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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諾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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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是法律系學子、律師及社會大眾必讀的佳作。 ——哈佛法學院知名刑法教授Alan Dershowitz 李念祖║陳瑞仁║蔡兆誠║羅秉成║顧立雄 法律界先進推薦 對於法律,丹諾說︰ 法律應該像衣服一樣,適應人的需要。當法律不能獲得大眾普遍的認同時,便應考慮修法,這原是政治人物的份內事。 對於政治,丹諾說︰ 我從未讚賞政治人物,他們雖多半親切、和藹和聰明,卻少有人擁有真正的勇氣。 對於犯罪懲罰,丹諾說︰ 處罰人民的理由有千百種,而訂定法律的前提是:「處罰他」是為了「幫助他」。用圍牆、牢籠和絞繩來制止所謂的邪惡勢力,就像企圖在湍急的河流中築壩擋水一般,水終究會滲透出來或找到另一個出路,或者淹沒水壩、徹底將其沖毀! 對於社會制度,丹諾說︰ 我從不認為一項制度是全然為善或全然為惡,所以我不會盲從規則或成為死硬派人士。 克萊倫斯.丹諾是美國思想的啟蒙者,一生以律師為職志,義務為無助的弱勢團體與窮人辯護,他展現的勇氣與智慧,是今日社會的榜樣。他曾說過:「一個人在未被定罪之前,都是無辜的。」此至理名言至今依然被奉為司法的圭臬。 「律師對當事人的態度就如同醫生對待病人一般,都是竭力想要減輕他們的痛苦。律師和醫生兩者的目標都在於減輕痛苦、挽救生命。」丹諾以此為執業精神,在他五十多年的律師生涯中,為企業、勞工與刑事被告擔任辯護律師,處理過許多膾炙人口的案件,包括煤礦罷工事件、揭發礦場僱用童工的不人道情況、著名的進化論法庭辯論、反對死刑的主張、爭取公民權利,以及對於司法體制的批判。 在本書中,丹諾回顧他精彩的一生,向世人展現他的答辯技巧、犀利風格,字裡行間隱隱透露他在哲學、犯罪學、勞工經濟、政治、宗教上的精闢觀點,對於現在的我們猶如暮鼓晨鐘般值得借鏡。 ◎和林肯一樣,丹諾是位未受完整法學教育,卻一生用法律知識濟弱扶傾的律師,他的執著,要一個世紀後才能顯出巨大影響;《丹諾自傳》,傳達的是一位法律先知的信念,法律人或非法律人,都值得一讀。 ——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暨合夥人 李念祖律師 ◎丹諾這本好書好像一杯烈酒、一團火焰,使自己的感情,為之沸騰,為之澎湃。 ——作家 陳之藩先生 ◎狡猾的被告,加上像丹諾這種雄辯的律師,才能激發出一位偉大檢察官的特質:正義、勇氣與智慧。 ——新竹地檢署 陳瑞仁檢察官 ◎丹諾的偉大,不僅在於替無力打官司的窮人進行義務辯護,從而平反許多冤獄;他更是好打抱不平,專為其他律師眼中「沒有希望」的案件進行辯護;他是一位長期獻身自由人權的勇敢鬥士。 ——中華民國第十、十一任總統 陳水扁先生 ◎丹諾在美國社會高度動盪衝突的時代執業,一貫站在弱勢立場,力抗主流價值與群眾輿論,成為勇氣、睿智、仁慈以及雄辯的律師典範。 ——律師全聯會律師倫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蔡兆誠律師 ◎不論你是喜歡或是討厭律師這個職業,或許在你看完這本書後,會改變原來的想法,而掩卷之餘,或可自問:台灣的丹諾何在? ——行政院政務委員 羅秉成 ◎丹諾所身處的時代,雖然距今已有百年之久,然其所面臨的審判環境,除陪審團制度外,實與現今我國有頗多相近之處。細讀此書後,你會更理解犯罪成因之複雜,或許能對自己所處的社會有更多的人道關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 顧立雄

目錄

第一章 故事之始  第二章 童年時光  第三章 以律師為志   第四章 鄉下小律師  第五章 嶄露頭角  第六章 踏入政治圈  第七章 鐵路大罷工事件  第八章 勇者戴伯  第九章 我的犯罪觀  第十章  可憐的孩子們  第十一章 初識布萊恩  第十二章 赦免無政府主義者  第十三章 偶像阿傑德  第十四章 無煙煤礦區罷工事件  第十五章 我的議員生涯  第十六章 瓦理斯森林殺人案  第十七章 山艾雅典  第十八章 審判海烏  第十九章 重審亞當斯  第二十章「丹諾病危!」 第二十一章《洛杉磯時報》大樓爆炸案  第二十二章 希望與絕望  第二十三章 喬治‧比塞的悲劇  第二十四章 芝加哥慘案  第二十五章 世界大戰的省思  第二十六章 當和平來臨時……  第二十七章 婁伯與利奧波德  第二十八章 審判婁伯與利奧波德  第二十九章 進化論的爭議  第三十章 天啟宗教與異教徒的戰爭  第三十一章 布萊恩之死  第三十二章 禁酒主義者  第三十三章 憲法第十八修正案  第三十四章 北方的黑人  第三十五章 歐洲遊記  第三十六章 放下萬緣  第三十七章 為罪犯請命  第三十八章 犯罪的因與果  第三十九章 以盲導盲  第四十章 死刑有必要存在嗎?  第四十一章 退休之後  第四十二章 無解的問題  第四十三章 人有來世嗎?  第四十四章 設計與目的之迷思  第四十五章 我的律師經驗談  第四十六章 安享餘年  第四十七章 走進尾聲

作者資料

克萊倫斯.丹諾(Clarence Darrow)

十九歲進入安納堡學院(Ann Arbor)攻讀法律,二十一歲考上律師執照。一八八八到芝加哥執業,成為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先鋒,曾擔任許多著名案件的辯護律師,包括堪稱世紀審判的青少年謀殺案「利奧波德與婁伯案」(Leopold and Loeb, 1924)、猴子審判「斯科普斯案」(John T. Scopes, 1925)。 丹諾被譽為美國最偉大的律師,並以演說家、辯論家、作家聞名於世。著有《波斯珍珠》A Persian Pearl、《法明頓》Farmington、《抗拒並非罪惡》Resist Not Evil、《以牙還牙》Eye for an Eye、《犯罪的原因及其處置》Crime: Its Cause and treatment、《無神論與異教徒》Infidels abd heretics: An Agnostic’s Anthology等書。

基本資料

作者:克萊倫斯.丹諾(Clarence Darrow) 譯者:簡貞貞 出版社:商周出版 書系:人與法律系列 出版日期:2019-02-25 ISBN:4717702905590 城邦書號:BJ0003Y 規格:膠裝 / 單色 / 464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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