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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位陪審員【艾迪‧弗林系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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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連環凶手一直都在法庭內, 他卻是……第十三位陪審員! 史蒂夫.卡瓦納最新力作 柴克斯頓年度老牌詭奇犯罪小說獎得獎作品 李.查德、麥可.康納利、馬克.畢林漢等 13位國際大師告訴你不可不讀的理由 「流暢、刺激、獨樹一格。」莎拉.平柏羅(Sarah Pinborough) 「傑出。」李.查德(Lee Child) 「精明原創。」克萊爾.麥金托(Clare Mackintosh) 「令人沉醉。」艾瑪.卡瓦納(Emma Kavanagh) 「扣人心弦。」安潔拉.克拉克(Angela Clarke) 「野心之作。」蘇西.郝樂戴(Susi Holliday) 「實至名歸的大作。」馬克.畢林漢(Mark Billingham) 「愛不釋手。」賽門.柯尼克(Simon Kernick) 「高明。」露絲.魏爾(Ruth Ware) 「心思縝密。」麥可.康納利(Michael Connelly) 「燒腦費解。」麗茲.紐金特(Liz Nugent) 「雲霄飛車般的閱讀體驗。」凱斯.格林(Cass Green) 「充滿動力的小說。」克雷格.西斯特森(Craig Sisterson) ★獲柴克斯頓年度老牌詭奇犯罪小說獎 ★《紐約時報》夏季必讀書單首選 ★《出版者週刊》2019夏日必讀選書 ★英國主流媒體《電訊報》評選2018最佳28部犯罪驚悚小說 ★《明星論壇報》選為「夏季最佳作品之一」 ★《太陽報》、《書目雜誌》、《出版者週刊》星級書評 ★《紐約時報書評》、《美聯社》、《衛報》、《每日電訊報》等多家國際媒體好評推薦 ★已售出美、保、荷、法、義、塞爾維亞、西、泰、中繁等多國版權 如果你無法擊敗主宰者,那就成為他! 這是一場與時間博弈的高智商競賽,殺人只是遊戲的開端—— 一場震驚全國的世紀謀殺官司,好萊塢巨星羅柏.所羅門殺害新婚妻子與保安主任, 兩具赤裸屍體安靜地躺在床上,只在舌下藏了一個說不出口的祕密—— 一隻用一元美鈔摺成的紙蝴蝶。 所有證據都指向羅柏有罪,看似毫無懸念的審判,卻從開始便惡運連連,法官重病、陪審員一個接著一個離奇死亡…… 這讓辯護律師艾迪.弗林起了疑心,與前聯邦調查局探員連手展開調查。 而此時此刻,真正的凶手就隱身在法庭之中,以新身分暗中操控全場。 為了爬上那個殺伐決斷的最佳舞台,他一步一步除掉阻礙勝訴的擋路石, 但有個人卻讓他踢到鐵板。 聰明絕頂的律師,以及一名藏在陪審團裡的狡詐連環殺人魔。 他們都僅有一場判決的時間。是逐漸探知真相的艾迪能在最後一刻找出凶手,還是在陪審團中的惡魔能坐收勝利? 【台灣名家推薦】 島田莊司推理小說獎首獎作家|文善 推理評論人|冬陽 暨南大學推理研究社指導老師|余小芳 律師、推理作家|李柏青 故事革命創辦人|李洛克 資深推理迷|杜鵑窩人 推理讀書人|黃羅 作家|陳浩基 推理作家|寵物先生 ——重度成癮推薦(依姓氏筆劃排名) 【國際讚譽】 令人震驚的淘汰賽法律驚悚小說。 ——《書目雜誌》星級書評 這個精心設計的翻頁器,既可作為法律驚悚小說,也可以是一本調查連環殺手的懸疑小說。 ——《出版者週刊》星級書評 這本令人難以置信的小說,法律驚悚系列小說中的第四本,不應少於五顆星。錯過它將是犯罪。 ——《太陽報》五星書評 這是一本與眾不同的法庭小說……本書已帶起一波熱潮,原因顯而易見。 ——《愛爾蘭星期日獨立報》夏季選書 《第十三位陪審員》是這個類型的傑出作品……它是機智而聰明的,我懷疑大多數讀者會像無頭蒼蠅一般,卻又被吸入劇情中……令人無法抗拒。 ——《每日電訊報》 艾迪.弗林系列的每一本都超越前集,《第十三位陪審員》更是超乎想像的傑作。本故事以紐約為背景,具有一個吊人胃口的誘餌、討人喜歡的主角,和比龍捲風更曲折的故事節情……作者在艾迪和凶手的觀點間切換,以令人驚豔的節奏推進劇情,是可以一口氣坐著讀完的翻頁神器。 ——《衛報》 貝爾法斯特民權律師史蒂夫.卡瓦納撰寫的第四本小說,用其巧妙的誘餌吸引讀者經歷了一場以腎上腺素為燃料的刺激閱讀旅程。《第十三位陪審員》是最佳的法庭劇,也是一部傑出的法律驚悚小說。如此新穎、巧妙和成就十足,絕對不容錯過。卡瓦納是約翰.葛里遜顯而易見的繼承人。 ——《每日快報》 對於新讀者或老粉絲來說,《第十三位陪審員》都是一部令人激動的小說,構築出現實世界中的難題,不是要尋找凶手,而是如何逮住他!情節曲折張力十足。 ——《書架情報網》 誘人的快節奏,吸引人的驚悚小說……準備屈服吧!看似獨立的事件不斷擴散,充滿了扭曲的故事,挑戰了美國夢的本質。 ——《Herald》 卡瓦納以驚人的節奏、專業細節,和一個誘餌,帶領讀者進入驚險萬分的劇情中。這像是一場走鋼索表演,融合法庭劇的陰謀,與如貓捉老鼠一般的連環殺手情節主線,卡瓦納熟練地讓兩者並行,讓讀者屏息迎向爆炸性的結局。出色的小說。 ——《大誌》雜誌

內文試閱

  序章      冷冽的十二月,下午五點十分,約書亞.凱恩躺在曼哈頓紐約刑事法院外頭的紙箱上,考慮要不要殺害某個人。不是隨隨便便的某個人,而是特定的某個人。沒錯,有時凱恩在搭地鐵或看路人的時候,的確會考慮隨機殺害某個只是出現在他視線前的無名之人。也許是在紐約地鐵K線上讀羅曼史小說的金髮祕書,也許是無視流浪漢乞討、還甩著雨傘經過的華爾街銀行家,甚至是牽著媽媽過馬路的小孩。      殺害他們是什麼感覺?他們嚥下最後一口氣前會說什麼?他們從這個世界離開的時候,眼神會有所改變嗎?凱恩思考這些事情的時候,感覺到一陣愉悅在自己身上發散開來。      他看看手錶。      五點十一分。      白日緩緩走向暮色,尖塔倒影投射在街道上。他望著天空,歡迎昏暗光線的到來,彷彿有人在燈上罩了一層薄紗。微弱的光線正合他意。漸暗的天光讓他想要殺戮。      過去六個禮拜,他躺在街上的時候,其實沒有多想什麼別的事情。接連好幾個小時,他都盤算著是否該殺這個人。除了這個人的生死,其他一切都精心策劃好了。      凱恩不太冒險,這樣才是明智的做法。如果要人不注意到你,你就得謹慎一點。這是他許久以前學會的道理。讓那人活下來會造成風險,要是未來命運讓他們再次相遇呢?他會認得凱恩嗎?他會不會想通呢?      然而如果凱恩殺了他?這樣任務反而挾帶更大風險。      但凱恩很清楚這種風險,他先前已經成功避開這種風險好幾回了。      郵務廂型車停靠進凱恩對面的人行道邊。身穿郵局制服的司機下了車,看起來是個快五十歲的大個兒。相當規律準時。郵差經過凱恩身邊,從公務入口走進法院,他沒搭理躺在街上的流浪漢。沒零錢打賞,今天不給,過去六個禮拜也沒施捨過,完全沒有。郵差規律準時經過凱恩身旁時,凱恩又思索起是否該殺了他。      他有十二分鐘可以決定。      郵差名叫艾爾頓,已婚,有兩個青少年子女。老婆以為他出門跑步的時候,他卻跑去高檔手工熟食舖大快朵頤,一週一次。他讀平裝本小說,書是在翠貝卡的小店買的,一本一塊美金。星期四的時候,他會穿著毛毛拖鞋出門倒垃圾。看著他死會是什麼感覺?      約書亞.凱恩喜歡看別人經歷不同的情緒。對他來說,失落、哀傷、恐懼讓他飄飄然,就跟地球上最了不起的毒品一樣。      約書亞.凱恩跟別人不一樣,天底下沒有另一個跟他一樣的人。      他望向手錶,五點二十分。      該行動了。      他搔搔鬍子,現在已經很長了,不曉得泥巴和汗水有沒有替鬍子增添色彩。他從紙箱上緩緩起身,伸展背部。活動身子讓他聞到自己的氣味。六個禮拜沒換褲子和襪子,也沒洗澡,臭氣讓他作嘔。      他不能一直去想自己有多髒。他腳邊有一頂發霉的鴨舌帽,翻了過來,裡面只有兩枚硬幣。      看著任務即將結束、看著自己的想法一一按照想像實踐執行,令人感到相當滿足。不過,凱恩覺得加上一點運氣的成分只會更刺激。艾爾頓不會曉得,在這一刻,決定他命運的人不是凱恩,而是丟擲的銅板。凱恩選了一枚二十五分錢,向上投擲,錢幣飛上空中,然後他用手接住,平壓在手背上。當銅板在他冰冷鼻息的霧氣中翻滾時,他決定了,如果是人頭,艾爾頓就得死。      他望著二十五美分,對比他骯髒的皮膚,這是枚閃亮的新硬幣,然後他露出微笑。      距離郵務車停靠的三公尺外有一個熱狗攤,小販正在替一名沒穿外套的高個兒男子服務。大概是剛保釋出來,想用真正的食物慶祝一下吧。小販收下男人兩美金,然後朝他比了比掛在攤車下方的招牌。就在炙烤波蘭香腸的照片旁邊有一個律師廣告,還有電話號碼。      慘遭逮捕嗎?      慘遭起訴嗎?      快找艾迪.弗林!      高個兒咬了一「狗」,點頭離開的時候,艾爾頓正好從法院大樓搬出三個裝了郵件的灰色麻布袋。      三袋啊,那就是了。      就是今天。      艾爾頓通常只會拿兩袋甚至一袋郵件出來,但每隔六週,艾爾頓會抱出三個麻布袋。額外的那一袋就是凱恩期待已久的目標。      艾爾頓打開郵務車的後車廂門,把第一個袋子扔進去。凱恩緩緩靠近,右手伸了出來。      第二袋也上車了。      當艾爾頓拿起第三個袋子時,凱恩衝了過去。      「嘿,老兄,有零錢嗎?」      「沒。」艾爾頓如是說,然後把最後一袋扔上車。他關上廂型車的右側車門,然後握著左側車門,毫不在乎地用力甩上。時機是關鍵。凱恩迅速伸手,懇求銅板降臨掌中。車門順勢帶著凱恩的手,甩門的重力施加在凱恩的手臂上。      凱恩的時機抓得很準。他聽到金屬鉸鏈轉動夾到手的聲音,車門重重砸在手上。凱恩握著手臂,發出慘叫聲,跪了下去,然後看著艾爾頓雙手抱頭,雙眼圓大,詫異張大了嘴。考慮到艾爾頓甩門的力道跟車門的重量,凱恩的手臂應該斷了,嚴重骨折,多處斷裂,傷勢慘重。      但凱恩很特別,他媽媽總是這麼說。他再次慘叫。凱恩覺得他應該要好好演戲,至少得演好假裝受傷這齣戲。      「老天,小心你的手啊。我不知道你的手在那裡⋯⋯你⋯⋯對不起啊。」艾爾頓氣急敗壞地說。      他跪在凱恩身旁,再次道歉。      「我覺得斷了。」凱恩很清楚沒有。十年前,他多處骨頭都換成了鋼板、鋼管和螺絲。僅存的骨頭也加強過。      「該死、該死、該死⋯⋯」艾爾頓說,他環視街道,不確定該怎麼辦。      他又說:「這不是我的錯,但我可以找救護人員過來。」      「不,他們不會治療我,他們只會送我去急診室,我會在床上躺一晚,然後他們會打發我走。我沒有保險。差不多十個街廓外有個醫療中心,他們會治流浪漢。帶我過去。」凱恩說。      「我不能載你。」艾爾頓說。      「什麼?」凱恩說。      「我不能讓乘客搭這輛廂型車,如果有人看見你坐在前座,那我飯碗就不保了。」      凱恩鬆了口氣,艾爾頓還努力想要遵守郵務士工作守則啊。只能仰賴這點了。      「讓我待在後面。這樣就沒有人看得到我了。」凱恩說。      艾爾頓望了望後車廂,然後又看著那側沒關上的門。      「我不知道⋯⋯」      「我啥也不會偷,我只要手一動就想叫。」凱恩說著,又扶著手臂哀號一聲。      艾爾頓猶豫了一會兒,說:「好吧,但別靠近郵件袋,好嗎?」      「好。」凱恩說。      艾爾頓把他從路邊拉起,凱恩悶哼了幾聲,並且在他覺得艾爾頓太靠近自己的傷手時叫了出來。不久之後,凱恩坐在郵務廂型車的鋼板地板上,隨著車子往東邊前進,一路跟著搖擺的幅度發出適當的哀號聲。後車廂與駕駛座之間是隔開的,所以艾爾頓看不見他,大概也聽不到他發出來的聲音,但凱恩得以防萬一,於是仍一路哀哀叫。這裡唯一的光來自車頂兩面毛玻璃小艙窗。      他們才剛離開法院附近,凱恩就從外套裡掏出美工刀,割斷法院三個郵件袋的繩索。      第一袋,不對,只是普通的郵件;第二袋也是。      第三袋就中獎了。      這個袋子裡的信封長得不一樣,很好認。每個信封下方都有一行紅底白字,印著「立即拆閱。重要法院傳票。」      凱恩沒有拆信,反而把信封通通攤在車廂地板上,同時一邊過濾掉寄給女性的傳票,放回袋子裡。三十秒後,他面前擺著六、七十個信封。他用塞在衣服內層的數位相機拍攝,一次拍五個信封。他晚點可以放大照片,仔細看上頭的人名與地址。      任務完成,凱恩把所有的信件放回袋子裡,用新的束口繩帶把袋子一一綁回去。這種繩帶很好找,法院跟郵局用的是同一個品牌。      還有時間,凱恩癱坐在地上,看著相機螢幕上的信封照片。他在裡面能夠找到完美人選。他曉得,他感覺得到。興奮感讓他小鹿亂撞,彷彿有電流從他腳底一路上竄,直接打進他的心臟一樣。      經過曼哈頓交通的不斷走走停停後,凱恩花了點時間感覺到廂型車終於停靠下來,於是收起相機。後車門打開,艾爾頓探進車廂,想伸出援手。凱恩握著假裝受傷的手臂,伸出另一隻手握住艾爾頓伸過來的手臂,借力起身。其實可以很輕鬆、很快的,他所要做的只有站穩腳步,使勁一拉,再稍微施壓,郵務士就會被拖進車廂中。接著,一個流暢的動作,美工刀就能劃開艾爾頓的後頸,然後沿著下巴刺進頸動脈。      艾爾頓扶凱恩下車,小心翼翼陪他走進醫療中心。      銅板擲到的是字,不能動艾爾頓。      凱恩感謝他的救命恩人,然後目送對方離開。幾分鐘後,凱恩離開醫療中心,走上街道,查看廂型車有沒有折回來看他是否無恙。      連個影子都沒有。      這天傍晚,艾爾頓穿著他的慢跑服,離開他最愛的熟食舖,腋下還夾著吃了一半的魯賓鹹牛肉三明治,另一手抱著採購雜貨的棕色牛皮紙袋。一名鬍子刮得乾乾淨淨、打扮入時的高個男子出現在艾爾頓面前,擋住他的去路,害他必須停在一盞破碎街燈下的黑暗之中。      約書亞.凱恩喜歡傍晚的涼爽、舒適的西裝與乾淨的脖子。      「我又擲了一次硬幣。」他說。      凱恩朝著艾爾頓的臉開槍,然後迅速走進暗巷消失。如此迅速、輕鬆的處決讓凱恩感覺不到樂趣。最理想的狀況是他會等上幾天才對艾爾頓下手,但他實在沒那個閒情逸致。      他還有好多事要做啊。         1.      我身後的法院長凳上沒有記者,旁聽席上沒有觀眾,沒有關切的家屬,只有我、我的客戶、檢察官、法官、速記員和書記官。噢,還有一位庭警坐在角落,偷偷摸摸用智慧型手機看洋基隊比賽。      我人在中央街一百號,曼哈頓紐約刑事法院大樓八樓的一間小法庭。      沒有別人來是因為沒有人關心。事實上,檢察官根本不在乎這個案子,而法官也在看完逮捕紀錄後就沒了興趣,上頭寫著「持有毒品及吸毒用具」。諾曼.福克斯檢察官已經擔任這個職務一輩子,而且再六個月他就要退休了,這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他襯衫最上面的釦子沒扣,西裝看起來像雷根總統年代買的,而兩天沒刮的鬍碴則是他全身上下看起來唯一乾淨的東西。      首席法官大人克里夫蘭.帕克斯那張臉則看起來像洩了氣的皮球。他一手撐著頭,靠在法官席上。      「福克斯先生?我們還要等多久?」帕克斯法官問。      諾曼看看手錶,聳聳肩,說:「法官大人,抱歉,他應該馬上就會到了。」      女書記官整理了一下面前的文件。靜默再次入侵法庭。      「請容我聲明一下,福克斯先生,你是經驗老到的檢察官,我猜你應該曉得,天底下讓我覺得最煩的莫過於遲到了。」法官說。      諾曼點頭,再次道歉,帕克斯法官的嘴邊肉開始漲紅時,檢察官則拉了拉襯衫的領口。帕克斯枯坐愈久,臉就愈紅,他就是這麼生動的人。他從來不會提高音量或揮舞控訴的手指,只會坐在位子上生悶氣。他厭惡遲到是遠近馳名的。      我的客戶琴.瑪莉,五十五歲,當過流鶯,她靠過來壓低聲音說:「艾迪,如果那條子不出現會怎麼樣?」      「他會出現的。」我說。      我曉得條子會出現,但我也知道他會遲到。      我已經確保他會遲到。      這種狀況只能在諾曼當檢察官的時候成立。兩天前的五點之前,我提出聲請要撤銷罪名,排期主任卻已經下班回家了。不過,多年的執業經驗讓我曉得他們處理文件、安排聽審的速度有多快。排期人員會設法尋找空閒的法庭,但辦公室裡通常會有成堆的案子,所以我預測今天以前我們排不上聽審。一般來說,聲請審理通常會在下午兩點左右舉行,但檢察官和被告只能在開始前幾個小時得知該去哪間法庭。這不打緊。諾曼早上在傳訊庭有案子,我也是。我會詢問書記官是在哪間法庭審理,書記官會在電腦上查詢並告訴我當天的聲請會地點。得知確切的地點後,任何一個檢察官都會拿起手機打給他們的證人,通知他們該去哪裡。但諾曼可不是這樣,他不帶手機,他不相信手機,覺得手機會帶來有害的無線電波。我早上特別在傳訊庭找到諾曼,告知他下午聽審的地點。如果我沒有通知諾曼,他就得跟他的證人一樣,去白板查看,他也只能希望證人會去查。      白板位在法院大樓的一○○○室,也就是書記官辦公室。辦公室裡除了有好幾排等著繳罰款的隊伍外,還有一面白板,上頭列了當天庭審與聲請聽審的場地。這片白板的存在是為了告訴目擊證人、警察、檢察官、法律系學生、觀光客和律師,法院大樓任何時間地點的庭審動態。在聲請開始前一個小時,我跑去一○○○室,背對書記官,在白板上找到我的聲請場地,擦掉原本的場地編號,亂寫了一個新的上去。只是個小把戲,跟我那十年騙子生涯裡玩的漫長、冒險手法大相逕庭。當上律師以後,我允許自己偶爾使一下昔日的手段。      根據在這裡等電梯需要花費的時間,我猜我的手段足以讓諾曼的證人晚個十分鐘以上。      遲到二十分鐘後,麥克.葛蘭傑警探走入法庭。我聽到身後傳來開門聲的時候,並沒有立刻轉頭。我只聽到葛蘭傑踏在磁磚地板的腳步聲,急如帕克斯法官手指在桌面不耐的敲擊聲。接著,我聽見另一道腳步聲出現,因此轉過頭去看。      在葛蘭傑身後走進法庭的是一名中年男子,身穿昂貴西裝,在後方坐了下來。我立刻認出他,頭髮飄逸、上電視用的一口白牙、成天坐在辦公室的蒼白面容。魯迪.卡普是那種為了案子可以連續好幾個月出現在夜間新聞、法院頻道的律師,他的臉會登上雜誌封面,而他在法庭的技巧也名符其實。貨真價實的訴訟明星。      我沒見過這傢伙,我們在不同的社交圈狩獵。魯迪一年會跟白宮高層晚餐兩次,我跟哈利.福特法官一個月會一起喝一次便宜的蘇格蘭威士忌。曾幾何時,我對酒精屈服,現在不會了,一個月一次,不會喝超過兩杯。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魯迪朝我的方向揮揮手。我回頭,看到法官瞪著葛蘭傑警探。我又轉回去,魯迪再次揮手。我這才發現他是在跟我打招呼。我也揮手,接著轉回身來,想要重新聚精會神。我想不透他為何會出現在我的法庭上。      「警探,歡迎你加入。」帕克斯法官說。      麥克.葛蘭傑是經驗老到的紐約警察。他走路一副跩樣,掏出手槍,吐出口香糖,黏在皮製槍套上,然後把槍留在檢察官桌下。法院不能攜械,執法人員應該把手槍寄放在保全那邊,但法院保全通常會對資深警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過再怎麼資深,也曉得不該帶槍站上證人席。      葛蘭傑想解釋他為什麼會遲到。帕克斯法官搖頭打斷他。免了,直接入席吧。      我聽到琴.瑪莉嘆了口氣。她漂金的頭髮現在已經露出黑色的髮根,她伸手掩嘴,手指都在顫抖。      「別擔心。跟妳說過了,妳不會回監獄的。」我說。      為了出庭,她穿了新的黑色褲裝。看起來很不錯,讓她比較有信心一點。      我嘗試要安慰琴時,諾曼上場,按照腳本傳葛蘭傑上證人席。警探發誓後,諾曼要他簡單描述逮捕琴的過程。      那晚,他經過三十七街和萊辛頓大道,看到琴站在一間按摩店外頭,手裡有個袋子。葛蘭傑曉得她先前有賣淫前科。他下車,接近她,自我介紹且亮出警徽。他說,在那一刻,他看到吸毒用具從琴的牛皮紙袋上方冒出來。      「是什麼吸毒用具?」諾曼問。      「一根吸管。這是癮君子平常用來吸毒的東西。我看得清清楚楚,就從她的袋子上伸出來。」葛蘭傑說。      帕克斯法官一點也不訝異,但還是翻了個白眼。信不信由你,近半年來,紐約市警以持有吸毒用具為名逮捕了五、六個非裔美國年輕人,就因為他們持有汽水吸管,通常吸管還插在汽水杯裡。      「你當時怎麼做?」諾曼說。      「對我來說,看到一個人持有吸毒用具已經構成相當理由,瑪莉小姐有相關前科,所以我搜索她的袋子,在裡頭找到毒品。袋子底下有五小包大麻。所以我逮捕她。」      琴聽起來要去坐牢了,一年內再次犯下與毒品有關的罪,這次可不能再緩刑。她大概會坐上兩到三年的牢。事實上,我清楚她已經因為這次犯法失去自由好一陣子了。她遭到逮捕後,在獄中待了三個禮拜,然後我才有辦法找到保釋擔保人替她出一張保釋保證書。      我先前問過琴遭到逮捕的經過。她老實告訴我,她每次都會告訴我實際的狀況。      葛蘭傑想佔她便宜,在他後座免費爽快一下。琴告訴他,她已經不賣淫了。所以葛蘭傑下了車,搶了她的袋子,看到裡面有大麻,他就起了個主意,要求從今以後要從她的收入裡抽百分之十五,不然就要當場逮捕她。      琴告訴我,她已經要把營收的一成交給十七分局的兩名巡邏員警了,顯然他們也沒做好該做的工作。這些條子認識琴,通常會睜隻眼、閉隻眼。琴雖然有前科,但她很愛國,她的產品是百分之百美國本土種植的大麻,從華盛頓州的有牌農場直送。琴多數的客人都上了年紀,抽大麻是為了改善關節痛或舒緩青光眼症狀。他們都是她的常客,不會惹麻煩。琴要葛蘭傑走開,所以他逮捕她,編了一個故事。      當然,我在法庭上完全沒辦法證實這種事。我連試都懶得試。      諾曼一坐下,我就起身,清嗓並調整領帶。我讓雙腳與肩膀同寬,喝了一口水,然後站穩腳步。我想讓自己看起來自在點,一副準備好要跟葛蘭傑聊上至少兩個小時的模樣。我從我的位子上拿起一頁檔案,向葛蘭傑提出我的第一個問題。      「警探,你在陳述中說被告用右手拿著袋子。我們都曉得這是一個大牛皮紙袋,一手很難拿。我猜她應該是提著紙袋上方的握把,才能拿著袋子?」      葛蘭傑看我的眼神彷彿我在用愚蠢平庸的問題浪費他的時間一樣。他點點頭,歪嘴露出微笑。      「對,她握著袋子的提把。」他說,然後充滿信心地望向檢察官,讓對方知道一切還在他的掌握之中。我看得出來諾曼跟葛蘭傑為了今天花了不少時間討論吸管的合法使用方式。葛蘭傑準備得相當充分,他期待要跟我好好理論吸管議題,無論是不是用來喝汽水諸如此類的。      我沒再問,坐回原位。我的第一個問題也是最後一個問題。      我注意到葛蘭傑用狐疑的眼神看我,彷彿他被扒手偷了東西,卻又無法確定一樣。諾曼確認他不想再次詰問證人,於是葛蘭傑警探離開證人席,而我請諾曼讓我展示三項證物。      「法官大人,本案一號證物是袋子,這個袋子。」我高舉透明密封物證袋,裡頭有一個牛皮紙袋,正面有麥當勞的商標。我彎腰拿起我自己的麥當勞紙袋,高舉兩者比較。      「這兩個袋子尺寸相同,都是五十公分深。這是我早上吃早餐的時候拿的。」我說。      我放下兩個袋子,拿起另一項證物。      「這是被告袋子裡的物品,我客戶遭到逮捕那天所持有的東西。第二項證物。」      在這個密封證物袋裡有五小包大麻。通通倒進吃穀片的碗裡還裝不滿呢。      「三號證物是一般的麥當勞汽水吸管,這根吸管長二十公分。」我一邊說,一邊高舉。「我今天早上拿的吸管跟這根一模一樣。」我拿出我的吸管,然後放在桌上。      我把大麻放進我的麥當勞袋子裡,高舉讓法官看。然後我提著袋子的提把,用另一隻手把吸管直直放進去。      完全看不見吸管。      我把袋子交給法官。他看了看,把吸管拿出來,又放進去。他重複這個動作好幾次,甚至把吸管直直擺在大麻上。我曉得這點,因為我自己也實驗過。      「法官大人,我尊重速記官的內容,但我的筆記寫著,葛蘭傑警官對於吸管的證詞為我看得清清楚楚,就從她的袋子上伸出來。辯方同意,如果袋子是往下摺或向下捲的,吸管的確可能露出來。不過,葛蘭傑警官在證詞中證實,我的客戶提著袋子的提把。法官大人,這麼說來,這就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吸管了註1。」      帕克斯法官舉起一隻手。他已經聽夠我的說詞了。他在座位上轉身,將目光移到諾曼身上。      「福克斯先生,我已經檢查過這個紙袋,吸管跟其他的東西會落在袋子底部。我不滿意葛蘭傑警官表示能夠看到吸管從袋子上方伸出來的說詞。根據這點,他的搜索並不構成正當理由,所有的蒐證都不予採納,包括吸管。最後,對於近來某些執法人員將汽水吸管及其他無害用具歸類成吸毒用具的風潮,我必須表達我的擔憂。言歸於此,你沒有證據支持這項逮捕行為,我在此撤銷所有罪名。福克斯先生,我相信你有很多話想對我說,但沒必要,恐怕你們已經太遲了。」      琴抱著我的脖子,差點把我勒死。我輕拍她的手臂,她放開我。等她收到律師費帳單的時候,大概就不會想抱我了吧。法官與工作人員起身離開法庭。      葛蘭傑衝了出去,一路上還用食指指著我。對我來說沒差,習慣了。      「我要期待你們什麼時候提出上訴嗎?」我問諾曼。      「沒這回事。」他說:「葛蘭傑才不會無端逮捕你客戶這種末端的毒販。這次逮捕背後也許有什麼你我永遠都不會知道的原因。」      諾曼加快腳步,跟著我的客戶離開法庭。現在這裡就剩我跟魯迪.卡普了。他鼓起掌來,臉上掛著看似真誠的笑容。      魯迪起身,說:「恭喜,真是⋯⋯讓人刮目相看。我需要借用你五分鐘的時間。」      「幹嘛?」      「我想知道你是否願意擔任紐約史上最大謀殺案的助理律師?」      更多精彩內容請見《第13位陪審員》

作者資料

史蒂夫.卡瓦納 Steve Cavanagh

出生且成長於愛爾蘭貝爾法斯特,十八歲時前往都柏林研讀法律。目前為民權法律師,曾參與多個眾所矚目的案件,如二〇一〇年,他代表飽受種族虐待之工廠員工,得到北愛爾蘭法律史上最高的種族歧視傷害賠償金。他擁有高階法庭辯護資格,教授多門法律主題課程(但他其實只是喜歡講笑話)。已婚,育有兩子。

基本資料

作者:史蒂夫.卡瓦納(Steve Cavanagh) 譯者:楊沐希 出版社:馬可孛羅 書系:Mystery World 出版日期:2020-10-29 ISBN:9789865509453 城邦書號:MY0015 規格:膠裝 / 單色 / 400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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