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庫存 = 5
- 放入購物車
- 放入下次購買清單
本書適用活動
內容簡介
燒香拜佛嗎?聽過詩班頌唱的讚美詩或聆聽牧師講道?參加過搶孤、燒王船等民間宗教活動?
宗教無所不在,但宗教究竟是是從何而來?
從觀點、現象與體驗出發,認識宗教、理解宗教、感受宗教,一週時間恰恰好!
根據數據顯示,這個世界上,完全不具宗教信仰者,不到六分之一。宗教無所不在,它不僅僅是一個人的信仰和精神寄託,更深深影響了你我的生活。但你知道,宗教是如何在人類社會中出現、成形的嗎?不同宗教之間的世界觀,又有什麼相同與差異之處呢?宗教儀式千百種,但不同的儀式,各蘊含了怎樣的意義?宗教的存在,對社會和個人會帶來怎樣的影響?在今日這個宗教多元化的時代,我們又該抱持著怎樣的態度去面對宗教、理解宗教?
本書以「一週學好一科目」為概念,為讀者規畫適當的學習進度。從週一至週末,以系統性的方式,引導讀者了解宗教的起源與發展,由內分析宗教所包含的觀念與組織結構,從外講述不同屬性的儀式,與個人在身心靈上所能感受到的宗教經驗,並從今日世界的宗教現況,闡述宗教寬容、宗教對話的重要性。
【本書特色】
隨選隨讀的開放式課程,一本讀懂宗教與你我和社會全方位關係的知識入門
特色一、超越時空限制,隨時隨地輕鬆閱讀!
特色二、打破知識藩籬,專業內容一看就懂!
特色三、一週了解人類社會中的宗教,系統化學習好吸收!
特色四、結合實境照片與手繪插圖,引導讀者巡禮宗教之美,深刻感受宗教帶給人的美感和體悟!
【誠摯推薦】
◎王俐容(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教授)
◎林純德(文化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副教授)
◎陳美華(南華大學宗教學研究所副教授)
◎蔡源林(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所長)
內文試閱
Day 1 導論
要了解人類的歷史與宗教,就有必要了解宗教——尼尼安.斯馬特(Ninian Smart)
打開宗教的門——宗教是什麼?宗教的起源與種類
宗教與人類生活密不可分。有人的地方,就有宗教。目前在世界人口當中,無宗教信仰者,還不到六分之一(十六.三%);台灣社會當中,自認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口更少,還不到八分之一(十二.九%)。既然包含台灣在內,大多數人都有宗教信仰,那麼認識一下這個可能和你我都有關的社會現象,就成為一件很有意義的事。
當我們打開宗教的大門,首先映入眼簾的一幕,就是宗教誕生的景象。
宗教的起源或誕生
宗教究竟是怎麼出現的?當我們思索宗教是怎麼來的,也就是宗教的起源時,有些人可能馬上聯想到一些宗教故事,如原始佛教的出現,乃源於本為釋迦王國的王子希達多.喬達摩的佛陀,因想體會生命及庶民生活,展開一連串的流浪與修道經歷,最後在一棵菩提樹下禪定並證悟,隨後開始教導世人、對追隨的門徒說法,佛教因此創立;而以上帝為中心的猶太基督宗教則認為,是上帝創造了包括人類在內的宇宙和天地萬物。祂先是在伊甸園中設立規範和律法,並直接教訓其子民,後來又透過祂所選的先知向人們傳遞訊息,於是在一連串天啟的過程中建立了宗教。所以猶太基督宗教的起源便是上帝,換言之,是上帝創立了宗教。
每一個宗教都有各自傳講的起源故事。宗教的起源,或說宗教生活是如何出現,曾經是傳統宗教的科學研究想要回答的問題。神學、宗教學、人類學和社會學等學科中,都曾有學者對此問題提出他們的看法與解釋。這些宗教的「起源說」可以幫助我們思考:宗教與人類生活為何密切相關?
有「宗教學之父」美譽的麥克斯.繆勒認為,宗教最初是源自於體驗。史前人類在各種自然現象面前,產生狂喜或恐懼的反應,他們把這些自然現象人格化,為其命名並且視其為神靈。在台灣鄉間經常可見的動植物崇拜現象,如石頭公、大樹公等等,即是這種「自然神論」的展現。
自然神論是最早的宗教形態「萬物有靈論」的一種形式,即相信一切生命都充滿精靈與力量。遠古人類對於生與死、夢境與幻覺中出現的人物感到疑惑,思索之後得到的結論是:一切事物都可分為身體與靈魂(精靈)兩個部分。並進而把夢境與幻覺中的人物解釋為精靈,因此整個世界就畫分成物質生命與精神生命兩種狀態。而萬物有靈論對宗教起源的解釋,是十九世紀的主要學說,當時的學者們多認為這是最早的宗教表現形式。
古典宗教社會學對於宗教起源的基本論點為:宗教是從社會中誕生的,宗教起源於社會。換言之,沒有人類社會就沒有宗教,宗教是社會的產物。既然宗教是社會的產物,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為何台灣民間信仰中的神界體系組織,很類似於常見的社會體系組織,有個領袖(玉皇大帝)與配偶(王母娘娘),其下還有擔任不同職等及角色的各種神祇,各司其職、各有功能,例如文昌君、土地公、灶神和各種行業神,以及主司法的城隍爺等等。
整個神明體系就像是一個分工完整、運作良好的社會體系一樣,而且諸神似乎都有人的性格。台灣民間信仰中,這種以人的性格來想像神祇的性格、以社會組織分工體系來想像神界組織體系的現象,很符合「宗教起源於社會」的說法。
值得一提的是,當代宗教社會學在思考「宗教的起源」時,有興趣的問題並不是直接問「宗教是從哪裡來的」,而是「人為什麼會信仰宗教」。因此,前面這幾種起源說都是以人類整體的角度或社會演化觀點來談宗教的出現,但是當我們站在個人角度來想宗教起源的問題時,則不禁聯想到德國神學家魯道夫.奧托的看法:宗教的本質是敬畏,那是只有當事人才能充分理解的一種感受,沒有此種敬畏感就沒有宗教。
敬畏可說是一種夾雜了恐懼、顫慄,迷人又有吸引力的複雜情緒。那麼人們在什麼情況下會出現這種敬畏感呢?當人體驗到戰慄又迷人的神祕,或說在經歷神聖的時候。奧托認為,這種經驗就是所有宗教行為的基礎與來源。
如何界定宗教
前述這幾種宗教的起源說,無論我們在思考之後贊同或支持何種解釋,當使用「宗教」一詞時,每個人腦海中都會浮現出根據自己生活經驗而來的相關畫面。
你想到的「宗教」是一個抽象的名詞?還是會想起與神、佛或上帝等有關的活動、現象、團體與人物呢?你是不是會想起是大甲媽祖進香、燒王船、過火、法會、禮佛、聖餐、做禮拜、彌撒?或是耶穌基督、釋迦牟尼、真主阿拉、奎師那的圖像?還是馬上聯想到自己信奉的某一個特定宗教,或加入的宗派,比如:基督教長老教會、佛教慈濟功德會、天主教聖家堂、佛教日蓮正宗?
或者你可能會認為,宗教就是帶給自己生命意義與終極關懷的一套與宇宙能量連結的生活方式,所以你平常在家裡會固定做做瑜珈、讀讀身心靈書籍、使用芳香精油或蠟燭,睡前或起床後做個十分鐘的光能冥想,但是你不上教堂,不參加佛道法會,也未曾到廟裡點燈或燒香。甚至你可能認為,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環保主義、或是走上街頭的社會運動等,才是你信奉的「宗教」……
為什麼表面上看起來如此截然不同的團體或現象,都有可能是宗教的一種形式?這是因為人們對於宗教這個概念,經常採取不同的界定。多數時候,當人們在談論宗教時,是把它當成一個毫無疑問的詞在使用,理所當然認為,宗教一詞人人都懂,沒有問題嘛,讓我們繼續聊(或辯論)下去!但是,我們既然要有系統的認識宗教(及相關社會現象),就有必要先講清楚「宗教是什麼」,也就是要為「宗教」下一個定義。
這裡我提供四種不同的宗教定義,來幫助讀者思考並釐清宗教是什麼。
什麼叫定義?就是為宗教一詞畫出一個明確的範圍、界線,以及內容。這些定義能夠幫助我們了解,自己是站在什麼立場使用宗教這個詞彙、看待宗教現象。我們可以把這些不同的宗教定義角度,想像成是幾副不同的眼鏡——每當我們戴上一副不同的眼鏡,就會看到一幕不同的宗教風景。
讀者也可能會發現,從某副眼鏡望出去是宗教的現象,但在另一副眼鏡中所見,就可能不是宗教了。為什麼會這樣呢?其實對宗教來說,各種定義都只是不同的「眼鏡」而已,其中沒有優劣或對錯的分別。我們若持開放的態度,試戴不同的宗教眼鏡,就能更加了解當代社會各種複雜多元的宗教現象。
第一副眼鏡叫做「實質的定義」。
當我們戴上實質定義的眼鏡來看宗教時,看到的主題是「宗教是什麼」。
這副眼鏡看見的是宗教的本質。這個本質是什麼呢?就是一定要有所謂的「超自然」或「他世取向」的元素存在,意即宗教涉及超自然世界,是我們在一般日常經驗中遇不到的。這個超自然存有具有多種名稱,如上帝、神聖、神祇或靈等。人類學家泰勒認為,宗教是「對神靈的信仰」,就是持這種實質定義來看宗教。
而古典社會學家埃米爾.涂爾幹進一步提出實質取向的宗教定義,認為我們應當從神聖與世俗兩個相對的領域來看各文化中的宗教。宗教就是與神聖事物有關的一套信仰與儀式的統一體系,把人結合在一個稱為「教會」的單一道德社群中。宗教生活是屬於神聖的領域,世俗生活是另一個領域。
用這種實質的定義來看宗教時,會發現似乎西方傳統宗教如基督宗教,比較能符合此定義,而佛教以及現代社會有些新形態的宗教與靈修方式,如超覺靜坐,因為缺乏超自然存有或神聖元素,因此似乎被排除在定義之外。
第二副眼鏡叫做「功能的定義」。當你戴上這副功能眼鏡來看宗教時,你看到的主題是「宗教(對社會及個人)做了什麼」。
宗教社會學者密爾頓.殷格(Milton Yinger)持這個定義來研究宗教,認為宗教是一套信仰與儀式活動的體系,提供人類生命終極意義問題的解釋,包括生命的目的、死亡、不公義以及受苦的意義等等,並且教人要如何克服人生中的絕望、失望、徒勞。如果一個社會現象能實現宗教的這種顯性功能,它就是一個宗教。
因此,當我們戴上功能論的眼鏡來看什麼是宗教時,會發現,與實質的界定相比,宗教的範圍變廣了,任何能帶給當事人上述顯性功能的思想,都算是一種宗教;換言之,如果有人是某種意識型態的虔信者與實踐者,如女性主義、馬克思主義或環保主義等等,並且從中獲得生命各種終極意義的解釋,那麼這個主義,就可能符合此類功能取向的宗教定義。
第三幅眼鏡叫做「象徵的定義」。
象徵的眼鏡和功能的眼鏡一樣,看到的主題都是「宗教在社會中做了什麼」,但兩者之間的不同點,在於象徵的眼鏡認為,宗教作為一個象徵體系,是在幫助人們理解生命以及這個世界,激發人對於所屬宗教社群的凝聚情感,並提供特定的行事為人方式。
象徵可以是物體、行為甚至是故事。例如基督教中的聖餐禮是以耶穌基督與十二門徒最後晚餐的故事為基礎,當信徒在舉行聖餐禮時,會以共餐的行為,如共享同一杯中的葡萄酒或葡萄汁,以象徵基督的血,吃無酵餅以象徵基督的肉,來紀念基督的受難與復活,並在此儀式過程中與其他信徒產生「在基督裡合一」的感受與經驗。
第四幅眼鏡叫做「社會建構論的定義」。
前面三種實質、功能、以及象徵定義宗教的角度,基本上都是從局外的分析者立場來為眼前的現象下定論,可說是單鏡片的眼鏡,但社會建構論的宗教定義則提供一副雙重鏡片的眼鏡,因為它是一種「詮釋的詮釋」。
簡單來說,就是研究者以局內當事人對宗教的詮釋為基礎,來進行局外詮釋。例如,如果有人認為瑜珈體位法(Asana)是自己的宗教(一度建構),那麼瑜珈現象的研究者就不能說它不是宗教;不但如此,研究者更要進一步詮釋與分析,當事人為什麼認為瑜珈是他的宗教(二度建構)?
在這本書中,我們期望讓讀者能夠從各種面向來理解並認識當代社會的各種宗教現象,不過,為了要能區辨宗教與其他社會現象的不同,所以在書裡討論或介紹的宗教或類宗教現象(如新時代運動及整體健康運動)的實例時,主要還是著重在某一團體的信奉對象或涉及超自然存有(與神聖經驗)的社會現象為主,至於純粹意識型態作為宗教的例子(如共產主義、女性主義、人道主義等等)並不在探討範圍。
讀者在閱讀本書提到的宗教現象或實例時,可以練習運用這四種不同的宗教眼鏡,思考一下,在面對不同的例子時,該用哪一副眼鏡來審視或看待,以及「為什麼」。如此一來,在思考宗教現象時,會有更靈活的視野。
宗教的種類
當我們以定義畫定出宗教的範圍之後,進一步可以思考:這個世界到底有多少宗教?
其實這個問題很難明確回答,即使在星期一這一章的最後一段,我們提供了世界各地宗教人口分布的情形,也只是一種抽象化的統計抽樣結果。它雖具有代表性,但是仍然難以讓我們確實知道每個國家內到底有多少種宗教。
但是,有一個角度可以讓我們在生活中遇到不同宗教團體或聽到各種宗教現象時,能立即對它做出基本的認識,那就是:想一想,宗教的形式與運作方式到底有哪些不同?這就涉及了宗教的種類。
有幾種不同的宗教分類方式,可以幫助我們認識宗教。
制度宗教與普化宗教
首先,比較實用的宗教分類概念是「制度宗教」與「普化宗教」兩種類別。
制度宗教是指一個宗教生活的體系具有三個特徵:
一、對於世界和人類事件有一套獨立的神學或宇宙觀的解釋;
二、有一套獨立的崇拜形式,是由各種象徵(神、靈,及其形象)與儀式所組成;
三、一個由全體人員所組成的獨立組織,這個組織有助於神學觀點的詮釋以及進行儀式性的崇拜。
制度宗教的例子俯拾皆是,如基督宗教、佛教、猶太教、伊斯蘭教等世界性宗教。而近現代歷史中,先以新興宗教形式在不同國家出現,隨後因成立正式組織,而有各種制度並穩定發展,有其獨立的教義、崇拜形式及組織,成為制度宗教的情況,更是不勝枚舉,如美、日、韓等國新興宗教運動中所出現的大大小小宗教團體,許多後來都往組織化方向發展而成為制度宗教,如山達基教會、創價學會、統一教會等等。
而普化宗教是指一個宗教所持有的教義思想、儀式與人員,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世俗社會制度緊密的交錯參雜在一起,乃至於這個宗教元素成為社會制度的思想、儀式與結構的一部分,沒有明確的獨立存在形式。
普化宗教的最典型例子,莫過於台灣或中國社會的民間信仰。
一神論信仰與多神論信仰
其次,如果以信仰對象來看,宗教分為「一神論」信仰與「多神論」信仰兩種。世界五大宗教當中,除了基督宗教、伊斯蘭教和猶太教都相信只有一個上帝,屬於一神論宗教之外,其餘的宗教幾乎都是多神論。
多神論宗教是指其信仰與崇拜的神不只一個,而是有很多個神(或神祇)組成,如原始社會或部落社會的宗教、印度教、佛教、各地的民間宗教或日本神道教等等,都是多神論宗教的典型例證。
傳統宗教與新興宗教
再者,如果我們以宗教在社會中出現的時間先後以及制度化程度來看,又可分為「傳統宗教」與「新興宗教」。
傳統宗教通常在社會文化中產生且歷史發展久遠,其教義思想或儀式比較親近社會文化,或已成為該社會傳統文化價值的一部分。例如台灣社會中的民間信仰、道教和佛教、或美國社會中的基督新教,都是傳統宗教的例子。
新興宗教的「新興」一詞與「傳統」相對,泛指在新的歷史社會條件下,於某個社會中出現的宗教,而且通常當社會變遷得越快速,越有可能出現新興宗教。新興宗教可能來自於其他國家,也可能是在本土社會中自行創生。例如創價學會、天理教都是誕生於日本社會的新興宗教,而後被引介到包括台灣在內的其他國家。而從台灣本土社會中產生的新興宗教也不少,例如真佛宗就是其中一例。
宗教與巫術
最後,當我們在審視各種宗教時,切不能忽略一種與宗教密切相關,但性質與功能不同的現象,那就是「巫術」。宗教與巫術有一個很重要的差異,就是人們對於神祇或超自然力量的態度不同。
在宗教裡,人們崇拜的對象是神聖的存有——神或神祇。這個崇拜神的行為本身,就是價值的中心或象徵。而在巫術裡,人們相信世界是受一個超自然力量的影響,這個力量控制了人的命運。行巫術的目的,就是要操弄這個力量,讓它為人帶來好處。
台灣社會民間信仰中的「陰神崇拜」,有些層面與巫術關係密切,如養小鬼或是找陰神求明牌等行為,就具有強烈的巫術色彩。由於巫術沒有以崇拜神為主的價值,因此人們往往缺乏對巫術信仰對象的敬畏與尊重。有些巫術的信仰中心,還可能因無法滿足人們需求而遭到破壞的命運。
如一九八○年代中期,台灣社會盛行「大家樂」,當時有賭徒專門找一些有應公或大眾爺等陰神廟祈求明牌。當事人在求明牌時,會以「條件說」的方式與陰神進行交易,比如,如果中獎,便會以多少供品、香油錢或是請酬神劇班演出等來「回報」,但是那段時間在淡水或北海岸一帶,也常可以見到一些小型陰廟或神像,因其所賜的明牌「不靈」而被賭徒摧毀。
延伸內容
深入宗教,建立尊重多元文化的態度
◎文/王俐容(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教授)
在現代的台灣社會生活,宗教有什麼意義?
對於許多上班族而言,每天典型的生活也許是打開電腦,上個網路,瀏覽一下即時新聞的標題,他(她)可能看到的是:地震、空難、火災、酒駕車禍意外造成的死傷,讓人感嘆生命的變幻無常……
而在個人的生活中,無形的壓力也日漸加大:求職日漸困難、工作競爭激烈、薪資不增而房價物價上漲、愛情失利、婚姻家庭與親子關係的惡化、對未來人生何去何從充滿迷惑,導致對生命感到虛無,感嘆對人生難以掌控,甚至放棄生命,各種心理疾病與自殺率居高不下……
在這樣的背景下,人類生存的意義、生命的目標、幸福的要素究竟是什麼?又該如何面對苦難和生老病死?這些問題往往帶給我們極大的困惑。大家或多或少會透過宗教來回答自己生命中的難題與找尋困境的解決之道。無論是傳統的宗教,如基督教、伊斯蘭教、印度教與佛教等,或是一些新興宗教的出現,都可以看到宗教是如何提供人們完整的世界觀、生命和生存的解釋、認同感與歸屬感;更進一步來看,宗教建構了信徒認識世界與生命的解釋與行事基礎,從抽象的概念到具體的行動準則等等,讓我們得以回答這些生命的課題。
那麼,在你的生活中,宗教有什麼意義?
有沒有這樣的經驗?小時,跟著家裡的老人家到齋堂或古老的寺廟,雖聽不懂暮鼓晨鐘,也搞不清楚宗教儀式,但記得廟裡總有許多的老樹,和落了滿地的羅望子、蘋婆可以撿拾,大人幫孩子虔誠的掛上護身符,說聲「佛祖會保佑你」,總讓人無比心安,晚上可以睡得更香甜。
或是耶誕節跟著親友到教會替聖誕夜曲伴奏,在耶誕樹下得到第一本聖經的故事當作禮物。長大後也許不再去教會了,卻依然每年歡度聖誕夜,喜歡聽福音歌曲,或是出國旅行時,深深迷醉於各種古老教堂建築的雄偉與美感……
其實,宗教與文化的關係,從我們童年就開始在日常生活中發展。長時期的薰陶,往往不自覺影響了我們的思考與認同模式。我進入族群與文化研究的領域後,更清楚看到族群文化、認同與宗教發展之間千絲萬縷的關係。一方面,在各種不同族群意識發展中,經由宗教或信仰更鞏固族群認同,透過各種儀式性活動,提供了族群集體記憶的發展與闡述;另一方面來看,族群文化的特質也影響其成員進入或是難以進入某些宗教的可能性,使得宗教與信仰可能也標示出族群的邊界與差異。所以,族群衝突連結宗教衝突,也往往形成國際政治上難以處理的混亂,在許多國家,宗教與族群糾葛出複雜的愛恨情仇,世世代代重演著,唯有靠著更多的同理、了解、寬容與體諒才能慢慢化解。因此,對於不同宗教文化的理解,其實是具有重要意義的。
如同本書所言,當今社會,每個人可能都是宗教多重角色的參與者,是祖先崇拜者、靈修者,或練瑜珈、或透過宗教藝術的欣賞和儀式活動的參與等方式,接觸宗教。本書的意義在於提供:經由對於宗教的了解,來認識與思考自我生命的意義,與重新詮釋生命的經歷與回憶。同時,在全球化流動帶來新的族群移民進入台灣後,台灣社會的宗教樣貌更趨豐富與多元,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可能更具體接觸到許多不同的宗教類型,如何對他人的宗教經驗與文化有更多的同理也變得更為重要。因此,本書一方面可以提供讀者反思自身生命的議題與信仰的關聯,另一方面可以讓讀者理解不同宗教教義與文化的共同性與特殊性,建立多元文化的態度。
我跟淑娟結識於英國華威大學,當時兩人都在攻讀博士,面臨壓力時也常常分享一些想法與感受。淑娟當時在進行新時代(New Age)研究,我們對於靈性、修行、輪迴、身體社會學等議題,都曾簡單分享過想法(主要還是跟她學習的比較多),也對於自己與信仰的部分開始有嚴肅思考。身為淑娟多年的朋友,很高興看到本書的出版,也深信本書可以帶給讀者豐富思考的可能性。作者資料
陳淑娟
英國University of Warwick社會學博士,前佛光大學社會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專長靈性與宗教社會學、情緒社會學。代表著作含專書Contemporary New Age Transformation in Taiwan (2008)、專書文章"Theorising Emotions in New Age Practices"(2013),以及中文專論數篇等。二○一二年中辭去教職,隨夫定居美國康乃迪克州諾瓦克(Norwalk, Connecticut)。獨立研究學者。以翻譯書籍及寫作等方式,繼續從事社會實踐。 早期代表譯作含《世界宗教理念史(卷二)》、《耶穌》、《點一盞燈》…… 近年譯作為《香醇的紅酒比較貴,還是昂貴的紅酒比較香?》、《靈魂寫作》、《神說了什麼》等書。
注意事項
- 若有任何購書問題,請參考 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