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如果你認為「中世紀」是倒退的同義詞,你就暴露自己的無知。
因為這個年代給了我們大學、國會,和某些歐洲最精緻的建築。
今日我們的生活方式,很大部分是十一至十六世紀之間社會發展的結果。許多當前的概念、價值、優先順序其實源自中世紀。我們許多文化與社會慣例也是,從發現其他大陸和種族,到使用姓氏、依賴金錢和書寫文字。簡而言之,不知道中世紀發生的變化,代表不懂塑造現代世界特色的諸多革命,也代表不懂我們自己。
《漫遊歐洲中古時代》將帶領我們見識中世紀的精華。我們往往視中世紀為黑暗、落後、不變的時期,充斥暴力、無知與迷信。相較之下,我們相信進步來自科學和技術創新,也就是說,現代世界來自近幾世紀的發明。這樣的觀點其實大錯特錯。誠如伊恩・莫蒂默這本引人入勝的書,人們的眼界——他們對世界的知識、經驗、理解——是在中世紀大大擴展。
西元一千年至一六〇〇年之間,生活徹底轉變,從武士主導的社會過渡到莎士比亞的時代。就像《漫遊中古英格蘭》揭示十四世紀的生活,《漫遊歐洲中古時代》為整個中世紀提供完美的入門指南。其中概述巨大的文化變革——從讀寫能力到生活水準、不平等,甚至自我意識的發展——從而糾正世間的誤解,中世紀之於西方世界發展,是非常重要的時代。
★印刷術的誕生是如此重要,以致我們不會想到這是中世紀的發明。
★如果莎士比亞聽人背誦一首十一世紀的英格蘭詩,他大概完全聽不懂。即使他弄懂那些詞,內心也不會感動。
★時間標準化是科學研究的基礎。在眾多中世紀的成就之間,重要性並不亞於主教座堂的建築、世界環航、發明印刷術。
★我們對於戰爭的厭惡,以及認為戰爭僅在極端必要的情況始為合理的認知,是中世紀諸多發展的結果。
★威廉.廷代爾翻譯的《新約》,雖然今天只有三本倖存,然而,卻有資格說,這是英文出版品中,有史以來影響最深的一本。
★關於人們的自我意識,鏡子的重要性不容低估。當男人和女人最初看著鏡中自己的臉,他們看到的自己,或多或少是別人看到的他們。
內文試閱
第一章 眼界
有形的眼界
西元一千年至一六〇〇年,天際線歷經什麼樣的改變?起初,基督教界最高的建築物是君士坦丁堡的聖索菲亞大教堂(Hagia Sophia),從地面到巨大的圓頂尖端是一百八十二英尺。由皇帝查士丁尼在西元五三〇年代下令興建。第二大的建築物大概是第十世紀的修道院教堂,位於勃艮第,高度大約一半。當時北歐多數的教堂塔樓不會超過八十英尺高。但是西元一千年後,高樓接二連三出現。一個世紀內,許多教堂塔樓超過一百英尺,某些超過一百五十英尺。現今還在的知名教堂,是義大利的彭波薩修道院(Pomposa Abbey)。到了一一〇六年,兩百英尺的門檻已經被位於德國斯派爾(Speyer)的帝國主教座堂尖塔超越。沙特爾主教座堂(Chartres Cathedral)南邊的尖塔在一二二〇年完竣,高度三百四十四英尺。事實上,長四百三十英尺的沙特爾大教堂勝過歐洲所有西元一千年之前的建築,包括聖索菲亞大教堂。位於倫敦的舊聖保羅主教座堂(Old St Paul’s Cathedral)在一三〇〇年的高度是四百八十九英尺。到了一三一一年,高度五百二十五英尺的林肯主教座堂(Lincoln Cathedral)超越舊聖保羅主教座堂,幾乎和當今世界最高的獨立石造建築——費城市政廳——一樣高。五百四十八英尺的費城市政廳已經差不多是石造建築的物理極限。對照聖索菲亞大教堂,林肯主教座堂簡直是龐然大物,歷經東羅馬帝國留存。我們也能見到短短三百年,建築能力提升五倍之多。不妨想想,西元一千年至一三〇〇年之間,倫敦天際線的最高點變成五倍,而從一三〇〇年之後,二〇一〇年完工的碎片塔(the Shard)高度只是兩倍。
中世紀時期的歐洲,到處可見建築物拔高與擴張的趨勢。教堂如雨後春筍豎立,因此,到了一六〇〇年,每個教區的中心都有壯觀的石造建築。一三四八年,基督教界的每個王國,最高的建築高度大概都是之前的三倍。修道院數量不知翻了多少倍,一五〇〇年,整個歐洲已經超過一萬兩千座,而且許多都與大教堂相連。世俗的建築也在成長茁壯。哈拉瑞的農夫會怎麼看待中世紀巨大的城堡,以及城堡的城牆與高塔?西元一千年的時候,幾乎沒有防禦的住宅結構可言,所以,像法國洛什在十一世紀初那樣一百二十一英尺高的城堡主樓會把他嚇傻。都會定居的成長趨勢也不遑多讓。他又會怎麼看待一四九二年的時候往四面八方擴張的城市,例如根特、佛羅倫斯、格拉納達、巴黎、里斯本,這些人口已經超過十萬的地方?見到完全由「紅磚」砌成的阿爾比主教座堂(Albi Cathedral),他又會作何感想?鋪滿中世紀教堂窗戶和牆壁的大片玻璃,會帶給他什麼衝擊?他在自己的年代,完全沒有看過這些東西。花窗玻璃最近才在西元一千年發明。事實上,如果他走進沙特爾主教座堂這座驚人的建築,四周是深藍與紅色的光線,而他聆聽詩歌合唱時,正好響起蘋果手機的鈴聲,我不認為他會注意到。
雙眼可見的眼界經歷的變化,對盎格魯—撒克遜農夫而言,不亞於哈拉瑞的西班牙農夫。在西元一千年,他只會看見一層樓的木架房屋,偶而的例外可能是教堂塔樓、莊園鐘樓,或者少見的宮殿。與之形成強烈對比的是,一四九二年,每天與他同在的是成千上萬的教堂、城堡、碩大的主教座堂。城鎮也在成長,尤其倫敦,人口已經增加四倍,從一萬人變成五萬人。鄉村的改變也稱得上戲劇化。他會見到所有可得的農地都有人耕作,完全沒有閒田,否則就是改為公有地;敞田也開始圈圍。如果我們將他沉睡的時期延長到一六〇〇年,我們的農夫睜開雙眼就會看到倫敦的人口膨脹為二十萬人——是西元一千年的二十倍。他會抬頭看著五、六層樓高的房屋,而且注意到空氣之中刺鼻的燃煤味。雖然許多現代的摩天大樓,高度是中世紀最高尖塔的兩倍,而且許多歐洲城市規模是一六〇〇年的二十倍以上,然而,巨大工程與城市擴張,以及隨之而來的喧囂、噪音、惡臭,是從中世紀時期開始。
個人的眼界
用不著說,人們總是在旅行。只要想想北歐的船隻穿越大西洋,到北美的文蘭(Vinland)——他們竟然在西元一千年就做到了。到處旅行的也不只是盜賊。第十世紀末出生在冰島的居茲麗・索爾比亞德納爾多蒂爾(Gudrid Thorbjarnardóttir)航行到文蘭、格陵蘭、挪威。她甚至去羅馬朝聖,最後回到冰島成為修女。然而,維京人的世界觀並不代表十一世紀的基督教界整體。其實,居茲麗出生的時候並不信基督,而且她的族人改信基督後,也逐漸不再長途襲擊或貿易。雖然某些冒險犯難的基督信徒——朝聖者、商人、王室使節,在西元一千年的時候確實會長途旅行,但是絕大多數的平民不會。男人被要求待在家裡耕種,女人幫忙務農,而且需要釀酒製乳。多數領主不允許奴隸和農民離開他們居住的莊園。此外,旅行非常危險。人們待在家裡反而比較安全。總之,西元一千年,「不去」旅行的理由比去旅行多太多了。
經歷中世紀後,旅行變得普遍。市場和集市激增。到了一五〇〇年,每個人一生之中,都會在某個時候上市場,許多人經常去。朝聖也是一種擴大的旅行。去羅馬、耶路撒冷、聖地牙哥康波斯特拉的人不計其數。十二與十三世紀興建的修道院有上千座,許多此時已經收藏供朝聖者崇拜的聖髑。從十二世紀末開始,光是前往坎特伯里朝聖的人,就使英格蘭東南部的道路人數大幅增加。法律實施的方式也助長旅行次數。巡迴法官為執行國王的法律開始定期前往城鎮。就地方而言,保安官若逮捕重罪嫌犯,必須帶著他們到郡縣的大城審判。在德文郡,從偏遠的地方,例如哈特蘭(Hartland),到埃克塞特,至少距離五十二英里。冬天的時候,保安官和他的囚犯來回要花上五、六天。
被傳喚到教會法院的人,可能還要旅行更遠。十五世紀的制度是這樣:如果某人過世的時候,財產完全屬於一個執事長轄區,他的遺囑就要在當地執事長轄區的法院驗證。但是,如果他的財產分屬兩個執事長轄區,他的遺囑就要到教區的法院驗證。因此,一個持有德文郡與康沃爾郡土地的西康沃爾人過世之後,他的遺囑執行人必須走上一百英里到埃克塞特去履行他的職責。如果那個康沃爾人死的時候在另一個郡縣持有動產,他的遺囑執行人就要走上三百英里去倫敦驗證遺囑。任何人,若為個人法律事務,要去位於西敏的皇家法院,也得長途旅行。被控道德墮落罪的人則要出席執事長轄區的法院,不僅他們要走這一趟路,還需要六個或更多的宣誓助訟人去為他的清白作證。
從十三世紀起,大學創造其他長途旅行的需求。國會也是:符合資格的人必須前往郡城投票;當選的國會議員會被傳喚到西敏,或任何國會的所在地點。另有代表教會而出發的旅行:僧侶在他們的修道院和莊園之間來回;托缽修士走遍城鎮;修道院院長與副院長參加他們教派的集會:聖職人員出國參加天主教會的大公會議。
然後,還有為戰爭旅行的必要。雖然你可能主張,男人本來就會外出打仗,但在西元一千年,人數不如後來的世紀這麼多。一〇六六年,與國王哈羅德一起,浩浩蕩蕩行軍到斯坦福橋(Stamford Bridge),然後又到黑斯廷斯(Hastings)保家衛國的男人大約有七千人。而一三四六至四七年的加萊圍城,出現在薪資單上的英格蘭人有三萬人;和亨利五世一起渡海赴阿金科特(Agincourt)打仗的男人超過一萬五千人。十四與十五世紀英法之戰期間,非常多男人駐守在法國。一五四四年,至少四萬八千個男人跟著亨利八世去布洛涅(Boulogne)。戰場上大有人在,軍隊人數迅速增加。到了一六〇〇年,西班牙有二十萬名陸軍,其中許多人駐守在荷蘭,離家好幾百英里。
以上表示經過中世紀,個人旅行的規模也大幅改變。十一世紀的時候,相對稀少的男人會騎馬或走路離家二十英里以上。但是到了一六〇〇年,多數的人可能在人生當中各種時期都須如此,而且相當比例的人需要經常出門。中世紀前後,離家旅行變得正常。我們不能測量普通個人移動多遠。然而,在歐洲,每年每人為了商業、公務、法律、教會、教育、軍事目的而旅行的里程,恐怕有數百倍之多。客棧數量節節攀升,接待其中富裕的旅客。西元一千年之前,英語裡頭沒有「客棧」(inn)一詞,而在十二世紀,只有最大的城鎮才有一家,到了一五七七年,這樣的設施在英格蘭已有超過三千所。因為基礎設施改善,外出住宿變得比較容易,所以人們甚至可能為了休閒旅行。當然,到了一六〇〇年,多數的一般人移動的地理範圍,早已遠遠超過出生地周圍。
集體的眼界
以上所提個人眼界的擴張,對於整體社會具有多種影響。人們騎馬或走路,隨著移動距離,他們的地理知識也成倍增加。如果你離家旅行二十英里,相較你只旅行十英里,可能會見到四倍多的地方。這是數學半徑的問題:二十英里的旅人理論上可以涵蓋一千二百五十七平方英里,相對十英里的旅人涵蓋三百一十四平方英里。此外,如果人人經常離家旅行不只十英里,而是二十英里,他們也會遇見更多來自遠方、地理知識同樣豐富的旅人。理論上,離家旅行二十英里的人,可以遇見住在超過二十英里外的人。如果那個人從他的家反方向旅行二十英里,第一個人可能就會聽見距離自家六十英里的第一手消息。理論上那涵蓋超過一萬一千平方英里。顯然,旅行需要翻山越嶺、蹚水過河,還會遇到沼澤與海岸,意謂事情沒有那麼容易,然而重點是:當人們往外旅行,他們的整體知識成倍增加。隨著中世紀推移,數萬人離家移動越來越遠,某些情況多達數百英里,對於英格蘭與其他國家的知識大幅增加。整體眼界的擴張有助提高地理知識的信心,因為人們對於離家可能的遭遇已經具備更多先備知識。這樣的信心回過頭來允許他們探索更遠的地方。
先不論更早之前維京人遠征這個特殊案例,十二世紀起,人們開始四處旅行。例如一〇九六年開始的十字軍東征,見證地理眼界巨大拓展。我不認為西元一千年的北歐平民會知道耶路撒冷在穆斯林的手中。他們一定是在一〇九九年第一次東征之後聽說十字軍攻陷耶路撒冷。第二次東征見證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德意志邦國選出的霸主)親自為了聖地出征,而且加入該次東征的英格蘭遠征隊拿下里斯本。第三次東征,英格蘭的國王背起十字架,而且試圖經陸地穿越歐洲回來。第四次東征,基督信仰的騎士在君士坦丁堡的街上暴動。此外,戰鬥結束後,與聖地的連結並未中斷。這些並非一波一波、週期性的武裝朝聖,而是導致中東新聞持續往返的行動。到了一二二八年第六次東征,埃克塞特的主教認為有必要花上五年和當地英格蘭西南的騎士離開教區,支持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再次號召,為朝聖者收復耶路撒冷。他們之中,某些人是東征的第二代,他們的父親曾經跟隨理查一世前去第三次東征。英格蘭人越來越關心三千英里外,在中東的一舉一動。
耶路撒冷之外的世界,對十一世紀的歐洲人來說是個謎。一〇二五年與一〇五〇年之間,英格蘭南部製作的世界地圖大略呈現長方形,包括歐洲和部分非洲、亞洲,地中海與蘇格蘭周圍許多零星島嶼。紅海與北非的大河畫上紅色。英國出現在四分的西北;巴比倫(位於現代的伊拉克)是最東邊的城市,印度則在世界東方邊緣,標記為小小一點,被當成大小如英國外島的地方。這張地圖出現在一本名為《東方驚奇》(The Marvels of the East)的書中。書中的文字還描述八英尺高的男人,體型八英尺寬,頭在胸口;另有腿長十二英尺的食人族部落,以及二十英尺高的生物,嘴巴是扇形,有獅子的鬃毛。顯然,人們對於遙遠世界的知識基於想像和謠言。十三世紀末,赫里福德世界地圖(Hereford World Map)比盎格魯—撒克遜人的世界地圖描繪更多細節,但是對於耶路撒冷以東,除了紅海與底格里斯河、幼發拉底河、恆河,同樣沒有標出特定地名。這張地圖與較早的地圖主要的概念差異在於,它是圓的,而非方的,而且以耶路撒冷為中心,而非地中海。
正是在十三世紀,幾個勇敢的旅人突破知識的東方前線。一二四六年,方濟各會的托缽修士若望・柏郎嘉賓(Giovanni da Pian del Carpine),去到距離巴黎五千英里、靠近哈拉和林(Karakorum)的蒙古營區,再經基輔回來。隔年,道明會的托缽修士克雷莫納的阿思凌(Ascelin of Cremona),見到蒙古的指揮官拜住汗(Baiju Khan)。一二五四年,教宗使節魯不魯乞(William of Rubruck)進入哈拉和林,遇見一個匈牙利出生的英格蘭男人,和一個匈牙利出生的法國女人,還有一個諾曼主教的姪子,顯示人們旅行到亞洲的目的不僅為了宗教任務。一二七一年,馬可‧波羅陪伴他的父親和叔叔往東旅行,一去就是二十四年。一二八九年,若望・孟高維諾(Giovanni de Montecorvino)為了參見中國皇帝忽必烈,步行橫渡亞洲。五年後,他抵達大都(北京),並於一三〇七年被任命為該城的總主教。
延伸內容
一致推薦
從上而下地描繪國王與政治家的傳統敘事,同時也從下而上地關注平民百姓的生活。這種方法在本書對中世紀的閃亮重估中展現出真正的價值……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那些微小的細節,例如莫蒂默解釋了鏡子製造技術的重新發現——這項技術曾在黑暗時代失傳——如何促進了自我意識的發展,進而促成了個人主義的興起……他對現代英語演變的分析尤其引人入勝……這是一本令人眼界大開的書,挑戰了我們對過去的成見與偏見。
——賽門・葛里菲斯(Simon Griffith),《星期日郵報》
莫蒂默將上限時間設定在一六○○年,這已超出多數人對「中世紀」的認知範圍。然而,這或許正是關鍵所在。《漫遊歐洲中古時代》並不旨在全面回顧中世紀英格蘭,而是鼓勵我們重新思考中世紀的社會、文化與思想創新。莫蒂默是中世紀遺產的有力倡導者,他所言極是:我們應為此感到驕傲。
——馬修・里昂(Mathew Lyons),《泰晤士報》
「中世紀」一詞往往與「落後、無知、暴力、迷信」畫上等號,但莫蒂默提醒我們,現代世界的形成並非僅靠近代幾百年間的科技進展,而是建立在中世紀時期所塑造的文化、個人、社會與環境認同之上。藉由揭示從西元一千年到一六○○年間的重要發展,莫蒂默邀請我們重新繪製對過去的理解。
——亞妮娜.拉米雷斯(Janina Ramirez),《她們:被歷史抹去的女性與中世紀新史》(Femina: A New History of the Middle Ages, Through the Women Written Out of It)作者
發人深省,令人耳目一新。《漫遊歐洲中古時代》推翻了許多關於中世紀的迷思,顯示這不僅不是停滯不前的時代,反而是一段塑造現今世界的深刻變革期。
——塞布‧福克(Seb Falk),《光明時代:驚人的中世紀科學史》(The Light Ages: The Surprising Story of Medieval Science)作者
作者資料
伊恩‧莫蒂默(Ian Mortimer) 《泰晤士報》譽其為「我們這個時代最傑出的中世紀歷史學家」。他以「漫遊」系列著作聞名,包括《漫遊中古英格蘭》、《漫遊伊莉莎白女皇的英格蘭》、《漫遊十七世紀古英國》、《漫遊歐洲一千年》和《漫遊攝政時期的英國》。他是皇家歷史學會(Royal Historical Society)以及文物協會(Society of Antiquaries)會員,學術期刊發表涵蓋十二世紀到二十世紀。 他居住在英格蘭西南的達特穆爾東北部。 更多資訊,請參見www.ianmortim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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