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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爾.布萊森的大不列顛碎碎唸:原來,英國跟你想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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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特別收錄:紀大偉/推薦導讀「小而美——享讀碎碎念」 全世界最幽默也最碎唸的旅遊作家 比爾.布萊森 繼暢銷書《哈!小不列顛》 二十年後再度挖苦英國! 布萊森總能輕鬆發現奇異、有趣的事物, 他的筆徹底寫下了英國文化的蠢笨、可愛、諷刺與謊言。 透過他精闢的觀點,我們重新認識今日英國最美好也最醜陋的一面! 我對英國的印象以鐘型曲線發展, 一開始我從最左邊的「一無所知」出發, 一直往上攀爬至「無所不知 無所不曉」的境界。 當我抵達英國知識巔峰時, 我以為自己會一直滯留在舒適圈內, 沒想到一轉眼,我就快速地往「無知」的一方墜落崩塌, 等我清醒過來時, 我發現英國又以極其陌生的面貌矗立在眼前。 ——比爾.布萊森(Bill Bryson) 繼九○年代的暢銷經典著作《哈!小不列顛》(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世界知名旅遊、科普、散文作家比爾.布萊森(Bill Bryson),在該書出版二十週年之際,決定再次展開他的大不列顛周遊之旅,看看英國是否有任何改變。在他遊歷英國鄉郡城鎮各地之間,也重新發掘窮畢生精力也發掘不完的種種稀奇古怪、荒誕離奇、幽默爆笑…的英倫狂想故事、軼事、垃圾事! 原來,英國跟你想的不一樣! 《比爾.布萊森的大不列顛碎碎唸》(The Road to Little Dribbling: More 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帶我們見識到和想像中不太一樣的英國,布萊森寫下對大不列顛島的愛恨交織情感:歌頌他深愛的田園風光,哀悼消逝中的英國文化,以及那些糾纏理智線,引發他叨絮、碎唸、挖苦、埋怨,差點就要謾罵起來的荒唐事。當今英國的種種崩壞現象,透過布萊森辛辣、嘲諷、一針見血的筆調,更是勾起喜愛他的書迷們捧腹大笑。 布萊森在書中創造了一條「布萊森私房路線」(Bryson Line),並隨意地沿此路線探訪英國。他從英國南端的博格諾禮吉斯(Bognor Regis)出發,最後落腳於北端的憤怒角(Cape Wrath),沿途經過眾多常人以為百無聊賴的景點,布萊森卻能從中找到亮點。大多時候英國總會讓他陷入失望,甚至處在混亂與困惑之中,但布萊森總能輕鬆發現奇異、有趣的事物,他的筆徹底寫下了英國文化的蠢笨、可愛、諷刺與謊言。透過他精闢的觀點,我們重新認識今日英國最美好也最醜陋的一面! Bryson Line布萊森的私房路線 Trip #1 該死的博格諾! Bugger Bognor! 對很多人而言,博格諾並沒有那麼糟。畢竟該地擁有海灘以及蜿蜒的水泥步道,以及雖然稱不上繁華倒也小巧、整潔的市中心。不過我必須承認,博格諾就差不多是這樣了。以網路搜尋博格諾,第一個跳入眼前的就是霍頓公園,第二有名的則是電動輪椅店。 Trip #2 七姊妹 Seven Sisters 七姊妹巖為英國最棒的登山步道之一。黑文峰視野絕佳。放眼望去即是連綿不絕的山丘,山峰的盡頭則是陡峭的白色懸崖。在所有和今天一般晴朗的日子裡,七姊妹巖就是綠草地、白色懸崖、湛藍深海與朗朗白日的一派風景。 Trip #3 多佛 Dove 我對多佛有特殊的情感,或許那不見得是什麼好感,但多佛對我就是有特別的意義,好難解釋啊。或許那是因為在我第一次踏上英國土地時,該地正是多佛吧。所以,以全英國來說,多佛應該是我最熟悉的地方。然而,每一次造訪多佛,我都發現該處正在慢慢凋零。 Trip #4 倫敦 London 倫敦應該是全世界最大的都市。我指的絕非腹地面積或是人口總數,而是以其歷史之複雜性與深刻程度而衡量。以面積來看倫敦一點也不大,但是以其歷史縱深而言,倫敦具足重要性。歷史在倫敦身上留下了華麗而混亂的浪蕩足跡。 Trip #5 摩托比亞 Motopia 如果摩托比亞如願建造,洛斯貝里絕對會成為家喻戶曉之地。傑福瑞·傑利科創造了兩個超前出眾的想法,一是將老舊的工業建築改造,二是將汽車逐出日常空間。這絕對超越了當時社會的普遍常識。 Trip #6 偉大的公園 A Great Park 溫莎大公園為古老溫莎森林的遺跡。溫莎就像是一小塊奇幻之地,歡愉之土,樹林、農地以及如詩如畫的管理者宿舍、蜿蜒奇幻的無人祕徑。溫莎公園佔地四十平方多哩,地處倫敦市邊緣,但仍舊無法掩蓋獨特光輝。 Trip #7 深入森林 Into the Forest 新森林其實不新也不是森林。該處在諾曼人征服英格蘭時期就已存在,雖然有小部分面積的樹林奔長,但絕大部份為開闊的石南樹叢,基本上很難讓人聯想到所謂的森林。新森林向來以野馬奔騰著稱於史,牠們縱橫四方,並以絕美姿態呼嘯而越城鎮村莊。 Trip #8 海灘 Beside the Seaside 今天天氣適合散步勝過作日光浴,氣溫涼爽多雲。有不少人待在沙灘上,裝作一副很享受的樣子。從那天開始我知道,即便英國人很開心地做某件事,也絕對不代表那件事很有趣。基本上,我的理論完全正確。 Trip #9 一日之旅 Day Trips 埃夫伯里巨石的形狀突兀詭異,羅列成陣,並以奇幻無比的姿態組合成巨石群,相較於巨石陣圓滑而整齊排列的景象,埃夫伯里巨石顯然更為原始而陰森。埃夫伯里巨石群真正撼動人心的原因是其規模與尺寸,而非外型美觀與否。 Trip #10 遠走西部 To the West 作家約翰·福爾斯撰寫的《法國中尉的女人》 讓此地蜿蜒婀娜的海岸線聲名大噪,海灘上的美景確實也攝人心魄。我曾在此岸邊散步數次,景色優美。我剛來多塞特郡時大家都稱呼這裡是多塞特海岸,不過現在這裡的正式名稱為侏羅紀海岸世界遺產地,聽起來有派頭多了。 Trip #11 德文郡 Devon 這裡終於可以好好散步。我漫步到妥爾卡斯村莊上方的大丘陵,路不好走,但濱海山頭景色不凡。草原上到處都是牛糞,好險沒有牛兒在此閒逛,讓我鬆了一口氣。山頂遼闊,史塔灣一覽無遺,這絕對是全英國最優美的景色之一。 Trip #12 康瓦爾郡 Cornwall 當遇難貨船求救時,八名勇士——包括老師、水管工人、酒吧老闆,立刻放下手邊的事衝向救生艇。不管天候如何惡劣、也不管實際情況為何,他們願意冒著大險,前往搭救陌生人。他們的高貴、勇敢,凡人難以匹敵。這就是英國為什麼是全世界最棒的國家的原因之一,不是嗎? Trip #13 古代布列顛 Ancient Britain 第一眼望去時,巨石陣不是那麼顯眼,甚至讓人覺得有點迷你,不過只要再多加觀察一會兒,你就能體會為什麼巨石陣能夠讓人如此吃驚,而其規模與美麗更是讓人震撼到說不出話來。這絕對是人類所創造過最美麗而突出的事物,並且空前絕後。 Trip #14 東英吉利 East Anglia 沒有人知道船艦塚的主角是誰,因為船艦中根本沒有屍首。或許遺體早已在酸性土壤中腐敗惡爛,也可能遺體早已燒成骨灰並漫撒在船艦遺跡四周。許多人推測船艦塚應屬於東盎格利亞王國的利沃德國王,不過這也僅是其中的一種推測罷了。 Trip #15 劍橋 Cambridge 世界的改變如此之大。現在,擠在劍橋街上的人比住在劍橋的人還多。有些街道擠滿了當地人,有些街道則擠滿了觀光客。每前進幾步,就會有擠眉弄眼的年輕人將傳單塞到眼前,頻頻推銷觀光行程——巴士巡禮、徒步導覽、鬼故事探訪、隨招隨停巴士之旅。 Trip #16 牛津周邊 Oxford and About 一七五五年當時仍存有一件大嘴鳥標本,或許為填充標本吧不確定,當時艾許莫林博物館館長嫌大嘴鳥的標本發出霉味,因此將它扔進火堆之中,果然,不是只有我們的年代會生出蠢材。館員見狀奮力一躍搶救回大嘴鳥,不過僅奪回燒焦的鳥頭與部分的腳。這就是世間唯一僅存的大嘴鳥。 Trip #17 米德蘭茲郡 The Midlands 我第一次到伯明翰時非常震撼,全世界有任何城市是刻意讓自己看起來很醜陋的嗎?我的老家是滿醜的,不過那也都是意外造成的。但是伯明翰是為醜陋而生,這話一點也不誇張。內環道路、陰暗潮濕的行人地下道、巨型運輸交叉道以及恐怖至極的高樓大廈區,簡單來講,伯明翰是全天下最醜陋的地方。 Trip #18 心情好! It’s So Bracing! 這裡看起來就像是最普通的英式濱海小鎮,霓虹燈四處閃耀、吵鬧的電動遊戲機台和噁心的棉花糖味道伴隨著雨水味濃濃地朝我鼻腔襲來。放眼望去所有人都躲在門廊或雨棚下。有少數人在吃著炸魚薯條,而多數人則是站著呆望濕冷陰沉的斯凱格內斯。這哪裡讓人心情好啊。 Trip #19 峰區 The Peak District 我愜意地沿著德文特及豪登水庫走了一陣,享受涼風陣陣的樹林與波光粼粼的湖塊令人印象深刻的石碑。石碑獻給牧羊犬提普,根據上面的描述,提普「待在死去的主人喬瑟夫.泰格先生身邊,不肯離去,長達十五週」。十五週實在滿久的。容我提醒你,泰格的屍體可是壓在狗鍊之上。 Trip #20 威爾斯 Wales 普雷塞利山巨大而陰冷,碰巧現在又開始下起大雨,豪雨落在光禿禿的山頂讓山林更顯得陰慘。上方峭壁顯露出灰色凹窪,正是當年人類為巨石陣而挖鑿的青石石塊原生處。我真的很難想像當時住在索利茲伯里平原的人怎麼會知道如此遙遠的山頭,有他們所需的青石。遠古人類的一切都像是個謎。 Trip #21 北方區域The North 火車蹣跚翻越老舊農舍與破爛不堪的郊區地帶,沿途景色平淡無奇。一定沒有人還記得(天阿我一整天都在這邊緬懷不休),此段路程正是全世界最古老的火車路段,這三十三哩的利物浦至曼徹斯特路段正是全世界最早客運火車的運行路線。 Trip #22 蘭開郡 Lancashire 布萊克浦鎮的沒落讓人感到惋惜,畢竟這裡的空氣清新,視野迷人,還有大片的沙灘。布萊克浦塔仍舊是英國最特殊的建築之一,該塔兩側擁有全世界最好的宴會廳;這裡還有歷史悠久的遊樂場、不錯的戲院和許許多多維多利亞時期留下的老建築。 Trip #23 湖區 The Lakes 對美國人來說,英國國家公園實在非常奇怪,因為它根本不是公園,只是一片看上去特別美麗、且具分外舒適,可供英國人進行三項鄉村活動的土地。在美國,國家公園就是叢林荒野,沒有任何人可以居住在國家公園裡面,而英國國家公園就跟一般農場、村莊、小聚落沒兩樣,只不過遊客數目較為龐大而已。 Trip #24 約克郡 Yorkshire 我愛約克郡也愛約克郡的人們。我欣賞他們的直率。如果你希望有人能誠實地告訴你你的缺點,那麼約克郡的居民絕對是天底下最熱心的一群人了。我曾在馬勒漢岱爾住了八年之久,易怒的岱爾村人每天都會提醒我我有多失敗。 Trip #25 杜倫與東北部 Durham and the Northeast 或許我不夠客觀,不過我認為杜倫應該是全世界最棒的小城。杜倫城很友善、智慧並且悉心保存古蹟,致使一切盡善盡美。我曾在《哈!小不列顛》大大誇獎了杜倫,因此杜倫大學頒給我榮譽學位。授獎典禮時,我又再次連珠砲般的讚美此地,杜倫大學又給了我名譽校長一職。嗯哼,這小城真的不錯吧。 Trip #26 憤怒角(以及其他的許許多多)To Cape Wrath (and Considerably Beyond) 憤怒角的名稱其實和此地險惡地形無關。「憤怒」一詞為古老挪威語中的掉頭處,當維京人的船艦看到此處時,就該趕緊掉頭返回北部區域,不過,確實,憤怒角一地的自然形勢相當險峻。據說,每臨冬日,憤怒角的風速可高達每小時一百四十哩。 【一致推薦】 李桐豪 焦元溥 黃麗 真愛混搭真礙,健筆亦是賤筆,布萊森以老番癲之嘴碎念不列顛的美好和沒好,苛話頂尖與頂奸。恨之入骨,歪理卻見妙悟;開到荼蘼,竟又柳暗花明。歹年冬——焦元溥 布萊森這一回遊遍英國,意在跟一個個「老朋友」(舊景點)道別。抓住作者「哀悼英國」的微言大意,才比較容易理解為何作者總是不小心踏入報廢的景點,裝瘋賣傻,苦中作樂。作者披著鬧事的外皮,行致哀之實——布萊森是觀光客的相反:觀光客專門找光,但是布萊森偏要深入無光的所在。 ——紀大偉 「粉絲們可以期待自己咯咯笑、訕笑、竊笑、咕噥著笑、捧腹大笑且打從心底認同地點著頭⋯這是一份抹著香濃乳脂與自製果醬的司康餅。」 ——《週日泰晤士報》(Sunday Times) 「這是我一年中讀過最有趣的旅遊書嗎?當然。」 ——《每日電訊報》(Daily Telegraph) 「盡情放聲大笑吧!」 ——《觀察家報》(Observer) 「有那麼幾次,我因為這本書在公眾場合無法抑制地大笑⋯他怎能傻得如此淋漓盡致。」 ——《泰晤士報》(The Times) 「布萊森絕對是最獨一無二的。布萊森的風格融混了邁克爾.帕林(Michael Palin)的迷人、風趣和維克多.梅爾德魯(Victor Meldrew)的暴躁,創造出讓人忍俊不住的超級喜劇。」 ——《每日快報》(Daily Express) 「溫暖、風趣、細膩,時而耍耍性子。百分之百的享受。讓我忍不住笑出聲⋯《哈!小不列顛》是一本從頭到尾讓人讚不絕口的絕妙好書⋯讓我想幫身邊所有的人都買一本。」 ——克萊爾.伯丁(Clare Balding)(BBC節目主持人)

目錄

導讀 Introduction 序 Prologue Chapter 1 該死的博格諾! Bugger Bognor! Chapter 2 七姊妹 Seven Sisters Chapter 3 多佛 Dove Chapter 4 倫敦 London Chapter 5 摩托比亞 Motopia Chapter 6 偉大的公園 A Great Park Chapter 7 深入森林 Into the Forest Chapter 8 海灘 Beside the Seaside Chapter 9 一日之旅 Day Trips Chapter 10 遠走西部 To the West Chapter 11 德文郡 Devon Chapter 12 康瓦爾郡 Cornwall Chapter 13 古代布列顛 Ancient Britain Chapter 14 東英吉利 East Anglia Chapter 15 劍橋 Cambridge Chapter 16 牛津周邊 Oxford and About Chapter 17 米德蘭茲郡 The Midlands Chapter 18 心情好! It’s So Bracing! Chapter 19 峰區 The Peak District Chapter 20 威爾斯 Wales Chapter 21 北方區域The North Chapter 22 蘭開郡 Lancashire Chapter 23 湖區 The Lakes Chapter 24 約克郡 Yorkshire Chapter 25 杜倫與東北部 Durham and the Northeast Chapter 26 憤怒角(以及其他的許許多多)To Cape Wrath (and Considerably Beyond) 簡短的後記與感謝辭 Brief afterword and acknowledgements 關於作者 About the author

導讀

【Introduction 導讀】 小而美——享讀碎碎念
◎文/紀大偉(國立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二十年前,旅遊文學名家布萊森推出《哈!小不列顛》,名噪一時。《哈!小不列顛》洛陽紙貴,成為書市寵兒,一部分是因為「知識分配不均」:英國「知識」(我是指知識,而不是指英國實體)像是一座寶庫,布萊森可以登堂入室,可是大部分民眾找不到入口。但是,二十年之後,多虧電腦網路,「知識分配不均」的情況大幅改善。誠然世界上許多人口仍然陷於赤貧,不能享用網路,但是國內無數青年卻早就將網路、手機帶來的方便視為理所當然。 那麼布萊森現在推出《比爾.布萊森大不列顛碎碎念》,還有甚麼賣點呢?   布萊森的強處,絕對不僅僅在於陳列旅遊資訊,更在於勇於提出個人觀點。《比爾.布萊森大不列顛碎碎念》可以提醒各種仰賴「網路養分」的寫手、文青、背包客:在這個時代,光是整理資訊並不足以讓自己在茫茫人海勝出(誰不會靠google找地圖呢?),只有大膽提出「與眾不同的見解」才可能鶴立雞群。自助旅行者只要手機在手,就以為自己變成旅遊達人,結果每個人都交出來大同小異的FB照片:   「這是莎士比亞的家鄉,好棒,順便轉貼一首莎翁的十四行詩」。或,「我在巨石陣現場,好棒,謝謝某某部落格推薦」。這些看圖說話的FB貼文,只有別人早就陳列過的情報,卻沒有個人意見。但是,這種貼文竟然偶爾可以結集出書,還賣得不錯。   《比爾.布萊森大不列顛碎碎念》持續強調一個觀點:英國「小而美」。小,但是美好。我看得出來布萊森憐惜英國的情感。不過,我想要提出另一種詮釋「小而美」的說法:小,而且美國。對來自美國的布萊森來說,英國之所以可愛,正因為英國就是迷你版本的美國化身,美英兩國是表兄弟:英國的人事物顯得比美國優雅(例如「新福爾摩斯」),卻也比美國古怪(例如「豆豆先生」);比美國時尚(例如「007」),卻又比美國蠢(例如「天線寶寶」)。在感嘆英國衰亡的時候,美國人心裡想著美國的茁壯。這種表兄弟的情感不會延伸到法國、德國等等其他第一世界國家。   布萊森的新書勇於陳述個人意見——並不是毫無組織的嘮叨,而是經過整合的主張。我認為,此書主張「正在消逝的前一世紀英國(二十世紀英國)需要被哀悼」(至於書中陳列的各種資訊,只是配菜,不是主菜)。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英國已經快速「廢墟化」。被淘汰的港口、被廢棄的鐵道、被垃圾吞沒的街道(布萊森很迷戀街道垃圾,一直在碎碎念垃圾!),都是廢墟英國的實景切片。   布萊森這一回遊遍英國,意在跟一個個「老朋友」(舊景點)道別:走到曾經風光的廢墟,便送上憑弔的花束;遇到即將成為廢墟的舊址,就看這個老朋友倖存於世的最後一面。抓住作者「哀悼英國」的微言大意,才比較容易理解為何作者總是不小心踏入報廢的景點(其實不是不小心,而是故意),裝瘋賣傻,苦中作樂。作者披著鬧事的外皮,行致哀之實——人在悲傷的時候,偏要強顏歡笑。布萊森是觀光客的相反:觀光客專門找光(光鮮體面的人事物),但是布萊森偏要深入無光的所在。

序跋

【Prologue 序】
  當人開始變老的時候,每天都會意外發明很多方法讓自己重傷。不久前,我才被法國停車場的自動升降杆擊中腦門,我想,在年輕的時候,應該不至於這麼兩光吧。   這世界上應該只有兩種狀況才可能會發生自動升降杆災難。第一種,就是站在欄杆正下方,直接等它來敲你的頭。這應該是最簡便的方法。第二種,通常發生在智力衰退的人身上,那就是徹底忘了剛剛才從眼前升起的欄杆,輕巧地移動到欄杆空出的下方,緊閉雙唇謹慎思考該往哪裡走,並讓停車場自動大欄杆毫不留情地擊打腦部。這就是本人慘痛的經歷。   先讓我解釋一下,這隻自動欄杆真的差,堅硬度堪比鷹架材料,而且還具備移動能力——它敏捷地落下並且快速彈回。此樁顱顏面神經損傷的事發地點位於諾曼第區域的海岸小城埃特爾塔(Etretat),當時我和太太正在附近的多維爾(Deauville)度假。然而,事情發生時我單獨而行,正想從停車場找到一條通往山頂的小徑,眼前的出路卻被自動欄杆擋住,以我的身高而言,要從欄杆底下鑽過去當然會很糗,但是若是硬要跳過去,也太難為我了。正猶豫不決時,一輛車開了過來,對方取票後自動欄杆立即升起,車子旋即開走。我立刻往前邁了一步,繼續思考該往哪個方向移動,沒想到欄杆就此迎頭砸下。   這恐怕是我遭遇過最嚴重的意外傷害。擊中的當下真是個迷幻又解離的瞬間。我雙膝一軟,雙手不聽使喚在空中漫遊飛旋以至於手肘硬生生撞上臉部,接下來的幾分鐘內,我只能微微側著身子走路。一位好心的小姐扶我到椅子旁並給了我一片巧克力,一直到隔天那巧克力還被我緊緊握在手裡。當我坐著休息時,另一輛車開了過來,自動欄杆以迅猛的速度落下。我能平安生還還真是個奇蹟啊。不過當時我因為突如其來地受到驚嚇與攻擊,因此開始憂心是否已經釀成內傷,只是尚未爆發而已。或許血液早已在我的顱內蔓延開來,像個緩慢成形的游泳池,不久後我就會兩眼一翻,發出沒有靈魂的呼喊,身子輕輕地往前一倒,就此壽終正寢。   幻想自己即將死亡也能帶來意想不到的正面效果,我對世界有了全新的感受。接下來的三天裡,我心懷感激的欣賞多維爾鎮的富裕與整齊劃一,我沿著筆直的海岸線步道漫行,或是閒坐觀看海浪與朗朗藍天。多維爾鎮是個不錯的地方,要是在其他地方摔倒應該會更悲傷。   有天下午,我和太太坐在長凳遠眺英吉利海峽,我用感恩的語調說道:「我猜英吉利海峽正對面一定是落魄衰尾的鬼村,遠遠比不上富裕爽快的多維爾,你不覺得嗎?」   「誰知道。」我太太回應。她正在讀小說,而且完全沒有把我快死的事情放在心上。   「正對面那裡是哪裡啊?」我問。   「誰知道。」她一邊說,順手翻了一頁小說。   「韋茅斯(Weymouth)?」   「誰知道。」   「霍夫(Hove)嗎?」   「你都聽不出來人家說『誰知道』是什麼意思嗎?」   我看了看她的智慧型手機。(大家不允許我買智慧型手機,因為我一定會把它弄掉)。我不敢保證地圖應用程式一定準確,畢竟它常在我們在英國伍斯特郡(Worcestershire)打轉時建議我們開往密西根或加州,不過地圖顯示多維爾的正對面是博格諾禮吉斯(Bognor Regis)。   當時我沒多想什麼,然而博格諾禮吉斯就這麼以預言般的撟捷姿態登場了。   II   上次到英國已經像是上輩子的事了,那時我才二十歲,年輕的很。   曾經有一段短暫而炫麗的時光,英國產出了全世界最受矚目的一切。披頭四(Beatles)、詹姆士.龐德(James Bond)、瑪麗.奎恩特(Mary Quant)和迷你裙、崔姬(Twiggy)與賈斯汀.維倫紐夫(Justin de Villeneuve)、理查德.伯頓(Richard Burton)與伊麗莎白.泰勒(Elizabeth Taylor)的愛情、滾石樂團(The Rolling Stones)、奇想樂團(The Kinks)、無領西裝外套、電視節目《復仇者》(The Avengers)與《密諜》(The Prisoner)、約翰.勒卡雷(John le Carré)、連‧戴登(Len Deighton)、瑪麗安娜.斯福爾(Marianne Faithfull)、達斯蒂.斯普林菲爾德(Dusty Springfield)的間諜小說。大衛.海明斯(David Hemmings)與泰倫斯.史坦普(Terence Stamp)主演的愛荷華州不會上映的奇怪電影,哈羅德.品特(Harold Pinter)導演的不可能在全美任何地方演出的戲劇、《每週綜述》(That Was the Week That Was)普羅富莫(Profumo)的醜聞,基本上,根本就是全部的全部,一切的一切。   當時英國產品完全擄獲《紐約客》(The New Yorker)與《君子雜誌》(Esquire)編輯的心——坦奎利(Gilbey’s and Tanqueray)琴酒、哈里斯毛料(Harris tweeds )、英國海外航空公司(BOAC airliners)、雅格獅丹(Aquascutum)西裝、維耶勒法蘭絨(Viyella)裙子、傳統手工絨帽、雅倫潘恩(Alan Paine)毛衣、達克斯(Daks)長褲、名爵(MG)與奧斯汀.希雷(Austin Healey)跑車以及種類多達數百種的蘇格蘭威士忌。當時「英國製造」即是優雅與品味的勳章,更是所有品味名家的夢幻逸品。不過我必須說,即便在當時,英國製造也有出鎚的時候,好比那時相當熱門的「酒吧」(Pub)古龍水,我不確定此款香水的命名有何深意,我只知道身為一個在英國酒吧喝了四十年啤酒的傢伙,我絕對不會想把酒吧味抹在臉上。   可能當時全世界都在關注英國,因此我誤以為自己也對英國略知一二,沒想到一到倫敦我就被打臉了。我連說英文都打結。一開始,我分不清楚領子(collar)和顏色(color)、卡其色(khaki)與車鑰匙(car key)、信件(letters)與生菜(lettuce)、床(bed)與裸露(bared)以及因果(karma)與平靜(calmer),到底有什麼差別?   我到牛津一間理髮院剪頭髮,身材魁武表情陰森的老闆娘引領我到理髮椅前,並告知我:「等等獸醫(vet)會來幫你看看。」   我嚇了一跳,「你是說專門處理狗狗貓貓的獸醫(vet)?」我用受驚的語氣問。   「不是,她的名字是伊維特(Yvette)。」她邊說邊用眼神窺探我,打從心裡認為和我這愚蠢生物打交道滿耗體力的。   我在酒吧問服務生店裡有什麼三明治?   「火腿與起士。」一男人回答道。   「好,來一份。」我說。   「什麼來一份?」他回我。   「請給我一份火腿與起士。」我很狐疑地回答。   「不是,是火腿或起士。」他向我解釋。   「所以不是兩種都加?」   「不是。」   「噢,」我很驚訝地回應,然後把身子靠近他並用自信低沈的語氣問:「為什麼?味道太重嗎?」   他瞪著我。   「好吧我要一份起士三明治。」我懊惱地說。   當三明治端上桌時,起士被削的面目全非,我從來沒看過有人如此用力地處理乳製品,三明治旁還有幾條我以為是從污水池打撈上來的不明物體,別稱布萊斯頓(Branston)酸黃瓜。   我小心翼翼啃食面前食物,原來味道還不錯。我慢慢發現,英國實在是個無比怪異卻又顯露耀眼光芒的國家。這就是我對英國的第一印象,記憶猶新。   我對英國的印象以鐘型曲線發展,一開始我從最左邊的「一無所知」出發,一直往上攀爬至「無所不知 無所不曉」的境界。當我抵達英國知識巔峰時,我以為自己會一直滯留在舒適圈內,沒想到一轉眼,我就快速地往「無知」的一方墜落崩塌,等我清醒過來時,我發現英國又以極其陌生的面貌矗立在眼前。轉眼間,新生代人才輩出,我不知道的名人與新秀滿地都是,我只能仰賴其他來自新世界的人類向我介紹那些奇怪的拼音組合,像是BFF、TMI和TOWIE。   我對新世界根本沒輒。前幾天我才讓抄錶員吃了閉門羹,他的要求實在讓我無法招架。他是抄錶員耶,那根本是只存留在遙遠的愛德華.希思(Edward Heath)首相時期的產物吧。我熱烈地迎接他,甚至搬來梯子好讓他能仔細研究我的水電錶。當他離開後,不到一分鐘又立刻折回,很快地,他讓我備感困擾。   「不好意思,我想再看看『男廁』內的水電錶。」他跟我說。   「啥?」   「噢,我們這邊紀錄男廁裡還有另一個水電錶。」   「呃,這是我家耶,我們根本沒有男廁這種東西。」   「但紀錄顯示這裡是學校。」   「呃,這裡不是學校啊,這是住宅,你剛不是進來過了嗎?你有看到小朋友在上課嗎?」   他很用力地思考了一分鐘。   「你介意我再進去看看嗎?」   「啥?為什麼啊?」   「一下下就好,不到五分鐘。」   「你覺得這裡藏了一個我們從來沒發現的男廁嗎?」   「天下無奇不有啊。」他好像滿正面的。   「我真的沒辦法讓你進來,這真的很怪。」我拋下這句   才這麼話轉身關上門。我聽見門外傳來悉悉簌簌的聲音。「不好意思,我還有事情要忙。」我隔著木門大聲回應。我沒騙人,我真的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忙,這和本書接下來的內容有極大的關係。   我正準備前往伊斯特利(Eastleigh)參加英國公民考試。   這件事真是徹頭徹尾地諷刺。當我開始對當代英國生活開始熟稔時,官方卻召喚我,要我提出自己對英國生活確實有所認識的證據。   III   以本人淺見,你只有兩種方法能夠成為英國公民。第一種方法很詭異,但卻是相較之下較為可行的方法,那就是找到一個英國子宮並躲在裡面九個月。第二種方法則是填寫一堆表格並在眾人面前大聲宣誓。然而,自二〇〇五年開始,選擇第二種路徑的人還需證明自己的英語能力,並參與英國知識測驗。   因為英文是本人的第一母語,所以得以免除語言鑑定的麻煩,但是沒有人躲得過嚴苛的知識測驗。不管你多有自信通曉英國的一切,但是你絕對不可能能掌握詭譎的「英國生活常識測驗」(Life in Britain Knowledge Test)。舉個例子,你知道誰是土耳其浴商人穆罕穆德(Sake Dean Mahomet)嗎?(好吧,他是把洗髮精帶進英國的人)。你知道一九四四教育法案的別名是什麼嗎?(布特勒法案)。你知道終生貴族爵位(life peerages)是從哪一年開始授勳的嗎?(一九五八年)。你知道從哪一年開始女性與小孩的每日工作時數總長被限制至十小時嗎?(一八四七年)。你必須能認得出傑森.巴頓(Jenson Button)(不要問我為什麼)。如果你答不出大英國協的會員國數目,或是克里米亞戰爭時期誰是英國的仇人,又或者你不知道錫克教、回教、印度教與基督教分別於英國所佔的人數比例,或說不出大笨鐘的本名(伊莉莎白塔),你就有可能被官方正式拒絕獲得英國國籍。事實上,測驗中還包括了幾題虛構題,題目是:「英國本土距離最遙遠的兩端是?」正確答案是「地之涯與海之角」(Land’s End and John O’Groats ),但這根本不是事實啊。這測驗真的是恐怖到了極點。   為了準備考試,我買了整套的教科書,其中還包括有著閃亮亮封皮的《英國生活:給新住民的建議》以及兩套輔助教材:《官方版學習指南》,此書主要功能在於教導你如何使用那本有著閃亮亮封皮的教材(兩書的編排內容完全相輔相成);第二冊則是《官方版練答題》,其中包含了十七回的題庫大全。我當然二話不說先做了幾回測驗,結果淒慘無比;試問如何稱呼威爾斯(Wales)議員們?答案顯然和葛爾士(Gareth)與戴芬德(Dafydd)無關。   《官方版學習指南》還滿好讀的,內容平鋪直敘時而稍嫌空洞,但總不至於太過荒腔走板。藉由此書你理解到英國社會重視公平價值,並展現出文學與藝術相關的豐富底蘊;英國社會講究禮儀,並開啟了與蒸氣相關的科技大時代。基本上英國佬喜歡在花園裡摸摸弄弄、散步、用大火炙燒牛肉,並在禮拜天大吃約克郡鹹派(如果是蘇格蘭人的話,則會選擇羊雜碎)。英國人喜歡到海邊度假,他們遵守交通規則,對排隊一事極富耐心,他們投票理智並且尊重警察這門職業,而皇室更是英國社會欽仰的對象,基本上來講,英國社會特重中庸之道。三不五時,他們會到酒吧喝兩杯英國黑啤酒,或玩幾局九柱戲或撞球;事實上《官方版學習指南》的撰寫者應該都是足不出戶的宅宅吧。   有時候,《官方版學習指南》太求政治正確以至於語意含混到什麼都沒說,例如該書如此形容英國的音樂場景:「在英國,你可以在不同的音樂場地與音樂祭,聽見各式各樣的音樂。」(我不是喜歡狡辯,但是音樂場所本來就是聽見各式各樣音樂的地方啊)。有時候你不免覺得學習指南根本就錯誤百出,別再提地之涯與海之角了,那根本不是英國領土上最遙遠的兩點哎。該書還認為安東尼.霍普金斯(Anthony Hopkins)正是該國國人最引以為豪的男性代表,但是霍普金斯早已歸化為美國籍並定居於加州好久了。重點是,《官方版學習指南》還把安東尼的名字給拼錯了。此書將西敏寺(Westminster Abbey)的「詩人之角」(Poets’ Corner)誤植為單數的詩人之角(Poet’s Corner),難道那裡只夠平躺一位死去詩人嗎?我試圖平心靜氣地翻閱《官方版學習指南》,不過如果官方要求人們熟知英國相關知識,難道出題者們不該展現出應有的學養嗎?   總之,歷經了一整個月的苦讀後,大考日終於到來。依照指示,我必須於指定時間出現在漢普郡(Hampshire)伊斯特利的韋塞克斯大樓,這是距離我戶籍地最近的考場。伊斯特利為南安普敦(Southampton)的衛星城鎮,並於二次大戰時遭受砲火無情攻擊,好吧,或許也沒那麼戲劇性。總之伊斯特利是個不會讓你留下任何印象的地方——它並沒有醜到離奇但也毫無吸引力可言;市況絕非繁榮但也不至於蕭索死寂;市中心看得見若干商業活動,可說是一息猶存。聖貝里超市外牆更直接加裝玻璃頂棚權充巴士站,讓鴿子能有個乾燥之處排泄。   伊斯特利和其他英國城鎮一樣,工廠與小商店相應倒閉,唯一僅存的人類活動場域則為咖啡店。該城商店可約莫劃歸為兩類:沒人的商店和咖啡店。有很多空無一人的商店正轉型成咖啡店,你可以從招牌看出發展脈絡,當然,也有很多乏味的咖啡店正致力於將自己變成一間完全沒人會光顧的店,看起來,他們的努力很快就會獲得回報。本人對經濟學毫無所知,不過這看起來就是所謂的惡性循環吧。雖然有一兩位豪氣凌雲的企業家在此開了一元商店,也有幾個慈善機構企圖挖掘出廢棄空間的潛力,不過伊斯特利真是個適合坐下來喝杯咖啡觀賞鴿子排泄的好地方。為了拯救該地經濟危機,我買了杯咖啡,觀看鴿子沿路大便,接著,親赴考場。   該日清晨,有五名考生報到,迎接我們的是整間的桌椅、電腦螢幕、滑鼠與滑鼠墊,我們無法看見其他考生的螢幕。當我們入座後,電腦螢幕出現了四道練習題,讓我們確定滑鼠與滑鼠墊的功能完好。既然是練習題,題目想當然爾非常簡單,考題如下:   曼徹斯特(Manchester)聯足球俱樂部為:   (a) 政黨   (b) 舞團   (c) 英國足球隊   包含我在內的四名考生只花了十五秒就答題完畢,獨獨一名優雅、豐腴的中年女性例外。我猜她或許來自某些嗜吃甜食的中東國家吧,總之她實在花了很久的時間。主考官兩度過來查看她的狀況,我只好翻看抽屜打發時間,雖然抽屜沒有上鎖不過也沒有任何東西,我試著玩了一下滑鼠,看看是否能與空白畫面互動。很好,瞭解了。   經過了漫長的等待時間,那名女士表示作答完畢,主考官過來檢視她的答案。他彎腰將身子傾向螢幕,以訝異但相當低調的語氣說道:「你沒有回答啊。」   她尷尬地笑了笑,不確定主考官是否在稱讚自己。   「你要不要再試一次?」主考官相當親切地詢問。「你有權利再作答一次。」   很明顯的,那名女士根本不知道現在發生了什麼事。不過她豪氣地決定放手一搏,考試正式開始。   第一道考題是:「看過伊斯特利後,你還想待在英國嗎?」好吧,其實我根本記不得第一道考題或是其他任何考題。應考者不能攜帶紙筆,所以我既不能抄寫筆記,也不能用鉛筆計算自己的牙齒數目。總共有二十四道多選題,你只有三分鐘可以應答。基本上來講,你要嘛就是非常確定答案,要不然就是根本毫無頭緒。答題完畢後,我走到主考官座位旁,等待電腦計算成績,嗚,電腦花了很長的一段時間在那邊計算,不過好在主考官笑容滿面地通知我好消息,雖然他也不知道究竟我答對多少題,因為電腦只顯示測驗通過了。   「我會把測驗結果列印出來。」他說。我們又花了一段時間等待。我以為他會給我一張用羊皮紙謄寫的精美證書,堪比雪梨大橋(Sydney Harbour Bridge)勇登者或維特羅斯超市(Waitrose)烹飪班提供的那種,但他只給了我一張薄薄軟軟的列印紙,上面註明我的知識程度足以應付現代英國生活。   我笑容燦爛如花不輸那名中東女士(我最後一眼看見她時,她似乎正在和鍵盤搏鬥),本人心情愉悅地離開韋塞克斯大樓,一股興奮之情熊熊竄起。太陽耀眼如常。對面的巴士站裡有兩個穿厚夾克的男人正在喝早餐的黑啤酒。一隻鴿子一邊啄食煙屁股一邊排泄。現代英國生活看起來,還滿不賴的。   IV   約莫是隔日,我和可愛又仁慈的出版商拉瑞.芬雷(Larry Finlay)在倫敦共進午餐,討論我的下一本書。拉瑞這人一點都不無聊,也因此我提議了許多非主流到有點誇張的主題——瑪米.艾森豪威爾(Mamie Eisenhower)的傳記、關於加拿大的散文等,看看他會用什麼怪點子來否決我。   「你知道嗎?」他說,「《哈!小不列顛》(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出版已經二十年了!」   「是喔?」我回答道,原來時間就這樣無聲無息地消逝了。   「你從來沒想過要寫續集嗎?」他語氣很輕鬆,但我從他的虹膜中看見一絲不尋常的閃爍光芒。   我想了一會兒,「其實現在這個時間點滿巧妙的,」我回答,「你知道嗎?我正好要參加英國公民考試。」   「真的?」他回答。他的眼神越來越明顯開始閃閃發亮。「你要放棄美國公民了?」   「沒有,我會保留美國身份,但是要拿雙國籍。」   拉瑞的腦袋開始快速飛轉,他開始思考市場計畫。他喜歡小而美的獨立出版海報,不要太大的…「你可以好好利用新的英國身份。」他說。   「呃,我不想再去那些老地方,寫一堆一模一樣的事。」   「那就去沒去過的地方啊,」拉瑞附和我說,「可以去——」他快速地思考了一下有什麼根本沒人會去的怪地方,「博格諾禮吉斯啊。」   我興味盎然地看著他,「我這個禮拜已經第二次聽見這個地名了。」   「這就是暗示。」拉瑞。   當天下午,我回到家從抽屜拿出那本老舊到快要鬆散開來的《不列顛地圖集》(這地圖集真夠舊了,裡面連M25公路都還沒蓋好),隨手翻了一下。我非常想知道英國本土最遙遠的兩點距離為何?很明顯地,那絕對不會是學習指南說的地之涯與海之角(Land’s End to John o’Groats),依照地圖顯示,最遙遠的英國本土兩點距離為蘇格蘭北海岸之海之角到英國西南方地之涯之間,兩點相距八百七十哩。事實上,以地圖看來英國的最北端的並非海之角,而是往西八哩左右的鄧尼特角(Dunnet Head),兩者位在同個海岸線,但鄧尼特角往北延伸了至少六個測量單位。不過麻煩的是,若你想從海之角旅行至地之涯,取道必得蜿蜒曲折。但是若非直線進行的話,那麼任何地圖上的兩點都有可能成為英國本土最遙遠的距離不是嗎?我想知道的是不涉險海道的直線最遠兩處。我拿出一把尺丈量地圖,赫然發現最遠的直線兩點並非海之角至地之涯,而是地圖左方少有人跡的蘇格蘭憤怒角(Cape Wrath)至博格諾禮吉斯,想不到吧。   拉瑞說的沒錯。這就是上天給我的啟示。   我用大約一秒鐘的時間思考以布萊森線(The Bryson Line)為主軸穿越不列顛的可能性(我以本人之名為此線命名,畢竟我是該線的發明者),但是我很快就發現這條路徑不但不可行也毫無吸引人之處。沿著布萊森線旅行意味著我必須穿越民宅、踩踏他人花園、以身涉水、橫跨草原,聽起來滿瘋的。假使我想要稍微文明點,那表示我必須不斷地在麥克爾斯菲爾德(Macclesfield)或伍爾弗漢普頓(Wolverhampton)這類的郊區穿梭,這似乎是相當倒胃的旅行。不過,我決定讓布萊森線作為此行的精神指引,並由兩點進出英國,若在方便我也沒忘記的情況下,我也可能實際探查布萊森線,但一切隨緣。就當作這是「私人通行權」的起點(terminus ad quem)好了,管它這是什麼意思。我會盡其可能地避開上次旅行時造訪過的地點(我可不想氣喘吁吁地站在某個定點唏噓過往,這對老人來說太淒涼了),我希望造訪新的城鎮,並以沒有偏見的全新眼光觀看不列顛。   我對憤怒角很有興趣。我對該地一無所知,只知道那裡八成可以停放大型休旅車,聽起來那是個粗獷、艱險、有著巨浪拍岸,極度適合勇者的地方。當偶遇的人問我旅行的目的地時,我可以遙望北方以堅定的神情回應:「天意要我去憤怒角。」可想而知,對方會以仰慕的語氣回應:「噢,好遠吶。」我會滄桑的面容說:「嗯,希望那裡至少有可以喝茶的地方。」   不過盛大的旅行展開以前,我還有無數的機會了解英國歷史小鎮以及鄉村美景,我必須先前往位於英國海岸的博格諾禮吉斯,這美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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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Bugger Bognor!該死的博格諾!
  對很多人而言,博格諾並沒有那麼糟。畢竟該地擁有海灘以及蜿蜒的水泥步道,以及雖然稱不上繁華倒也小巧、整潔的市中心。不過我必須承認,博格諾就差不多是這樣了。以網路搜尋博格諾,第一個跳入眼前的就是霍頓公園,第二有名的則是電動輪椅店。   *   在我出發前往博格諾禮吉斯(Bognor Regis)前,我只知道如何正確地拼出該城名字,以及一則相關趣聞;英國歷史上曾經有位國王在臨終前苦澀地呼喊「該死的禮吉斯!」後,驟然斷氣。然而,這位國王的名號,以及為什麼他要在臨終之際慘慘呼嚎這英國海岸中小型觀光城鎮的名字,我實在不明白。   後來我才知道,傳聞主角正是英王喬治五世(King George V)。一九二九年,御醫道森勳爵(Lord Dawson of Penn)建議喬治五世前往海岸享受海風陣陣吹拂以緩解肺疾不適,因此喬治五世初次造訪博格諾。道森勳爵除了建議患者旅行之外,別無良法,此舉徹底坐實了他庸醫之渾號。事實上,有人甚至撰寫短詩諷喻道森勳爵的昏惡醫術,那首詩是這樣寫的:   勳爵道森   毀人無數   吾等誠唱   天佑吾皇   喬治五世並沒有特別偏好博格諾城,他會出現在該處完全是因為貴族密友亞瑟爵士迪克羅斯(Sir Arthur du Cros)於此建立卡格維爾大宅(Craigweil House),專供國王私人使用。卡格維爾大宅外觀奇醜無比,使用上也極為不便,國王對大宅並無好評,但在海風的數月吹拂下,喬治五世確實康泰了起來,並且返回倫敦。若是喬治五世對博格諾懷有任何美好回憶,也無史可尋。   六年過去了,喬治五世宿疾復發,瀕死之際,道森勳爵慘慘淡淡地安慰他馬上就可以回到博格諾城度假…「該死的博格諾!」國王高呼臨終之言,並就此辭世。基本上後人多半視此說為雜談逸事,不過喬治五世傳記作者之一的肯尼斯.羅斯(Kenneth Rose),卻認為傳聞徹底符合喬治五世的爛脾氣。   由於國王的短暫留宿,該城城民請願獲得瑞吉斯(Regis)封號,並於一九二九年獲得許可,有趣的是,博格諾就在獲得榮耀冠冕的同時,緩步墜入毀滅。   博格諾和其他英國海濱城鎮一樣,都曾有段風光的日子。許久以前,打扮華貴的愉悅階級蜂擁至濱海之城,享受週末閒情。博格諾設有皇家劇院(Theatre Royal)、大型庭園與名不符實的療癒館(Kursaal),雖然後者醫學功效不得而知,但遊客們可以在當地交響樂隊的徐徐伴奏下滑冰,並在巨大的棕梠樹下用餐。此景已然成往事。   博格諾堤防也處於半生半死的狀態。從前,該提防蔓延了數千呎長,但是在數起怒火與暴風雨的襲擊下,當局不得不縮減提防的實際長度,今日,博格諾提防只剩短短的三百呎長度,距離海線還有一段距離。博格諾市每年會於堤防處舉辦鳥人(birdman)比賽,參賽者利用自製飛行器——側邊架著火箭的腳踏車等,從堤防狂狂起飛。通常,鳥人們會短暫地停留在空中數秒後隨即墜入水面,讓圍觀者咯咯笑,由於提防年年縮水,許多鳥人不得已直直墜擊在鵝卵石沙灘上,這實在讓人痛得笑不出來。二〇一四年,博格諾鳥人比賽正式停辦,並永久移往沃辛(Worthing)海岸,那裡的比賽獎金不但更高,堤防也確實觸抵海面。   二〇〇五年,阿倫區議會(Arun District Council)組成博格諾瑞吉斯重振委員會,並計劃吸引五億英鎊的資金投注於市鎮重建,以挽回該地長期萎靡的衰退狀態。然而隨著事態的自然演變,當局悄悄地將投資目標縮減為一億英鎊,接著又降到兩千五百萬英鎊。然而,上述的兩個投資金額似乎都還是顯得太過天真。最後,委員會認定唯一能達成的投資目標就是不投資,委員會達成決議後就此草草解散。據我所知,目前政府仍視博格諾如廢城,該地如同仰賴呼吸器維生的重症病患。   不過對很多人而言,博格諾並沒有那麼糟。畢竟該地擁有海灘以及蜿蜒的水泥步道,以及雖然稱不上繁華倒也小巧、整潔的市中心。緊臨海岸線的是佈滿茂密樹林與幽森小徑的霍頓公園(Hotham Park)、划船小池塘以及模型鐵軌。不過我必須承認,博格諾就差不多是這樣了。以網路搜尋博格諾,第一個跳入眼前的就是霍頓公園,第二有名的則是電動輪椅店。   我漫步至海岸。不少當地居民也在此閒晃,享受日光。雖然現在才早上十點半,不過以陽光炙熱的程度看來,即便是英國佬,也難免想抱怨一番。原本我打算徒步前往卡格維爾大宅,一探國王舊宿,不過計畫很快地破滅,原本的大宅早已煙消雲散,並在原址興建起了集合式住宅。我轉而沿著羊腸小道往東朝費爾法(Felpham)的方向邁進,顯然這是所有散步者的共同目標,他們應該沒有迷路吧?   小道一側是晃蕩著粼粼波光的大海,另一邊則是整排的現代智慧型住宅,家家戶戶砌起了高牆,免除與散步者四目相接的困窘感。不過,房屋設計者顯然忘了當外人無法窺探窗內生活時,高牆內的人自然也無法享受美景。如果這些智慧型住宅的居民們想要觀看海景,就必須爬上樓去坐在陽台上看海,順便接受我們無情的打量。小屋主人們在我們的眼前一覽無遺——他們是蒼白還是擁有古銅色肌膚、在喝冷飲還是熱茶,他們正在閱讀八卦小報還是《每日電訊報》(Daily Telegraph)。小屋主人們裝作毫不在意,但他們的舉止顯現出隱隱煩躁。他們真的很忙。首先他們必須假裝陽台上的自己根本看不見我們,接著他們要對下方放肆的眼神掃射視而不見,認為不斷移動的路人只是三百六十度海景的一小部分。嗯,這真的不簡單。   為了測試我的想法,我試著和小屋主人們做眼神的交流。我用一種「哈我在這裡!」的笑容與他們打招呼,不過他們總是很快地轉移目光假裝我根本不存在,並將眼光拋向地平線的一端,遠至迪奧普(Dieppe)或多維爾(Deauville)那兒。有時候,當英國人真的好難。我的結論是,小道上的散步者才是真正的贏家,畢竟我們可以從頭到尾飽覽海景,也不用特意爬到顯眼高處,假裝沒人在盯著我們看。最棒的是,當天晚上我們就可以開車離開博格諾。   我計畫沿著海岸線乘巴士離開博格諾,前往布萊頓(Brighton),內心悄悄地為此激盪著。我從來沒能沿著如此漫長的海岸線旅行,因此興奮莫名。我列印了時刻表並打算坐上離目的地最近十二點十九分的巴士,當我頗有閒情逸致地慢步至站牌時,赫然發現巴士正冒著一大團黑噗噗的煙離我遠去。幾分鐘後我才瞭解到手錶電池早就壞了,上面顯示的時間顯然慢了許久。既然還要等上半小時才有另一班車,索性找了附近的珠寶店,滿面愁容的男人告訴我更換電池至少要花費三十英鎊。   「但是這錶根本不值三十英鎊。」我抱怨道。   「所以很爛啊。」他愛理不理地將錶遞還給我。   我等著看他是否懷有一丁點的同情心,願意悲憫這猝死的手錶,好歹這也算是一筆小生意。顯然他一點興趣也沒有。   「好吧,我得走了,」我說,「你繼續忙吧。」   他對我的嘲弄無動於衷,聳聳肩,對話就此結束。   我飢腸轆轆,但只剩下二十分鐘巴士就要來了,我只得衝進麥當勞。我不該這麼做的。說實在的,麥當勞向來不是我的菜。很多年以前某次家族旅行,一群小鬼在後座嚷嚷著要吃垃圾食物,我作爺爺的只好負責幫他們點餐。我在信封背後一一寫下所有人要的食物,總計兩台車,十個人,接著走向櫃檯點餐。   「好!」輪到我時,我很堅定地向年輕服務生說,「我要五個大麥克、四個四分之一磅的起士漢堡和兩杯巧克力奶昔。」   這時有人跑來跟我說,有個小鬼頭想改吃雞塊,不要大麥克了。」   「抱歉,」我道歉後繼續覆述餐點,「那我要四個大麥克、四個四分之一磅起士漢堡和兩杯巧克力奶昔。」   這時候,有個小傢伙頻頻拉扯我的袖子,說不要巧克力奶昔,要草莓的。   「好,」我繼續向年輕的服務生點餐,「現在是四個大麥克、四個四分之一磅的起士漢堡、一杯巧克力奶昔、一杯草莓奶昔和三塊雞。」   我就這樣在櫃台前不停地重複修正我們這群人龐大而複雜的餐點組合。   當餐點到齊時,年輕服務生一共給我十一個餐盤、以及三、四十個紙袋。   「這什麼?」我問他。   「你的餐點。」他回答道,並覆述一次我的餐點,「您點了三十四個大麥克、二十個四分之一磅的起士漢堡和十二杯巧可力奶昔…。」原來我每次修正餐點時,這位老兄就直接把修正的餐點加進去。   「我沒有點二十個四分之一磅的起士漢堡,我說了五次我要四個四分之一磅的起士漢堡。」   「就是這個意思。」他回我。   「這哪裡一樣?你也太笨了吧。」我說。   站在我身後排隊的兩個人開始幫那小夥子說話。   「你確實有點啊。」   值班經理走過來看明細。「明細顯示你點了二十個四分之一磅起士漢堡。」他的口氣像是確認兇刀上有我的指痕。   「對那是明細紀錄的,但我沒有點。」我說。   有個年紀稍長一點的小孩跑過來看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一五一十告訴他災難的經過,他果敢地判決,要我把漢堡全部帶走,總之都是我的錯。   「我不敢相信你們全都這麼蠢。」現在圍觀的人數已達十六人,一些才剛走進來的客人也都加入麥當勞服務生聯盟。最後,太太走過來貼心地扶著我的手肘領我離開,就像是平常她引導情緒激昂的精神病患回房休息一樣。她客氣地和經理以及店員溝通一陣後,只花了三十秒鐘就帶著兩個托盤的食物離開,她警告我以後不可以再獨自走進麥當勞。   那次爭吵以後,我再也沒進過麥當勞,直到此時此刻。我內心忖度不要再惹出什麼麻煩,但麥當勞實在太容易讓我失控了。我點了一個雞肉三明治和健怡可樂。   「你要薯條嗎?」服務員問我。   我想了一下,並用從容大度但忍耐的口氣回他,「不要,所以我沒有點啊。」   「公司規定我們要詢問客人。」他回覆。   「通常如果我要薯條,我會說,『另外我還要一份薯條。』不是嗎?」    「公司規定我們要詢問客人。」他又說了一次。   「你想知道我最討厭吃什麼嗎?很多耶,事實上,麥當勞裡面除了我剛剛點的那兩樣東西以外,我都很討厭。」   「公司規定我們要詢問客人。」他用陰沈的語調又再度說了一次,並把餐點放在塑膠盤中央,用一點也不美好的口氣祝福我有美好的一天,暗示我離開。   我想,我還是沒準備好要接受麥當勞。   我必須搭乘海岸線700號從博格諾瑞吉斯取道利特爾(Littlehampton)前往布萊頓,這聽起來應該是台時髦新穎的渦輪增壓火車。我想像自己在挑高的雙層空調巴士上,背靠著豪華的毛絨沙發,透過淡淡的染色玻璃遠眺湛藍海洋並快速穿越英式城鎮,那種染色玻總是美的想讓你轉頭問旁邊的人,「你覺得是玻璃染色的關係還是布萊頓的海真的那麼湛藍?」   結果,當巴士氣喘吁吁地抵達時,現實果然是殘酷的。單層巴士上沒有空調,並塞滿了冷冰冰的金屬手把和黏在地上的塑膠套裝座椅。這應該很適合當監獄移囚的巴士吧。唯一的好處是車票價格很便宜,才四點四英鎊,就可以把我送到霍夫,前天晚上我在倫敦喝的窖藏啤酒也差不多這價錢。   我仍舊滿懷興奮即將穿越一連串的英國小城鎮,期待它們稍有迷人之處,計畫將經過:利特爾、哥林海鎮(Goring-by-Sea)、安莫林(Angmering)、沃辛與肖勒姆(Shoreham)。我想像它們全是節奏愉悅、輕巧的地方,就像一九五〇年代瓢蟲叢書描繪的一樣,優雅街道上盡是下午茶餐廳以及有著亮眼條紋的遮陽棚,販賣沙灘球與風車的商店,人們手上拿著色彩鮮豔的甜筒冰淇淋。但是在漫長的巴士旅程裡,我們離海岸線不只遠,也看不到任何城鎮。相反的,我們穿梭在無盡的郊區邊際以及雙向道與交流道之間,只能看見一間又一間的巨型連鎖商店(這真是現代英國生活的墮落表現)、加油站、汽車經銷處,花枝招展地展現這個時代的無敵醜陋。離開的旁坐旅客留下幾本閃亮的雜誌在椅背口袋內,我出於無聊和好奇,拿出來翻了一下。這些雜誌總是誇大強調一些毫無意義的字眼:哈囉!好!現在!現在如何啊!還沒!……等雜誌標題,大肆討論女星們近來是否過肥,問題是她們看起來一點贅肉也沒有。我不知道這些人是誰,不過她們的生活讀起來相當有趣,我恐怕沒讀過比這更妙的文章了,有位女演員為了報復始亂終棄的交往對象,向他索求七千五百英鎊的陰部整形費用。這報復真的很狠。但是陰部要如何整形呢?加裝無線網路?浸泡三溫暖?可惜的是,作者並沒有為我們解答。   我讀上癮了。我聚精會神地閱讀女星們混亂豪華的生活,她們似乎是一群無腦、巨乳,然後熱愛尋覓可怕男人的女性。我已經開始習慣雜誌文風,另一篇文章一樣有著令人吃驚的標題:「別為了人氣 殺死孩子!」這篇文章作者為凱特.普萊斯(Kate Price),也就是別名喬丹(Jordan)的女模特兒,如果有任何人想知道的話。此文針對年輕女星喬思(Josie)而寫,而我們的普萊斯小姐對用字遣詞顯然不是太計較,「我真的覺得你超級噁心,不要以為隆乳和墮胎就可以成名!」雖然在理智和情感上我都站在普萊斯這一邊,不過喬思似乎讓我改變了心意。   照片裡喬思看起來像是掛了兩顆派對大彩球在胸前,嘴唇則令人聯想到重創生態環境的污染油管。文章中寫道,「在短短兩個月內,她已經生了第三個兒子。」我想,即便對埃薩克斯(Essex)來的鄉下人來說,喬思的生育率也還是令人震驚。作者表示,喬思非常失望肚子裡的孩子又是男生,她一心渴望能有個女孩,因此,不斷地喝酒抽煙,向子宮表達抗議。事實上,喬思甚至考慮墮胎,而這正是她惹毛普萊斯的主因。此外,文章還提到目前有兩間出版社正考慮出版喬思的傳記。假如這件事和我的出版社有關的話,我會親自縱火,燒掉他們的辦公室。   我實在不希望自己聽起來像個老頭,但是這些人為什麼出名?她們何德何能可以成為世界名人?很明顯地,她們看起來缺乏智慧、才能,也沒有任何的吸引力或魅力,所以,是因為腳很修長,還是沒有口臭?我真的無言了。基本上,她們根本像異次元來的生物,有著古怪的名字,像是:利——利、吐利沙、那亞、蕎、凱——培斯、查菈米迪亞、妥思——爾、智——障。(好吧,有些是我自己瞎編的。)我邊讀文章,腦裡不斷浮現五〇年代 B 級電影會出現的廣告台詞:「她們來自蠢蛋星球!」   不管她們究竟是何等生物,都已經佔據了整個世界。一名從利特爾上車的小夥子,在我前方一屁股坐下,並證實了我的說法。他無精打采地穿著垮褲,頭上戴著過大的棒球帽,如果他的耳朵沒有卡住帽子的話,恐怕帽子就掉下來了。棒球帽的帽沿扁平且相當巨大,上面還有著像是閃亮立體貼紙的標籤。帽子的正面則用大寫字寫著:「服從」。他的耳機不停地接收發射從頭蓋骨內傳出的神秘訊號,而他的大腦或許就像微塵一般漂浮在星際,這一切跟追尋上帝粒子(Higgs boson)差不多複雜。如果你聚集全英國南部所有會穿戴類似垮褲與棒球帽的男孩,他們加起來的智商恐怕不會比任何笨蛋強。   我翻開另一本雜誌《你給我閉嘴!》(Shut the Fuck Up!)。依個人淺見,凱特.普萊斯真是人間導師。她在本書侃侃而談自己複雜的感情生活,包括三段婚姻、兩次失敗的訂婚紀錄、數個小孩,以及另外七段短暫的感情,這不過是她最近的感情生活狀況而已。基本上來講,普萊斯小姐對她的現狀相當不滿意,特別是最近的一段感情。她和一名叫作肯恩安(Kieran)的男子結婚,看起來肯恩安最大的長處就是有賽亞人的髮型。當該男搬進普萊斯那有著一千一百個房間的大豪宅後,就立刻和她最好的朋友(這應該已經是過去式了)勾搭上。不過還不只這樣,普萊斯發現她的另一個好友也不斷地誘惑肯恩安。普萊斯當然氣炸了。我想她應該會在自己的白金漢宮進行陰部整形手術吧。   翻到下一頁,我發現一對很感人的情侶,山姆與喬伊,我完全看不出他們有任何一丁點的才華。或許讀者們會比我更有靈感。這對情侶顯然事業有成,他們希望能在埃塞克斯找到房子,他們的友人說:「最好是城堡。」此時此刻我想我的腦力已經徹底衰竭,只好放下雜誌,遠觀窗外郊區風景。   我在腦部斷斷續續地抽搐疼痛中緩緩進入深沈睡眠。   我突然驚醒,並且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巴士正停在充滿綠意的超長型公園旁,人來人往。公園的其中三面被小型旅館與公寓圍繞著,第四面則是海景。我窗戶旁邊正是從公園蜿蜒而伸的步道,風景迷人。這裡大概是霍夫吧?我急急忙忙地下了巴士晃蕩了一陣,思索如何才能知道自己身在何地。總不能問路人:「不好意思,我在哪啊?」我逛了一會兒才發現告示牌上標示著:沃辛。   我在瓦席克路上冒險了一番,喝了杯茶,再前往海岸邊,海岸被醜陋的停車塔給佔據了。你不免揣測當年政府官員是否如此提議:「嘿,我有個想法,不要在海邊蓋什麼漂亮的旅館或公寓,來弄個停車塔如何?這樣一定可以帶來人潮。」我還突發奇想打算徒步走到布萊頓,但是放眼望去,我唯一能見得的地標正是布萊頓,依據手中英國陸軍測量局所頒訂的地圖看來,兩地少說也有八哩遠,此時此刻我絕對沒有夢想來一段艱鉅漫長的徒步旅行。   我上了另一台巴士,這台巴士是剛剛那台巴士的複製品,並立刻接續起我未完成的噩夢。一開始風景還稱得上迷人,但很快地眼前只剩廢料場、工廠倉庫、修車廠,就在經過超大型發電廠不久後,我們轉往肖勒姆前行。前方施工中,我們很快就陷入車陣動彈不得,我再次進入夢鄉。   我在霍夫醒來,這完全符合本人的期待,趕緊以一貫的匆忙步伐跳下巴士。不久前我才閱讀喬治.艾佛勒斯(George Everest)的傳記,珠峰即是以此人之名而命名的。艾佛勒斯葬於霍夫的聖安德魯教堂,我打算一探究竟。在我讀傳記以前,從來沒想過珠峰之名究竟從何而來,在我閱讀傳記後,更加確認珠峰與喬治根本毫無關聯。基本上喬治根本沒有抵達珠峰,而不管在印度或其他他到過的地方,他從來對登山活動興趣缺缺。   一七九〇年喬治.艾佛勒斯生於格林威治(Greenwich)的律師家庭。他於馬洛(Marlow)和伍爾維奇(Woolwich)就讀軍校,並以探測員的身份前往東方探查。一八一七年,他被派往印度海得拉巴(Hyderabad),並擔任大三角測量計劃(Great Trigonometrical Survey)的主要助理。該計畫目的在於藉由測量印度的弧經度,判斷地球形狀。計畫主持人威廉.萊姆頓(William Lambton)為史上少見的妙人,幾乎所有關於他的紀錄都相當含糊。依據《牛津國家人物傳記大辭典》(Oxford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記載,萊姆頓生於一七五三年至一七六九年之間——這範圍實在太大了吧。不管是他的成長地方、早期生活或教育背景,都無人知曉。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他在一七八一年加入軍隊,前往加拿大調查該國與甫創立的美國邊界,隨後前往印度探勘。萊姆頓於印度萌生了測量弧經度的想法。他投入此測量計畫長達二十年,直至一八二三年猝逝為止,然而他去世的時間、地點與原因,仍舊不為人所知。喬治.艾佛勒斯約略地完成了大三角測量計畫,雖然此舉極富意義,但他所達邊界不過喜馬拉雅山而已。   艾佛勒斯晚年照片毫無笑容,整張臉都被白色鬍鬚與毛髮覆蓋住。他在印度的生活並不順遂,整整二十年陷入不間斷的腹瀉與高熱之中,多數時候他都臥病在床無法工作。艾佛勒斯於一八四三年返回英國,當時珠峰尚未以他命名。珠峰應是全亞洲唯一以英文名字命名的山脈。英國製圖師多半會謹慎地保留地方慣用地名,但珠峰的別稱眾多——蒂歐杭嘉(Deodhunga)、蒂凡杭嘉(Devadhunga)、貝拉凡堂(Bairavathan)、貝兒拉芙安岡(Bhairavlangur)、納爾桑爾塔拉(Gnalthamthangla)、珠穆朗瑪(Chomolungma)等等,所以製圖者根本難以抉擇。當時英國人多稱珠峰為XV峰,沒有人知道該處為世界第一高峰,也因此,當製圖師將該處命為珠峰時,並沒有引起任何注意,但也毫無紀念謳歌之圖。最終,大三角測量計畫檢驗結果徹底失敗,不管是艾佛勒斯或萊姆頓,都毫無所功。   附帶一提,今日所有人稱呼其名為艾——佛——勒——斯,然而喬治艾佛勒斯的本名發音僅為雙音節的艾佛——勒斯,也因此,珠峰不但以不合理的對象命名,還錯發其音。艾佛勒斯享年七十六歲,並於倫敦海德公園逝世,但卻意外地被送往霍夫埋葬。艾佛勒斯與該城甚至全蘇塞克斯皆毫無關連,此謎至今無人可解。對我而言,世界最高峰竟然以不相干之人命名,又進而錯發其音,此中詭異實在妙不可言。   聖安德魯教堂滿搶眼的,巨大深灰色的外型,並有著正正方方暗色高塔作陪。教堂門外大看板寫著:「聖安德魯教堂歡迎你」,然而牧師姓名、教堂開放時間與電話號碼則空白未填。教堂旁空地有三群人正在喝啤酒享受陽光。其中最靠近我的一群人中有兩個傢伙正大聲爭辯,我聽不太清楚究竟在吵什麼。我四處看了看墓碑,經過歲月的積累摧殘,多數墓碑早已難以辨識。艾佛勒斯先生的墓碑在霍夫鎮帶著海鹽味的強風陣陣吹拂一百五十年後,八成僅剩斷垣殘壁。剛剛氣急敗壞爭吵的其中一位老兄此時站起身來,走到教堂牆壁邊小便,他似乎對我挺有興趣,邊尿邊回頭用粗魯的口氣問我在找什麼?   我告訴他自己正在尋找喬治.艾佛勒斯的墓碑。他用令我訝異地溫和語氣回應道:「噢,在那邊啊。」他用下巴指了指不遠處的幾座墓碑。「大家用他的名字為珠峰命名耶,但他根本沒看過珠峰啊。」   「我有讀過這故事。」   「白痴混帳。」他回應,並用輕巧的方式將生殖器攏回褲襠,看來似乎相當滿意。   這就是我在英國旅行的第一天。我相信,未來只會更好,絕無可能更糟了。

作者資料

比爾.布萊森(Bill Bryson)

比爾.布萊森是當今最受喜愛的暢銷作家之一。一九五一年生於美國愛荷華州狄蒙市(Des Moines),年輕時在英國居住多年,曾與妻子和四個孩子搬回美國,現返回英國定居。他曾任職於《波茅斯夜報》(Bournemouth Evening Echo)、《金融週報》(Financial Weekly)與《泰晤士報》(The Times),並為《獨立報》(The Independent)創刊記者之一。他曾為杜倫大學(Durham University)名譽校長,並擔任英國鄉村保護委員會主席長達五年時間。布萊森為英國皇家學會的榮譽院士。 布萊森的寫作風格以嘲諷、辛辣、搞笑聞名,他幽默的筆調總是引來讀者的捧腹大笑。最暢銷的旅遊書有《哈!小不列顛》(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別跟山過不去》(A Walk In The Woods)、《一腳踩進小美國》(The Lost Continent)、《歐洲在發酵》(Neither Here, Nor There)、《澳洲烤焦了》(Down Under)。他的書寫題材廣泛,對於語言和科普知識亦有深刻研究,著有《布萊森之英語簡史》(Mother Tongue)、《布萊森之英文超正典》(Byrson's Dictionary of Troublesome Words)等書。他的科普著作《萬物簡史》(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更獲得艾凡提斯獎(Aventis Prize)和笛卡兒獎(Descartes Prize),銷售榮登英國十年內非小說類書籍的第一名。

基本資料

作者:比爾.布萊森(Bill Bryson) 譯者:李奧森 出版社:時報出版 書系:HELLO DESIGN 出版日期:2016-04-15 ISBN:9789571365947 城邦書號:A2201487 規格:平裝 / 單色 / 512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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