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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紐約時報》精選暢銷書《愛在字裡行間》的作者推出才氣洋溢的新小說,帶給您宛若美好度假時光般溫暖、朦朧的餘韻。
索尼影業精心製作
2026年1月於 Netflix上映。
最浪漫愛情電影原著小說
★得獎紀錄
美國Goodreads網站
Best books of 2021
年度票選小說
第1名(浪漫愛情類)!
★各界媒體好評
《紐約時報書評》夏日浪漫閱讀選書
《娛樂週刊》今夏最熱門讀物
《歐普拉雜誌》最佳夏日選書
《早安美國》今夏必讀小說
《紐約郵報》必讀小說
《哈芬登郵報》隔離期間最佳讀物
數位媒體 Betches 今年必讀的二十本書
數位媒體 SheReads 今夏最令人期待的小說
數位媒體 TheSkimm 沙灘必讀小說
女性雜誌 Good Housekeeping 最佳夏日讀物
★讀者好評
「我原本以為她寫不出比上一本更抒情、夢幻、溫馨催人淚下的愛情故事了。但讀完這本令人動心的精彩之作後,我收回了之前的所有想法:這本書是我近年來讀過的最好的!」
「這本書充滿了相互暗戀、朋友內哽和奇妙的化學反應。亞歷士和波比之間的浪漫刻畫得如此精彩,我幾乎立刻就被他們吸引住了。我感覺到他們彼此如此親密,這真的令人心醉神迷。」
【故事大綱】
波比和亞歷士這兩人沒有任何共通點。波比是個野孩子,亞歷士穿著卡其褲;波比有永不滿足的旅行欲望,亞歷士寧願在家看書
自從多年前從大學一起開車返鄉之後,他們就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現在波比住在紐約市,亞歷士則住在他們小小的家鄉。不過十年來的每個夏天,他們都會花一個星期的時間,一起度過光輝燦爛的假期。
然而在兩年前,他們之間發生了某件事,破壞了兩人的友誼;在那之後,他們就沒有說過話。
波比擁有她想要的一切,卻感到生活一成不變。當她被問到上次感到開心是什麼時候,她毫不懷疑地回答:是上次和亞歷士去那趟不幸的旅行。也因此,她決定說服她最要好的朋友,再次一起去度假,順便把一切攤開來談,修復兩人之間的關係。
神奇的是,他答應了。
現在波比有一個星期的時間來修復這段關係。
內文試閱
序幕
五年前夏天
度假時,你可以隨心所欲成為任何人。
就如一本好書、或是一套精美的服裝,度假讓你成為另一個自己。
也許你在日常生活中,甚至連跟著廣播的音樂搖頭晃腦都會感到不好意思;可是在懸掛閃亮燈飾的露台上,在鋼鼓樂團的精湛演奏中,你會不知不覺地就跟其他人同樣地轉圈圈跳舞。
度假時,你的頭髮會改變──也許是因為水質不同,也許是換了洗髮精,或者也可能是海水把你的頭髮捲成你想要的樣子,讓你根本不需要洗頭或梳頭。你心想:&也許我在家也可以這樣,當個不梳頭、不在乎自己一身汗水或沙子的人。&度假時,你會跟陌生人交談,而不去擔心會有什麼風險;如果談話變得尷尬也沒關係,反正你們今後再也不用見面!
今晚,在度假中,你可以隨心所欲成為任何人,隨心所欲做任何事。
好吧,也許不能隨心所欲做任何事。有時天氣會把你侷限在某種情境,就如現在的我,必須尋找次等的娛樂方式來打發等待雨歇的時間。
我在前往洗手間的途中停下腳步,部分理由是因為我仍舊在進行策劃,不過主要理由是因為地板太黏,讓我掉了一隻涼鞋,必須一拐一拐地倒退並重新穿上它。理論上,我喜歡這裡的一切,但實際上,我擔心要是我光腳踩在美耐板上的不明汙垢,就會感染原本以為只存在於疾管中心冷凍庫藥瓶中的疾病。
我往後跳回涼鞋掉落處,把腳趾通過薄薄的橘色帶子,然後轉身觀察這間酒吧──汗濕的人群聚集在室內,天花板上的風扇慵懶地旋轉;撐開的門讓外頭黑夜中的雨水不時打入屋內,冷卻滿身大汗的群眾;角落的點唱機綻放霓虹燈的光芒,播放TheFlamingos樂團的〈IOnlyHaveEyesforYou〉。
這裡是度假小鎮,不過這間酒吧主要是當地人在光顧,沒有穿印花海灘裙和湯米巴哈馬(注一)上衣的顧客,但很遺憾也沒有插了熱帶水果當點綴的雞尾酒。
要不是因為狂風暴雨,我在這座小鎮的最後一夜絕對會去別的地方。整個星期都下著大雨,而且頻頻打雷,因此我夢寐以求的白色沙灘和酷炫快艇都泡湯了。我和其他失望的度假者一樣,只能造訪每一家擁擠的坑錢觀光餐廳,狂喝鳳梨可樂達(注二)。
然而今晚,我再也無法忍受擁擠的人群、枯等的時間、或是戴著結婚戒指的灰髮男人從他們太太後方對我眨眼;也因此,我才會來到這裡。
在一間地板黏膩、店名直接稱為「酒吧」的酒吧,在稀疏的人群中尋找我的目標。
那個男人坐在「酒吧」的吧台,跟我年紀相仿,大約二十五歲,一頭淺棕色的頭髮,個子高且肩膀很寬──不過因為駝背,所以第一眼或許很難注意到後面兩個特徵。他低頭看著手機,側臉看起來安靜而專注,手指緩緩滑著手機螢幕,牙齒一再咬著豐盈的下嘴唇。
雖然這裡並不像迪士尼樂園那麼擁擠,但卻相當吵雜。點唱機低聲吟唱著令人起雞皮疙瘩的五〇年代晚期歌曲;掛在對面牆上的電視中,氣象人員高聲宣布破紀錄的豪雨;在這兩者之間,一群喧鬧的男人不斷同時發出同樣的粗糙笑聲。在吧台較遠的一端,酒保正在和一名金髮女子聊天,並不斷拍桌強調重點。
暴風雨讓島上的人都悶到快發瘋,廉價啤酒則讓每個人都變得粗魯。
然而坐在吧台角落的淺棕色頭髮男人卻顯得平靜而與眾不同。事實上,他身上的每一個特徵都強烈顯示他不屬於這裡。即使在華氏八十多度(注三)的氣溫和百分之百的濕度當中,他仍穿著皺皺的長袖扣領襯衫和深藍色的褲子,而且奇特的是,他沒有晒黑,也沒有笑容或歡樂輕浮的態度。
就是他。
我把一撮金色捲髮從我臉上撥開,然後走向他。當我接近時,他的雙眼仍盯著手機,手指緩緩地滑著螢幕,不知在讀什麼。我看到上面的粗體字寫著「第二十九章」。
他竟然在酒吧裡看書。
我搖臀走到吧台,手肘滑到桌面上,面對他說:「嗨,帥哥。」
他的褐色眼睛稍稍抬起視線,看著我眨了眨,回覆:「嗨?」
「你常來這裡嗎?」
他審視我好一會,顯然在猶豫該怎麼回答。最後他終於說:「沒有,我不住這裡。」
我只回了一聲「哦」,還來不及繼續說話,他又接著說:
「而且就算我住在這裡,我也會因為有一隻需要特別照護和治療的貓,所以很難外出。」
他這句話幾乎從頭到尾都讓我皺眉,但我還是恢復原本的表情,對他說:「我很遺憾。你要照顧你的貓,同時又要面對死亡,一定很難受吧。」
他不解地問:「死亡?」
我用手劃了小圈圈,指著他的服飾說:「你不是來這座小鎮參加喪禮的嗎?」
他緊閉嘴唇,接著說:「不是。」
「那你為什麼要來這座小鎮?」
「我有個朋友。」他再度低頭看手機。
我問:「你的朋友住在這裡嗎?」
他糾正我:「我的朋友硬拉我到這裡──來度假。」最後幾個字帶著些許輕蔑。
我翻了白眼,說:「不會吧?沒有特別理由,只為了享受人生、尋歡作樂,就讓你和你家的貓分開?那種人真的可以稱作朋友嗎?」
他沒有抬起頭就回答:「我也越來越不確定了。」
他不讓我有太多對話機會,不過我並不放棄。我不死心地繼續問:「你朋友是什麼樣的人?很性感?很聰明?很有錢?」
他依舊看著手機回答:「我那個朋友很矮,很吵,總是把飲料灑在我們身上的所有服飾上,談戀愛的品味很差,看到社區大學的廣告會掉眼淚──就是單親媽媽在電腦前面熬夜到睡著、她的小孩過來替她蓋上毛毯、臉上帶著為她感到驕傲的微笑那種廣告,妳懂嗎?還有什麼……喔對了,她很喜歡空氣中瀰漫著沙門氏菌氣味的低俗小酒吧。我甚至不敢喝這裡的瓶裝啤酒──妳有沒有看過Yelp網站上對這家店的評論?」
「你在開玩笑嗎?」我把雙臂交叉在胸前。
他回答:「好吧,沙門氏菌沒有氣味。不過我說得沒錯,波比,妳真的很矮。」
「亞歷士!我是在幫你!」我重重拍了一下他的二頭肌,停止扮演先前的角色。
他揉揉自己的手臂回應:「幫我?怎麼個幫法?」
「我知道莎拉讓你心碎,可是你得走出悲傷才行。還有,當你在酒吧遇到一名性感寶貝跟你搭訕,你絕對不能提起的,就是你跟你那隻壞貓彼此依賴的關係。」
「我得聲明:芙蘭納莉.歐康納(注四)並不壞,她只是害羞而已。」
「她很可惡。」
「她只是不喜歡妳。妳有很強烈的狗狗能量。」
「我只是想要摸摸她。怎麼會有寵物不喜歡被摸呢?」
亞歷士回答:「她喜歡被摸,可是妳總是像一隻大野狼,目露兇光地接近她。」
「我才沒有。」
「波比,妳總是目露兇光地接近任何對象。」
這時酒保拿著我在上洗手間前點的飲料過來,對我說:「小姐,這是妳點的瑪格麗特。」她把冰冷的杯子送到我面前。我拿起酒杯,忽然感到很渴,因為喝得太快,導致有不少酒流到我的嘴唇上。亞歷士以非比尋常而訓練有素的迅速動作,把我的另一隻手從吧台上拉開,以免這隻手也淋到酒。
「看吧?目露兇光的大野狼。」亞歷士說話的態度平靜而認真,就如他平常對我說話的樣子──除了在極少數難得的夜晚,亞歷士會顯露出古怪的一面,比方說躺在KTV地板上朝著麥克風假哭,淺棕色的頭髮到處亂翹,皺巴巴的西裝襯衫從褲子跑出來。這只是假設性的例子,不過這種情況實際發生過。
亞歷士.尼爾森是克制的典範。在他那高大卻總是彎腰駝背、並且(或者)交叉雙臂的身體裡,存在著過剩的禁欲主義(這是身為我見過最常訴苦的單親爸爸長子的結果)以及極度的壓抑(這是在嚴格的宗教環境長大、被壓抑自己最大熱情──亦即學術──的結果);除此之外,他也是我有幸認識的人當中最奇特、最傻、心腸最軟的傢伙。
我啜飲一口瑪格麗特,發出愉悅的聲音。
「披著人皮的狗。」亞歷士自言自語,然後繼續滑他的手機。
我對他的評論嗤之以鼻,又啜飲了一口,對他說:「順帶一提,這杯瑪格麗特喝起來大概加了九十%的龍舌蘭。你可以叫那些難以取悅的Yelp評論者去吃屎。還有,這裡並沒有沙門氏菌的氣味。」我又迅速喝了自己的飲料,爬上他旁邊的高腳椅,轉身讓兩人的膝蓋互相碰觸。我喜歡他和我坐在一起時總是採取這樣的姿勢:上半身面對吧台,一雙長腿則朝向我,彷彿他對我打開一扇秘密之門,而且這扇門不只通往表面上拘謹而從不開懷大笑的亞歷士,也直接通往他內在的那個怪胎──即使討厭搭飛機、也討厭使用自己平常在家睡覺的枕頭以外的枕頭,仍舊年復一年和我一起去旅行的亞歷士。
我也喜歡他在我們出門的時候,一定會直奔酒吧。他知道我喜歡坐在酒吧,因此即使他曾經對我承認過,他在吧台總是為了自己和酒保視線接觸太多或太少而坐立不安,仍舊會陪我來這裡。
說真的,我喜歡(也很愛)我的摯友亞歷士的幾乎一切,並希望他感到開心,因此雖然我從來就沒有很喜歡他過去的戀愛對象(尤其是他的前任女友,莎拉),我還是必須阻止他因為最近的心碎經驗而完全與世隔絕。畢竟他也會(也曾)為我做過同樣的努力。
我說:「好吧,要不要從頭再來一遍?我來當酒吧裡的性感陌生人,你試著表現出自己迷人的一面,千萬別提那隻貓。我可以幫你立刻重回情場。」
原本看著手機的亞歷士抬起頭,臉上幾乎帶著冷笑。我姑且稱之為冷笑,畢竟對亞歷士來說,這已經是最接近的表情了。
亞歷士說:「妳是指用『嗨,帥哥』當作開場白的陌生人嗎?我想我們對『性感』的定義不太一樣。」
我轉動自己的高腳椅,轉離他又轉向他,兩人的膝蓋撞在一起。我重新擺出誘惑的笑容,對他說:「你一定是……從天堂掉下來的天使吧?」
他搖搖頭,緩緩對我說:「波比,我必須讓妳了解,如果我真的要重結新歡,也絕對不需要妳所謂的『幫忙』。」
我站起來,以戲劇化的動作仰頭喝盡剩餘的酒,然後把酒杯重重地放在吧台上。
「我們離開這裡,你說怎麼樣?」
「妳怎麼會比我更擅長跟人交往?」他對此感到不可思議。
我說:「很簡單。我的標準比較低,而且沒有芙蘭納莉來礙事。我到酒吧的時候,不會一直在那裡板著臉看Yelp評論,也不會強烈地散發『不要跟我說話』的氣息。還有,從某個角度來看,我應該還算滿漂亮的。」
亞歷士站起來,把一張二十塊鈔票放在吧台上,然後把皮夾塞回口袋裡。我不知道他為什麼總是攜帶現金。我至少問過三次,他也回答過,但是我仍舊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是因為他的回答太無聊,或者對我來說太艱澀複雜,使我的腦袋根本懶得去記住它。
亞歷士說:「這並不能改變妳是個怪胎的事實。」
我帶著些許防衛的語氣說:「你愛我。」
他伸出一隻手臂摟住我的肩膀,豐盈的嘴唇上再次露出含蓄的笑容。
他的臉就像篩網,一次只露出些許表情。他開口說:「我知道。」
我也對他咧嘴笑了笑,說:「我也愛你。」
他壓抑擴大的笑意,保持隱約而細微的笑容。「這個我也知道。」
龍舌蘭讓我感到昏昏欲睡而慵懶,因此我靠著他,兩人一起走向打開的門。
我說:「這趟旅行很棒。」
他表示同意:「這是目前為止最棒的旅行。」冰冷的雨水吹向我們,就好像從拉砲射出的彩紙般。他的手臂摟得更緊一些,溫暖而沉重地壓在我身上,清爽的雪松氣味宛若披肩般包覆我的肩膀。
「我甚至不太在乎下雨。」我們踏入黑暗而潮濕的夜晚,到處是嗡嗡叫的蚊子和隨著遠方雷聲顫抖的棕櫚樹。
亞歷士說:「我比較喜歡下雨。」我們在淹水的路上跑向租來的紅色汽車時,他把手臂從我的肩上移開,舉到我頭上,彎曲起來充當臨時的人體雨傘。當我們到達車子,他先跑過去替我打開車門。我們租的車沒有自動鎖和車窗,因此價格很優惠。
他開了門之後繞過車前,衝入駕駛座內。
亞歷士推動排檔桿,空調便使勁將冷風吹向我們身上的濕衣服。他把車子駛出停車位,開回我們的出租度假屋。
他說:「我現在才想到,我們沒有在酒吧拍照,好讓妳用在部落格上。」
我咯咯笑,接著才發現他不是在開玩笑。我告訴他:「亞歷士,我的讀者沒有人會想要看那間『酒吧』的照片。他們甚至不想讀到跟『酒吧』有關的文章。」
他聳聳肩說:「我沒想過『酒吧』有那麼糟。」
「你說你聞到沙門氏菌的氣味。」
「除了這一點以外。」他打了方向燈,把車開入我們住處所在的狹窄街道,路的兩側種植著棕櫚樹。
「老實說,這個星期根本沒拍到什麼可用的照片。」
亞歷士皺起眉頭,邊揉眉毛邊放慢速度,駛入前方鋪碎石的私人車道。
我迅速補充:「只有你拍的那些而已。」亞歷士自告奮勇替我的社群網站拍的照片糟糕透頂,不過因為我很高興他願意替我拍照,便挑出其中最不糟糕的一張上傳。照片裡的我正在說話,被拍下很蠢的臉。當時我正朝著試圖(笨拙地)對我做出指示的亞歷士發出尖銳的笑聲;在我頭上有很明顯的暴風雨雲形成,彷彿是我在召喚薩尼貝爾島(注五)的末日般;不過至少從這張照片看得出我很開心。
當我看著這張照片,我不記得亞歷士當時對我說什麼,讓我露出這樣的表情,也不記得我對他高喊的內容;不過從這張照片中,我可以感受到和我們過去的夏日之旅回憶同樣的溫暖。
另外也有同樣的喜悅,並且同樣感受到這就是生命:跟自己喜愛的人一起在某個美好的地方。
我試圖在照片說明中寫下這樣的內容,但這種感覺很難形容。
我登的文章通常是教人怎麼廉價旅行,花最少的錢得到最多樂趣,但是當十萬人在追蹤我的海灘假期時,最理想的就是讓他們看到……海灘假期。
這一個星期以來,我們待在薩尼貝爾島海灘上的時間合計起來大概只有四十分鐘,其餘時間則窩在酒吧、餐廳、書店和二手店,還有更多的時間是待在我們租的簡陋度假小屋,邊吃爆玉米花邊數閃電打了幾次。我們沒有晒黑,沒有看到熱帶魚,沒有搭船去浮潛或日光浴;除了在柔軟的沙發上聽著連續播放的《陰陽魔界》電視劇睡著又醒來,沒有做太多其他的事。
有些地方不論有沒有陽光,都能展現最佳的一面,但這裡不是那種地方。
亞歷士停下車,對我說了聲「喂」。
「幹嘛?」
「我們一起來拍張照片吧。」
「你不是討厭拍照嗎?」這一點總是讓我感到不可思議,畢竟從客觀角度來看,亞歷士長得很英俊。
他說:「我知道,不過現在很暗,而且我想要記住這一刻。」
「好吧,我們來拍一張。」
我伸手要拿我的手機時,亞歷士已經拿出他的手機,然而他沒有把螢幕朝向我們、好讓我們看到自己的臉,而是把手機翻過來,用主鏡頭而不是前鏡頭對準我們。
「你在幹什麼?你不會用自拍模式嗎?」我伸手要去拿它的手機。
「不是這樣。」他笑著把手機舉高,讓我拿不到。「這不是為了妳的部落格拍,所以我們不需要拍得很好看,只要像我們自己就行了。如果使用自拍模式,我根本就不想拍照。」
我告訴他:「你得治療你的外貌焦慮症才行。」
他說:「波比,我替妳拍過幾千張照片了?姑且照我的方式來拍這一張吧。」
「好吧。」我從中央扶手上方湊過去,靠在他濕濕的胸口,他則稍稍低頭,彌補我們之間的身高差異。
「一、二……」他還沒有數到三,閃光燈就亮了。
「討厭鬼!」我斥責他。
他把手機翻過來檢視照片,發出哀號:「天啊,我看起來像鬼一樣。」
我看到兩人像幽靈般模糊的臉,不禁笑到岔氣:他的濕髮像細針般豎起來,我的頭髮則一撮撮捲曲地黏在臉頰上,兩人都因為熱度而發光泛紅;我的眼睛完全閉上,他的眼睛則瞇起來又顯得發腫。
我問:「我們兩個怎麼會剛好都沒看鏡頭,而且都這麼難看?」
他笑著把頭靠在頭枕上說:「好吧,我會刪掉這張照片。」
「不要!」我尖叫並想要從他手中搶走手機。他緊緊握住手機,但我不鬆手,因此我們便在中央扶手上方握著同一支手機。「亞歷士,這才是重點。我們要記住這趟旅遊真實的一面,還有我們實際的臉孔。」
他的笑容依舊隱約而細微。「波比,妳看起來跟這張照片完全不一樣。」
我搖頭說:「你也不一樣。」
我們沉默了頗長的時間,彷彿在這個議題得到結論之後,就沒什麼好談的。
最後亞歷士說:「明年我們找個冷一點的地方吧。而且要氣候乾燥。」
我咧嘴笑,對他說:「好啊,我們找個冷一點的地方。」
作者資料
艾蜜莉‧亨利
作品主題關於愛情與家庭,以青少年與成年人為對象寫作。曾在希望學院(Hope College)和紐約藝術與媒體研究中心學習創意寫作,現在大部分時間居住在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以及其南方的肯塔基州。 Instagram:@EmilyHenryWrites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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