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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門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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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最佳圖書(Amazon Best Book)! ◆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最佳犯罪小說(Amazon Rising Stars)! ◆亞馬遜網路書店明日之星(Winner of Amazon Rising Stars)! ◆榮獲英國第四頻道【TV BOOK CLUB】年度選書(Best Reads)! ◆榮獲法國《快訊》雜誌讀者票選獎(Prix Des Lecteurs)! ◆榮獲荷蘭「犯罪特區驚悚小說獎」最佳首作(Crimezone Thriller awards: Best Debut)! ◆入選英國犯罪作家協會匕首獎(CWA John Creasey Dagge)! ◆入選英國韋佛頓好讀獎(The Waverton Good Read Award)! ◆入選英國民眾布克獎(The People’s Book Prize)! ◆入選國際IMPAC都柏林文學獎(The International Impac Dublin Literary Award)! ◆售出25國版權! ◆Revolution Films買下電影版權! 等我。 我愛妳。 我非妳不愛。 橫跨愛與暴力兩界,穿梭正常與幻覺之間,占有慾與檢查狂的極致衝撞。 一份無所不在的愛,帶來的不是幸福甜蜜,卻是挑戰你的理智,緊踩你的神經! 凱西每天下班後都選一條不同的地鐵路線回家,並且在早一站或晚一站下車,下車後再徒步──每天的徒步路線也不一樣。她在閃避什麼? 每當接近自家公寓,凱西先檢查巷子和車庫,再一一檢查整棟公寓的每一扇窗戶,接著仔細查看窗簾是否有異。是什麼,要讓她如此防範? 到了自家門口,她一面回頭望,一面轉動鑰匙,進門後鎖上前門,摸著門的邊緣,確保門跟門框緊密貼合,如此反覆六遍。每次進門,她都要檢查前門,六次。是誰,可能守在門外?甚至,出現在門裡? 進門後,她檢查各個房間的每個細節──餐具盤是否在抽屜裡?叉子是否在左邊?刀子是否在中間?湯匙是否在右邊?地板上是否掉了一顆鈕扣?從前門、廚房到臥室,每天的檢查流程至少反覆十二次。她想找到什麼蛛絲馬跡? 是誰如此揮之不去、無所不在,迫使她如此閃避、防範與檢查?這人做了什麼,足以讓她行為扭曲、內心畏懼至此?凱西又要如何掙脫陰影、克服障礙,找到勇氣活下去?

內文試閱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四
  娜歐蜜.班奈特睜著眼躺在土溝底,那讓她活過二十四個年頭的鮮血一波波滲進她身體下方的石礫。

  在恍惚間,她沉思著這一切有多諷刺:她竟然就要死了--掙扎求生了這麼久,以為自由就在眼前--死在唯一一個真正愛過她、對她好的男人手裡。男人站在土溝邊上,陰影遮住了他的臉,陽光穿透鮮綠的樹葉,斑斑點點的光影灑落他滿身,一頭金色如光環的頭髮。男人在等待。

  血液漲滿了她的肺,她咳起來,氣息吹開了堆積在她下巴處的猩紅色血泡。

  男人站著不動,一手握鏟,看著鮮血流出她身體,心裡讚美著那光榮的顏色有如液體珠寶,也驚嘆著即使死到臨頭,她依舊是他這輩子見過最美麗的女人。

  等血流慢下來、變成一滴滴地的時候,他轉過身,望著介於工業區後方和農地開端之間的這片荒涼無人之地。這裡人跡罕至,更不會有人來遛狗。製造業產生的垃圾在這塊未開發且滿目瘡痍的地帶堆積了好幾十年,野草穿過空的電線圈生長,生鏽的油桶溢出棕色液體。這塊地的邊緣,在一長排萊姆樹下有條長達六呎的土溝,下雨時髒水就順著土溝流進一哩外的河裡。

  又過了幾分鐘。

  她死了。

  風漸漸增強,他的目光穿過遮棚似的樹葉,望著天上追逐的雲朵。

  他拿鏟子穩住身體,小心翼翼地從陡峭的邊坡爬進土溝底,然後毫不遲疑地一鏟敲進她頭顱。第一次鏟子一下就被彈開,然後才在一聲悶響中打破骨頭,鏟進血肉裡。他用力大口吸氣,一次又一次地搗爛她的臉,把她的牙齒、骨頭和血肉敲碎成恐怖、模糊的一團。

  之後,她就不再是他的娜歐密了。

  他割下她的每一根手指和兩隻手掌,直到沒有任何可以識別身分的肢體留下。

  最後他用那柄血淋淋的鏟子鏟起土溝裡堆積的碎石、砂粒和垃圾蓋住她的屍體。掩蓋得不是很好,血到處都是。

  就在他掩埋完畢時--從他割開她喉嚨而她驚訝地說出他的名字的那一刻起,他就開始流淚,現在他擦掉了淚水--越來越暗的天空落下了第一滴雨水。

*  *  *

二○○七年十一月十七日星期六
  我的週末是放鬆與緊繃的怪異組合。有些週末很棒,有些就不怎麼樣。有些日期很好。我只能在雙號的日子去買菜。如果十三號剛好是週末,我就什麼事也不能做。單號的日子裡,我可以做運動,但只有外面陰雲滿布或是下雨才行,出太陽就不行。我也不能煮東西,只能吃冷食或加熱食物。

  這一切都是為了讓我的腦袋放鬆。我的腦子日日夜夜、無時無刻不在製造曾經發生過和可能會發生之事的畫面,就像反覆看一部恐怖片,卻永遠無法對恐懼免疫。如果我能把事情做對,以正確的順序來進行,仔細檢查、遵循正確的韻律,那麼那些畫面就會暫時離開。如果我能夠離開家門,並且確知公寓裡的一切都絕對安全,那麼我就能得到幾小時的平靜,其中最糟的感覺就只是微微的不安。彷彿有什麼不對勁但弄不清是什麼。不過,更常發生的情況是,我已經盡可能做好檢查,並假設我終於成功出了門,但接下來我卻會一直苦惱自己到底有沒有做對。然後那一整天我腦中就充斥著回家後會發生什麼事的畫面。如果每天晚上我不選擇不同的路回家,那麼就會被人跟蹤。這樣你懂了吧:真相並不好看。

  無論如何,這個狀況纏上了我,而且打死不離開。每隔一陣子,我會發展出一條新規則。上星期我又開始數樓梯了,這件事我已經好幾年沒做。這絕對是我不需要的,但我似乎已經無法控制自己。情況沒有變好,反而變本加厲。

  於是,星期六又到了,還是個單數日,而且家裡沒有麵包和茶包了。茶包可不是小事,因為茶是另一條重要規則,尤其在週末的時候。我知道如果我在早上八點、十點、下午四點和八點沒有喝茶的話,就會變得愈來愈不安,不僅因為沒把事情做對,可能也因為體內缺少咖啡因。我看了看垃圾桶,裡面有早上八點的茶包--是在愚蠢的我尚未發覺那是最後一包的時候丟進去的--躺在馬鈴薯皮和昨晚的義大利麵醬中間。一時之間,我考慮著把它揀出來,但那樣還是不行。

  光是我會笨到讓家裡沒有茶包這個事實,就足以造成高度焦慮狀況了。我很擅長自責。如果我出門買茶包,就沒辦法好好檢查住處,因為今天不是雙數日。我也許可以買到茶包、平安回家,但在這段時間內,可能會有人闖進來,正等著我回家。

  我花了超過一小時煩惱這兩個選項哪個比較好--哪條規則比較重要?為了甩脫腦中的那些畫面,我把公寓檢查了幾次,但每一次都出了些小差錯。我檢查的次數愈多,就愈覺得疲憊。有時候我就會陷入這種狀況而無法自拔。最後我實在沒有體力再檢查下去了。

  一個微弱的理智之聲在我腦中響起,想蓋過一堆自責的雜音:這樣不正常。

  九點四十五分時,我縮在角落,身體緊蜷成球,瀕臨自我毀滅邊緣。這時我聽到了--前門關上的聲音--而且關得很密實,然後是樓梯上的腳步聲。 我還沒機會去想,就發現一條出路。如果我不能買茶包,或許可以用借的……

  腳步聲經過我的門口,持續往頂樓走去。我等了一陣,揉了揉面頰,把眼淚擦掉,手指有氣無力地順了順頭髮。現在沒時間檢查家裡了,前門是關緊的,我聽到他關門了,我絕對聽到他關上門了。我只需要過去就好。

  拿著鑰匙,只把門鎖了一次、又檢查過一次之後,我走上樓梯,停在他家門口。我從來沒上來這裡過。樓梯平台上有扇窗,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燈光。我看著往下的樓梯,隱約可以看到自己家門。我敲了敲門,聽著那片寂靜,然後門後傳來腳步聲。

  他打開門時,我嚇了一跳。這些聲音都好大聲。

  他的笑容很親切。「嗨,你還好吧?」

  「我很好。不知道你有沒有茶包可以借我。我自己也有啦,但用完了。」

  他一臉古怪神情地望著我。我想盡辦法做出正常的模樣,但我全身上下的毛孔肯定都散發著急切。

  「沒問題,請進。」

  他把門開著,自己退回屋裡,留下我在門口看著他的背。正常情況下,我寧可死掉也不會跟陌生人進入密閉空間,但現在可不是正常情況。而且如果我想在十點前拿到茶包,就非得這樣不可。

  長長的走廊盡頭是廚房,我推測這裡就在我臥房的正上方。難怪那些中國學生開派對會讓我睡不著了。廚房桌上有三個購物袋,他正在翻著袋裡的東西。

  「我剛買了茶--我的昨天也喝完了。對了,我叫史都,史都.理查森。剛剛搬進來。」

  他伸出手,我握了握,盡可能擠出最燦爛的笑。「很高興見到你。我叫凱西.貝利,住在樓下。」

  「哈囉,凱西,仲介帶我看房子的時候我見過你。」

  「對。」給我茶包就好。拜託給我他媽的茶包,不要那樣看我了。

  「是這樣的,」遲疑了一會兒之後,他接著說:「我也想喝茶。在我收拾這些東西的時候,你幫我燒開水好嗎?可以嗎?還是你很忙?」

  被這麼直接問起,我實在沒辦法承認自己除了擔心要怎麼弄到茶包以外,其實沒什麼更好的事可做,何況表上顯示再過三分鐘就十點了,這表示除非我現在就煮茶,不然就不可能準時喝到。

  於是我照做了。我在水槽旁的流理台上找到不成對的馬克杯,從裡面選了兩個在水龍頭下面沖洗。牛奶在冰箱裡。我把乾淨的水倒進熱水壺煮,然後泡茶,一點一點地加牛奶、攪拌,直到呈現出正確的茶色,而史都收好了東西,聊起天氣,說能在離北線才幾條街的地方找到這麼棒的公寓實在很好。

  我得以在分針指到十二的時候啜到一小口滾燙的茶。我感覺身體放鬆了,那股安心感立刻浮現,儘管我是在陌生人家裡喝茶,跟一個剛剛認識的男人一起,而且我甚至沒好好檢查自家公寓就出了門。

  我把他的馬克杯放上廚房桌上的杯墊,把杯子握把轉到跟桌邊成九十度角──這點並不簡單,因為桌子是圓的。我試了幾次,角度看起來才對。他看著我,揚起一邊眉毛,這一次我成功地笑了笑。

  「對不起,我只是有點--呃,不知道該怎麼說。我猜我需要一杯好茶。」我說。

  他聳聳肩對我笑。「別擔心。能有人幫我煮茶是種享受。」

  我們坐在廚房桌旁,在友善的沉默中喝著茶。然後:「我有天晚上去敲了你家的門。我想你一定是出去了。」

  「是嗎?什麼時候?」

  他想了想。「好像是星期一吧。那時肯定是七點半、八點左右。」

  其實是九點吧。我盡量做出不明所以的表情。「我沒聽見。也許我在洗澡還是幹嘛的。希望不是什麼急事。」

  「也還好啦--我只想打聲招呼,自我介紹一下。我很晚才回家,想知道有沒有吵到你,跟你道歉。有時候我上班到很晚,沒辦法事先知道幾點回家。」 「一定很辛苦吧。」我說。

  他點頭。「一陣子之後就習慣了。但我想走樓梯的聲音一定很吵。」

  「不會,我睡著以後就什麼都聽不到了。」我撒了謊。

  他盯著我好一會兒,彷彿清楚知道我說的根本是謊言,但最後還是接受了。「不管怎樣,如果打擾到你,我很抱歉。」

  我想說點什麼,卻又住口。

  「說啊。」他說。

  「是門。」我說。

  「門怎樣?」

  「前門。我很擔心門沒關好。有時候大家來來去去,門就開著沒關。」

  「別擔心,我一向會把門關好。」

  「尤其是晚上。」我強調地說。

  「對,尤其是晚上。我向你保證,我每天晚上都一定會鎖好門。」這話聽起來像一句嚴肅的誓言,而且他說的時候也沒笑。

  我感到--幾乎--開始要鬆一口氣了。「謝謝你。」我說。我喝完了茶,站起來,再次察覺到周遭環境,急著想回到自己公寓。

  「給你。」史都從抽屜裡取出一捲裝食物的小袋子,用袋子套住手,然後從盒子裡抓出一把茶包,把袋子裡外翻個面,再把上面扭緊。

  「謝謝。」我接過袋子。「我明天會去買。」我頓了頓,驚訝地發現自己說出下面這句話:「如果你也缺什麼東西……儘管來敲門。」

  他笑了。「好。」

  他讓我朝門口先走幾步,沒有催我,我是自行走出門外的。「下次見。」我往樓下走的時候他說。

  希望如此,我心裡有個小聲音這麼說。

  然後最怪異的事發生了。我回到家,坐在電視機前面看了一個半小時的電影,才發現我並沒有做檢查。

  這個小疏忽害我之後的下午和晚上的幾個小時都沒休息。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星期六過後,感覺就像我一天到晚都見到史都。星期一早上我去上班時,他也正要去上班,一副急需刮鬍子、多補幾小時睡眠的頹廢相。

  「凱西,早安。」他看到我的時候說。

  「嗨,去上班嗎?」

  「對。我覺得我才剛到家,但顯然我從到家就一直睡到現在。」

  我看著他心不在焉地對我微微揮手,然後我關上房門,用力拉緊,又搖了搖來確定。我在門外站了一會兒,給他時間走上馬路、彎過轉角,然後才開始檢查。門關上了,絕對是關著的。我又檢查了一次。

  星期二,我聽到他在十一點時走上樓梯。就連那腳步聲聽起來都很疲憊。不知道他是做什麼的,壓力這麼大。

  今天早上,在我檢查公寓門的時候,他打開了前門。我聽到背後出現他上樓的聲音,但我繼續檢查到最後一分鐘。我已經遲到了。

  「早安,」他輕快地說:「你今天好嗎?」

  他的氣色好多了。

  「我很好。你呢?你是不是走錯方向啦?」

  他笑了。「我嗎?沒有。我今天休假,剛去熟食店買了幾個可頌麵包。」他舉起袋子給我看,證明他的確去了那裡。「我準備到處閒晃、大吃一頓。你要不要來一個麵包?」

  那時的我一定面露驚訝,因為他笑著又說:「不過我猜你正準備去上班吧……」

  「對,」我說,但可能說得太急了些。「或許下一次吧。」

  他又笑了笑,對我眨眨眼。「我可能會記住喔。」他的目光越過我肩頭。「你的門還好吧?」

  「我的門?」

  「關不緊嗎?」

  我的手還放在門把上。「噢--對。只是有時候會卡住。」我拉了拉門。

  喂喂,快走啦,拜託哦。我在心裡這麼說,但他並不懂。最後我只好說再見,離開還沒檢查完的門。 不過有個小補償是,自從史都搬進來以後,我一次都沒發現公寓大門沒關緊。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六
  昨晚是聖誕派對。

  我覺得生活裡有什麼不一樣了。當然是變糟--就在我對這裡開始感到安全的時候。今天早上,我覺得雙腳站不穩,而且這點跟我昨晚喝了或是沒喝的酒無關。老實說,我已經超過一年沒喝酒了--我想現在的我應該已經不會喝了。

  不:這天早上,腳下的地面感覺不一樣,彷彿隨時會崩塌。從四點鐘起床以來,我一直不斷檢查公寓,每一次都必須扶著牆壁才能依序做完例行的檢查。我還是不滿意。我想待會還是得再檢查一次。

  昨天晚上,我鼓起所有勇氣出了門。我很早就開始做準備了。從前,為了上夜店,做準備代表沖個澡、花至少半小時選衣服和鞋子、化妝,一邊喝幾杯冰涼的白酒,一邊弄頭髮,同時接收和回覆朋友發的簡訊。你今晚要穿什麼?要穿藍色那件?待會見。

  最近,準備出門卻代表檢查一切。再檢查,然後再檢查一次,因為我遲了一分鐘才開始。然後再檢查一次,因為這次花的時間比正常情況少了兩分鐘。從我昨晚下班回到家,到該出門之前,我都在檢查。

  等我終於走出前門時(感謝老天!),已經七點五十分了。

  我已經錯過酒館的那一攤,但我還可以追上他們--也許他們這時正在往餐廳走的路上。我在心裡複習著遲到的藉口,一面加快腳步走向高街。這時我看到史都朝我走來。儘管天色已黑,我還穿了件黑色長外套、圍了條圍巾,他也看到了我。

  「哈囉,凱西。你今晚要出去啊?」他穿了件棕色夾克,裡面有條大學式樣的圍巾,呼出的氣息成了一團霧。

  我不想跟他講話。我想點點頭,隨便笑了笑,但他卻擋住了我面前的人行道。我說:「對。公司的聖誕派對。」

  「喔。」他點著頭說:「我下禮拜也有一場。也許我們晚點會碰面哦,我正要去找朋友。」

  「好啊。」我聽見自己說,好像啟動了什麼自動答話器似的。

  他給了我一個溫暖的笑容。「那就待會見囉。」他說,然後讓我通過。

  我走遠時,一直感覺到他在看我。我無法決定這是好事還是壞事。以前被人那樣看一直是件壞事。過去幾年來我一直覺得別人在注意我,那種感覺怎樣也甩不脫。但這次的感覺卻不同。我覺得安全。

  我並沒有想像中那麼晚到,因為公司的人還在一家叫迪克西酒吧的地方喝酒。時間雖然還早,那裡的人卻已經很多了。女同事們已經喝得半醉,說話大聲又興奮,身上幾乎可說是沒穿衣服。穿著最正式的黑長褲和灰色絲質襯衫的我,看起來一定像她們的女管家或姑姑嬸嬸之類的吧。衣服剪裁很合身,但可說是哪裡也沒露,而且不怎麼有歡慶感。

  我們的財務經理卡洛琳好像覺得有必要陪我度過大部分的時光,也許她也覺得有些格格不入吧。她是唯一已婚的,年紀比我大上幾歲,有三個孩子。跟我一樣,她開始有些白頭髮,但卻精心整弄過,染成了巧克力色外加紅色挑染。我頂多只能把頭髮剪短,每個月去一次美容院實在是折磨,但那是我唯一能找到、剪頭髮時不會跟我聊天的。

  至少卡洛琳並沒問我太多問題。她光是自說自話就夠開心了,而我也只是心不在焉地聽。不過卡洛琳可不像表面上這麼簡單。我不相信她是那種愛說空話的人,反而認為她知道我在這樣的環境裡很不好過。如果她問起我好不好、感覺如何,我很可能會崩潰。

  於是等我們抵達泰宮餐廳時,我坐在長桌的一頭,卡洛琳坐我對面。她大概以為我只想遠離噪音,但實際上被困在擁擠餐廳的長桌中間才教人害怕。坐在桌子末端最靠近門口的位置,我可以一隻眼對著後面的火災逃生口,不管有誰從那扇門走進來,我都能先看到。我可以躲在這裡。

  此時,那群女同事的談話聲已經大得超過我認為有必要的程度,而且還為了一些根本就不好笑的事吃吃笑個不停。她們都有纖瘦的手臂、大大的耳環和直如瀑布的閃亮頭髮。我從來沒有過那副模樣--是嗎?

  羅賓顯然樂在其中。他夾在露西和黛安之間,正對著桌子對面艾莉森傲人的乳溝。他的笑聲對我來說向來刺耳,今晚更是大聲得非比尋常。我覺得他很討厭,滿臉油光、頭髮塗滿髮膠、汗濕的手、嘴唇又紅又厚,那副得意洋洋的凌人模樣肯定發自於他低下的自尊。儘管如此,他卻揮金如土,而且可以表現得很貼心。女生們全都喜歡他。

  有一次,在我開始上班沒多久,他曾經想用他那套來征服我。他把我困在影印室,問我下班後要不要跟他去喝一杯。我雖然緊張,仍擠出笑容說:「不了,謝謝。」我不想表現得太冷冰冰,但我顯然還是表現出來了,因為接下來我就聽到說我是同性戀的謠言。這個謠言讓我笑了。我猜助長這個點子的,是我的一頭短髮和不太化妝的面容吧。唔,我不介意啦--至少這樣或許可讓一些低級的行銷人員打消念頭。

  主菜上來以前、又喝過一輪酒之後,神祕聖誕老人禮物袋出來了。不用說,羅賓能扮演聖誕老人,當眾人注目焦點,自然開心得不得了。

  他有一副很明顯是那種很久以前曾經鍛鍊過,但現在只把運動量限制於每週繞高爾夫球場散步個一、兩趟的身材。我猜如果你可以忽略他的話聲和笑聲,或許有可能覺得他很好看。卡洛琳低聲告訴我,他現在跟一個叫阿曼達的行銷人員約會,還說他的婚姻狀況不太好。我可不驚訝。

  我發覺,跟阿曼達約會似乎並沒讓他停止跟其他人調笑,而且他還用那套老招對左右兩邊的女孩發動攻勢--其中一個年紀輕得足以當他女兒。她害羞地望著他,我很好奇待會她會不會跟他上旅館開房間。

  我的神祕聖誕禮物仍放在餐墊上未拆封。禮物包裝得很美,這是個好兆頭。一時之間,我納悶會不會有人買了個不登大雅之堂的東西給我,那樣會滿有趣的,但若是如此就不會包裝成這樣了。我只有打開來才會知道。

  餐桌旁到處是歡叫、呼喊和笑聲,夾雜著撕開包裝紙的聲音。有人給了卡洛琳一瓶紅酒--不是什麼創新的點子,但她似乎很高興。

  包裝紙一撕開,我就滿腔後悔,希望自己沒拆開。

  那是一對有著粉紅色絨毛邊的手銬,還有一件紅緞子的小可愛。

  我的心臟狂跳,但不是因為興奮。我打量著餐桌,看到桌子另一頭的艾琳正焦慮地看我--送禮的一定是她了。我盡可能擠出笑容,用嘴形說「謝謝」然後小心翼翼地把禮物放回包裝紙內,收到座位下。

  不知道是禮物裡的哪一樣東西引我發作的。那件紅緞子上衣很漂亮,作工精緻,而且會很合身。也許不是這個--也許是--其他事。

  「你還好吧?」卡洛琳問。她的臉頰泛紅,說起話來也有些大舌頭。「你的臉色白得跟紙一樣。」

  我點頭,不敢開口說話。

  一會兒之後,我悄步離開,把神祕聖誕禮物包隨手塞進包包。推開雙層門的時候,我發現我的手在抖。幸好那裡沒有別人。我先進了如廁間,雙手輕輕放在門後,想要呼吸、想鎮靜下來。我的心跳得好快,好像除了咚咚咚之外,完全沒有間隔。

延伸內容

將「非妳不可」執行到底


◎文/密絲飄

如果有個男人,具備了以下特質,妳覺得他怎麼樣?

1. 願意擱置原本安排好的行程或工作,只為了見妳一面。
2. 爭吵後會緊抱著妳不停道歉,甚至因怕妳不原諒他而落淚。
3. 經常耗費大把時間精神,製造驚喜、哄妳開心。
4. 認為妳充滿魅力,一定有許多男人喜歡。

  怎麼樣?看起來很完美吧?可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書中的男主角李、以及我所聽過的、會使用暴力的男人,在第一次動粗之前,都是這樣的完美情人。強暴犯不是24小時勃起,有暴力傾向的人也並非整天都在使用暴力,通常是在受到刺激時才會被誘發,所以,當兩人之間風平浪靜、蜜裡調油的時候,他們通常很正常、很體貼、很nice,可當刺激一來──通常是妳們吵架、而妳表示要離開他、或有這個可能的時候,他們就失控了。

  然後,妳就會百思不得其解,懷疑他為什麼「變了」?

  是因為妳說錯話了?是因為他太害怕失去妳,所以才失控?

  女人的盲點是「愛」,我們總以為愛妳的人就會對妳好、反之則否,這樣的邏輯在正常情況下是沒有錯的,但面對一個會失控動粗的人,還能以「正常情況」視之嗎?愛妳的人當然會害怕失去妳,但因為害怕失去便施以暴力卻是一種人格障礙,兩者並不互相妨礙,而是可以同時存在的。

  記得曾在電視上看心理醫生說過,試圖用「那個男人若是真的愛妳,就不會傷害妳」來說服籠罩在暴力情人陰影下的女人並沒有用,因為那些甜蜜是貨真價實的存在,暴力情人並非整天揮拳相向,在他們不出手的時候,往往比其他男人更加體貼溫柔、願意付出。女人很善良,善良到不願意辜負愛我們的人,所以凱西才會在李忽而暴力、忽而憐惜的態度裡迷惑,試圖辨識李究竟愛不愛她,因而錯失逃跑的先機;然而凱西之所以在最後能成功脫離,是因為她終於明白,重點壓根兒不在於李愛不愛她,而是她不想要被這樣對待。

  在感情的路上,女人真的受夠了若即若離的男人,我們想要一份不會輕易動搖的真愛,想要一個非妳不可的男人。只不過,「非妳不可」四字說起來甜蜜,真執行起來卻很驚悚,真的將「非妳不可」執行到底的男人,在要不到妳的時候,要不就是殺了他自己,要不就是殺了妳。因為,隱藏在「非妳不可」四個字背後的,其實是霸道的殘忍和自私,以愛之名,抹煞了妳說「不要」的權力。

你迷信愛的預感,但不信壞的徵兆


◎文/肆一 (暢銷書《想念,卻不想見的人》作者)


  一抹微笑、若有似無的視線、無聲勝有聲的默契……跟著,你就陷入了愛裡。所有的愛情都是這樣開始,一點點的細微、再多一點,這些都是愛的預兆,最後就凝結成一張無邊際的網,讓人逃不出去。他很好,甚至有點太好,於是你慶幸自己的好運,更加欲罷不能,只是你從來都沒想到,在網子上頭的自己原來真的是隻蜘蛛,而你不過是獵物。你以為的從此停泊,原來竟是囚禁。但就因他很好,所以你才沒想到,也才即使發現了也不去相信。

  愛情裡的好,原來可以是壞的,因為他那些從前的好,結果都反過來變成了後來所有壞的脫罪。

  你用那些曾有過的好來安慰自己,欲走還留;別人則用那些好來指責你,說你不懂感激,你被夾在中間,動彈不得。每每想要逃脫,那些他曾經對你的好,就會拖住你,只要走得稍微遠一點,反彈的力道就愈是大,然後遍體鱗傷。但你還在用那些好來安慰自己。「他曾經對我這麼好……」「他其實沒那麼壞……」你們以前共有的那些美好經歷,不知怎麼地,卻變成了你後來的願景,以前他可以的,以後一定也回得去。你覺得好笑,笑到身體都痛了起來,低頭一看,才發現早已是體無完膚。

  你才懂了,原來,曾經的好竟成了餵養傷口的養分。

  你本來想責怪他,但跟著才發現是自己沒離開,原本你擁有選擇權,只是後來被自己給讓渡出去。你用你的選擇權,去交換了「未來或許會再好」的可能性或是念頭,一直到碎裂了才驚覺自己不僅是沒了選擇,而且也沒了以後。在愛情裡,我們總是相信直覺、相信一點愛的小預兆,拿這些虛無飄渺來當作依據;但在感情變質的時候,卻不相信那些顯而易見的愛的作為。

  就像是《誰在門那邊》的女主角凱瑟琳,她曾經有機會可以離開,但她選擇相信愛的預感,所以才到了門口又折回,一次又一次,然後每多掙扎一回,羈絆就會又更深一點,最後才連逃都沒辦法。才錯過了可以回頭的契機,回頭,不是說回到他的懷抱,而是回到愛的最初衷。

  書裡描繪出那些愛裡的變化,很日常、很真實,像是尋常的時間的推移、閒話家常的場景,所以才更顯得可怕。因為日子常常就是在這種不知不覺中變了質,規律的生活會掩蓋瑕疵,讓人麻木,習慣了痛。沒有所謂的清醒,因為醒來就只剩碎骨粉身。

  其實,離開跟相愛很像,都需要一個剛剛好的時間點,才能夠走得掉或談成一場戀愛。因此,在相信愛的預感時,同時也請去相信壞的徵兆。愛上一個人,他一定有哪裡好,否則你們不會在一起,但這並不表示人會一直都好,能理解這件事,在適當的時候轉身,才是對愛情好。

作者資料

伊莉莎白.海涅斯(Elizabeth Haynes)

生長於英國薩賽克斯,曾任警察情報分析員,二○○六年因為參與「國家小說寫作月」(National Novel Writing Month)的計畫而開始小說創作,以她專業的警界背景,寫成首部作品《誰在門那邊》,2011年出版旋即攻下暢銷榜,成為英國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最佳圖書(Amazon Best Book)及年度最佳犯罪小說(Amazon Best Crime Novel),並獲亞馬遜崛起新星獎(Amazon Rising Stars award)。目前著有《誰在門那邊》、《復仇之潮》(Revenge of the Tide)、《人體殘骸》(Human Remains)等三部小說。

基本資料

作者:伊莉莎白.海涅斯(Elizabeth Haynes) 譯者:韓宜辰 出版社:麥田 書系:hit 暢小說 出版日期:2013-09-27 ISBN:9789861739892 城邦書號:RQ7042 規格:平裝 / 單色 / 416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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