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Amazon UK讀者四顆半星好評,英國青少年文學大小獎項推薦!
◆2013年英國&歐洲童書作家、插畫家協會(SCBWI)「Crystal Kite優秀兒童文學作品」得主
◆2013年義大利安徒生文學獎(Premio Andersen Award)得主
◆2013年英國卡內基文學獎(Carnegie Medal)入圍
◆2013年英國布蘭福博斯獎(Branford Boase Award)入圍
◆Brilliant Book Award圖書獎入圍
◆Grampian Book Award圖書獎決選
◆James Reckitt Hull Children’s Book Award童書獎決選
◆Lancashire Book of the Year Award年度好書決選
◆Llanelli Schools Best Read of the Year年度好書決選
◆North East Teenage Book Award青少年圖書獎決選
◆Redbridge Teenage Book Award青少年圖書獎決選
◆Rib Valley Book Award圖書獎決選
媽媽離奇失蹤,弟弟變成一隻狗
一個十五歲的少年,如何解開謎團,讓家恢復原狀?
一個超級悲慘×無敵爆笑的故事即將展開……
未來十五天,所有人的命運將會大逆轉?!
羅倫斯.章郎,十五歲,身高一八十公分,卻被迫戴上假髮、穿上絲襪,假扮成他媽。
小傑,六歲,看起來像個天使,但自以為是隻狗,不爽的時候還會咬人。
某個星期三,他們的媽媽出門之後就再也沒回家。機車的鄰居,整天在一旁監視,恨不得叫社福人員趕快把他們帶走。逼不得已的羅倫斯只能想盡辦法,維持媽媽還在的假象……
在追查媽媽下落的同時,他也展開一項祕密計畫——參加廣播節目的益智問答大賽。羅倫斯深信,只要贏得比賽大獎,家裡的情況就會好轉。所以每晚一到九點,他就衝到樓下的電話亭call in。然而益智問答的題目千奇百怪,他得打遍天下無敵手,才能登上衛冕者寶座。
隨著時間一天天流逝,偽裝成媽媽的伎倆快被識破,益智問答的決賽逐漸逼近,弟弟到處製造麻煩,家裡的錢快花光光……瀕臨抓狂的羅倫斯,能否絕地求生,扭轉他們兄弟倆的命運?玩樂團的酷酷女生米娜,又要如何幫他解開媽媽失蹤的謎團?史上最瘋狂的十五天,計時開始!
一個關於家庭、愛和希望的溫暖小說,作者用幽默詼諧的筆觸,刻劃一個少年在成長過程中所遭遇的種種麻煩和困難,在人生的低谷中,尋回重新站起來的力量。
【讀者瘋狂按讚好評】
「這本書實在太棒了!好書的條件樣樣不缺。有趣又機智,也有嚴肅的一面,讓小說又多了一個層面。」
——若文.哈潑 Rewan Harper,14歲
「不可思議!像坐上了雲霄飛車,我同情每一個角色,愛死書中的每句話。這不是我通常會看的書,卻很享受閱讀的過程。或許是因為它的高潮起伏,或許是因為各種不同角色,從年幼的小傑(我特別愛他的天真),到瘋狂的電台節目主持人巴茲(誇張到幾乎有點煩人)。這本書讓我看到不同的人生面向。超級好看,所有人必讀!」
——葛麗絲.馬斯特 Grace Masters,15歲
「這本書太棒了,我給它最高分十分。讀的時候,我能在腦海裡看見每一個畫面,也完全能體會羅倫斯的心情,我無法不去想要怎麼幫助他。真不希望它結束,我想再來十五天!」
——喬許.布維爾 Josh Bouvier,12歲
「羅倫斯、小傑和米娜所解開的不同謎團,會吸引你不停看下去,也讓你覺得你和他們是一夥的。我給這本書五顆星。」
——愛麗斯.基奇 Alice Keech,12歲
「這本書令人上癮。作者以動人的筆觸,點出愛與家庭的真實力量。寫實描述出成長所面臨的各種困境,但同時也讓你有勇氣堅持做正確的事,為家人挺身而出。」
——夏綠蒂.諾丁斯 Charlotte Noddings,15歲
「妙透了!每一頁都扣人心弦。一段高潮迭起的旅程,等著你和主角一同經歷。」
——西波涅.杜倫 Ciboney Durrant,16歲
「這是個充滿熱情、堅忍不拔的故事,兩個男孩努力求生,想要讓人生變得更美好。書的構想很棒,結局也出乎意料。我很愛益智節目的橋段,很搞笑也很有趣。我也喜歡書中對角色的刻劃,他們令人又愛又恨,讓人覺得很真實。」
——布因.何姆斯 Bryn Holmes,12歲
「《無頭蟑螂的狗日子》是本精彩萬分的書,它深刻描寫出人生的各種困難,以及人們為了要讓家人團聚所付出的努力……這是我這陣子看過最好看的書。」
——路克.古索 Luke Goodsall,14歲
「這本書超棒!我的眼睛整個被書黏住了,想知道這對兄弟如何面對他們的難題。」
——路易.基奇 Lewis Keech,13歲
「我最近看完《無頭蟑螂的狗日子》,發現這可能是我讀過最棒的一本書。沒看過這本書的人損失可大了。」
——桃樂絲.哈潑 Dorothy Harper,11歲
目錄
星期二
星期三——抓緊時間日
星期四——頭昏眼花日
星期五——謊話連篇日
星期六——循線追查日
星期日——五味雜陳日
星期一——倒楣透頂日
星期二——驚險過關日
星期三——祕密曝光日
星期四——大功告成日
星期五——驚嚇破表日
星期六——多災多難日
星期日——垂頭喪氣日
星期一——心灰意冷日
星期二——命運逆轉日
星期三——七上八下日
今日
後記 「巴茲發財晚安曲」訪問作家大衛.卡曾斯
內文試閱
星期二
大門砰一聲關上。媽回來了。
她把東西往玄關地上一丟,活像一具屍體倒在地上,然後就直接進了廚房。我聽到瓶子重重放到餐桌上,開瓶蓋的聲音,然後是液體咕嘟嘟倒進杯子的聲音。
媽咳了兩聲,拖了一張椅子,坐了下來。
香菸味飄進了客廳,我跟小傑靜悄悄的,在「快樂時光」以前先躲一陣——「快樂時光」就是等第一杯飲料發揮魔法,讓她又綻開微笑的短暫時光。
「我可愛的兒子呢?躲在哪裡啊?」
這就是信號,表示安全了,可以出去了。快樂時光開始了。
我們進了廚房。小傑投入她懷裡,她笑容滿面,親得他滿臉都是。我停在門口,等她招手才過去,讓她擁入懷中。炸薯條和菸味讓人喘不過氣來。
小傑跟她說學校裡的事,她微笑傾聽,又倒了一杯飲料,杯子裡的液體濃濃的、紅紅的。漸漸的,她沒在聽了,眼神變得呆滯,笑容也漸漸消失了。小傑還繼續說個不停,他高亢的六歲男童聲音太吵了。桌上有把刀,他一面說一面轉著玩……「後來下課的時候,馬特說」……咻……「可是我們不想玩」……咻,叮……「所以我就說我們應該玩」……喀啦,咻,叮……刀子敲到了瓶子,媽的眼睛開始痙孿。
我按住了刀子,跟小傑說該上床睡覺了。
他不高興地看著我。「才不要。」
「睡覺時間到了。」
「才不要!」
「來吧,小傑。」
「誰要給你管。」他看著媽。
她的眼神又恢復正常。「怎麼啦,甜心?」
「我不必現在上床睡覺吧?」
「親愛的,當然不用啊。來,給媽咪抱抱。」
小傑得意地看了我一眼,爬上她的大腿。我聳聳肩,隨他們去,可是我還是留在聽力範圍之內的地方。
「快樂時光」大概持續一個小時,有時候更短。如果她不喝酒,如果我們沒錢,情況就更慘。不喝酒等於沒有「快樂時光」。媽會在公寓裡走來走去,對我和小傑大吼大叫,什麼事都看不順眼。不然就是一整天躺在床上,或者把自己鎖在浴室裡,隔著門你可以聽到她哭。有時候她在裡面一待就是好幾個小時,我只好帶小傑到外面的垃圾桶後頭尿尿。
八點前我幫小傑換上了睡衣。他從走廊爬到浴室,然後回頭看我,還吠叫。這種行為完全正常——起碼對小傑來說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我不記得他是幾時開始學狗的,可能是我們剛搬來這裡之後,他才開始假裝自己是狗。他並沒有一天到晚假裝,只有在故意想激怒我的時候假裝——像是現在這樣。
「快點,小傑,刷牙。」
我擠了一點牙膏到他的牙刷上,拿給他。
他搖頭。
「不刷牙,牙齒會掉光。」
小傑汪了一聲,對著我露出牙齒。
我沒空跟他玩這個。要是媽發現他還沒上床,鐵定會對我們發飆。
「快點,快起來!」我抓住他的胳臂,想把他拉起來。
小傑咆哮了一聲,咬住了我的手腕。
我一驚,牙刷掉了。
「你咬我!」並不痛,可是他卻在我的皮膚上留下了一圈牙印。
小傑看著我,眼裡閃著笑。
這下子我可火了。
「好!」這一次我抓著他的肩膀把他拎了起來,讓他兩腳著地。小傑又扭又甩,想要再咬我,可是我對他來說力氣太大了,他也知道。我把牙刷撿起來,往他的嘴上推,他兇巴巴看著我,死命閉緊嘴巴,兩頰紅通通的。忽然,他的臉一皺,就哭了起來。
我慌了,想要摟住他,只要能阻止他的哭聲就好。
他的哭聲是少數幾項能穿透「雲團」的東西。「雲團」緊跟在「快樂時光」之後,而且持續的時間更久。那是由菸屁股和酒構成的力場,我們的媽媽就在裡面。這讓我想起一個老電視節目「變身大作戰」——參加者走進一扇門,再從煙霧裡出來,出來的時候完全變了一個人。不過媽出來的時候外表沒改變——她變的是個性。這種電視節目大概是做不起來吧。
我聽到她來了,像金剛一樣衝過來,一會兒撞左邊牆壁,一會兒撞到右邊,還一面罵人。
小傑停了一秒鐘,瞪大眼睛,可是他年紀太小了,聽不出她聲音中的警告。他又嘰哩呱啦說個不停,而且還指著我。
「羅——倫斯——抓痛了——我的手臂。」
媽一把從我手上搶走了小傑的牙刷,戳到我的臉上。「老天爺!你做個事情就非要弄得雞飛狗跳不可嗎?」她的舌頭變黑了,呼出的氣害我的胃抽了一下。
她在等我回答,可是這種問題是要怎麼回答?所以我只好聳聳肩。完蛋了。我媽最恨我聳肩了。我在心裡默默記下,將來可得改掉這個習慣才行,這時一巴掌已經呼了過來,重重打在我臉上。
「別跟我聳肩!」
「對不起。」
她把牙刷推給小傑。「刷牙,上床睡覺——你們兩個都一樣。我看到你們就煩。」
現在是八點五分。我十五歲,卻得在八點五分上床睡覺。
小傑開始刷牙。他不肯看我。
我的臉很痛,感覺到一邊眼睛的四周腫了起來。是我自己不好,我早該知道會有這種結果。
我躺在小傑床上,念故事書給他聽。經過「刷牙事件」後,他已經原諒我了。我覺得是因為媽打我耳光,使他產生罪惡感。
「你有哭,」他說。
「我沒有哭,只是有一點刺刺的。有時候眼睛有水,可是跟哭不一樣。」
「會痛嗎?」
「不會啦。」我騙他。
我們房間的天花板上有星星,以前都會在黑暗中發光。媽把星星黏上去的時候,是仿照真正的星座,她從圖書館借了一本書。我們搬來時,她把公寓整個裝潢了一遍,每個房間都漆上不同的顏色。客廳有恐怖的褐色花壁紙,有天晚上媽把壁紙撕成一條一條的,我還以為她發瘋了。後來我跟小傑也跟著一起撕。我們三個在客廳裡跳舞,媽的皇后樂團CD放得震天響,我們把壁紙的碎片往上拋,壁紙像雪花一樣繞著我們飄,像暴風雪一樣。
那已經是八百輩子以前的事了。那時候媽還肯努力嘗試。
搬到這裡理論上應該是全新的開始——這個地方沒有人認識我們,這個地方也沒有過去。
我們住在一棟公寓的頂樓,這棟公寓叫「綠景絕頂」,這名字其實挺蠢的,因為公寓其實只有四層:一樓是「綠景觀」商場,其他的三層是公寓——而且從公寓裡根本看不到公園。這邊流行一句話:你怎麼知道自己跌到了谷底?答案是:在絕頂醒過來的時候!我們的廚房裡有蟑螂,馬桶會漏水——隨便打開一扇窗,商場炸薯條店的味道就會把整個地方熏死。
可是我們只住得起這種地方。媽不敢去申請社福救濟,怕他們會追蹤到布里吉維,開始問東問西。別人開始問東問西,卻不見得會喜歡你的答案,那時候可就真的糟糕了。
像上一次,那個拿著寫字板的女人過來,說我跟小傑最好去和別人住,那時候媽才正要重新振作。媽在十秒之內,就把她轟了出去。那天晚上我們就搭上了到這裡的火車——就像「快閃一族」一樣。不知道我這樣憑空消失,同學會怎麼想?後來我明白了,有一半的同學根本完全沒有注意到。想想看,離開一個地方,卻沒有人發現你不見了,因為他們根本從一開始就沒注意到你的存在。實在太悲哀了。
床邊的史酷比鬧鐘閃著晚上八點五十五分。是時候了。
我檢查小傑睡著了沒,然後才從床墊下把裝著電話卡的信封抽出來,這些都是媽從她以前工作的報攤裡偷來的,可是要是她發現我從她那兒偷了一堆,她還是會宰了我。免費電話卡,媽是這麼說的,不過她從來不用,因為她懶得去找公用電話亭。反正那時候我們也都有手機,後來媽的手機丟了,就把我的拿去用。那是幾個月前的事了,我八百輩子沒看到我的手機了,所以也可能被她搞丟了。她說等她找到比較好的工作,要幫我買一支新的。我也是聽聽就算了,反正我還有這些電話卡。
我把電話卡塞進牛仔褲的後口袋裡,打開了窗子。空氣濃濃的,像蛋奶醬,還有炸魚的味道。我腳踩在樓下屋簷凸出來的地方,兩腿一晃,跨過缺口,等了一下,感覺到熱空氣包圍了我,這才滑下去。
我們臥室窗子外面就是樓下的屋簷,繞了整棟樓一圈,看起來像是一條兩米寬的小步道。它的表面像是融化的灰起司,天氣熱的時候有被電到的味道,裂縫裡還會滲出黑黑的、黏黏的東西,如果沾到手上,會留下褐色的污漬,好幾天都不褪。
我走到小步道的盡頭,再轉身面對牆壁。再來就是我最討厭的部分了——翻過屋簷把我自己垂降下去。我用腳去摸索鎖死在樓房側面的梯子,儘量不要去想底下還有三層堅硬的水泥。梯子可以通到逃生梯——金屬階梯都生鏽了,一步踩下去,又是咚咚響又是吱嘎叫。逃生梯最底層有一條鐵鍊攔住,所以我從旁邊翻過去,跳到商場後面一排的垃圾桶上,檢查過沒有人之後,我才跳下去。到目前為止我的運氣還不錯,我不去想萬一好運用光了會怎麼樣,搞不好就是今天晚上。我跟自己說沒關係,不要想太多就不會有事。最重要的是,我不去想萬一媽發現我在做什麼,會有什麼反應。把小傑一個人丟給她,其實很危險,尤其是今晚她心情那麼糟糕的情況,可是我非得這麼做——這是為了我們大家好。
一樓商場的店家大部分都拉下了鐵門,可是「省很大」、自助洗衣店、賣酒的還開著。我穿過停車場,到電話亭去,一拉開門,一股尿臊味和菸味就撲了上來。我已經在發抖了,不過那也很正常的。重點是不要去想你要做的事,做就對了。
我拿起沉重的話筒,先檢查一下,以免有人把口香糖黏在上面,或是吐口水在上面,然後再掏出媽偷來的電話卡,插進去。電話號碼我已經會背了。我撥了號,聽著耳朵裡的嗡嗡響,等著有人接電話。
電話亭的玻璃上噴滿了塗鴉,不過我還是可以從縫隙裡看到我們公寓的窗戶。要是媽往外看,就會看到我——不過她不會往外看。她以為我在房間裡睡覺,她會一直喝到酒沒了為止,那時我早就回去了。除非是小傑醒了……不過我現在沒空去想那個。
一個聲音聽起來很愉快的女人接了電話,開始了。
只要不去想自己在上廣播節目,就OK了。反正我就只是在跟主持人巴茲聊天,他問我一些問題而已。催眠自己我可沒有在節目上假裝是我爸,也沒有想要贏什麼豪華假期。
只要記住聲音不能變就行了。十八歲才能參加比賽,所以我才模仿我爸的聲音——放心啦,他不會發現的,他已經死了。他的名字叫丹尼爾,而且他其實沒有蘇格蘭腔,可是我想偽裝成不同人的聲音,所以就用了印象中巴肯老師的口音。廣播電台的人好像也沒有懷疑,這是我第三天call in廣播節目了。
巴茲在跟聽眾講話,準備要介紹我了。希望他的動作快一點,我最受不了等待的時間了。
「歡迎我們目前的冠軍丹尼爾.章郎!你好嗎,小丹?你今天的運氣好不好?你一定要告訴自己——我今天的運氣超級好!」
他總是這樣說——還特別強調。我不覺得自己運氣特別好,我的腿在發抖,我想上廁所。
「運氣還不錯啦。」我聳聳肩,隨便啦,廣播節目嘛。
「運氣還不錯?」巴茲也說了一遍。「那,我們就來看看運氣還不錯的丹尼爾能不能繼續衛冕下去。別忘了——他只需要回答三個問題,三題都答對,距離哈德克炫假期提供的免費家庭假期就更近了一步。」哈德克炫假期的主題歌響了起來——不只是假期,而是你一生中最炫的時光!
「好……丹尼小子,就看你的了,兄弟——別緊張!」巴茲故意頓了頓,做效果,也可能是在等我回答。
我的嘴巴好乾。
「丹尼爾,」巴茲說:「你準備好了嗎?」
我舔舔嘴唇。「好了。」
「第一題。」
有一輛車咻地經過,音響吵死人。
「第一次世界大戰是在哪一年結束?A:一九四五?B:一九一八?C:一九三九?我再念一遍。第一次世界大戰是在公元哪一年結束?A:一九四五?B:一九一八?C:一九三九?」
我呼出一口氣,收音機上聽起來一定像刮颱風。「B:一九一八。」
巴茲不說話。「那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吔,丹尼。你確定它是在一九一八年結束,打完了,大家包袱款一款就回家了嗎?」
「對。」我知道我答對了。我們九年級學過一次大戰。還是二次大戰?我全身發冷,突然覺得不太確定。
「答對了!」巴茲說,而我差不多可以聽到他咧開嘴在笑。「第一題對你還真簡單吶,小丹!你歷史很強喔?」
「沒有啦,學校有學過,」我想也不想就說。
巴茲哈哈笑。「我大概也學過——可是我連昨天做過的事都很難記得住!說真的,要是有人能告訴我昨天我做了什麼,拜託打電話給我!」
我真想踹自己一腳,這麼粗心大意。我應該是個四十歲的男人,早就不上學了!
「我們的冠軍有一個好的開始!」巴茲說:「你的歷史顯然很強,丹尼爾,可是運動方面呢?」
「還行,」我跟巴茲說,其實我在說謊。我對運動一竅不通。
「真可惜,」他說:「因為下一題……是音樂題!」他哈哈笑,帶出了他最出名的一個音效。「抱歉啦,兄弟——不是故意要嚇你啦!」他念問題的時候還自己笑個不停。「丹尼爾,下面三個人有哪一個不屬於傳奇的披頭四樂團?A:理查.史塔基(Richard Starkey)?B:彼特.貝斯特(Pete Best)?C:朱利安.藍儂(Julian Lennon)?你是披頭四的歌迷嗎,小丹?」
「還好啦。」我的嘴巴又乾了。我不知道答案,可是我覺得這是陷阱題。我一個也沒聽過,只覺得C的答案聽起來比較像是披頭四的成員……可是應該是約翰.藍儂,不是朱利安……至少我是這樣覺得的。
「你還在嗎,冠軍先生?」
「在。」
「我可能要催你一下嘍。」
我吞嚥了一下。「C:朱利安.藍儂。」話一出口,我就知道我答錯了。
巴茲嘆氣。「真的嗎,小丹?你剛才說C:朱利安.藍儂不是赫赫有名的默西拖把頭之一嗎?你確定嗎?」
「確定。」也沒辦法改答案了。遊戲規則就是這樣,以第一個答案為準。我真是白痴。
「你完全答對了!」巴茲說,錄音間裡充滿了罐頭掌聲。「理查.史塔基,大家比較知道他的另一個名字林哥.史達,他和彼特.貝斯特都是披頭四的鼓手。而朱利安呢,他是約翰.藍儂的兒子,從來就不是樂團的成員。太好了,小丹!看吧——我就說很簡單嘛!」
「嗯,」我說,擦掉了額頭上的汗。
「再一個問題,你就過關了,」巴茲說,聽在我耳裡,聲音很低。「丹尼爾,你準備好了嗎?」
「好了。」
薯條店上方的公寓有燈亮了,我能看到我家客廳窗戶有電視的閃光。
「我們在婚禮上撒的彩色紙片的英文叫做什麼?A:confetti?B:papyrus?C:paprika?」
「A:confetti。」
「哇!答得好快啊,丹尼爾!我覺得你最近剛參加過婚禮喔!」
「沒有。」
「所以結婚的人是你囉?」
我差點就說我沒結婚,幸好改了過來——後來我才領悟到我是跟節目的一千多個聽眾說我娶了我媽。
「多久了?」
「嗄?」
巴茲哈哈大笑。「你和可愛的章郎太太結婚多久了?可別說你忘了喔!希望她沒在聽節目,丹尼爾,否則你今晚可就要倒大楣了,老兄!」
他不知道自己猜得有多準。
「沒有,她沒在聽……希望啦。」這可是一整晚我說的第一句實話。
「你真的是福星高照,老兄,」巴茲說:「因為你答對了!沒有人會在婚禮上撒paprika紅椒粉或papyrus紙莎草——起碼在我老家沒這個風俗。有的地方會丟石頭和酒瓶,可是絕對不會撒紅椒粉!唉唷,弄到禮服上是要怎麼清啊!參加婚禮的人撒的是CONFETTI彩紙。所以,丹尼爾老兄,你衛冕成功!」「巴茲發財晚安曲」主題旋律在背景揚起。「好,明天晚上再見,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哈姆電台,中波……」
我推開電話亭的門,大口呼吸。我全身都是汗,還是忍不住微笑。我成功了。連續三天過關,只要再七天就贏了。要是我可以在十天內都沒被淘汰,我就可以贏得假期。如果說有什麼東西可以讓媽心情變好,不用繼續酗酒,那一定是兩個星期免費的陽光假期。作者資料
大衛.卡曾斯(Dave Cousins)
英國伯明罕(Birmingham)長大,家裡到處是書和唱片。小時候的志向是當太空人,長大後到布拉德福德(Bradford)念藝術學院、組樂團,後來又搬到倫敦。接下來的十年他四處旅行、灌唱片,差一點點就成名。 大衛的寫作生涯從十歲開始,當時想為「非常大酒店」(Fawlty Towers)創作劇本。此後,他寫歌、寫詩也寫故事。短篇故事〈探照燈人〉(The Floodlight Man)曾在英國BBC5廣播電台現場播出,並由他親自朗讀。大衛白天在設計工作室上班,只能利用午休和晚上寫作;如果午休時下雨,他就會躲在運河橋下。 目前和妻兒住在赫特福德(Hertfordshire),家裡到處是書和唱片;他在閣樓一角寫作,有一隻無法無天的赤毛貓跟他作伴。
基本資料
作者:大衛.卡曾斯(Dave Cousins)
譯者:趙丕慧
出版社:親子天下
出版日期:2014-01-24
ISBN:9789862418284
城邦書號:A1600635
規格:平裝 / 單色 / 304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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