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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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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書已絕版已絕版,無法販售

內容簡介

◆國際知名導演王家衛想拍卜洛克的電影 影帝梁朝偉當導演最想拍的也是偵探史卡德的故事 ◆愛倫坡終身大師獎得主、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卜洛克 廣受全球萬千書迷喜愛的馬修.史卡德系列全新修訂版 不該插手,不該幫忙,不該停下打到一半的架, 不該多問,不該少問,不該做的全都來不及回頭, 因為── 每個人都死了。 要是能改變過去的事,就好了。 人生最要命的就是少了個重來的按鈕。 「你覺得我是不是該留他一命?換作是你,會怎麼做?」 「我再不可能信任他。」我說。 「是不可能了。」 如果,連最親近的人都有可能背叛, 還有誰是可靠的呢…… 故事的開場,要先從史卡德協同米基處理一具屍首開始說起。 屠夫之子米基給人坑了。他的酒庫被偷了,手下也被殺。米基當然不能放過膽敢侵門踏戶惹上門來的傢伙,他堅持要聘雇好友史卡德辦案。緊咬證據不放的死硬派偵探史卡德,在追查過程中,不但性命受威脅,還讓亦師亦友的吉姆.法柏因為他而成了槍下亡魂。 史卡德難過極了,他必須要查個水落石出,他必須知道是誰要取他的性命。畢竟,要不是他,吉姆可以平平安安,可以活著,可以跟他聚餐談笑,或就算是陌生人也沒有關係。 這回的案件裡,米基的故事一段一段交錯編織到令人費解的線索與跡證之中;米基的身手和狠勁,他穿著血跡斑斑的白圍裙身影,也成了叫人戰慄不已的夢魘! 史卡德和米基,背景近乎對立的兩人,默契十足地闖過生死交關的驚險時刻。只不過,情勢或許可以預期;但結果卻是,出人意外又令人感傷…… 絕大多數的硬漢都常常會害怕。所以他們才處心積慮讓自己變得這麼強悍。——史卡德 【知名作家和導演,齊聲推薦】 ◎朱天心 ◎朱天文 ◎李維菁 ◎侯孝賢 ◎唐諾 ◎張大春 ◎張國立 ◎陳雪 ◎傅月庵 ◎詹仁雄 ◎劉梓潔 ◎駱以軍 ◎顏忠賢 ◎史蒂芬.金 ◎麥可.康納利

導讀

  他在大都會聚斂每日的垃圾,任何被這個大城市扔掉、丟失、被它鄙棄、被它踩在腳下碾碎的東西,他都分門別類的蒐集起來。他仔細的審查縱欲的編年史,揮霍的日積月累,他把東西分類挑揀出來,加以精明的取舍;他聚斂著,像個守財奴看護他的財寶。 ——本雅明   這本《每個人都死了》,我是在日本京都旅遊途中唸完的。   我所住的商業小旅館在四條河原町,每天早晨走五分鐘的路到鴨川四條大橋頭的Doutor喫熱狗麵包加一杯一百八十日的便宜咖啡當早餐,這家地點最好的新開咖啡館是此行最大的驚喜,從敞亮的落地窗可直視正月積雪的潔淨比叡睿欠山。   通常,早餐時間會拉得頗長。我總在咖啡喝完後仍留在原地讀卜洛克,一直到道德感提醒你該走人了,才繞過四條大橋,加入彼岸晨起釣魚(一種三五吋大的扁形煮湯小魚)和避冬上內陸的海鷗,坐在江畔繼續讀——在京都,我有個優勢,我是外來者,無所事事,不必加入這個城市的正常律動,不必擠行色匆匆的上班人潮,你可以置身局外,看這城市如同看一部進行中的小說,你甚至還可以偷偷認為,你就像馬修.史卡德。   手機這種理應滿討厭的東西,像書中米基.巴魯所說的「不是男子漢用的電話」,卻意外為這城市帶來另一種風情。行走中的京都善男信女幾乎人手一只,且不吝邊走邊講(奇怪哪有那麼多話好講),因此,原本在國民總僱傭體制下習慣板一張臉的日本人,剎那間表情燦亮豐富起來了,手機像揭開一層面紗,或應該說直接把公眾領域的街頭化為私密的個人起居室,把原來只在獨處空間的心事給散布在公眾面前。   《每個人都死了》,卜洛克的這個書名的確沒有騙人,殺人如麻血流成河,因此,在京都這個治安良好的古都行行讀讀,的確有種奇怪的時空倒錯之感,這裡的人,在正常的死亡來臨之前(而且來得極晚,因為吃納豆吃魚的日本人一直是進步國家中命最長的,尤其是女性),他們基本上只受一種死亡的威脅——太雅了,雅不可耐,雅死了。   我記得有一回四月櫻花祭來京都,在京都重要賞櫻點哲學之道途中,我們偶爾看到一方警告牌,從句子中間雜的漢字依稀可看出是,告誡單身女性在此行走得小心。同行有人訝異的問,要小心什麼?得到的回答是,怕碰到哲學家,囉哩囉嗦,講個不停。   而這回再到京都,旅程中最接近犯罪者,除了每天半夜準時出現在四條和河原町交口擾人清夢的無聊暴走族之外,便只有我自己——我在四條大橋上不小心撿到一只簇新的男錶,是黑白二色的法國牌子B. Agnes,這個牌子總讓我想到米蘭,昆德拉《不朽》中那名美麗的女子阿涅絲,由一個游泳池裡的手勢生長而成的,因此,我帶著八年抗戰和討回台籍慰安婦的報復決心,沒就近交到橋邊的交番所去,轉贈給同行一直想當男生的我女兒。   還好馬修.史卡德不生活在京都,要不然大概只能成為在街頭幫卡拉O K或色情酒店舉招攬顧客廣告看板的老流浪漢,賺兩個小錢買杯清酒喝。 ◎一個沒有鄉村的島嶼   如果沒太大的意外(比方說一九九五閏八月中共忽然大舉犯台或台灣經濟現況忽然一夕間崩壞),台灣會不回頭一路走進一個城市犬牙交壤的島嶼,每一分每一秒,城市像變形蟲一般,不斷將它的偽足往外伸出,這不容易在日常生活中察覺,但偶爾搭乘火車卻是個極有效的觀察工具,比方說,我個人大約每隔個兩三年會搭一次自強號回我的老家宜蘭,因此,腦中存留車窗外的風景記憶,總是幾年前的樣子等待更新,而更新的方式永遠是同一個模式:窮山惡水或精緻的稻田又往後退縮,新的水泥屋子疏落長了出來,而記憶中原來的城鎮邊緣出現了賣東西的店家,並將原來住家間的空地隙縫填實起來,更常見的是,灰撲撲的新路和新橋探針般插入了綠野,像不回頭的斥候部隊。   台灣的小說家能寫什麼?   去年大陸小說家訪問台灣期間,我受邀參加聯合文學舉辦的海峽兩岸小說家小型對談(直到現在我還搞不懂為什麼自己會在受邀名單之中),討論大綱的第二單元是小說的題材問題,這當然是大陸小說家最帶勁而台灣小說家最瞠目結舌的一刻,尤其當莫言開始輕輕鬆鬆講起他山東高密老家滿山遍野都是的鄉野鬼狐故事時,我瞥一眼一旁呆坐兩眼發亮的張大春,想起多年前賈西亞.馬奎茲《百年孤寂》橫掃台灣小說圈、人人都拚了命找尋荒謬題目好仿馬奎茲也來篇魔幻寫實小說時、敏銳的張大春領先儕輩第一個找到蘭嶼、寫下他〈最後的先知〉那般光景,我心中浮現的一句話是:可真苦了你了,孩子。   鄉野雖好,但看來絕非台灣小說家的可能久居之地。 ◎從抗拒開始   然而,總的來說,台灣現階段的小說書寫仍徘徊在所謂的「前城市期」。我們眼睜睜看著或親身參與(從某個鄉下跟著命運或時間的人潮也擠進了城市)城市建造而起的這一代,仍在奮力對抗這個我們極可能也意識到不會再回頭的生活改變——只要是不回頭的線性走向,總容易成為人們,尤其是不甘屈服的創作思考者,抵抗的對象,就像古往今來的人們仍在奮力對抗青春或愛情的逝去無休無止。   於是,城市之於我們,便多多少少成為一種象徵,我們不得已生活於其中,但我們並不真的進入它,我們在內心深處保留了一個只要有辦法就要逃離它的念頭(從最形而下哪天發了一定要到鄉間買幢花園別墅,到生命終極大澈大悟的回歸自然犬馬相伴云云,這樣的念頭很容易在人類的思維記憶之中找到支撐和對抗的勇氣——它是文學者的旅店,是宗教心靈的五濁惡世和所多瑪蛾摩拉,是心理學家的人類動物園,是馬克斯主義信仰者和實踐者的資本主義高度罪惡及頹敗形式云云。   壁壘分明的對抗清楚劃開一道濠溝,這裡,合適孕育的是革命標語和戰鬥詩,因為兩軍對陣,需要較高的音量分貝和較簡潔有力的譆吾形式,才能擲槍般穿透距離到達彼岸。小說娓娓道來的本質,以及它仰賴豐碩生活現實碎片的特殊生長條件,使它的從業人員像個農民而不是鎧甲鮮亮的戰士,而我們知道,農人的耕種是在平穩可預期的日子裡才可能,戰爭開打時刻,他們只能拋荒逃難。   這使我想到小說名家鍾阿城精采但極容易在民族大義下引發誤會的「投降論」——阿城曾舉清兵入關後那一段慘烈歷史為例,他以為,這種負隅頑抗的代價是歷史和社會基本生活的停滯,使人和土地的關係架空起來,這當然是農民的觀點:「不投降,就下不了種。」   下不了種,便得選擇離去,這是陳映真〈夜行貨車〉裡詹益宏的抉擇,他毅然返回了南部老家和暫時未被城市所吞噬的美好時空之中,而選擇投降並把城市當自己的家,則是我們這部《每個人都死了》裡的馬修.史卡德、伊蓮.馬岱和米基.巴魯,在死亡一次又一次獰猛逼近之時,他們有能力選擇離去(愛爾蘭、法國巴黎或隨便哪裡如德克薩斯州等等),但正如伊蓮.馬岱在第十三章所說的,「我了解,這裡是家」。 ◎無限大的步行   然而投降的成立與否,關係的不只是投降者的意願,也一定得具備招降者的某種誠意和妥協——從這個觀點來看,大台北市的確是個極不合格的小說招降者,試想,一個無法走路的城市,怎麼能聲稱它肯接納你呢?   我始終堅決相信,一個不能走路的城市,是生長不了小說的。   即便輕鬆只是旅遊,你去的地點如果是大自然風景,一般而言你得選擇車輛做為代步工具,因為星野平闊,景觀變化較少:但如果是城市,你頂好選擇步行,因為商家、櫥窗、街景乃至於當然也是景觀一部分的人們太密集了、變化太大了,車輛相對而言是一種太快的交通工具,讓你來不及鎖定任何一個你想看清楚的焦點,這樣子的呼嘯而過,只能大而化之供你寫篇不痛不癢的風景印象小短文,連一篇好的散文都沒機會。   你得浸泡其中,浸泡城市的最好方式是步行,漫遊,並時時駐足不前。   和卜洛克齊名,寫出納瓦荷國印第安神探喬.利風(Joe Leaphorn,跳動的鹿角)的當代偵探小說大師東尼.海勒曼,在他以地廣人稀的亞歷桑納州印第安人保留區為背景的小說中總是說,「在這裡,每個人都曉得所有人的所有事情。」這恰恰是城市的背反描述,而利風最不適應白人大城的總是:你看到這麼多人,你和這麼多人如此靠近,但大家總避免眼神相接,你不曉得他們的名字、他們的事情,你甚至不交談。   這是城市小說比較難寫的原因,也是需要較長浸泡時間的原因。在城市中,人是片段的,資訊和故事也是片段的,線索總是繞過一個街口就石沉大海似的吞噬於人群之中,寫作者和思考者會一再像追到死巷子的沮喪偵探,他擁有過多到令人不知所措但總懸浮不相干的資訊碎片和念頭,你得耐心且裝著若無其事的浪蕩下去,好找到並不一定出現或存在的連結環節,並尋求啟示。   無怪乎本雅明一直反覆用拾荒者和街頭密探來隱喻城市的書寫者,並說他們工作的姿態是一樣的,行走,漫遊,隨時停下腳步好撿拾東西,並在居民酣睡時仍孤寂操著自己的行當。把物質馬克思主義拐彎到詩人心靈國度的本雅明甚至引用馬克思勞動時間和勞動量決定勞動價值的說法,說,這樣的遊蕩者所投入的勞動時間和勞動量無限大,因此,他也創造了近乎無限大的勞動價值。 ◎不讓你走路的城市   然而,這些勞動時間和勞動量必須有勞動場所可堪投注,這個勞動場所當然是街道——但得是人可行走的街道,而不是只供車輛行走、台北市這樣的街道。   敏銳如本雅明當然不可能忽略這點,在他《發達資本主義時代的抒情詩人》一書之中,事實上,本雅明還特別列舉了某些創作者對城市行走一事近乎神經質的護衛和躁怒。像波特萊爾,他如此指控他所憎惡的布魯塞爾,不因為不方便行走,只是因為「沒有櫥窗!散步是富於想像的民族所喜愛的東西,這在布魯塞爾是不可能的,這裡的街道空空蕩蕩,毫無用處。」或像史蒂文生,他的恐慌則是因為倫敦市街夜間照明的汽燈要廢棄改裝霓虹燈,因此,並不是說從此沒有燈光讓夜間遊蕩成為不可能,而僅僅是替代的霓虹燈少了汽燈那樣由弱而強緩緩亮起、和天光的逐步黯去形成相襯明滅的動人詩意景緻而已,就這一點點的損失,已經夠讓史蒂文生宛如世界末日般對霓虹燈口出惡言,「這種光亮只應照見謀殺和公共場所的犯罪,或者是在瘋人院的走廊裡,它只增加恐怖的恐怖。」   對生活在台北市幾近無路可走的創作者來說,這只能稱之為「何不食肉糜」。有時你不免真想讓波特萊爾和史蒂文生到台北市來住個十天半個月看看,不曉得他們會講出什麼更惡毒的話出來。   當然,就城市行走,台北市確實有著人力難以抗拒的先天不幸之處。我指的是它的天氣這部分——亞熱帶島嶼加上完整的盆地地形,給了台北市典型的濕熱多雨氣候,走起路來汗悶在身上,很容易疲憊,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適合行走的日子並沒多少。   除此而外,大致便都是人為的了。這裡,我們先不談都市景觀,不談空氣和噪音,不談綠地和行道樹,不談交通和停車狀況,不談治安和一般公共建設品質,也不談連副總統回家吃午飯當街攔路等等隨便誰都能列舉出的上百個問題,我們先只看人行道的材質和路權。   保守的估計,台北市人行道的材質足足落後了時代二十年以上。目前所用的金錢圖案(還真像個充滿犬儒嘲意的隱喻)薄紅磚,如果沒記錯的話,還是高玉樹在任市長時用的(老天你還記得這個名字嗎?)這個台北市寒武紀白堊紀時代的豪華材質,集脆弱和醜怪於一身,加上我們喜歡在上頭停摩托車和轎車,再加上薄紅磚底下的水泥永遠鋪來凹凸不平,因此,遂形成地球表面上數量最大、密度最高的人工湖泊區,而且其中眾多湖泊還是如電影《法櫃奇兵》裡那種隱藏在紅磚底下的陷阱式人工湖,冬日雨天行走時你得具備印第安那.瓊斯博士的絕佳判斷力來決定哪塊可踩哪塊萬萬不可——差別只在於,成功通過的瓊斯博士有考古的無價寶物可得,你沒有,你得回家洗熱水澡並換一套乾淨衣服。   我們的路權概念也是整整二十年前的,仍然保留著當時「車輛代表權力」的古老階級意識,因此人行道窄小,很多地段甚至完全沒有,而且在維修時永遠是最後一個順位;更成功保留了這種階級意識的象微物是,我們到現在還存留並使用天橋和人行地下道,意思是,有著強大馬力的機器走平路,人卻得爬上爬下,這不是古老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時代的遺跡是什麼?近兩任的陳水扁市長和馬英九市長都頗積極提倡台北市的文學風氣,拿錢辦文學獎鼓勵寫作,但有時你會很想告訴他們實話,不必那麼麻煩,不必煩勞新聞局傷腦筋或甚至成立文化局,這種事靠現成工務局的基本盡責就行了,把街道弄好,讓人能安然行走其上,你蓋好它,文學很快就來了。 ◎逝者如斯   而更奢侈的一點則不是馬市長〔編註:此文寫於二〇〇三年,馬英九時任台北市長。〕所能或說所應為的了,那就是,台北市仍是個成長中、但成長壞了如不良青少年的城市,卻不是個曾經歷經劫毀的城市(儘管這麼下去可能也快了),因此,它少了某種思維的邊界,某種可放眼看出時空天際線之外的視野。   我們可以說,人的文學藝術創作總直接間接意識到自身的死亡,並從而尋求某種有效或徒勞的抗拒時間生命形式。城市亦存在著生生死死,我個人總想,一個人站在巴黎鐵塔的眺望台和台北火車站前新光三越大樓頂端多少是有不同的,這個繁華的世紀大城,你曉得它曾經在一夕之間死亡於法國大革命,死亡於巴黎公社,死亡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德軍入侵,你意識到它的脆弱,知道它也可能在下一個當下付諸一炬或灰飛煙滅,因此,它眼前的繁華和宛如召喚人回家的暖暖燈火便不再只是一層薄薄的繁華和燈景,它是一個生命本身,和你廝扯不清,你跟它有一種近乎奇蹟的聯繫,但你仍會失去它,因此你更想記得它。   這是詩經的〈鹿鳴〉,是《東京夢華錄》和《洛陽伽藍記》,是孔子說的,「逝者如斯,不舍晝夜。」   當然也是卜洛克的《每個人都死了》。 ◎美好與死亡   奉生命過多的歡愉   奉無羈的希望與懼怕   我們在此以短促的感恩之心   虔誠致謝不管祢是哪一位神   没有生命永遠駐足   死去的人從不回轉   這撫平著微波不興的河水   清風自在吹向海洋

內文試閱

  沒想到會是由我來說這個故事。說真的,與其說這是我的故事,不如說這是米基的故事,他才是應該講這故事的人,但他不會說的。   當然這個故事裡還有其他人,每個故事也多少都屬於參與其中的人,但這個故事尤其關係到相當一些人,儘管沒有人比得上米基的分量,他們也可以以不同的方式角度來講,個別的,或一起。   但他們更不可能開口了。   米基絕不會說的,這個最有資格的人。我從沒見過比他更會講故事的人,這個故事他當然會說來更活靈活現,但我知道這種事永遠不會發生,他永遠不會告訴任何人。   話說回來,故事發生我也在場,開頭時參與一點,中段時戲分加重,結局時幾乎全身投入。這也是我的故事,理所當然是,怎麼可能不是呢?   在此,我想講出這個故事,而且,基於某些理由,我覺得我不能不說。   我想,我有權決定。   他打盹補眠用,辦公室左側留了個小凹間,盡頭掛個鏢盤,鏢盤上方是一條剝製的真旗魚標本,門開在凹間右牆,指向洗手間。   我從前門進來,先掃整個酒館一眼,包括坐吧台邊有萎頓、有亢奮、精神狀態不一的酒客和幾張熟面孔,以及其他幾桌酒客。站吧台後的柏克給了我面無表情的一頷首以為招呼,安迪則單操一個杵後頭凹間裡,身子前傾,手握飛鏢。一名男子剛好從洗手間出來,安迪直回身子,可能想和他搭兩句嘴打兩盤鏢或僅僅只是避免射到他。這個人我好像在哪兒見過,正想搜尋出記憶,但馬上我又看到另一張臉,把我整個思維拉扯了過去。   在葛洛根,不會有人到你桌前問你喝些什麼,要酒要飲料你得自己到吧台拿,但店裡還是設了好幾張桌子,其中半數有人,其一是為數三名清一色西裝革履男子,另外的就都是一對一對了。米基.巴魯是個惡名昭彰的凶徒,葛洛根正是他的老巢,也是這一帶一堆兄弟晃盪之地,但自從地獄.房這一區逐步高級化,變身成為柯林頓區之後,葛洛根遂也搖身變為這一帶新住戶的聚集中心;或者下班後來上一瓶冰鎮啤酒消暑解勞,或者電影散場後來喝今晚最後一杯,為一天畫上完美句點。另外,對想找個地方開懷暢飲兼互吐心事的夫妻而言,葛洛根亦是個不壞的選擇;或者,像她那樣,不是跟配偶,而是另外一個人。   她黑了,也瘦了,短髮造型襯她的臉不那麼漂亮,但顧盼之間還是會閃出迫人的美麗來。她叫麗莎.郝士蒙,我認識她時她已結婚,她丈夫我很不喜歡,但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之後,她丈夫在打公共電話時被槍殺了,她在衣櫥裡找到個裝滿現金的鐵盒,打電話跟我求援,我做了些安排讓她安心保有那筆錢,還解決了她丈夫的謀殺案,並在此過程中莫名所以的跟她上了床。   事情啟始時我仍住西北旅館,後來伊蓮和我搬到凡登大廈,再過一年左右我們結了婚,但在這期間我仍持續上麗莎家,方式通常是我打電話,問她要不要人陪伴,她的答覆永遠是好,永遠歡迎我去。有時,我會隔好幾個星期不跟她聯絡,長到讓我開始相信這段關係已到此完結,然後某一天到來,我又莫名想逃上她的床,我撥了電話,她依然說好,歡迎我去。   在我自己看來,這事一點也沒影響到我和伊蓮的關係。其他人都是這樣自欺欺人,但我真認為這是事實。它像存在於另一個時間和空間一樣。當然,此事脫不開性愛,但它不純然是性,就好像醉翁之意不在酒一般。事實上,這真的像喝酒,或者應該說對我而言,它的作用就跟喝酒一樣,在我不耐煩此時此地的時候,有另一個地方可去。   我和伊蓮結婚後沒多久——說正確一點,就在我們蜜月旅行期間——伊蓮清楚讓我知道,她曉得我另外有人,而她一點也不在意。伊蓮說此事時話語十分簡要,她說的是,結了婚並不意味我們得做什麼改變,我們可以樣樣都跟沒結婚時一樣。不過她的暗示夠明白了。也許是多年的執業生涯,讓她對男人有某種奇特的洞察,不論結了婚的或未婚的。   婚後我仍找麗莎,但次數漸稀,最終完全停了,沒吵沒鬧無風無雨。那天下午,我人在麗莎那兒,她那個位於五十七街和第十大道交口,宛如鷹巢俯看大地的二十幾樓公寓,我們喝著咖啡,她告訴我,有點吞吞吐吐,她開始和某人交往,現在還不當真,但往後難說。   然後我們攜手上床,狀況一如往常,不特別,但一樣好,然而,在過程中我發現有個想法我趕不走,我一直在想自己他媽的還在這兒幹什麼,我並不認為這有何罪惡可言,我甚至也不覺得有何不對,我也不認為這會傷到誰,伊蓮不會,麗莎不會,我自己那更不會,但終究來說,我就是感覺有哪邊很不對勁。   我輕描淡寫的告訴她,我可能會有一陣子不打電話來了,我得給她一點空間。她的回答也只像隨口而出,她說,這主意可能不錯。   從此我再沒打過電話給她了。   其間我遇過她兩次,一次在街上,她從阿戈斯蒂諾超級市場買了一車子日用品回家途中。嗨,你好嗎?不壞啊,你呢?喔,還不老樣子,忙這忙那。我也一樣。你氣色不錯啊。謝了,你也是啊。那⋯⋯很高興遇到你。我也是。你多保重。你也是。另一次伊蓮也在場,我們在阿姆斯壯酒吧正想擠開一條路。那不是麗莎.郝士蒙嗎?是啊,我想是她沒錯。她身邊有人,再婚了是嗎?我不曉得。她第一次婚姻實在有點不順,不是嗎?先是流產,跟著丈夫又過世,你覺得該打聲招呼嗎?喔,我不曉得,她看來和她身旁那傢伙正打得火熱,我們是她上次婚姻的朋友,下回吧⋯⋯   但沒下回,如今,她出現在這裡,葛洛根酒吧。   我正走向吧台,她也正巧抬起頭來,我們視線相遇,她眼睛亮起來。「馬修,」她開口,揮手示意,「他是佛羅里安。」   就這個名字來說,他的長相平凡了些,年紀約四十上下,淡褐色頭髮,腦門一帶已岌岌可危,角框眼鏡,藍色運動上衣配丹寧布襯衫,條紋領帶。我注意到他戴著婚戒,但她沒有。   他說聲哈囉,我原封回他一聲哈囉,她說了句見到我真是開心,我就繼續走到吧台,柏克先倒杯可樂給我。「他說他一會兒就回來。」柏克告訴我,「他有交代你會來。」   「他說的沒錯。」我大概回答了諸如此類的話,沒真留意自己講了什麼。就連啜了口可樂,也沒真留意我喝了什麼。透過手中玻璃杯的杯緣,我看向我剛剛停步的那桌,他們兩人都沒朝我這頭看,我注意到,他們牽著手,或應該說他牽著她手,佛羅里安和麗莎,麗莎和佛羅里安。   我和她一起的日子好遙遠了,真的,好些年了。   「安迪在後頭。」柏克說。   我點點頭,起身離開吧台,眼角好像瞥見個什麼,我一轉身,便與先前看到那個從洗手間出來的男子四目相對。他有張楔形的大臉龐,高凸的眉毛,寬廣的額頭,長而細的鼻梁,和一張豐潤的嘴巴。我認得此人,但絲毫想不起來他媽的到底是誰。   他給了我幾乎不可見的輕輕頷首,我說不出這是打招呼或僅僅是大家目光相遇的簡單禮節,然後他轉身走向酒吧,我則從他身邊閃過直往安迪那兒,安迪準確站在白線後,身子前傾,正瞄準鏢盤。   「老大有事出去了,」他說,「反正等著沒事要不要鬥個兩盤?」   「還是算了吧,」我說,「這只會讓我覺得自己很蠢。」   「我要是怕覺得自己蠢,那每天都不用下床了。」   「射飛鏢呢?或開車子呢?」   「老天,最蠢的莫過於此了,我腦子裡永遠有個聲音說,『瞧瞧你自己,你這呆子,都三十八歲了,你會的就只有射飛鏢和開車子兩件事,你還好意思說這是人生嗎,你這超級大笨蛋?』」   他手中飛鏢勁射而出,準準的釘紅心上。「好吧,」他說,「如果真的只會射飛鏢的話,想要不成為高手也難。」   他從鏢盤上抽回鏢來,走回來時我問他,「吧台那兒有個傢伙,哦,應該說剛剛那兒有個人,一分鐘前,媽的這傢伙哪裡去了?」   「你在說誰?」   我移動位置,到我可從吧台後方鏡子看清楚每張臉的地方,就是看不到我要找的人。「差不多你這年紀,」我說,「也許稍稍年輕一點,寬額頭,尖下巴。」我形容了一下此人長相,安迪皺著眉搖搖頭。   「毫無概念,」他說,「他現在人不在店裡是嗎?」   「沒看到。」   「你說的該不是道爾提先生吧?他剛剛人在這裡——」   「我認得道爾提先生,他都快——快九十歲了吧?我說的那傢伙他——」   「大概是我這年紀或再年輕一些,沒錯,你講過,但我忘了。說真的,我隨便一看,就發現身邊的人一個比一個年輕。」   「那還用說。」   「好吧,總而言之,我對這傢伙毫無印象,聽你描述半天我也沒半點概念,這人怎麼啦?」   「他一定走人了,」我說,「整個店裡看不到他人,但他剛剛確實在這裡,你好像還跟他談了一下。」   「吧台那裡嗎?這半小時內我人一直在後頭。」   「他剛從洗手間出來那時,」我說,「我正好進門。我覺得他有些眼熟,又看他好像跟你說話,也可能你只是停手讓他通過,免得一鏢射他耳上。」   「這會兒我倒希望這樣了,這樣我們起碼有機會搞清楚他是何方神聖,『哦,沒錯,我知道你在說誰,就是那個戴著飛鏢耳環的混球嘛。』」   「你不記得和誰說過話?」   他搖頭,「不敢講完全沒有,馬修,一整個晚上洗手間這裡人進人出的,我就站這裡射鏢,有時難免誰會撂兩句扯淡,我也可能隨口敷衍他們兩句,除非我感覺誰有可能跟我賭兩把鏢賺幾塊錢花花,否則我根本不會留意。但今天晚上我連找人賭鏢的興致都沒有,我估量他老兄一回來我們就得出發了,說到這裡,你曉得嗎,說曹操曹操就到了。」   ∞   他,指的是大傢伙,米基.巴魯,他看來像花崗岩粗鑿兩下成的,一具石器時代的古雕像。他的兩眼是閃動的綠,透出的訊息不僅僅是一絲危險而已。今晚,他身著灰運動外套配藍運動衫,但他還是套上他已故父親那件屠夫圍裙恰當些,這件家傳白圍裙上記錄著從古銹到新紅的斑斑血跡。   「你到啦,」他說,「好傢伙,安迪會把車開過來,你不介意此刻咱們來趟美好的九月夜遊吧?」   米基在吧台快快補充了一整杯酒好上路,我們一起出門,上了那輛墨藍色的凱迪拉克,駛離一位記者口中的「罪惡王國總部」的葛洛根;伊蓮曾指出,這個說法實在挺拙劣的,因為米基根本不走帝國風格,而是封建型的,他像端坐城堡的領主,手握他建立於一己武力之上的大權,掌賜忠貞的子民,並把敵手投入護城河去。   我完全了解,他委實不怎麼適合成為一名前警員、現任私家偵探的知交好友。這些年來,他兩手染的血絕不下於濺上圍裙的,然而,我似乎能夠做到理解他,而不是去審判他,也不試圖疏遠他;我不確定這代表我個人的世故成熟,或僅僅是有意的視而不見,說穿了,我也不怎麼在意到底是哪個。   我是有一整票朋友,但處得深的並沒幾個。   多年前同在警界認識的那幾個全退休了,也老早就斷了聯絡;酒吧的狐群狗黨則打從我戒酒並停止在昔日的飲酒之地出沒後,也自然疏遠了;至於戒酒無名會裡的交情,它深厚且堅實之處,是立基於相濡以沫的對抗酒精聚會之中,我們相互打氣,信任彼此,分享了每個人最私密不堪的生命經驗——但我們無需在生活中進一步交往。   伊蓮是我最知心的朋友,也是到此為止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個人,但在此同時我也有著幾名情深意厚的男性朋友,各有各的不同情深意厚法。吉姆.法柏,我協會的輔導人;阿傑,他現在住進我的老旅館房間,除了在伊蓮店裡幫忙而外,仍擔任我辦案的助手;雷蒙.古魯留,不折不扣到骨子裡的律師;喬.德肯,中城北區分局的探員,也是我和警察單位碩果僅剩的最後環節;錢斯.庫爾特,昔日的皮條客,現在是非洲藝術品商人;丹尼男孩,靠資訊過活的包打聽。   以及,米基.巴魯。   這些個我的朋友,完全歸納不出個典型來,至少我想像不出如何可能。總而言之,他們彼此之間不太可能湊到一塊兒去,但他們都是我的朋友,我不審判他們,更不審判我們的交情,我審判不起。   在安迪開車、我和米基併肩坐在寬敞的後座時,我想著這些事。我們聊了下洋基新的日籍投手,聊這傢伙在季初一鳴驚人之後一路下滑,但這個話題顯然誰都不怎麼帶勁,因此,很大部分車行時間中大家都不講話。   ∞   我們穿過林肯隧道往紐澤西,經西三號公路,之後怎麼走我就沒再留意了,只知道我們進入一處典型的郊區工業區中,來到一幢圍著十二呎高圍牆加六角型粗鐵絲網的巨型單層水泥建築,一方告示上寫著,「房間出租」,這實在令人礙難苟同,我這輩子再沒有見過比這更不適合用來出租的房間了,但第二個告示牌解釋了這一點:「E-Z庫房/您物美價廉的另一個置物空間」。   安迪讓車子緩緩滑過前庭,轉上第一條車道,沿著該建築再繞行一圈。「完全平靜無聲。」他說,把車停在上鎖的大門正前方,米基下了車,拿鑰匙開了門,朝裡推開大門,安迪直接把凱迪拉克開進去,米基將我們身後的大門重新鎖上,這才回到車上。   「到十點鐘他們就鎖上大門,」米基告訴我,「但他們會給你鑰匙,一天二十四小時你隨時可以來,差別只有晚上十點到凌晨六點這段時間你不會看到任何人。」   「這倒省不少事。」   「就因為這樣我才租。」他說。   車行於建築內,每隔十五呎左右就有一處捲式鐵門,全關得好好的而且有巨鎖鎮守。安迪在其中一扇之前煞車熄了火,我們三人下車,米基掏了另一把鑰匙打開大鎖,一抓把手拉起鐵門。   裡頭黑壓壓的,但在鐵門完全捲上之前,發生什麼事我大概有數了。我像伸出車窗外迎風認真嗅著的狗,琢磨著這一團迎面撲來的強烈氣味。   當然,其中有死人的氣味,是屍體擺在溫度不低又密閉空間所蒸騰出的氣息,還伴隨一股血腥味,我常聽人家形容這像銅的味道,但我個人想到的總是嘴裡含著鐵的味道,如果你高興,就直接稱為鐵味吧。此外,尚包括一股無煙火藥燃放的味道,以及某種物品燒焦的氣味,依我猜,可能是毛髮之類的。最後,就像這些混雜成的哀傷氣息配上了不稱頭的背景音樂一樣,我聞到一鼻子的威士忌酒香,應該是波本沒錯,上品的波本。   然後,燈打亮了,頭頂上單一一顆燈球,照出我鼻子已經告訴我的種種。兩個男子,全穿著牛仔褲和球鞋,其中一名上身是深綠工作襯衫,袖子捲起;另一名則是藍紫色馬球衫,躺臥在室中央靠左幾呎處,這是個約十八呎見方、十呎高的儲藏室。   我走上前,仔細看看兩名死者,俱是三十歲上下的人,穿馬球衫的我認得,只是想不起名字,如果說我曾經聽過的話。見面地點就在葛洛根,這人最近才從貝爾法斯特來,口音很重,每個句子的尾音總輕微上揚,彷彿說什麼都是問話。   他的手掌被射穿,胸骨稍低處也被擊中,然後再補一記,這是致命一擊,位置是左耳後頭。最後這槍是極近距離打的,傷口邊的頭髮有燒灼之跡,所以我聞到的果真是燒焦毛髮的氣味。   另一個,深綠工作服這位,則是血從喉部的彈孔處流出來,他仰身躺臥著,躺臥於血泊之中。同樣的,他也有不慌不忙的保險一擊,極近距離的,前額正中央準準一槍,但依情況推想這一槍實在殊無必要,喉部中的那一彈已足夠要他的命了,而且,從現場流的血判斷,他極可能在中第二槍之前就死了。   我問:「誰殺的?」   「哦,」米基說,「你不才是偵探嗎?」

延伸內容

關於這一版……
◎文/傅月庵   向一名作家致敬的最好方法是什麼?買本書追隨請他簽名,這不錯。如其因緣湊巧,能為他效勞,編一套書,那更好!   認識卜洛克是一九九七年的事。   那年,初入編輯這一行,工作壓力不大,看書成了最大福利,天經地義。恰巧「推理傳教士」詹宏志加上「臉譜」總編輯唐諾,聯兩手之力把原本冷門的「歐美推理」硬是加溫炒熱了起來,讓向來浸淫「日本推理」,只識「本格派」、「社會派」的台灣讀者,得見世界之奇,滄海之闊,慢慢竟都轉向西顧了。我是其中之一。   於是,《八百萬種死法》甫登陸台灣,便即邀來一晤,一見傾心,驚為天人。此後十多年時間裡,但凡「馬修.史卡德系列」中文新書出版,總要在第一時間購入,無暝無日讀完始休。若說我是那些年「馬修.史卡德現象」(開口閉口:「我今晚只聽不說」、「我一天戒一次」、「大多時候我是容易收買的,但你不能收買我」……)參與製造者,一點不為過。更多時候,家裡所買的卜洛克新書,一如朱天心她家一樣,總是被拿走,總要再補。   甚至讀著讀著,竟把他與王國維等量齊觀了:   「嗚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過,即以生活之苦痛罰之。此即宇宙之永遠的正義也。自犯罪,自加罰,自懺悔,自解脫。」,四月裡,斷斷續續,我一直在重讀卜洛克的馬修.史卡德探案。原因是偶然看到王國維〈紅樓夢評論〉這幾句話,忽然隱約理解一些「生命自持」的線索,因而更想靠近卜洛克,貼近馬修.史卡德。有些書,你不論何時讀,總會讀出一些道理。有些書,時候不到,你很難理解。人間無理可推,無謎可解。我所等待的四月的雨,最終還是沒有落下來,但我還有五月可以等。我一次等一天……。   奇怪的是,儘管日後卜洛克其他系列一一被引入,我也嘗試找來一讀,卻都不甚入港,從「雅賊」到「殺手」,就是有「隔」,進得去,耽溺不了。這事,跟小說行不行關係不大,純然緣分作怪,緣淺還能說什麼?有位朋友,他是「雅賊迷」,愛跟我鬥嘴,老說柏尼.羅登拔如何如何機智迷人,怎樣怎樣淵博難說,「真正愛書人都該喜歡他!」對此,我想了想,總冷冷一句回嗆:「不會老的不是人,角色而已,喜歡個什麼勁兒?」   誠然,「馬修.史卡德」與其他類型小說最大的不同是,馬修肉體會衰老,意志會動搖,道德會踰矩,辦案會潛行由徑,人家給錢他通常都收下,轉個身卻又丟一些到教堂捐獻箱。案件向來不是他的困擾,女人也不是,真正困擾他的,無非紅塵滾滾,該如何照著自己的那一套存活下去,或說存活出來自己的那一套。而幾乎有大半的時間(至少從一九七六到一九八二年,整整六年時間裡,他終於明白且面對「我是酒鬼」這一事實),他都是在跟酒瓶奮戰,To be or not to be?說穿了,馬修既不「冷」也不「硬」,與我們人人都一樣,他心中也有一個哈姆雷特。   至於辦案方式,也奇了,他似乎沒多少小小的灰色腦細胞,也沒有角落或輪椅,鐵拳或好大一把槍。接了案子,他只能不停打電話,不斷上街晃盪詢問,「有時候我們知道一些事情,卻不知道我們知道」、「去他的,東西全在那兒,只是我看的方法不對。」要想知道,要看對,只有一個方法:GOYAKOD,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s,抬起屁股敲門去!天道酬勤,也許就對了。但「其實百分之九十八的調查工作皆毫無意義,你只能把想到的事都做好。你不知道哪件有用。你就像在煤礦堆裡找尋一隻不存在的黑貓,但除此之外我不曉得還能怎麼做。」——這不就是人生嗎?「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幾千年前,傳道者早已論定。你我人等孜孜不倦所打拚之事,有哪幾件不是徒然、枉費的呢?   然而,他還是一旦咬住了就不鬆口,就是要從百分之九十八的徒然裡,找出那百分之二的存在意義。   於是,推理一點不重要,破不破案也不是重點了。有人從馬修身上讀到了堂吉訶德,有人看到了卡拉馬助夫兄弟;有人說他是班雅明筆下「複製時代的抒情詩人」、「步行者」;有人則相信他是推著石頭上山的現代薛西佛斯……。凡此種種,無非說明了一件事:馬修.史卡德像鏡子,人人都可在他身上照見到自己,照見到比敘事更多的其他東西。而這,大約就是「經典」的本質了。   一口咬定「馬修.史卡德系列」已成「經典」,未免說得快了,畢竟最近一本《烈酒一滴》出版於二○一一年,還待時間考驗汰擇;但若說,這套從一九七六年創作迄今,歷時三十多年,前後十七冊的小說,已然具備「推理名人堂」候選資格,相信絕不會有什麼人有意見的。   也因此,當「臉譜出版」期望為此系列再出一個新版本,邀請我參與其事時,我欣然同意。畢竟,人生能有幾次機會為自己所仰慕的作家編一套書呢!?   此次新版修訂作業,大體分為兩部分,內容與裝幀都有許多變動。   內容方面,由於出版時間跨越十多個年頭,執行編輯屢經更迭,譯者多有,許多人名、地名或專有名詞未見統一,前後冊常見扞格,趁此機會一一修訂,讓讀者閱讀時,得以一氣呵成,疑惑不生;譯文方面,盡量保持譯者多元風格,但若確定錯譯、漏譯,經徵詢後,都予修正。甚至連書名,只要有問題,也都盡量求取確定答案。譬如讀者曾質疑,《每個人都死了》(Evebody Dies)中譯書名若為《每個人都會死》,當更精準。為此,我們特別親詢卜洛克,經他回答:「都可以!書名應該保持某種曖昧,讓讀者有更多想像空間。」遂決意維持原名不動。   至於實有發微抉幽之功的「唐諾導讀」,早已成為此系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維持不動,僅於涉及時事處,加以註解,方便讀者掌握行文來龍去脈,了解敘事理路;系列編號則按照英文出版,重新依序排列,讓這套書最大特色的「時間感」,得以凸顯。閱讀過程裡,讀者更能感受馬修在時間之河裡奮力泅泳,逐漸老去,終而得以迎向隧道最後那一線光芒的微妙心境轉折。   裝幀設計上,特別邀請著名平面設計工作者楊雅棠擔綱,除了提供一般讀者的「平裝版」之外,更設計一款附有松木書箱,亦得為書架的「珍藏版」,限量五百套,用饗重度發燒友,以便傳家。此版封面,楊雅棠以「一抹紅」表達了這一套書「懸疑、危險、溫暖」本質,簡潔明亮的設計出「很不傳統、很不一樣」的成組推理封面,讓人耳目一新,心湖大大為之一蕩。   相對於此,平裝版封面幾乎每一個都獨立表達一個抽象的詞彙,譬如「背叛」之於《酒店關門之後》,「執念」之於《到墳場的車票》,「情慾」之於《屠宰場之舞》……等等。整體則維持他一貫素雅細緻的風格,並與時俱進,添加更多「現代」元素,希望跳脫窠臼,吸引更多新世代年輕讀者,親近這套「非常不推理的推理經典」。   「馬修.史卡德系列」全套十七冊,數逾五千頁,共二百餘萬言。短短半年不到的時間裡,要完成浩大的「改建重裝」工程,其艱難可知,疏漏必然不免,還望四方讀者不吝予以指教。「校書如掃落葉,旋掃旋生」,編書當亦如是,只能盡力,無從滿意。而這一份「永遠追求更好」之心,實即一名編輯所能奉獻給作家與讀者的最大溫情與敬意了。

作者資料

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

1938年出生於紐約水牛城。除了極少時間之外,卜洛克幾乎都定居於紐約市內,並以該城為主要背景,從事推理文學創作,成為全球知名推理小說家,因而獲得「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美譽。 卜洛克的推理寫作,從「冷硬派」出發而予人以人性溫暖;屬「類型書寫」卻不拘一格,常見出格筆路。他的文思敏捷又勤於筆耕,自1957年正式出道以來,已出版超過50本小說,並寫出短篇小說逾百。遂將漢密特、錢徳勒所締建的美國犯罪小說傳統,推向另一個引人矚目的高度。 卜洛克一生獲獎無數。他曾七度榮獲愛倫坡獎、十次夏姆斯獎、四次安東尼獎、兩次馬爾他之鷹獎、2004年英國犯罪作家協會鑽石匕首獎,以及法、德、日等國所頒發推理大獎。2002年,繼1994年愛倫坡獎當局頒發終身大師獎之後,他也獲得夏姆斯終身成就獎。2005年,知名線上雜誌Mystery Ink警察獎(Gumshoe Award)同樣以「終身成就獎」表彰他對犯罪推理小說的貢獻。 「馬修.史卡徳」是卜洛克最受歡迎的系列。透過一名無牌私家偵探的戒酒歷程,寫盡紐約的豐饒、蒼涼和深沉。此系列從一九七○年代一路寫到新世紀,在線性時間流淌聲裡,顯現人性的複雜明暗,以及人間命運交叉的種種因緣起滅。論者以為其勝處已超越犯罪小說範疇,而達於文學經典地位。 相關著作:《屠宰場之舞(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行過死蔭 之地(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刀鋒之先(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酒店關門之後(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八百萬種死法(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謀殺與創造之時(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馬修‧史卡德自傳》《黑暗之刺(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在死亡之中(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父之罪(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酒店開門之前 卜洛克的作家養成記》《死亡藍調》《聚散有時》《蝙蝠俠的幫手(增訂新版)》《烈酒一滴》《繁花將盡》《死亡的渴望》《每個人都死了》《向邪惡追索》《一長串的死者》《惡魔預知死亡》《行過死蔭之地【《鐵血神探》電影原著小說】》《屠宰場之舞》《到墳場的車票》《刀鋒之先》《黑名單》《八百萬種死法》《酒店關門之後》《謀殺與創造之時》《黑暗之刺》《在死亡之中》《父之罪》《八百萬種死法》

基本資料

作者: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 出版社:臉譜 書系:馬修.史卡德系列 出版日期:2015-06-02 ISBN:9789862353356 城邦書號:FR2514 規格:平裝 / 單色 / 416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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