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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個爛醉,因為我們是人類:從科學文明、宗教風土到帝國興衰,看古埃及、中世紀和現代人如何喝出酩酊大醉的世界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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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喝個爛醉,因為我們是人類:從科學文明、宗教風土到帝國興衰,看古埃及、中世紀和現代人如何喝出酩酊大醉的世界史

  • 作者:馬克.福賽斯(Mark Forsyth)
  • 出版社:木馬文化
  • 出版日期:2020-02-05
  • 定價:360元
  • 優惠價:9折 3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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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在我們成為人類前,我們就是酒鬼!」 《泰晤士報》暢銷榜Top 1冠軍作家力作 一部酩酊大醉的世界史! ★亞馬遜4.4顆星,媒體好評如潮 ★曼布克獎得主瑪格麗特.愛特伍、歷史學家彼得.法蘭科潘大笑推薦 沒有酒醉,沒有歷史! 「假設發生了不可思議的情況,你穿越時空,回到古埃及。古埃及人可能會很訝異為何你不喝酒,接收獅頭女神哈托爾(Hathor)的靈視——他們以為人人都喝酒;新石器時代的薩滿也會納悶,你為什麼不和祖靈溝通;衣索比亞的蘇里族(Suri)可能會問,你怎麼還不趕快工作。蘇里族人是喝酒再工作;他們總說『沒有啤酒、沒有工作。』」——《喝個爛醉,因為我們是人類》 古波斯人要做重大的政治決策時會辯論兩次,一次是在喝醉時,一次是在清醒時。如果兩次結論相同,就可以採取行動。維京人相信,蜂蜜酒是所有詩歌的起源。阿茲提克人為懲罰酒醉者,會公開處以絞刑。 世界上幾乎每個文化都會飲酒,而人類永遠有想要酩酊大醉的衝動。於是所有的文明都會為酒醉尋找一個位置,或設法加以控制。 於是天界諸神鍾愛飲酒,人間智者蘇格拉底千杯不醉,強人亞歷山大大帝在酣醉中征服世界。希臘人用醉酒考驗自控力。醉酒是瘟疫和殺手,也是上帝的禮物;醉酒是感知上帝存在的方式,也是神一樣的存在。 酒給君主帶來快樂,也導致他們垮臺;它是倫敦窮漢、美國西部牛仔的慰藉,也是社會貧窮的根源。對政府來說,酒既是騷亂的起因,也是財政收入的手段。酒是教士的必需品,也是救世主的鮮血。 至於那些原本不嗜杯中物的國度——北美和澳大利亞,也被熱愛豪飲的人們變成了殖民地。 數千萬年來,杯中酒逐漸「全球化」,而人類對酒醉的迷戀卻毫無改變。 本書追溯人類對飲酒的喜好,率先從靈長類的祖先和大自然的鄰居談起: ◎如果雄果蠅向眼睛長在頭頂上的雌果蠅求歡,卻無法擄獲芳心,那麼牠會大幅提高酒精攝取量? ◎古埃及人喝酒的唯一目的就是要喝到茫?在埃及的飲酒場合上,即使是體面的女士也需要有人守在一旁,確保你不會摔進尼羅河,或被自己的嘔吐物搞到窒息死亡。 ◎土耳其知名的萬年遺跡「哥貝克力石陣」(Göbekli Tepe)是古代人類部落一起喝啤酒的地方? ◎《神鬼奇航》裡海盜們蘭姆酒不離手,竟是一九三○年代取消禁酒令所掀起的動盪? 如何看待喝酒這件事,由古至今都充滿悖論與荒誕, 也與現代化中的性別、階級與殖民息息相關。 一般來說,酒精會降低人的控制力,甚至引發暴力,可是有些文化雖禁酒卻依然暴力;另一方面,醉酒也被指控會造成社會混亂,然而從大英帝國到殖民地,竟是醉酒幫助人們建立起現代城市最初的社會秩序。 酒與人類歷史密不可分。例如大多數白酒的故事都一樣:人們先將其作為藥用之物,最後變成杯中之樂。而英國杜松子酒消亡史則是一部現代城市擴張史。犯罪流放地澳大利亞的貨幣醫療體系、美國舊西部新社會秩序的建立,以及女權主義興起,都與酒醉的文化息息相關。 「人類在清醒時獨自體驗到的世界從來就不足夠。」 且讓我們跟隨這本書,從羅馬的飲酒杯、修道院的酒桶,再到殖民地罪犯的酒瓶,一杯接著一杯,以全新的視野觀看這場酩酊大醉的世界史。 【專文推薦】 盧省言(英國倫敦大學歷史高等研究院博士、故事專欄作家) 【笑醉推薦】 何致和(作家) 黃麗如(旅行作家) 謝哲青(作家、知名節目主持人) ★亞馬遜4.4顆星,國際暢銷作家、各界媒體豪飲推薦 「精采、博學又幽默絕倫。馬克.福賽斯是所有熱愛杯中物、酒保和小酌者的指南,詳盡寫下從世界開始之日,酒由內而外對人類的重要性。這是我的年度之書。」 ——彼得.法蘭科潘(Peter Frankopan),英國歷史學家、《新絲綢之路》(The New Silk Roads)作者 「哈哈哈!非常適合聖誕節閱讀的一本書!」 ——瑪格麗特.愛特伍(Margaret Atwood),曼布克獎得主 「充滿明快和機智的文字,大步橫躍我們充滿酒嗝的歷史,酣暢淋漓又帶著傑出的幽默感。從啜飲的第一口到酒後的飽嗝,都太棒了!」 ——傑森.哈萊茲(Jason Hazeley),《淑女鳥》系列(Ladybird series)共同作者 「讀起來就像看到一名充滿學識、站在TED講臺上的喜劇演員侃侃而談。這是一本專業學者最深入淺出的歷史豪飲法,娛樂性十足,令人拍案叫絕。」 ——埃姆林.里斯(Emlyn Rees),《好餓的毛毛蟲》(The Very Hungover Caterpillar)、《我們去獵熊》(We're Going on a Bar Hunt)作者 「馬克.福賽斯精采闡述了文明乃是靠飲酒而建立。埃及(啤酒)、希臘與羅馬(葡萄酒)都是靠著酒,創造出偉大的作品。只要有人喝酒的地方,就會繁榮發展,反之亦然。敬這位以烈酒提升我們精神層次的人。這本書好看極了!」——哈利.蒙特(Harry Mount),《老骨頭》(The Oldie)月刊編輯 「我自認為很懂喝酒,但這本書讓我以嶄新的眼光看待酒醉。每一章都令我驚奇,並帶來挑戰與刺激。我發現讀完之後,一定要喝杯烈酒才行。」 ——哈利.傑佛瑞(Henry Jeffreys),《狂飲帝國》(Empire of Booze)作者 「這本書讓人全神貫注閱讀。因此我在讀的時候,完全沒發現自己已不小心喝掉了兩瓶葡萄酒。」 ——羅伯.譚波(Rob Temple),《大英煩事多》(Very British Problem)作者 「這本書給人類一個很大的啟示:爛醉如泥,酩酊大醉——不管活到幾歲都是一定要的。」 ——《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 「馬克.福賽斯將可觀的大量歷史知識,以趣味淺顯的優秀筆法呈現。」 ——《衛報》(Guardian) 「一部大受歡迎的人類酒醉史。英國語言歷史學家福賽斯以輕快、充滿機智的敘事,寫下世界上飲酒所導致的文化起源與發展。而這一切都是從那發酵的嘶嘶聲開始的。」 ——《柯克斯書評》(Kirkus Review)

目錄

推薦序 在微醺的氣氛下讀歷史 盧省言 前 言 沒有酒醉,沒有歷史 第一章 飲酒與演化:酒神與自然法則同在 第二章 史前時代:釀酒與農耕 第三章 走入文明:蘇美人的酒館 第四章 古埃及:神聖的酒醉 第五章 希臘:酒醉不違背理性 第六章 古代中國:儒家禮儀下的飲而不醉 第七章 聖經:猶太人與早期基督教的飲酒故事 第八章 羅馬的盛宴:共和與帝國誕生 第九章 黑暗時代:沒有啤酒才喝水 第十章 中東:戒律與欲望之間 第十一章 維京人的狂歡:酒就是王權、是命運、是神 第十二章 中世紀英國酒館:文學與民間傳說起源之地 第十三章 阿茲提克人:醉得像四百隻兔子 第十四章 琴酒消亡史:英國社會變遷 第十五章 澳大利亞:殖民地與罪犯的酒 第十六章 西部酒吧進化史:美國西進運動 第十七章 俄羅斯:伏特加帝國的瓦解 第十八章 禁酒令:美式的愚蠢 後 記 喝個爛醉——因為我們是人類 謝 詞

序跋

【前言】沒有酒醉,沒有歷史
酒醉是什麼,我恐怕不太清楚。對於要寫酒醉史的人來說,這樣懺悔似乎太奇怪了。但老實說,要是每個寫書的人都為了無知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就擱筆,書店恐怕會空空如也。話說回來,我對酒醉還是有點概念。我從十四歲的青澀少年開始,就展開了廣泛的實證研究。打個比方:我喜歡把自己想像成現代的聖奧古斯丁。他曾問:「時間是什麼?如果沒有人問,我就知道時間是什麼;但如果想對提問者解釋,我就不知道了。」把「時間」換成「酒醉」,你大概會明白我的情況和聖人差不多。 我知道一些基本的醫學事實。兩杯琴湯尼會破壞你的反射作用,要是喝十二杯,你會無法站立,還會與你的午餐再度見面;喝到某個量就會要你的命,只是我不願調查到底是多少。但這不是我們(以聖奧古斯丁的方式)了解的酒醉。當然,如果有外星人來敲我家大門,詢問為什麼這奇怪星球上到處都有人不停喝酒,我不會回答:「噢,只是為了損害反射作用。基本上是避免我們太會打乒乓球。」 常聽人提到一條假新聞:酒精會降低你的克制力。這實在是離譜。我在微醺的時候,會做各式各樣清醒時不想做的事,例如和人聊上好幾個小時,但清醒時我可沒那個興致。記得有一次,我從康敦鎮(Camden Town)公寓的窗戶探出身子,到處揮舞十字架,叫路人懺悔;這也不是我清醒時超想做、卻沒膽子做的事。 總之,喝酒產生的後果中,有些並非酒精所導致的。你大可以拿杯無酒精啤酒,卻不告訴別人裡面不含酒精,這不難。接下來,對方會開始喝,你就可以做筆記。社會學家老是幹這種事,還得到相當一致的結論:第一,你在酒館絕不能相信社會學家,一定要用火眼金睛盯著他們;第二,如果某人來自喝酒會讓人有攻擊性的文化,那麼這人喝了酒就會有攻擊性。如果來自喝了酒會有宗教感應的文化,那麼你就會有宗教感應。甚至每次喝酒的情況都不同。如果狡詐的社會學家說,他們在研究烈酒和性衝動的關係,那麼每個喝酒的人都會變得性衝動;如果說喝酒和唱歌有關,那麼每個人都會突然唱起歌來。 人類還會因為所喝的酒款不同,產生不同的舉動。即使酒裡的活性成分同樣是乙醇,但人會因為產地與文化聯想,展現不同行為。英國人很可能在喝了幾杯拉格啤酒之後,變得很有攻擊性;但是如果給他們散發高檔氣息、與法國有關的葡萄酒,他們會彬彬有禮,溫文儒雅,嚴重的話還會戴上貝雷帽。正因如此,喝了啤酒耍酒瘋的青年很多,卻沒有喝苦艾酒就破壞文物的人,或喝了金巴利(Campari)就愛跟人唱反調的傢伙。 有些人對我這番話深深不以為然。他們堅稱,壞事都是酒造成的,例如暴力。若你指出,有些文化雖然嚴禁飲酒,暴力事件仍層出不窮,他們會嗤之以鼻。我可以告訴他們,我喝得比大多數人要來得多,但在八歲之後就沒揍過任何人(八歲之前的我尚未以和平的雙唇碰觸醉人的烈酒),他們會說:「嗯,是啦,但別人呢?」千錯萬錯都是別人有錯,別人都是地獄來的。不過大多數人都可以在美好的晚宴喝上一整晚,而不持刀互砍。 另一方面,假設發生了不可思議的情況,你穿越時空,回到古埃及。古埃及人可能會很訝異為何你不喝酒,接收獅頭女神哈托爾(Hathor)的靈視——他們以為人人都喝酒。新石器時代的薩滿也會納悶,你為什麼不和祖靈溝通;衣索比亞的蘇里族(Suri)可能會問,你怎麼還不趕快工作。蘇里族人是喝酒再工作,他們總說:「沒有啤酒、沒有工作。」飲酒像是技術上的轉捩點,不妨稱為過渡式飲酒。藉由飲酒,從一天的某個時段過渡到另一個時段。英國人喝酒是因為下班,而蘇里族人喝酒是因為要上工。 不妨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柴契爾夫人過世時,並未將她所有酒杯和足以塞滿街角商店的酒一起下葬,我們現在看來很正常;要是她真和酒杯與酒一起入土,我們反而會覺得很奇怪。然而,真正奇怪、詭異、特立獨行的是我們。從人類的歷史來看,政治領袖下葬時,多半會帶著死後在另一個世界狂飲時需要的所有物品陪葬。這事跡可追溯到邁達斯國王、埃及前王朝時代和古代中國巫師,更別忘了維京人也是如此。在他們眼中,就算早就去世的人也喜歡不時喝個爛醉——肯亞的提里基人(Tiriki)會在祖先的墳上潑灑啤酒。 酒醉可說是普世現象。世上幾乎每個文化都有酒。即使像北美與澳大利亞這類不那麼熱中於酒的國家,也曾由熱愛狂飲的國家殖民。而在不同時空,喝醉代表不同的意義。喝醉是慶祝、儀式、揍人的藉口、做決策或簽合約的方式,還有成千上萬不同的功用。古波斯人要做重大的政治決策時會辯論兩次,一次在喝醉時,一次在清醒時。如果兩次結論相同,就可以採取行動。 這就是這本書要談的事。這本書不是談酒本身,而是談酒醉:酒醉的陷阱與神祇。從蘇美人的啤酒女神寧卡西(Ninkasi),到墨西哥四百隻酒醉兔神都算在內。 進入正題之前,有幾點要說明。首先,這是簡史。完整的酒醉史得把人類歷史完完整整講一遍,這樣會用掉太多紙張。相反地,我決定挑歷史上的幾個點,看看人們喝醉的情況。美國舊西部酒館、中世紀英國麥酒館或希臘會飲到底是怎樣的光景?古埃及女孩想狂飲的時候,會做些什麼?每個夜晚的情況都不同,但我們多多少少可以建立起一點概念。 歷史書喜歡告訴我們酒醉是什麼,卻不會解釋喝酒的細節。在哪裡喝醉?和誰喝?在一天中的哪個時段?飲酒向來有許多規矩,卻很少被記錄下來。比方說在今天的英國,雖然法律沒有硬性規定,但幾乎人人都知道你不能在中午之前喝酒,除非是機場或板球賽等特殊理由。 但在規範之間,總有難以控制的酒醉者、雞尾酒會搗亂者在遊走——我想觀察的就是她(我認為是「她」,因為酒神通常是女性)。理想上,我想要逮捕她,幫她拍犯罪存檔照,但不確定做不做得到。至少這麼一來,如果那個好奇的外星人問我什麼是酒醉,我就能向它展示了。

內文試閱

第一章 飲酒與演化:酒神與自然法則同在 我們必須記住, 大自然的法則通常已臻完備。 出於某種好理由,人們在任何地方 都能發現酒精。 植物與樹木裡有酒精: 因此大自然肯定安排了 人體內有某種程度的 酒精存在。 ——英國幽默作家艾倫・帕特里克・赫伯特(A. P. Herbert),一九五六年 在人類出現以前,飲酒者就已存在。酒一向是自然發生的。最早的生命在四十多億年前出現,那是單細胞微生物,開開心心地在最原始的湯裡游泳、吃單醣,排出乙醇與二氧化碳。基本上,它們就是尿出啤酒。 所幸生命持續演化,樹木與果實出現了。若任由果實腐爛就會自然發酵,並產生糖與酒精,引來果蠅大快朵頤。果蠅是否會出現人類能理解的酒醉狀態仍不得而知,畢竟果蠅無法言語、唱歌或開車。我們確知的是,如果雄果蠅向眼睛長在頭頂上的雌果蠅求歡,卻未能擄獲芳心,那麼牠會大幅提高酒精的攝取量。 但是對動物而言,自然產生的酒精可惜量不夠多,沒辦法供派對使用。嗯,有時候可以。在巴拿馬外海有座島嶼,鬃毛吼猴會大啖星果椰(astrocaryum palm)落下的果實(酒精含量為四・五%)。牠們會變得吵吵鬧鬧、愛睏、走路不穩,有時候會從樹上摔下來受傷。如果依照體重比例來計算飲酒量,這表示牠們相當於在三十分鐘內,喝掉兩瓶葡萄酒。但牠們畢竟是少數。對多數動物來說,自然界無法取得夠多酒,除非有好心的科學家抓到你,把你放進實驗室,讓你大喝特喝。 動物喝醉時很有趣,因此讓人忍不住懷疑,那些花時間仔細設計實驗,觀察酒精如何影響我們四足親戚腦部與行為的科學家,是不是總在暗中竊笑。若給老鼠喝酒,甚至無限量供應酒時,會發生什麼事?要是你給一整群老鼠免費的酒吧呢? 其實牠們相當文明,只有前幾天例外。剛開始那幾天,老鼠會有點瘋狂,但多數能控制到一天喝兩次:一次在餵食之前(科學家稱為雞尾酒時間),一次在睡前(睡前酒)。每三到四天,大鼠的酒攝取量會大增,彷彿所有大鼠聚在一起開派對,聽起來很愜意吧?如果你希望自己生而為鼠,其實也無可厚非。但你必須記住兩件事:首先,不是所有老鼠都夠幸運,能在實驗室裡做實驗;第二,喝醉的鼠類有其黑暗面。老鼠群落中,通常有一隻是主宰的公鼠——鼠王。鼠王可是滴酒不沾的。酒精攝取量最高的是社會地位最低的公鼠,牠們靠酒精來安撫神經,忘記擔憂。牠們喝酒,似乎是因為牠們是魯蛇。 這就是研究動物飲酒時最大的問題。動物被鎖在籠中,又被戳來摸去,壓力很大,無論你給這可憐的小東西多少酒,牠都會照單全收。平心而論,要是換成人類也一樣。若我被一群猩猩抓走,拖進婆羅洲森林裡的樹冠上,灌我一大堆不甜馬丁尼(dry martini),我大概會喝到一滴不剩,原因可不只是因為我有懼高症。 因此科學家得設法找出更細膩的方式給動物喝酒,卻不驚動牠們。大象尤其如此,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千萬別驚動喝醉的大象。大象喝醉時會變得很暴力。一九八五年,印度就發生了這樣的慘劇。一群大象闖進釀酒廠,這下糟了。象群共有一百五十隻,牠們酒醉鬧事,橫衝直撞,把七棟混凝土建築物搞得稀巴爛,並導致五個人命喪象腳之下。坦白說,一頭醉象已經夠可怕了,一百五十頭醉象引發的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你可以到野生動物園,在較能掌控的環境下做實驗。把一、兩桶啤酒裝進小貨卡後頭,開到大象附近,把酒桶掀開,讓大象來啜飲。通常在一陣推擠之後,最大隻的大象能喝到最多。不過,你可以觀察到大象步履不穩,陷入昏睡,看起來挺滑稽的。但這樣還是可能出亂子。曾有科學家讓主宰的公象喝多了,還得調停一頭醉象和犀牛間的打鬥。通常來說,大象不會攻擊犀牛,但喝了啤酒會讓牠們發酒瘋。 若把觀察對象鎖定在螞蟻就安全多了。有一項理論指出,螞蟻有通關密碼。螞蟻在聚落中生存,不讓其他群落的陌生螞蟻入侵。問題來了,螞蟻怎麼知道誰是外來的螞蟻?通關密碼理論聽起來有點怪,畢竟維多利亞時期的自然學家腦袋總是天馬行空,這理論在當時還算普遍。後來到了一八七〇年代,第一代艾夫伯里男爵約翰・盧伯克做了實驗,才破除這項迷思: 據說每個蟻穴的螞蟻會以某種信號或密碼,來辨識彼此。為證明這論點,我讓幾隻螞蟻失去知覺。首先,我嘗試用氯仿麻醉,但這會危及螞蟻性命,而且⋯⋯我不認為這測試會令人滿意。因此,我決定讓螞蟻喝醉。這沒想像中那麼容易。我的螞蟻都不願意酒醉,但我排除萬難,把牠們放進威士忌裡一會兒。我取了五十隻樣本——一個蟻穴二十五隻、另一個蟻穴二十五隻——讓牠們爛醉,並以一點顏料標示,把牠們放到檯子上,靠近另一群巢穴的螞蟻進食的地方。這檯子和平常一樣,周圍有一條深水溝,避免牠們跑掉。這些螞蟻很快注意到那些酒醉的螞蟻,似乎很驚訝自己的同胞竟然淪入此等不堪境地,而且和人們一樣,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些醉鬼螞蟻。然而過了一會兒,我長話短說,牠們搬開所有螞蟻;把陌生螞蟻搬到壕溝旁,扔進水裡;卻把夥伴扛回蟻穴,等牠們酒醒。顯然牠們認得夥伴,即使這些夥伴無法給予任何信號或密碼。 聽起來簡直愚蠢、異想天開,但是人類酒醉與動物酒醉之間的連結性,以及有毛的行為根本是無毛的行為投射等想法,確實大大影響了維多利亞時期的生物學進展。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認為喝醉的猿猴很滑稽。確實如此。但他也認為這些猿猴很重要。他深深被捕捉狒狒的方法所吸引: 東北非的原住民在捕捉野生狒狒時,會打開有濃烈啤酒的酒桶,讓狒狒喝醉。[一名德國動物學家]看過幾隻他關起來的狒狒喝醉,並描述這些狒狒的行為與怪異模樣,令人捧腹。隔天早上,狒狒會變得脾氣很差,狀況悲慘,雙手抱著發疼的頭,表情可憐兮兮。若給予啤酒或葡萄酒,牠們會嫌惡地轉身離去,但牠們喜歡檸檬汁。有隻來自美洲的蜘蛛猴喝白蘭地喝醉了,之後絕不再碰,可說比許多人類明智。這些瑣事證明猴子與人類的味覺神經很類似。 達爾文認為,如果人類和猴子宿醉時的反應一樣,一定有親屬關係。這不是他唯一的證明,卻是他證明主教是靈長類的起點。 這項先驅性的觀念,衍生出另一項指猿猴是人類祖先的理論: 醉猴子假說 人類天生就該喝酒,而且擅於喝酒,酒量幾乎睥睨所有哺乳類動物,可能只輸給馬來西亞樹鼩。別跟馬來西亞樹鼩拚酒量;如果真的要拚,別讓牠們堅持按體重來調整比例,畢竟牠們能乾掉九杯葡萄酒也面不改色。這是因為牠們經過演化,能食用發酵的棕櫚花蜜生存。在數百萬年演化的物競天擇下,馬來西亞最會喝酒的樹鼩勝出了,無動物能出其右。 但我們也一樣。人類也是經過演化,才變成飲酒高手的。一千萬年前,我們的祖先從樹上下來。原因目前雖不完全明朗,但很可能是想吃落到林地上熟透的美味水果,那樣的水果有更多的糖與酒精。因此人類發展出的鼻子,可遠遠就聞到酒精的氣味。酒精是個指標,帶領我們前往尋找糖分。 這也衍生出科學家所稱的「開胃酒效應」。酒精的滋味與氣味會讓我們想吃東西。仔細一想還挺怪的。酒精富含熱量,為什麼攝取了熱量之後,還想攝取更多? 你可能聽說,來點琴湯尼可以刺激消化系統,但這並不正確。就算你在靜脈注射酒精,也會得到一樣的效果。這也不是因為喝醉後吃東西會失去自制力,而是酒精會觸發腦裡的一種神經元,讓你飢腸轆轆,和你真正餓到兩眼發黑時觸發的神經元相同。這對於一千萬年前的人來說很合理。你在林地不慌不忙移動,有點懷念樹上的風景,這時忽然一股美妙的香氣飄進鼻中:熟透的水果。你循著香氣,發現一個碩大甜瓜之類的東西。你一口氣吃不完,但你還是得吃。你可以把那些熱量儲存為脂肪,之後再燃燒。因此你得到了回饋系統:你每吃一口,就能得到一些酒精,這會進入你的大腦,讓你愈來愈餓,這麼一來你就會吃更多,想繼續吃。因此過了五十萬個世代之後,你的後代子孫從酒館出來,踩著東倒西歪的腳步準備回家時,覺得超想吃烤肉串。 鏡頭回到一千萬年前。酒精帶領我們前往食物,讓我們想吃東西,但現在我們得處理這些酒精,否則會變成其他動物的食物。清醒時要對抗史前掠食者已經很困難,如果醉到不省人事,更別奢望能對付劍齒虎。 既然我們已開始喜歡酒精的滋味,就必須在演化過程中發展出處理酒精的機制。在一千萬年前,人類基因發生精準突變,讓我們和馬來西亞樹鼩一樣能處理酒精。這和生產一種特殊酵素有關。人類(或人類的祖先)的酒量忽然大幅超越其他猿類。以現代人類而言,肝臟有十%的酵素用來把酒精轉換成能量。 但是對我們來說,最後一項發展最重要:如何飲酒。人類在社交場合喝酒。我們會在群聚時捧起酒杯。我們會熱情洋溢、口齒不清、親切地告訴別人,他們是我們最好的朋友、我們愛他們⋯⋯聊得天花亂墜。醉猴子假說最有趣的部分,在於這些都是演化時就設定好的。我們享受酒,因為這是我們把熱量吃完的獎賞。我們與群體分享酒,因為對猿類而言,餵飽其家族與群體是有益的。與其他人一起喝酒,可保護我們免於掠食者攻擊。一個酒醉的人會成為獵物,但如果喝醉的人有二十個,就連最飢餓的猛瑪象也會三思而後行。

延伸內容

【推薦序】在微醺的氣氛下讀歷史
◎文/盧省言(英國倫敦大學歷史高等研究院博士、故事專欄作家) 什麼樣的人會在看到書名有「喝個爛醉」四個字時,毫不猶豫地接下寫推薦序呢?這個人大概是個酒鬼吧。 但我真的不是酒鬼,至少,我的人生還沒爛醉過 。在閱讀此書時,也是全程清醒;而在此,也能跟讀者們保證,這本書的作者絕非在爛醉時寫出的胡言亂語,而是一本幽默且立論清晰的歷史著作。 作者從史前時代的飲酒談起,到希臘羅馬,再一路談到二十世紀的美國。除了時間的縱軸敘述之外,作者也漫談不同文明的飲酒傳統及故事,於是我們看到了古中國、蘇美人、維京人,甚至阿茲提克人的飲酒習慣。身為一位從小學習中國史的人(雖然非常汗顏地,中國史都被我忘得一乾二淨了),我想不起有任何歷史著作對酒下了如此大的心力。因此在看到作者提出「和古希臘羅馬人不同,古代中國人喝酒不分麥酒(ale)及葡萄酒(wine)」時,有種一語驚醒夢中人之感。的確,在我有限的知識裡,並不記得有明確的文獻記載中國人區分麥酒及葡萄酒。或者是,除了在祭祀時的重要性,跟身為害死詩仙李白的元凶之外,酒在中國的歷史裡,遠不及西方來得重要。 以英國來說,一直到近現代人們都不太喝水,只喝酒。因為水利系統不發達,水大多不乾淨且有毒,因此多數家庭將用摻了酒精的麥酒作為維持人體必需水分的來源。酒吧在英國的重要性更是一路從中世紀延續至今,倫敦的酒吧密集度大概比臺灣便利商店的密度還要高。在臺灣是「轉角遇到便利商店」,英國則是「轉角遇到酒吧」。這樣的高密度代表著酒及其文化間緊密的連結。酒已經變成人民生活的一部分。而要了解今日英國的喝酒文化,就不能不深入閱讀其歷史。 作者在本書不只提及酒的歷史,甚至從酒去討論兩性權力結構。例如,在英格蘭十四、十五世紀時,歷經了從麥酒到啤酒的重大轉變。而這轉變跟男女在社會的分工也有很大關係。在英國引進啤酒花之前,多數家庭製作麥酒的責任是在妻子身上。這種麥酒呈黏糊糊的粥狀,和我們今日對酒清澈的印象不同,而且不能久放,兩、三天便會過期。自從啤酒花引進後,啤酒開始盛行於不列顛島。能久放的啤酒自然能大量製造,而這和量產及商業高度相關的產業改落在了男人身上。自此,釀造酒的工作從女人身上轉移到男人身上。 酒從來都不只是「酒」,因為酒涵蓋了許多文化、權力及政治角力。同樣跟性別有關,作者提到,在古希臘的「會飲」————一群男人喝個爛醉(有些事情從古至今都不會變,現代社會裡天天可以看到一群男人喝個爛醉),而淑女被禁止參加。是的,淑女不行,但若是吹笛者,或是娛樂男性的女性奴隸,就可以;同樣地,中世紀的英格蘭酒吧少有貴族女性出沒,一般婦女也甚少隻身前往,因為容易落人口舌。但若是一群女性前往酒吧呢?那麼就可以。人多勢眾,自己的清白也比較好證明,因此一群女性集結去酒吧,也不是什麼駭人聽聞的事。 本書最有趣的地方不只是作者以酒來談兩性地位,還道出了酒在社會史及政治史上的重要性。不少國家都曾頒布禁酒令,包括英國、美國和俄羅斯,甚至澳洲的第一座醫院就是靠著販賣蘭姆酒的壟斷權而建立。英國也曾為了琴酒和蘭姆酒造成的社會及政治問題焦頭爛額。英王威廉三世更是靠著拉抬琴酒普及度,和同為新教徒的荷蘭交好,一起打擊來自法國的白蘭地,禁止進口。如同作者所說:「和所有明智的英國君王一樣,已和法國交戰。」 你不用喜歡或是熱愛酒醉才能閱讀這本書,因為這本書能讓讀者在輕鬆的氛圍中閱讀酒在人類歷史上舉足輕重的角色。尤其是在政治及社會發展上,酒比你想像得更為重要。身處各文化不斷衝突的現代,「酒」或許是不同文化從古至今唯一的共通點了。但至於每個文化中喝什麼、如何喝、在哪喝,以及跟誰喝,都有著相當有趣的差異,也代表著一個個你所不知道的文化意涵。強烈建議各位讀者在閱讀本書時,小酌一杯你所愛的酒,在微醺的氣氛下體會這部酩酊大醉的歷史。

作者資料

馬克.福賽斯(Mark Forsyth)

別名墨水愚人(Inky Fool),一九七七年生於倫敦,在洗禮時得到《牛津英語詞典》當作禮物,從此踏上了這條路。其著作《詞源學》(The Etymologicon)是《週日泰晤士報 》(Sunday Times)的暢銷書榜首,而作者的TED演講「什麼是snollygoster?一場關於政治語言的課」已有超過六十萬點閱人次。他為《獨立書商週刊》(Independent Booksellers Week)撰寫過〈未知的未知〉(The Unknown Unknown),並為新版《柯林斯英語詞典》(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撰寫引言。 目前作者和字典住在倫敦,部落格:blog.inkyfool.com。

基本資料

作者:馬克.福賽斯(Mark Forsyth) 譯者:呂亦欣 出版社:木馬文化 書系:木馬人文 出版日期:2020-02-05 ISBN:9789863597483 城邦書號:A0500676 規格:平裝 / 單色 / 272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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