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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作者長期居於紐約,以其敏銳觀察、幽默筆調、豐富資訊,描畫美國的事事物物,不談家國大事,只從小處著手,從曼哈頓、自由女神像,到計程車、應召女郎……,信手拈來,筆下瀟灑,讀來趣味盎然。
【名家推薦】
◎張大春、阿城、詹宏志、莊裕安、王宣一、王德威、楊澤 聯合推薦
◎「張北海的魅力,於我不亞於歐戰時那個妙筆生花的孟肯,他說的牛仔褲、電話簿、猶太圈餅、硬幣、小吧檯……,每一樣都跟浴盆同樣有趣。倘若張北海窮到孑然一身,只要他談論身上任何一個紐扣、皮帶、眼鏡、名片、口袋、面紙的沿革歷史,或是走到街口第一個轉角所看到的某一公用電話、信箱、窗簾、對講機、漢堡、自動販賣機的興衰滄桑,一定可以換到餬口維生的筆潤。」——莊裕安
目錄
【序】 ◎阿城
【自序】 ◎文/張北海 .曼哈頓故事
.應召女郎
.有它也不是,沒有它也不是
.歷史時間表
.汽車與我
.搖滾與革命
.自由女神的誕生 -- 以此紀念她的一百歲生日
.太平洋樂園
.紐約一大頭痛 - 停車
.紐約的冷天
.美國國債
.烏鴉炸醬麵
.自然的呼喚,生理的要求 -- 別以為在紐約解決這個身體需要是那麼方便
.藝術家的道德權利
.良心基金 -- 天真?(是的),內疚?(肯定),可愛?(哈!)
.的士出租計程車
.黃色計程車
.小城故事
.大中央
.三K黨
.夏日與狗
.報紙太厚,草紙太薄
.烏士托國
.酒戒
.曼哈頓日記
.啊!蔻士兒!
.這是不解自明的
.一分鐘一個笨蛋
.為吃而吃
.八七外史 -- .....七六○八.....七六○九!
.日落日出
.希臘咖啡店
.香港那獨一無二的夜景和燈光
.吃在紐約
.美國咖啡?
.一分錢的故事
.你也來FAX,我也來 FAX
.東河大橋的故事
.一塊錢和一個夢
.感謝上帝,禮拜五了!
.還沒有被日本人發現的紐約一景
.鑽石不朽!
.等待和希望
.後現代旅遊
.方便之餘的煩惱
.從土中來,到土中去
.訃聞
.回顧九十年代
.動物權利
.一個美國現象
.又一個美國現象
.搖滾還是搖滾
.紐約(半)日記
.新店溪邊,那個切腕的女孩
.從北京到台北美國學校
.三項
.金三角
.紐約路標保存委員會
.後記:五台山上,五台山下 .文章出處
【自序】 ◎文/張北海 .曼哈頓故事
.應召女郎
.有它也不是,沒有它也不是
.歷史時間表
.汽車與我
.搖滾與革命
.自由女神的誕生 -- 以此紀念她的一百歲生日
.太平洋樂園
.紐約一大頭痛 - 停車
.紐約的冷天
.美國國債
.烏鴉炸醬麵
.自然的呼喚,生理的要求 -- 別以為在紐約解決這個身體需要是那麼方便
.藝術家的道德權利
.良心基金 -- 天真?(是的),內疚?(肯定),可愛?(哈!)
.的士出租計程車
.黃色計程車
.小城故事
.大中央
.三K黨
.夏日與狗
.報紙太厚,草紙太薄
.烏士托國
.酒戒
.曼哈頓日記
.啊!蔻士兒!
.這是不解自明的
.一分鐘一個笨蛋
.為吃而吃
.八七外史 -- .....七六○八.....七六○九!
.日落日出
.希臘咖啡店
.香港那獨一無二的夜景和燈光
.吃在紐約
.美國咖啡?
.一分錢的故事
.你也來FAX,我也來 FAX
.東河大橋的故事
.一塊錢和一個夢
.感謝上帝,禮拜五了!
.還沒有被日本人發現的紐約一景
.鑽石不朽!
.等待和希望
.後現代旅遊
.方便之餘的煩惱
.從土中來,到土中去
.訃聞
.回顧九十年代
.動物權利
.一個美國現象
.又一個美國現象
.搖滾還是搖滾
.紐約(半)日記
.新店溪邊,那個切腕的女孩
.從北京到台北美國學校
.三項
.金三角
.紐約路標保存委員會
.後記:五台山上,五台山下 .文章出處
序跋
【序】 ◎文/阿城
一九八六年到美國之後,我才有機會看到香港出版的《七十年代》月刊(後來改名為《九十年代》,並在九十年代停刊),讀了一期就成為張迷,不是張愛玲的「張」,而是張北海的「張」。之後我讀《七十年代》,主要是為了張北海的文字。我覺得李怡先生總是將張北海的專欄文字放在幾乎是期刊卷首(卷首當然是李怡先生的主編卷首語)的位置是過於擔心了,不管張北海的文字夾在哪裡,像我這樣的張迷,總要先找到張北海,讀,之後,再讀其他。這一年的冬天我在紐約認識了張北海。張北海稱我為this guy,我在美國體會到此稱之意後,覺得張北海才可真正被稱為this guy。這個稱法很口語,意思是AB就像當初張北海向我解釋,「怎麼說呢EF」在美國,中文期刊較難溯往,彼時當下,不知如何尋找《七十年代》舊刊以索讀張北海的過往文字(在美國,要學會用過即棄,否則垃圾很快就會等身,我從前消費時代的中國大陸到美國,過了一個月才痛改良習,將自己救贖出來,曉得美國浪費資源之甚)。詢之朋友,陳丹青說,張北海?我是看他的文章懂紐約的。此愈激發我篤志尋找張北海的文字。八七年,蒙張北海送他的《美國:六個故事》(台北圓神一九八五年版)給我,張北海自作的序,序的開頭寫道:
一九一七年,當歐戰正打得火熱的時候,美國作家孟肯(H. L. Mencken),為了讓讀者在聖誕節稍微高興一下,不要每天都在報上看有關戰爭和死亡的消息,便在他的專欄上寫了一篇完全虛構的故事,半開玩笑但板著臉地記載洗澡盆從英國傳到美國的歷史。然而這篇幽默作品一出來就被所有人當做是有根有據的事實。孟肯本人一開始也覺得蠻好玩,但沒有多久就感到事情有點嚴重,發現美國人什麼都信,就又在他的專欄上正式反駁他一手造成的禍害。可是一點用處也沒有,之後十幾年中,全國各地報紙雜誌轉載了不下五十來次,甚至於列入了好幾本參考書,連美國國會都辯論這個「美國澡盆史」。
之後張北海說,他寫的美國的六個故事,雖然不是孟肯的澡盆史,但也不必較真,主旨是,故事說得好聽不好聽。這正是我喜歡張北海文字的第一義。讀兩千年前太史公的《史記》,說陳涉反秦之前,在地裡幹活,大概常說些天下大事,別人笑他,他就感嘆,你們這些小家雀兒,怎麼能夠知道鴻雁的志向呢?這是信史嗎?不知道,但歷史活動起來了,好聽了。八八年又得張北海送的《人在紐約》(台北當代版),自作前言。前言裡說有人問他為什麼老是寫這些玩意兒,張北海在短短的前言結束時寫道,因為我喜歡。還有,因為我人在紐約。如果有人問太史公為什麼寫刺客列傳,老人家可能的回答之一是,因為我喜歡。有人問為什麼紐約又叫大蘋果,回答是Why not?如果有人懷疑有沒有一句頂一萬句的那一句,我覺得「為什麼不呢」就是。九○年張北海的《美國郵簡》校樣,是台北三三書坊寄來的,原因是張北海讓我為他這本書寫個序。我一直都認為張北海的書不必再有什麼人來嘮叨些什麼,何況此書前面仍有張北海自己的前言。我勉為其難,大致說了一下翻譯文體對現代中文的意義,因為這是我喜歡和看重張北海文字的第二義。九二年張北海的《美國美國》(台北麥田版),恢復了只有張北海自作前言。九四年張北海的《天空線下》(台北麥田版),張北海自作前言,另有人作序。我想我可以從此恢復輕鬆閱讀張北海的習慣了。為作序而讀張北海,我有壓力,原因?怎麼說呢?這回好了,難題再次降臨,我要為台北麥田版的張北海文集寫序了。這個序寫來實在難,用了一年多的時間,數次寫完,數次毀棄,不是因為喜歡而寫得矯情,就是因為,總之,怎麼說呢EF唉,張北海this guy!我常常尋思我為何迷張北海的文字,總結為,我在張北海的文字中,總能發現我自己思維中的空白點。我想這應該是我之所以迷張北海的文字的第三義,也是最重要的一義。三義是分說,沒辦法,語言是線性的,其實三義是揉在一起的。這就是張北海的風度。風度不可學,學來的不是風度。風度不會被榨乾,所以張北海可以永遠寫下去。也因此,我迷張北海的文字的根本原因,在於迷其風度。常常隨手翻一下張北海的贈書,說起來都是多年前的了,文中的知識掌故早已熟悉,卻仍然讀得高興,就是因為會再次面對張北海的風度。因此這次結集張北海的文字,對我這樣的張迷,歡喜是不必多說的。
不過,這次結集,還包括張北海的一部小說,《俠隱》,絕對值得一說。不記得是九六年還是九七年,也許都不對,總之,我在台北遇到張北海。張北海說他剛去了中國大陸的重慶還有其他什麼地方,為的是寫本抗日戰爭時期的小說。我當下就說好,好的意思是這下肯定會有好看的書讀了。當然我還有好奇。之後,就是他寫的小說《俠隱》(二○○○年台北麥田版)。這幾乎是我見過的張北海的文字中第一次非第一人稱的文字,剛開始有點不習慣,但讀到第二行就適應了。因為知道張北海去過重慶,我本以為故事會發生在抗日戰爭時的重慶,不料開篇而且通篇即在我很熟悉的北京,細節精確,我甚至可以為有興趣的讀者作導遊,只可惜北京現在完全變了,只能神遊了。我又以為是中日武人格鬥,不料開篇而且通篇舖展開的,國際、國家、民間的複雜關係令人驚異,其中個人武功能力展現得又合理又不可思議,是那種貼骨到肉的質感,不涉此前武俠小說一目十行的陳詞。果然好看。後來張北海向我提到曹雪芹寫《紅樓夢》用的「第三人稱全知」(third personomniscient)的寫法。張北海的說法,源自《紅樓夢》第二十九回「享福人福深還禱福 癡情女情重愈斟情」。這一回說的是鳳姐動員了榮國府上下到清虛觀打醮,張道士欲為賈寶玉提親,之後賈寶玉又挑了個類似史湘雲貼身戴的赤金點翠麒麟,都引起林黛玉的醋意,兩人回去後心口不一地拌嘴:
.....那寶玉心中又想著:「我不管怎麼樣都好,只要你隨意,我便立刻因你死了也情願。你知也罷,不知也罷,只由我的心,可見你方和我近,不和我遠。」那林黛玉心裡又想著:「你只管你,你好我自好,你何必為我而自失。殊不知你失我自失。可見是你不叫我近你,有意叫我遠你了。」如此看來,卻都是求近之心,反弄成疏遠之意。如此之話,皆他二人素習所存私心,也難備述。如今只述他們外面的形容。.....
曹雪芹表明了作者的全知,又以「如今只述他們外面的形容」退回第三人稱,實在是恐怕看官誤讀了寶、黛此刻的內心真實,生出盲點,忍不住撩開邊幕親自說上兩句。《紅樓夢》是作者披閱十載,將真事隱去,做假語村言,卻仍然有作者表白的衝動,令我們驚訝。《俠隱》粗看是第三人稱,其實是以第三人稱主角李天然的視點去看其他,因而張北海在描寫「外面的形容」時,不去敘述任何李天然不在場的情況,它們由其他第三人稱的角色說出。這是「第三人稱主觀」的寫法,都是第三人稱,但是作者只對第三人稱的李天然全知,換言之,李天然有盲點。這樣的寫法有何作用?我想一是可以造成懸念,因為有所不知,俠的故事需要懸念,「第三人稱全知」的方法就難了,全知,我們就作壁上觀了,看著英雄入虎口。所以二,是我們自然會站在英雄這一邊,以他的愛恨情仇來面對這個強權不義的世界,最後,我們不得不與英雄同樣感慨:還有可能嗎?面對強權不義的世界,我們的極端會寄托給俠,反之,我們就交給笑話和譏諷。後者,我們可以在張北海的專欄裡得到,那是他的風度之鹽;想不到的是,張北海在他的小說裡給我們提供了前者。張北海的父親當年潛在北京,負有國民政府的特殊任務,又與抗日將領張自忠將軍友情甚篤,小說的歷史質感豐厚,當然非張北海不再有第二人選。第三人稱主觀的寫法,讓虛構的俠義恩仇如同親歷,二十九軍的敗退,古都的淪陷,則漸次顯出老北平的消逝,和,俠的終結的主題。是的,俠的終結。即使不討論《俠隱》的寫法,只「俠的終結」這一主題,已是中國武俠小說的新局,顛覆性的新局。更像寓喻,個人償還了正義之後,俠不得不隱起來,而強權與不義,如「西直門大街上滾滾煙塵,一輛接一輛的日本運兵車,滿蓋著黃土,像股鐵流似的,在血紅的夕陽之下淹沒過去。」有任何武俠小說給過我們這等的意象,讓我們逼視強權不義嗎?在武俠飛來飛去的時代裡,《俠隱》讓我想起一位行為藝術家的作品:所有參展的行為藝術都準備好了,展覽的前一夜,最後一個藝術家說,我的作品是明天開始拆展覽館的地板。其他的人都瘋了,那你讓我們到哪兒去開始我們的作品G因此我看重張北海的這部《俠隱》,是因為它顛覆了以往的武俠小說。在舊武俠小說的作者都成了大師之後,總要有新人抖擻一下吧?想不到竟是張北海這傢伙! 【自序】 ◎文/張北海
這套作品集是我多年來的部分寫作累積。非小說各篇取自我為海內外報刊撰寫的特稿和專欄。小說是一部現代武俠。
這些文章大部分都曾以單行本發行,現僅省略少數失去意義的幾篇,同時增添若干未曾結集的近作。而在編排上,則盡量按文章問世的時序做了調整。作品集前四卷因而與原始同名單行本內容不完全吻合。
此外,各篇均保持原作文本的完整性。即使發現幾處不當措辭或生僻用語,也未曾改動。至於外國譯名,由於華文世界從未有過公認標準,這裏也就沒有改用海內外任何一地的習慣譯法。
舊作再版算是一種肯定。因此,今天麥田仍有信心和興趣以作品集的形式來確認這些文章,令作者感激之餘,更無比榮幸。
但是除了向發行人涂玉雲和主編林秀梅致意之外,我要特別感謝夏陽,是他特許使用的畫作,及張樹新的設計,給予封面此一奪目的光彩。而作品集的內容,更有幸因阿城的序而出色生輝。而作者本人,則有緣與鄭愁予一篇詩作同在。
重讀自己的舊作,相當於重新認識自己。記得我曾在一篇早期前言裏,試圖回答讀者一個問題,「為什麼寫這些玩意兒?」我當時的直覺反應是,因為我喜歡,而且人在紐約。
但那是多年前的自己看自己和自己的寫作。現在人長了幾歲,作品之中多了部小說,哪還能如此瀟灑地自我解說、如此輕鬆地向讀者交待嗎?
或許不能。或許還能。
我大概算是所謂的偶爾知其然、更偶爾知其所以然的那種人。這種人最好通過詩人的慧眼來看其人其文:
酒事修成一身道骨
山中海上遊玩世界
著作隨緣卻無需等身
那麼,在作品集出版前夕,當昨日今日讀者再次問起的時候,我還能像多年前的自己那樣看自己和自己的寫作,那樣瀟灑地自我解說,那樣輕鬆地向讀者交待嗎?
有詩有證,或許還能。
一九八六年到美國之後,我才有機會看到香港出版的《七十年代》月刊(後來改名為《九十年代》,並在九十年代停刊),讀了一期就成為張迷,不是張愛玲的「張」,而是張北海的「張」。之後我讀《七十年代》,主要是為了張北海的文字。我覺得李怡先生總是將張北海的專欄文字放在幾乎是期刊卷首(卷首當然是李怡先生的主編卷首語)的位置是過於擔心了,不管張北海的文字夾在哪裡,像我這樣的張迷,總要先找到張北海,讀,之後,再讀其他。這一年的冬天我在紐約認識了張北海。張北海稱我為this guy,我在美國體會到此稱之意後,覺得張北海才可真正被稱為this guy。這個稱法很口語,意思是AB就像當初張北海向我解釋,「怎麼說呢EF」在美國,中文期刊較難溯往,彼時當下,不知如何尋找《七十年代》舊刊以索讀張北海的過往文字(在美國,要學會用過即棄,否則垃圾很快就會等身,我從前消費時代的中國大陸到美國,過了一個月才痛改良習,將自己救贖出來,曉得美國浪費資源之甚)。詢之朋友,陳丹青說,張北海?我是看他的文章懂紐約的。此愈激發我篤志尋找張北海的文字。八七年,蒙張北海送他的《美國:六個故事》(台北圓神一九八五年版)給我,張北海自作的序,序的開頭寫道:
一九一七年,當歐戰正打得火熱的時候,美國作家孟肯(H. L. Mencken),為了讓讀者在聖誕節稍微高興一下,不要每天都在報上看有關戰爭和死亡的消息,便在他的專欄上寫了一篇完全虛構的故事,半開玩笑但板著臉地記載洗澡盆從英國傳到美國的歷史。然而這篇幽默作品一出來就被所有人當做是有根有據的事實。孟肯本人一開始也覺得蠻好玩,但沒有多久就感到事情有點嚴重,發現美國人什麼都信,就又在他的專欄上正式反駁他一手造成的禍害。可是一點用處也沒有,之後十幾年中,全國各地報紙雜誌轉載了不下五十來次,甚至於列入了好幾本參考書,連美國國會都辯論這個「美國澡盆史」。
之後張北海說,他寫的美國的六個故事,雖然不是孟肯的澡盆史,但也不必較真,主旨是,故事說得好聽不好聽。這正是我喜歡張北海文字的第一義。讀兩千年前太史公的《史記》,說陳涉反秦之前,在地裡幹活,大概常說些天下大事,別人笑他,他就感嘆,你們這些小家雀兒,怎麼能夠知道鴻雁的志向呢?這是信史嗎?不知道,但歷史活動起來了,好聽了。八八年又得張北海送的《人在紐約》(台北當代版),自作前言。前言裡說有人問他為什麼老是寫這些玩意兒,張北海在短短的前言結束時寫道,因為我喜歡。還有,因為我人在紐約。如果有人問太史公為什麼寫刺客列傳,老人家可能的回答之一是,因為我喜歡。有人問為什麼紐約又叫大蘋果,回答是Why not?如果有人懷疑有沒有一句頂一萬句的那一句,我覺得「為什麼不呢」就是。九○年張北海的《美國郵簡》校樣,是台北三三書坊寄來的,原因是張北海讓我為他這本書寫個序。我一直都認為張北海的書不必再有什麼人來嘮叨些什麼,何況此書前面仍有張北海自己的前言。我勉為其難,大致說了一下翻譯文體對現代中文的意義,因為這是我喜歡和看重張北海文字的第二義。九二年張北海的《美國美國》(台北麥田版),恢復了只有張北海自作前言。九四年張北海的《天空線下》(台北麥田版),張北海自作前言,另有人作序。我想我可以從此恢復輕鬆閱讀張北海的習慣了。為作序而讀張北海,我有壓力,原因?怎麼說呢?這回好了,難題再次降臨,我要為台北麥田版的張北海文集寫序了。這個序寫來實在難,用了一年多的時間,數次寫完,數次毀棄,不是因為喜歡而寫得矯情,就是因為,總之,怎麼說呢EF唉,張北海this guy!我常常尋思我為何迷張北海的文字,總結為,我在張北海的文字中,總能發現我自己思維中的空白點。我想這應該是我之所以迷張北海的文字的第三義,也是最重要的一義。三義是分說,沒辦法,語言是線性的,其實三義是揉在一起的。這就是張北海的風度。風度不可學,學來的不是風度。風度不會被榨乾,所以張北海可以永遠寫下去。也因此,我迷張北海的文字的根本原因,在於迷其風度。常常隨手翻一下張北海的贈書,說起來都是多年前的了,文中的知識掌故早已熟悉,卻仍然讀得高興,就是因為會再次面對張北海的風度。因此這次結集張北海的文字,對我這樣的張迷,歡喜是不必多說的。
不過,這次結集,還包括張北海的一部小說,《俠隱》,絕對值得一說。不記得是九六年還是九七年,也許都不對,總之,我在台北遇到張北海。張北海說他剛去了中國大陸的重慶還有其他什麼地方,為的是寫本抗日戰爭時期的小說。我當下就說好,好的意思是這下肯定會有好看的書讀了。當然我還有好奇。之後,就是他寫的小說《俠隱》(二○○○年台北麥田版)。這幾乎是我見過的張北海的文字中第一次非第一人稱的文字,剛開始有點不習慣,但讀到第二行就適應了。因為知道張北海去過重慶,我本以為故事會發生在抗日戰爭時的重慶,不料開篇而且通篇即在我很熟悉的北京,細節精確,我甚至可以為有興趣的讀者作導遊,只可惜北京現在完全變了,只能神遊了。我又以為是中日武人格鬥,不料開篇而且通篇舖展開的,國際、國家、民間的複雜關係令人驚異,其中個人武功能力展現得又合理又不可思議,是那種貼骨到肉的質感,不涉此前武俠小說一目十行的陳詞。果然好看。後來張北海向我提到曹雪芹寫《紅樓夢》用的「第三人稱全知」(third personomniscient)的寫法。張北海的說法,源自《紅樓夢》第二十九回「享福人福深還禱福 癡情女情重愈斟情」。這一回說的是鳳姐動員了榮國府上下到清虛觀打醮,張道士欲為賈寶玉提親,之後賈寶玉又挑了個類似史湘雲貼身戴的赤金點翠麒麟,都引起林黛玉的醋意,兩人回去後心口不一地拌嘴:
.....那寶玉心中又想著:「我不管怎麼樣都好,只要你隨意,我便立刻因你死了也情願。你知也罷,不知也罷,只由我的心,可見你方和我近,不和我遠。」那林黛玉心裡又想著:「你只管你,你好我自好,你何必為我而自失。殊不知你失我自失。可見是你不叫我近你,有意叫我遠你了。」如此看來,卻都是求近之心,反弄成疏遠之意。如此之話,皆他二人素習所存私心,也難備述。如今只述他們外面的形容。.....
曹雪芹表明了作者的全知,又以「如今只述他們外面的形容」退回第三人稱,實在是恐怕看官誤讀了寶、黛此刻的內心真實,生出盲點,忍不住撩開邊幕親自說上兩句。《紅樓夢》是作者披閱十載,將真事隱去,做假語村言,卻仍然有作者表白的衝動,令我們驚訝。《俠隱》粗看是第三人稱,其實是以第三人稱主角李天然的視點去看其他,因而張北海在描寫「外面的形容」時,不去敘述任何李天然不在場的情況,它們由其他第三人稱的角色說出。這是「第三人稱主觀」的寫法,都是第三人稱,但是作者只對第三人稱的李天然全知,換言之,李天然有盲點。這樣的寫法有何作用?我想一是可以造成懸念,因為有所不知,俠的故事需要懸念,「第三人稱全知」的方法就難了,全知,我們就作壁上觀了,看著英雄入虎口。所以二,是我們自然會站在英雄這一邊,以他的愛恨情仇來面對這個強權不義的世界,最後,我們不得不與英雄同樣感慨:還有可能嗎?面對強權不義的世界,我們的極端會寄托給俠,反之,我們就交給笑話和譏諷。後者,我們可以在張北海的專欄裡得到,那是他的風度之鹽;想不到的是,張北海在他的小說裡給我們提供了前者。張北海的父親當年潛在北京,負有國民政府的特殊任務,又與抗日將領張自忠將軍友情甚篤,小說的歷史質感豐厚,當然非張北海不再有第二人選。第三人稱主觀的寫法,讓虛構的俠義恩仇如同親歷,二十九軍的敗退,古都的淪陷,則漸次顯出老北平的消逝,和,俠的終結的主題。是的,俠的終結。即使不討論《俠隱》的寫法,只「俠的終結」這一主題,已是中國武俠小說的新局,顛覆性的新局。更像寓喻,個人償還了正義之後,俠不得不隱起來,而強權與不義,如「西直門大街上滾滾煙塵,一輛接一輛的日本運兵車,滿蓋著黃土,像股鐵流似的,在血紅的夕陽之下淹沒過去。」有任何武俠小說給過我們這等的意象,讓我們逼視強權不義嗎?在武俠飛來飛去的時代裡,《俠隱》讓我想起一位行為藝術家的作品:所有參展的行為藝術都準備好了,展覽的前一夜,最後一個藝術家說,我的作品是明天開始拆展覽館的地板。其他的人都瘋了,那你讓我們到哪兒去開始我們的作品G因此我看重張北海的這部《俠隱》,是因為它顛覆了以往的武俠小說。在舊武俠小說的作者都成了大師之後,總要有新人抖擻一下吧?想不到竟是張北海這傢伙! 【自序】 ◎文/張北海
這套作品集是我多年來的部分寫作累積。非小說各篇取自我為海內外報刊撰寫的特稿和專欄。小說是一部現代武俠。
這些文章大部分都曾以單行本發行,現僅省略少數失去意義的幾篇,同時增添若干未曾結集的近作。而在編排上,則盡量按文章問世的時序做了調整。作品集前四卷因而與原始同名單行本內容不完全吻合。
此外,各篇均保持原作文本的完整性。即使發現幾處不當措辭或生僻用語,也未曾改動。至於外國譯名,由於華文世界從未有過公認標準,這裏也就沒有改用海內外任何一地的習慣譯法。
舊作再版算是一種肯定。因此,今天麥田仍有信心和興趣以作品集的形式來確認這些文章,令作者感激之餘,更無比榮幸。
但是除了向發行人涂玉雲和主編林秀梅致意之外,我要特別感謝夏陽,是他特許使用的畫作,及張樹新的設計,給予封面此一奪目的光彩。而作品集的內容,更有幸因阿城的序而出色生輝。而作者本人,則有緣與鄭愁予一篇詩作同在。
重讀自己的舊作,相當於重新認識自己。記得我曾在一篇早期前言裏,試圖回答讀者一個問題,「為什麼寫這些玩意兒?」我當時的直覺反應是,因為我喜歡,而且人在紐約。
但那是多年前的自己看自己和自己的寫作。現在人長了幾歲,作品之中多了部小說,哪還能如此瀟灑地自我解說、如此輕鬆地向讀者交待嗎?
或許不能。或許還能。
我大概算是所謂的偶爾知其然、更偶爾知其所以然的那種人。這種人最好通過詩人的慧眼來看其人其文:
酒事修成一身道骨
山中海上遊玩世界
著作隨緣卻無需等身
那麼,在作品集出版前夕,當昨日今日讀者再次問起的時候,我還能像多年前的自己那樣看自己和自己的寫作,那樣瀟灑地自我解說,那樣輕鬆地向讀者交待嗎?
有詩有證,或許還能。
內文試閱
一分鐘一個笨蛋
就在我家附近的堅尼路上,或曼哈頓任何人多的熱鬧街頭,你一眼就可以看見他了。這個他是位老千,有黑有白有拉丁,就站在街邊人行道上一個架起來有半個人高的空紙箱攤子後面,手中在洗、換、擺三張紙牌,等著笨蛋來下注。而我告訴你,笨蛋可真不少,一個分鐘一個。
小孩子喜歡把人分成兩種,好人和壞人。等他長大,經歷了一些滄桑之後,他還是把人分成兩種,只不過這個時候變成了騙人的和被騙的。
就像沒有上帝就不會有魔鬼一樣,沒有主動被動上當的笨蛋,就不會有專門吃這些笨蛋的騙子。雖然這場戲在任何行業任何時候都在上演,可是我們一般人很難有機會從頭到尾看完一整場,就連在你自己的生活小圈子內發生的也是如此。有的時候,就算你本人是受害者,你也要有相當的頭腦才知道自己上當了,而且你還要有足夠的勇氣去承認。
我的意思是說,在日常生活之中,我們無論是被人吃了還是吃了別人,不是件件都一清二楚、個個都乾淨俐落,像一場籃球比賽那樣,必分勝負,贏家狂喜跳躍,輸家喪氣垂頭。在我們日常生活之中,贏的經驗從來不會如此過癮,而就連輸,雖然不能說輸的不夠過癮,但至少可以說輸的不夠乾脆,不令人心服。有過這種經驗的人(而又誰沒有?)就明白了,這是天下最難過的一種感受。
所以,如果你最近常有(過去一年之中有過兩次以上經驗就算最近常有)這種難過的感受的話,而如果你又肯花點錢(比如說,二十美金),你就可以買到一次百分之百、不折不扣、乾淨俐落的上當的機會。而且上了當之後,就算你心不服,你也無話可說。這總比心不服、而且有話可說、但完全無能為力要舒服多了、過癮多了。
無論你是在美國(或西方,東方則少見)哪個大城AB舊金山、洛杉磯、芝加哥、紐約EF很容易找,任何人多的熱鬧街頭,你一眼就可以看見他了。他,這位老千,有黑有白有拉丁,就站在街邊人行道上一個架起來有半個人高的空紙箱攤子後面,手中在洗、換、擺三張紙牌,等著笨蛋來上當。這就是你的機會。
這個牌戲(可能源自西班牙)在今天美國的統稱是 Three-card Monte,直譯的話就是「三張牌芒提」。玩法其簡單無比,尤其是從笨蛋賭客的角度來看。
老千手中有三張牌,一般是兩張黑十、一張紅心皇后。三張牌都順著長度有一條摺,目的是方便拿起放下,其實是故意地無意讓你看到那張紅心皇后。老千來回來去地洗三張牌,而且輪換三張牌在他面前一排左中右的位置。你該做的,我是說,如果你要下注打賭的話,那你該做的只是注意那張紅心皇后,在老千洗完牌、換完牌、擺在紙箱子上面之後,到底是在左、中還是右。這個時候,因為老千已經故意地、不小心讓你看到了紅心皇后,你幾乎可以發誓那張牌就是中間那張。你要賭的話,最低的注是二十。萬一你贏,你拿回四十,你原來二十美金的賭注和老千賠你的二十。
會賭的人就知道,這種賭是不能碰的。就算他不搞鬼,你只有三分之一的機會贏,而他有三分之二的機會不會輸。而且他只賠你的賭注,並非加倍賠。但是之所以還有那麼多笨蛋忘記了這個極不平等的差異而仍然肯去上當,是因為老千總會讓你感到你穩贏。
我從來沒有玩過這個「三張牌芒提」,但是我可看的夠多了。不過我只是從笨蛋的角度去看,所以老千究竟在什麼時候、如何做了手腳,我完全看不出來。我只知道,如果我每次不光是看,而是真的下了二十美金碰運氣的話,我大概已經賠了一部汽車了,因為我沒有一次猜對過,儘管當時我以為我有絕對把握。
可是我知道,你絕不是單單和那個老千一個人在押賭。這場騙局起碼有三四個人。一個站在攤子後面實際玩牌的老千,一兩個穿著打扮和你差不多的賭客,其中多半有一個是女的,而如果老千是黑人或拉丁人的話,那這一兩個陪賭的多半是白人。然後還有一個望風的。一見有警察,就打個暗語。老千把錢一收,一腳踢翻了攤子就跑走了。你如果這個時候正押了二十塊的話,那很抱歉,他留下給你的只是一兩個破紙箱子和三張破紙牌。
老千那一兩個同伙「賭客」的用意首先是吸引四周觀望的路客。他們在還沒有笨蛋下注的時候,多半是輸一把、贏三把,表示這是一場公平賭戲,完全靠機會。可是他們還有其他作用,我看過不止一次,比如說,假使有人萬一中的萬一,真的把二十塊押對了,正好押中紅心皇后。這個時候,那個「賭客」就立刻在另一張牌前放下六十塊。老千就說,他一次只和一個人賭,就把你的二十還給了你。除非你也肯出六十或更多,否則他只和賭注大的人賭。而如果你知道這次你看對了,非賭不可,掏出了一百,那你輸的更慘。老千根本就拿了你的錢就跑。他留給你的還是那一兩個破紙箱子和三張破紙牌。你想追都不行,你身邊還有他兩個同伙要找你算帳,說你搶了他們贏牌的機會,可能還要你賠。你想打嗎?(你想死嗎?)他們還有三個人。總之,這是百分之百、不折不扣、乾淨俐落地讓你上當的牌戲。你根本沒有贏的份兒。
我在曼哈頓上中下城的熱鬧街頭不知道看過多少次這類有時幾達藝術境界的好戲。一開始我還同情那些可憐無知的笨蛋,可是沒有幾次,我就不去想他們了,而只在一旁觀看欣賞。
一點不錯,天下到處都是騙子,從騙色騙錢到騙人,而人又可從個人一直到人民。我相信大部分受騙的人都值得同情。但問題是,過來人提出的警告,對那些正在主動被動受騙的人來說,是沒有什麼意義的。這些即將受害的人一定堅持他們看到了那張紅心皇后AB千真萬確,一點沒錯,就是左(中、右)邊那張AB然後押下他那二十塊錢,或一生理想。
後者固然值得同情,但我們也只能給予同情而已。押二十塊錢賭「三張牌芒提」只是,套用美國一句老話,每一分鐘出生一個笨蛋。而這些自以為聰明的人都是因為貪心,以為有機可乘,才當上了笨蛋,他們真以為天下會有隨手可取的錢財。沒有與生俱來的貪,騙子無以為生。
每一分鐘出生一個笨蛋(A sucker is born every minute.),看樣子是一個普遍真理。你如果想要過一下這個笨蛋的癮的話,在美國任何大城的任何一條熱鬧大街,只需要花上二十塊錢,最多十秒鐘,你就算是那一分鐘出生的笨蛋了。不過,你可以告慰,你輸的乾脆(尤其是你拒絕相信整個這「三張牌芒提」賭戲是場騙局的話),你輸的無話可說(而就算你有話,又跟誰去說?)。
同時你還可以告慰,在你之前有無數古人,在那時那刻,你又有無數同輩,在你之後肯定還有無數來者。換句話說,你絕不寂寞。
就在我家附近的堅尼路上,或曼哈頓任何人多的熱鬧街頭,你一眼就可以看見他了。這個他是位老千,有黑有白有拉丁,就站在街邊人行道上一個架起來有半個人高的空紙箱攤子後面,手中在洗、換、擺三張紙牌,等著笨蛋來下注。而我告訴你,笨蛋可真不少,一個分鐘一個。
小孩子喜歡把人分成兩種,好人和壞人。等他長大,經歷了一些滄桑之後,他還是把人分成兩種,只不過這個時候變成了騙人的和被騙的。
就像沒有上帝就不會有魔鬼一樣,沒有主動被動上當的笨蛋,就不會有專門吃這些笨蛋的騙子。雖然這場戲在任何行業任何時候都在上演,可是我們一般人很難有機會從頭到尾看完一整場,就連在你自己的生活小圈子內發生的也是如此。有的時候,就算你本人是受害者,你也要有相當的頭腦才知道自己上當了,而且你還要有足夠的勇氣去承認。
我的意思是說,在日常生活之中,我們無論是被人吃了還是吃了別人,不是件件都一清二楚、個個都乾淨俐落,像一場籃球比賽那樣,必分勝負,贏家狂喜跳躍,輸家喪氣垂頭。在我們日常生活之中,贏的經驗從來不會如此過癮,而就連輸,雖然不能說輸的不夠過癮,但至少可以說輸的不夠乾脆,不令人心服。有過這種經驗的人(而又誰沒有?)就明白了,這是天下最難過的一種感受。
所以,如果你最近常有(過去一年之中有過兩次以上經驗就算最近常有)這種難過的感受的話,而如果你又肯花點錢(比如說,二十美金),你就可以買到一次百分之百、不折不扣、乾淨俐落的上當的機會。而且上了當之後,就算你心不服,你也無話可說。這總比心不服、而且有話可說、但完全無能為力要舒服多了、過癮多了。
無論你是在美國(或西方,東方則少見)哪個大城AB舊金山、洛杉磯、芝加哥、紐約EF很容易找,任何人多的熱鬧街頭,你一眼就可以看見他了。他,這位老千,有黑有白有拉丁,就站在街邊人行道上一個架起來有半個人高的空紙箱攤子後面,手中在洗、換、擺三張紙牌,等著笨蛋來上當。這就是你的機會。
這個牌戲(可能源自西班牙)在今天美國的統稱是 Three-card Monte,直譯的話就是「三張牌芒提」。玩法其簡單無比,尤其是從笨蛋賭客的角度來看。
老千手中有三張牌,一般是兩張黑十、一張紅心皇后。三張牌都順著長度有一條摺,目的是方便拿起放下,其實是故意地無意讓你看到那張紅心皇后。老千來回來去地洗三張牌,而且輪換三張牌在他面前一排左中右的位置。你該做的,我是說,如果你要下注打賭的話,那你該做的只是注意那張紅心皇后,在老千洗完牌、換完牌、擺在紙箱子上面之後,到底是在左、中還是右。這個時候,因為老千已經故意地、不小心讓你看到了紅心皇后,你幾乎可以發誓那張牌就是中間那張。你要賭的話,最低的注是二十。萬一你贏,你拿回四十,你原來二十美金的賭注和老千賠你的二十。
會賭的人就知道,這種賭是不能碰的。就算他不搞鬼,你只有三分之一的機會贏,而他有三分之二的機會不會輸。而且他只賠你的賭注,並非加倍賠。但是之所以還有那麼多笨蛋忘記了這個極不平等的差異而仍然肯去上當,是因為老千總會讓你感到你穩贏。
我從來沒有玩過這個「三張牌芒提」,但是我可看的夠多了。不過我只是從笨蛋的角度去看,所以老千究竟在什麼時候、如何做了手腳,我完全看不出來。我只知道,如果我每次不光是看,而是真的下了二十美金碰運氣的話,我大概已經賠了一部汽車了,因為我沒有一次猜對過,儘管當時我以為我有絕對把握。
可是我知道,你絕不是單單和那個老千一個人在押賭。這場騙局起碼有三四個人。一個站在攤子後面實際玩牌的老千,一兩個穿著打扮和你差不多的賭客,其中多半有一個是女的,而如果老千是黑人或拉丁人的話,那這一兩個陪賭的多半是白人。然後還有一個望風的。一見有警察,就打個暗語。老千把錢一收,一腳踢翻了攤子就跑走了。你如果這個時候正押了二十塊的話,那很抱歉,他留下給你的只是一兩個破紙箱子和三張破紙牌。
老千那一兩個同伙「賭客」的用意首先是吸引四周觀望的路客。他們在還沒有笨蛋下注的時候,多半是輸一把、贏三把,表示這是一場公平賭戲,完全靠機會。可是他們還有其他作用,我看過不止一次,比如說,假使有人萬一中的萬一,真的把二十塊押對了,正好押中紅心皇后。這個時候,那個「賭客」就立刻在另一張牌前放下六十塊。老千就說,他一次只和一個人賭,就把你的二十還給了你。除非你也肯出六十或更多,否則他只和賭注大的人賭。而如果你知道這次你看對了,非賭不可,掏出了一百,那你輸的更慘。老千根本就拿了你的錢就跑。他留給你的還是那一兩個破紙箱子和三張破紙牌。你想追都不行,你身邊還有他兩個同伙要找你算帳,說你搶了他們贏牌的機會,可能還要你賠。你想打嗎?(你想死嗎?)他們還有三個人。總之,這是百分之百、不折不扣、乾淨俐落地讓你上當的牌戲。你根本沒有贏的份兒。
我在曼哈頓上中下城的熱鬧街頭不知道看過多少次這類有時幾達藝術境界的好戲。一開始我還同情那些可憐無知的笨蛋,可是沒有幾次,我就不去想他們了,而只在一旁觀看欣賞。
一點不錯,天下到處都是騙子,從騙色騙錢到騙人,而人又可從個人一直到人民。我相信大部分受騙的人都值得同情。但問題是,過來人提出的警告,對那些正在主動被動受騙的人來說,是沒有什麼意義的。這些即將受害的人一定堅持他們看到了那張紅心皇后AB千真萬確,一點沒錯,就是左(中、右)邊那張AB然後押下他那二十塊錢,或一生理想。
後者固然值得同情,但我們也只能給予同情而已。押二十塊錢賭「三張牌芒提」只是,套用美國一句老話,每一分鐘出生一個笨蛋。而這些自以為聰明的人都是因為貪心,以為有機可乘,才當上了笨蛋,他們真以為天下會有隨手可取的錢財。沒有與生俱來的貪,騙子無以為生。
每一分鐘出生一個笨蛋(A sucker is born every minute.),看樣子是一個普遍真理。你如果想要過一下這個笨蛋的癮的話,在美國任何大城的任何一條熱鬧大街,只需要花上二十塊錢,最多十秒鐘,你就算是那一分鐘出生的笨蛋了。不過,你可以告慰,你輸的乾脆(尤其是你拒絕相信整個這「三張牌芒提」賭戲是場騙局的話),你輸的無話可說(而就算你有話,又跟誰去說?)。
同時你還可以告慰,在你之前有無數古人,在那時那刻,你又有無數同輩,在你之後肯定還有無數來者。換句話說,你絕不寂寞。
作者資料
張北海
本名張文藝,祖籍山西五台,1936年生於北平,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畢業,洛杉磯南加州大學比較文學碩士,現居紐約,任職聯合國,並為香港《九十年代》月刊定期撰寫專欄。著有《美國•六個故事》、《人在紐約》、《美國郵簡》、《美國•美國》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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