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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狼者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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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書已絕版已絕版,無法販售

內容簡介

與世隔絕的寧靜小鎮發生了聳人聽聞的凶殺案,十七歲少年在此同時巧合失蹤。或者出於公務上的必須,或者出於私人的利益,各方人馬紛紛來到小鎮,追蹤凶殺案留下的蛛絲馬跡。但他們是真想伸張正義?抑或只是各懷鬼胎?又各懷什麼樣的鬼胎? 不論各方人馬插手凶案的目的何在,鎮上有一名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非要破案不可,她就是少年的母親。不只為了找到兒子,更為了還原真相、洗刷少年的冤屈,她不畏種種閒言閒語與生存的考驗,穿越被大雪覆蓋的荒原。而她所發現的事實,糾葛著利益,也牽扯著情慾,大局更是操控在握有權勢的惡人手中,弱勢的一方要如何突破重圍?事情能否有圓滿的結局? 從一個獵狼者之死開始,覆蓋在皚皚白雪之下的往事、祕密與線索一一浮出……

內文試閱

  我最後一次見到勞倫.夏麥是在史考特的店裡,那時他肩上扛著一頭死狼。我去買縫衣針,他則是去領賞。史考特上過一個美國佬的當,如今堅持一定要全屍才發賞金。之前那個美國佬,先是帶了對耳朵來,領走一筆錢,過一段時間又拿來一對腳掌,再領走一筆錢,最後連尾巴也沒浪費。當時是冬天,他每次拿來的肢體看起來都相當新鮮,這種詐騙的伎倆被大家如法炮製,史考特很反感。一進門,我就看到死狼的臉,不由自主地皺起眉頭。史考特喝了一聲,夏麥連聲道歉。我倒是想氣也氣不出來,一方面因為他還滿迷人的,另一方面是因為他的跛腳。狼屍被移到店家後頭某個地方去了,我在店裡找著要買的東西,聽到他們吵了起來,起因是掛在店外那塊長滿了霉的獸皮。我想是因為夏麥開玩笑要史考特換塊新的。獸皮下方有一塊招牌,寫道:Canis lupus,灰狼(性別:公),第一隻於考菲爾鎮被捕的狼,一八六○年二月十一日。這塊招牌告訴你許多關於約翰‧史考特這個人的事。它顯示出他的假好學與妄自尊大,還有為了樹立威權而泯滅事實真相。我是說,那隻狼肯定不是這附近第一隻被捕獲的,而且嚴格說來,考菲爾根本算不上是一個鎮,雖然史考特希望它是,因為如此一來就會有個議會,鎮長便非他莫屬了。

  「不管怎麼看,那都是頭母狼。公狼的頸毛顏色深些,體型也比較大。這隻太小了。」

  夏麥不是胡說八道的,他抓到過的狼比任何一個我認識的人都多。他說這話時面帶微笑,表示他並沒有惡意,但是史考特把這些話當成挑釁,為之勃然大怒。

  「我想這事你一定記得比我清楚,夏麥先生?」

  夏麥聳聳肩,沒有回話。因為一八六○年時他並不在這裡,也因為他是個法國人,他在我們的地盤上待人處世得小心點。

  我走到櫃檯前面。「我想牠是頭母狼,史考特先生。我記得很清楚,那個把狼帶來的人說,她的小狼哭嚎了一整晚。」

  史考特把狼頭下腳上地倒吊在店外頭,讓每個經過的人目瞪口呆。我以前從來沒有看過狼,牠的體型之小讓我滿訝異的。牠就那樣倒吊著,鼻子直直對著地面,好像覺得自己很丟臉似地緊閉著眼睛。男人嘲笑這具屍體,孩子們則在旁嬉鬧,比看看誰有膽子把小手伸進狼嘴裡。他們在牠旁邊擺姿勢,鬧來鬧去的。

  史考特寶藍色的小眼睛轉到我身上,鄙夷的眼神要不是在責怪我多管閒事,就是單純的不屑,很難分辨是哪一種。

  「而且看看他出了什麼事。」他說的是韋德醫生,也就是把母狼屍體帶來領賞的人。韋德在隔年春天溺斃。史考特彷彿認為,提起那件事就能動搖夏麥的立場。

  「啊,這個嘛……」夏麥聳聳肩,再朝我眨眨眼。真是油條。

  不知為何我們聊到那兩個可憐的女孩,我想是史考特先提的,每次只要一談到狼這個話題,人們就不免要聊起她們。雖然世上有不少不幸的女孩子(我就看過很多),但在這裡,「可憐的女孩」指的永遠是那兩個人,就是失蹤了好些年的賽頓姊妹。我們交換了許多不著邊際但還滿有趣的意見,直到門上的鈴鐺響起,考克斯太太進門,大家霎時鴉雀無聲。我們假裝對櫃檯上的鈕釦興味盎然。夏麥拿了他的賞金,向我和考克斯太太鞠了個躬就走了。他離開之後,門上的鈴鐺還叮叮噹噹晃了好久。

  我最後一次見到他的經過,就是這樣,沒什麼特別。

  勞倫‧夏麥是我們最親密的鄰居。即使如此,我們對於他的人生仍然一無所知。我常想,他跛著腳要怎麼獵狼?後來有人告訴我,他用塗了士的寧的鹿肉作餌,技巧在於要沿著足跡找到最後不支倒地的動物屍體。我不知道,在我看來,這算不上打獵。我知道狼群已經學會離步槍遠一點,所以牠們不是完全沒腦袋,但是牠們又學不會別去相信免費食物。而跟著一頭垂死動物一直跟到死,這種方法又好在哪裡?他還有其他不尋常之處,像是遠離不知名的家鄉長途跋涉來到此地;會有皮膚黝黑、沈默寡言的陌生人來拜訪他;他偶爾顯露出來的慷慨大方讓人目瞪口呆;他住的破舊小屋和他的慷慨形成強烈對比。我們知道他來自魁北克。我們知道他是天主教徒,雖然他不常上教堂或者找神父告解(他長時間不在家,也許他出門這段時間兩件事都會做也說不定)。他彬彬有禮,笑口常開,只是沒特別和什麼朋友來往,而且與人保持一定距離。還有,我敢這麼說,他很帥。近乎烏黑的頭髮和眼睛,臉上總是給人一種剛剛在微笑,或是正要開始微笑的感覺。他以一種迷人的紳士風采對待所有的女人,但從不曾冒犯她們或是她們的丈夫。他未婚,看起來也沒有這個打算。不過我注意到有些男人單身一人會快活些,特別是他們的生活習慣邋裡邋遢或不太規律的時候。   有些人會隨意引來一種完全沒有惡意的羨妒。夏麥就是這種人。他懶散,脾氣很好,似乎一生順遂。我想他很幸運,因為他彷彿不必擔心那些讓我們煩惱得滿頭白髮的事情。他沒有白髮,但是他有一段過去,只是大部分時候都藏在自己心裡。我猜他也會想像自己有美好的未來,只是他沒有什麼未來可言。他大概四十歲左右。再老也不出這個歲數。


  那是十一月中旬的一個星期四早晨,大約是上次在店裡偶遇的兩星期之後。我怒不可遏地從家裡出來,一面走一面盤算著等一下要說的話。不只如此,我還把這些話大聲唸出來演練,生活在這種偏僻的地方實在太容易染上奇怪的習慣了。我腳下這條路其實算不上是條路,只是一連串蹄印和輪印壓出來的小徑,小徑沿河而行,直到河道一斷,水流垂直跌落形成瀑布。白樺樹之下,一片片青苔被陽光映得有如綠寶石般閃閃發亮。落葉覆上一層昨夜的寒霜顯得晶瑩剔透,在我腳下窸窸窣窣低語著冬天將近。天空是極為清澄的藍色。我懷著怒氣急行,頭抬得很高。在別人眼中,搞不好我看起來心情很好。

  夏麥的小屋離河岸不遠,蔓生的雜草讓花園失去了原來的模樣。圓木圍牆在歲月的摧殘之下褪了色,使得整棟小屋看起來灰撲撲、毛茸茸的,比較像某種老態龍鍾的生物,而不是棟建築物。這地方年代久遠,大門是一張繃在木框上的公鹿皮,窗戶則是浸過油的羊皮。冬天住在這裡一定很冷。這裡不是鴿河鎮的三姑六婆會時常談論的地方,我自己都好幾個月沒來了,但現在我也沒別的地方可找。

  屋子裡一片死寂,門半掩著,門上的公鹿皮沾滿了泥手印。我喊了一聲,再敲敲木牆。沒有回應,所以我探頭進去。等我的眼睛適應了屋內的昏暗,我看到了夏麥。原來他在家,而且好端端地在這一大清早呼呼大睡。我差點轉身就走,心想沒有必要把他叫醒,不過煩躁讓我留了下來。我才不要大老遠走到這裡卻一事無成。

  「夏麥先生?」我開口了,聲音因不耐而高亢,聽在自己的耳朵裡相當響。「夏麥先生,很抱歉打擾你,但是我得問…」

  勞倫‧夏麥靜靜地睡著,脖子上圍著打獵時戴的紅色領巾,這樣其他獵人才不會把他誤認為一頭熊而開槍。他一隻腳從床沿垂了下來,腳上的襪子髒兮兮的。他的紅色領巾放在桌上……我緊抓住門邊,屋內再尋常不過的一切瞬時變了樣。蒼蠅在牠們晚秋的大餐上盤旋,那條紅色領巾並不在他的脖子上,他脖子上的不是領巾,因為領巾在桌上,所以意思是……

  「喔,」在這間安靜的小屋裡,我被自己的說話聲嚇了一跳,「不。」

  我死抓著門,試著不要轉身逃掉,一秒鐘過後我才明白,要不是這扇門撐著我,我根本就動彈不得。

  他脖子上的一圈紅顏色從一道很深的傷口流進了床墊。很深的傷口。我覺得氣喘如牛,好像剛剛才跑完步。現在門框成了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東西。沒有它,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那條領巾沒有盡到它的責任。它沒有為主人擋住這猝不及防的死亡。

  我並不是要假裝自己特別勇敢,事實上,我很久以前就認定自己的個性沒什麼特別。但是這時我環視屋內的一切,卻冷靜得讓自己訝異。我第一個想到的是:夏麥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是他的手裡什麼都沒有,身邊也不像有什麼武器。他的一隻手懸在床外。我並不害怕。我清楚知道,不管這是誰幹的,這人都已經不在附近,這棟小屋宣告了它的虛空,就連床上的屍體都是虛空的。現在它已經了無生氣,不管是他的笑口常開和懶散,他的射擊技巧、慷慨大方和疏離人群,一切的一切,都消失了。

  還有另一件事我無法不注意到,因為他微微別過頭去。我並不想看,但是它就在我眼前,而它證實了我原先一直不願接受的事——勞倫‧夏麥的死法並不是個未知數。這不是意外,也不是自戕。他的頭皮被剝了。

  雖然可能只過了幾秒,我最後還是把身後的門拉上。不看著他的時候我覺得好多了。那天剩下的時間,以及接下來的幾天,我的右手因為抓門框時太用力而疼痛不堪,就像我把木頭當成麵團揉了一樣。

作者資料

史蒂芙.潘妮

生長於愛丁堡。取得英國布里斯托大學的哲學與神學學位之後,興趣轉向電影製作,於伯恩茅斯藝術學院攻讀電影與電視。畢業後被選為卡爾頓電視新銳作家計畫中的一員,之後編寫導演了兩部影片。這本《獵狼者之死》是她的第一本小說。

基本資料

作者:史蒂芙.潘妮 出版社:麥田 書系:hit 暢小說 出版日期:2008-10-14 ISBN:9789861734163 城邦書號:RQ7005 規格:膠裝 / 單色 / 416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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