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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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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紐約時報暢銷作家克里斯多夫.派克不朽巨著,首度登台 融合神祕學、宗教、驚悚、科幻元素的經典吸血鬼小說 比《暮光之城》更受歡迎 夜叉,第一個吸血鬼;夕塔,將是最後一個。 夜叉獵殺所有吸血鬼,直到世界的盡頭; 而夕塔,為了不再製造任何吸血鬼,竟無法停止殺戮…… 等到世上沒有吸血鬼時,黑天應允夜叉與夕塔的眷祐會實現嗎? 吸血鬼夕塔,在日光下不會化為灰燼,面對十字架不會畏縮。在她開口之前,樣子看起來不過是個十八歲的女孩;一旦她開口,聲調中迴響著無窮盡的滄桑歷練,人們會發現她其實成熟許多。 夕塔從不在一個地方停留太久,以免被察覺她的容貌不會變老。從盛行濕婆信仰的印度流浪到興建金字塔的埃及、在希臘與柏拉圖成為好友、文藝復興之前就在義大利體驗人類文明即將綻放的驚喜……夕塔的吸血鬼生命已延續五千年。 五千年前,夕塔有深愛的丈夫與女兒,對生活心滿意足。但她出身不平凡的兒時玩伴夜叉,卻出手毀掉她的生活。夜叉,蛇魔的黑暗、嗜血之子。他不斷製造吸血鬼,以擴張族群;被夜叉深深戀慕的夕塔,也被迫成為其中一份子。 吸血鬼族群橫行的日子沒有持續太久。人們相傳黑天是天神的化身,夜叉無法忍受有人比他強大,遂與黑天決鬥。在這場決鬥之後,夜叉與夕塔的心完全被黑天收服。黑天最後給他們各自需遵守的約定,只要夜叉與夕塔遵行不悖,終有一天,黑天將會實現他的承諾。 夕塔從此不再製造吸血鬼,夜叉則四處追殺吸血鬼。 當世上的吸血鬼只剩下他們彼此時,誰可以活著得到黑天的眷顧?

目錄

最後一位吸血鬼 005 黑血 167 紅骰子 331

內文試閱

  我是吸血鬼,千真萬確。不過,「吸血鬼」這個名稱的現代意涵,人間關於像我這樣一種生物的傳說,則不完全正確。在日光下我不會化為灰燼,面對十字架我不會畏縮。我脖子上現在掛著一條十字小金鍊,但不為了別的什麼,只因為我喜歡。我無法使喚狼群發動攻擊,無法在空中飛翔,也無法讓人喝下我的血就變成我的族類。然而,是的,狼親近我,一如大多數掠食動物;而我能夠高高騰躍而起,人們可能因此以為我會飛。至於血,啊,血,這東西令我著迷。口渴時,我也確實喜歡血,溫熱的,滴溜溜的。而且我經常覺得渴。   現下,我名叫阿麗莎.波恩,簡簡單單的名與姓,用了幾十年。這名字於我,還不若風聲親切,我不執著。我一頭金髮光滑如絲,一雙湛藍眼睛彷彿長久瞪視火山裂槽的青玉。以現代標準,我的身材算嬌小,穿平底鞋時才五呎三吋高,但我的手臂和雙腿肌肉結實,好看的那種結實。我開口之前,看起來不過是個十八歲大的女孩;一旦說話,我表情冷漠,聲音迴響著無窮盡的滄桑歷練,人們覺得我其實成熟許多。但連我自己也很少想到我是何時出生的。金字塔在蒼白月亮下壘砌起來時,我在那裡,在那時的沙漠裡。不過,我最初的家鄉不在那裡,而且早在那之前我已經出生。   我需要靠血維生嗎?我擁有不死之軀嗎?經過這麼長久的歲月,我依然不知道。我喝血,因為我渴望。但我也能吃一般的食物,並予以消化吸收。我需要食物,一如所有男人和女人。我是活的,會呼吸的生物。我的心會跳動─此刻,我就聽到它跳動的聲音,在我耳朵裡迴盪如雷鳴。我的聽覺非常敏銳,一如我的視覺。一哩外一片枯葉從枝幹剝離的聲音,我聽得見;月球上的隕石洞,我清楚看見,不用望遠鏡。隨著年歲增長,這兩種感官越來越敏銳。   我不相信奇蹟。不過,如果你相信,我的再生能力就是奇蹟,而我的免疫系統固若金湯。若我手臂遭刺,傷口可在幾分鐘內癒合,毫無疤痕。但是,我如果被目前流行的木椎刺中心臟,說不定會死。一旦身體被插進一把刀,即便是吸血鬼之軀,也很難痊癒。只是,這種事我沒試過。   然而,誰會刺我?誰會有這樣的機會?我具有五個男人的氣力,敏捷的反射能力比得上全天下最厲害的貓科動物。無論是哪種攻擊和防衛之術,我都是大師。就算有一打黑帶高手把我困在暗巷裡,我也能將他們綁束戰袍的腰帶,收來做件適合吸血鬼穿的洋裝。沒錯,我熱愛打鬥,幾乎如同我熱愛殺戮。但隨著年歲過去,我殺得越來越少,因為不需要了。而且,殺戮在現代社會所衍生的後果很麻煩,也浪費我雖然無盡,卻仍寶貴的時間。有些喜愛的事你得放棄,有些得遺忘。若你把我當成怪物,聽到我也會愛,一定覺得奇怪,但我能愛得非常熱烈。我不認為自己是邪惡的。   為什麼我要講這些話?我講給誰聽?我講這些話,吐露這些念頭,只因為是時候了。是什麼時候到了?我不知道,但這無所謂,因為我想要這樣做,而且一如往常,對我來說,這樣的理由就夠了。我的欲求是這麼少,卻又燒灼得這麼深。至於我是講給誰聽的,此刻,我不告訴你。   即使對我來說,此刻也飽藏神祕。我站在麥可.雷利偵探的事務所門外。時間已經很晚了。不必看,我知道,他在事務所最裡頭的那間私人辦公室裡,燈光黯淡。三個小時前,這位雷利先生居然打了通電話給我,說我務必到他事務所一趟,談點我可能覺得有趣的事。他講話帶著威脅的口吻,意在言外。我不會讀心術,卻能感應各種情緒。這會兒,站在發出霉味的狹窄走廊上,我有些好奇,也有些惱怒,而這對雷利先生來說可不是個好兆頭。我輕輕敲了一下他事務所的門,並在他應聲之前自行打開門。   「哈囉。」我說,聲音輕柔,一點也不可怕,畢竟我看起來理應是個少女。我站在他祕書的桌旁,可以感受到這個女人的不悅。我猜想,她還沒收到老闆保證「應該已經交付郵寄」的薪水支票。雷利先生在他的辦公室裡,坐在桌後,看見我時立即站起身。他身上的棕色西裝外套皺巴巴的,我一瞥就知道他左胸外套底下佩了一把沉甸甸的左輪手槍。察覺雷利先生對我有所防範,我好奇心升高。但我肯定他絕對不知道我真正的身分,要不然,就算在大白天,他也不敢約我碰面。   「阿麗莎.波恩嗎?」他問,帶著不安的語氣。   「是的。」   他離我二十呎,向我比了個手勢,說:「請進,坐。」   我進了辦公室,沒如他所示意的,坐在辦公桌前的椅子,反而挑了靠右牆的椅子。我需要可以直撲而上的動線,以備他拔槍相向。如果他敢,他就死定了,說不定死得很痛苦。   他看著我,試圖掂我的斤兩。這可不容易,因為我只是坐著。相反地,在我眼中他像許多細節組成的拼貼畫,我一目了然。他的外套不僅皺,還沾了油漬,是狼吞虎嚥地吃漢堡滴到的。他眼眶發紅,由於疲勞,也由於嗑藥。我猜想他吸安非他命,長時間跟蹤需要提神。跟蹤我?肯定是。他眼中閃著稱心的光芒,以為獵物終於就逮。對他這個念頭,我暗自竊笑,但心裡也浮出一絲不安。   這辦公室很悶,有點冷。我討厭寒冷,儘管我在北極圈的冬夜裡一絲不掛也捱得住。   「我猜,妳很好奇為什麼我急著找妳談談。」他說。   我點頭。我兩腿放平坐著,寬鬆的白長褲自然地垂下,一手擱在腿上,另一手玩頭髮。   我不是左撇子,也不是右撇子,我兩手運用自如。   「我可以叫妳阿麗莎嗎?」他問。   「雷利先生,你愛怎麼叫就怎麼叫。」   我的聲音嚇了他一跳,稍微。這就是我要的效果。我可以裝出現代年輕人的語調,但我讓聲音流洩歲月累積的力量。我要雷利先生感到緊張,因為緊張的人會說出事後後悔的話。   「叫我麥可吧。」他說:「這裡難找嗎?」   「不難。」   「想喝什麼嗎?咖啡?汽水?」   「不用。」   他瞥向桌上的檔案夾,掀開,清了清喉嚨。我再次聽見他的疲憊,以及恐懼。可是,他怕的是我嗎?我不確定。除了外套底下有槍,桌子另一邊幾張紙下面還有一把。我嗅到冰冷鋼鐵與子彈火藥的氣味。跟一個少女碰面,竟準備這麼多彈藥。我還聽見很細微的,金屬與塑膠刮擦的聲音。他在錄下我們的對話。   「首先,我該告訴妳我是誰。」他說:「正如我在電話裡說的,我是個私家偵探,自己開業。顧客上門找我幫忙找尋所愛的人,調查高風險的投資案,必要時提供保護,或探查某些特定人士難以取得的背景資料。」   我微笑,說:「還有暗中跟監。」   他眨眨眼。「波恩小姐,我不做跟監。」   「真的嗎?」我綻開臉上的笑容,傾身向前,黑絲襯衫敞開的領口暴露出上半部胸脯。「時間很晚了,雷利先生,告訴我你要做什麼吧。」   他搖搖頭。「妳不過是個孩子,倒有不少祕密。」   「而你不過是個潦倒的私家偵探,膽子還不小。」   他顯然聽了不高興,手指敲了敲攤開在桌上的檔案。「波恩小姐,自從妳搬到梅菲爾,過去幾個月來我一直在調查妳。妳的來歷很神祕,但有許多投資。不過,我想,這些妳都很清楚。」   「是嗎?」   「在我往下說之前,我可以請問妳幾歲嗎?」   「可以。」   「妳幾歲?」   「關你屁事。」   他笑了,以為自己贏了一局。他不明白,我已經在考慮讓他怎麼死才好,雖然我仍盼望避免走到那麼極端的一步。絕對不要問吸血鬼的年齡。我們不喜歡這個問題。太不禮貌了。雷利先生又清了清喉嚨。於是,我想,或許我可以掐死他。   「在搬到梅菲爾之前,」他說:「妳住在洛杉磯比佛利山,葛洛夫街二五六號。妳家是一棟四千平方呎的豪宅,有兩座游泳池、一座網球場、一間三溫暖,還有一個小型天文台。那處房產價值六百五十萬美元。波恩小姐,直到今天,紀錄上妳是唯一的所有人。」   「有錢並不犯法。」   「妳不只是有錢。妳是非常有錢。我的調查顯示,妳有五處不動產,散布在全國各地。我進一步又查到,妳在歐洲和遠東地區也擁有數量相當的房地產,說不定更多。妳持有的股票和債券,資產極其龐大,數以億計。但我查不出妳是如何得到這麼驚人的財富,也查不到妳有任何家人。請相信我,波恩小姐,我已經上天下地查遍了。」   「我相信。請告訴我,你從什麼人那裡取得這些訊息。」   他知道自己勾起了我的興趣,面露得色。「我的消息來源是機密。」   「當然。」我盯著他。我瞪視的威力很強大。有時候,我不小心瞪著一朵花太久,它會皺縮、枯萎。雷利先生斂起笑容,不安地挪動身體。「你為什麼調查我?」   「妳承認我查到的都確有其事?」他問。   「你需要我確認嗎?」我頓了一下,眼睛仍盯著他。他的額頭冒出汗珠。「為什麼要調查我?」   他眨眨眼,吃力地別開臉,拿手帕擦掉頭上的汗。「因為妳太令我著迷了。」他說:「我心想,這可是全世界最有錢的女人之一,卻沒人知道她是誰。再說,她看起來絕對不超過二十五歲,又沒有家人。這太令我好奇了。」   「你好奇什麼,雷利先生?」   他硬著頭皮,迅速瞥我一眼。他真的不喜歡看著我,雖然我長得很美。「妳這麼低調,隱藏自己的身分,實在不尋常。妳為什麼這麼做?」他說。   「其實,你也好奇,我為了繼續隱藏身分,會不會付你一筆錢。」我說。   他顯得很驚訝。「我沒那麼說。」   「你想要多少?」   我的問題令他吃驚,但他也很高興,因為這麼不堪入耳的話不必由他先講。他不了解的是,比起話語,血留下的污漬滲得更深,也殘留得更久。沒錯,我再次覺得,他活不久了。   「妳打算給多少?」他大著膽子問。   我聳聳肩。「看情況。」   「看什麼情況?」   「看你會不會告訴我,到底是誰指點你來調查我。」   他板起臉孔,氣憤地說:「我跟妳保證,我不需要人指點。妳這些有趣的特點,全是我自己發現的。」   他說謊,我很確定。一旦有人說謊,我總是看得出來─幾乎。只有很厲害的人才能騙過我,然後他們還得運氣夠好才行。我不喜歡被愚弄,因此,如果有人這麼幸運,那就真令人驚訝了。   「那麼,我一毛錢也不給。」我說。   他挺直身子,以為自己即將使出殺手鐗。「那麼,波恩小姐,我就將我的發現公諸於世。」他頓了一下,又說:「妳覺得這樣如何?」   「你不可能這麼做。」   他面露笑容。「妳不相信?」   我也面帶微笑。「你會先死於非命。」   他大笑,說:「妳要找人殺我滅口?」   「差不多是那意思。」   他不笑了,變得非常嚴肅,因為這下子我們談的是生死。但我臉上仍保持微笑,死亡總讓我覺得有趣。他伸出一根手指指著我。   「我跟妳保證,如果我有什麼不測,警察會立刻找上妳。」他說。   「你已經安排好把我的檔案交給別人,」我說:「以防萬一你發生什麼不幸?」   「差不多是那意思。」他學我說話,試圖顯得風趣。又是謊言。我滑動身子,在椅子上坐得更深。他以為我放鬆了,但我只是在調整姿勢,好方便伸出雙腿。我決定了,如果要攻擊,就用右腳。   「雷利先生,」我說:「我們不該起爭執。你和我各有所需。我準備付你一百萬,可以隨便你指定存進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一個帳戶。你只需告訴我,是誰要你注意我。」   他勉強自己直視我的眼睛,肯定感受到我正在升高的怒氣,因為他開口之前瑟縮了一下。他聲音微微發顫,語氣顯得困惑,不明白我為什麼突然變得如此嚇人。   「除了我,沒人對妳感興趣。」他說。   我嘆口氣,說:「雷利先生,你帶著槍。」   「有嗎?」   我沉下臉,冷冷地說:「你外套底下有一把槍。你桌上那些文件底下也有一把槍。你錄下我們的談話。也許有人會認為,這是防範敲詐勒索的標準措施,我卻不這麼想。我是個年輕女子,看起來一點也不危險。但是,有人告訴你,我遠比外表的樣子危險,必須十二萬分小心應付。並且,你知道那人   他搖搖頭,用新的眼光看我,但不喜歡所看到的東西。我的雙眼仍繼續盯著他不放,一絲恐懼刺進他內心。   「妳……妳怎麼會知道?」他問。   「你承認我所說的都確有其事?」這次換我學他的話。   他又搖了搖頭。   這時,我任由自己的聲音改變,變得深沉,迴盪著我漫長生命飽滿的驚人威力。他受到的影響   十分明顯,看得出在發抖,彷彿突然明白自己是坐在一個怪物面前。但我不是隨便一個怪物,我是   吸血鬼,而無論從哪方面看,對他而言,這都是最可怕的一種怪物。   「有人雇你調查我。」我說:「我知道這是事實。拜託你別再否認,要不然你會惹我生氣。我一生氣就控制不住自己,會做出事後感到後悔的事。雷利先生,我會後悔殺了你─不過,我只會後悔片刻。」我頓了一下。「現在,我問最後一次,是誰派你來調查我?快告訴我,然後我會給你一百萬,並讓你活著離開。」   他不敢置信地瞪著我。我知道,他眼睛看見的是一回事,耳朵聽見的卻是另一回事。他看見的是個漂亮的金髮女郎,有著一雙藍得驚人的眼睛,而他聽見的是從地獄來的妖婦,發出柔媚的聲音。他受不了了,開始結巴。   「波恩小姐,」他說:「妳誤會了。我沒有傷害妳的意思。我只想跟妳做一筆簡單的交易。不必有人……受到傷害。」   我緩緩地深深吸一口氣。我需要空氣,但必要的話,我可以屏住呼吸一個多小時。不過,此刻,我在開口之前把氣呼出來,房間因此變得更冷。雷利先生打起哆嗦。   「回答我的問題。」我直截了當地說。   他咳了兩聲。「沒有別人。」   「你最好快拔槍。」   「什麼?」   「你馬上要死了。我猜想,你比較喜歡死於戰鬥。」   「波恩小姐……」   「我五千歲。」   他眼睛直眨。「什麼?」   我火力全開地瞪他。過去,我曾經只用這種眼神取人性命。「我是吸血鬼,」我輕聲說:「而你把我惹毛了。」   他相信了。突然間,他相信自己從小到大聽過的每個恐怖故事都是真的:死屍渴望溫暖的活體;黑夜裡,枯瘦的手爪從衣櫥裡伸出來;從現實的另一面,未曾掀開的那一面,怪物蹦出,像極了人,非常可愛。   他伸手拔槍。太慢了,慢到不行。   我往後一撐,彈出椅子,力量迅猛,身體瞬間騰空。我的感官切換到超高速模式。過去幾千年來,我發展出一種能力,無論何時,只要受到威脅,事物便會以極慢速呈現在我眼中。但這不表示我的動作慢下來。事實正好相反,雷利先生只會看到一團影子朝他飛來。他看不見我移動,而我已經曲腿要給他致命一擊。   我右腳踢出,腳跟正中他心口。我聽見骨頭碎裂的聲音,他翻仰倒地,槍還在外套底下的槍套中沒拔出來。我雖然身體擺平凌空飛向他,落地時雙腳卻輕巧平穩地站定。他仰天躺在我腳前的地板上,椅子翻倒在一旁。鮮血從他口中湧出,他掙扎喘著氣。我已踢碎他的心壁和胸骨,他沒救了,但一息尚存。我在他旁邊跪下,伸手溫柔地摸他的頭。我對我手下的受害者常充滿愛。   「麥可,」我柔聲說:「你就是不聽話。」   他呼吸困難,即將溺死於自己的血泊中。我聽見血在他肺部深處汩汩作響,不禁有股衝動,想用嘴唇含住他的嘴,幫他把血吸出。好強的誘惑,真想舒緩我的渴。但是我沒碰他。   「妳是誰?」他喘著氣問我。   我繼續撫摸他的頭。「我跟你說的是實話。我是吸血鬼。你連一絲反抗的機會都沒有。這不公平,但世事本如此。」我湊近他的嘴,在他耳邊低聲說:「現在,告訴我真話,我會終止你的痛苦。是誰派你來調查我的?」   他睜大眼睛盯著我,低聲說:「史林姆。」   「誰是史林姆?是個男人嗎?」   「是。」   「很好,麥可。你怎麼跟他聯繫?」   「不。」   「說吧。」我撫摸他的臉頰。「這個史林姆在哪裡?」   他開始哭,全身顫抖。眼淚、鮮血全混在一塊兒,可憐極了。「我不想死。」他呻吟著。「我兒子。」   「告訴我史林姆的事,我會照顧你兒子。」我說。我天性仁慈,藏在內心深處。我本來大可告訴他,如果你不告訴我史林姆的事,我會找到你的寶貝兒子,慢慢地剝他的皮。但是雷利已經痛到聽不見我說話,我立刻後悔自己攻擊得太快,沒慢慢折磨他,從他口中逼出真相。我跟他說過,我生氣的時候會很衝動。我說的是真話。   「救我。」他哀求說,喉嚨嗆住。   「我很抱歉。我只會殺人,不會醫治人,而且你傷得太重了。」我往後坐在自己腳跟上,舉目環顧,看見桌上有張照片,雷利先生站在一個大約十八歲的小帥哥身邊。我舉起本來在撫摸他的右手,把照片拿給他看,故作天真地問:「這是你兒子嗎?」   他隨即滿臉驚恐。「不!」他喊道。

作者資料

克里斯多夫.派克(Christopher Pike)

筆名,據說取自美國影集Star Trek企業號艦長的名字),本名Kevin McFadden,一九五五年生於紐約,成長於加州,現住加州。大學中輟生,做過工廠工人、房屋油漆工、電腦程式設計師。 派克目前著有四十多本小說,類型多為青少年驚悚小說;此外還有六部系列小說、兩本短篇小說集,以及一套二十四本的兒童故事集。《渴》為派克首部被引進台灣的作品。 他一開始寫科幻和推理小說,不成功。後來一位編輯建議他改寫青少年驚悚小說,連續三書暢銷,因而成名。作品雖以驚悚小說為主,但常融合科幻、靈性、謀殺推理的元素,並常指涉古埃及、希臘、印度神話。好星相、打坐冥想、閱讀、跑步、衝浪。他自承寫作受亞瑟.克拉克(Arthur C. Clarke),艾西莫夫( Isaac Asimov),海萊茵(Robert A. Heinlein),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史蒂芬.金(Stephen King)影響。

基本資料

作者:克里斯多夫.派克(Christopher Pike) 譯者:安麗姬 出版社:大塊文化 書系:R 出版日期:2015-07-07 ISBN:9789862133781 城邦書號:A1400254 規格:平裝 / 單色 / 496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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