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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的盡頭找到我(《以你的名字呼喚我》動人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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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全球萬千讀者等待十二年 《以你的名字呼喚我》續集 無論我在哪裡,無論過了多少年, 請你務必追尋我、找到我。 ◎美國同志文學最高榮譽「浪達文學獎」《以你的名字呼喚我》感動續集 ◎延續《愛的變奏曲》,叩問多樣的愛情,跨越世代、年齡、性別的嶄新之作 ◎歐美重量級媒體《出版人週刊》、《紐約時報》、《書單》、《柯克斯評論》熱烈迴響 ▍內容簡介 我知道不是光陰虧待了我們,終究錯的可能只是人生。 愛情的實踐,是對光陰最大膽的辯證。 在那個夏日之後,又過了二十年,艾里歐、奧利佛、薩謬爾的人生都有了劇烈的變化。 恢復單身的薩謬爾,已經放棄追尋愛情。直到某天在火車上,熱情奔放的米蘭達讓他感受愛情翩然降臨。 她直言不諱的表白,打破薩謬爾內心年齡的枷鎖。終於,他決定勇敢拋開束縛,義無反顧再愛一回…… 艾里歐與奧利佛分別之後,誰都無法真正觸動他內心的情感。唯有偶遇的成熟男子米榭爾,他的體貼與關懷讓艾里歐敞開心扉。 米榭爾手中那份神祕的樂譜,原來也是另一段被光陰耽誤的動人愛情, 被無情戰火阻絕的小提琴手與鋼琴家浪漫愛戀,令艾里歐想起十七歲那年的記憶…… 結了婚的奧利佛,有著穩定的家庭關係。但是,他始終沒有忘記那年夏天,海邊屋子發生的事。 他終於決定改變生活,回到那棟屋子,回到艾里歐面前, 坦率面對經過二十年之後,兩人尚未了結的感情…… ▍本書特色 ◎延續《以你的名字呼喚我》的溫柔筆調,對話更深深沁入人心。 ◎經過二十年後的人物變化與生命轉折是本書最吸引人之處,作者運用三位主角的觀點轉換巧妙地連結了三人看自不相關的故事,是青春年少的愛情不斷變奏的精采呈現。 ▍媒體評論 艾席蒙二○○七年的暢銷小說《以你的名字呼喚我》被改編成電影,榮獲奧斯卡提名,但是你不需要看過這本書,也能立刻愛上它充滿性吸引力又憂傷的續作。它既全然獨立,又與前作息息相關,它像一首優美的頌歌,訴說光陰的流逝、真愛的永久力量以及孤寂的痛苦……書中的角色後來的發展慢慢揭露,有如一曲輝煌的古典樂。——BuzzFeed網站 《以你的名字呼喚我》在處理愛的本質方面廣受好評,而《在世界的盡頭找到我》也含蓄而優雅地延續了這個主題。它處理角色心理的手法敏銳而深刻,不過最吸引讀者興趣的問題是艾里歐和奧利佛這對悲劇戀人是否能重聚。但願如此。——《書單雜誌》 這本書以豐富細膩的細節、幽微的情感以及感動人心的浪漫當作引子,把你深深吸引到情節中,你會再度相信愛情。——《好主婦》雜誌 優雅……這本小說的靈魂是艾里歐,而它的核心主題,包括為人父、音樂、時間與命運的本質、往昔的重量與隱含的希望,都以灌注了情欲、懷舊與溫柔的流暢文字娓娓道來。這本小說再次展現艾席蒙融合感性與理性的功力,他的故事能觸動你心。——《出版人週刊》 《在世界的盡頭找到我》感動人心又不流於濫情……一個講述跨世代恆久愛情的優雅而值得留在記憶中的故事。——《柯克斯評論》 《在世界的盡頭找到我》帶來感官上的享受……無論在非虛構作品或虛構作品中,艾席蒙都始終如一地專注在記憶和歷史責任的主題上。脆弱與無懼的心痛感受使這本書超越了『究竟該不該有續集』的疑問。——Observer網站,蘿倫.勒布朗 艾席蒙打造出一部和《以你的名字呼喚我》一樣深沉而卓越的續作,可說是完全體現了他的特色,最後艾里歐和奧利佛在故事過了多年後重新有了交集,締造了專屬於這個故事的終曲。艾席蒙以完美手法穿針引線,用他博學而全知的風格拆解結構,把故事繼續說下去……艾席蒙的才華仍然不變,使得《在世界的盡頭找到我》憑自己的本事成為一本傑作。——Shelf Awareness網站,戴夫.惠勒

目錄

第一部|節拍 Vigils 第二部|華彩樂段The Waldstein Cadenza 第三部|隨想曲Arioso 第四部|返始De Capo

內文試閱

  第一章 節拍      Tempo      為什麼悶悶不樂?      火車進佛羅倫斯站,我看著她上車。她打開玻璃門,進入我坐的車廂,四下看一看,立刻把背包丟進我身旁的空位,然後脫掉皮夾克,放下她正在讀的英文平裝書,一屁股坐進我斜對面座位,一副氣呼呼的模樣,神態焦躁。我不禁聯想,她上車前一刻似乎和人激烈爭執過,掛電話前講了或聽到針鋒言語,現在仍耿耿於懷。她牽著一條狗,把紅狗繩纏繞拳頭上握著,儘量夾狗在兩腳踝之間,狗的煩惶程度不亞於主人。「乖一點,好女孩。」她終於說,盼能緩和狗的情緒,「乖。」她又說。狗依然碎碎動,扭身想掙脫桎梏。狗上車,惹我心煩,蹺二郎腿的我本能上拒絕放下腳,也不願挪腳讓位,但看她的態度,若非不把我看在眼裡,就是沒注意到我的肢體語言。她的下一個動作是馬上翻找背包,從中掏出一個扁平的塑膠袋,拿出兩個骨頭形狀的小點心,放在掌心上,看著狗舔食。「好棒喔。」她用義大利文說。狗情緒暫時平復了,她稍微抬高身體,把上衣拉正,移動坐姿一、兩次,然後垂頭喪氣發愣,兩眼無神凝望窗外的佛羅倫斯,看著火車開始駛離以新聖母教堂為名的車站。她仍在生悶氣,也許不由自主地搖頭一、兩下,顯然仍在暗罵上車前吵架的對象。一時之間,她顯得徬徨無助,我瞪著攤開的書,忍不住想沒話找話說,只求化解一場看似欲來的山雨,不希望車廂尾的這個小角落遭殃。但我三思後決定,最好別管閒事,還是繼續讀自己的書吧。然而,我瞥見她在看我,我禁不住問:「為什麼悶悶不樂?」      話一出口,我才警覺到,對方是火車上萍水相逢的過客,這話未免太冒失了,更何況對方一副動不動火山爆發的樣子。她聽了只傻眼瞪著我,目光略帶敵意,預報著即將脫口而出的譏諷,準備教訓我一頓。少管別人家的閒事,老頭子。或:干你啥事啊?或者,她會擺臭臉,尖刻斥責:混帳!      「沒事,沒悶悶不樂,只是在想事情而已。」她說。      我愣了一愣。她回應的語調輕柔,近乎懊悔。假如她叫我滾蛋,我可能還不至於語塞。      「大概是在想事情,我的表情才悶悶不樂吧。」      「這麼說來,妳正在想的是開心事囉?」      「不對,也不是開心事。」她回答。      我微笑不語,暗自後悔講這種自認高竿的膚淺戲謔語。      「話說回來,倒也可能是悶悶不樂的事吧。」她接著說,含蓄笑一笑,算是認了。      我為那句不得體的言語道歉。      「用不著。」她說,已轉頭掃瞄窗外愈來愈鄉下的景觀。是美國人嗎?我問。果然是。我說:「我也是。」她微笑說:「從你的口音聽得出來。」我解釋,我定居義大利將近三十年,美國腔怎麼改也改不掉。經我詢問,她說她十二歲那年隨雙親移民義大利。      她的終點站和我同是羅馬。「公事嗎?」我問。      「不是公事。我父親住羅馬。他身體不好。」隨即,她目光上揚,看著我:「大概是這樣才悶悶不樂吧,我猜。」      「嚴不嚴重?」      「我想是。」      「很遺憾。」我說。      她聳聳肩。「人生嘛!」      接著她換個語調:「你呢?辦公或旅遊?」      她以公式化的問句調侃著,我微笑以對,解釋說,我應邀去某大學對學生朗讀個人作品,但我也會去拜訪住在羅馬的兒子。他會來車站接我。      「一定是個很體貼的兒子。」      她言不由衷,我聽得出來。但我喜歡她輕鬆不拘束的態度,想必她認為對方的心情也能和她一同從鬱悶轉活潑。她的語調吻合一身隨興所至的裝束:牛仔褲、磨禿的健行靴、脂粉未施、黑T恤,外面套一件偏紅的褪色伐木工襯衫,鈕釦只扣了一半。儘管打扮不修邊幅,她卻有一雙濃眉綠眼。被看穿了,我暗忖,被她看穿了。她八成知道我剛才為何拿悶悶不樂一事抬槓。我敢確定,天天都有陌生人找藉口和她搭訕。因此,無論去哪裡,她總擺出那副「好膽試試看」的嘴臉。      她反諷完我兒子後,雙方漸漸聊不起勁,我並不意外。各自捧書讀的時刻到了。但她隨即轉向我,單刀直入問:「你迫不及待想見見兒子嗎?」我又覺得她意在消遣我,但這次的語調並不輕浮。她觸及私事,一語砍破陌生乘客之間的藩籬,作風既誘人,也有卸除心防的作用。我喜歡。我年齡幾乎比她多一倍,即將見兒子的心情,她或許想了解一下。另一種可能是,她根本沒有看書的心情。她等著我回答。「怎樣,高興吧?也可能是,很緊張吧?」      「不是真的很緊張,也可能只有一點點,」我說:「身為父母的人,總怕成為子女的負擔,更怕被孩子嫌悶。」      「你覺得自己個性很悶嗎?」      我的話出乎她意料,讓我心裡喜孜孜。      「說不定我確實很悶。不過話說回來,老實說,天下哪個父母不悶?」      「我就不覺得我父親個性很悶。」      我失敬了嗎?「那我把話吃回去。」我說。      她看著我,微笑一下。「先別吃。」      她懂得旁敲側擊,然後直鑽人心。在這方面,她令我聯想起兒子——她比我兒子大幾歲,卻同樣能直指我的缺失和小心機,常讓我在吵架、和解之後抬不起頭來。      和妳混熟之後,妳是怎麼樣的人?我想問。妳是風趣、快活、調皮,或者另有微量悶悶不樂、暴躁易怒的血清在血脈裡竄流,能蒙蔽妳五官,能覆蓋住那抹微笑和綠眼許諾的所有歡笑?我想知道——因為我看不出端倪。      正當我想稱讚她讀心術高超之際,她的手機響了。男朋友,那還用說嘛!不然是誰?被手機干擾早已是我的家常便飯了。約學生喝咖啡,和同事交談,甚至與兒子相處的時候,中途免不了冒出手機鈴響煞風景。欣獲手機解圍,被手機封口,話題因手機干擾而轉向。      「嗨,老爸。」她一鈴響就接聽。我相信她動作如此之快,是為了避免鈴聲吵到其他乘客。但令我吃驚的是,她竟對著手機大吼。「都怪該死的火車啦。火車停了,不曉得還要停多久,不過,兩小時之內一定會到啦。待會兒見。」父親問她一件事。「我當然有啊,你這個老流氓,我怎麼可能忘記。」父親再問一件事。「也有啦。」沉默。「我也是。好多好多。」      關機後,手機被她扔進背包,意思彷彿是:我們不會再被干擾了。她對我展現不安的笑容。「父母啊。」她終於說,意思是,天下父母全一樣,對不對?      但她隨即解釋。「我每個週末去看他——我是他的週末看護——我的兄弟姊妹和看護負責週一到週五。」她不給我插話的空檔,接著問:「怎樣,你是為了今晚的活動打扮得漂漂亮亮嗎?」      把我的穿著形容成這樣!「我看起來『漂漂亮亮』?」我回應,把形容詞當球,笑鬧傳回給她,以免她認為我想誘使對方恭維兩句。      「呃,口袋方巾、熨燙平整的襯衫、不打領帶卻戴著袖口鏈?我敢說,你一定慎重搭配過。是有點古板啦,不過倒是整潔俐落。」      這話逗得兩人相視微笑。      「不對,我其實帶來了。」我說著,從西裝口袋亮出半條花花綠綠的領帶,然後收回口袋裡。我想讓她明白,我這人夠幽默,懂得自嘲。      「正如我所料,」她說:「漂漂亮亮!不像退休教授穿著做禮拜的服裝,不過也差不多了。怎樣,你們父子倆在羅馬都做些什麼?」      她不打算放過我,是嗎?我開頭問她的那句話,語調該不會令她以為兩人之間用不著客套?「我們五、六個星期見一次面。他住羅馬,不過不久後就要搬去巴黎。我已經在想念他了。我喜歡白天和他隨便亂逛,不特定做什麼,多半是散散步,不過通常怎麼走都是同一條路線:他的羅馬,在音樂學院附近;我的羅馬,剛任教職時住的那一帶。最後,我們總是在阿曼多餐廳吃午餐。究竟他是在容忍我,或是真的喜歡和我相處,我到現在仍無法分辨,說不定都有。不過父子見面逛街成了一種儀式:維多利亞路、貝爾西安納路、德巴布因諾路。有時候,我們一路漫步到新教徒墓園。這些地方像是我們人生指標,成了我們默禱的對象。虔誠的信徒會在街頭聖母像前駐足禱告致敬,我們的默禱跟他們一樣。我們都忘不了:午餐、散步、默禱。我很幸運。陪他走遍羅馬,這本身就是一種祈禱儀式。無論在哪裡轉個彎,一定會撞見往事——個人往事、別人往事、羅馬城往事。我喜歡暮色籠罩的羅馬,他喜歡午後。有幾次,我們隨便找個地方喝下午茶,只為了稍微拖延時間,等夜幕低垂才喝酒。」      「就這樣而已?」      「就這樣。我帶他走瑪谷妲路,他帶我走貝席安納路——緬懷父子各有的一段舊情。」      「默禱以前的默禱會?」火車上的年輕女郎揶揄。「你兒子已婚嗎?」      「單身。」      「他有對象嗎?」      「我不清楚。我懷疑他一定有了。不過,我很擔心他。幾年前他和人交往過,後來我也問他現在有沒有對象,但他只搖搖頭說:『別問啦,爸爸,別問。』意思是,沒特定對象,或任何人都可以是對象,我不知道哪一種比較不好。以前他對我滿坦白的。」      「我覺得他對你算誠實了。」      「對,可以說是。」      「我喜歡他,」坐我斜對角的女子說:「或許是因為我跟他半斤八兩吧。有時候,別人怪我太坦白、太直接,收斂後卻被罵太矜持、太自閉。」      「我不覺得他對其他人自閉。不過,我倒覺得他不是很快樂。」      「我懂他的心情。」      「妳呢?有另一半嗎?」      「你知道就好了。」      「什麼?」我脫口問,語氣宛如驚訝與愁苦兼具的嘆息。她這話到底是什麼意思?是目前沒有對象,或是對象太多,或男伴離她而去,她承受不了打擊,於是拿自己出氣,或以男友一個換一個來洩恨?或者是,人來人往,川流不息,和我擔心兒子遇到的許多對象一樣。或者是,她這種人交往時習慣來無影去無蹤,不留紀念品?      「我連我這一型喜不喜歡和人相處都不清楚了,更別說談戀愛。」      我依稀看得出她和我兒子的相似處:同有一顆充滿怨懟、冷漠、傷痕的心。      「是妳不喜歡人,或妳只是厭倦人,拚死拚活也不記得自己怎麼會對人有意思?」      她忽然詞窮,滿臉震驚,吐不出一個字。她的亮眼直直瞪著我。難道我又冒犯到她了?「你怎麼可能知道?」她終於問。這是我頭一次見她表情轉嚴肅,面露慍色。我看得出,她精選了幾句罵人話,正磨刀霍霍,準備劈向這個愛管人私事的放肆多嘴公。早知道最好什麼話也不講。「我們認識才不過十五分鐘,你竟然這麼了解我!你怎麼可能知道我的底細?」接著她停頓一下:「你的鐘點費怎麼算?」      「這次免費。我懂的不多,只知道在這方面大家差不多是一個樣。何況,妳還年輕,長得美,我相信常有男人繞著妳團團轉,所以妳的問題不會是出在認識太少人。」      我該不會又講錯話、逾越分際了?      為了收回恭維話,我接著說:「只不過,認識新對象的那份神奇感總是延續不夠久。得不到的東西,人才會想追求。能在我們心中留下痕跡的,是我們失去的人,或是始終不知道我們存在的人。其他人連空影都稱不上。」      「瑪谷妲小姐就屬於這一類嗎?」她問。      我心想,這女人反應神速。我喜歡瑪谷妲小姐這綽號。多年前的舊情頓時變得溫和、無傷大雅,幾乎成了趣談。      「我一直不太清楚。我們交往的時間太短,發展也太快了。」      「多久以前的事?」      我思考一陣子。      「說出來怕見笑。」      「哎唷,快說啦!」      「起碼二十年前了。呃,將近三十年。」      「怎樣呢?」      「那時候我在羅馬教書,出席一場聚會,當時她攜伴參加,我身邊也有一個人,我和她碰巧搭上話,一講就不想停。最後,她和男友走了,不久我也帶女友走了。我和她甚至沒有交換電話號碼。可是,我滿腦子是她,趕不走,只好打電話給邀請我的朋友,向他要她的電話。笑點來了。前一天,她也打電話給那位朋友,向他要我的電話。我後來打給她,說:『聽說妳想找我。』應該先報上自己姓名才對,不過我當時沒考慮到那麼多。我好緊張。      「她一聽就認出我的嗓音,不然就是朋友密報說我會打給她。她說:『我正想打給你。』我回應:『結果妳沒打。』她說:『對,我沒打。』就在這時候,她講了一句話,顯示她膽量比我大,我聽了脈搏加速,因為我沒想到她會講這種話,我一輩子忘不了。她問我:『那,我們怎麼進行下去?』我們怎麼進行下去?簡單一句,我知道人生即將被推出常軌。在我認識的人當中,沒有一個對我講過這麼坦白、近乎狂野的話。」      「我欣賞她。」      「有什麼不值得欣賞的?直率而冒失,切中要領,逼我當下做決定。我說:『我們一起去吃個午餐吧。』她問:『因為晚餐比較麻煩,對不對?』我愛這句話裡大膽而絕對的反諷。『我們去吃午餐吧——今天就去,』我說。『今天就去。』進展如此之快,我們兩個忍不住笑起來。那一天,再過幾乎不到一小時,就是午餐時間。」      「她有意劈腿,你心裡有疙瘩嗎?」      「不會。當時我做的是同樣的事,心裡也沒有疙瘩。午餐拖得很長。她家在瑪谷妲路,飯後我陪她走回家,然後她陪我回午餐的地點,然後我再陪她走回家。      「『明天再見?』我問,仍不確定自己是否操之過急。『沒問題,明天。』那是耶誕節前一星期。到了星期二下午,我們做了一件瘋狂絕頂的事:買了兩張飛倫敦的機票。」      「好浪漫!」      「一切進展得這麼快,感覺這麼自然,雙方都覺得沒必要和另一半溝通,也沒考慮到另一半。我們只是放空所有的顧忌。在那年代,我們仍有顧忌。」      「你的意思是,這年代百無禁忌?」      「我哪知道?」      「對,我猜你是不會懂的。」      她如此側面挖苦我,令我明白,我應微微惱火才對。      我嘿嘿一笑。      她也是,以這反應暗示說,她知道我的反應並不誠實。      「到頭來,戀情幾天就結束了。她回去男友身邊,我也回到女友身邊。我和她並沒有維持普通朋友關係。不過,我參加他們的婚禮,後來我和女友結婚,也邀請他們出席。他們的婚姻延續下去了。我們的散了。就這樣。」      「你為什麼放她回男友身邊?」      「為什麼?大概是因為我始終無法徹底信任自己的感覺。我沒有盡力挽留她的意思,而她早已知道我不會挽留。也許我當時想談戀愛,擔心自己沒有愛上她,寧可去倫敦走那一段不上不下之旅,也不願正視我不愛她的事實。也許我寧可懷疑也不願知道吧。咦,妳呢?妳鐘點費怎麼算?」      「一針見血!」      上次和人對話如此投機,是多久前的事了?      「好,話題轉到妳身上。談談妳目前的對象,」我問:「我相信妳目前有專情的對象,對吧?」      「有對象,是的。」      「交往多久了?」我趕緊縮口。「希望妳不介意我問。」      「我不介意。還不到四個月。」接著她聳聳肩說:「還不值得大書特書。」      「妳欣賞他嗎?」      「還好。我們處得來。而且,我們的興趣有很多交集。不過,我們只是兩個玩家家酒的室友。不是同居人。」      「說得妙。兩個玩家家酒的室友。悲哀。」      「是很悲哀,沒錯。不過,同樣悲哀的是,這幾分鐘之內,我對你吐露的心聲可能勝過我一整個星期和他分享的事。」      「說不定,妳不是輕易對人坦白的那一型。」      「我卻肯跟你暢談。」      「我是陌生人,而對陌生人坦白比較容易。」      「我唯一能坦白聊的對象只有父親和愛犬帕夫洛娃,而這兩個都不久於人世。更何況,我父親討厭我現任男朋友。」      「這是身為父親的通病。」      「可是,他卻崇拜我前一任男友。」      「妳崇拜前一任嗎?」      她微笑,已決定幽自己一默代答:「不崇拜。」她思索片刻。「我前任想和我結婚,被我回絕。分手的時候,他沒有翻臉,我感到萬幸。結果事隔不到六個月,我聽說他快結婚了。我氣炸了。假如說我曾為失戀而傷心痛哭,就是在聽說他快要結婚了的那一天,而且新娘是他和我以前天天取笑的女人。」      無言。      「絲毫不愛對方卻照樣吃醋——妳很難搞定。」我最後說。      她望我一眼,神態既含有若隱若現的申斥——因為我斗膽如此評斷她——也含有困惑好奇心,想進一步了解。「我在火車上認識你不到一個鐘頭,你竟然對我掌握得這麼通透。厲害。不過,我乾脆自曝另一個很爛的缺點。」      「好戲登場囉?」      我和她都笑了。      「我向來不和我交往過的人保持聯絡。絕交在英文的說法是放火燒橋。多數人不喜歡分手後燒橋,我不同。我似乎常在分手後把橋轟個稀爛——大概是因為本來橋就不怎麼牢靠吧。有時候,我把所有東西留在對方公寓裡,一走了之。我討厭歹戲拖棚式的整理東西搬走,也討厭分手後難免哭哭啼啼求復合的場面。最讓我討厭的是,明明再也不想共枕了,甚至不想被對方碰觸,還硬裝得依依不捨。你說得對:我不明白自己為什麼和人開始交往。在剛固定交往的階段,大小事都煩。另外還得忍受一大堆居家小習慣。他家鳥籠的臭味。他喜歡疊CD的方式。遠古時代的暖氣機會在半夜吵醒我,卻從來吵不醒他。他喜歡關窗戶,我喜歡開窗。我脫了衣服隨處丟,他希望毛巾摺好收好。擠牙膏,他喜歡從尾巴整整齊齊擠,我則是能擠哪裡就擠哪裡,而且老是找不到蓋子,老是被他在馬桶後面地板上找到。遙控器要擺定位,牛奶一定要靠近冷凍庫但又不能太靠近,內衣褲和襪子要放進這一個抽屜,不准放那一個抽屜。      「話雖這麼說,我不是一個難搞定的人。我其實是個好人,只是主見有點強而已。不過,這只是個表象。我能容忍所有人和所有事。至少忍一陣子還可以。後來有一天,我突然覺醒了:我不想跟這男人在一起,不想讓他接近我,非遠走高飛不可,我努力壓抑這股衝動。但是,一旦對方意識到我想走,他會擺出可憐兮兮的小狗狗眼神,纏著我不放。我一看到那眼神,咻的一聲,一溜煙逃走,馬上另尋新歡。      「男人啊!」她最後說,彷彿能一語道盡男人的缺點——對於男人的缺點,多數女人願睜一眼閉一眼,學著包容,最終能原諒她們盼能畢生珍愛的男人,即使她們自知不會愛一輩子也一樣。「我討厭見到任何一個人受傷。」      一抹陰霾飄來,徘徊在她的五官上空。我但願能撫摸她的臉,輕輕地摸。她瞥見我在看她,我的視線趕緊往下移。      ***      再一次,我注意到她的靴子。這雙靴野性奔放,彷彿踏過嶙峋的山路,歷盡風霜,老態畢露,換言之深受她信賴。她喜歡穿身經百戰的衣物。她重舒適感而輕忽外觀。她穿海軍藍厚毛襪,是男襪,極有可能來自她自稱不愛的男人的抽屜。然而,她這件季中時裝款的重機騎士皮夾克看起來甚為名貴。Prada,八成是。她是不是從男友家衝出來,匆忙中隨手拿一件披上身,急著說:我想去看我爸,今晚打給你?她戴男錶。也是男友的嗎?或者她只是偏好男錶?她渾身散發著剛毅、粗獷、半成品的性格。隨後,她襪子和褲管之間乍現一小片肌膚,是我見過最光潤的腳踝。      「談談妳父親的事吧。」我說。      「我父親?他情況不太好,快走了。」接著她打斷自己的話。「你還按鐘點收費嗎?」      「正如我剛說過的,和永遠不再見的陌生人談心事比較容易。」      「你這麼認為嗎?」      「什麼?在火車上談心事?」      「不是。你以為我們永遠不會再見面嗎?」      「機率有多高?」      「有道理,非常有道理。」      兩人相視微笑。      「好,繼續談談妳父親吧。」      「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我對他的愛變了。不再是油然而生的親情,而是一種沉吟、戒慎的看護情。不是真愛。儘管如此,父女彼此還是有話就說,我沒有丟臉到不能告訴他的事。我母親離開我們快二十年了,從此只有他和我。有陣子,他交了一個女朋友,不過現在他獨居。有人會定時到他家照顧他,煮飯洗衣服,打掃環境,整理東西。今天是他七十六歲生日。所以才有這個蛋糕。」她邊說邊指向頭上行李架上的一個方形白盒子。她似乎顯得難為情,或許正因這緣故,她指著蛋糕盒時伴隨一小陣嘻嘻笑。「他說他邀請了兩個朋友過來吃午餐,可惜兩人一直沒回應,我猜他們一定不會來。最近沒有人肯上門。我兄弟姊妹也不會來。我在佛羅倫斯住處附近有家老店賣泡芙蛋糕,他很喜歡,說這泡芙蛋糕能讓他重溫在佛羅倫斯教書的好日子。他當然不該吃甜食囉,不過……」      講完一整句是畫蛇添足。      兩人之間的沉默延續了半晌。我認定雙方話題已枯竭,又作勢重拾書本。不久後,書攤開著,我開始望著窗外托斯卡尼綿延起伏的景觀,思緒飄移起來。一個模糊的怪念頭漸漸映入我心坎,我遐想著她移到我鄰座。我知道自己正在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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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世界的盡頭找到我》故事發生在《以你的名字呼喚我》的二十年之後,艾里歐、奧利佛,以及艾里歐父親薩謬爾的人生都有了劇烈的變化。讀者最有興趣的問題是,艾里歐和奧利佛這對悲劇戀人是否能重聚?   除此之外,二十年後的人物變化與生命轉折也是本書吸引人之處,三位主角的觀點轉換巧妙地連結了三人看自不相關的故事。恢復單身的薩謬爾,遇見熱情奔放的米蘭達,引發一段刻骨銘心的忘年之戀;與米榭爾相遇的艾里歐,從一份神祕的樂譜拼湊過往的愛戀;結了婚的奧利佛,有著穩定的家庭關係,卻始終沒有忘記二十年前的夏天……   本書融合三種對理想愛情的不同追求,延續前作優雅含蓄的基調,讀者必受書中跨越年齡、世代、性別的真摯愛情感動,是作者安德列.艾席蒙贈送給二十一世紀讀者最浪漫的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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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資料

安德列.艾席蒙 André Aciman

一九五一年生於埃及,在家裡說法語、義大利語、阿拉伯語等多國語言環境下成長,然而因猶太身分,雙親遭埃及政府驅逐出境,之後他們成為義大利公民,於一九六八年搬至紐約。後來獲哈佛大學比較文學博士。他曾於普林斯頓與紐約大學任教,現於紐約市立大學教授比較文學與普魯斯特。他的著作超過八部以上,包括改編為電影、榮獲浪達文學年度好書獎、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好書等多項大獎的《以你的名字呼喚我》、獲懷丁作家獎的自傳回憶錄《Out of Egypt》,《紐約時報》書評推薦本書具有馬奎斯與契訶夫的寫作風格。另著有《愛的變奏曲》,書寫獨屬當代氛圍的浪漫愛情,榮獲亞馬遜書店、Goodreads年度最佳圖書。《在世界的盡頭找到我》是《以你的名字呼喚我》的續集,故事發生在二十年後,角色歷經人事變遷,仍試著追尋永誌不渝的愛,出版前已受萬千讀者與眾多媒體矚目。 相關著作:《在世界的盡頭找到我(限量作者親簽扉頁.《以你的名字呼喚我》動人續集.首刷限量隨書附贈「瞬間╳永恆」信紙信封組)》《以你的名字呼喚我(電影書衣典藏版‧扉頁印製簽名名句紀念)》《愛的變奏曲(《以你的名字呼喚我》作者最新作品.扉頁印製簽名名句典藏版)》

基本資料

作者:安德列.艾席蒙(André Aciman) 譯者:宋瑛堂 出版社:麥田 書系:hit 暢小說 出版日期:2020-01-02 ISBN:9789863447207 城邦書號:RQ7093 規格:膠裝 / 單色 / 320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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