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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無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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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兄弟無間

  • 作者:Martin Clark
  • 出版社:臉譜
  • 出版日期:2011-07-18
  • 定價:360元

內容簡介

◆《華盛頓郵報》、《書籤雜誌》年度選書 ◆維吉尼亞州圖書館票選最受歡迎小說、美國公共廣播電台夏日閱讀選書 一樁法官也難斷定的案件, 一個跨越二十多年的兄弟情仇, 在正義與親情激撞的火花中,他們全都跨越了法律的界限...... 從小看著哥哥橫在前面、為我擋下爸爸的拳頭 我就對自己發誓,要與哥哥一輩子相挺到底 只是,那一晚,那一槍之後 這個誓言成了我一生無法癒合的傷口、沒有救贖的黑洞 為了親人,你會扭曲多少真相? 檢察官梅森.杭特自小就跟哥哥蓋茲承受著父親沒來由的暴力,他們從無力還手到立誓保護彼此,一路互相扶持,甚至在父親拋妻棄子後,兩人也熬過了家境艱困的青春期。只不過童年的傷害已經在兄弟倆心中埋下不同的種子:哥哥蓋茲脾氣暴躁、衝動,在運動場上把橫衝直撞的特性發揮得恰到好處,還因此獲得了保送大學的機會;弟弟梅森則是努力向學,靠著獎學金進入大學攻讀法律,前途一片大好。 在一個假期即將結束的夜晚,梅森與哥哥在朋友家享受美食好酒後,酒酣耳熱地駕車回家。半途中,他們與蓋茲的情敵韋恩.湯普森狹路相逢,起了衝突。暴怒的蓋茲突然拔槍射殺了韋恩,慌亂的梅森一心想保護哥哥,當下決定只要他們不說,便不會有事。於是兩人仔細而周延地套招,把一切該有的、該消失的都處理妥當。梅森同時也告誡蓋茲要自此改過,走上正路,別再讓媽媽傷心。然而,就像是個惡意的笑話一般,蓋茲從輟學、遊手好閒一路落到販毒被捕,判了個幾乎是終身監禁的刑期。 蓋茲困在牢中的年歲,梅森逐步攀上人生的高峰,婚姻、家庭、事業的順利更加對比出兩人的差距,然而從中醞釀的妒恨、懷疑與敵對,終於逼得蓋茲拋出震撼彈,把向來博得眾人信賴的梅森逼到懸崖邊緣,一回身就是聲名狼藉、粉身碎骨。至終梅森得要抉擇哥哥,還是正義。

導讀

法律邊緣的正義

◎文/冬陽(資深推理迷)

「你的問題就在於,你不是真的對罪案本身感興趣,你只在意推理小說家設計的詭局裡那些花俏的東西和俗麗的浪漫情趣。犯罪本身基本上相當平淡,無聊又無趣,卻是非常之重要。」──安東尼.鮑查《火箭衝到太平間》

  《兄弟無間》一書,是我近年來看過最刻劃生動且耐人尋味的法庭驚悚小說(Legal Thriller)。

  法庭驚悚是推理小說發展上相當晚近才成熟的次類型,約莫可以追溯到三○年代美國律師兼作家E. S. 賈德納(Erle Stanley Gardner)所寫,暢銷半個世紀之久的佩瑞.梅森探案(Perry Mason Mystery)。這位戰無不克的刑事律師在法庭上與人唇槍舌戰,擅長誘使不可靠的證人露出破綻,時常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以取得關鍵性的證據,一路從小說界紅到好萊塢,深受大眾喜愛。

  梅森律師大抵延續了昔日英雄名偵探(hero-sleuth)的行動風采,且著重在鬥智冒險的層面,多以解開謎團、揪出真凶為故事主軸。但較古典偵探小說再往前進一步之處,在於取材自現代犯罪事件的寫實性大為提升,減少繁複的詭計,並加強犯罪動機的探尋。

  六○至八○年代,哈波.李(Harper Lee)《梅崗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 1960)、史考特.杜諾(Scott Turow)《無辜之罪》(Presumed Innocent, 1987)、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殺戮時刻》(Time to Kill, 1989)等作家與作品,逐步將法庭驚悚故事帶往全盛時期。這類作品多以律師、檢察官、法官為主角,法庭為舞台,律政為背景,帶有批判意味地指出制度上的瑕疵漏洞、封閉的社區(地區)文化引發的價值扭曲等具爭議性的社會議題,而不以破解小說家設計的詭局為目的。本作《兄弟無間》正承繼了這個書寫精神,從法官兼作家馬丁.克拉克接觸過的真實刑案虛構小說化而來。

  「我成長於派崔克郡,維吉尼亞州的鄉間,頑固守舊的南方,釣魚、打獵、打棒球和聽母親畏懼神的信仰長大的。」梅森.杭特對卡斯提斯說的這段話,正好點出了前述的「封閉性」──這不是指物理狀態上的封鎖隔絕,而是因當地的風土民情所造就出侷限而緊密的人際關係,並培養出該地方特有的價值觀。

  舉例來說,杭特兄弟與母親同遭一家之主科特長期施暴的悲慘過去,郡民們同情以待;哥哥蓋茲學生時期曾是備受期待的明星運動員,同齡的女孩為他癡狂;弟弟梅森在大都市里奇蒙闖出名號後,老家空缺下來的檢察官一職便遙遙向他招手云云。透過作者細膩的描述,讀者彷彿是派崔克郡的一員,漸漸習慣、認同其共通的價值判斷及喜好。

  美國南方的保守風氣、小鎮受景氣影響衰頹沒落,作者馬丁.克拉克為此著墨甚多。對話不斷摻雜文化俚俗、種族與同性戀話題(尤其是梅森與卡斯提斯的閒聊),大企業尋求地方資助設廠的商業陰謀也隱然成為一條讓讀者心懸其上的故事副線,乍看之下這似乎只因與故事主角、擔任郡檢察官的梅森有關而寫,實際上暗埋伏筆,藉此勾勒梅森的人格特質,以對照日後遭蓋茲控告謀殺之時,派崔克郡民的反應。此外,梅森的幸福婚姻、遭逢喪妻之慟、獨立扶養女兒遭逢的親子摩擦等描述,都成為同情梅森、相信其人品高尚的強力佐證。「你忍受良心折磨這麼久了,你已經服滿刑期了。」卡斯提斯的這番安慰,肯定也是明白事件始末的多數讀者的心聲。

  因此,當外來的特別檢察官史托林挾正義之名前來逮捕、起訴梅森時,我們才赫然發現,正義與法律並非契合得如此緊密,是有無法顧及的縫隙的。梅森當年袒護扯謊的行徑固然不足取,但絕不應該擔下嚴重的一級謀殺罪嫌。無奈的是,兩造各執一詞,苦無直接證據得以證明自身清白的梅森,可能面臨迫使骨肉分離的重大刑責。

  最後協助梅森脫困的摩爾法官,也就是本書作者馬丁.克拉克,下達「糾錯令」的始末不在此贅述,究其動機,或可以前言引用法蘭克.李察森法官說過的一段話來呼應:「偶爾你可以不按牌理出牌。正義有時是愚昧善變的壞女人,得有人督促她要老實。」

  這看似曲解法規、耐人尋味的權宜之舉,我想換一個浪漫的說法,稱之為「法律邊緣的正義」。

內文試閱

  槍殺事件是在一九八四年十月發生的,就那麼迅雷不及掩耳,突如其來的砰的一聲。

  事發當天,梅森.杭特大半個上午都待在母親家,舒服地披著幾何織毯窩在躺椅裡,看著客廳窗外一隻平凡無奇的歌鶇,同時等著哥哥蓋茲回家,兩人準備合力砍下前院乾枯的楓樹,鋸成冬天用的柴火。蓋茲在十一點半把車開入屋前的碎石車道之前,梅森已經兩杯咖啡下肚,打了個盹,讀了三份的《史都華鎮進取週報》,還把地下室的煤油暖爐搬到一樓的沙發旁。

  蓋茲停好車,走進屋子,略略推開玄關的門,探頭入內,有如水龜從殼裡探出脖子那般,想看清梅森和母親在做什麼。「哈囉,媽。」他的音調比平常高了許多。

  「蓋茲啊。」她應了一聲,依舊埋頭做菜。她料理著要用來做派的綠蘋果,俐落地繞圈削皮、去蒂去核。

  「妳在煮什麼好菜?」他問道,人倚在門柱上。

  「烤派。」這兩個字的聲音極度平板,宛如傳送密碼。「昨晚你去的地方,電話壞了嗎?」

 「對不起,我答應不能回家要打電話,結果卻沒打。妳能原諒我嗎?」

  「蓋茲,這是基本的禮貌——只要你住在我屋裡,最起碼要讓我知道你去哪裡。都二十七歲的人了,這是我唯一要求的事。」

  「下次不會這樣了。」

  「也許該把他禁足,或是不准他看電視。」梅森說著玩笑話,想緩和氣氛。

  「說得好,」蓋茲說,「這樣就會讓我規規矩矩了。」

  「你準備要動工沒?」梅森問道,彎下腰把鞋帶重新綁過。

  「當然,好了,好了,完全準備好了。」蓋茲穿著華盛頓紅人隊的運動衫,背後印著金色粗體Hunt(杭特)的字樣。他身材魁梧,堂堂一百九十六公分,要進門不容易。「梅森,嘿,在砍樹之前,我需要你和我去辦一件事,馬上就回來。」他瞥了母親一眼。她依然沒看他。

  「辦一件事?」梅森重複他的話。

  「你們兄弟倆拿鋸子要小心,」莎蒂.葛蕾絲.杭特從廚房對他們說話。「電鋸很危險的,蓋茲。」她這才看著蓋茲。

  「遵命,夫人,」蓋茲回答,「妳不用擔心我們。」

  「要是你要和梅森出去,」——她把削皮刀握在胸前,指著天花板——「讓梅森開車,聽到沒?」

  「要是這樣能讓妳開心,我很樂意讓我的小弟開車載我。」他朝梅森眨了眨眼,答應母親會趕回來吃熱騰騰的派,就走出家門。

  「我們要去哪裡?」梅森問道,「你要拉我去胡搞什麼?」

  「我保證不用花什麼工夫。羅比說要給我一個衣櫃,我們現在去伍爾淮小鎮俱樂部跟克羅德和羅比碰頭,然後用克羅德的卡車把衣櫃運到狄妮絲的拖車屋。」

  「你們兩個處得怎麼樣?你和狄妮絲?」

  「一切都好極了。她剛獲得升遷,現在坐辦公室了,而且終於讀完了兩年制的學院課程。她美麗動人,而且還是對我很著迷。」他說了最後一句話後,扮了個鬼臉。「我們考慮一起買房子。梅柏家要賣老房子。我很喜歡那個地方——那塊地約有二公頃,有個很棒的水塘,還有一個超大的門廊,可以在那裡煮飯,天熱的時候也可以坐在那裡喝酒。嘿,還可以把音響擺在窗戶邊,在外面烤牛排,請朋友過來熱鬧熱鬧。我只有一個問題,就是需要轉運,希望州立農場保險公司的那個工作有著落,我就不用再過這種勉強餬口的該死日子。」

  「很高興聽到你這麼說。我很喜歡狄妮絲。」

  「我也是。」

  狄妮絲的拖車屋位在五叉鎮,那一小塊地是她向舅舅買來的。她是聰明踏實的女人,工作認真,品味是其生長環境少有的克制和不花俏,同時還能把住家四周保持得很乾淨。狄妮絲的院子種著菊花、杜鵑花,還有其他一些梅森認不出的花木,修整過的草坪仍有綠意,沒有鳥浴盆、俗氣的水泥動物、破爛的躺椅、廢棄的雪佛蘭Monte Carlos車,也沒有毛髮糾結的雜種惡犬鍊在生鏽的柱子上。蓋茲幫她搭了一個有遮蓋的露台,還上了漆;支撐附加頂棚的小柱子上掛了一個蜻蜓風鈴,台階頂端擺了一個雕成笑臉的傑克南瓜燈,歡迎訪客到來。蓋茲、梅森與克羅德抵達狄妮絲家時,她的白色豐田Celica跑車停在車道上,但後頭還停著一輛馬自達RX-7。蓋茲看到那輛馬自達,就一肚子火。

  「該死。」他咒罵一聲。

  「怎麼了?」梅森從座位這頭往哥哥望去。「有什麼不對勁?」

  「那是韋恩.湯普森的車。」

  就梅森所知,蓋茲和狄妮絲從高中就是一對,但中間分手過幾個月。那段時期,蓋茲歷經了從維吉尼亞理工大學輟學、沒選入華盛頓紅人隊、推掉梅森奈紙業公司的肥缺——那可是穿皮鞋和喝咖啡的人力資源部門,以及僥倖逃脫在北卡羅萊納州酒醉駕駛的罪責。此外,狄妮絲也受夠他高中畢業六年仍沒一份工作,不但在媽媽家免費吃住,還長時間開著車四處打混。狄妮絲下了最後通牒,但蓋茲惡意不理。狄妮絲最後受不了了,她要蓋茲滾蛋,然後開始和韋恩.湯普森約會。蓋茲受到這個教訓,很快就到一間房地產學校註冊上學,在朵恩.威廉斯公寓區簽了租約,但這些勉強而為的舉動,只維持到狄妮絲消氣兩人復和為止。每逢狄妮絲的朋友批評她的男朋友,暗示她屢次給蓋茲機會是不智之舉,她就會回說,起碼他「努力過」。

  同時,小鎮上也有流言蜚語,傳言狄妮絲與蓋茲和好後,曾出軌幾次。有人說在坦格塢海灘音樂節看到她和韋恩在一起,有人聽見她對朋友誇讚韋恩,也有人看見她清早從韋恩住家附近的小學停車場把車開走。但以蓋茲的條件和衝動不學好的性子,誰能怪她?

  韋恩出現在露台時,這對兄弟仍待在車裡,引擎空轉著,休.路易斯與新聞樂團的音樂飄揚著。韋恩身穿開著不對稱銀色拉鍊的緊身皮夾克,底下是褲腳捲著大摺的黑色牛仔褲。蓋茲沒熄火,就從車裡蹦了出來。「有沒有搞錯,你在這裡幹嘛?」他質問著,大步走向拖車屋。梅森想都沒想就跟上哥哥。

  「這是個自由的國家,蓋茲。」韋恩謹慎地走向他的馬自達,刻意不要顯得太怯懦,也不讓眼睛眨得太快。

  狄妮絲走進露台,要蓋茲冷靜下來。她是個面容姣好、曲線玲瓏、體態優雅的女人,她說了話後,用雙手把頭髮往後撥。   韋恩走到車邊,打開車門卻仍站在門邊。蓋茲和梅森在露台下停步,嘴上留著一點小鬍子、瘦竹竿似的克羅德也站在旁邊,「我要說幾遍別靠近狄妮絲,你才會懂?」蓋茲扯著嗓子說道,「哼?要我把你的屁股打爛,你才會懂嗎?」

  「蓋茲,這是狄妮絲的家,不是你的。她要怎麼用,見什麼人,你管不了。」

  狄妮絲馬上開口。「韋恩,我跟你說過不要來這裡的。你是個好人,但眼前你只是把事情弄得更糟。」

  韋恩把雙手搭在臀部,擺出一副要與蓋茲對決的姿態。「蓋茲,要是我是你,我會覺得很沒有面子。丟臉死了,都一個成年人,還沒有自己的毛坑,靠老媽和女朋友吃住。」

  梅森急忙抓住哥哥的上臂,但令人意外的是,蓋茲沒打算衝上前揍韋恩,沒準備要上演氣沖沖、誰也別想阻攔我的激情戲。反而略略輕聲微笑著,他望著離自己最近的階梯,朝著鮮黃菊花旁的泥地踢了一腳。「是啊,韋恩,你才是個男人。」他語帶諷刺,頓了一下,抬眼上望。「堂堂公路之王,開著車四處跑,專門清掃負鼠和死狗的屍體。我們都想向你看齊。」

  「夾克很帥嘛,」梅森突然插嘴,讓人知道他和誰是一掛的。「這是你的『霹靂遊俠』(Knight Rider)收藏品嗎?」他鬆開抓住蓋茲手臂的手。

  韋恩眼見這場衝突到此為止,這對兄弟檔只不過是隔著院子侮辱他,而顯得鬆了口氣。「去你們的。」他邊丟出這句沒有勁道的話,邊坐進車裡。車子開上大路後,他把手伸出窗外比了個中指,就左轉消失在一個急轉彎的盡頭。

  蓋茲的情緒又激動了起來,抬眼瞪著靠在欄杆上的狄妮絲,她微微拱著背,手臂僵硬地撐著身體。「他到底來這裡做什麼?」蓋茲厲聲問道,「到妳的房子幹嘛?」

  「他說必須和我談一談,是很重要的事,不能等。」

  「那麼他幹嘛不能在門口講他的要事?」蓋茲問道。

  「聽著,蓋茲,」狄妮絲說,聲音尖銳了些,「要是你要拿這件事來吵,隨你。但我可不要站在這裡聽你亂罵,把和我無關的爛事怪在我身上,明白嗎?」她從欄杆直起身子。「他突然來了,問我可不可以進門,我就說好。任何人都會這麼做的。如果這是罪惡,我就認了。我告訴他我們是一對,而且你和梅森隨時就會到。」

  「你聽見她說的話了,蓋茲,」梅森說,碰了一下哥哥的肩膀,「她告訴你事情的經過了。」

  「他說了什麼?」蓋茲質問,「他幹嘛急著來這裡?為什麼是今天?這樣突然?」

  「只是一些事,蓋茲。不值得再講一遍。」狄妮絲直視著蓋茲。她的雙手搭在臀上,但語氣變得哀怨,有和解的意味。

  蓋茲沒理會他。「他大剌剌站在我蓋的露台上說我壞話,對妳獻殷勤,對吧?事情八成是這樣,沒錯吧?」

  「沒錯,蓋茲,但就像我剛說的,我叫他想都別想。我一開門就看到他站在那裡,真的很訝異。我不曉得什麼風把他吹來,一副悲慘兮兮的模樣,在……你知道的,老早以前我就只跟他打招呼,沒再說過話。我們最後一次談話時,我就把你和我的關係跟他講清楚了,他是局外人。」

  「這是非常特殊的情況,」梅森說,「而且她已經盡可能處理得很有風度。」他注視著蓋茲,要哥哥明白道理。

  「他是人渣。」蓋茲說,他什麼人都不看,只是盯著馬自達消失的那個彎道。「我可以打得他滿地找牙。」他喃喃自語著,依舊凝視著馬路盡頭。

  「別想了,蓋茲。」梅森勸告他。

  「我想他不會再來了,」狄妮絲說,「拜託,蓋茲,別壞了今天的興頭。」

  「要是他再對妳說話,敢再開車過來,妳一定要告訴我。」蓋茲轉頭,怒目瞪視自己的女友,眉間皺成了一個V字形,他癟著的嘴帶著怒意。「妳聽清楚了?」

  「清楚了。好啦,蓋茲。我們忘了這件事吧,拜託?」她說。

  「那麼,先讓我們來杯酒,慶祝老韋恩夾著尾巴逃走。」蓋茲提出建議,音調開朗了起來。

  「妳要和我們喝一杯嗎?」蓋茲走到狄妮絲站的位置,伸手攬住她的腰。「今天是週末,天氣很棒,又有梅森這個青年才俊貴客。」

  「大概吧。」她說。

  「梅森,你呢?」蓋茲問道,「我們這麼少見面,你一定要和我喝一杯。」

  「好啊,就啤酒吧。」

  他話才說完,狄妮絲就急忙接口。「我的啤酒喝完了,梅森。我就知道你會要啤酒,但我只有幾瓶酒精飲料和蓋茲留在我車上的一點伏特加。我開車去買——你要哪一種?」

  「別關係。何必這麼麻煩。有什麼我就喝什麼。」

  「反正我要買香菸,」她說,「不麻煩的。」

  「我可以喝酒精飲料或伏特加。這樣就好,沒問題的。」

  儘管梅森連連推辭,他簡單的要求仍舊引發一場即興的小派對,蓋茲總是有辦法在最克難的環境張羅出這樣盡興的享樂活動。於是,男人忙著查看自己皮夾裡有多少錢,狄妮絲也從錢包掏出十塊錢。而既然要去買啤酒,就可以順便買漢堡肉、漢堡麵包、木炭和一瓶伏特加。接著,狄妮絲她打電話給友人夏儂,看看她能不能來參加野炊派對。一個即興派對就這樣熱鬧起來了。

  下午三點鐘,夏儂和佛羅里達州來的堂妹蘇西一起現身時,先前與韋恩的不愉快已被眾人拋諸腦後。這對姊妹帶來洋芋片和零食,克羅德負責煎漢堡肉。他們吃晚餐時,暮色漸深,大麻菸、啤酒、伏特加和桃子口味的酒精飲料轉眼進了大家的肚子,只有梅森不碰大麻,但就連他也喝了四瓶百威啤酒,他平常沒喝這麼多的。他打電話告知母親他們忙著幫狄妮絲搬沉重的家具,必須在她的拖車屋待晚一點。在酒精作祟下,變得遲鈍的梅森花了老半天解釋情況。「妳別等門。」他不好意思地這麼對母親說。

  在藍嶺山脈完全吞噬太陽後,這六個人坐在門廊上,披著夾克或毯子,看著橘色的熱煤球燒成灰燼,閒扯淡,輪流說故事,跟著熱門歌曲高唱和嚎叫。蓋茲精神恍惚、徹底放鬆,有女朋友在身旁,有弟弟回家來,他非常開心。他整個下午都在揶揄梅森刻意的字正腔圓和一本正經的模樣,但在猛灌了好幾瓶啤酒後,他終於流露出感性的一面,用胳臂一把勾著梅森的頭,說這個弟弟讓他感到非常驕傲。毫無疑問,這是真心話。他放開梅森後,其他人一片靜默,只是眼神迷濛地呆坐傻笑,幾個女人和克羅德為這對兄弟的情誼深深感動。   晚上十點半左右,食物、菸酒都已告罄,蓋茲考慮著晚上要在狄妮絲這裡過夜,尤其因為夏儂和蘇西嚷著要去馬丁斯維爾市,在那裡的荷蘭旅店酒館跳舞和喝禁果雞尾酒。這個提議令蓋茲很心動,但他最後決定和女朋友吻別道晚安。他在狄妮絲脖子上吻咬了一口,又捏了她屁股一把,才走人。他和梅森向克羅德握手道謝,就留他和女孩們決定要到哪裡續攤。

  照例,酒意滿滿又飄飄然的蓋茲堅持要開車,清醒又頭腦清楚的梅森就依他的意思,免得惹來一陣鑰匙爭奪戰,加上無意義的對罵。幸好往媽媽家的鄉間道路上沒什麼車子,蓋茲又是酒醉駕車的老手,路上也只有兩名郡警當班,而且大都是認識這對兄弟和莎蒂.葛蕾絲的好心警員。他們往往只會嘆口氣,要這對兄弟對調座位,最嚴厲的頂多搖著指頭罵蓋茲一聲,警告他這是最後一次違規。

  車子行進到五叉鎮的路口時,蓋茲剛從菸灰缸摸出一支菸蒂,點燃最後一丁點菸草,後頭就猛然射來一道刺眼灼亮的燈光,讓Corvette車裡的排檔桿頭、儀表和表上的數字顯得一清二楚,也照亮了蓋茲的側臉、脖子和伸向排檔桿的手臂。他們馬上認出這是韋恩的車。「該死的韋恩。」蓋茲說,眼神往上方的後視鏡望去。此後餘生,兩人始終都不知道韋恩發現他們,只是巧合,還是因為在狄妮絲拖車屋受侮辱而懷恨在心,故意跟上來,要證明自己不是好欺負的。

  蓋茲猛踩油門,越過大路,衝入一條兩線道的道路,這對一個手握Corvette駕駛盤滿心為女人爭風吃醋的醉漢而言,是很合理的事,但韋恩的RX-7也緊跟在後。梅森嚷著要蓋茲停車,要他別做這種蠢事,但蓋茲毫不理睬,足足有三公里的柏油路,路肩很窄、彎道視線不良、地面又凹凸不平,蓋茲和韋恩卻同時展現了不顧後果的白癡特技表演,Corvette飆到時速一百三十公里又不時發出急踩煞車的尖銳聲音,RX-7則始終並行飛馳在鄉間小路上。兩人雖沒叫嚷大吼,卻也對自己到底在做什麼毫無概念。

  梅森要蓋茲減速,否則他要硬拉排檔桿。「我是認真的,蓋茲,你最好停下來。你們要丟小命儘管去,我可不奉陪。」他伸手抓住蓋茲的手腕。「你以為這能證明什麼?」韋恩的車再度落在後頭,但無意鬆手。

  兩輛車呼嘯掠過一群散布於田野上的牛和一間傾頹的農舍。「混蛋。」蓋茲咕噥一聲,視線徘徊於路面和後視鏡之間。這話說得有些含糊,像是黏在舌頭上。

  梅森貼向駕駛座,抓著蓋茲的手又多使了點勁。「我不曉得你要從哪裡拿錢換燒壞的引擎或變速器。」

  「我受夠這鳥事了。」蓋茲語調平板地說。他逐漸減速,韋恩也有樣學樣,車速一路從六十減到零,耀眼的大燈依舊亮著,最後兩輛車在路上停了下來。月色昏茫,右邊牧場上一角堆著圓圓的大乾草捲,左邊則是一片以松樹為主的樹林。

  蓋茲關掉引擎,拉上手煞車,把手伸向置物箱。他的動作乾淨俐落,不自然的刺目燈光從後頭射來,讓梅森看得很清楚:蓋茲取出一把槍,沒有槍套、短槍管、點三八口徑。梅森還來不及開口警告老哥不要做瘋狂的事,蓋茲已經踏出車外,車門敞開,他把手槍插進臀部上的小口袋。

  「放輕鬆點。」梅森說,也從車座下來。他心想,起碼蓋茲沒拿槍指著韋恩,要是運氣好的話,手槍會留在原地,不過是危險的預防措施。

  梅森的目光越過車頂,看見韋恩搖搖晃晃地走向蓋茲,拿著一支長約三十公分的短棍,舉在腰間。他停在Corvette的車尾,咒罵蓋茲。「你這個王八蛋。」他說。

  蓋茲沒回應,只是雙手抱胸站著。

  「你幹嘛想把我擠出路面?想害我撞車啊?」韋恩質問,顯然是扭曲事實,好當成打架的藉口。

  「事情才不是這樣。」梅森邊說,邊把前臂擱在車頂。韋恩比平常要來得氣勢洶洶,梅森心想他喝醉了。梅森繼續說:「你何不趁著蓋茲還沒打傷你之前,把車開走,忘了這件事?」

  「你們兩個都去死。」

  「韋恩,」蓋茲說,「等我痛揍你一頓的時候,你就會知道你手上那根可憐的小棍子一點用都沒有。你要不馬上給我滾,就等著被我海扁。」

  「別擔心,你不用過來。」他一步又一步走上前,幾乎到了蓋茲伸手可及的距離內。「我才不怕你。」

  在深諳哥哥情緒與傾向的梅森看來,蓋茲在惱火中仍保有理性。他一副占了上風想趁勢得利的急躁模樣,有如一個十六歲少年在暮色蒼茫之時,手拿火柴和汽油桶站在一個黃蜂窩前。「這樑子已經結了很久。」蓋茲說。

  「你需要你的小弟弟助陣嗎?」韋恩顯然無意離去,決心要和個頭比他高了許多、體重也多了幾十公斤的蓋茲一決雌雄。「八成需要吧,你能換個花樣,自己獨立處理事情嗎?」

  「要對付你這樣的癟三,我才不需要幫手。」蓋茲回嘴。

  「你一點出息都沒有,蓋茲。可悲得像條狗。從高中以後一路愈來愈糟是什麼滋味?」韋恩手上仍握著棍子,但抵著大腿。他尖著嗓子,一骨碌吐出一串話。「當時的風光美式足球明星,準備讓大家刮目相看,結果到現在還和媽咪住在一起,大概還從她的錢包偷錢買啤酒。」他邊說邊點著頭。「一事無成,只會靠老媽和狄妮絲生活,以後也不會有任何出息。」

  蓋茲舔了舔嘴唇,準備開口,但念頭沒成形,只化成幾個呃呃聲。他張著嘴,同時往後踏了一大步,拉開兩人的距離。這一步走得不大穩,但梅森知道哥哥即使昨晚一夜沒睡,又灌滿了毒品和酒精,卻仍有自信能扳倒韋恩。即使不能,梅森也會插一腳,不管公不公平,他們都要痛毆韋恩一頓。

  「我要你每次吻她的時候,想想我碰過那些地方。好好想想,蓋茲。」

  「你要放下那根棍子嗎?」蓋茲的聲音平板單調。

  「你就是一個窩囊廢。換作是我,寧願領救濟金,也不會黏在媽媽身邊。狄妮絲遲早會看清真相,把你甩掉。而我和她會在一起——你知道的,對吧?」他手上的棍子依舊舉在腰際。

  梅森一心想著那根鉛頭棍棒,根本沒看到哥哥拔槍瞄準目標,但他聽見了槍響,看見槍口爆出的白橘色火星。他直視蓋茲……這一幕就僵在那裡,凝結不動,只聞槍聲迴盪在樹木、山丘和略微堅硬的物體之間。Corvette車內燈和馬自達遠光燈的光掠過蓋茲的臉,他看來像是通了電、渾身充滿電流,皮膚透出白光,人造的光亮依附在他的五官上,讓它們格外搶眼又怪誕:稜角分明又顯得凶惡的嘴、太陽穴上突起的新月形疤痕,以及前額兩道深陷的線條。他的雙眼儘管被隱沒在暗影裡,看起來卻彷彿是一片慘白中的兩個黑洞。

  梅森將視線從哥哥身上移開時,已不見韋恩,他中彈倒地,被Corvette的車尾遮住了部分身體。吃驚的梅森趕到韋恩倒下的地方,他的腦袋開花、腦漿四流,馬自達遠光燈的光束底端掠過可怕的傷口。梅森看看死屍,又看看哥哥,驚恐萬分,以致一開口就有如古板的老處女阿姨那般,給了迂腐、老套又空洞的斥責:「蓋茲,這下你把事情弄得無法收拾了。」

作者資料

Martin Clark

他白天是美國巡迴法院(高等法院)的法官,晚上就埋首伏案寫小說。他的首部小說《活動屋生活面面觀》(The Many Aspects of Mobile Home Living)一出版就獲選為《紐約時報》年度好書,並入圍史蒂芬‧克萊恩首部小說獎的決選名單。他的第二本小說《徹底野蠻的惡作劇》(Plain Heathen Mischief)更讓《夏洛特觀察家報》將他譽為「美國文壇的明日之星」。他筆下的法庭比真實的現場還要動人心迫,故事裡的角色一個個都鮮活生動地訴說與辯駁自己的立場。他文字透出的真實性、衝突性,往往讓人再三思索,低迴不已。目前作者和妻子荻娜住在維吉尼亞州的史都華鎮。

基本資料

作者:Martin Clark 譯者:郭乃嘉 出版社:臉譜 書系:臉譜小說選 出版日期:2011-07-18 ISBN:9789861209128 城邦書號:FR6506 規格:膠裝 / 單色 / 384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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