽油蒸汽引起猛烈爆炸,幾乎當場把那個人炸死。那樣的機緣湊巧是我平生僅見,難得有人運氣那麼背的。根據在本案現場採得的證據,顯示確實有犯罪事實,不過那是縱火詐取保險金,並非謀殺。

  每次我奉召前往火災現場,我都努力要完整找齊骨骼材料,不過我的努力並不止於此。我還會盡量完整推論,設想起火之前和燃燒期間所發生的事件。我特別注意鑑識首飾、牙齒和骨頭,不過我也會一再核對其他證據,同時我也會先斟酌所有的重要項目,隨後才會就事發經過導出結論。

  在火災現場,對法醫證據破壞力最大的單一事件,並不是火燄本身,而是熱心有餘、訓練不足,還配備了一支耙子的偵查人員。沒有受過人類骨學訓練,也不知道如何辨認、鑑識焚毀碎骨的偵查員,可以在火災現場造成浩劫破壞。警方經常幹出這種瘋狂舉止,他們在整個現場四處走動尋找遺體,把火焚餘燼推耙成堆或排為長列,每列間隔三呎左右。想想看,如果你希望了解,遺體在火起之初的原始位置和倒臥方式,而且如果你還希望知道死屍和槍、刀或子彈等物品的距離和相對擺列方式,如果你用了耙子把東西全都搗亂,那還有什麼指望?

  我有次和一個小組抵達一處火災現場,搜尋疑似自殺死者的遺體,有位消防隊長卻告訴我們不必麻煩了。那處農莊現場相當遼闊,有許多建築,包括一棟住宅、一間農舍,再加上六棟附屬建物。消防隊和縱火偵查人員,已經用鋤耕機清掉部分瓦礫。我認為最有希望的搜尋地點就是住宅,那位消防隊長卻嘲笑我。「我們已經把那棟房子耙過五遍了。」他說。不過我斟酌之後,覺得反正我們都已經抵達現場,不論如何還是要進去看看,他搖頭走開,把我們當成白癡。

     我們把攪成一團的東西拿來篩撿,發現了幾塊男性顱骨。殘留的碎骨少得可憐,當你用鋤耕機輾壓鍛燒過的骨頭,接著還有一群人揮舞耙子掃過五遍,那你就會相當徹底地把東西都搗成粉末。不過,這點發現就夠了,可以指出那位男子是在自己家園裡放火,把自己燒死。

作者資料

比爾.巴斯

比爾.巴斯博士是法醫圈內的傳奇人物,曾經協助偵辦幾百宗刑案。他幫過的執法單位很多,從各地小鎮的司法行政單位到聯邦調查局都有,並在一九九三年和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來台參加國際鑑識研討會期間,協助偵辦日本女學生井口真理子在台失蹤案。 他創辦了一處實驗室,專門研究人體分解現象,這是世界上第一家,也是唯一專做這種研究的機構:「田納西大學人類學研究場」。暢銷書作家派翠西亞.康薇爾寫了熱門小說《人體農場》,讓那處研究場名垂千古。巴斯發表過許多學術論文,含協力著作共有兩百多篇,其中多篇是根據實際案例寫成,包括他幫忙起訴或解答的謀殺案與神祕疑案。

約拿.傑佛遜

約拿.傑佛遜是位資深記者、科學作家和紀錄片製作人。他為「歷史頻道」、「娛樂之藝術」(A&E)和「國家地理頻道」製作過多部節目,而且多家媒體都曾以專論介紹他的著述,包括:《紐約時報》、《美國今日報》和《通俗科學雜誌》,國營公共電台也曾廣播介紹。

基本資料

作者:比爾.巴斯約拿.傑佛遜 出版社:臉譜 書系:推理叢書 出版日期:2011-01-31 ISBN:9789861205779 城邦書號:FR4203X 規格:膠裝 / 單色 / 416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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