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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與第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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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作品全球銷售超過千萬冊,翻譯成30種語言 福爾摩斯迷必讀! 百萬暢銷書《極地惡靈》作者最新力作 這次,福爾摩斯的助手不是華生醫生,而是大作家亨利.詹姆斯。 他倆會擦出怎樣的火花?是否能順利破案? 一八九三年,福爾摩斯接受委託,偕同作家亨利.詹姆斯來到美國,目的是要解決一八八五年知名歷史學家、也是美國政治世家亞當斯家族的亨利.亞當斯妻子克勞芙.亞當斯自殺事件疑雲。 克勞芙的自殺疑點重重,在追查過程中,福爾摩斯發現了紅心五沙龍成員的秘密,追查出與案情有關的打字機是馬克吐溫所有,喪偶的亨利.亞當斯對警方說的不是實話,詹姆斯一度差點喪命……最後,他們發現這樁自殺案件不僅可能是謀殺,甚至牽涉到華盛頓高層、可怕的對手莫里亞蒂教授與世界級殺手。 這次事件,真是莫里亞蒂教授在暗中操控?福爾摩斯能否順利破案? 【名家推薦】 作者巧妙地將兩起探案糾纏交織的複雜結構,與福爾摩斯對自身存在性的懷疑與反思結合在一起,為原本可能只是標準的後柯南.道爾時期夏洛克.福爾摩斯冒險故事,增添了豐富性與複雜度。不僅如此,這本小說還有另一個特點,它栩栩如生地重現了十九世紀末的美國風華。 ——《華盛頓郵報》 這一次,西蒙斯本質上是創作了一齣文學的哥倆好喜劇,而結果是他寫出一本他到目前為止最風趣,而且氣氛最令人愉悅的小說,姑且別抱怨它的重量吧……雖然過去三十年來西蒙斯已經累積了質與量皆令人印象深刻的著作,但《福爾摩斯與第五心》仍然是他至今最引人入勝、也最容易讓人上癮的小說之一。 ——《丹佛郵報》 令人懾服、富含歴史細節,帶著含蓄的幽默感,筆法就和最當代的小說一樣大膽,其雄辯滔滔的程度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丹.西蒙斯的《福爾摩斯與第五心》值得擁有一群受過良好教育、喜歡思考且懂得欣賞好故事的讀者。 ——《紐約書評》 如果你是個福爾摩斯迷,本書很可能該被列為正典中的必讀之作。丹.西蒙斯在書中提供你一些關於福爾摩斯成長過程的細節,這些細節你可能從來沒有讀過。 ——《哈芬登郵報》 這是一個精采的文學謎團,西蒙斯完美地將他那些了不起的角色的聲音收錄進小說的框架中,以他獨特、令人滿意的方式向維多利亞式偵探推理小說致敬。 ——《書頁》 和他先前的小說《狄更斯與袓德》及《極地惡靈》一樣,西蒙斯在這裡盡情揮灑,淋漓盡致地犒賞讀者們一本他們在未來一年內絕不可能在其他地方讀到的歷史小說。 ——《每月公開信》 對美國十九世紀末的鍍金年代歴史不熟悉的讀者,在讀這本小說時可以考慮在手邊準備一本百科全書,畢竟,雖然福爾摩斯無需多作介紹,但大多數人只知道亨利.詹姆斯是個寫過一些關於鬼魂以及傢俱(或許)的書的作家。不過,西蒙斯巧妙地將這個奇譚故事安排成,即使不參考其他文獻也能無礙地讀下去。 這本書也充滿趣味性——只要你懂得擱置你的不信,並以輕鬆的態度來體會作者所要傳遞的言外之意。 ——《柯克斯評論》

導讀

【導讀】在暢讀《福爾摩斯與第五心》之前……
◎文/冬陽(推理評論人)   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這個家喻戶曉的名字早已不只是名偵探的代稱,還是許多創作者的活水源頭。   拿近幾年較台灣讀者熟悉的影視作品來說,英國影集《新世紀福爾摩斯》(Sherlock)讓他與老搭檔華生醫師從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穿越到百年後的現代倫敦;美國影集《福爾摩斯與華生》(Elementary)將華生的性別替換成女性,藉以擦碰出更多曖昧的火花;電影《福爾摩斯先生》(Mr. Holmes)則講述他如何在沒有助手華生且體能與記憶力皆大幅衰退的晚年,獨立解決自己的退休之謎——這些充滿想像空間的新鮮故事,全都構築在一百三十年前醫師作家亞瑟.柯南.道爾所寫的六十篇原典小說(canon)之上,就連橫跨恐怖、科幻、懸疑、推理等多個領域的類型小說大師丹.西蒙斯,都在二○一五年推出的新作《福爾摩斯與第五心》中,讓這位不朽名探參與一場扣人心弦的巨篇冒險。   這種運用名人「借題發揮」的創作手法,熟悉西蒙斯作品的讀者肯定很快聯想到,諸如在《狄更斯與祖德》(Drood)出場的英國維多利亞時代文豪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和威爾基.柯林斯(Wilkie Collins)、《山之魔》(The Abominable)提到的山岳探險家喬治.馬洛里(George Mallory)和安德魯.歐文(Andrew Irvine)、《極地惡靈》(The Terror)裡尋找傳說中的西北航道的約翰.富蘭克林(John Franklin)探險隊云云。除了「歷史上確有其人其事」帶來的真實感外,西蒙斯選擇的是這些名人生命中成謎待解的重要時刻,相信必與其性格、價值觀、人生中遭逢的關鍵轉捩等有所呼應契合,加上蘊含奇想和驚悚的情節安排,書寫出極富戲劇衝突、深具靈魂血肉的跌宕歷險。   不過,《福爾摩斯與第五心》的創作起源倒不是前述這位聲名遠播、身瘦鼻勾眼深邃的英國佬,而是取名「紅心五」(The Five of Hearts)的五人小團體。   二○一○年五月,剛交付《閃憶殺手》(Flashback)小說初稿給出版社編輯的西蒙斯,趁著休息空檔,研究起十九世紀後半的美國政治生態(當然,這只是有經驗作家諸多寫作取材中的一筆),出過兩任美國總統、知名亞當斯家族中的亨利.亞當斯之妻克勞芙擔任召集人的沙龍聚會,尤其引發他的關注。   政府官員、外交使節與議員士紳是這個獨特沙龍的主要座上賓,名流顯要往來穿梭好不熱鬧,其中亞當斯夫婦、曾任林肯總統副祕書的約翰.海伊夫婦,以及地質學家克拉倫斯.金恩這五位核心密友,暱稱「紅心五」。然而,即便紅心五成員交遊廣闊閱歷豐富,迅速成長中的美國也不乏值得書寫的事件題材,但在大量援引歷史以鋪陳廣闊舞台的西蒙斯作品裡,好像還少了什麼。   這時,丹.西蒙斯注意到,「作家中的作家」亨利.詹姆斯似乎是個不錯的敘事人選。   以《黛西.米勒》(Daisy Miller)、《一位女士的畫像》(The Portrait of a Lady)、《碧廬冤孽》(The Turn of the Screw)、《奉使記》(The Ambassadors)、《金缽記》(The Golden Bowl)等作品聞名全球、長期旅居歐洲的美國作家亨利.詹姆斯,不但是西蒙斯喜愛且熟稔的作家,同時與「紅心五」成員相識,讓這個角色造訪華盛頓政治文化圈,藉由他的視角拆解、分析其他人物的心理狀態,是再好不過的選擇了。   那麼,若再加上夏洛克.福爾摩斯呢?   連西蒙斯自己都坦承,這個決定恐怕會嚇壞他的經紀人、編輯、出版商、讀者等一幫人,讓一個深具類型色彩的虛構角色進到經謹慎考據、相對嚴肅的歷史小說世界來,是正確的選擇嗎?   「因為我想這麼做。因為這麼做會很有趣。」西蒙斯如是說。   就像在靜置的過飽和溶液中投下晶種,福爾摩斯的登場快速擾動了故事的形成,而且與主事件所發生的時間點一八九三年意外合拍——那正是福爾摩斯與「犯罪界的拿破崙」詹姆斯.莫里亞蒂教授(Professor James Moriarty)雙雙墜入萊辛巴赫瀑布後行蹤成謎的空白時段!   「我以沉重的心情,提筆寫這篇記錄我好友福爾摩斯先生傑出天賦的最後記載。」華生醫師以略帶悲戚的口吻,於《河岸雜誌》(The Strand Magazine)刊載的短篇小說〈最後一案〉(The Final Problem)緩緩道出一代名探福爾摩斯的死訊。雜誌出刊後不久,倫敦街頭可見頭戴高禮帽的紳士們戴上黑色臂章表示悼意,數千人退訂雜誌宣達不滿,連作家柯南.道爾都不時收到殷切的詢問與憤怒的威脅。「就算我殺了真人,也不會收到比這更多、蜂擁而來的復仇信件。」道爾感嘆。   墜谷的那天,是一八九一年五月四日星期一,一直要等到〈空屋〉(The Adventure of the Empty House)才見到卸去易容裝扮不意將華生給嚇昏的福爾摩斯回歸,這天是一八九四年四月五日星期四。   在這將近三年的時間裡,福爾摩斯究竟如何起死回生?又為何隱姓埋名連好搭檔都不知他的下落?名偵探的解釋是:「如果不讓你也相信我已死亡,你是不會那麼深刻地寫出我悲慘的結局的。……莫里亞蒂那幫匪徒中有兩個最危險的分子,也是對我本人最欲報復的敵人,仍逍遙法外。因此,我有兩年到西藏去旅行,並在首府拉薩與為首的喇嘛那兒盤桓了一陣子。你可能在報章上讀過一個叫史杰森的挪威人不尋常的探險,但我相信你絕對不會想到這是你老友的消息。……」   然而,福爾摩斯沒有告訴華生的是,這個叫詹.史杰森的挪威探險家,就在法國巴黎塞納河畔,與正準備投河自盡的亨利.詹姆斯相遇了。   福爾摩斯與詹姆斯的相遇,也許會讓人很快聯想到取代華生醫師的「新.偵探-助手」查案搭檔關係,但實際上恐怕更複雜些。福爾摩斯確實在幾年前接受過一樁委託,需跨越大西洋來到美國首府與前述的「紅心五」成員接觸,詹姆斯正好是方便偵探暗中調查的敲門磚。不過,詹姆斯絲毫不想扮演華生醫師獨有的助手兼紀錄者角色,而且對福爾摩斯不經意推理出個人隱私又缺乏同理心的漠然態度深感不悅,完全是個不情願的旅途夥伴,彷彿遭惡徒脅迫般重新踏上故鄉的土地——其中的癥結,很可能肇因於亨利.詹姆斯是「創造角色的作家」、夏洛克.福爾摩斯則是「被創造的角色」,兩者主從關係顛倒的結果,以及「這個福爾摩斯到底是不是真貨」的不信任感(他不是柯南.道爾筆下的虛構人物而已嗎?)。   有趣的是,丹.西蒙斯正是利用這樣的矛盾與衝突,並將「虛構角色進入真實世界」的疑惑不安轉化成新的敘事挑戰,在歷史的縫隙中盡情揮灑說書本事,讓《福爾摩斯與第五心》成為不單單是部有名偵探福爾摩斯登場的戲仿之作,同時為他近期「如假似真」的改編新創手法再造巔峰。   你所期待的「那位女士」(the woman)艾琳.阿德勒(Irene Adler)不意外地出現了,福爾摩斯的兄長邁克羅夫特(Mycroft)也沒缺席,邪惡的莫里亞蒂究竟死透了沒?……在此點到為止,別再破壞閱讀樂趣,請各位好好享受這部精采大作吧!

內文試閱

第一章
  一八九三年那個多雨的三月,為了一些無人瞭解的理由(主要是因為除了讀者和我之外,沒有人知道這個故事),住在倫敦的美國作家亨利.詹姆斯決定到巴黎過他四月十五日的生日——在那裡,在生日當天或生日之前,趁夜投塞納河自盡。   我可以告訴你,那年春天詹姆斯心情非常鬱悶,但是我無法確切告訴你,為什麼他會如此鬱悶。當然,一年前,在一八九二年三月六日,他的妹妹艾莉絲因乳癌而於英格蘭過世。但是,艾莉絲早就當了幾十年的專業病號了,被診斷出癌症對她而言反而是個好消息。她曾經跟她哥哥亨利說過,死亡是她一直帶著最大熱忱,殷切期盼的事件。至少,在亨利寫給家人及朋友的信件中,他似乎也支持她渴望走到人生終點的想法,甚至還描述她死後的身體看起來是多麼可愛。   或許,未被記載在詹姆斯年表上的這段鬱悶期,和他的作品在前幾年賣得不甚理想很有關係:他出版於一八八六年的兩本小說《波士頓人》(The Bostonians)及《卡薩瑪西瑪公主》(The Princess Casamassima)都深受到艾莉絲緩慢的死以及她與凱瑟琳.羅林(Katharine Loring)的「波士頓婚姻」(註1)關係的影響,但這兩部作品的銷售量,不論是在美國或是在英國,都非常令人失望。於是,到了一八九○年,詹姆斯就把他追求財富的策略轉向寫劇本。雖然他改編自小說《美國人》(The American)的第一部通俗劇,票房只是差強人意,而且那還只是在倫敦之外地區(而非倫敦本身)的情形,但他已經說服自己,劇院終將為他賺到作家的那一桶金。不過,到了一八九三年年初,他已經開始感覺到這樣的希望只是幻覺及自欺。正如好萊塢在未來的一百多年內將會召喚許多文藝作家走上毀滅之路,一八九○年代的英國劇院也吸引了一些像亨利.詹姆斯這樣,對於如何成功寫出討好通俗觀眾的劇作一點概念也沒有的文字工作者。   如果我們談的是一八九五年的初春而不是一八九三年三月,那麼大多數的傳記作者應該就比較能理解這突然到來、深不可測的鬱悶,因為兩年後他在倫敦的第一部重要劇作《蓋.東維爾》(Guy Domville)上演,演出後他傻傻地走上舞台以作者的身分向觀眾鞠躬時,得到的回報會是哄堂的嘲諷與此起彼落的噓聲。和收到詹姆斯寄贈的入場券而來捧場的那許多名流與淑女不同的是,劇院中大多數花錢來看戲的觀眾,根本就不曾讀過亨利.詹姆斯寫的小說,大多數人甚至不知道他寫過小說,因此他們完全根據這齣戲本身的好壞來發噓聲、喝倒采。兩年後的《蓋.東維爾》的確會是一齣很遜、很遜的戲。   即使是考慮到一年後,也就是一八九四年一月,他的摯友康斯坦絲.芬妮摩爾.伍爾森(Constance Fenimore Woolson),在威尼斯從高處的窗戶一躍而下結束生命(有人會低聲說:這可能是因為亨利.詹姆斯並沒有照他的承諾來到威尼斯,住在她附近或跟她同住)之後,我們也知道他必須要好好克服一波嚴重的鬱悶,在其中罪惡感一陣緊似一陣。   一九○九年年底,年老的詹姆斯將會落入他有史以來最深沉的鬱悶期,這次的鬱悶已經嚴重到連他的兄長威廉(威廉自己也因心臟問題而與死亡愈來愈近)也跨越大西洋來到倫敦,將亨利的手握在手中。在那些年間,亨利.詹姆斯會因為一九○六年到一九○八年他作品的「紐約版」的「災難性的低迷銷售量」及毫無獲利而沮喪。為了這個需要耗費大量精力的出版計畫,他投入了五年的歲月,改寫他的長篇小說,還為每部作品寫了長篇導讀。   但是,在一八九三年三月,前述的最終鬱悶期還遠在十六年後的未來。實在沒有任何線索告訴我們詹姆斯在這個春天為什麼會如此鬱悶。我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會突然覺得到巴黎去自殺是他唯一的解決之道。   在一八九二至一八九三年的那個寒冷的英格蘭冬天,詹姆斯飽受痛風之苦,讓他無法每天固定出去散步,也讓他體重增加了不少,這也有可能是造成這鬱悶的因素之一。或者,這次的鬱悶純粹是基於一個簡單的事實:他在四月就要過他的五十歲生日了:連一些比多愁善感的詹姆斯還堅強得多的人,也曾經因為這個里程碑而感到鬱悶。   我們永遠不會知道這問題的答案。   但是我們知道,那鬱悶的真實性——以及他打算在四月十五日生日當天或在它之前就投塞納河結束自己生命的計畫——就是這個故事的起頭。於是,在一八九三年三月中旬,亨利.詹姆斯(在與他同名的父親於一八八二年過世後不久,他就將自己名字中的「二世(Jr.)」省略掉)從倫敦寫信給親友,告訴他們,他要「暫時脫離每日的創作職責,到陽光明媚的巴黎去慶祝春天及我自己的半百生日,之後才在四月底到佛羅倫斯與我哥哥威廉及他家人會合。」不過,詹姆斯根本就無意到佛羅倫斯去。   詹姆斯用鼻煙盒偷裝了一些他妹妹艾莉絲的骨灰,帶在身上,然後離開了他位於德維拉園(De Vere Gardens)、已收拾整齊的公寓,燒掉一些伍爾森小姐及幾位年輕男性友人寫的信,搭上開往瑟堡的輪船接駁火車,並在隔天晚上到達「光之城」——巴黎。和他當年三月在寒冷的倫敦所捱過的那些日子比較起來,這一天更陰暗、更潮濕,也更冰冷。   到了那裡,他在和平街的西敏寺旅館安頓下來。他先前就曾在此下榻一個月,當時他是在寫幾篇關於巴黎的故事,包括他特別鍾愛的〈小學生〉(The Pupil)。但是這一次,「安頓下來」並不是個恰當的用詞。他並無意在那裡待上幾個星期直到他的生日當天。除此之外,就他目前的經濟狀況而言,西敏寺的旅館費實在太貴了。他甚至連行李箱裡的衣物都沒有拿出來。他沒有打算在那裡過第二夜。或者,他一時興起,決定不在地球上的任何地方度過他的第二夜。   第二天又溼又冷,在他到杜樂麗花園走了一趟並且吃了一頓孤獨、淒涼的晚餐後(心意既定,他完全沒有嘗試與他在巴黎的任何朋友,或是任何可能剛好路過巴黎的舊識連絡),亨利.詹姆斯喝了最後一杯紅酒,套上他的毛質大外套,確認那個封好的鼻煙盒仍在口袋中,拿著他那把仍然收摺起來的雨傘,以銅製傘尖輕敲潮溼的鵝卵石路面,在濛濛細雨及黑暗中出發,要前往他所選定的最終目的地。那地點離新橋不遠,即使從他略顯福態的身材及紳士步履來考量,這也是一段不到十分鐘就可以完成的路程。   這位寫作界的大師沒有留下任何遺書。   註1: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美國新英格蘭地區的用詞。意指兩個住在一起、在經濟上不依賴男人的女性。
第二章
  詹姆斯選擇離開此生的地點,位在塞納河北岸,距離寬闊、燈火通明的新橋不到六十碼。不過,橋下相當昏暗。堤岸部分,也就是最下層的人行道所在處,更是陰暗。冰冷、墨黑的塞納河水漩渦般地沖刷著長滿深色苔蘚的石壁基座。即使是在白天,這堤岸也罕有人跡。詹姆斯知道,夜裡有時候妓女會在這裡出出入入,但是在像今晚這樣寒冷、細雨綿綿的三月夜,她們是不會出現的:今天晚上她們寧可待在皮加勒區她們所住的旅館附近,或是在燈火明亮的聖日耳曼大道兩側的窄巷裡,招攬她們的祕密恩客。   等到詹姆斯一路「咔、咔、咔」地用雨傘碰觸地面,走到這個他在白天事先選定的狹窄堤岸步道時(情況和他前幾次來巴黎時所留下的印象相符),他已經無法靠眼睛來認路了。塞納河對岸的遠處街燈,因為雨而被裝飾成一顆顆不真實的光暈。這天晚上沒有什麼駁船與短程出租船。詹姆斯憑感覺而不是憑視覺走下通往河濱步道的最後那幾級台階,然後就像拿著手杖的盲人一樣,緩緩點擊地面一路往前走。在他上方、離他似乎非常遙遠的地方,平常清晰可辨的車輪聲及馬蹄聲因為雨愈下愈大以及大道泥濘不堪而變得低沉、模糊,感覺上更加遙遠、更加不真實。   詹姆斯可以感覺到、聽到及聞到塞納河就在他身邊,但是在幾近全黑的暗處,他無法用眼睛看到它。只有當他手中的雨傘突然在他原本預期是路面的地方碰不到地時,那種令人震驚的空洞感才頓時讓他停下腳步,他知道自己已經來到那條短而且有弧度的河堤邊緣。他知道,這裡是沒有台階下到河裡的:只有六、七呎高的落差,直通那漩渦狀的黑色河水。在這裡,塞納河的水流得很快、深度難測而且沒有半點憐憫心。現在,他只要再走一步,進入前方的那片空無,他的事情就結束了。   詹姆斯從外套的內口袋中拿出象牙製的小鼻煙盒,用手指來回撫摸了它幾次。這動作讓他回想起前一年《泰晤士報》上的一篇諷刺文。那篇文章宣稱北極圈的愛斯基摩人不會去製作純供觀賞的工藝品,反倒會將一些光滑的石頭琢磨成怡人的造型,讓他們在長達好幾個月的北極夜裡可以好好透過觸覺來欣賞它們。想到這裡,詹姆斯莞爾一笑。他覺得他已經獨自在北極夜裡度過許多個月了。   當他前一年偷取他妹妹的幾撮骨灰時(當時凱瑟琳.羅林人正在火葬場的門外等候。她來這裡的目的就是要取得骨灰甕,將它帶回麻薩諸塞州的劍橋市,安置在該地墓園的詹姆斯家族專區),他滿心期望能將那些骨灰帶去撒在他小妹一生中過得最快樂的地方。但是,幾個月過去了,詹姆斯現在已經明白他那個白痴任務根本就不可能達成。要撒在哪裡?他記得他們都還很年輕時,曾經和他們的凱特阿姨(註2)(凱特阿姨就和《哈姆雷特》裡的掘墓者一樣,實話實說)一起到瑞士去旅行,而艾莉絲確實享受過一段脆弱的快樂時光。艾莉絲原本已經相當明顯的歇斯底里傾向,在那幾個星期裡,因為得以遠離她在美國的家以及整個大家庭,而有很大的改善。而他關於自己五十歲生日的第一個想法就是,到瑞士日內瓦去,把她的骨灰撒在這個他和她曾經一起開懷大笑、彼此較量機智反應的地方。當他們在重形式的傳統大花園以及湖濱的堤岸小徑散步時,由於可憐的凱特阿姨完全聽不懂他們那些反諷的雙關語,他們得以恣意調侃對方及凱特阿姨,而樂在其中。   但是,到頭來日內瓦還是讓詹姆斯感覺不恰當。在那次旅行中,艾莉絲其實只是在假裝自己正在從已經註定的終身病弱中「康復」,正如他也假裝自己因為她的高昂興致(即便非常脆弱)而快活不已。   那麼,靠近紐波特的那個岬角地如何?她曾在那裡蓋了一間小屋,並且看似完全健康而且快樂地在那裡住了一年之久。   不,那剛好是她和羅林小姐關係發展的最初期。在艾莉絲過世後,詹姆斯一個月比一個月更加覺得可怕,凱瑟琳.羅林和他妹妹在一起的時間實在夠多,而且她們的關係也未免太密切了。不行,紐波特不行。   於是,最後他想不出一個艾莉絲在世時真正活得非常快樂的地方,讓他可以把這一點點骨灰撒在那裡。或許只有在紐波特以及隨後在劍橋市的那幾個月或那幾年,她曾經瞥見過快樂,只是從來沒有真正攫住它,而這一切都是發生在一八七八年七月十日她的長兄威廉與艾莉絲.吉本斯(Alice Gibbens)結婚,也就是她所謂的「那個可怕的夏天」之前。多年以來,她大哥威廉,她父親,她二哥哈利(註3) ,還有另外兩個哥哥威基(註4)與包伯(註5),以及絡繹不絕來他們家拜訪的訪客,都喜歡開一個共同的玩笑,說威廉將會娶她——艾莉絲.詹姆斯為妻。艾莉絲每次聽到這個玩笑總是表現出惱怒的樣子,但是現在——在見證過她自以為受孱弱與病症所苦的那些年月,以及她的死之後——亨利.詹姆斯發現,她已經開始相信許配給威廉這事,也因此,在威廉與別人結婚時,她整個人幾乎被摧毀。而且,帶著殘酷的諷刺性,這位別人的名字剛好也叫艾莉絲。   正如她曾跟亨利.詹姆斯提到的,威廉結婚的那個夏天正好是她「掉入深而又深的大海中,被黑暗的波浪像烏雲一樣籠罩」的時候。   所以,現在,這一夜,最後一夜,詹姆斯決定,在他往前走一步,掉入墨黑色的河水與永遠的遺忘中時,他將只會緊緊握住那個鼻煙盒,盒裡裝的是艾莉絲於人世間短暫存在過後所殘留的灰燼。他知道,要這麼做他就必須將他身為作家的想像力關閉:在往前跨步的那一秒鐘內,不要去揣摩那河水將是多麼凍人,或者,去估算當塞納河的髒水開始充滿他的肺時,與生俱來的強烈求生慾會不會導致自己不肯輕易就範,反倒嘗試泅向那長滿青苔、不可能攀爬上去的堤岸石壁。   不行,他必須不去想任何事,只將他的痛苦拋在身後。把自己的心思完全放空——雖然這一直是他所嘗試過最難的事。   詹姆斯將一隻腳往前伸,超過了堤岸的邊緣。   突然之間,他發現,某個他原本以為只是一根柱子的黑色陰影,其實是一個人的輪廓,那人就站在離他不到兩呎處。在昏暗中,他看見一頂被往下拉低的軟呢帽。一個沉默不語的身影的鷹勾鼻輪廓,被一件旅行者斗篷高高翻起的衣領遮掩住。詹姆斯這時甚至可以聽見那個人的呼吸聲。   * * *   一時幾乎喘不過氣來的詹姆斯,笨拙不堪地後退了兩步,並且把身體往側邊移。   「很抱歉,先生。我沒有看到您在下面這裡。」他以法文說。他說的是實話。他剛剛並沒有看到這個人站在那裡。   「你是英國人,」這個身材高大的人說。這人的英語帶著一點斯堪地那維亞腔。是瑞典腔?或是挪威腔?詹姆斯無法確定是何者。   「是的。」詹姆斯轉身,準備爬上台階,離開這個地方。   就在那個時刻,一艘罕見(對這個季節而言)的塞納遊船公司遊輪(兼具水上計程蒸汽船及觀光導覽船的功用)從他們前方經過。透過那艘船右側燈火突然帶來的明亮光線,詹姆斯可以清楚看到那位高個兒男子的臉。   「福爾摩斯先生,」他幾乎不自覺地脫口說出。在吃驚之餘,他往後退向河邊,左腳後跟已經踩到堤岸邊緣之外。若非那高個兒男子的右臂像閃電一樣快速彈出,他最終的命運就還是落入河中。那人幾根修長的手指牢牢地攫住詹姆斯的外套正面,然後劇烈地抖了一下,將亨利.詹姆斯重新拉回到堤岸上。   回到他的人生。   「你剛剛是怎麼稱呼我來著?」那人問,他的手仍然緊緊抓住詹姆斯的外套前襟。他那斯堪地那維亞的腔調這時已經不見了。那聲音是如假包換的英國上流人士的語調。   「很抱歉,」詹姆斯結結巴巴地說。「我一定是弄錯了。為了打擾及打斷您在這裡的獨處時光,我向您致上萬分歉意。」就在那一秒鐘,亨利.詹姆斯不僅知道這個人的身分(雖然他頭髮的顏色比四年前詹姆斯見到他時還來得黑,髮量看起來也比較多,而且現在是往上豎立成古怪的穗狀,而非整齊地往後梳;他還蓄起四年前沒有的粗實八字鬍,配合上一顆看似用演員油灰或之類的材料稍微修飾過的鼻子),他還知道這位仁兄也差一點就要投塞納河自盡,只是因為「咔、咔、咔」的傘尖觸地聲宣告了詹姆斯已在黑暗中到來,他的計畫才被迫中斷。   亨利.詹姆斯那時覺得自己很難堪,但他是一個不會遺忘任何事情的人。一旦他看過一張臉,又知道那張臉的名字,他就永遠不會忘記它。   他試著要走開,但是那幾根強而有力的手指仍然牢牢抓住他外套的前襟。   「你剛剛叫我什麼名字?」那男子再次追問。他的語調就和冬天裡的鐵塊一樣冰冷。   「我把您誤認為與我有一面之緣的某位先生,他名叫夏洛克.福爾摩斯,」詹姆斯喘著氣,一心只想趕快離開這裡,一心只想趕快回到那棟位在和平街的舒適旅館,回到他自己的床上。   「我們在哪裡見過面?」那個人質問。「你是誰?」   詹姆斯只回答他第二個問題。「我是亨利.詹姆斯。」在這陣突如其來的驚慌中,他差一點就把自己介紹成「亨利.詹姆斯二世」這個他早已不復使用的稱呼。   「詹姆斯,」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說。「偉大的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的弟弟。你就是那位大半時間定居在倫敦的美國作家。」   就算是處於被另一個人抓住及碰觸的極度不舒服狀態,詹姆斯對於自己被說成是「偉大的」威廉.詹姆斯的弟弟,還是感到非常氣憤。直到威廉.詹姆斯在三年前,也就是一八九○年,出版他的《心理學原理》之前,他這位兄長除了在狹小且封閉的哈佛學術圈之外,根本就沒人認識。基於某些亨利不甚瞭解的原因,那本書迅速地讓威廉在那些對人類心智有興趣的知識分子及學生之間獲致了國際知名度。   「可否請您立即鬆開抓住我衣襟的手,」詹姆斯用他所能發出的最嚴厲口氣說出這句話。衣服被扯住的怒氣讓他忘記福爾摩斯(他很確定這人就是夏洛克.福爾摩斯)稍早之前才救了他一命。但是,或許福爾摩斯的出手相救,是讓他更氣這位鷹勾鼻英格蘭佬的另一個理由。   「你跟我說我們是什麼時候見過面的,我就會放手,」福爾摩斯說。他仍然擒住詹姆斯外套的正面。「我的名字是詹.史杰森。我是個還算有點名氣的挪威探險家。」   「那真是萬分對不起,先生,」詹姆斯口頭上這麼說,但心裡絲毫沒有任何抱歉之意。「我顯然弄錯了。在黑暗中,有一秒之久,我把您誤認為四年前我在切爾西的一場募款茶會中遇見的一位紳士。那場茶會是我的一位美國女性友人歐康納(T. P. O’Connor)夫人所舉辦的。您知道嗎,和我一起參加這場茶會的,還有沃斯禮夫人(Lady Wolseley)及一些作家、藝術家、劇作家與演員——比亞茲萊先生(Aubrey Beardsley)、貝桑特先生(Walter Besant)……克雷吉(Pearl Craigie)、柯瑞雷(Marie Corelli)、亞瑟.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蕭伯納(Bernard Shaw)、沃爾德(Genevieve Ward)。在茶會中,他們介紹我和到歐康納女士家度週末的一位名叫夏洛克.福爾摩斯的訪客認識。我現在已經發現……您跟他其實並不那麼像。」   福爾摩斯放開他。「是的,我想起來了。我曾經到歐康納女士的宅邸短暫待過,去調查一系列的鄉間宅邸珠寶竊案。當然,結果是僕人們幹的。每次都是這樣。」   詹姆斯順了順他外套的正面,重新調整他的領巾,將雨傘的傘尖固定好,決心當下就離開福爾摩斯,不再說半個字。   爬上那幾級黝黑的石階時,他驚訝地發覺福爾摩斯正走在他身邊。   「這真是不可思議,」這位身材修長的英格蘭人帶著詹姆斯曾在一八八九年歐康納女士的茶會上聽過的一點點約克夏腔說。「在過去兩年裡,我一直把自己扮成這位史杰森,並且與一些我認識多年的舊識擦身而過——在大白天喔——而沒被他們認出來。在新德里,在光線明亮的白天,在一個沒有多少人的廣場,我就站在辛格督察長(我曾經在拉合爾與辛格合作偵辦過一起非常複雜的謀殺案,合作時間長達兩個月)身旁,時間超過十分鐘,但那天這位受過專業訓練的警官卻完全不認得我,連看我第二眼都沒有。就在巴黎這裡,我曾經在路上碰到一些我在英格蘭的舊識,也沒被認出來,我還跟我的老友羅茲(Henri-August Lozé)問過路。當時他才剛自巴黎警務總監的職務退休,他先前與我合辦過的案件不下十件。跟他走在一起的是新任的警務總監,拉賓(Louis Lépine),我跟他也曾經密切合作過。不過這兩個人都沒認出我來。但你卻認出我來。在黑暗中。在細雨中。而且,剛才你還一心只想著要結束自己的生命。」   「不好意思,您剛剛說什麼?」詹姆斯說。福爾摩斯的冒昧讓他震驚到停下腳步。他們現在已經來到街道層,雨勢也開始變小了些。不過無數的街燈仍然各有各的光暈。   「放心,你的祕密我不會說出去的,詹姆斯先生。」福爾摩斯說。雖然水氣很重,他還是嘗試點燃他的菸斗。當火柴終於冒出火舌,詹姆斯可以更輕易看出這就是四年前他在歐康納女士茶會上碰到的那位「諮詢偵探」。「你知道的,」福爾摩斯含起菸斗,吸了一口氣,才繼續說下去,「我也是為了同樣的目的到那裡去,先生。」   詹姆斯想不出該如何回答這句話。他以腳跟為軸,轉了個身,沿著人行道往西走去。福爾摩斯靠著他腿長的優勢,只跨了兩步就趕上他。   「時間有點晚了,但我們需要找個地方吃點東西及喝點酒,詹姆斯先生。」   「我寧可自己獨處,福爾摩斯先生。史杰森先生。不論您今晚假裝自己是哪一位。」   「是的,是的,但是我們需要談談,」福爾摩斯很堅持。他似乎沒有因為被詹姆斯認出來而生氣或不悦。他也沒有因為自己投塞納河自盡的計畫被這位作家的到來打斷而感到沮喪。他只是很詫異詹姆斯竟然看穿了他的偽裝。   「我們沒有任何事好談,」詹姆斯堅決地說,同時嘗試走得更快,但這只是讓他看起來更像個舉步笨拙的胖子,因為那位高大的英國佬可以輕易地就跟上他的腳步。   「我們可以討論為什麼在你要結束自己生命時,右手還要緊緊握住一個鼻煙盒,而盒子裡裝著的是令妹艾莉絲的骨灰,」福爾摩斯說。   詹姆斯整個人停了下來。停頓了片刻之後,他才說:「你……不應……該會……知道這……件事的。」   「但我就是知道,」福爾摩斯仍然在試著把菸斗抽順。「雖然有點晚了,但如果你跟我一起吃點晚餐,喝點好酒,我就會告訴你,為什麼我知道你永遠不可能完成今晚你派給自己的那個冷酷任務,詹姆斯先生。而且我知道有一家非常乾淨、明亮的咖啡廳,我們可以在那裡好好談談。」   福爾摩斯勾住詹姆斯的左手臂,然後兩人手臂勾著手臂,開始沿著歌劇院大街往前走。亨利.詹姆斯因為過於吃驚也過於詫異(當然,「好奇」也是原因之一),一時無法抗拒這突然的舉動,就跟著福爾摩斯一路走下去了。   註2:Catharine Walsh, 亨利.詹姆斯的姨媽。   註3:即Henry James Jr.。   註4:三哥Garth Wilkinson James。   註5:四哥Robertson James。

作者資料

丹.西蒙斯(Dan Simmons)

一九四八年出生於美國伊利諾州。 長篇小說處女作《迦梨之歌》一舉為他拿下一九八六年的「世界奇幻獎」、《腐肉解饑》接連摘下恐怖類型最高榮譽「布拉姆.史鐸克獎」、《軌跡》雜誌讀者票選獎恐怖小說類,以及「英倫奇幻獎」的桂冠。《海柏利昂》及《海柏利昂的殞落》雙料榮獲「雨果獎」。《極地惡靈》獲選為亞馬遜 2007年度最佳科幻/奇幻小說。 另著有:《福爾摩斯與第五心》、《祖德與狄更斯》、《山之魔》、《閃憶殺手》等。 相關著作:《極地惡靈(影集書衣版)》《狄更斯與祖德》《山之魔》《極地惡靈(全新書衣版)》《閃憶殺手(改版)》

基本資料

作者:丹.西蒙斯(Dan Simmons) 譯者:左惟真 出版社:商周出版 書系:獨•小說 出版日期:2016-03-03 ISBN:9789862729595 城邦書號:BUC041 規格:平裝 / 單色 / 736頁 / 15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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