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最佳童書
◆美國青少年圖書館協會選書
◆美國佛羅里達州陽光童書獎決選
◆《紐約時報》暢銷書榜
相信一切可能!
當生老病死的生命自然法則瓦解,那麼,人類的生活、秩序、存在的意義與價值,又會是什麼樣的局面?對整個世界又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青春可以重來,生命重新啟動,從此告別長大、變老的人生?
十一歲的艾麗不喜歡改變 ,她希望五年級可以不要結束,希望從一年級認識至今的好朋友不要漸行漸遠……她甚至還想念她親愛的金魚——獨一無二的哥帝十三世。
一天,有個奇怪的十三歲男孩突然出現,這個男孩個性霸道、講話機車,最詭異的是,感覺跟外公有點像,而且還戴著外公的戒指!艾麗的外公梅文是個執著於研究如何「長生不老」的科學家,難道外公成功讓自己返老還童了嗎?
這對夢想以科學改變世界的祖孫女,反而先翻轉了彼此的人生……
【好評推薦】
既出人意表的奇特,又令人驚豔的貼近真實生活,讓讀者不禁開始思考一切可能性。
──美國紐伯瑞文學獎金獎《穿越時空找到我》作者雷貝嘉.史德
這本溫暖、風趣又充滿智慧的小說寫到青春、年老、生命、死亡、愛、人生的可能,以及——別忘了——金魚!
──美國《紐約時報》
霍姆以充滿幽默和感情的文筆,描述了一個關於人生、家人,以及尋找自己熱忱所在的故事,讓讀者們也跟著相信一切可能。
――美國《學校圖書館期刊》
這是一本適合中高年級閱讀的出色小說,文筆幽默、主角面臨的難題層次豐富,結局並埋有續集伏筆的想像空間。
――美國《出版人週刊》重點書評
讀書會或班級討論的最佳首選,也很適合自己閱讀。
――美國《書單》雜誌重點書評
霍姆的文字生動清新、平易近人、節奏適中。全書流露出她對科學的熱情(但不會搶了故事風采),同時也肯定了戲劇對我們人生的重要性。小說以明快的筆調探討了「生命存在」,讓讀者可以從不同層次來思索這個議題。
──美國《童書中心告示牌月刊》
目錄
1.哥帝
2.拼圖
3.戒指
4.魔法師
5.水母
6.脆皮玉米熱狗
7.小城故事
8.可能
9.水果
10.沙克和歐本海默
11.二十四號大樓
12.葡萄乾巧克力
13.古埃及十字架
14.起司
15.實驗室助理
16.拖鞋
17.友誼定律
18.學位
19.神燈裡的精靈
20.瘋狂科學家
21.蠟燭
22.發育疼痛
23.外送披薩
24.諾貝爾獎
25.寒顫
26.木乃伊
27.後來
28.觀察
29.快樂的開始
內文試閱
第1章 哥帝
我還在托兒所的時候,有個名叫史塔莉莉的老師,她喜歡穿紮染的彩虹花紋洋裝,而且經常帶用燕麥和亞麻做成的餅乾來給我們吃,那種餅乾一點味道也沒有。
史塔莉莉老師教我們點心時間要乖乖坐好、打噴嚏時要用手肘掩鼻,還有,絕對不能把培樂多黏土吃進肚子裡(因為大多數的小孩都覺得那可以吃)。有一天,她讓我們每個人都帶一條金魚回家,那是她在寵物店以十條一美元的價格買來的。放學前,她還特別叮囑了我們的爸爸媽媽。
「這條金魚能夠教導你們的小孩有關生命教育的課題。」她向每個家長解釋,「金魚的壽命不長。」
我把自己的那條金魚帶回家,給牠取名叫「哥帝」,就像世界上的其他小孩一樣,我也認為自己很獨特。沒想到,哥帝才是真正獨一無二的傢伙。
因為,哥帝不會死。
就算班上同學的金魚都已經進了天堂的大魚缸,哥帝還是活得好好的。等到我上幼稚園了,牠還活著;上了小學一年級,牠依然活著;升上二年級、三年級和四年級,牠也都一直好端端的。然後到了五年級下學期,一天早上我走進廚房,終於看見那條金魚肚子朝天的浮在魚缸裡。
我告訴媽媽的時候,她歎了口氣。
「牠其實沒有活很久。」她說。
「妳開什麼玩笑?」我問。「牠足足活了七年吔!」
她對我笑一笑之後說:「艾麗,牠已經不是最初的那條金魚了。第一條金魚只活了兩個星期,牠死了以後,我又買了一條放進魚缸裡。這麼多年來,已經換過好幾條金魚了。」
「那麼,這是第幾條?」
「不幸的第十三條。」她對我做了個古怪的表情。
「牠們都很不幸。」我特別強調。我們為不幸的哥帝十三世,舉行了一場馬桶葬禮,然後我問媽媽,我們能不能養一隻狗。
第2章 拼圖
我們住在一間看起來像鞋盒的房子裡,有兩個房間和一間浴室,而且馬桶一天到晚堵塞。我偷偷揣想,可能是那些被沖進馬桶的魚在作怪。
我們的後院很小,只有一小塊剛好放得下一張桌子和幾把椅子的水泥地。這就是媽媽不讓我養狗的原因。她說這樣對狗很不公平,因為狗需要真正的院子跑跑跳跳。
我的臨時保母妮可走進廚房時,我正在餐桌上拼拼圖,整張桌子都被拼圖占滿了。
「艾麗,妳好像永遠拼不完吔!」她問:「到底有幾片啊?」
「一千片。」我說。
那是紐約市相片的拼圖,一張滿是黃色計程車的街景。我超愛拼圖,因為我喜歡試著把東西拼在一起的感覺,讓凹陷和凸起的地方契合,最後拼上角落完美的那一片。
「總有一天,我要站上百老匯的舞臺。」她對我說。
妮可有一頭長長的奶油色頭髮,看起來應該可以去拍洗髮精的廣告。我媽在當地高中執導《羅蜜歐與茱莉葉》時,她在戲裡扮演茱莉葉的角色。我媽是高中的戲劇老師,我爸則是演員。他們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不過兩人還是朋友。
他們總是對我說,我必須找到自己熱衷的事。他們尤其希望我能愛上戲劇,偏偏我一點興趣也沒有。有時候我都會懷疑,自己是不是生錯家庭了。我只要一站上舞臺就緊張得要命(已經看過太多演員在臺上忘詞了),對幕後工作也興趣缺缺(最後總是負責燙戲服)。
「喔,對了。妳媽有打來,她說會晚一點回來。」妮可說完思忖了一下,又補充:「好像是要去警察局接妳外公。」
乍聽之下,我以為自己聽錯了。
「什麼?」我問:「他沒事吧?」
她聳了聳肩。「妳媽沒說,不過她說我們可以叫披薩來吃。」
一小時後,我的肚子已經塞滿披薩了,但是疑惑仍然未解。
「我媽有沒有說,外公為什麼會和警察在一起?」我問。
妮可一臉狐疑。「沒有,他常常惹麻煩嗎?」
我搖搖頭,回答:「應該沒有。我的意思是,他那麼老了。」
「有多老?」
我不確定。事實上,我從來沒有想過這件事。對我來說,他看來就是那副「老態龍鍾」的模樣:滿是皺紋、頭髮花白,還拄著枴杖。很典型的老爺爺。
我們一年只會看見他兩、三次,通常是在中國餐館。他總是點蘑菇雞片,還會偷偷把醬油包帶回家。我常納悶,他拿那些醬油包回家做什麼?他住的地方離我們家不遠,可是他和媽媽處得不太好。外公是個科學家,而且認為搞戲劇是不正經的工作。他到現在還在氣媽媽沒有跟隨他的腳步上哈佛大學。
遠處傳來汽車防盜器響起的聲音。
「或許他出車禍了。」妮可猜測。「我不明白為何大家老是罵青少年不會開車,老人家更糟吧。」
「他已經不開車了。」
「或許他走丟了。」妮可輕敲著頭說:「我的鄰居有阿茲海默症,她一天到晚跑出去,然後被警察送回家。」
聽她說話的語氣,好像是在描述一隻狗。
「真悲慘。」我說。
妮可點點頭。「一整個悲慘得徹底。她最後一次走丟的時候還被車子撞到呢!是不是很慘?」
我張大嘴巴看著她。
「但我相信妳外公沒事的。」她說。
接著她把頭髮撥到背後,笑著說:「嘿!要不要弄些爆米花,一起看場電影呢?」
第3章 戒指
暖和的空氣從我臥室窗戶吹進來。我們住在舊金山陰涼面的海灣區,九月底的夜晚應該很涼爽,但是今天晚上好熱,彷彿夏天依舊徘徊著,不願離去。
我向來很喜歡自己房間的布置,但最近倒是有了一些轉變。房間牆上貼滿了我和最好的朋友布雅娜一起創作的指印畫。我們從一年級就開始了,隨著年級升高,也不斷增加新的指印上去。你可以從畫中看見我的指印由小變大,就像我的成長時空膠囊一樣。
然而,這個學年、甚至整個暑假,我們連一張圖都沒有畫,因為布雅娜找到了新的嗜好:打排球。她每分每秒都在練球,而且週末都要馬不停蹄的參加聯賽。事實上,我已經不確定她是否仍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車庫的門終於嘎嘎開啟時,已經很晚了。我聽見媽媽在玄關和妮可說話,我走向她們。
「謝謝妳願意留比較晚。」她對妮可說。
媽媽一臉疲憊,睫毛膏已經暈染到眼睛下方,嘴脣上的口紅也已抿得一點不剩。她原本的髮色跟我一樣是髒髒的金黃色,可是她染過了。現在是紫色的。
「不客氣。」妮可回答。「妳爸爸還好嗎?」
媽媽的臉上突然閃過一抹無法解讀的神情。「喔,他還好,謝謝妳的關心。需要我載妳回去嗎?」
「我自己回去沒問題!」妮可說:「還有,瑪莉莎,我要告訴妳一個令人興奮的消息。」
「什麼事?」
「我在購物中心找到工作了!是不是很棒啊?」
「我不知道妳在找工作。」媽媽一臉困惑的說。
「沒錯,因為我本來不認為自己能得到那份工作。那真是一個非常好的機會,在購物中心的耳環店!」
「什麼時候開始?」媽媽問。
「這就是個難題了。他們要我明天下午去上班,所以我不能再陪艾麗了。我真的也很想早點告訴妳,可是……」
「我了解。」我聽得出來,媽媽的口氣有點緊繃。
妮可轉向我。「忘了告訴妳,我可以有折扣喔!是不是很棒呢?歡迎隨時來我們店裡。」
「喔,好啊!」我說。
「我該走了。」她說:「晚安!」
「晚安。」媽媽像隻應聲蟲似的回答。
我和媽媽站在門邊,看著她走出去,消失在黑夜中。
「她剛剛辭職了嗎?」我有點驚訝。
媽媽點點頭。「今天變成需要紀念的一天了。」
我凝望著黑夜,想再看看我的保母最後一眼,卻看見了另一個人:一個留著長髮的男孩。他就站在我們前院草坪那棵衰老枯槁的棕櫚樹下,枯乾的棕色大葉子掉得到處都是。媽媽說,那棵樹該砍掉了。
那個男孩身材修長,臉部線條很剛硬,看起來大概十三、四歲吧!有時候,很難靠外表來判斷男生的年紀。
「妳們該把垃圾拿出來了。」那個男孩大聲對媽媽說。明天是倒垃圾的日子,我們的左鄰右舍都已經把垃圾桶搬出來,在街上排列整齊了。
「你願意進來了嗎?」媽媽對那個男孩說。
「妳上一次為草坪施肥是什麼時候?」他問。「這裡都長出螃蟹草了。」
「很晚了。」媽媽一邊說,一邊不太耐煩的把門撐開。
我猜他可能是媽媽的學生。有時候他們會來幫媽媽把東西從她那輛老舊的大貨車搬出來或搬進去。
「如果妳想讓房子維持好價錢,就要好好維護。」他說。
「快進來!」
那男孩不太情願的拎起一個大行李袋,走進我們家。
他看起來不像那些典型的劇組小夥子,他們通常穿著比較方便工作的牛仔褲和T恤。這個男孩則是穿著皺巴巴的細條紋襯衫、卡其色的人造纖維褲、手肘有補丁的花呢外套和皮鞋。不過,他的襪子最為顯眼——黑色紳士襪,你絕對不會看到任何一個中學男孩穿那樣的襪子。他看起來一副彷彿要去參加猶太成年禮的模樣。
他用銳利的眼神盯著我。
「妳有拿書卷獎嗎?」
我嚇了一跳,不過還是回答他。
「喔,我們還沒有發成績單。」
這個男孩似乎有點眼熟。他的頭髮是深棕色的,濃密又蓬亂,髮梢染成了灰色。會是媽媽導的戲裡的演員嗎?或許是吧。
「你是誰?」我問他。
他沒有理我。
「如果妳將來要和別人競爭申請博士班,最好把成績顧好。」
「博士班?她才十一歲吔!」媽媽說。
「起步永遠不嫌早。說到這兒,」他指著媽媽的外衣說:「這就是妳工作時的打扮?」
媽媽喜歡搜括學校劇團的衣櫃。今天早上她出門時穿的是會拖地的緞面黑色長裙,上衣則是有裝飾褶邊的詩人襯衫,再搭配一件短外套。
「也許妳該考慮買一套像樣的褲裝。」他提議。
「你還卡在石器時代,我明白。」媽媽犀利的回應。
接著,他轉過來看著我,打量我身上這套睡衣——無袖短上衣搭配短褲。
他說:「為什麼妳的睡衣這麼短?長睡袍到哪兒去了?難不成妳和妳媽一樣是個花痴啊?」
「像她這樣年紀的女孩都穿這種睡衣。」媽媽代我回答。「還有,我才不是什麼花痴!」
「妳鐵定是個花痴,要不然怎麼會跟男人私奔。」他說。
「我是在熱戀。」她咬牙切齒的說。
「博士學位的有效期限比戀愛長多了。」他回應。「現在回學校還不算太遲,妳仍可以拿個真正的學位。」
這番揶揄交戰的畫面喚起了我的記憶,彷彿是我曾經看過的一部電影。我仔細端詳著這個把髮梢染成灰色的男孩,他很自在的站在我們家客廳裡,右手掌不斷的開開闔闔,好像習慣要抓著什麼東西似的。他的中指套著一只沉甸甸又寬鬆的金戒指,吸引了我的目光。那是學校的紀念戒指,就是你在大學裡買的那種。戒指看起來有點老舊磨損,中間還鑲了一顆紅寶石。
「我看過那只戒指。」我猛然想起自己看過它戴在誰的手上了。
我凝神注視著那個男孩。
「你是外公嗎?」我脫口而出。
作者資料
珍妮佛.霍姆
榮獲三次美國紐伯瑞文學獎的《紐約時報》暢銷作家,從小成長於醫學家庭。 珍妮佛.霍姆成長於醫學家庭,父親是小兒科醫師,母親則是小兒科護士。對珍妮佛來說,打開家中冰箱看見裡面有裝著血液瓊脂的培養皿,是很稀鬆平常的事,那些是她父親用來培養細菌的。抗生素、沙克,以及科學如何改變了世界,更是她從小聽父親成天掛在嘴邊的話題。 珍妮佛.霍姆是榮獲三次美國紐伯瑞文學獎的《紐約時報》暢銷作家。她並和弟弟馬修.霍姆(Matthew Holm)共同創作了榮獲「漫畫界的奧斯卡」美國艾斯納獎(Eisner Award)、深受小孩歡迎的《老鼠寶寶》(Babymouse)和Squish系列漫畫。 珍妮佛目前和丈夫與兩個孩子定居加州。想了解更多,歡迎參觀她的網站:www.jenniferhol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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