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目錄
◎第一章 一段幻覺的歷史
有了「心智理論」,我們的老祖宗可以更懂得解釋及預測其他人的行為。而這樣的結果是,我們現在常常把自己的想法套在別的東西上,即使它們根本不可能有什麼想法。這樣的傾向,不可避免地會導出一個問題——神的心,是否也只是出於你的想像呢?
◎第二章 生命沒有目的
認定生命有內在目的,等於認定有個有意識、會創造的心智,刻意要將生命塑造成現在的樣貌。但若我們接受達爾文的天擇說,就該從物理、隨機的角度來看待全人類的生命。然而,由於天馬行空的心智理論及目的論式的思考,人類很難不把自身存在視為有其目的。
◎第三章 信息,信息,處處皆信息
在看到自然現象的時候,我們就是不由自主地會覺得,它背後一定有更幽微的信息、象徵或線索,而上帝或其他超自然存在,則想藉著它們跟我們溝通。於是,我們總是想在自然現象之中,讀出神聖的、超自然的信息。這種在表象背後尋求意義的傾向,跟演化來的心智理論有關。
◎第四章 我們為何相信靈魂不死?
靈魂信仰可能是出於欲望滿足理論——亦即,我們之所以相信某事,是因為我們希望它成真——但這並不足以解釋來生信仰為何會出現。在思索死後會有什麼事時,我們日常的心智理論會遇上瓶頸、完全失效,而「心理連貫性思考」會讓人們認為,人類的心智在死後仍會繼續運作。
◎第五章 當神把人推落橋底……
這是一個古老的神學問題——為什麼好人會遇上壞事?有些學者認為,讓神承擔道德責任,其實是日常社會心理的延伸。其實,最大的謎團不是公義、慈愛的神為什麼要屠殺這麼多孩童,而是為什麼那些倖存者會自然而然地覺得要探求其中意義?
◎第六章 神,一個適應演化的幻覺
為什麼「被人看著」的感覺,會讓我們做出利他、而非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對許多人來說,神代表了根深蒂固的「受監視感」,在受到誘惑時,這種感覺常常隨之而起,所以我們會相信神瞭解人心、祂希望人在關鍵時刻做出對的決定、要是人做錯了祂也會很失望等等。
◎第七章 然後,你就死了
「神」是一種思考方式,根植於我們天生的認知系統之中,要是想徹底擺脫「祂」、讓「祂」永遠從腦袋裡消失,我們需要的是神經外科醫生,而非科學老師。擺脫之後是好是壞也仍不清楚,畢竟每個人的價值判斷都不相同,從基因延續的角度來看,搞不好還有害繁衍利益。
◎致謝
◎名詞對照
內文試閱
第三章 信息,信息,處處皆信息
就像我們不會把人只當成一具肉體,我們也不會把自然現象只當成自然現象。這種在表象背後尋求意義的傾向,跟演化來的心智理論有關。在看到自然現象的時候,我們就是不由自主地會覺得它背後一定有更幽微的信息、象徵或線索,而神或其他超自然存在則想藉著它們跟我們溝通,告訴我們應該怎麼為人處事。於是,我們總是仔細聆聽,努力想在自然現象中讀出神聖的、超自然的信息。
紐奧良市的非裔美籍市長雷.納金(Ray Nagin)在二○○五年接受訪問時,就曾直言不諱地說卡崔娜風災是天譴,是上帝對毒品氾濫、伊拉克戰爭的懲罰,而美國黑人也都難辭其咎。這段訪問當然引起各方激烈批評,納金隨後也予以道歉,承諾下次講話會更小心點。不過,大家之所以會對此失言如此憤怒,並不是因為他們無法瞭解納金的論點,而是因為大多數人覺得神充滿慈愛,不會用這麼殘酷的方式跟人溝通,就像愛因斯坦跟朋友說的那樣:「上帝狡獪,卻絕不邪惡。」
一切將自然現象當成信息、預兆、象徵的例子,全都是心智理論在作祟。在我們以這種方式思考的時候,就是想弄清楚神(或其他超自然實體)在想些什麼。如果我們不用這種能力來思考看不見、摸不著的心智狀態,那無論是颱風或海嘯,對我們來說只會是場悲慘的暴風雨而已。事實上,除了我們之外的其他動物都是這麼看的。也就是說,因為人類的腦袋有「心智理論」這種認知軟體,所以我們會去思考現象背後的心理動機,我們會覺得自然現象就像是人類行為一樣,除了表面之外,一定還隱含了什麼意義。
當然,表象背後可能並沒有什麼心理動機,可是大腦才不管這個。只要遇上反常的社會行為,心智理論就會開始運作。比方說你很熱情地跟朋友握手,他卻給了你一拳,那你一定會想搞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在颱風或海嘯的例子裡,我們想弄清楚的不是別人的行為,而是神的「行為」,或者說,我們這時把宇宙當成了一個有意識的行動者,想弄清楚它為什麼會這麼做。
在《意義的行為》一書中,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傑若米.布魯納(Jerome Bruner)主張:在別人行為不如我們預期、或不符合基本社會規範時,我們就會開始思索箇中含意。舉例來說,打破語言規則——即語言理論所謂的「會話蘊義」(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常常會讓人瘋了似地想弄清楚說話者的本意。要是某人被問到明天天氣如何,他卻說「請給我蘋果醋」,大多數人都會開始苦思他為什麼這樣回答。他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他知道人家在問什麼嗎?他是不是腦袋有問題?還是他心情不好,故意答非所問?他在講什麼冷笑話嗎?還是他沒聽清楚問題?或者他正好渴了?雖然每個說法都提供了不同答案,但它們的共同目標,卻都是在解釋這個怪異回答背後的心理狀態。相對來說,要是說話者的答案相當正常(「應該會下雨」),那就不太可能會有這些後續探索。同樣地,正常或一般的自然現象,通常不會被視為神的信息,因為它們無法觸動我們的心智理論。大多數時候,外在事物都在我們預期之中,但當它們脫離常軌時,我們就都自願成了不理性思考的奴隸。
要是沒有這種探求自然現象隱藏信息的認知偏見,大多數宗教根本不會出現。因為正是這種思維方式,讓我們以為有個想跟人溝通的「他者」——不管是神也好,祖先也罷——會藉著干預自然現象,來影響每個人的生活。也因為相信「他們」會對我們的作為有所反應,所以人們也認為自己的一言一行,影響不僅限於此時此地。總而言之,要不是相信神關心每一個人、會不厭其煩地給予人類信息,我們根本不會想到祂。
有天發生了一件事,終於讓我好好從心理學的角度,重新思考了一下關於「鬼魂」這回事的虛實。當時我正在刷牙,突然聽到樓下傳來一陣巨響,玻璃狠狠砸了一地。我的第一個念頭是:「臭貓!」可是我的貓明明待在樓上,窩在床邊齜牙裂嘴地望著我。仔細檢查之後, 我發現那是我好幾年前在古董店買的一塊彩繪玻璃,原本斜斜地靠在牆邊,現在滑下來摔破了。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它為什麼會突然滑倒,但我能告訴你的是:我直覺認為那是我媽的鬼魂弄的,因為那天正好是她的忌日,而她跟我說過她實在不喜歡這塊玻璃。
無論如何,因為這件事,我重新像個心理學家般思考:迷信的心理條件是什麼?該怎麼在實驗室裡加以研究?於是在二○○五年夏天,我跟阿肯色州立大學的同事貝琪.帕克(Becky Parker)史無前例地進行了一項研究,探索人類於非預期自然現象中尋求信息的能力,及其背後的心理意義。我們知道這一定跟心智理論有關,因為這需要想像某超自然行為者為何引發了某些現象。由於之前的研究顯示,要到四歲左右,孩童的心智理論才發展成熟(在此之前,幼兒還是會猜測別人在想些什麼,不過不但猜不準,還常犯自我中心的錯誤),我們推測孩童賦予自然現象神秘意義的能力,會隨著年齡微妙變化。
在初步實驗中(我的學生稱其為「愛麗絲公主研究」),我們邀了一批三到九歲的孩子來實驗室,跟他們說我們要玩猜猜看遊戲。遊戲規則相當簡單,每個孩子也都個別接受測試:我們要孩子走到角落,蒙上眼睛,再走回來猜猜兩個大盒子裡是哪一個藏了球,接著再把手放到那個盒子上就行了。在把手放上去之前,孩子們可以稍做考慮,而重點在於,在這一小段時間裡,孩子們可以隨時改變主意,把手放到另一個盒子上。測試總共進行四次,當實驗者說「時間到」時,孩子們的手放在哪個盒子上,就算是他們的最終決定,猜對的孩子有獎品。
不過,這個實驗的「內幕」其實還挺複雜的:其實兩個盒子裡都有球,我們也事先決定好孩子們會猜「對」還是猜「錯」。每次答案揭曉時,都只會打開一個盒子給孩子看,另一個繼續關著。比方說,要是孩子選「錯」了,就只打開那個沒選到的盒子給他看(「哈!你看,球這次在另一個箱子裡!」)。控制組的孩子被設定好四次中會猜中兩次,實驗組的孩子則在遊戲開始之前會得到一些額外的資訊:我們會告訴他說,房裡有個隱形的善良魔法公主,叫做愛麗絲,然後把掛在門上的愛麗絲公主像指給他看(長得很像芭比娃娃),接著再跟他說:「愛麗絲公主很喜歡你喔!等等玩遊戲時,她會幫你。你選錯的時候,她會跟你說。」最後,在每次測試開始之前,我們都會再跟他講一次,免得他忘記。
此外,不論是控制組的孩子(沒有愛麗絲公主)還是實驗組的孩子(有愛麗絲公主),在他們要把手放到盒子上時,我們都會讓房裡發生一些意料外的狀況,例如在孩子們做好決定時,讓愛麗絲公主像掉下來,或是讓檯燈忽明忽暗(這不需要什麼技術,只要請助理在門另一頭把吸住愛麗絲公主像的磁鐵拿掉,或是把控制檯燈的遙控器藏好就行了)。我們的預測很簡單:要是實驗組的孩子,把圖片掉下、燈忽明忽暗解釋成愛麗絲公主說「錯」的訊號,那他們就會把手放到另一個盒子上。
讓我們有點意外的是,只有實驗組裡年紀較大(七到九歲)的孩子,才會在非預期事件發生後把手挪開,同年齡層的控制組孩子都沒有改變選擇。這表示:要先有明確的超自然行為者概念(此一概念應得自於文化、也由文化加以強化),人們才能從自然事件中找出溝通訊息。換句話說,要是不先讓孩子知道一個明確的超自然行為者(不管這個超自然行為者是愛麗絲公主、上帝、去世的母親,或是天使、仙女等等),他們就無法在自然現象中看出意義。
不過更有趣的是,即使有被告知愛麗絲公主的事,年紀較小的孩子明顯無法看出意外事件的訊息。無論是燈閃或圖片掉落,他們都不會把手放到另一個盒子上。稍後被問到這些事為什麼會發生時,這些五、六歲的孩子也說是愛麗絲公主弄的,可是他們只把她當成一位隱形、自我中心的女人,漫無目的地在房裡逛來逛去,隨手弄掉圖片或把燈開開關關。對他們來說,愛麗絲公主跟個過動的搗蛋鬼沒兩樣,想到什麼就做什麼,如此而已。有個孩子說她之所以把圖片弄掉,是因為她覺得這樣比較好看。換句話說,他們完全看不出來,在她的「行為」跟他們的選擇之間,具有任何有意義的連結。簡單來說:他們不覺得有什麼「信息」。
無論是控制組或實驗組,這個研究裡年紀最小的孩子(三到四歲),對這些事件只會兩手一攤,或是從物理層面加以解釋,例如燈壞了、圖片黏得不夠緊等等。也就是說,很諷刺的是:最小的孩子反而是最科學的,這也許是因為他們把「隱形」單純地詮釋為「不在房裡」,而非「透明」。一般認為迷信是種幼稚、不成熟的思考方式,但研究結果卻顯示:心理沒有複雜到某種程度,還不會有迷信這種能力。至少,迷信是一種需要學習的認知技巧。
第五章 當神把人推落橋底……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一位疲憊不堪的拖船船長,在駛經韋伯瀑布鎮時撞斷了橋墩,橋樑當場崩塌。當時,蓋兒.夏納罕(Gail Shanahan)與瑪姬.葛林(Maggie Green)這兩位馬術表演者正開著貨車、載著她們的馬回家,她們跟其他十四名碰巧經過那座橋的人一起墜落橋下,當場身亡,罹難者包括一名四歲小女孩,以及帶她出去玩的祖父母。一年後,夏納罕的姊姊道出了所有罹難者家屬的共同心聲:「我一直在想,為什麼就是那麼剛好?為什麼她就是在那一刻經過了那座橋?我想你只能相信神的安排,然後撐過這一切。」
在論兒童道德發展的經典之作《孩童之道德判斷》中,皮亞傑談到他的同事——一位神秘的「洪貝小姐」跟一群瑞士孩童講了一連串這樣的故事:「有兩個孩子在果園裡偷了蘋果,突然警察來了,他們兩個連忙逃走。結果,一個小孩被警察抓了,另一個繞路回家,但在過河的時候,經過了一座腐朽不堪的橋,結果橋斷了,他也掉到水裡。你怎麼想呢?要是他沒偷蘋果,但也路過那座搖搖欲墜的橋,他還會不會掉進水裡呢? 」
皮亞傑認為幼兒是人為論者(artificialists),會相信事物的運作皆與管東管西的大人有關。在聽完前述故事之後,孩子的反應跟皮亞傑的想法一致:八歲以下的孩子覺得,要是他沒偷蘋果,橋就不會斷掉。大一點的孩子有留意到洪貝小姐話中有話,他們的回答用皮亞傑的話來說,是「機械隨機」(mechanical chance)式的。他們說:不管是誰經過那座橋,爛掉的橋都會照垮不誤。不過,就像我們之前提過的一樣,對於那些「只受過一點教育」、樂於用目的論式的思考來詮釋自然現象的成人(比方說,「之所以有太陽,是為了讓我們有光」),皮亞傑其實也沒什麼信心,對於這種類型的理性思考,他仍舊抱持懷疑態度。皮亞傑認為,對科學有些認識的孩童或成人,會用種種辭藻來包裝本能的迷信。對於這些大一點的孩童的答案,皮亞傑之所以保持懷疑的原因之一,是因為有些大孩子跟洪貝小姐說:雖然這男生在偷完蘋果之後掉進河裡,純粹只是巧合,但同樣地,這也是他做壞事的懲罰。
另一個對「應報思維」深感興趣的人,是美國小說家索騰.懷爾德(Thornton Wilder)。在《聖路易之橋》書中,橫越峽谷的百年老橋崩塌,造成了五人死亡。鎮上的朱尼伯(Juniper)修士認為這場意外的神學意義值得深思,於是開始研究神為什麼特別選上了這五個人,讓他們在那個時間過橋。
朱尼伯修士極富科學精神,他開始研究這五名罹難者的帳務、日記、情書,想證明他們一定做了不可告人之事,所以理應遭受天譴。然而,即使他費盡心思收集這些人的珍聞軼事,還是看不出來神為何要讓他們遇上這場意外,他不得不承認:「這比我原先想的困難」更糟的是,由於神父們不接受神會胡亂決斷人的生死,所以朱尼伯修士的失敗也讓他被神父們視為魔鬼的代言人。最後,這位具有科學精神的神學家被判火刑處死。
如前所述,我們的心智理論,傾向在自然現象中發掘信息。而當時尚未仔細多談的是:這種發掘信息的傾向,與道德感的型塑具有相當明確的關係。在遇上始料未及的病痛或災難時,我們會更熱中於尋求「信息」或「意義」。此時,災難似乎更像是充滿象徵的謎團,與我們的所作所為密不可分。我們會立刻在腦子裡搜尋過去的點點滴滴,將它們排列、組合,深信從中一定能解釋為何今日遭此橫禍?於是,什麼小事都被拿出來檢視一番,甚至沒有什麼事會再被認為是「小事」,我們絞盡腦汁、焚膏繼晷,就是不肯接受其實根本沒有答案,因為生命就是這樣,世事也就是這樣,根本沒什麼謎團可言。但當然,這在嘴巴上說說簡單,真的遇上什麼事時,要這樣瀟灑地一筆帶過其實很難。
事實上,近來的研究顯示,「神」很容易與「苦難」發生連結。在二○一○年發表於《人格與社會心理期刊》的文章中,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克特.格雷(Kurt Gray)和丹尼爾.韋格納指出:「苦難」與「上帝」這兩個概念關係密切,因為我們演化而來的認知系統無法接受生命裡有非道德變動(amoral vicissitudes)。他們的主要論點是,因為人這個物種極具社會性,所以在遇上壞事時,我們會馬上開始追究誰該為此負責。而由於人在道德上極具有警覺性,也會自然而然地想找出搗蛋者,所以對於犯錯、反社會的人,會立即予以懲罰,好維護群體的團結及個體的基因利益。格雷和韋格納表示:在罪行跟犯錯者明顯可見時(例如有人打了你一拳),這還沒什麼問題,但在災害較為抽象(如癌症、海嘯、地震),連罪魁禍首是誰也不明顯的時候,我們就會轉向上帝。
也就是說,這兩位學者認為:讓神承擔道德責任,其實是日常社會心理的延伸。他們說:「要是找不到人怪罪,就只好去找另一位有意志的行動者負責,好讓遭遇到的事件變得有意義,也藉此得到一些控制感。」
下一段引文,也許有助於進一步說明他們的立場:「想像有個小家庭正在郊外野餐,微風拂拂,陽光和煦,鳥鳴婉轉,美得像首詩、也像幅畫。突然,某個壞心的水壩工人看到了這一幕,心生嫉妒、開閘洩洪,結果這一家人(包括小狗在內)都被沖到谷裡了。請問:是神讓這家人溺水的嗎?」
大部份參與研究的受試者,都說:「當然不是啊!是水壩工人弄的,白癡!」不過,在把水壩工人這個角色抽掉之後,有趣的事發生了。有半數受試者讀到的故事是沒有水壩工人的版本,也就是說,他們只知道水位突然上升,沖走了這家人。結果如你料想的一樣,他們比另一組受試者更傾向將此事歸諸於神。此外更有趣的是,只有在聽到這家人溺水時,受試者才會歸之於神,在沒有「道德傷害」發生時(例如雖然野餐毀了,但一家人安然無事),神就不會被扯進來。
此外,很多人做了壞事沒被活逮,也會認為神遲早會找上門來;要是神遲遲沒有找上門來,他們甚至會覺得道德世界一定出了什麼問題。社會心理學家長久以來都知道,大多數人相信世界是公義的。假如世界是公義的話(研究顯示,很多沒信仰的人也認為如此),難道不會是有位全知全能的行為者,隨時在盯著人類的一舉一動,並適時介入、導正不義嗎?
在把自己拉回理性思考之前,先來看看在看到胡士托.安東尼奧.帕德潤(Justo Antonio Padron)的真實故事時,你會有什麼心理反應。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帕德潤這位職業小偷,一如往常地在南佛羅里達州鬧區偷車。在警察追捕他的時候,他試著潛到池塘裡逃走,結果變成池裡鱷魚的食物。再來看看另一個例子:二○○八年,小弗瑞德.杜帕斯(Fred Toupas Jr.)剛服完刑出獄(他因為強暴一名十三歲大的少女而入獄),就中了五千七百萬美元的樂透。
如果你是很理性的人,可能不會覺得這有什麼大不了的,只會說這純屬巧合。但我敢打賭,你還是多少會覺得帕德潤活該,而杜帕斯似乎不該這麼好運。事實上,杜帕斯中獎的消息傳開後,網民群情激憤,無神論者振振有詞地問宗教信徒:「如果連一名三級性犯罪者都能中大樂透,神不存在不就相當明顯了嗎?」不過,我們的心智理論很會為神開脫。舉例來說,有位女性就用她極具創意的心智理論,重新解讀了這個故事。她告誡這些激進的無神論者說,神雖然莫測高深,但絕對比人聰明:「神當然存在,也清楚我們一切的所作所為。我們就等著看,這傢伙大概不到一年就會把錢揮霍光,不然也一定會出什麼事。錢對壞人能造成什麼影響,我們很快就會知道。」
延伸內容
信仰,大腦的分泌物
◎文/王道還
十多年前,倒數計時迎接公元兩千年的氛圍越來越濃,各種回顧前瞻的討論甚囂塵上,彷彿「二○○○」這組數字是個密碼,能開啟歷史的轉捩點。例如一九九六年發生了兩件大事,令人對於未來亦喜亦憂:歐美已開發國家的愛滋病死亡人數開始下降;以克隆技術製造的桃莉羊在蘇格蘭誕生。而人類基因組計劃在公元兩千年接近完成,創造了另一波關於美麗新世界的想像。更別說一九九○年美國總統老布希就為科學界宣布了二十世紀最後十年的重要任務:提升大眾對神經科學的認識,以便迎接神經科學帶來的福祉。
歲月不饒人,一晃十多年。回顧當年的總結、展望,恍然若夢。我們習慣了「兩千」紀年,生活的世界也沒變:同樣的議題、同樣的口號、同樣的年輕人(已不再年輕)、同樣的老人(變得更老)、同樣的富人(越來越富)、同樣的窮人(只是更窮)。倒是歐美的大眾文化中,興起了「新」無神論浪潮。本書是其中的代表作。
「新無神論」最新奇的地方就是毫無新意。且不說西方懷疑論的傳統,可上溯至孟子的時代(西元前四、三世紀)。即使從啟蒙時代算起,也有三百年歷史。西方學人對於宗教涉及的基本問題,例如宗教與理性的關係,早有複雜、細緻的討論,正反雙方各擅勝場、從未分出你死我活。因此,值得注意的反而是那些激越的反宗教言論的心理根源。
例如啟蒙時代的無神論,針對的其實不是宗教,而是教會。人面對宇宙之壯美,不禁生出渺小脆弱之感,從而興起民胞物與之情,是自然流露的宗教情操。無論中西,古人並不懷疑宗教情操的社會功能,所謂「神道設教」是也。當年在歐洲,反對教會權威不只是知識份子伸張理性的事業,也是建構民族國家的政治工程,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
宗教信徒面對無神論者的挑釁,當然不會無動于衷。在美國,反對無神論的勢力甚至能夠動員足夠力量,對無神論者的主要武器—科學—提出挑戰,特別是生物演化論。這一宗教勢力還能左右政局:據說美國支持小布希總統的選民,有一批人屬於竭力反對演化論的宗教圈。
難怪現在宣傳無神論,最不遺餘力的學者是英國演化生物學名家道金斯。道金斯對宗教口誅筆伐,聲嘶力竭,絕不溫良恭儉讓。他對宗教幻覺(包括創世主、靈魂不朽、復活、來世等想法)一筆抹殺、恨不得趕盡殺絕。他甚至搬出統計數字,指出美國宗教信仰越虔誠的地區、犯罪率越高。
不過,這樣的立場不得不面對一個事實:所有的人類社會都有超自然信仰,儘管形式、內容不盡相同,有人拜媽祖、有人信聖經裡的耶和華、泰雅族人相信死後要過彩虹橋會祖先。普遍的超自然信仰會不會只是人類「腦子的分泌物」?早在一九六○年代,心理學家就發現了證據:人心有積極尋找新奇資訊的傾向。要是你盯著一個熟悉的字仔細看,不久就會感到陌生、心生疑惑,必需翻字典才能確定它是什麼字。另一方面,我們對熟悉的事物往往視而不見。總之,要是事物一成不變,腦子不耐煩,就會嘗試以新奇方式組合資訊,創造新奇的印象──難道道金斯批駁的幻覺是這麼產生的?
本書作者貝林也是心理學家,肯定地答覆:人對於超自然的信仰,其實源自人腦獨有的認知傾向或模式。貝林稱之為「心智理論」,就是讓我們能夠「將心比心」的認知能力的總和。而這一心智理論有利於人的社會生活。換言之,道金斯認為超自然信仰不啻迷信,對人對社會都有害無益。貝林卻相信心智理論是人腦演化出來的獨特功能,是受到天擇青睞的生物適應。本書是貝林的詳細論證。對認知神經科學感興趣的讀者,一定不會放過他仔細討論的實驗與證據。
有趣的是,貝林同意道金斯對於宗教的論斷:超自然信仰是我們應該擺脫的幻覺。然而,要是那個幻覺是人類天賦認知能力的產物,如何擺脫?此外,貝林似乎沒有意識到,英國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 1711-1776)早就論證過:我們的宗教基本信念,不屬於理性思辨範圍。達爾文也同意;他說自己只能安於做個不可知論者(agnostic)。
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本文作者為生物人類學者,著有《天人之際—生物人類學筆記》〔三民書局,2004〕)
信仰.解密
◎文/莊凱迪
宗教可以分為兩個部份,一個是信仰,一個是體驗。信仰是相信並且接受一套的認知架構,這個信仰的認知系統,解答了人類對於生命的疑惑。信仰告訴我們世界從何而來,生命要往何處去,指引了人生的價值與意義。另外一方面,宗教的體驗則是心靈的感受與實踐。體驗是從愛出發,由內心感受到與人類全體以及萬物之間的連結,實際體會更深層的愛與更高的幸福。
信仰常常是以神創造了宇宙作為前提,以人類遵從神的旨意為目標。信仰也往往會主張靈魂的存在,告訴我們,靈魂從何而來、要往哪裡去,為了靈魂恆久的幸福,人生應該是要怎麼樣過。體驗則是專注在當下,沒有預設的前提,也不管過去與未來,只有全心感受此時此刻我們內心的經驗。體驗就像是進行科學實驗一樣,一步步去做、一步步去觀察,用我們的心靈作為實驗室,以親身試驗並且証實的結果為準。
信仰這個認知架構,從上一代傳給下一代,透過教育與儀式傳承下來。傳承的過程中,崇拜至高無上的領導者變得越來越重要,宗教機構與組織成為主體,教義變成了教條,信仰逐漸固定而僵化。人們漸漸地為了信仰而信仰,忘記了信仰的初衷,不再去反省、質疑與探索。其實信仰最初的根源,也是來自於創立者自己當時的體驗。宗教的創立者自己親自體驗之後的成果,經過歷代後人的重新詮釋與重新組織,形成了信仰的架構。追隨者應該追隨創立者的體驗,而不是盲目接受體驗成果被固著僵化之後的教條信仰。體驗才應該是宗教的主體,信仰頂多像是地圖一般,只是我們的參考工具,是為了幫助我們去體驗而設立,不是要取代體驗的。正如同沒有人會認為看過夏威夷地圖,就是去夏威夷玩了一趟,過度著重於相信並且接受經典與教條,彷彿是閱讀旅遊書,就說自己已經旅遊過了一般。然而,這樣過度沈迷於信仰的人卻往往自以為站在正確的一方,排斥其他的人。
從十字軍東征到十年前的紐約世貿大樓的九一一事件,宗教之間的戰爭與殺戮,成為這一千年人類歷史的主軸。從信仰上看,彼此的神不同,彼此的經典不同,為了宣揚我的神、維護我的經典,不同的信仰之間,必然從競爭進展到鬥爭。然而,從宗教的體驗來看,每個宗教都是從愛與關懷出發。尊重生命的宗教情懷,在各個宗教之間並沒有不同。從信仰上看,各個宗教之間壁壘分明,沒有整合的可能;但是從體驗上看,各個宗教原本就是一體的,沒有必要分別彼此,更不需要相互競爭。
迷信、教條主義、盲從、缺乏反省等等宗教之中常見的問題,幾乎都是從信仰而來。這是因為信仰是一種認知系統,而我們人類心靈的特徵,便是避免去質疑我們所賴以看待外界事物的認知系統。就像是眼睛是我們看東西的工具,因此眼睛只能看外界的事物,不能看到眼睛本身。如果我們想要檢視眼睛,我們必須借助鏡子等外在的工具;同樣的,如果我們想要檢視信仰,我們不能從信仰之中來做檢視,而必須藉由一些外在工具的幫助。
「信仰本能」這本書的作者貝林博士,是一位專業的認知心理學家,他在這本書中,從認知心理學的角度,檢視信仰的起源與信仰形成的過程。他運用發展心理學以及演化心理學的觀點,揭露出躲在背後的小小秘密,打破了信仰崇高的面具,還原人類創造出信仰系統的原始目的。經過作者旁徵博引的釐清與洗滌,這本書破解了各種信仰的偽裝,讓我們看清信仰的另外一種樣貌。彷彿現在當紅的維基解密一般,這本書所做的是幫助信仰解密,揭露出我們人類的本能,如何讓我們選擇了信仰,而放棄了心靈的懷疑與探索。
不容懷疑的信仰,只是迷信,只會封閉我們的心靈,讓我們更遠離宗教的核心──愛與包容。破解信仰,並不是要捨棄宗教,而是要我們回歸宗教的體驗。只要我們在宗教之中感受到更多喜悅幸福、更寬廣的愛、更高層面的心靈與更有意義的人生,這就是好的宗教經驗,就是值得宣揚的事情。多一些體驗、少一些信仰,可以讓宗教更活潑、更有生命力,也可以減少宗教的教條灌輸所帶來的盲從與排外,協助打破宗教之間的藩籬,促進人類精神意識的整合。
一百一十年前,美國的心理學大師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的《宗教經驗之種種》(The Variety of Religious Experiences)開創了運用心理學的方法來觀察宗教的宗教心理學。如同書名所透露的,詹姆士著重在宗教的體驗,看重宗教經驗勝過於宗教的機構組織與信仰。您手上的這本「信仰本能」,則是用認知心理學來檢視信仰的一本巨著,但也如同書名所顯示,這本書只分析信仰的層面,並沒有探討宗教經驗的層面。對於宗教有興趣的讀者,在閱讀本書之後,可以進一步看看《宗教經驗之種種》,來對宗教心理學有更全面的觀點。
(本文作者為Dr. Soul心靈醫生心理診所院長)
知己、知彼、然後知天
◎文/陳建中
在唸大學的時候,每天的通勤都會經過台北市的新生南路。當時的新生南路,還有「諸神之道」的稱號(Avenue of Gods)。短短的幾百公尺,有著各式各樣宗教的會所。伊斯蘭教的清真寺和天主教的教堂幾乎是比鄰而居;在背後則隱約可以看到摩門教的聖殿;稍微往北,基督教的禮拜堂則面對著一個巨大的觀音像。
這個二十世紀的神明聚落,其實也只是數百年來一個包袱、一個神主牌的唐山過台灣的延續:人們不管走到哪裡,總是把他們的信仰一起帶著走。畢竟,信仰是許多人的生活重心。在台灣,固然是三步一廟、五步一寺,甚至被某些「有識之士」視為迷信落後的象徵;但高科技社會的日本也是處處神社,先進國家的美國和文化重鎮的西歐的都市也幾乎是一街一教堂,神的住宅密度之高也不在台灣之下。即便在宗教的範疇之外,人們也往往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和非自然的想像產生連結。在我們每天聽聞或閱讀的文字中,充滿了「冥冥之中」、「天人合一」、「陰錯陽差」、「有如神助」、「鬼斧神工」之類的詞語,就是很好的佐證。
如此無所不在的信仰,如此多樣的鬼神,除了彰顯人類的創造力之外,是否還有其他的意義呢? 雖然,自啟蒙時代哲學家伏爾泰以來,人以自己的形象創造眾神,已逐漸成為學界的共識。然而,是甚麼原因使得人們有所信仰,而又如此執著,卻仍未有定論。早期的信仰研究往往是在神學或哲學的範疇內進行,著重於對某一宗教的教義的分析。隨著社會科學的興起,由社會文化乃至於政治經濟(如「宗教是人民的鴉片煙」)的角度來探討信仰與宗教的研究有如汗牛充棟,大大的擴展了我們對人類行為的瞭解。然而,僅由社會文化的角度來分析,並無法完整的掌握信仰的本質。畢竟,社會文化的分析無法離開一個信仰所處的文化脈絡。然而,信仰卻是一個普遍的現像,信仰形式或有不同,但信仰的行為在不同的文化中卻有相當的共通性。因此,信仰的背後,應該會有一個人類共通的機制。
在一九七○年代的黑猩猩的研究中所發現的「心智理論」,提供了本書作者傑西.貝林一個切入點來瞭解信仰的心理機制。心智理論的功能,在於讓一個人或動物能夠從別的人或動物的觀點來思考。這樣的功能,需要當事人或動物能夠推測、理解對方對環境或事件的感知。雖然猩猩是否有完整的心智理論仍有爭議,但它們至少擁有部份的心智理論,已足夠讓我們得知心智理論是一個演化的結果。演化往往有過度概化(over generalization)的現象。心智理論也不例外。對他人的感知的推測,概化成了對其他物品感知的推測。既然賦予這些物品感知的能力,它們也就可以和我們互動了。因此,美人才能閉月羞花,李太白才能舉杯邀明月了。接著,把這些和我們「心靈互動」的物品擬人化、進而成為眾神,也不過是一步之遙。又,人們的各種活動往往有目的性,經過過度概化的心智理論,我們也賦予了周遭各種物品目的性,於是「冥冥之中」之類的說法就出現。如此,如書中所述,一步一步的,信仰的各個面向,就從過度概化的心智理論演變了過來。
除了提供了一個新的思考方面,貝林還提供了許多實驗的佐證。我尤其喜歡他從發展心理學的觀點,來探討信仰的各個面向如何在兒童的成長過程中,隨著心智理論的成熟逐漸展現出來。有些實驗結果,會挑戰我們的直覺。比如說,我們一般會認為,迷信是一種愚蠢的行為。但實際上,一個人是必須要有足夠的心智能力,才有辦法建立迷信背後的種種推理過程。畢竟,一個在不存在的事物和一個當下無從確認的未來之間的因果關係,其中所包含的假設和推理,是相當複雜的。因此,如果我們認定迷信對社會公眾利益是有害而需要防治的時候,僅把它當成是一個愚行,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就像這樣,本書包括了許多值得我們深思的內容。不管讀者們是否同意作者的觀點,在和作者的心智理論糾纏的過程中,我們看待世界的方式也不一樣了。
(本文作者為台灣大學心理系教授)
作者資料
傑西.白令(Jesse Bering)
專欄作家、演化心理學家、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Queen’s University)認知與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同時是歐盟執委會耗資兩百萬歐元、費時三年的大型研究計畫「解釋宗教」(Explaining Religion Project)的主要成員之一。他所任職的認知與文化研究中心,是由歐盟、美國空軍、以及約翰‧坦伯頓基金會(John Templeton Foundation)共同贊助,研究重點為人類社會行為,旁及來生信仰、道德義憤等相關主題,研究計畫於全球各地執行,遍及印度、馬利、賽普勒斯等地。 貝林的專業能力備受肯定,並以平易近人的科普寫作風格聞名。他在《科學人》雜誌(Scientific American)執筆的專欄「貝林談心」(Bering in Mind)廣受好評,此專欄於二○一○年獲「國際數位藝術與科學學會」(The 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Digital Arts and Sciences)頒贈「部落格文化類威比獎」(Webby Honoree)。 除了科學、心理學相關期刊,他的文章也常見於《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波士頓環球報》(The Boston Globe)、《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等刊物。他的論述一再引發話題,美國NPR電台與英國BBC都曾多次報導。 貝林生於美國,現居北愛爾蘭。本書是他的第一本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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