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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人生:達米恩的死囚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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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差點遭處決的無辜青年,述說自己被剝奪的人生 社會不公一路演變至司法不公,最後以死刑和十八年冤獄收場 「我希望這些文字有一天能夠讓某人產生共鳴。日記是我蓋的城堡,供未來的魔術師發現和探索,裡頭充滿了美、痛苦、魔力、愛、驚恐、絕望與神奇,每一頁都是隱藏的角落。」 1993年夏天,三名男童在美國南方小鎮西曼菲斯郊外遇害,被綑綁裸屍於小溪當中。檢警認為如此兇殘的手段必定與撒旦教有關,而鎮上的頭號邪教嫌疑分子就是達米恩──因為他總是穿著黑色大衣還喜歡重金屬搖滾樂。 達米恩是家境非常窮困的少年,與其他同學格格不入。命案發生後,達米恩首當其衝遭到逮捕。一起被捕的還有兩個朋友傑西跟傑森,智商只有七十二的傑西在疲勞偵訊與警方設計誘導下「坦承」三人犯案。全案除了這份顛三倒四的口供之外,沒有任何物證,三人在濃厚獵巫氣氛下被判有罪,「主謀」達米恩判處死刑,其餘兩人終身監禁。 這個案子因為充滿疑點而引發關注,HBO製作的紀錄片《失樂園》播映之後更是引起全美聲援,許多名人例如強尼戴普和彼得傑克森也積極參與聲援活動。最新的紀錄片《非法的正義》由彼得傑克森擔任製片,艾騰伊格言則將這個故事拍成電影。 2011年,三人終於獲釋。本書是達米恩出獄後整理獄中日記而成,述說他被關進死牢之前的慘澹童年、不公不義的審判、獄中的遭遇和思考,以及如何在絕望中避免身心崩潰。達米恩的文字深具魔力,對底層生活的描述帶有奇特的幽默,時而讓人悲傷痛心,時而讓人放聲大笑。 【專文推薦】 ◎羅秉成(律師,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名家推薦】 ◎吳豪人(輔大法律系副教授) ◎林昶佐Freddy(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會長) ◎張娟芬(《無彩青春》作者) ◎張鐵志(《號外》雜誌主編) ◎陳惠敏(臺大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楊雅喆(導演) ◎錢建榮(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蔡崇隆(導演、中正大學傳播系助理教授) ◎瞿海源(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顧玉玲(社運工作者) ◎蘇友辰(「蘇建和案」義務辯護律師) 【好評推薦】 「達米恩遭受駭人的司法不公,沒有多少人能經受這樣的夢魘。一個無辜的人被關進死牢十八年,受到監獄體系的可怕對待。他的故事會讓你驚嚇、著迷,讓你又哭又笑。一部傑出的回憶錄,可以跟尚.惹內、葛雷哥里.羅伯茲、杜斯妥也夫斯基這樣的文學巨人比肩。」 ──強尼戴普(Johnny Depp),演員 「受到刻意裝傻的警察、檢察官與法官的冤枉監禁,達米恩靠著智慧和他對人性的獨特觀點而在死牢度過十八年的歲月。我對他本人以及他的強韌精神的敬意,隨著此書的每一頁不斷增長。」 ──彼得傑克森(Peter Jackson),奧斯卡金像獎導演 「我非常敬佩達米恩寫作如此優美文字的能力,這麼輕鬆、幽默而誠摯。這是相當精采的故事敘述,一本極棒的書!」 ──法蘭華許(Fran Walsh),奧斯卡金像獎編劇 「這是一部令人驚異的作品。面對巨大的不公卻保有這樣的希望。達米恩教會我們如何生活。」 ──艾迪維達(Eddie Vedder),珍珠果醬樂團主唱 「達米恩因為他沒有犯下的謀殺案被關入死牢十八年。然而他從這場難以言喻的夢魘中找到勇氣與力量,不只讓自己能夠存活下去,更得以成長、創造、寬恕與理解。《冤獄人生》既慧黠又迴盪人心、痛苦而又令人振奮,敘述一段缺乏希望的童年、一場司法冤案、慘無人道的監禁,以及新生活的展開。」 ──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作家

序跋

前言


  「聖雷蒙.儂納特,凡尋求你協助或調停者,沒有不得幫助的。此刻我來到你面前,立定於此,求你垂憐傾聽並回應我,勿看輕我的懇求。」

  聖雷蒙是我的主保聖人。我敢說沒幾個人知道他是冤獄犯的庇護聖徒。我老愛這麼想,我在他心中一定地位特殊,因為世界上很難找到第二個像我這麼冤屈的人了。所以,我和老雷蒙講好了,只要他讓我重獲自由,我就會環遊世界,到所有有他雕像的大教堂去,供奉玫瑰和巧克力在他腳下。你不曉得聖人喜歡巧克力?那你現在知道了。接下來你要知道的還多著呢!

  我有三位主保聖人。你可能好奇另外兩位是誰,還有像我這樣一個出口成髒的罪人怎麼可能有三名聖徒保護。我的第二位主保聖人是聖迪司馬,他是囚犯的庇護者,到目前還算盡忠職守,把我照顧得很好,我沒什麼好抱怨的。所以,我和聖迪司馬約定了什麼?我們講好除非我有什麼好藉口,否則每星期都要到監獄裡的教堂望彌撒。

  至於第三位主保聖人,我對他很有意見。他是聖猶大,絕望者的庇護者。因為自己沒做的事而被判死刑,我想應該夠絕望吧?結果呢?他只是眼睜睜看著我陷入一個又一個的荒唐困境,什麼也沒做。

  要不是我相信自己所寫的東西有價值,早就停筆不寫了。我常常苦於煩惱別人只會把我看成死刑犯或已經習慣等候執刑的人,只要想到外人抱著充滿偏見的好奇閱讀我的文字,我就忿忿不平。我希望他們讀我的東西是因為有意義——或許讓他們會心一笑,或想起曾經對他們很重要的事物,甚至只是讓他們有所感動。我不想被人當成怪胎、變態或奇聞異事,也不想像車禍一樣,成為旁人駐足圍觀的對象。

  如果有人讀我的文字,是想從不同的角度認識生命,那我會很滿足。如果有人讀我的文字,是想設身處地,從我的世界看生命,那我也很開心。我討厭的是嗜血之徒,對我毫無興趣,只想知道死刑犯在幹什麼的傢伙。這些人只會讓我作嘔、不快,有如空中盤旋的禿鷹,心術不正。他們沉迷於憂鬱,生活沉淪,有如夏天被車碾爛的蟲子,成天行屍走肉。我可不想沾上那種負面能量。我要創造永恆的美,而不是怪胎秀。

  寫下這些經歷,對我也是一種宣洩、一種滌除。一個人若是有我這種遭遇,他要如何才能擺脫陰影?你不可能期望一個美國大兵去了越南卻沒有任何後遺症,對吧?寫作是我移除心靈創傷的唯一方法,因為監獄裡可沒有一小時一百美元的心理治療。我不需要佛洛伊德和他的伊底帕斯理論,只要給我紙和一枝筆就好。

  我在這裡見過許多事,有些讓我笑,有些讓我哭。這地方是那麼扭曲,許多事發生在外面一定會傳揚多年,在這裡隔天就被遺忘;許多事在外面一定會登上報紙頭條,在這個四面高牆的卑劣世界卻沒人多看一眼。一九九四年,我剛到阿肯色州塔克市的高設防監獄時,簡直震撼到了極點,但關了十年之後,我從新人變成了「獄中老鳥」,對一切早就習以為常。在這裡,任何詞彙只要加上獄中兩個字,意義就和外面不一樣。三十歲出頭就可能是「獄中老鳥」,身上有一百多美元就是「獄中富翁」。一個三十歲身上有一百元的人,在外面根本不會有人認為他很老、很有錢,但這裡不是外面。

  我被關進死囚區的頭一晚,左右兩邊的鄰居是世界上最可憎的老混球,一個叫喬納斯,一個叫亞伯特,兩人都將近六十歲,身體狀況已經大不如前。喬納斯只有一條腿,亞伯特只有一隻眼,兩人都胖到噁心的地步,聲音聽起來像吃了幾百年的菸灰,彼此恨之入骨,恨不得對方早死。

  剛關進來不久,打掃地板的傢伙就停在我囚房外,遞給我一張字條,並且神情詭異看著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樣。我一開字條,就知道他為何怪裡怪氣了。字條署名「莉莎」,不僅大力宣揚「她」當女朋友有多棒,還不忘吹噓「她」的性愛技巧。我看得一頭霧水,因為這裡關的全是男人,而且沒有一個看起來像莉莎。字條底下有一行小字,寫著「另外:請給我一根菸」。我將字條扔到亞伯特的囚房前說:「幫我看看你認不認識這個人。」不到一分鐘,我就聽見亞伯特大聲咒罵,說:「這是喬納斯那個雞巴人寫的。為了菸,他什麼都幹得出來,賤貨。」搞了半天,原來莉莎是一個五十六歲、只有一條腿的胖老頭。我想到就覺得噁心,忍不住打了個哆嗦。

  事實證明,喬納斯為了菸真的什麼都肯幹。他身無分文,沒有家人也沒有朋友能寄錢給他,因此別無選擇,只能幹些齷齪勾當滿足菸癮。他已經徹底錯亂,而且我想他也喜歡被虐的快感。例如他有一回喝下四百五十西西的尿,就為了交換一根捲菸。我不曉得誰比較痛苦,是喬納斯,還是被迫聽他喝尿喝到嗆住嘔吐的我們。還有一回他沖澡的時候,在眾目睽睽之下將椅腳塞進肛門,獎賞還是一根菸,而且只是來路不明的捲菸,不是正牌菸,頂多值一毛錢。

  讀到這裡你應該發現了,喬納斯的腦袋不太正常。這傢伙把假牙塗成螢光粉紅和螢光紫,還會挖出色鉛筆的筆芯當成眼影搽。他那隻獨腳又髒又噁心,指甲看起來像玉米片,平常最愛拿著辣醬瓶子模仿口交。他曾經把義肢賣給獄友,然後告訴獄卒是對方搶走的。獄友為了報復,在他咖啡裡下了老鼠藥。喬納斯喝到吐血,獄卒才發現不對勁。他是死囚區最惹人厭的傢伙,所有人都躲他、憎惡他,是名副其實的「獄中王子」。這裡能人善士不多,但喬納斯絕對是個奇葩。

  我可沒說亞伯特也是瘋子。他是唬人高手,時常招搖撞騙,還曾經寫信給某位脫口秀主持人,宣稱只要付給他一千美元,他就公佈其他屍體藏在哪裡。他在阿肯色州和密西西比州都被判死刑,早就豁出去了。處決之前,他把假牙送我當作紀念,把玻璃眼珠給了另一名獄友。

  雖然監獄裡瘋人瘋事一堆,但比起操場上見到和聽到的,根本不算什麼。二○○三年,阿肯色州所有死刑犯都被移送到葛拉迪市的「超高設防」監獄。那裡沒有操場,放風的時候,你從牢房出來(當然上了腳鐐)經過狹長的走廊來到外頭,但這個「外頭」根本不在監獄外,而是一個又小又髒、很像迷你穀倉的混凝土隔間。房間裡一面牆上離地兩英尺左右有一扇鐵絲網窗,讓陽光進來,你知道窗外就是戶外,卻什麼也看不見。你和其他獄友沒辦法互動,而且很怕只要呼吸稍微用力,就會染上什麼怪病。有一天早上我被送進隔間,發現裡面有三隻腐爛的死鴿子,糞便更是多得數不清,那味道讓我想起曼菲斯動物園的獅子籠舍。我小時候常去那裡。剛踏進隔間,你得死命克制才不會吐。在那裡運動需要通天的本事。

  搬去葛拉迪市之前,我們有名副其實的操場,真的能走到「外頭」享受陽光及新鮮空氣。你可以四處走動,和獄友聊天,還有兩個籃球架。有些人在下棋、擲骰子或做伏地挺身,有些人聚在角落,抽他們向獄警買來的菸。

  關進塔克不到兩週,有一天在操場,我注意到一個綽號「貓頭」的獄友。那個噁心鬼長得和貓頭一模一樣,所以大家都這麼叫他。你要是抓一隻老流浪貓,把牠的頭毛剃光,那傢伙看起來就是那樣子。那天,他坐在草地上曬太陽,嘴角叼著一根草嚼呀嚼的,望著遠方若有所思。我繞著操場欣賞景色,不知道從他身邊走過幾百次,他忽然擡頭看我(其實不是看我,只是頭轉向我)說:「你知道怎麼不讓五個人輪暴你嗎?」我嚇了一跳。我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也不覺得有必要回答。我想他可能在開玩笑,因此便看著他,等他往下講。那怪胎立刻自問自答:「縮肛,用屁股咬他們。」他一臉嚴肅,好像講的是精心思考過的真理一樣,把我嚇壞了。我心裡只有一個念頭:我到底被關到什麼地方來了?這裡的人講話都是這樣嗎?我馬上繼續繞操場,讓貓頭自己去發呆。

  監獄是怪胎集中營,馬戲團裡的魔術師跟這些人比起來差遠了。我很樂意擔任導遊,帶你參觀這座人間煉獄。準備好大開眼界、目瞪口呆吧。或許有人比較厲害,看得出他們在玩什麼把戲,我是放棄了。

內文試閱

第一章


  我叫達米恩.艾寇斯,但我不是一直叫這個名字。出生時,我的姓名和我的人都跟現在不一樣。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我呱呱墜地,父親喬伊.哈奇森(Joe Hutchison)堅持叫我麥可.哈奇森。我母親潘蜜拉(Pam)選了另一個名字,但父親死也不接受,兩人後來一直為了這件事吵架,吵了許多年。

  我出生在阿肯色州一個凋敝的小鎮西曼菲斯,為我接生的醫院如今還在。二十年後,我的外婆法蘭西絲.哥薩(Francis Gosa)在同一家醫院過世。小時候,我很嫉妒我妹妹米雪兒(Michelle)。她比我小兩歲,在田納西州的曼菲斯市出生,和我們住的小鎮只隔了一座橋。我覺得她真好運。我年輕時一直覺得曼菲斯才是我的家。每回過橋到田納西州,我就彷彿回到自己歸屬的地方,覺得應該是我在這裡出生的才對。我妹妹根本不在乎自己在哪裡出生。

  我母親和外婆很喜歡講一件事,就是母親生完我獲准出院那一天,我是被裝在耶誕襪裡帶回家的。他們留著襪子留了好多年,而且動不動就提。我後來發現其實全美國的醫院都一樣,只要是十二月出生的小孩,一律會裝進耶誕襪裡。但我母親似乎忘了這回事,從我出生就開始否認,一輩子沒改口。她將襪子收藏了整整十七年,好像傳家寶一樣,最後卻在某一次匆忙搬家時弄丟了,一點也不隆重。

  除了襪子,我只有另一樣童年紀念,就是枕頭。我離院那天,外婆送了我一個枕頭,我一直睡到十七歲,同樣沒在那次不幸的搬家中留下來。我小時候沒有那個枕頭就睡不著,它是我的安全毯。用到後來,它只剩一團用枕頭套裹起來的棉絮,而且不斷變小,縮水得很快。

  生在冬天讓我成為冬天之子,只有晝短夜長、牙齒打戰的季節才會開心。我愛冬天,每年都期望冬天到來,就算老是冷得我吱吱叫,我還是引頸期盼。冬天的美和孤寂總是讓我心痛,讓我想起過往的每一年冬天。即使在牢裡待了那麼多年,現在只要冬天來臨,我依然會閉上眼睛,一邊聽別人在床上睡覺,一邊想像自己在街上漫步。我還記得樹上的雪被風吹落地上的聲音,空氣可能冷得讓人一呼吸就喉嚨痛,但我怎麼也不願待在屋裡,錯過那份魔力。對我來說,魔力有兩層含意。第一層含意是我能用意志力改變事物,就算在牢裡也一樣;第二層含意比較感官,就是在平凡中窺見剎那的美。我一瞬間徹底完全感受到冬天擁有意識,是活生生的。冬天的魔力時常帶來巨大的情感創傷,然而每年冬天過去,我還是感到惋惜,有如失去摯友一般。

  我最早的記憶都和外婆法蘭西絲有關。我叫她姆姆。外公史林姆.哥薩(Slim Gosa)一年前過世,我對他幾乎沒有印象,只記得他開吉普,而且對我很好,他過世前一天我才剛過生日。姆姆其實不是我血緣上的外婆。史林姆曾經和一個印第安女人有染,生下我母親。姆姆無法生育,因此將我母親視為己出。我沒有跟爸爸、媽媽和妹妹同住,而是住在三角區(阿肯色州、田納西州和密西西比州的交界處)的另一個地方。妹妹出生後,母親覺得自己無法獨力扶養兩個小孩,便把我託給姆姆。姆姆住在密西西比州桑那托比亞市的一輛小拖車裡。我還記得小拖車是紫白兩色,停在長滿松樹的山丘上。我們有兩隻大黑狗,史莫基和大熊,是從幼犬養大的。我記得姆姆有一回在後院拿手槍打毒蛇,兩隻狗扯著鐵鍊狂吠。那是我童年最早的記憶。後來毒蛇鑽到大丙烷槽底下,姆姆還是拚命開槍。多年以後我才想到,要是她打中丙烷槽,我們就完蛋了。但我當時年紀太小,只覺得眼前發生的一切新奇到極點。我沒見過蛇,外婆又像殺手一樣衝出後門,整個讓我印象深刻。

  外婆在卡車休息站當收銀員,因此白天便把我交給托兒中心。我會記得是因為過程太恐怖了。頭一天,我一大早就被送到那裡,天還是黑的。我被帶到一個擺滿小床的房間,所有小孩都在睡覺。他們給我一張小床,叫我睡到最喜歡的電視節目《袋鼠隊長》開始了再起床。問題是我沒有我的寶貝枕根本睡不著,所以一進房就大哭大叫,滿臉眼淚。其他小孩被我吵醒,發現房間很暗,嚇得也開始哭。不出幾秒鐘,所有小孩都大哭大叫,搞得大人手忙腳亂逐床檢查,想知道怎麼回事。等他們安撫完所有小孩,《袋鼠隊長》已經開始了。我立刻忘了所有事情,沉浸在葛林.金斯先生和麋鹿布偶的故事裡,看他們害怕天上會下乒乓球雨。那天之後,外婆再也沒有忘記幫我帶枕頭。

  每天晚上,她幫我蓋棉被時,都會唱同一首兒歌給我聽:小乖乖睡飽飽,蓋上棉被沒蟲咬。我不曉得什麼蟲,但顯然被咬會很痛。外婆關上房門,房裡一片漆黑之後,我滿腦子都是可怕的夜行蟲。我始終摸不透那些蟲子的長相,結果反而更害怕。我只想像得到牠們和臭蟲很像,但有著陰險惡毒的眼睛和笑容。無論睡前多累,只要外婆一提到蟲子,我就會像聞到嗅鹽一樣立刻清醒過來。

  姆姆還有一個把戲,也會讓我寒毛直豎。我們晚上一起看電視,姆姆會把屋裡的燈全關了,只剩下電視螢幕閃著光,接著轉頭對我說:「稻草人怎麼叫?」我會嚇得瞪大雙眼,活像萬聖節的妖怪,她會陰森森笑著對我說:「喝喝!」我不曉得喝喝是什麼意思,也不曉得稻草人怎麼會發出貓頭鷹的聲音,但從此之後,我只要想到稻草人就會想到貓頭鷹。後來,這些影像變得很親切,成為最純粹的魔力,帶給我撫慰,讓我想起自己曾經安適與被愛。我實在無法形容那種感覺,但只要看到稻草人,我的心就會漲滿,淚水盈眶。美國南方人十月擺在前院門廊的笑臉稻草人是我難忘的回憶,總會讓我思緒飄向另一個世界。對我來說,稻草人就意味著純真。

  獨坐在單人囚房裡,我時常變身為其他東西。我需要轉換自己,用不同的角度看待現實。為了做到這一點,一切都得改變:情感、反應、身體、意識和能量形態。我拚了命想看淡一切。我經歷過地獄般的處境,身心受創,為了我沒做的事被判死刑。氣憤和惱怒吞噬了我,心中憎恨也與日俱增。你愈清淨,就愈透明。去除所有壞的,清流就會像陽光照進心靈的窗。我反覆洗滌自己,每天醒來就離新生更近一步。我可以感覺多年來的洗腦與創傷從我體內消失,留下永久深刻的清淨。我通常對自己想要完成或體驗什麼會有模糊的概念——例如完成某個藝術品或探索其他意識領域——但這一回我只是盲目跟著清流移動。我感覺到十年來不曾有過的年輕,許多早已忘懷的回憶也鮮明了起來。

  在電影裡,危險的總是其他受刑人,但在現實生活中,真正需要提防的反倒是獄警和主管。他們經常逾越權限,讓原本已經夠難受的牢獄生活更緊張,更不好過,好像死刑還不夠似的。簽假支票的犯人進來被他們這麼虐待,想不變成暴力犯也難。我不想讓這些人改變我,染指我的心,將我變成和他們一樣腐敗又汙濁的靈魂。在牢裡那些年,我嘗試了幾乎所有的靈修和冥想方法,就為了讓自己保持清明。

  在我服刑期間,監獄不知道處決了多少人,我猜有二十五到三十人吧。有些人我很熟、很親,有些我根本不想見到,但無論如何,我都不希望他們那樣離開人世。

  許多人都為「諸善」請命,希望州政府饒他一命,但最後還是救不了他,因為他犯下的罪行太重了。「諸善」原名法蘭奇.帕克(Frankie Parker),個性兇殘又吸食海洛因,不僅殺害了前岳父母,還將前妻挾持到阿肯色州一所警局裡。多年以後,帕克成了臨濟宗的僧侶,法號「諸善」,擁有許多朋友和支持者。諸善一九九六年遭到處決,獄方宣佈死訊後不久,他的師父獲准到死囚區和其他死刑犯見面。他告訴我們法蘭奇的遺言、他的最後一餐和行刑過程。

  我正在看諸善遭到處決的新聞報導時,有人走到我的囚房外。我轉頭只見一個禿頭小老頭站在那裡,穿著黑僧袍和草鞋,手握念珠,發白的眉毛張牙舞爪,好像兩支小號角,又像眼睛上方長了八字鬍。他自我介紹,神情專注而認真。許多基督教牧師造訪過死囚區,但都自覺高人一等,從他們根本不跟我們握手就知道了。但古佛(Kobutsu)完全不同。他直視我,似乎真的很高興見到我。他一直將援救諸善當作自己的使命,因此處決讓他悲痛不已。離開之前,他說我隨時可以寫信給他,我立刻採取行動。

  我們開始通信,後來更請他收我為徒,他答應了。古佛是個矛盾綜合體。他是禪宗僧侶,也是老菸槍,愛說有點黃的笑話,對女性器官很感「性趣」。他集聖人、叫賣高手、無政府主義者、藝術家、朋友和混蛋於一身,我很快就喜歡上他。

  古佛會寄介紹禪宗師父和各種修行法門的書給我,還有做佛龕的小卡片。諸善死後不久,他又造訪我們監獄,幫另一位獄友皈依。皈依就像是基督教的受洗儀式,宣告你決心向佛,並請眾人作見證。皈依很美,裡面有某些東西觸動了我的心。

  在古佛的指導下,我開始每天坐禪。坐禪必須安靜坐著,心無旁鶩,全神貫注在呼吸吐納上。我起初光是坐著注視地板十五分鐘就難過得要死,但後來慢慢習慣,時間拉長到二十分鐘。我不再讀其他東西,只鑽研禪學和教導冥想的書,就這樣過了整整三年。

  那位獄友皈依半年後,古佛又來監獄裡幫我皈依。皈依儀式中的魔力讓我更有決心,決定十倍努力。我開始每天面帶微笑,連獄警也沒辦法讓我收回笑容。我想對他們來說,被脫光搜身的人一直朝他們微笑,那感覺應該不太好受。

  我和古佛繼續通信,偶爾也講電話。他的談話內容從鼓勵、指導、下流笑話到最近發生的古怪遭遇,無奇不有。每日禪修讓我的生活有了明確改善,我甚至用紙捏了一小座佛龕幫助冥想。那時我已經能連續坐禪兩小時,但還不滿足,因為我尚未得到那稍縱即逝的禪悟經驗,讓我渴求不已。

  皈依一年後,古佛決定讓我受戒。受戒就是佛教的按手禮,必須開始持守佛教戒律,同時取新名字,象徵揚棄舊生命,迎向新生。只有師父能決定弟子何時能夠受戒。

  我的受戒儀式將由原田上師(Shodo Harada Roshi)主持,他是現今最偉大的禪師,在日本擔任一間美麗禪寺的住持,特地為了我飛來阿肯色州。我幾週前就開始殷切期待,興奮到睡不著。受戒當天早上,天還沒亮我就醒了,把頭髮剃乾淨,靜候上師到來。

  古佛率先推門進來,燈光照得他剛剃好的粉紅頭皮微微發亮,我還發現他沒穿平常那雙日本草鞋,改穿康威士高筒網球鞋。僧袍下擺冒出一雙運動鞋,感覺真怪。原田上師走在古佛身後,穿著和古佛一樣的僧袍,只是很乾淨。古佛的僧袍有時會沾到芥末,而他似乎不以為意。

  原田上師身材瘦小,但氣勢十足,雖然笑容和藹,可是態度嚴謹,簡直跟軍人一樣。我記得心裡對他的第一印象就是「紀律」。他的自律似乎超過凡人所能達到的境界,讓我大受啟發。我到現在還是拚命鍛鍊,希望能追上原田上師的自律境界。在他的溫暖與和善之下,隱藏著鋼鐵般的意志。

  我們走進死囚區充當教堂用的小房間,原田上師談了日本和美國的不同、他在日本的禪寺,還有現在到禪寺來修行的亞洲人很少,反而都是美國人。他的聲音低沉粗嘎,有如營火啪啪作響。很少有人覺得日文很美,我卻心蕩神馳,多麼希望自己也能說出那麼詩意、優雅的語言。

  原田上師擺好小祭壇,鋪上白色絲綢,擺上小佛像、香爐和一張寫著毛筆字的畫紙,準備進行儀式。我們每人撚了一點味道奇特的焚香到香爐裡做為供奉,接著翻開經書開始唱頌。但獄警幫我上了手銬和腳鐐,只好讓古佛幫我翻頁。原田上師為我取名,法號「光尊」。我很喜歡這個名字和其中的意含,到哪裡都用它署名。我還拿到絡子。

  絡子由黑布做成,附有兩條黑布帶和一個木環或木扣,圖案很像從空中看到的稻田。絡子象徵佛陀的僧袍,掛在脖子上遮住丹田,也就是肚臍下兩指幅處,是人的能量中心。獄方只准我掛絡子,不能穿僧袍。上師在絡子背面用漂亮的毛筆字寫道:大修行才有大光明。我一直將絡子當成寶貝珍惜著,直到多年後被獄警拿走為止。

  佛壇上那張紙也給了我,上頭的書法寫著:月穿潭底水無痕。我很驕傲地掛在牢房裡。

  我深入禪的境界,試圖掌握自己的負面情緒。我之前已經很能克制了,但我想採取更激烈的手段。就像舉重選手,我不停增加重量,週末坐禪一次就是五個小時,念珠永遠掛在手上,時時念經,每天練習哈達瑜伽至少一個小時,並且開始茹素。但我就是無法突破,達不到「見性」。見性就是洞悉實相,許多人稱之為「開悟」。我雖然沒說出口,卻開始強烈懷疑見性只是傳說。

  後來,一名藏傳佛教的師父每週會來監獄講道一次。我上了幾次專門為死刑犯設計的修行課,其中一回他傳授「頗瓦」給我和另一位受刑人,就是臨死之前將能量從頭頂擠出的技巧,但還是沒有帶來我所追尋的震撼體驗。

作者資料

達米恩.艾寇斯(Damien Echols)

1974年生,在密西西比州、田納西州、馬里蘭州、奧勒岡州、德州、路易西安納州和阿肯色州長大,十八歲那一年跟傑森.鮑德溫和傑西.米斯克利(後來人稱西曼菲斯三人組)因羅賓漢山謀殺案被誤判有罪,並判處死刑,在死囚區服刑十八年,2011年三人接受所謂的艾佛德認罪協議,在阿肯色州政府同意下獲釋。HBO製作的三集紀錄片《失樂園》(Paradise Lost),以及彼得傑克森和法蘭華許製作的《非法的正義》(West of Memphis)都以西曼菲斯三人組為主題。艾寇斯自費出版了一本回憶錄《快到家了》(Almost Home)。他和妻子洛莉.戴維斯目前定居於紐約市。

基本資料

作者:達米恩.艾寇斯(Damien Echols) 譯者:賴盈滿 出版社:衛城出版 書系:紅書系 出版日期:2013-07-04 ISBN:9789868879393 城邦書號:A1690009 規格:平裝 / 黑白 / 384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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