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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蒙歌(《時代雜誌》年度百大好書‧布克獎得主最新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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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年蒙歌(《時代雜誌》年度百大好書‧布克獎得主最新作品)

  • 作者:道格拉斯.史都華(Douglas Stuart)
  • 出版社:麥田
  • 出版日期:2024-04-30
  • 定價:520元
  • 優惠價:79折 411元
  • 優惠截止日:2024年11月26日止
  • 書虫VIP價:411元,贈紅利20點 活動贈點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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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只有在這麼年少的歲月, 才敢愛得如此無私,並對愛的危險一無所知。 英國亞馬遜年度小說TOP 10 《時代雜誌》年度百大好書 布克獎得主 全球百萬銷售《親愛的夏吉.班恩》作者最新作品 柯姆.托賓讚嘆 A24即將改編為影集 入圍英國國家圖書獎 卡內基文學獎 都柏林文學獎 蘇格蘭國家圖書獎等指標性獎項 金鼎獎圖書翻譯獎得主完美詮釋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個叫蒙歌的少年。 他愛得無畏,夢得膽怯,即便遍體鱗傷,仍全心全意接納這個殘酷世界。 「如果出道作顯示史都華將會前途無量,那麼第二部小說就證實了他是驚人的天才。」——《衛報》 ▋名家推薦(按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李信瑩|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學士班性別學程兼任講師 紀大偉|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副教授 陳思宏|作家 盧郁佳|作家 謝凱特|作家 ▋內容簡介 他們疼愛他好看的臉蛋,仰賴他聖人般的溫柔, 卻又要他仿效城裡其他男孩,成為夜裡上街鬥毆的男子漢。 只有那個金髮少年,在無人聞問的時刻,明白他的困惑,傾聽他的靈魂…… 他們分屬城裡壁壘分明的不同家族,本不該往來,卻因為同樣的孤獨寂寞,漸漸有了交集。蒙歌總擔憂著時常離家的母親,詹姆斯獨居的家中也只有寂寥冷清。兩個少年避開鄰里的眼光,在小小的鴿舍互吐心事,生活有了撫慰,心靈有了依靠,那些無人知曉的午後與夜晚裡,兩人愈靠愈近,最終發現他們應該相擁。 然而,那個夜晚在湖邊發生的事,卻永遠改變了蒙歌,這個人們總說「溫柔得像守護這座城市的聖人」的少年。水中少年自此不再天真,知道了什麼是恨,什麼是惡,也因此領悟:為了愛,他必須知道自己是誰,必須走上這條殘酷的回家之路……成長必然是如此劇烈嗎?不顧一切投身欲望,會不會讓自己粉身碎骨?只想相愛的兩個少年,能否找到他們的容身之處? 繼二十一世紀全球最受歡迎的出道作之一《親愛的夏吉.班恩》之後,道格拉斯.史都華帶領讀者重回格拉斯哥這座城市,再度關注陽剛的藍領家庭風景中,一個纖細易碎的少年如何探索愛欲的選擇、擁抱暴風般的內在成長。本書榮獲歐美文壇各大文學獎項關注,獲《華盛頓郵報》、《時代》、《科克斯書評》、《衛報》、《讀者文摘》等年度好書矚目。英美重量媒體與書評一致驚嘆史都華在一鳴驚人的出道作之後,竟能如此迅速地再度交出一部更顯深刻的傑作。形形色色的人物群像及糾纏兩難的人性風景,堪為足以流傳下個世紀的傑作。 ——讀者狂推、獲獎無數—— Amazon累積超過8,000人次評分、Goodreads累積超過50,000人次評分 英國國家圖書獎年度最佳有聲書得主、年度文學好書決選 卡內基文學獎入圍 都柏林文學獎入圍 TikTok年度好書決選 蘇格蘭國家圖書獎決選 Nota Bene讀者投票好書獎決選 Polari文學獎小說決選 ——各方推薦.年度好書—— 《華盛頓郵報》《時代》《科克斯書評》 《衛報》《圖書館期刊》《讀者文摘》 ▋各界好評 《少年蒙歌》展現出史都華是個天才。……這是一段被可怕暴力打斷的羅曼史。作者如詩的散文完美地捕捉了這個英俊男孩的靈魂。史都華很快證明了自己是一位非常出色的驚悚作家——他將懸念的弦拉得非常緊,同時仍然敏感地探索這個柔軟青少年試圖理解性取向的困惑。……但即使史都華將這些時間線畫在一起,他仍為蒙歌的未來創造了一點空間,為這個充滿活力的年輕人保留了一點仁慈。——《華盛頓郵報》 這是一個經典的狄更斯式故事:不受歡迎的小伙子,希望得到更好的東西,捲入了更巨大的暴力事件,被迫在對生活寄望和擺在他面前的現實之間做出選擇。……這本小說將割傷你,然後用繃帶包紮你。——《洛杉磯時報》 一九八○年代格拉斯哥再次成為了《少年蒙歌》的故事背景,隨之而來的是那個時代的暴力、宗教部落主義、經濟蕭條、頑固的忠誠和宿命論的幽默,都表達在格拉斯哥以方言呈現的歪曲詩意中。《少年蒙歌》中精心設計的故事情節有目的地發展並爆炸性地融合在一起,將所有的恐怖和悲愴置於一種更緊湊、更引人入勝的閱讀體驗中——也就是說,本書展現了令人印象深刻的進步,來自一位已有成就的作者。——《華爾街日報》 《少年蒙歌》連接了史都華早期小說的故事宇宙。史都華的文字很優美……這部小說傳達了一種包羅萬象的地方感,部分原因在於其對話的機智和音樂性。——《紐約時報》書評 《少年蒙歌》是一部比其前作更優秀的小說,提供了許多相同的閱讀樂趣,但敘事方式更加穩健,散文把握更加精細。有些句子閃閃發光,使人們反覆閱讀,因為它們的美麗和真實。……他語言中對性和大自然的描述有力、令人回味,且毫不刻意;他將讀者與他筆下角色的生活聯繫在一起,即使是最殘酷和自私的家庭成員也不知何故不僅可以原諒,還顯得很可愛。我抽泣著讀完《親愛的夏吉.班恩》,又因為《少年蒙歌》的結局哭泣,故事終章的必然性只加劇了悲劇感。如果第一部小說顯示史都華是一位前途無量的小說家,那麼這部作品證實了他是一個驚人的天才。——《衛報》 作者的兩部小說都描繪了家庭生活的殘酷和幽閉恐懼所喚起的不安。它們提供了一個精緻、充滿細節的世界:如果調香師想要將後柴契爾時代的格拉斯哥的氣味裝瓶,所有必要的成分都可以在史都華對香腸油脂、果味強化葡萄酒、鴿子糞便和染髮劑中找到,這是《少年蒙歌》的瘋狂偉大。——《紐約時報》 豐饒之作。就像狄更斯的小說一樣,它具有廣闊而嚴肅的道德視野,同時又非常有趣。——《泰晤士報》 史都華靈巧、抒情的文體,以及蒙歌尚存的一線希望,讓讀者不斷翻頁。——《經濟學人》 作品設定於一九九○年代的街區。 你不會認為你會渴望回到這些嚴酷、貧困的環境,但這位作者再次創造了如此生動的人物,如此令人心碎的困境,以及如此精采的對話,以至於整個事情就像吸塵器一樣吸著你。……浪漫的、恐怖的、殘酷的、溫柔的,最後卻仍是是偷偷摸摸地充滿希望。多麼棒的作家啊。——科克斯評論(星級評論) 布克獎得主史都華在第二部作品中,詳細描述了一個青少年在後柴契爾時代於格拉斯哥北部的艱難生活。史都華的寫作是一流的。他是一個太優秀的講故事的人,故事彷彿不願止息於一個感傷的結局,最後一幕將讓讀者大吃一驚。這故事充滿讓人難以忍受的悲傷,讀者將會更珍惜作者創造出來的角色。本書是擊在心口的一記重拳。——《出版者週刊》 灼熱而華麗。本書描繪了一個年輕的同性戀男孩試圖在一個需要遵守社會和性別規則的時空背景下做真實的自己。史都華的故事可以發生在任何存在貧困、社會經濟不平等或階級鬥爭的地方,悲劇幾乎無處不在。但故事又總是發生在一個人們無法想像更美好生活的地方。——《書單》 很少有小說能像《少年蒙歌》這樣大膽而令人心痛,它描繪了一個十幾歲的男孩,他在家庭功能失調、社區嚴重衝突和真正可怕的成年人掠奪中找到了愛情。生動且情緒強烈,這部熾熱的小說是對邊緣人故事經典不可或缺的補充。——《女孩、女人、其他人》作者、布克獎得主柏娜汀.埃瓦里斯托

內文試閱

  無人的草地另一端有個鴿舍,長寬兩公尺,高四公尺,共兩層樓。這棟方形的角樓感覺是匆忙打造的,材料用的是老舊的鐵皮、幾片沉重的前門和從自助餐廳拆來的光滑美耐皿桌。整棟鴿舍傾斜,外表搖搖欲墜,但還算堅固,每道縫都已釘牢或焊死,屋頂鋪上厚厚一層柏油紙。屋頂有道滑門天窗,天窗上吊著個鐵絲網籃,像某種捕鳥陷阱。雖然都是用垃圾蓋的,但鴿舍有種以己為榮的感覺。不論是誰蓋的,都有好好打理。他們為鴿舍漆上保守單調的橄欖色,讓鴿舍融入地景。鴿舍其中一面有道門,上頭有三根沉重的鐵杆,每根都鎖著拳頭大的鎖頭。      蒙歌在草地畫畫兩天了,如今第三天,鴿舍門終於打開。      裡面有個年輕男孩,他將東西拖到稀薄的陽光下,好像在通風。他一派輕鬆做著例行工作,蒙歌從筆記本上方看他。那男孩後背一定很強壯,才能將大籠子輕鬆地從鴿舍搬出。他腳勾到地,身體搖晃,修長的雙臂拍打身側。從遠處看,他的長手臂和動作熟練的雙手有種衝突感。他可以是男孩,也可以是男人,端看他轉身的動作或陽光的角度。      他身穿麻灰色的厚棉羊毛運動服,頭上戴著深藍色的針織漁夫帽。他耳朵外張,像兩片蒼白的捲心菜葉,帽子鬆鬆垮垮放在頭上,好像無法蓋住耳朵一樣。他有一頭顯眼的棕金色頭髮,雙頰通紅,彷彿受到風吹雨淋,有種常在戶外工作的感覺。他讓蒙歌想到農夫,動作堅決,獨自作業。他在戶外進行例行工作時,顯得心滿意足。      男孩沒看到蒙歌,或有看到他,但不在乎。他臉轉向天空,看著鴿子在公寓上方飛翔。他在雲間注意到什麼,鑽進鴿舍。他踏著沉重的腳步上階梯,天窗滑開,他像一艘木製潛水艇的船長,從屋頂探出頭來。他一雙大手抱著某種生物。蒙歌看他撫摸牠,輕聲對牠呢喃,然後拿到嘴前親吻。他將鴿子扔到空中,灰金色的鴿子振翅而飛,越過公宅社區的石瓦屋頂。      「咕、咕、咕。」他朝鳥的背影喊。      他的小鴿子迴旋公寓。牠跟著其他鴿子向下飛,暫時不見蹤影。蒙歌望回鴿舍,男孩仍在天窗,但他現在向下瞪著他。男孩鑽回鴿舍,從底下的門走出,大步走向蒙歌。      「你要在這裡坐多久?」他唐突問道。蒙歌看得出他臉上的力量,他從寬大的顴骨到下巴有結實的肌肉,他等蒙歌回答時,肌肉充滿生命搏動。      「干你什麼事?」很勇敢,也許有點笨。哈米許打過的鼻子還沒好,而且這男孩足足比他高一個頭。      但男孩原本板著一張臉,充滿情緒,現在卻慌亂起來,又變得像個男孩。他嘴巴張開,像一張大弓,牙齒飽滿潔白,但中間有著大縫。「只是母鴿看你在這,」他比向消失的鴿子,「可能會被你嚇到,不肯回來。」      「鳥怎麼會怕我?」      男孩望向天空,一臉擔憂。他內心矛盾,直接趕走陌生人感覺很壞心,他不是這樣的人。「聽著,那你能保持不動嗎?把書放下,翻頁可能會嚇到牠。」      蒙歌點點頭,合上書。男孩鬆口氣,朝他露出笑容。他長得很有趣,牙齒有著大牙縫,長了對招風耳,還有彎曲的鷹勾鼻。但他笑時令人安心,散發某種純真。他雙眼望向天空時,嘴上永遠帶著笑容,蒙歌情不自禁盯著他瞧。感覺這男孩一天都沒踏上過蒙歌熟悉的街道,不曾需要擺出冷酷的姿態,為了自我保護大搖大擺,威脅著要隨時動手。他散發的氣質讓人感覺不需提防或害怕。蒙歌不禁朝他回笑。「我是蒙歌。」      「我知道你是誰,」男孩說:「你家哈哈以前為了好玩,老是來揍我。」男孩仍望著天空,但他一手伸向蒙歌,將他拉起。他拉得好用力,蒙歌一時間身體騰空。男孩拍他背時,他聞到男孩身上的清新氣息。「我是詹姆斯.傑米森。我住在你們家後面一條街。裘蒂在房間跳舞我都看得到。」      蒙歌閉上一眼,搔搔後腦。「不好意思。她八歲時上了三週的高地舞蹈,就無法自拔了。」      「我不介意,」詹姆斯說:「她跳得不好看。但我在街上看到她時,她總是對我們超好。」      大家都討厭哈米許,但每個人都愛裘蒂。受不了哈米許或茉茉的人,對她仍有高評價,這點證明了她的好心腸。蒙歌不知道自己該作何感想。有時他覺得在陌生人眼中,他是這大方好女孩的另一個人生汙點。      詹姆斯帶著蒙歌走向鴿舍。離鴿舍大概六公尺時,他們趴下。詹姆斯雙手拿著一捲白色曬衣繩。蒙歌看那條繩子經過草地延伸到鴿舍。他們等著某件事發生。詹姆斯輕輕咕咕叫,模仿鴿子從喉嚨發出的滿足顫音。「咕、咕、咕。」他發出每一聲時,頭會前後搖擺,像在忍著噴嚏。他雙眼掃視天際線,尋找金羽鴿子的身影。蒙歌有幾次張開嘴,想出聲,但詹姆斯手指放到雙唇上,蒙歌只好又趴回潮溼的草地。      最後金羽鴿子迴旋回來,飛過公寓屋頂。詹姆斯全身放鬆下來。「咕、咕、咕。」他現在跪在地上,每一聲都彎下腰。      鴿子停在鴿舍屋頂,他們仍靜靜等著。另一隻外表較平凡、體型稍大的鴿子飛下,繞著金羽鴿子。牠停在柏油屋頂,打量著詹姆斯的鴿子。他們硬鳥喙交扣,像在角力一樣親吻。      「啊,牠們在輕咬彼此。好!」蒙歌感覺詹姆斯發出連續低沉的聲音。詹姆斯的鴿子稍微低下身子,外來鴿爬到牠身上。男孩移了移身體,用力扯動曬衣繩。鐵籃瞬間落下,蓋住這對愛鴿。鴿子瘋狂振翅,接著停下不動。「耶,太讚了!」      詹姆斯衝向鴿舍。他用自己美麗的鴿子引誘並成功抓到別人的鴿子。蒙歌跟在他後面。鴿舍裡面,有個木梯能爬到搖搖晃晃的第二層,接著有第二個梯子通往天窗。牆面上有十幾個用散木做成的鳥籠,上面蓋著鐵絲網。每個鳥籠都裝著一隻焦慮的鴿子。裡頭臭氣薰天。      詹姆斯.傑米森將引誘用的金羽鴿子放回籠子。他小心走下梯子,手裡抓著新的鴿子。「我想抓這傢伙兩年了。看。牠的品種是『騎師賊』。」他轉動灰鴿,檢查牠的鳥喙和屁股。鴿子只眨著眼。「這是『矮子』佛萊尼根的球胸獎鴿。他一定會氣死。我希望能親眼看到他的表情。」      「你不會還他嗎?」      詹姆斯舌頭吐出。「幹,誰要啊!目的是占為己有,這是我多年的目標,我要擁有東區最好的鴿子。」      他讓蒙歌撫摸鴿子柔軟的絨毛。蒙歌眼中,這隻鴿子相當平凡,但鴿子開心咕咕叫著,在陌生人手中,甚至一點也不緊張。「我要花點時間好好寵牠。你知道,讓牠好好信任我。要確定牠不會去追其他母鴿,進到別人的鴿舍。」      「你不擔心自己鴿子不見嗎?」      「誒,我天天在丟鴿子。這行就是這樣。你讓牠們飛出去,牠們會隨心所欲去飛,你一定得冒險。如果牠們想回來,就會回來。如果牠們不想回來,就不見了。」      「聽起來像一首西部和鄉村歌曲。」      詹姆斯聳聳肩。「我覺得在這行算很實在。」      「什麼?引誘鴿子打砲嗎?」      詹姆斯的眼神讓蒙歌覺得自己很幼稚。「如果我的鴿子離開我,我怎麼會生氣?我鴿舍不夠好,留不住牠們,是我的錯。牠們一定是不夠開心,才不想留下。你不開心,你他媽就會離開,對吧?」他問蒙歌。      「蒙歌!蒙歌!」鴿舍外頭,有人在叫他的名字。姊姊裘蒂聽起來既興奮又煩惱。蒙歌頭從鴿舍探出。她看到他從鴿舍冒出十分驚訝。「你在裡頭幹嘛?」      蒙歌聳聳肩,拿起背包。「你怎麼沒在咖啡廳?」      「安佐讓我提早下班。」      詹姆斯和裘蒂沒向彼此打招呼。詹姆斯仍握著他的獎鴿,看起來喜不自勝。      「我有新消息。坎貝爾太太跟我說的。你跟我來。」      蒙歌將背包背上。他走出鴿舍時,詹姆斯抓住他風雨衣一角。「等一下。你明天會再來嗎?」      「也許會。」蒙歌敷衍他。      詹姆斯再次將眨眼的鴿子遞向他。「啊,摸吧。你一定是幸運兒。」      裘蒂和蒙歌等街燈亮起,家家戶戶拉下窗簾,坐到電視機前之後,才走出公寓,前往主幹道。蒙歌牽著姊姊的手,走在靠路緣這側,替姊姊擋住公車的揚塵和水窪濺起的水。蒙歌手摟著裘蒂肩膀。她好久沒好好吃東西,兩人都是,裘蒂總讓他吃掉大半冷凍披薩,蒙歌已不記得何時看過她獨享一整盤食物。      他們等待過馬路,醫院正對面有塊如島嶼一般的三角形空地。廢墟中間停了一輛白色拖車。在細雨的夜中,它灑出銀色的燈光。車流從三面飛逝而過。      小吃攤吸引一排貨車司機,他們在那等待著晚餐,而清道夫則等待著他們的早餐。穿著短袖的男人聚集在合成木做的遮雨板下。他們抽菸發抖,來回踮動雙腳。雨水從脖子滴入上衣。      在黃色的光暈中,她就在那裡,撥動煎鍋上滋滋作響的肉塊。裘蒂想轉身離開,但蒙歌緊抓著她,他們耐著性子等待隊伍向前。女人一臉滿足。她向熟客噓寒問暖,似乎早已認識彼此。她不時停下手,捧住他們的臉,問他們生病的老婆身體可好,或孩子有沒有聽話。她專注聆聽客人,一個清潔隊員聊到他工會和公司的衝突。蒙歌看她深入追問,表示自己十分在乎。裘蒂轉向他,小聲說:「拜託你,不管你做什麼,千萬別讓我笑出來。」      他們從黑暗走出,來到隊伍前方,踏入令人暈眩的日光燈下。「你好。」她說著,彷彿他們在公車站巧遇。「你們倆大老遠跑來幹嘛?」      蒙歌在那一瞬間便原諒了她。他放下內心一塊大石,轉向裘蒂,但她下顎緊咬,雙眼瞇起,像刀切開的兩條縫。「你要說的就這樣?你好?去他媽的你好?」      裘蒂想從蒙歌手中掙脫,但他不肯放手。他向上望著茉茉,深情注視她。他心想,拜託,讓我再看她久一點。      「聽著,小姐。」茉茉指著她女兒,油膩的刮刀從她手中伸出,像神的手指。「就是這種態度,我才不想去拜訪你們。」      「拜訪我們?拜訪!誰他媽的拜訪自己小孩。去你的瘋婆娘。你應該要每天晚上回家,確認孩子有吃飽,是否保持整潔,然後哄他們上床睡覺。你要確認他們有寫功課,中餐夠不夠吃,然後如果你他媽的夠幸運,你會有十分鐘自己的時間,接著新的一天再他媽的重複一次。」      蒙歌看茉茉退縮了。好幾個計程車司機嘴巴張大,肥厚的舌頭上仍有嚼到一半的大塊香腸肉。他們聽到她尖叫的控訴,內心都感到不安。她發出笑聲時,他們不懂何處好笑。裘蒂臉上流下淚水。「你不能這樣,你絕不能丟下小孩,自己消失。你不能他媽去找人打砲,讓他們以為你死了。」      「我們只是希望你知道我們想念你。」蒙歌突然情不自禁地說。      茉茉從出餐口彎身出來,深深親吻蒙歌一口。「親愛的,我有回去公寓兩次,拿乾淨的衣服和髮膠之類的。對不起,我有留紙條。」      蒙歌下巴一沉,轉身瞪視姊姊。      「幹嘛?媽明知道你快放學回家,她卻連三十分鐘都不等,你知道之後心會比較不痛嗎?啊?」      茉茉扣好罩衫最上面的兩顆釦子,從孩子上方說:「怎麼樣,強尼,嗯?我為這些忘恩負義的孩子,犧牲我的身材。你現在懂我為何喝酒了。」她向下望著蒙歌。「去一旁等著,我待會有空去找你。」      「可是——」      「我在工作。去找個位子。」      茉茉不能從小吃攤走出和他們聊天,但她給姊弟倆撒滿麵粉的培根、血腸捲和各一杯茶。蒙歌看姊姊遲疑一下,才接下她的份。野餐桌上全是雨水,但拖車擋住了風。蒙歌擦乾座位,讓裘蒂坐。他們握著熱茶,從保麗龍杯吸收溫暖。裘蒂的大衣袖子露出一截底下的粉紅色毛衣。趁她沒注意,蒙歌拉了拉,並用手指勾住毛衣的洞。晚上的車流飛逝,一輛輛紳寶汽車上,一個個母親好奇望向他們,蒙歌努力躲避她們的目光。      「裘蒂?」他語氣有點猶豫。「試著記得她的好,嗯?她不是全都那麼糟。」裘蒂盯著他。蒙歌繼續說時,用手指數著母親的好。「她很好笑,雖然不是故意的,但很好笑。她不會記仇,也不會糾結不好的事。她幾乎不曾唸過我們。她、她會……」他頓了頓。「那個ㄓ開頭的詞是什麼?形容雖然被擊倒,但會重新站起的那個詞?」      裘蒂毫不退讓。「真爛、真噁心、整天酒醉、真他媽的自私?」      夜班人的早餐潮結束時,茉茉從小拖車跳下。茉茉和她孩子長相截然不同。漢米爾頓家每個小孩的深膚色都來自父親黑愛爾蘭人血統。      母親穿著油膩的圍裙,底下穿著一件截短的牛仔褲,腳上是一雙全新的白色運動鞋,鞋側有著鮮明的耐吉勾勾。茉茉發現他們看著這好東西。「我背會痛,要站在熱煎台後面一整天。」她手裡拿著保麗龍杯,裡頭裝著明亮濃稠的橘色汽水。汽水有股像酒精的酸臭味和濃烈的藥味,即使下雨仍聞得到。裘蒂已在摳桌子的木頭。      「你在這裡工作多久了?」蒙歌覺得可以從安全的問題開始。      「兩週,差不多。」茉茉坐到蒙歌旁,點著潮溼的香菸,但看來點不著了。「喬奇認識一個叫艾拉的利物浦胖女。胖艾拉擁有一隊餐車,她這裡需要人上夜班。」      「誰是喬奇?」蒙歌問。      茉茉梳了梳後頸垂下的頭髮。她之前的燙髮已低垂鬆弛。蒙歌心想,頭髮幾週便能長好多。「喬奇是我的新男友。」她抽著鼻子說:「他在特隆門街經營一家當鋪。喔!等著見他吧。他是個大帥哥,我覺得他像矮胖版的尼可拉斯.凱吉。他非常愛孩子。」她將蒙歌頭髮從他眼前撥開。她喜歡看著他,他保留了她和他父親可愛且未崩壞的一面。他不像哈米許尖銳,也不像裘蒂令人厭煩。「你想要康懋達64 嗎?你想要的話,喬奇能幫我搞一台?」      蒙歌搖搖頭。他不想要電腦。      茉茉雙手放到桌上。她注意到裘蒂在看她的指甲。她指甲在街燈下顯得十分赤裸,但她手一動,蒙歌便看到珠光閃爍。「你喜歡嗎?」她問裘蒂。「我覺得你的覆盆子貝雷帽色讓我有點沒精神。年輕女生現在都塗這種膚色。我過一會才習慣,但我覺得這顏色比較乾淨,更年輕。對吧?」      裘蒂注視著母親,茉茉轉向蒙歌,問她臉上是否有東西。      「你跟他住一起嗎?這個喬奇?」裘蒂問:「我是說,我想你跟他住一起吧,但為什麼?」      「幹嘛不要?老天爺,我才三十四歲,裘裘。」蒙歌知道姊姊討厭這像寵物的叫法,她說這讓她聽起來像跳舞猴子。「再過幾個月你就十七歲了。我在你這年紀就在教哈米許上廁所。有什麼壞處,嗯?喬奇對我很好,他帶我去中國餐廳,點開胃菜和主菜給我呢。」      「也有蝦餅嗎?」蒙歌問。      「有。我想的話,還能點炸餡餅。」茉茉目光回到裘蒂身上。「我必須趁還來得及,從人生多擠出一點快樂。」      裘蒂隔著桌子朝蒙歌點點頭。她臉上溼淋淋的,雨水讓她皮膚蒼白,光滑如蠟,她表情意外冷靜。「他才十五歲。你還沒養大你的小孩,你這自私的臭婆娘。」又開始了。裘蒂和茉茉再度為了蒙歌而唇槍舌劍。他感覺自己永遠卡在中間。她們隨時會拿鹽漬豬小腿肉蹲跪下來,像誘狗一樣,引誘他靠向其中一方。      「喔,別鬧了。我們都知道你最愛扮演家庭主婦。」她雙頰凹陷吸著菸。蒙歌在桌下尋找裘蒂雙腳,他用雙腿勾住她腳踝,不讓她走。      茉茉說:「聽著,我現在有點錢。不多,但有點錢。」他們聽著新運動鞋磨地的聲音。「我會回家,付清所有帳單。我們可以一起去杜克街買日常用品。你們想吃什麼巧克力餅乾都沒問題。」她握住裘蒂的手。蒙歌覺得裘蒂想刺死她。「你們必須再自力更生一會。等我確認自己和喬奇的未來。」      時間晚到已可稱為早了。路邊又重新停一排黑色計程車。他們從車流中加速彎出,蒙歌看計程車司機個個鬆口氣,頂著大肚子,走入雨中。「我們可以來看你嗎?我們可以看你住哪嗎?」他感覺自己側臉開始叛變。      茉茉下巴靠到他肩膀,伸長脖子,親吻他抽搐的臉頰。「不行,孩子。現在不行。」      「為什麼?」這答案對裘蒂來說不夠。      茉茉向前彎身,雙手緊握住她手,令裘蒂大吃一驚。「這句話是女人對女人說的,你可能還不懂男人,但我必須讓一切對他來說很輕鬆。現在要任性或讓他感到麻煩還為時太早。」      「讓他感到麻煩?」      「你有一天會懂。我必須讓一切再輕鬆一陣子,這就是原因。」她再次解開罩衫上面兩顆釦子,起身去服務其他男人。「我必須找個好時機,再向喬奇坦白我有小孩。」

編輯推薦

曾經太過年輕——《少年蒙歌》
◎文/麥田出版編輯   那一年,《親愛的夏吉.班恩》以文壇新人之姿拿下布克獎,隨後創造全球百萬銷售熱潮,世人不知其實《少年蒙歌》雖是第二部出版作,卻是寫作更早,等待出場的時間更久。故事從童年時代的「結尾」說起,從悲劇和暴力的暗示開始著手鋪陳,一路帶著我們用溫柔少年蒙歌的觀點,穿梭在陽剛暴戾的格拉斯哥城。兩個分屬不同陣營的少年從莫名所以到相互探索,故事中的戀情像是《斷背山》,又像是《羅密歐與茱麗葉》。當然也無法忽略「痛苦」在書中扮演的角色,小說家精湛巧妙的手藝,讓痛苦避免淪為展示,而是為這個成長故事帶來深度,打造了成為未來傳奇的氣勢。   書迷們總說,很難決定《少年蒙歌》和《親愛的夏吉.班恩》哪一部更好,因為如果你疼愛小夏吉,你必然也要愛蒙歌,如果你深陷蒙歌的曲折愛情啟蒙,那麼你一定也曾為了夏吉對母親的戀慕而心碎。是的,這個故事又會是一個令人眷戀不已,心痛難捨的壯闊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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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資料

道格拉斯.史都華 Douglas Stuart

●全球百萬暢銷《親愛的夏吉.班恩》作者 ●布克獎得主 蘇格蘭裔美國時尚設計師兼小說家。出生於英國格拉斯哥,二十四歲移居紐約,先後在Calvin Klein、Ralph Lauren、GAP擔任服裝設計師。目前與丈夫住在曼哈頓。 史都華從小生長在藍領家庭,文學這件事情被視為「不符身分」,十六歲時,母親因酒癮、毒癮等健康問題去世後,他開始閱讀田納西.威廉斯、哈代、D.H.勞倫斯等名家傑作。雖然投身時尚產業,但始終抱著寫作夢想,在《親愛的夏吉.班恩》大獲成功之後,他毅然決然投入專職寫作。在作家之職上,他十分關注貧窮問題與勞工階級的真正生活樣貌,並專注以家鄉格拉斯哥為故事舞台。他曾公開說:「我最大的遺憾,就是必須將自己提升到中產階級的社經地位,才有辦法說一個關於勞工階級的故事。」 《親愛的夏吉.班恩》為其初試啼聲之作,耗時十年完成,出版後廣受肯定,橫掃多項文學大獎,拿下二〇二〇年布克獎、二〇二一年英國國家圖書獎年度最佳新人獎、二〇二一年美國藝文學會蘇考夫曼新人小說獎。更創下Picador出版社創社五十年來精裝書最佳銷量、榮獲英國老牌出版公司Pan Macmillan潘恩金獎,如今全球銷售紀錄已破百萬冊。A24影業買下改編版權,史都華將親身參與劇本撰寫。 史都華曾於《紐約客》雜誌發表短篇小說作品,如《Found Wanting》和《The Englishman》,也在Lit Hub 文學網站上發表社論。最新作品《少年蒙歌》青澀而危險的少年初戀,再度風靡讀者,獲選《時代》、《衛報》等重量級國際媒體年度好書,並獲英國國家圖書獎、蘇格蘭國家圖書獎、卡內基文學獎、都柏林文學獎青睞。影視改編權再次由A24影業拿下,目前積極籌拍中。 相關著作:《少年蒙歌【限量作者親簽扉頁】(《時代雜誌》年度百大好書.布克獎得主最新作品)》《親愛的夏吉.班恩》

基本資料

作者:道格拉斯.史都華(Douglas Stuart) 譯者:章晉唯 出版社:麥田 書系:hit 暢小說 出版日期:2024-04-30 ISBN:9786263106420 城邦書號:RQ7116 規格:膠裝 / 單色 / 376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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