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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塔Ⅰ:最後的槍客【電影書衣闇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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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書已絕版已絕版,無法販售

內容簡介

史蒂芬.金寫作生涯的最顛峰! 傾注畢生心血,耗費三十餘年,空前絕後的奇幻冒險神作! 改編電影,馬修麥康納、伊卓瑞斯艾巴主演,8/31震撼上映! 每個人的生命之中,都有一座必須抵達的黑塔…… 所謂的「槍客」,帶有俠客的風範,他們必須經歷磨練,然後行俠仗義。但是世界發生了劇變,所有的槍客都在大戰中死亡,最後只剩下基列地的羅蘭。 為了讓記憶裡「充滿愛與光明」的世界保持原貌,阻止它「前進」,羅蘭必須找到「黑塔」;但要找到黑塔,就必須先找到半人半魔的黑衣人,黑衣人知道的線索,是他前往那個神秘之地的第一步。 在荒涼寂寥的世界裡,羅蘭苦苦追尋著黑衣人的下落,旅程中他遇見了會說話的烏鴉、死而復活的老酒鬼、被黑衣人詛咒的酒館老闆娘,還與來自異世界的男孩「傑克」結為好友。 這些奇妙的經歷似乎都引導著羅蘭走向獵物,終於,在一個粉塵漫天、佈滿了腐朽白骨的髑髏地,羅蘭追上了黑衣人…… 羅蘭可以說是史蒂芬.金筆下最神秘的主角。他是一個獨行俠,隻身走上善惡對立的奇幻之旅。然而縈繞著全書的「業」的牽絆、抉擇的難題,以及信任、背叛與救贖的掙扎,友情、愛情與親情的糾纏,讓整個《黑塔》系列早已遠遠超越傳統正邪對抗的主題,呈現出浩瀚深邃、豐富迷人的多樣風貌,讓我們不知不覺便深陷其中,難以自拔! 從年輕寫到老,耗費三十餘年,中間歷經生死難關,《黑塔》已成為史蒂芬.金生命歷程的投射與創作思考的總結。而對我們來說,黑塔之旅就是一場生命的試煉,窮畢生之力,我們都必須完成! 【名人推薦】 【中央社副社長兼總編輯】張慧英導讀!【《向達倫大冒險》國際暢銷作家】向達倫、【史蒂芬.金網站站長】林尚威、【名作家】張草、【名影評人.資深譯者】景翔、【名作家】黃願、【名作家】楊照、【城堡岩小鎮粉絲頁創立人】劉韋廷、【名主持人.作家】蔡詩萍、【版權經紀人】譚光磊 強力推薦!●按姓名筆畫序排列

內文試閱

第一章 槍客
  1   黑衣人橫越荒漠而逃,槍客緊追在後。      那片荒漠堪稱荒漠之雄,一望無際,往四面八方延伸而去,與天際抗衡。放眼望去,盡是一片刺目的白亮,滴水不見,景色單調,只在遠方地平線的盡頭隱約繪著朦朧的山影,此外就是鬼草,帶來美夢、惡夢、死亡的鬼草。曾有條公路穿過這片鹽鹼大地,上頭駛過無數車馬,如今空餘墓碑一般的路標,標誌著往日的繁華。然而,物換星移,世界前進了,世界空了。      一陣暈眩向槍客襲來,他感到一種扭曲的錯覺,彷彿整個世界如蜉蝣朝生暮死,一眼即可看破。但是這種錯覺已經退去,地球轉著,踩著地殼的他也不停走著。他麻木的走過幾哩路,不疾不徐,盛水的皮囊掛在腰間,像條燻製的臘腸。水還是滿的。他修練『刻符』多年,大略已練到第五層,要是他能練成聖人『曼寧』,也許根本不會覺得渴。他可以冷靜的看著自己的身體脫水,就像在觀察科學實驗一般,只憑理智在必要時潤一潤乾裂的皮膚,以及內心黝黑的空洞。只可惜他不是曼寧,也不是耶穌的追隨者,更不覺得自己有何神聖之處。換言之,他只是個普普通通的浪人,口渴的感覺再真切不過,但即使如此,他並不特別想喝水。不知為何,這一切讓他感到喜悅。入境隨俗,這是個乾渴的國度,而在他漫長的一生中,別的不會,適應環境可是最擅長的。      水袋底下是一對手槍,加過鐵片的,重量正好稱他的手。這對槍是父親傳下來的,父親沒他那麼高大。兩條皮帶在胯上交叉。槍套上了大量的油,即使烈日如斯,依然不乾不裂,槍柄是檀木做的,顏色泛黃,木紋細緻。生皮索把皮套鬆鬆的繫在大腿兩側,步行時微微晃動,磨白(也磨薄)了藍色的牛仔褲,磨出的兩個弧形乍看彷彿是兩朵微笑。黃銅彈匣掛在槍帶上,在烈日下閃閃發光。彈藥數愈來愈少,皮帶發出若有似無的窸窣聲。      他的衣衫經過雨打風吹,早已看不出顏色;他敞著領口,一條生皮索穿過手鑽的鈕釦孔,鬆鬆的垂著。他的帽子早已不見,帶在身邊的號角也失了蹤影。那支號角已不見了好些年,一個友人臨死前手一鬆,他就接了過來。他失去了朋友,也失去了號角。      他登上一座平緩的沙丘(名為沙丘,實則無沙;這座荒漠是堅硬的鹽鹼大地,即使是入夜後的狂風,也只能吹起去污粉般的惱人粉塵),望見一小堆踢散的營火餘燼,餘燼位在背風處,太陽最早下山的一側。這種小跡象再次證明黑衣人也不過是個普通人,槍客總因此感到愉快不已。他的雙唇在飽經日曬而皸裂的臉上扯出一抹微笑,那笑容可怖又痛苦。他蹲了下來。      當然,他的獵物燒過鬼草,這個地方只有鬼草能當柴火。鬼草燒起來時帶著油亮的火焰,火光微弱,可以燒很久。住在邊境的棄民告訴他,鬼草燃燒的火焰裡住著魔鬼,他們從不敢盯著那火瞧。他們說,要是你盯著火焰瞧,魔鬼就會催眠你,召喚你投身烈焰,而下一個盯著火焰瞧的笨蛋就會看到你的臉。      燒過的鬼草呈十字型,好像代表著什麼意義,這一幕槍客已十分熟悉。他伸手撥弄,餘燼立刻碎散成灰。餘燼裡只有一小片燒焦的培根肉,槍客若有所思的把它吃下肚。向來都是如此。兩個月來,槍客跟著黑衣人穿越荒漠,穿越這片無窮無盡、單調有如煉獄的荒原,但除了整潔得像消過毒的營火外,並沒有發現任何黑衣人的足跡。他從沒發現任何瓶罐、水袋(槍客就曾丟棄過四個水袋,像蛇蛻下的死皮),甚至連糞便也沒發現,他猜想黑衣人一定是把糞便埋了起來。      也許每個營火都代表了一個字,要是一個一個拼起來,就能拼出一段留言,比如說『夥伴,保持距離』,或是『終點就快到了』,甚至可能是『來抓我』。不管營火是不是留言,他都不在乎;就算營火真的是留言,他對留言也不感興趣。重要的是,這堆餘燼跟其他的餘燼一樣冰冷。但是他已有所進展。他知道自己更靠近了一些,但是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知道,也許是一種氣味,不過這也不重要。他會一直前進,直到情勢改變,就算情勢不改變,他還是會一直前進。老一輩的人常說:上帝要水就有水。上帝要水就有水,即使在荒漠也一樣。槍客站起身,拍拍雙手。      沒有其他的線索;即使這片鹽鹼大地上曾留下什麼微小的足跡,也早在剃刀般鋒利的疾風吹拂下灰飛煙滅。沒有糞便,沒有垃圾,也從來沒有掩埋糞便、垃圾的痕跡,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堆堆冰冷的營火,沿著往東南延伸的古老公路排列,此外就是槍客腦中永不休息的測距儀。不過事實上當然不只如此;往東南方前進不只是一種方向感,而是一種引力。      他坐下來,允許自己啜了一小口水袋裡的水。他想起之前那股短暫的暈眩,那股幾乎與世界分離的感覺,心想那到底意味著什麼?為什麼那股暈眩會讓他想起他的號角、想起故友?他的號角與故友早已在耶利哥山丘離他遠去,但那對槍仍然與他同在,也就是父親傳下來的那對槍;那對槍當然比號角更重要……甚至比朋友更重要。      不是嗎?      這個問題莫名的讓人心煩,但是既然除了最明顯的答案以外,再也找不到其他的解答,他只能姑且作罷。他掃視荒漠,然後抬頭看看太陽;太陽已滑落到天空的一角,但落日的方向卻不是真正的西方,頗令人不安。他站起身,從腰帶上摘下破舊的手套,開始拔鬼草生火;鬼草就放在黑衣人留下的餘燼之上。他覺得這諷刺的一幕就像口渴的感覺一樣,充滿了誘惑。      等到白日將盡,地面僅餘微溫,黑白色的天際只留下一抹刺眼的橘紅,他才從包袱裡拿出火石與火刀來生火。他把火藥放在大腿上,坐了下來,耐心的望著東南方,望著群山;他不指望瞧見新營火升起的冉冉輕煙,也不指望瞧見橘紅色的火光,但他還是這麼看著,因為觀察是例行公事。『不專心找就永遠也找不到,豬頭!』寇特一定會這麼說。『張大老天給你的那雙眼睛,拜託!』      但是他什麼也看不到。他很接近了,但也只是相對來說更接近而已,他還沒有近到能看見黃昏時升起的輕煙,或是閃爍的橘紅色營火。      他拿起鋼條用力搥著打火石,一邊把火星打進乾燥的碎草中,一邊喃喃唸著那首古老又充滿力量的歌謠:『點亮黑暗,我主何方?許我沉睡,允我歇息。燃起營火,賜我光亮。』說來奇怪,有些兒時的歌謠與習慣長大了就漸漸忘懷,但有些歌謠與習慣卻一輩子死賴著不肯走,時間過得愈久,就愈是沉重。      他在那堆小小營火的迎風面躺下,讓夢幻般的輕煙往荒野飄散。風不停吹著,偶爾還颳起小小的沙塵暴。      在天上,繁星也不停閃爍著。無數的恆星與宇宙匯聚成燦爛的星空,就像冰冷的火焰發出五顏六色的光芒。他看著天空,天空從紫羅蘭色轉成了檀木般的漆黑,一顆流星在老婦星下劃出一條短暫而壯觀的弧線,然後消失在天邊。營火投下怪異的陰影,鬼草也慢慢燒成了新的形狀:這個形狀不具任何意義,只是一個簡簡單單的十字,也正因為它毫無意義,所以隱隱令人害怕。他堆放柴火時,注意的是實用,而不是花稍的藝術。營火看來一板一眼,就像這個男人到了陌生的旅館房間,看見圖畫掛歪了,會動手擺正一樣。營火慢慢燒著,幽靈在白熾的火中央起舞;黑衣人花稍的藝術火堆與槍客精簡的營火合而為一,但槍客已沉沉睡去,沒有看見。風嗚咽著,就像一個肚子裡長了腫瘤的女巫。偶爾會有一陣邪惡的風向下吹拂,捲起煙霧向槍客吹去,而槍客也不知不覺吸了些煙霧進去。煙霧帶來了夢境,就像沙石在牡蠣中變成珍珠一般。有時,槍客會與風一起發出幾聲嗚咽,但繁星對此毫不關心,即使地上發生了慘烈的戰爭、殉教、復活,繁星也無動於衷,而這一切,也總讓槍客感到愉快不已。      2   一個個白天過去了,槍客還是繼續走;起先他讓天邊的城市燈火領路,接著他聽見鄉村酒館裡有人在彈奏〈Hey Jude〉,琴聲清晰得不可思議,於是他便往琴聲處走去。路岔開後變寬了。到處掛著小小的電燈泡,但早就無法使用了。      他早就經過了森林,現在眼前是一片單調平坦的大莽原:一望無際的荒蕪原野已不見蹤影,取而代之的是牧草與低矮的灌木;令人毛骨悚然的廢棄莊園旁守著陰鬱黑暗的宅第,宅第裡住著的想必是魔鬼;空無人住的小木屋斜眼睥睨著一切;有時會出現棄民的茅屋,但除非茅屋在夜裡閃出一抹忽隱忽現的光芒,或是近親交配的族人在白天繃著臉靜靜耕田,否則沒有人會發現。主要的作物是玉米,但是也種豆子和山蘿蔔果(註:一種莊稼)。偶爾會有瘦巴巴的乳牛從剝了皮的赤楊樹間呆呆盯著他瞧。他曾與四輛馬車擦身而過,兩輛車回程,兩輛車去程:去程的馬車從後方越過他和騾子,車上幾乎空空如也;回程的馬車則多載了些貨物,要回北方的森林。有時會有農夫騎著馬經過,特別謹慎不把目光落在槍客身上。      這是個醜陋的地方。自從他離開普萊斯城後,下了兩次雨,兩次都只是稀稀落落的小雨,就連牧草都看起來又乾又黃。此地不宜久留。他並沒有看到黑衣人的蹤跡,也許黑衣人駕了馬車。      路轉了個彎,槍客走到盡頭,叱了一聲,停下騾子,俯看塔爾城。塔爾城位在圓形的盆地底,就像一顆假造的寶石鑲在廉價的戒台上。城裡有幾道燈火,大多集中在樂聲發出的地方附近;看來有四條街道,其中一條是馬車道,是鎮上的主街,其餘三條小街則與車道呈直角相交。也許會有餐館。雖然他覺得不太可能,但也很難說。他又叱了騾子一聲。      現在,路上散佈著更多的房舍,但大多是空屋。他經過一個小小的墳場,墳場裡木刻的墓碑陳腐傾塌,爬滿了惡臭撲鼻的鬼草。大約走了五百呎後,他發現一個破爛的路標,上頭寫著:『塔爾城』。      路標上的油漆斑駁,幾乎無法辨識。更前方又有一塊路標,但槍客橫看豎看,就是看不出上頭寫了什麼字。      走進塔爾城時,他隱約聽見有人似醉非醉的齊聲合唱著〈Hey Jude〉,不斷重複的副歌:『哪——哪——哪——哪哪哪哪……Hey Jude……』歌聲死氣沉沉,就像風聲穿過腐爛的樹洞一般,要不是酒吧鋼琴響亮的彈著不甚高明的伴奏,他可真要以為是黑衣人施了法術,召來鬼魂住在空城裡。這個念頭讓他微微一笑。      街上有人,但不多。三個女士穿著黑長褲與黑色高領襯衫,從對面的木板路經過,她們強忍著好奇,刻意不看槍客。四周一片漆黑,三人又是黑衣黑褲,所以她們的身體幾乎瞧不見,臉龐活像黏了眼睛的白球在上空游來游去。一個頭戴稻草帽的老人面容嚴肅,從木造商店前的階梯上望著槍客。一個瘦骨嶙峋的裁縫原本忙著接待晚來的客人,也停下來看著槍客經過,還把油燈舉在窗前,好看得更清楚些。槍客對他點點頭,但裁縫或是客人都沒有回禮。他感覺他們的眼神緊盯著他低垂在臀部的槍套。一個大約十三歲的少年帶著一個看似妹妹或情人的女孩走過前一條街,禁不住稍稍慢了下來,兩人的腳步微微揚起一陣塵煙。城裡大部分的街燈都還堪用,但都不是電燈;雲母做的燈罩上結了一層油,看起來朦朦朧朧的,有些燈還破了。附近有一個馬車出租行,看起來一副寒酸樣,也許馬車道是車行唯一的生意來源。馬棚像一張咧開的大嘴,大嘴旁的沙地上畫了個玩彈珠用的圓圈,三個男孩安靜的蹲在圓圈旁,抽著玉米莢做成的菸,長長的身影投映在地上。一個男孩的帽帶上插著蠍子尾,另一個男孩的左眼腫了起來,微微凸出眼眶。      槍客牽著騾子走過三個男孩身邊,往馬棚的深處望去。一盞油燈閃著昏暗的光芒。一個穿著連身工作服的瘦高老人拿著叉子,使勁把蓬鬆的牧草剷進秣草棚。      『嗨!』槍客喊道。      老馬伕停下叉子,黃色的眼睛四下張望了一番。『嗨你的!』      『我有隻騾。』      『那很好。』      槍客拿起一塊沉甸甸又鑄得不平的金幣,往昏暗的馬棚裡彈去;金幣噹啷一聲落在佈滿碎牧草的木板上,閃閃發光。      馬伕走上前來,彎下腰,撿起金幣,瞇著眼打量槍客。他的眼神落在槍客的槍袋上,然後不懷好意的對槍客點點頭。『這騾子你打算放多久?』      『一、兩個晚上。也許更久。』      『我可沒零錢找你。』      『沒人叫你找錢。』      『反正槍桿子賺錢容易。』馬伕嘟囔著。      『你說什麼?』      『沒什麼。』馬伕拉起韁繩,牽著騾子進了馬棚。      『把騾子刷一刷!』槍客喊道。『我回來的時候要牠渾身香噴噴的,聽到沒?』      老人沒回頭。槍客走出馬棚,往那群圍著彈珠圈的男孩走去。剛才那一幕,三個男孩全瞧在眼裡,態度有些不屑。      『日日長春,好夢連連。』槍客打了聲招呼。      沒人答腔。      『你們住在城裡嗎?』      還是沒人答腔,只有蠍子尾捧場,微微點了點頭。      一個男孩把嘴裡翹得老高的玉米莢菸捲拿下來,抓起一顆貓眼石彈珠,往沙地裡的遊戲圈裡彈去。貓眼石擊中一顆魚腦石,魚腦石彈出圈外。他撿起貓眼石,準備再射一次。      『城裡有餐館嗎?』槍客問。      年紀最小的男孩抬起頭來。他一邊的嘴角破了個大洞,但他的雙眼很正常,眼神裡充滿了純真,在這個鬼地方,這分純真想必無法長存。他盯著槍客,強忍著滿腹的驚奇,令人又憐又怕。      『去薛伯的店裡也許能買個肉餅。』      『那是間酒館嗎?』      男孩點點頭。『對呀!』其他玩伴的眼神突然變得醜陋又充滿敵意。也許待會兒,男孩就會因為對槍客說話親切而受到懲罰。      槍客摸摸帽簷。『多謝。很高興知道這城裡還是有人會說話。』      他從男孩身邊走過,登上木板路,往薛伯的店走去;他清楚聽見一個男孩開始挖苦答腔的男孩,聲音仍是高亢的童音:『你這吃野草的傢伙!你搞上你老姊多久了,查理?你這吃野草的傢伙!』接著就是一記響拳跟一陣哭聲。      薛伯酒館的門前燒著三盞煤油燈,門兩側各有一盞,剩下的一盞釘在酒館如蝙蝠張翅的兩扇門上。合唱〈Hey Jude〉的歌聲已歇,鋼琴演奏著其他的老歌,低喃的歌聲時斷時續。槍客在門外佇立了一會兒,往裡頭張望。酒館的地板上滿是木屑,搖搖欲墜的桌子旁放著痰盂,鋸木架上搭著木板,湊合著成了吧台,吧台後一張黏乎乎的鏡子反射出鋼琴師的身影,想當然,鋼琴師是駝著背坐在鋼琴椅上。鋼琴正面的蓋板已不翼而飛,彈奏時可以瞧見木製的鍵盤上下彈動。酒保是個女人,有著一頭稻草色的頭髮,她穿著骯髒的藍色洋裝,一邊的吊帶是用安全別針別上的。大概有六個鎮民在酒館最裡面的地方,一邊喝著酒,一邊玩著牌戲打發時間,牌戲的名字叫『看仔細』;另外有六個鎮民零散的圍著鋼琴,四、五個鎮民坐在吧台前。槍客走了進去。      眾人不約而同轉過身來盯著槍客和他的槍。四周突然安靜了下來,只有渾然忘我的鋼琴師繼續叮叮噹噹的彈奏著。女酒保擦了擦吧台,一切又恢復常態。      『看仔細囉!』一個在角落玩牌的鎮民說著,拿黑桃四壓過了紅心三,清空了手上的牌。拿到紅心的一方罵了聲髒話,推倒自己的賭注,接著繼續玩新的一局。   槍客走近吧台的女人。『有肉嗎?』他問。      『當然。』她看著槍客的眼睛。或許她年輕時還稱得上漂亮,但歲月不饒人,現在她的臉皮坑坑疤疤,還有道青紫色的疤痕歪歪扭扭的橫過額頭。她上了厚厚一層粉,想遮住疤痕,卻是欲蓋彌彰。『乾淨的牛肉,健康得很。不過很貴。』      健康才有鬼,槍客心想。妳冰箱裡的東西,八成是從什麼三眼六腳的怪物身上來的——這是我猜的,塞爺。(註:sai貴族語,尊稱對方之用。)      『我要三個肉餅,一杯啤酒,麻煩妳。』      餐館裡的氣氛再次起了微妙的變化。三個肉餅。每個人聽了都口水直流。三個肉餅。這裡有人一次吃過三個肉餅嗎?      『總共五顏。你知道什麼是「顏」吧?』      『五塊錢?』      她點點頭,或許她說的真是五元。反正他是這麼猜的。      『包括酒錢嗎?』他說著,微微一笑。『還是酒錢得另外付?』      她沒有回應他的笑容。『酒待會兒送上去,但帳可得先結。』      槍客把一塊金幣放在吧台上,每個人的眼睛都盯著金幣瞧。      吧台後有一個悶燒著的炭爐,就在鏡子的左方。女人走進炭爐後方的小房間,拿出一塊用紙盛著的肉。她捏出三小塊肉餅,放在烤架上。烤肉的香氣教人瘋狂。槍客無動於衷的站著,但卻對四周環境十分警覺,他注意到琴聲有些顫抖,玩牌的人慢了下來,其他熟客悄悄用斜眼瞥了過來。      槍客從鏡中看到有個男人朝他走來。男人的頭幾乎全禿了,一隻手按著掛在腰帶上的巨型獵刀……   (待續)

延伸內容

在玫瑰的歌聲中
◎文/張慧英(中國時報副總編輯兼主筆)   恐怖大師史蒂芬.金的名號,在全世界都喊得響叮噹,他的作品不只多,而且本本登上排行金榜,許多還改拍成電影,得了不少獎,堪稱是最成功、閱讀範圍最廣、也最具影響力的現代暢銷作家。在這麼多作品中,最特殊、也最為核心的一部,就是《黑塔》(The Dark Tower)七部曲了。   金大師非常擅長說故事,他想像力豐沛,敘事細膩,情節扣人心弦,作品主題從外星人、吸血鬼、殭屍、鬼店到幽靈,每本都能讓你冒著冷汗欲罷不能。當然,還有不少非靈異、但深刻描繪人性的小說(例如改拍成電影『熱淚傷痕』的《Dolores Claiborne》)。然而,《黑塔》七部曲的風格卻完全獨樹一格,和其他的作品很不相同,雖然也有妖魔鬼怪,但它真正迷人之處,在於有一種史詩般的壯闊、迷離與蒼涼;美麗,但也憂傷。   《黑塔》這套系列,金大師足足寫了七大冊。而且,照著他的老習慣,幾乎每一本都厚得可以砸死人,被譽為史上最長的小說之一。不只總篇幅長,書寫時間也長到不可置信。史蒂芬.金在七○年代開始發想,要寫一本像《魔戒》一樣的史詩型長篇小說,接著構想出故事輪廓。《魔女嘉莉》(Carrie)讓他一夕成名,加上《鬼店》(The Shining)轟動全球,奠定了他恐怖大師的地位,也讓似乎不具票房吸引力的這套超級長篇小說得以陸續出版。   金大師追趕黑塔的進度時快時慢,有時隔好幾年才孵出一本,中間經常不務正業跑去玩別的事寫別的書,還經歷了一次九死一生的大車禍,直到二○○三年才終於完成最後一集《業之門》。從最初到最終,總共花了三十三年光陰。三十三年!這是古今中外罕見的一項紀錄,金大師其實是在用他的人生書寫《黑塔》。   而讀者如果從第一集出版後就緊緊跟隨,一集一集等待,以無比的耐心(或無限的焦躁),隨著槍客羅蘭和他的共業夥伴們出生入死,經歷艱難險阻走過千山萬水,到終於親睹那座夢寐以求的黑塔、看到羅蘭的畢生追尋終於揭露謎底的時刻,竟也是悠悠過了二十載光陰。《黑塔》的無數追隨者,同樣地,也在金大師的召喚下,用自己的人生追尋那遠方的未知高塔。   無論三十三年,還是二十年,這漫長的年歲,正是『黑塔』系列的一項重要核心元素,是它意義與內涵的一部分。不過,這段話的意思,我不會先告訴你的,即使你只需要短短二年,就能在中文版取得通往黑塔的捷徑,而不是如我花了二十年苦候,但我也不想讓你更快得到答案。相信我,這是為了你好。   當然,如此漫長的等待,對讀者是很難熬的。如果故事不好看,直接丟掉也就是了,偏偏金大師寫得太好,讓人從此嗑上了癮,非等到下本新書不能稍解。問題是他拖拖拉拉,害得全球讀者望穿秋水,生怕沒撐到結局就先嗝屁了。   也因為如此,在他放下《黑塔》去寫別的書的那幾年,收到了來自世界各地萬千讀者催促抱怨的信,包括癌末病患和死刑犯的懇求。還有人寄來一張照片,是一隻被蒙上眼睛綁起來的泰迪熊玩偶,信上威脅說:『馬上出版《黑塔》續集,否則就殺了它!』(倒滿有幽默感的)。可是那時上天還沒把故事完全下載到他的腦袋裡,所以他自己也不知道會怎麼發展。   對《黑塔》迷來說,最大的驚嚇莫過於金大師在一九九九年的車禍了。那次他被撞得性命垂危,消息傳來,想到再也看不到《黑塔》的結局,讀者莫不感覺世界末日將臨。我簡直想飛到美國他的病榻前,學八點檔連續劇般呼天搶地:『大師!你不能死啊!起碼寫完了《黑塔》再死啊!』幸好,大難不死,經上天這一提醒,他火速趕完了最後三集,終於完成人生一大功課。   《黑塔》的發想,最早源自於長篇敘事詩〈公子羅蘭來尋黑塔〉,再加上《魔戒》與『黃昏三鏢客』的影響。黑塔佇立在遙遠的世界中心,被一大片玫瑰花田所包圍,六道光束就像巨大的樑柱,以黑塔為中心交會,支撐起萬千時空裡的萬千世界,這就是一切存在的存在基礎。但瘋狂的血腥之王佔據了黑塔,意圖毀滅一切,光束六道已經垮了四道,害得世界分崩離析,一步步走向衰亡滅絕。   故事的主角是羅蘭.德斯欽生存的中世界,是在我們時空之外的另一個世界,但又似乎位於離我們很遠很遠的未來。他是貴族,通過了測試成為『槍客』——接受過嚴格戰鬥訓練的武士,類似日本傳統武士或歐洲中世紀的騎士,地位特殊而尊崇,負有捍衛正義剷奸除惡的使命。支撐世界的光束受創,加上魔法師作祟,中世界傾頹瓦解,他也失去了家園與愛人,在所有人都死了之後,他成了碩果僅存的最後一個槍客。為了阻止黑塔崩解,為了拯救世界,羅蘭毅然往遙遠的黑塔前進,在『業』(ka,命運)的安排下,他找到了同伴。   這群共業夥伴包括毒癮患者的艾迪、雙腿截肢的蘇珊娜、與羅蘭情同父子的少年傑克。在羅蘭的訓練下,他們成了身手優異的槍客,以相同的信念與決心,一路朝黑塔前進。途中經歷了許多難關,包括愛猜謎語的火車、陰狠的巫師、恐怖的吸血鬼、兇殘的半獸人、無所不在的血腥之王等等,他們遭到魔法迷惑戲弄、面對可怕的獠牙利爪、被深淵峻嶺所阻擋、在驚險搏鬥中出生入死,所幸也始終有正義力量的護持。   雖然邪惡力量猖狂肆虐,但正義未死,光明的力量始終默默保護著他們。一朵位於紐約某廢棄空地的神奇玫瑰,悠然唱著最純淨美麗的歌聲,帶給他們撫慰和希望,那是善與美的光,何其脆弱,卻又何其堅強。   這群夥伴除了在異時空中行俠仗義,不時還會經由『任意門』到我們的世界裡辦點事——包括拜訪作者金大師本尊,並且揭露出他們身世的最大謎底。這是《黑塔》系列裡的一大高潮,不過,當然,我只會說到這裡為止。   《黑塔》七部曲分別是《最後的槍客》(The Gunslinger)、《三張預言牌》(The Drawing of the Three)、《荒原的試煉》(The Waste Lands)、《巫師與水晶球》(Wizard and Glass)、《卡拉之狼》(Wolves of the Calla)、《蘇珊娜之歌》(Song of Susannah)及《業之門》(The Dark Tower)。征途雖長,但從不枯燥,讀者無法預測接下來羅蘭一行人會遇上什麼麻煩,更不知道他們到底能不能抵達黑塔,或者黑塔到底會給他們什麼解答,只能屏氣凝神緊緊跟隨。   在金大師的作品裡,《黑塔》像是一個主軸,輻射衍生出許多作品來,並且相互呼應。它的基本架構和《末日逼近》(The Stand)很接近,講的差不多是同一個故事,只是擷取的時空片段不同。這也是金大師的習慣,筆下的人物情節經常彼此勾連,有時還會跑到別本書裡串門子,彷彿一個大故事裡的不同小故事。   比起其他作品裡的恐怖驚悚,《黑塔》談得更多的是追尋,對人生、對理想、也對使命。無論其間經過了多少生死危機,不管情勢多麼險惡,勝算多麼低,看來似乎死路一條,這群共業夥伴也不曾停下追尋的腳步,沒有誰提議放棄或自行落跑,即使明知很可能為此付出生命。   於是乎,金大師帶著羅蘭,羅蘭帶著他的夥伴,他們再帶著所有的讀者,共窮悠長歲月,追尋那不可預知的黑暗之塔。除了作者,我們都沒有答案,但依舊步步向前,永不放棄。人生的滋味,盡在其中。我們最後總會領悟,過程,就是人生。   《黑塔》談追尋、談人生,也談忠誠與勇氣。羅蘭是這群夥伴的領袖,嚴肅正直,身手矯健,但也疏離而疲憊。黑塔是他的天命,他願意為追尋黑塔付出一切代價,在某種程度上,這讓他變得冷酷無情,儘管他也並不欺瞞。他和夥伴建立起生死與共的情誼,他們接納羅蘭的使命為自己的共同天命,彼此信任,也彼此依賴,必要時更隨時準備為彼此犧牲。無論外在的試煉如何嚴苛,他們始終坦誠相對,全心付出,以最真摯的忠誠友情,緊緊團結起這群小小的生命共同體。   同時,《黑塔》還談勇氣;不是片刻之勇,而是能夠長期在險惡壓力下堅持向理想前進的勇氣。在漫長的人生追尋裡,沒有執著,沒有勇氣,是到不了終點的。黑暗之塔佇立於迢迢天涯路的彼端,是福是禍,不知。而在追尋黑塔的道路上,每一步的堅持不悔,都需要以無比的勇氣才能跨出;面對每天日出後無法預測但必定艱難的挑戰,也需要強大的勇氣才能戰鬥到日落,然後再迎接另一個日出。   而日出日落,每一天,都是我們人生之戰的軌跡,也是黑塔真正的追尋。無論多麼艱辛,只要心裡仍有一朵玫瑰在輕輕歌唱,我們就還有繼續前進的勇氣。
《向達倫大冒險》作者向達倫特別為中文版專文強力推薦 吸血鬼王子深陷黑塔
  我在一九八九年二月讀完《黑塔》的第一集,當時我十六歲。十八年後,也就是在我三十四歲的時候,我讀完了《黑塔》的最後一集。我從來沒有對任何一套系列作品投入這麼長的時間!最令人驚奇的是,在這些年歲裡,即使碰上了最長的出版間隔,這個故事仍然鮮明的印在我的腦海中,我總能輕而易舉的就回到羅蘭和他『共業夥伴』的故事裡。這個故事很長、很複雜、層次很多,穿梭了過去與未來,穿越了不同的世界,而且還有一大群角色參與,但是我從來不覺得迷失或是搞不清楚劇情。這個故事從一開始就深深吸引我,讓我到目前為止的大半生都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黑塔》系列結合了最精采、也是我最喜歡的文類:恐怖小說、科幻小說、奇幻小說、西部小說。書裡的情節讓我忍不住想到塞吉歐.李昂尼導演的電影(《荒野大鏢客》、《黃昏三鏢客》等)、想到托爾金、想到電影《豪勇七蛟龍》、想到理查.亞當斯的小說《殺敵克》,甚至還想到了《哈利波特》!書裡偶爾會出現虛實交錯的情節,我們會發現我們居然在故事裡遇到了現實生活中的史蒂芬.金。書裡有槍戰、有激烈的打鬥、有善惡對立,還有怪獸、英雄與壞人。有些角色獲得了無上的名聲與榮譽,有些角色則是背叛了朋友與自己。書裡還有魔法和科技,有時候這些魔法和科技能幫這些遠征的角色一把,有時候又成了他們的絆腳石。   不過,這套書裡最精采的,就是這趟遠征的過程。這是一趟波瀾壯闊、描寫精細、令人屏息的旅程,帶領讀者穿越許多遼闊又陌生的國度。黑塔和它無數的謎團永遠在召喚著你。你可以感覺到它就佇立在旅程的盡頭,高聳入雲、充滿邪氣,既迷人而又駭人。除非你跟著書中人物走到旅程的盡頭,否則你永遠也不曉得抵達終點的會是哪一個角色,但是如果你堅持到底,做一個忠實的讀者,你一定能得到回報:你將能仰望黑塔,探索其中無窮的秘密……不論是好是壞……
來自名家的好評
史蒂芬金無論寫恐怖、溫情、緊張、科幻、奇幻,都能隨心所欲的牽動讀者的心。原因無他,只因他瞭解人心,直接去描寫人心最深處最單純的恐懼,令人讀了會與故事中的角色感同身受。 ——【名作家】張草 史蒂芬?金過人之處,便是他完全控制了文字的氛圍,從閱讀第一行字到結局,即便你能冷靜地判斷、猜測故事的走向,卻永遠離不開他所設下那有如迷霧無所不在的重重包圍,即便最後闔上書本,仍覺得故事還在書中蠢蠢欲動,準備脫困而出,進到現實的生活中。 ——【名作家】黃願 史蒂芬?金的豐富想像力、對文字運用的掌控能力、還有非常優秀的小說寫作技巧,以及對人物塑造和氣氛營造都相當用心,所以在那種既曲折又懸疑的情節中,總是能夠讓讀者隨時感到不寒而慄的恐怖感覺。 ——【資深譯者˙影評人】景翔 史蒂芬?金的文句在簡鍊無比的文字裡卻蘊藏著深邃無比的意象,他運用動詞的巧奪天工更堪稱一絕,卻非刻意矯飾,而是渾然天成,難怪史蒂芬?金有此盛名,也難怪《黑塔》被喻為他最成功、最偉大的一部作品。 ——【奇幻文學評論者】譚光磊

作者資料

史蒂芬.金(Stephen King)

1947年生於美國緬因州波特蘭市。自1973年出版第一部長篇小說《魔女嘉莉》後,到目前為止已寫了五十多部長篇小說和二百多篇短篇小說,他同時也以「理查.巴克曼」的筆名,發表了眾多暢銷作品。他的筆法細膩,善於從大家再熟悉不過的日常生活事物中,帶給讀者如同身歷其境的恐怖感。作品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暢銷超過四億本,甚至被譽為「每個美國家庭都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另一本則是史蒂芬.金的小說」。 他的作品也是影視改編的熱門題材,其中《魔女嘉莉》是他一鳴驚人的出道作,並多次被改編拍成電影;《四季》中的三篇故事分別被改編成電影《刺激1995》、《站在我這邊》和《誰在跟我玩遊戲?》;《鬼店》、《牠》與《末日逼近》則被譽為他的三大代表作,也均被改編成電影或電視影集。其他改編的電視影集還包括《穹頂之下》、《賓士先生》、《城堡岩》、《局外人》等等。 2003年,史蒂芬.金獲得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頒發「卓越貢獻獎」;2004年,他榮獲世界奇幻文學獎「終身成就獎」;2007年,他獲頒愛倫.坡獎的「大師獎」;2008年,則以《魔島》和《日落之後》同時囊括「史鐸克獎」最佳長篇小說及短篇小說獎;2010年,他又以《暗夜無星》贏得「史鐸克獎」最佳小說獎和「英倫奇幻獎」最佳小說獎;2015年,他以《賓士先生》再次榮獲「愛倫.坡獎」。這些獎項的肯定,也在在彰顯出他無可取代的大師地位。 目前史蒂芬.金與同為小說家的妻子定居於緬因州。 ●史蒂芬金選官網:www.crown.com.tw/book/stephenking .1982年《死亡之舞》獲頒雨果獎「非小說類獎」 .1986年《牠》獲頒英倫奇幻獎 .1996年《綠色奇蹟》獲頒英國恐怖小說作家協會史鐸克獎「最佳長篇小說獎」 .1996年〈黑衣男子〉獲頒歐亨利獎「最佳短篇小說獎」 .2003年獲頒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卓越貢獻獎」 .2004年獲頒世界奇幻文學獎「終身成就獎」 .2007年獲頒愛倫.坡獎「大師獎」 .2008年《魔島》獲頒英國恐怖小說作家協會史鐸克獎「最佳長篇小說獎」 .2008年《日落之後》獲頒英國恐怖小說作家協會史鐸克獎「最佳短篇小說獎」 .2010年《暗夜無星》獲頒英國恐怖小說作家協會史鐸克獎「最佳短篇小說獎」 .2015年《賓士先生》獲頒愛倫.坡獎「最佳小說獎」

基本資料

作者:史蒂芬.金(Stephen King) 譯者:馮瓊儀 出版社:皇冠 書系:史蒂芬金選 出版日期:2017-07-24 ISBN:9789573323372 城邦書號:A1300377 規格:平裝 / 單色 / 280頁 / 15cm×20.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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