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蒼白顛狂的青春中,
沾染鮮血與罪惡的一頁祕密。
★ 2014年普立茲文學獎得主,《金翅雀》作者唐娜.塔特初登文壇一鳴驚人之作
★ 《休士頓記事報》:想像一下,以杜斯妥也夫斯基與露絲.藍黛兒為主材料,加入伊夫林.沃、狄更斯、蕭伯納、費茲傑羅、莎士比亞為佐料,做出的一道文學總匯。
★ 入選英國「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百本書單」、BBC「史上最偉大的一百本小說」
★ 美國中學生暑假指定讀本
「當我們終於了解到事態嚴重,邦尼已經死了好幾個星期。」
狂烈的青春自以為能呼風喚雨,即便犯了再大的罪咎都能夠被原諒──
直探人性罪惡的本質,與《蒼蠅王》、《罪與罰》對話呼應的當代經典。
出身加州北方小鎮的年輕男孩理查.貝潘,隻身越過一整個美國,
來到東岸佛蒙特州漢普敦大學展開新的學期。
和老家相比,一切是如此新鮮有趣、讓人躍躍欲試,
像是那位魅力非凡的希臘古典文學教授,以及他備受呵護的五位學生,
神祕中帶點古怪,優雅中透露憂鬱的異樣氣質,
為此傾心不已的理查終能加入團體成為其中一員。
宛如貴族的教育方式、不能言說的祕密集會、機鋒處處的曖昧對話,
當他們超越一般道德標準的界線,便逐漸從執著轉為墮落與背叛,
最終將勢不可擋地化身為邪惡……
我們站在灌木叢中一陣竊竊私語,
最後再看屍體一眼,再環顧一周,
沒有落下鑰匙,沒有掉落眼鏡,大家各自的東西都在吧?
我想在我的人生歷程中,或許曾一度有過無數故事,
但現在別無其他,從此我能述說的故事只有這個了。
──理查.貝潘的自述
國際媒體、知名作家、文學出版人一致折服
小說一開場,便由一具躺在雪地上的屍體緊緊捉住你的眼球,緊張的情緒整個打開。這是一部揉合了青春、校園、古典希臘文學元素的大格局作品,神祕、懸疑,也挑戰了人性與道德的底線⋯⋯唐娜.塔特的文字冷冽深刻且極具畫面,總有一種魔力,能讓在戲台外「旁觀」的讀者不知不覺中入戲,跟著書中人物一起喜怒起伏情緒。是一部令人看了直呼過癮的小說。 ──馬可孛羅出版總編輯郭寶秀
文學與哲學交織的謀殺,是唐娜.塔特用以辯證希臘悲劇的酒神精神。這是尼采、瘋子、與擁有年輕的心的人才能面對的議題。唯有曾在懸崖邊徘徊的靈魂,才會明白:「倘若我們的靈魂夠強壯,便能撕開面紗,正視那赤裸、可怕的美,讓天神將我們大口吞噬,支解我們的骨骸之後吐出,讓我們重生。」重生後,這也會是我們此生最隱密的一段歷史、一則必須隱匿的故事。 ──漫遊者文化總編輯李亞南
縱橫於文學、哲學、推理的集大成……大學校園內撲朔迷離的神祕氣氛,蒼白青少年的「預知死亡紀事」,以《金翅雀》聲名大噪的唐娜.塔特一出手就不平凡,會是美國文壇閃亮的名字。《祕史》一再讓我想起史蒂芬.金的小說魅力,但是唐娜建立了個人的獨特風格,在冷肅的詭異氣氛中,隱隱透露對人世的揶揄。 ──聯經出版總編輯胡金倫
閱讀唐娜.塔特的《祕史》猶如一趟華麗的森林散步。小說從發生在神祕的溪谷命案說起,故事從一群共同修希臘文的年輕人說起,裡面的每個角色都是如此鮮明有特色,然而未知的死亡陰影卻是如此如影隨形,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發生,你更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然後你想知道最後會是如何。一個文學與娛樂兼具的故事。 ──愛米粒出版總編輯莊靜君
四名學古希臘文的大學生,進入柏拉圖所說的「神聖的瘋狂」,享受酒神戴奧尼索斯帶給他們真實又虛幻的極樂,壓抑於道德、文化之下的人的本性隨之得到解放。醒來面對的是,一具屍體。故事便由此展開。唐娜.塔特寫出的不僅是強烈殺人動機,與面對犯罪的惶恐,也將友誼和愛情用更細膩的方式娓娓道來。這是本令人讀得提心吊膽的小說。 ──《戰爭之外》作者張國立
《祕史》寫一群大學生如何不由自主地滑入陰翳與謀殺的陡坡。他們鍾愛的希臘文像鬼火,幽幽燒著,苦心孤詣追隨在故事每個角落。「美是嚴苛的」,為了達致靈魂的紀律,宗教性的狂喜,他們共同體驗了毀滅性的事件,然而這個祕密使得所有潛藏的緊繃人際關係全部加強、加速,直接衝入黑沼。倖存的人將耗費一生與那些芒刺共存。 ──作家楊佳嫻
這是一本道道地地的犯罪小說,雖然沒有讓人傷腦筋的詭計,讀者也不用折磨自己的灰色腦細胞去推理故事裡的謀殺案,但卻是真的有凶手、有被害者的犯罪小說。說它像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我倒是認為這是一本犯罪心理學小說化的作品。什麼叫「良心不安」?本書的人物就很忠實地在詮釋「良心不安」這句成語! ──推理評論家杜鵑窩人
自約翰.諾斯的《返校日》以來,寫得最好的美國校園小說之一……想像一下,以杜斯妥也夫斯基與露絲.藍黛兒為主材料,加入伊夫林.沃、狄更斯、蕭伯納、費茲傑羅、莎士比亞與邁爾.雷文出版於一九五六年的小說《衝動》為佐料,做出的一道文學總匯,差不多就是《祕史》的內容與風味了……極具閱讀樂趣。 ──《休士頓記事報》
適合愛好思考者的驚悚小說……想想《蒼蠅王》,再想想《愛情磁場》……在《祕史》可以看到兩者的些許影子──不僅能明顯看到威廉.高汀在他的經典名著中展現的小小邪惡,也有布列特.伊斯頓.艾利斯小說中,那些享有特權的年輕人所表現的瘋狂魯莽。 ──《新聞日報》
這是一本精心構思並具有藝術野心的驚悚小說,其主旨不在於探討終身職或毒品,而在於「未受懲罰的罪行、破滅的純真、冒充為善的惡」等議題……塔特以純熟的技巧寫出罪行未受懲罰的後遺症。 ──《新共和》雜誌
一部引人入勝的著作……這位小說家年紀輕輕便已自傲而大膽地告訴我,在抽象神祕的學識以及如癮頭般精雕細琢的文字中,也能綻放出純粹的暴力。 ──喬治.史坦納
塔特的表達方式不同於同時期的任何作家。書中的詞彙優美、情節錯綜複雜、角色迷人,又充滿知性能量,使得她這本處女作遠比同世代的其他作品更吸引人。 ──《波士頓環球報》
……作為一本步調拿捏得極好的娛樂讀物,《祕史》相當成功。這本小說說服力強、挑戰智力,內容又控制得無懈可擊,完成了塔特女士一開始就打算做到的事:小說以沉著冷靜、古典主義式的必然性,朝著駭人的結局進行。 ──《紐約時報》書評
這本傑出的處女作企圖成為下列幾項事物:心理懸疑驚悚小說、對大學生道德觀和流行文化的諷刺小說,以及具有哲學意義的成長小說。 ──《圖書館學刊》
唐娜.塔特對社會諷刺及角色分析的天賦在本書中展露無遺,她的寫作強而有力,極能召喚人心。……讀者得以享受由一位天才型作家娓娓道來、神祕且細節豐富的故事魅力。 ──《出版家週報》
唐娜.塔特確實是個才華洋溢的作家……無論是遣詞用句的節奏,或是嫻熟地將五六百頁串連成一部旁徵博引又令讀者廢寢忘食的小說的這分技巧,都顯示出她有能力超越同一時期擋住她前路的文學同儕……謀殺的決定本身象徵了古典希臘悲劇之無可避免。 ──《邁阿密先鋒報》
《祕史》將讀者捲入一項陰謀當中,這陰謀以醉人的田園魅力為起點,最後結束在不得不然的終點──不過功力較差或膽子較小的作者絕對想不出如此複雜糾結的結局。唐娜.塔特寫了一部極有魅力又劇力萬鈞的小說。 ──傑伊.麥金納尼
內文試閱
楔子
山上的雪漸漸融化,當我們終於了解到事態嚴重,邦尼已經死了好幾個星期。其實,屍體被發現時,人已死亡十天。這可是佛蒙特州有史以來幾個最大規模的搜索行動之一,有州警,有聯邦調查局幹員,甚至出動一架軍用直升機,大學停課、漢普敦的染製場關閉,還有來自新罕布夏、北紐約州,甚至遠從波士頓前來的人馬。
儘管發生這許多出乎預料的事,還是難以相信亨利那個簡簡單單的計畫竟進行得如此順利。我們並未打算藏匿屍體,事實上也根本沒藏,只是將它棄置原處,希望在有人發現他失蹤之前,屍體能絆倒某個倒楣的路人。這整件事一目了然,不言自明:鬆動的岩石,一具屍體躺在深谷底,頸子明顯折斷,還有腳跟往下打滑留下的泥濘痕跡,不折不扣的登山意外。若非當晚下了場雪,恐怕也就是靜靜地灑幾滴淚、辦個小小喪禮,事情就此了結。然而那場雪將他掩蓋得無影無蹤,十天後當雪終於融化,州警、聯邦幹員與鎮上的搜尋人員才全都知道他屍體上方的雪在眾人來回踩踏下,早已夯實得有如冰塊。
很難相信如此大的騷動起因於我也參與其中的一項行動,更難相信我竟能輕鬆走來,穿過無數的相機、警察,以及像糖碗裡的螞蟻一樣密密麻麻布滿大瀑布山頭的人潮,未引起一丁點懷疑。不幸的是,走過來是一回事,脫身走開是另一回事。雖然我曾一度以為自己早已在多年前某個四月午後永遠離開了那座溪谷,如今卻不再那麼肯定。如今搜尋者已經離去,周遭生活也變得平靜,我才了解到這些年來我或許自以為身在他鄉,事實上從未離開過,一直還在山頂上那片鮮嫩草地所留下的泥濘車轍旁,陰陰的天空下,蘋果花在風中微顫,空氣中也已經感受得到當晚即將下雪的初寒。
你們在這裡做什麼?邦尼發現我們四人在等他,詫異地問道。
找新蕨啊,亨利說。
我們站在灌木叢中一陣竊竊私語,最後再看屍體一眼,再環顧一周,沒有落下鑰匙,沒有掉落眼鏡,大家各自的東西都在吧?然後才魚貫穿過樹林。我回頭一瞥,只見一棵棵小樹躍然眼前,將身後的小徑遮蔽無蹤。雖然猶記得徒步回程的路與最初稀稀落落飄過松林間的雪花,猶記得滿心慶幸地擠進車內啟程下山,彷彿外出度假的一家人,開車的亨利咬緊牙根駛過坑坑疤疤的路,其餘幾人則坐靠椅背像孩子般交談,雖然清清楚楚記得那個眼前可怕的漫漫長夜,以及接續而來一個個漫長而可怕的日夜,只要一回頭,那許多年月立刻驀然遠去,那座溪谷又再次出現在身後,隔著一群小樹,綠意森森,巍然聳立,這幅景象將永遠不會從我腦海消失。
我想在我的人生歷程中,或許曾一度有過無數故事,但現在別無其他,從此我能述說的故事只有這個了。
第一部
第一章
所謂「致命缺陷」,也就是從人生中央裂開的那道幽暗醒目的隙縫,是否存在於文學之外呢?我本來以為不存在,現在則不然。我想我的致命缺陷是:對於詩情畫意抱著一種不惜任何代價的病態渴望。
A moi. L’histoire d’une de mes folies.(屬於我的。我的一頁瘋狂史。)
我名叫理查.貝潘,現年二十八歲,十九歲之前從未到過新英格蘭或漢普敦大學。我出生加州,最近才發現自己天生就是加州人。後者已是既定事實,我直到現在才承認。不過這不重要。
我在北部一個產矽的小鎮普拉諾長大,沒有兄弟姊妹,父親經營一間加油站,母親原是家庭主婦,直到我年紀稍長,時局變得較艱困,她才出外工作。聖荷西郊區有幾家大型晶片廠,她就在其中一家當總機。
普拉諾。這幾個字會讓人聯想到免下車的路邊設施、社區住宅、柏油路面蒸騰的熱浪。在那裡度過的歲月為我製造了一段不值得保存的過往,有如一只拋棄式塑膠杯。就某方面而言,這應該是個絕佳機運,使我離家後才得以捏造出一個令人滿意許多的新經歷,其中充滿驚人卻過度簡化的環境影響。一段多采多姿的過去,輕易便能打動陌生人。
這個炫目的虛構童年包括泳池、柳橙樹林,以及從事演藝事業、縱樂又迷人的雙親,幾乎讓單調的原版黯然失色。其實,我回顧真正的童年,根本想不起什麼了不得的回憶,只有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一年到頭穿在腳上的運動鞋;超市買來的著色本和漫畫;稱不上有趣,更無美感。我個性沉默,個頭比同年的孩子高,容易長雀斑。朋友不多,這是出於選擇或環境使然,我到現在都不知道。課業成績似乎還不錯,但不算頂尖,喜愛閱讀(例如《湯姆.史威夫特》系列小說、托爾金作品集),也愛看電視,放學後漫長而無聊的下午,便經常躺在空蕩蕩客廳的地毯上看電視。
老實說我對那些年的印象很模糊,只記得大部分時間都瀰漫著某種特定氛圍,一種憂鬱的感覺,總讓我聯想到星期天晚上看迪士尼的「彩色世界」。星期天是個黯然的日子,要早早上床,隔天一早還要上學,而且老是擔心作業出錯。然而看著煙火在被泛光燈打亮的迪士尼城堡上方的夜空綻放開來,我卻被一股更全面的恐懼所吞噬,自覺被禁錮在學校與家的可怕循環中:這種情況為憂鬱的心情提供了充分的經驗論證,至少對我而言是如此。我父親很凶,我們家很醜,而我母親則不太理我。我穿的衣服是便宜貨,頭髮剪得太短,學校的同學似乎都不太喜歡我。就我記憶所及,事情一直都是這樣,因此我覺得在可預見的未來,這種令人沮喪的情況肯定還會持續。總而言之:我覺得我的生命有某種無可名狀卻十分重大的汙點。
由此看來,我難以將自己的生活與朋友的生活(或至少是我認為他們過的生活)相提並論,應該不算奇怪。查爾斯和卡蜜拉是孤兒(我小時候多麼渴望當孤兒!),在維吉尼亞由祖父母與姑婆們養育長大,那是我喜歡幻想的童年,有馬匹、河流和楓香樹。還有法蘭西斯。他母親懷他時才十七歲,是個缺乏熱情、見異思遷的女孩,有一頭紅髮和一個有錢的老爸,後來和文斯.范恩所組的「音樂情郎」樂團裡的鼓手私奔。三個星期後回家,六個星期後婚姻告吹,正如法蘭西斯老愛掛在嘴邊的,外祖父母把他和他母親當成姊弟一樣撫養,花起錢來手筆之大就連那些三姑六婆都要咋舌:英國奶媽加上私立學校、暑期到瑞士、冬天赴法國。願意的話,可以看看直率的邦尼老兄。他和我一樣,小時候也沒穿過雙排釦厚呢大衣或學過跳舞,卻有個美式童年。父親原是克萊門森的足球明星,後來轉戰銀行業。家有四個兄長,沒有姊妹,住在郊區一棟吵雜的豪宅,有幾艘遊艇、幾支網球拍和幾頭黃金獵犬。夏天到鱈魚角避暑,就讀波士頓附近的寄宿學校,足球季期間就到球場外野餐。從邦尼握手的方式到他說的笑話,在各方面都徹徹底底體現出這樣的教養。
無論是現在或從前,我與他們任何一人幾乎毫無共通點,除了通曉希臘文以及這一生中與他們共度的一年時光之外。倘若愛也能稱為共通點,那麼這應該也是我們共有的,只不過從我即將述說的故事看來,這個說法或許有點奇怪。
該從何說起呢。
高中畢業後,我進入家鄉一間小規模的社區大學就讀(父母都反對,他們早已清楚表態要我幫忙經營父親的生意,這也是讓我痛苦得想逃跑的諸多原因之一),在那兩年期間,我選修了古希臘文。不是出於對該語言的喜愛,而是因為主修醫預科(你要知道,錢是改善我命運的唯一之道,而醫生能賺很多錢,Q.E.D.〔故得證〕),輔導老師建議我在人文學的必修學分方面選一堂語言課,由於希臘文上課時間剛好在下午,為了禮拜一能睡晚一點,我便選了這門課。這完全是個不經意的決定,但聽完故事,你會發現它對我的命運竟有著莫大影響。
我的希臘文學得不錯,表現傑出,畢業那年還得了一個古典文學系頒發的獎。這是我最喜歡的課程,只有這堂課是在正常的教室上課─沒有裝牛心的罐子、沒有甲醛的氣味、沒有關滿尖叫猴子的鐵籠。一開始我以為只要用功便能克服對主修科目根本的反感與厭惡,若是再用功一點,也許還能偽裝出在這方面有些天分。但天不從人願。幾個月過去了,我對於生物學即便不是厭倦至極,卻依然毫無興趣,成績很差,受到老師與同學的一致鄙視。於是我未告知父母便轉到英國文學系,但就連我自己看來,此舉都是在劫難逃,肯定要做出重大犧牲。我覺得這無異是自取滅亡,將來必定後悔莫及,我那對財務與學術都一竅不通的父親一再強調這是無利可圖的領域,我也相信與其在這樣的領域中功成名就,還不如在能賺錢的行業裡一事無成。選擇前者的下場一定是後半輩子都賴在家裡伸手向他拿錢,而他也已經信誓旦旦說過不打算給我錢了。
總之我讀了文學,也愈加喜歡,但絲毫沒有更喜歡自己的家。我想我無法解釋環境帶給我的那種絕望感。然而時至今日我卻懷疑,就目前的情況與我的個性看來,無論到哪裡,是比亞里茲或卡拉卡斯或卡布里島,我都不會快樂,因而深信我的不快樂乃是源自那個地方。或許有一部分是。雖然彌爾頓說的不無道理─心自有其境,於其間一念天堂一念地獄,諸如此類─但是普拉諾顯然比那另一座更叫人痛苦的城鎮更不像天堂。高中時期,我養成了放學後逛購物中心的習慣,在明亮、冰冷的樓中樓晃來晃去,直到被消費商品與商品條碼、被長廊與手扶梯、被鏡子與背景音樂與噪音與燈光弄得頭暈目眩,腦子裡彷彿燒斷了一根保險絲,所有事物瞬間模糊難辨:只有顏色,沒有形體,一個個獨立分子嘈嘈雜雜。直到此時,我才會如行屍走肉般走到停車區,開車前往棒球場,到了以後也不下車,只是手扶方向盤坐在座椅上,直愣愣望著鐵絲網與冬日的枯黃草地,直到夕陽西下,天色暗到什麼也看不見。
雖然我隱約覺得我的不滿源自於一種放蕩不羈、略帶馬克斯主義的心理(我十幾歲時曾經愚昧地炫耀自己的社會主義信仰,主要還是為了激怒父親),卻難以徹底明瞭,若有人暗示原因其實在於我的個性帶有強烈的清教徒特質,我總會發怒,殊不知事實正是如此。不久前,我在一本舊筆記本看到自己十八歲左右寫的這段文字:「這個地方讓我感覺到一股腐爛氣味,水果熟透所發出的腐爛氣味。再沒有其他地方會將出生、交配、死亡的醜惡機制─亦即人生中可怕的大變動,希臘人稱之為『miasma』(瘴氣汙染)─如此赤裸裸地展現或是粉飾得如此美麗,也再沒有其他地方會有這麼多人如此信仰謊言與無常與死亡死亡死亡。」
我想這是相當粗糙的文句。聽那口氣,我要是繼續待在加州,最後恐怕免不了要加入某個教派組織,否則至少會實踐某種怪異的飲食限制。記得約莫也在那段時期,我讀過關於畢達哥拉斯的文章,對他的一些想法深感好奇有趣─例如穿白袍,或是戒食有靈魂的食物。
但後來我去了東岸。
會選上漢普敦是命運捉弄。當時正值漫長的感恩節假期,下不停的雨,吃不完的蔓越莓醬,還有電視裡冗長單調的球賽。有天晚上,我和父母吵完架回到房間(不記得吵什麼了,反正我們老是吵架,不是為了錢,就是為了學業),翻箱倒櫃找外套時,它就飛了出來:佛蒙特州漢普敦鎮漢普敦大學招生簡章。
這份簡章已經有兩年歷史。高中時期收到很多大專院校來函,因為學測成績不錯,只可惜沒有好到保證申請得到獎學金,這份簡章就在幾何學課本裡面夾了一整年。
我不知它怎會跑到衣櫥裡頭來。會把它保留下來,大概是因為它實在太美了。高四那年,我花了數十小時細細研究所有照片,好像只要凝視得夠久、渴望夠強烈,便能藉由某種滲透作用將我帶入照片中清明、純粹的寧靜。直到今日,我仍記得那些照片,宛如孩提時代心愛故事書裡的圖片。陽光燦爛的草地,遠方迷濛虛幻的群山,秋風陣陣的道路上深及腳踝的落葉,山谷中的野火與霧氣。大提琴、暗沉的窗櫺、白雪。
佛蒙特州漢普敦市漢普敦大學,創立於一八九五年。(光是這點便引人好奇;據我所知,普拉諾沒有一棟建築物的歷史早於一九六二年。)學生人數,五百。男女合校。進步教育。以文理科為主。招生條件嚴格。「漢普敦,提供全方位的人文科學課程,旨在為學生的主修學科奠定強固基礎之餘,更要深入所有西方藝術、文明與思想的領域。藉此,希望每個學生不僅能學得事實知識,亦能獲取智慧素材。」
佛蒙特州漢普敦市漢普敦大學,就連名稱都帶有一種英國國教會一絲不苟的抑揚頓挫─至少我聽起來如此─彷彿絕望地渴望著英格蘭,對於傳道小鎮柔和沉悶的節奏則麻木無感。我盯著一張圖片看了許久,裡頭是一棟他們稱為「公共樓」的建築。整棟建築瀰漫著具有學術氣息的微光,與普拉諾不同,是我前所未見,那光線讓我想到長時間窩在積滿灰塵的圖書館,想到古書,想到寂靜。
母親敲門喊我,我沒應聲,一把撕下簡章背後的報名表開始填寫。姓名:約翰.理查.貝潘。地址:加州普拉諾鎮含羞草巷四四八七號。是否想收到助學金相關資訊?是。隔天早上我就將表格寄出了。
接下來幾個月便是無窮無盡、枯燥乏味的文書之戰,不時陷入膠著,打壕溝戰。父親不肯填寫助學金文件,最後迫於無奈,我只好從他豐田汽車的置物箱裡偷出稅單自行填寫。接著繼續等待。後來收到註冊主任來信。需要安排面談,不知我何時能飛往佛蒙特?我沒錢飛往佛蒙特,也寫信據實以告。又等了一陣子,又收到一封信。如果我接受學校提供的獎學金,校方會退還交通費用。同一時間,助學方案也下來了。我的家庭自付額高於父親聲稱負擔得起的額度,因此他不肯出錢。這種游擊戰拖拖拉拉長達八個月,直到今天我仍不完全明白是怎樣的一連串事件把我送進漢普敦。有幾位關心的教授來信,校方也專門為我開了種種特例。於是,打從坐在普拉諾的小臥室裡的金色絨毛地毯上,一時衝動填了問卷算起,不到一年時間,我便提著兩個行李箱,口袋放著五十元,搭上巴士前往漢普敦了。
在此之前,我的活動範圍最東只到聖塔菲,最北不超過波特蘭。我在伊利諾州某處轉車,歷經漫長而焦慮的一夜後,步下巴士,時值清晨六點,太陽正要升上山頭,還有樺樹,還有綠得不可思議的草地。對已經在高速公路上跑了三天,又一宿沒睡而精神恍惚的我來說,簡直有如夢中仙境。
學生宿舍也不像宿舍─總之不像我認知中的宿舍,有煤渣磚牆和令人沮喪的微黃燈光─而是貼有白色護牆板搭配綠色百葉窗的館舍,位於一片楓樹與白楊林內,離公共樓有些距離。但無論如何,我作夢都想不到我的寢室,不管位在哪裡,竟然醜得叫人失望,乍看之下還真有點錯愕─白色房間裡有幾扇面北的大窗,其餘空空蕩蕩像修道院似的,橡木地板布滿刮痕,傾斜的天花板則有如閣樓。在那兒度過的第一晚,打從黃昏時分我就坐在床上,看著牆面慢慢從灰轉金黃再轉黑,聽著走廊另一頭有個高音女聲忽高忽低,直到最後燈全暗了,遠處那個女高音仍在黑暗中繼續不斷盤旋而上,彷彿死亡天使。在我記憶中,從未像那夜一樣感覺空氣如此之高、寒冷又稀薄,也從未感覺距離塵土飛揚、輪廓低矮的普拉諾如此遙遠。
我獨自度過開學前的最初幾天,不是待在粉牆寢室內,就是在漢普敦的鮮綠草地上。老實說,那幾天是我有生以來最快樂的日子,像個夢遊者四處遊蕩,暈陶陶地沉醉於美景之中。有一群面頰紅撲撲的女孩在踢足球,馬尾飛揚,她們的吶喊與笑聲殘留在暮光中有如絲絨般光滑的球場上。蘋果樹上結實纍纍,壓得枝枒咿呀作響,掉落後在下方草地形成點點鮮紅,地上逐漸腐爛的蘋果散發出濃烈甜味,黃蜂在四周飛繞打轉,嗡鳴聲持續不斷。公共樓的鐘樓:爬滿長春藤的磚牆、白色尖塔,在煙霧迷濛的遠方彷彿為魔法所鎮。第一次在夜裡見到樺樹,矗立於幽暗中,冷峻瘦削如鬼魅,不禁駭然。還有超乎想像的夜晚:漆黑、風高、遼闊,滿天繁星雜亂無章。
我本打算再選修希臘文,這是我唯一稱得上擅長的語言。當我告知指定的選課輔導老師─一位名叫喬治.拉佛格的法籍老師,有著古銅膚色和一個像烏龜一樣又窄又尖的鼻子─他只是微微一笑,十指指尖併攏,操著有口音的英語說:「這恐怕會有問題。」
「為什麼?」
「我們學校只有一位教古希臘文的老師,他挑選學生十分嚴格。」
「我已經學過兩年希臘文。」
「這樣恐怕也沒什麼幫助。再說,如果你想主修英國文學,就得修一門現代語言課。我的基礎法語還有空缺,德語和義大利語也還有一些名額。西班牙語呢,」他看了一下資料,「西班牙語的課大多都滿了,不過假如你有興趣,我可以跟戴嘉多老師說一聲。」
「或許你也可以跟希臘文的老師說一聲。」
「不知道管不管用。他收學生的人數有限,非常有限。而且依我之見,他的選擇標準在於個人而不在於課業成績。」
他口氣中略帶譏諷,同時暗示我若是不介意,他寧可不再繼續討論這個話題。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說。
其實我想我是明白的,但拉佛格的回答倒是出乎我意料。「不是像你想的那樣,」他說,「他當然是個傑出的學者,碰巧也是個相當有魅力的人。只不過他有一些教學觀點在我看來非常奇怪。他和他的學生幾乎和院裡其他師生毫無接觸。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繼續將他的課列為通識課程,這樣會誤導學生,每年總會造成一些混淆,因為實際上說起來,這堂課是不開放的。聽說要上他的課就得看對書、持相似觀點。他總是一再拒收像你這種以前上過古典文學課的學生。不像我,」他揚起眉頭,「只要學生想跟著我學習,條件又符合,我就會讓他來上課。很民主吧?這是最好的方式。」
「這裡經常會有那樣的事嗎?」
「當然。每所學校都會有吹毛求疵的老師。而且有很多,」他出乎我意料地壓低聲音,「這裡有很多人比他更吹毛求疵得多。不過請你千萬別說是我說的。」
「不會的。」我說道,他突然這麼推心置腹的態度讓我有點嚇到。
「真的,你可不能說,這點很要緊。」他傾身向前低聲耳語,說話時小小的嘴巴幾乎沒動。「我必須特別強調。也許你並不知道,我在文學院有幾個很難對付的敵人,說來你恐怕不信,即使在我自己的系上也一樣。而且,」他用比較正常的音調繼續說道,「他是個特例。他已經在這裡教書多年,卻仍不肯收取酬勞。」
「為什麼?」
「他是個有錢人。他把薪水捐給學校,不過好像每年會收取一元做為報稅用。」
「喔。」我應了一聲。儘管來到漢普敦只短短數日,我已經習慣於經濟拮据、捐助有限、節省開銷等官方說法。
「現在說說我吧,」拉佛格說,「我算是十分喜愛教學,但我在法國有老婆和一個還在讀書的女兒─錢總是有用的,對吧?」
「也許我還是會找他談一談。」
拉佛格聳聳肩。「你可以試試看。不過我建議你不要預約,否則他很可能不會見你。他名叫朱利安.莫羅。」
我本來也不是非選修希臘文不可,可是拉佛格的一席話激發了我的好奇。我下樓後走進第一眼看見的辦公室,外廳有個身材很瘦、金髮扁塌、一臉不悅的女人,坐在辦公桌前吃著三明治。
「現在是午餐時間,兩點再回來。」她劈頭就說。
「對不起,我只是想找一個老師的辦公室。」
「我是註冊人員,不是總機。不過我可能知道。哪個老師?」
「朱利安.莫羅。」
「喔,他啊,」她詫異地說,「你找他做什麼?我想他應該是在呂克昂樓樓上。」
「哪一間?」
「那裡只有他一個老師。他喜歡清靜。去了就找得到。」
事實上,呂克昂樓一點都不好找,位在校園邊陲上的一棟小建築,老舊又布滿長春藤,幾乎完全融入景致中,難以分辨。樓下是演講廳和教室,全都空無一人,黑板乾乾淨淨,地板剛打過蠟。我無助地晃來晃去,好不容易才在建築物最深處的角落發現樓梯,又小又昏暗。
一到樓上便進入一條空蕩蕩的長廊。我腳步輕快地沿著走廊走去,一面愉快地聽著自己的鞋底踩踏亞麻地板的聲響,一面在關閉的門面上尋找號碼或姓名,最後找到一扇門上有個銅製名牌框,放在裡面的名牌印著「朱利安.莫羅」。我佇立片刻後才敲門,短促的三下。
大約過了一分鐘,又過了一分鐘,這時白色的門開出一條縫來,露出一張臉朝外看著我,那是一張小小的、睿智的臉,像個問句一樣警覺地懸著。雖然某些五官特徵看似年輕,例如兩道眉毛有如精靈般上揚,鼻子、下巴和嘴的線條靈巧,但那絕不是一張年輕的臉,而且頭髮已然雪白。
我在那站了一會,他對我眨眨眼。
「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嗎?」聲音理智而和藹,就像有時候大人對孩子說話的親切口吻。
「我─呃,我叫理查.貝潘─」
他頭一偏又再次眨眼,眼神明亮,友善得有如麻雀。
「─我想選修你的古希臘文課。」
他沉下臉來。「喔,真是抱歉。」說來也真是不可思議,聽他的語氣好像真的很難過,比我還難過。「這事我是再樂意不過了,只可惜已經沒有缺額。我的課人數已經滿了。」
這看似真誠的遺憾讓我生出勇氣來,說道:「一定會有辦法的吧,加收一個學生─」
「我真的非常抱歉,貝潘同學,」他說道,簡直像是寬慰我在痛失心愛友人之餘要節哀,同時試著讓我理解他完全無力給予我實質幫助。「我一向限收五名學生,要再加收一人,我想都不敢想。」
「五個學生不是很多啊。」
他閉上眼睛猛搖頭,彷彿難以承受我的懇求。
「真的,我很想收你,不過我連考慮都不行。」他說,「真的非常抱歉。就說到這裡好嗎?我這裡還有學生在。」
一個多星期過去了。我開始上課,也在一位心理學教授羅朗博士那兒找到工作。(我的工作是協助他進行某種不明確的「研究」,性質究竟為何,我始終沒弄明白;他是個神情恍惚,看起來有點精神錯亂的老人家,一個行為主義的信奉者,大部分時間都在教師休息室裡閒晃。)我也交了一些朋友,多半是同宿舍的新鮮人。「朋友」一詞或許錯用了,我們就是會一起吃飯,會看見彼此來來去去,主要是因為誰也不認識誰─當時這種情況似乎不必然會讓人覺得彆扭─才會硬被湊在一塊。我還認識了寥寥幾個已在漢普敦待上一段時間的人,便打聽起朱利安.莫羅的事蹟。
幾乎每個人都聽說過他,我因此得到各種各樣相互矛盾卻無比精采的訊息:他是個聰明絕頂的人;他是個冒牌貨;他大學沒畢業;他在四○年代是個名望極高的知識分子,並與艾茲拉.龐德及T.S.艾略特交好;他家族的財富來自一間與人合夥的頂級投資公司,另有反面傳言說是在經濟大蕭條期間購買法拍產業所得;他逃避過某次戰爭的徵兵(不過年代上難以推算);他與梵蒂岡有關係;出身中東某個遭罷黜的皇族;佛朗哥時期的西班牙。任何一則傳聞的真實程度當然皆不可考,可是聽得愈多,我便愈感興趣,並開始在校園裡留意他和他那一小撮門生。四男一女,遠看並不那麼特別,近距離卻十分引人注目,至少很吸引我,因為我從未見過像他們這樣的人,覺得從他們身上能聯想到各種如詩如畫的虛幻特質。
其中兩個男生戴眼鏡,奇怪的是還是同一款:小小的鏡片,老式風格,金邊圓框。其中較高大那個─而且是相當高大,身高一百八十好幾─髮色深棕,臉形方正,皮膚粗糙、蒼白。若不是五官過於死板,加上眼鏡後面那雙眼睛過於空洞無神,或許還算英俊。他身穿暗色的英式西裝,隨身帶著一把雨傘(在漢普敦顯得怪異),從成群的嬉皮、披頭族、富家子弟與龐克族之間走過時,姿態僵硬不自然,有一種老芭蕾舞者的扭捏拘謹,在高大如他的人身上顯露出來尤其令人驚訝。「亨利.溫特。」當我遠遠地繞過一群在草坪上敲擊拉丁小鼓的人指向他時,朋友如此對我說。
較矮小的那人─其實相差不多─是個邋遢的金髮男孩,臉頰紅潤,老嚼著口香糖,無論何時總是一副快活神情,穿著一件膝蓋部位鬆垮凸出的長褲,兩隻拳頭隨時深插在褲袋裡。他每天都穿同一件不成樣子的褐色粗呢外套,手肘處已磨破,袖子也太短;他將沙金色頭髮左分,因此前額有一綹長髮掉落遮住一側眼鏡。他名叫邦尼.柯可倫,邦尼(不知為何)是愛德蒙的簡稱。他的聲音響亮刺耳,經常傳遍整個餐廳。
第三個男孩是整個團體中最具異國特色的一個。身形清臞、氣質優雅的他瘦得不太牢靠,兩手會神經質地顫抖,聰明機伶的臉上毫無血色,還有一頭火紅短髮,是我前所未見的紅。我(誤)以為他的穿著打扮乃效法英國作家阿弗瑞.道格拉斯或是孟德斯鳩伯爵:美麗筆挺的襯衫搭配法式袖口、高品味的領帶、黑色厚大衣,走動時大衣會在身後鼓起,讓他看似學生王子與開膛手傑克的合體。有一回,我甚至看到他戴了夾鼻眼鏡,讓我很高興。(後來我才發現那不是真的眼鏡,只是裝上玻璃片,他的視力可比我敏銳得多。)他名叫法蘭西斯.亞博納。我的深入打探引起男性友人懷疑,不明白我為何對這樣的人感興趣。
接下來是一對男女。我不時看到他們在一起,起先以為是男女朋友,直到有一天就近見到本人,才發覺他們肯定是手足。後來得知原來是雙胞胎。他們外貌極其相似,濃密的暗金色頭髮,中性的面容清朗、明亮又嚴肅得宛如法蘭德斯畫作中的一對天使。在漢普敦這個充斥著偽文青與頹廢少年,黑色衣著方為王道的環境中,他們最不尋常的一點可能就是喜歡穿淺色衣服,尤其是白色。在這吞雲吐霧、晦暗造作的群體中,他們彷彿寓言人物般穿梭來去,又似參加過某個已遭遺忘的庭園派對但長眠已久的賓客。要查出他們是誰很簡單,因為他們有個共同特點:是校園裡僅有的雙胞胎。他們姓麥考利,名字分別是查爾斯和卡蜜拉。
在我看來,他們每個人都遙不可及。每當碰巧見著,我總會興致盎然地觀察他們:法蘭西斯在臺階上彎身和一隻貓說話;亨利駕著一輛小白車疾馳而過,副駕駛座上坐著朱利安;邦尼從樓上一扇窗戶探出身來,衝著下方草坪上的雙胞胎大聲嚷嚷。慢慢地,我聽到了更多訊息。法蘭西斯.亞博納是波士頓人,根據大多數說法,他家裡相當富裕。據說亨利也很有錢,此外,他還是個語言天才,會說數種語言,不分古今,年僅十八歲便發表過一篇希臘詩人阿那克里翁的詩作翻譯並加註。(此事是從喬治.拉佛格處聽聞,不過對這個話題他口氣酸溜溜的,態度保留。後來我得知亨利大一那年,在拉佛格以拉辛為題所做的年度演說的問答時間,當著文學院全體教員的面讓拉佛格顏面盡失。)雙胞胎住在校外公寓,來自南部某地。而邦尼.柯可倫習慣深夜裡在寢室播放約翰.菲立普.蘇沙的進行曲,還會把音量開到最大。
這並不意味我過度關注這些事。這個時候,我已經在學校裡慢慢安頓下來,不但開始上課,也忙於工作,對朱利安.莫羅與他班上學生的興趣雖仍濃厚,卻已逐漸轉淡,直到發生一件奇特的巧事。編輯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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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馬可孛羅出版副總編輯 冬陽
那時,他們站在山頭,眼睜睜看著邦尼雙臂轉動如風車、一手抓向樹枝卻撲空,整個人搖晃往後墜落山谷,最終只見谷底躺著一具脖子呈不正常角度歪斜的軀體。
大家還好吧?現場沒遺落個人物品吧?所有人選擇沉默,所有人不覺得自己犯了錯,而所有人也都無法清楚預料,這樁無人目擊的完美謀殺,將帶給他們的人生怎樣的巨變——三十萬字的長篇小說《祕史》,自此開始。
唐娜.塔特要說的不是精明的緝凶懲惡,也不去強調凶手如何詭計多端,而是細膩陳述在如你我曾經歷過那單純的、不怎麼在意禮教與律法的、以為錯了可以輕易重來的青春歲月中,跨越標示犯罪禁區的紅線後,為了保守祕密所要付出與承受的一切。
破滅的純真、冒充為善的惡……在抽象神祕的學識以及如癮頭般精雕細琢的文字中,綻放出純粹的暴力。一個文學與娛樂兼具的故事。更多編輯推薦收錄在城邦讀饗報,立即訂閱!GO
作者資料
唐娜.塔特
唐娜.塔特Donna Tartt 美國當代著名女作家,1963年出生於密西西比州的格林伍德,五歲時,寫了第一首詩,十三歲時在密西西比州的一份文學評論雜誌上發表了第一首十四行詩。至今除了一些散見於報章雜誌的詩與短文,只有三本長篇小說問世,而這三本小說各自花了十年的時間寫作。她認為寫作最深層次的滿足來自雕琢句子──正確的詞,適當的比喻。彷彿一個微型畫畫家,用一枝眼睫毛大小的畫筆,創作一幅大型壁畫。她的寫作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沉浸式體驗」──寫一本可以讓自己沉迷其中的書;進入一個迥異的世界。 處女作《祕史》出版後即震驚文壇,評論家認為《祕史》充滿懸疑,探尋人類罪惡的本性,並對古典與當代的價值和哲學作了比較,是一位天才作者的閃亮登場。她的文字似乎有一種魔力,而每一頁密密麻麻的《祕史》,閱畢之後久久無法跳離書中的冷冽氣氛,是一本歷久彌新的當代文學經典。 2002年,隨著《小友》(The Little Friend,中文書名暫譯)的出版,唐娜.塔特證明自己並不是曇花一現的作家。評論家高度讚揚了這本小說,認為它具有散文的文風,人物性格鮮明,敘述緊湊而綿密。2004年,她成為英國坎農格特出版社發起的「重述神話」寫作專案的首批入選作家。 睽違十二年,唐娜.塔特的新作《金翅雀》耗費十年時間寫作,是她三本書中篇幅最長的。再次掀起英美文壇巨浪,橫掃各大年度榜單,並榮獲2014年普立茲文學獎。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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