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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安的保險規畫:教你分齡買對保險,兼顧理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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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書已絕版已絕版,無法販售
  • 一生平安的保險規畫:教你分齡買對保險,兼顧理財和保障

  • 作者:吳鴻麟
  • 出版社:商業周刊
  • 出版日期:2017-03-23
  • 定價:300元

內容簡介

該不該買保險?買多少才夠? 保險金融達人吳鴻麟,教你買得省、買得對, 打破10大迷思、5大週期分齡規劃, 選中CP值最高保單,小錢就能擁有大保障! ◆購書即享【免費保單健檢】服務 根據統計,台灣每個人擁有超過2.3張的保單,人壽保險滲透率更高居世界第一,但是真的搞懂自己買什麼保險的人卻相當有限。把整疊保單拿出來檢視,不是同質性過高,就是萬一發生事故,保障有限,甚至無法理賠!當然也有人堅持不買保險,可能是因為自身或者親友有過不好的保險經驗,因而對保險反感。但是,風險之前人人平等,別再避買保險啦!要防患的是會騙人的「不肖保險業務員」,而不是「保險」本身。 本書分為兩大部分: 第一部分「迷思篇」 「保險都是騙人的,多存點錢比較實在?」「政府已經開辦長照2.0,不用再買長照險?」 保險,有很多人云亦云、似是而非的言論,這一部分將整理出十大拒絕買保險的理由,並逐一分析解答讀者心中的疑問,認清保險的本質與功能,避免「人云亦云」輕忽自己可能面臨的風險,而耽誤了投保的黃金時間,造成家庭或個人無法彌補的傷害與損失。 第二部分「規畫篇」 ◎人生五大週期與需求 從人生不同階段必須肩負的個人與家庭責任,來分析不同的理財與保障需求,再從需求中探討如何透過「風險規畫」、「理財規畫」及「資產規畫」來達到保障、創富及資產傳承目的。 ◎CP值最高的保單規畫 教大家如何依自己的經濟能力,利用CP值最好的保險產品組合,來達到不同階段的需求與規畫目標。建構完整的保險防護網,讓保戶能擁有一生平安的保險。 套句一句流行廣告詞:好險,有保險。但是,你的保險買對了嗎?這是想買、剛買、或滿手保單的人想要了解的問題。「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人,怕的不是風險,而是風險來臨時,自己架的防護傘不夠大,因為走太快、活太久或走不掉而拖累家人,成為一生的遺憾。 【專家推薦】 吳澔如(法巴銀行首席營運官) 李正之(台名保經董事長) 李佳蓉(磊山保經首席顧問) 李崇言(法巴人壽中國區總負責人) 李淑芬(錠嵂保經董事長) 李傳晧(精联保經董事長) 張烱銘(中國人壽保險資深副總經理) 莊中慶(君龍人壽總經理) 陳文勇(台灣人壽副總經理) 曾覺民(巨擘保經董事長) 黃志明(倍安保經董事長) 鄭祥人(保經公會理事長) 戴朝暉(法巴人壽台灣區總經理) 薛淑梅(第一金投信董事長) 【本書特色】 1. 金融保險專家現身說法 作者擁有30年金融保險經驗,兼具法律與銀行保險專業背景,更能釐清外界對「保險」似是而非的概念,深入淺出各險種特色與獨特性,提供購買保單前的不同思考方向。 2. 真實案例+試算說明深入淺出 無私分享保單案例,教大家選對保單、買對保險,將小錢發揮最大效用,規畫CP值最高保單。

目錄

推薦序︱保險,保你和家人一生平安│鄭祥人 推薦序︱保險,是民生必需品│李佳蓉 推薦序︱保險工作是利人又利己的事業│莊中慶 共同推薦︱ 前言:有保險,有保庇?    一張圖看懂保單分類 Part Ⅰ迷思篇:保險真的能保一生平安嗎? 迷思01︱保險都是騙人的,多存點錢比較實在! 迷思02︱我已經買好幾張保單,不要再找我買! 迷思03︱我一個人沒有家累、衣食無虞,不需要再買保險! 迷思04︱孩子還小沒賺錢,不需要買保險! 迷思05︱投資型保單不保證收益,一條牛被剝好幾層皮! 迷思06︱保單應回歸保障功能,不該當定存買! 迷思07︱年金險種類多又複雜,綁約時間長、不划算! 迷思08︱有全民健保就夠了,何必再買醫療險! 迷思09︱政府已經開辦長照2.0,不需再買長照險! 迷思10︱買保險可以節稅,是富人專利! PartⅡ 規畫篇:分齡保險術,買對需要兼顧理財規畫 規畫01︱學齡期保險需求及商品規畫 ◎學齡期CP值最高保單組合 ◎學齡期保險規畫常見問題: Q1. 15歲以下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無法理賠? Q2. 跟團出遊有「責任保險」,就不用「旅行平安險」? 規畫02︱青年期保險需求及商品規畫 ◎青年期CP值最高保險組合 ◎青年期保險規畫常見問題: Q1. 為什麼年輕族群適合買投資型保單? Q2. 該買癌症險,還是重大疾病險? Q3. 重大疾病險、特定/重大傷病險,哪種最「保險」 規畫03︱壯年期保險需求及商品規畫 ◎壯年期CP值最高保險組合 ◎壯年期保險規畫常見問題: Q. 投保醫療險,住院開刀就理賠? 規畫04︱空巢期保險需求及商品規畫 ◎空巢期CP值最高保險組合 ◎空巢期保險規畫常見問題: Q1. 我有勞保退休金,為何還要買年金險做退休準備? Q2. 很夯的纇全委保單,到底能不能買? 規畫05︱退休期保險需求及商品規畫 ◎退休期CP值最高保險組合 ◎退休期保險規畫常見問題: Q1. 如何選購長照險? Q2. 如何運用保單節稅 Q3. 身故保險金給付不能免遺產稅? 結語 後記:一個優秀保險業務員的養成 附錄: 人壽保險金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案例及其參考特徵

內文試閱

【前言】有保險,有保庇?
     為什麼這時候要談保險?有3 大理由:      理由一、台灣經濟成長趨緩      台灣有句俚語:「生吃攏嘸夠,擱有通曝乾?」意思是指種植生產的蔬果欠收,要現吃都不夠了,怎麼可能還有多餘的食材可以曬乾、醃漬,留著以後食用。      所以,很多人會認為現在的經濟環境不好,收入不穩定,應該要量入為出,保險並非民生必需品,「當省則省」。換句話說,買保險會增加個人或家庭支出,是不是等經濟寬裕些再考慮?有這樣的想法到底對不對?      種種數據顯示,經濟疲弱不振的現況,短期內似乎看不出有好轉跡象,最直接影響的是上班族的薪資停滯,甚至基層勞動者的工資倒退到20年前的水準。      就業機會愈來愈少,加上物價上漲,上班族或勞工階級在都會區辛苦打拚一輩子,也買不起一間小套房。於是我們常聽到衡量生活品質不滿意的「痛苦指數」也愈來愈高。在這種經濟壓力下,要民眾省吃儉用再擠出一些錢來買保險,確實相當辛苦。      在這樣的環境下,網路、媒體出現不少名嘴、保險達人,傳達一些似是而非的聲音與觀念,灌輸、提倡民眾不需要買保險的言論。這些「專家們」可能連保險的基本知識都沒有,但卻一直在宣導「自保」比「買保險」重要,只要把身體鍛鍊好,有「健保」+「保健」就夠了,不需要浪費錢去買保險。      我很憂慮這樣「眾口鑠金」、「以訛傳訛」的傳播力量,萬一讓真正需要保障的家庭或個人因此誤信而忽略了保險的重要性,等於是把自己一步步推向危險的斷崖。      理由二、國際政經風險增加      2007 年美國爆發「二房事件」債券危機之後,緊接著2008 年全球四大投資銀行之一的「雷曼兄弟」破產清算,全球金融體系出現空前危機,成為引發全球金融海嘯的導火線。緊接在後的冰島破產、歐豬五國(PIIGS,葡萄牙、義大利、愛爾蘭、希臘、西班牙五國的英文字首縮寫)的國債無法清償,也開始攪亂整個歐洲市場,剛從2000 年亞洲金融風暴中脫身的亞洲各國,馬上又面臨重擊,骨牌式效應幾乎無一倖免,真的應證了「世界是平的」理論。      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為了拯救美國經濟危機,實施一波波的「量化寬鬆(QE)」政策,此舉也引發全球央行進行貨幣競貶,形成另一樣態的世界大戰,只是這次使用的武器是「貨幣」,而不是導彈,但對各國經濟的影響和破壞力卻比導彈大上千百倍,尤其對依賴出口貿易的國家更是嚴峻考驗。      俗語說:「福無雙至、禍不單行。」繼經濟問題後,各國政治局勢也呈現不穩定狀態,引領全球政治經濟政策的主要國家領袖,先後在大選中落敗,主張保護主義的候選人脫穎而出,2016 年甚至出現市場上最大的兩隻「黑天鵝」,即英國脫歐與川普當選美國總統。      緊接著,2017 年約占歐盟經濟40%的歐洲主要國家,也即將舉辦大選,保護主義候選人一樣占上風,歐債問題可能再捲土重來,政治風險讓往後3 至5 年的全球經濟發展,更增添不確定性。      這些看似與我們不相干的國際政治、經濟問題,事實上牽一髮而動全身,因為台灣的經濟仍然高度依賴出口貿易,保護主義將對台灣產業相當不利,進而影響到政府的歲收、產業發展,以及民眾的所得等,導致薪資倒退、失業率升高、就業率偏低、通貨膨脹、利率下滑、匯率波動、股市交易清淡等等……都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一旦個人或家庭因突發事故出現收入中斷,或增加無預期的費用支出,將會嚴重衝擊原本的生活與計畫,這些恐怕都不是憑我們一己之力就可以解決。      理由三、人口結構老化衝擊      除了受全球政治、經濟問題影響之外,台灣還即將面臨社會結構人口老化及少子化的衝擊,由於養兒育女的責任壓力增大,使得許多新婚夫妻不願多生小孩,甚至不敢生。      台灣的生育率創全球新低,2017 年起14 歲以下幼年人口將少於65 歲以上高齡人口,少子化問題使得台灣的「人口紅利」4 已不復存在,未來的老人安養、照顧與醫療問題,對個人與家庭也會是沉重的負擔,這樣的時間表已經迫在眉睫。      早在1993 年,台灣就邁入「高齡化社會5(aging society)」,2018 年將成為「高齡社會」,到了2026 年就是「超高齡社會」,總人口中20%為65歲以上。也就是說,走在街頭的每5 個人就有1 個是老年人。      台灣從「高齡社會」進展到「超高齡社會」,只有短短的8 年時間,比日本的11 年、美國的14 年、法國的29 年、英國的51 年快上許多,但也表示解決問題的時間表更少,未來高齡人口可能面臨的健康、醫療、安養、照護問題,如果不及早準備,嚴重性將更甚於現在遇到的經濟困境。從「搖籃到墳墓」是每個人一生都必須經過的歷程,不同的人生週期,每個人有不同的角色扮演、不同的責任負擔,但無可避免,每個人也都必須面對始料未及的三大風險:「不知道明天和死亡哪一個會先到來」的「走得太快」風險;因為「錢花完,人還沒走的」的「活得太久」風險;「久病臥床,無語問蒼天」的「走不掉」風險。任何一種風險發生,就可能毀掉我們辛苦建立的家園,失去我們摯愛的親人,以及我們寶貴的健康與生命,甚至連累我們的家人與子孫,尤其在經濟上的損失與負擔,恐怕是大部分人無法獨力承擔的。      本書要肯定的告訴讀者,的確「有保」有「保庇」;「沒保」……只能「賭運氣」。但也不是「有保(險)」就一定沒事,錯誤或不適當的投保規畫,不但沒有幫助,還可能適得其反,增加自己的財務負擔,甚至造成無謂的損失。      因此,保險不是「有買」就好,本書要讓讀者從「需求分析」角度,了解自己是不是「買對」、「買到CP 值最高」的保障,透過這些保險規畫能不能讓自己和家人免除「走得太快」、「活得太久」、「走不掉」的風險,更能確保自己和家人「一生平安」。   
迷思篇︱保險都是騙人的,多存點錢比較實在!
     「你在做保險?當朋友可以,但千萬不要向我推銷保險」、「保險都是騙人的,多存一點錢比較實在」,「我三餐都吃不飽,哪有閒錢買保險」,偶而會在一些場合會聽到這些拒絕談保險、買保險的言論。      我總會好奇追問對方,為何會有這種想法?結果大約有八成的人根本沒買保險,只有兩成左右是因為自己或親友有不好的投保經驗,主要原因不外乎:申請理賠被拒賠、繳不出續期保費、人情保、被判定為拒保件,有健康問題(次標準體)被限制承保的內容或被要求增加保費、聽聞親友不愉快的投保經歷等等因素,因而排斥保險。      前者從未買保險,所以是「莫須有」的理由拒絕保險;後者則可能業務員沒有為保戶做最適當的保險規畫,以及充分說明保險內容,或者沒有做好售後服務,導致客戶埋下「心結」,拒絕再談保險。要拒絕買保險很容易,一個理由就可以把業務員擋在門外,但仔細想想,是不是保險業務員不出現,風險就不存在了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風險不但不會消失,一旦發生,再來後悔就為時已晚。      投保關鍵在於承擔風險能力      到底需不需要買保險?關鍵就在於:我們能否承擔因為危險事故發生的損失或責任。      台灣交通事故死亡率世界第一     每5分鐘18秒就有人罹癌     每11分鐘22 秒有1人死於癌症     每40分鐘增加1位失智者     每5人就有1位老年人     每年增加失能人口2至3萬人     平均壽命80.2 歲創新高      從上述的資料中可以清楚發現,雖然突發意外事故造成的危害很大,但因長壽所衍生的醫療、安養、長期照顧問題更大。      而且這些事故發生與否及時間,都非人力所能掌控,我們必須靜下心來思考,自己有能力承擔這些風險嗎?萬一發生,如果只靠自己賺錢、存錢真的夠用嗎?會不會造成家人的負擔和困擾,甚至拖垮整個家庭?如果我們自覺沒有多餘的錢買保險,哪會有多餘的錢可以承擔這些事故發生所必須花費的錢嗎?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就不能再存在著「我不需要保險」的心態,而是必須更積極的尋求專家協助規畫合適的保單,並隨著人生不同階段的需求與責任,定期檢視保單並調整,以確保自己的健康狀況或年紀,免得到了無法投保的時候,才後悔「要是」當時的保險業務員能再堅持一些該有多好。   
規畫篇︱分齡保險術,買對需要兼顧理財規畫
     本篇將藉由人生不同週期,所存在的內外在環境和需求,讓讀者了解不管是保險、理財或資產規畫,都是一個動態的,而不是一勞永逸的靜態需求,必須隨著年齡、家庭結構、經濟能力、甚至是政府的醫療、老人等社會政策不斷檢視,並做最適當的因應,調整不同的規畫方向與商品組合,這樣才有辦法在風險來臨時降低衝擊造成的損害。      ◎學齡期保險規畫常見問題      Q. 跟團出遊有旅行社投保的「責任保險」,就不用「旅行平安險」?      2017 年2 月13 日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載有44 人(含司機)到武陵農場賞櫻,回程時在國道五號高速公路南港系統交流道翻覆,不幸造成33 人死亡,11 人受傷。其中李姓父、母及兒子、女兒四人全家同車出遊,三人死亡,僅兒子存活。事後因為旅行社僅有投保責任險,導致兒子(哥哥)無法領取女兒(即妹妹)的理賠金,而引起社會關注。      事實上,在蝶戀花事件中,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於法有據。根據旅行業管理規則,旅行業必須投保責任保險和履約保險才能出團,所謂的「責任保險」,必須是旅行社依法被訴請損害賠償,有法律上理賠義務時,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內予以補償旅行社損失的性質。簡單說,「責任保險」是旅行社為自己買的「保險」,一旦不幸發生意外事故被告而負有賠償責任時,旅行社會以保險公司所支付的理賠金,來賠償給遊客。      雖然在蝶戀花事件中,旅行社雇用的司機過勞駕駛或車輛安全上有明顯疏失,但依《民法》侵權行為相關規定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僅限父母、子女及配偶,由於罹難的妹妹未婚,父母也在車禍中身亡,且無法判定死亡先後(法律推定同時死亡),因此,倖存的哥哥並非請求權人,保險公司依法不賠,並無問題。只是這些法律問題一般民眾並不清楚,才會引發社會的批評與責任。      旅平險投保訣竅      這次事件,也引發如果單身發生意外可能發生無法理賠的問題,那麼何必購買旅遊平安險的疑慮?是不是所有的旅遊平安險都會有相同問題,還是只有產險公司的旅遊平安險會有問題?      首先,要釐清的是,蝶戀花旅行社投保的是財產保險中的「責任保險」,才會發生上述理賠問題,與是由壽險公司或產險公司賣出的保單無關。單純是因為「責任保險」屬於產險範圍,只有產險公司才會進行銷售。      至於一般旅客自行購買的是「旅行平安險」,可以指定受益人(一般都是法定繼承人),則不論是由壽險公司或產險公司所賣出,都不會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僅限父母、子女及配偶的問題,在蝶戀花的案例中,如果妹妹也有買「旅行平安險」,雖然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父母與妹妹推定同時死亡,其身故保險金即可由次順位的哥哥遞補成受益人,就不會發生無法理賠的爭議問題。      目前可以銷售傷害保險(含旅行平安險)的保險公司,並不限人壽保險公司,產險公司也有不少個人傷害保險的套裝商品組合,有些組合商品「俗擱大碗」,民眾可以多方比較,選擇CP 值最高的意外險商品投保。      搞懂旅行社的「責任保險」與一般旅客投保的「旅遊平安險」有何不同後,要怎麼選擇旅行平安險?      我的建議是:如果只是在台灣旅遊,可以選擇壽險公司的旅行平安險;但如果規畫到海外旅遊,則建議可選擇產險公司的旅平險,以及產險公司所搭售的「海外綜合險」,萬一被保險人在旅行過程中行李遺失、班機延誤、現金被盜、信用卡被盜刷、旅行期間居家被竊盜、旅程取消縮短等等狀況,保險公司都會給予定額理賠金補償。      另外,民眾常常忽略的是,平時在台灣看病就診方便,但在海外旅遊中,萬一在國外突發疾病,必須在旅遊地住院或門診,國外的醫療費用往往相當驚人,透過旅行平安險的保障,也可以補償因突發疾病而負擔高額的醫療費用。      最後要提醒的是,旅行平安險通常會附加「海外急難救助服務」,大家記得索取海外急難救助服務卡,萬一發生緊急事故,可透過免費服務電話請求保險公司支援協助,必要時還會協助安排病患搭乘專機回國治療。所以建議讀者既然已經花大錢出國旅遊,千萬不要省「旅遊平安險」小錢,以免因小失大。      ◎壯年期保險規畫常見問題      Q.投保醫療險,住院開刀就會理賠?      全民健保自付額提高,加上醫療費用日益增加,不少民眾擔心未來醫療費用將只漲不跌,紛紛加保醫療險。但是,醫療險並不是買愈多愈好,但要如何規畫能不須砸大錢也能享受到好的醫療品質?      先來看一則真實案例:小陳是心血管疾病高危險群患者,長期在住家附近的A醫院進行各項病理檢查及治療,A醫院對小陳的病情症狀較了解且有詳細病歷紀錄。2016年5月初,小陳因咳嗽、鼻塞、頭痛、腹痛、嘔吐、腹瀉等症狀至A醫院就診,醫師診斷後認為是非傳染性腸胃炎及大腸炎,需要立即入院治療,並要求小陳停止進食,僅以點滴補充養分。      小陳住院約一星期後出院,並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卻遭保險公司以小陳病況無須住院為由拒絕。保險公司依據A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出院病歷摘要及護理紀錄等資料,認為小陳住院期間只有服用藥物治療、紀錄呼吸狀況及觀察,並沒有其他積極性的治療行為,而且小陳入住單人病房,生活均可自理,沒有持續住院的必要。            此一爭議,最後由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委員會裁定:認為小陳住院期間僅進行口服用藥,並無其他積極性治療,檢查結果也無重大異常,可以門診追蹤治療方式即可,並無住院治療之必要,保險公司不必理賠。      這個案例說明:醫療險的理賠認定是以有「積極治療」事實為依據,即使買了好幾張的醫療險保單,也可能因為保險公司的認定不同,而通通不予理賠。      有住院、動刀不一定理賠      根據統計,台灣民眾醫療支出愈來愈大,總支出從1995年的3,821億元激增至2013年的9,627億元,平均每人的醫療支出也從1萬7,971元增加至4萬1,242元,呈現倍數成長,若以2015年每人平均餘命已超過80歲,及每人平均每年醫療保健支出達4 萬餘元來估算,每人一生至少會花掉近330萬元的醫療費用。      醫界推估,2015 年總醫療支出已達1兆1千億元,扣除健保給付6千億元,等於民眾自費醫療近5 千億元;雖然台灣有健全的健保制度,然而,仍無法弭平醫療費用之缺口,自行投保醫療險就成為分攤風險的方法之一。      有些人自認買齊了所有醫療險,就有了萬全保障,即使住院也不須擔憂醫療費用問題,反正保險公司「都會理賠」,事實上,不但沒搞清楚自己買了哪些健康險,對於理賠限制也模模糊糊,往往花了大錢卻得不到保障,這樣的案例屢見不鮮。      保險公司定義的廣義健康險,可以分為以下4 類:      1. 住院醫療險:保障範圍最大,只要因疾病或傷害住院治療或手術,即可依投保約定的規定申請保險金。依給付方式不同而分為實支實付型及日額給付型。      2. 重大疾病險:被保險人罹患重大疾病時,由保險公司依約一次給付保險金。早期保障範圍只有7 項重大疾病,後來又擴大至20 種以上,又稱為特定傷病險。目前又有保險公司推出健保署核定的「重大傷病卡」為理賠給付依據的重大傷病保險,保障的範圍達30 大類、300 項以上疾病。      3. 癌症險:被保險人罹患癌症時,由保險公司依約給付一次罹癌保險金,及後續治療的住院、手術、化療及門診等保險金。      4. 長期照顧險:符合長期照顧狀態時,由保險公司提供看護、療養等保險金給付。又可分為長期看護險、類長期看護險及殘廢扶助險3 類。      到底醫療險是不是買愈多愈好?要如何買超值的醫療險?醫療險的種類有哪些?醫療險又有哪些不賠的除外條款?要如何避免買到重覆的醫療險?上述種種疑問,讀者應該要釐清之後,才不會買了醫療健康險無法理賠時再來後悔。      ◎退休期保險規畫常見問題      Q. 如何運用保單節稅?      從小我們就被教育「納稅」與「服兵役、受國民教育」是好國民的三大義務。「納稅」是國民的義務,但「節稅」則是國民的權利,千萬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這裡我們要談「保單節稅」,並不是要教大家如何「逃稅」或「漏稅」,而是合法的以保單規畫,做為節稅的工具和方法。      在迷思篇中,已建議讀者要掌握節稅規畫三原則:合法、簡單、變現性。在此三原則下,找尋可用的管道或工具,以達成三個目標:減少課稅資產總(淨)值、降低適用課稅稅率、預留未來繳稅稅源。      對個人財富、資產影響最大的三種稅目是所得稅、贈與稅與遺產稅,我們就分別說明如何應用保險作為此三種稅的節稅方法或工具。      善用保險所得稅扣除額      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現行稅法規定每人每年有2.4萬元的商業保險保費扣除額,若一家四口,合計就有9.6萬元的免稅額。如果再累計可全額扣除的勞、健保等社會保險保費,每年可扣除的金額省下的稅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尤其高所得稅率的客戶,節稅效果更大。未來政府有可能會再把年金保險獨立出來增列扣除額,讀者宜善加利用此稅制優惠。      唯利用保險費列舉扣除額節稅,必須留意以下幾點原則:      1. 非直系親屬不能列入:只有要保人之父母、子女的保險費可以列入;      2. 非撫養親屬不能列入:舉例來說,若子女已成年並自行報稅,就不能列舉扣除;      3. 地下保單不能列入:未經政府核准在台販售的保單皆不可列舉扣除;      4. 列舉扣除限人身保險費:壽險、傷害險、醫療險、旅行險、年金險等都可列入,但地震、火災或車險,以及投資型保單中投資部分的保費等就不能列舉扣除;      5. 保單必須提早購買,因為當年投保的保單,隔年五月報稅才能列舉扣除,因此一般都會建議保戶要提早規畫。      利用規畫保單贈與      依照贈與稅法規定,父母(祖父母)每人每年對子女(孫子女)有220萬元免稅贈與額度,雖然許多父母或祖父母已經有分年贈與的節稅概念,但卻又擔心每年的免稅贈與現金會讓子孫們養尊處優,而不願再踏實工作。因此,如何應用政府分年贈與的德政,又可以讓孩子心態不要改變,確實相當頭痛。      再者,如果是採現金贈與給未成年兒女,這些錢累積到小孩成年可以自主運用資金,或者作為出國唸書、創業基金時,短者數年,長者可能一、二十年,一直放在銀行存款,以目前的偏低的存款利率,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恐怕抵不過通貨膨脹的速度,只會愈放愈薄;如果拿去買股票、買基金又擔心虧錢,確實會傷透腦筋。      那到底該如何規畫分年贈與最恰當呢?      前年底有位開記帳事務所的朋友,他的客戶因為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搭建鐵皮屋出租給水果行、汽車修理廠、倉儲業者,每月租金收入相當可觀。這客戶有兩位小孩分別是18及16歲,看著客戶每年高額現金進銀行戶頭,朋友建議客戶應該及早進行節稅規畫,否則以後遺產稅可能相當可觀。      客戶聽了覺得有道理,也分別諮詢會計師、土地代書及財務顧問。但專家們的提議,不論是設境外公司、買公設保留地、或買股票利用孳息信託贈與等提議,客戶覺得,專家的提案對他而言都太難、太複雜,也未必合法、安全。      最後依我的建議,每年各贈與220萬元給子女,並直接以子女為要、被保險人規畫了10年期分年繳的類定存保單,預計做為子女未來的購屋基金。這樣一來,保單成了最好的節稅工具,也不必擔心「錢財露白」,讓子女怠惰或奢侈浪費。      不過要特別提醒讀者的是,如果每年有申報2.4萬元的保費列舉扣除額時,保單中途辦理解約,領取解約金,則必須以「其他所得」列入當年度所得補繳所得稅,計算的額度即為該保單過去年度申報保費列舉扣除總額。但若過去未使用保費列舉扣除額時,所領回解約金即不必再列入所得申報。

作者資料

吳鴻麟

現任捷安達國際保險經紀人公司董事長 畢業於政大法律系,之後在政大保險研究所、台北大學商學院、台灣大學管理學院進修,並取得財務金融及商學碩士學位。 曾任元大銀行資深副總經理、元大保代總經理、第一保代總經理、安聯人壽副總、全球人壽副總等。精通法律、財務金融及商業行銷管理。 具有美國壽險管理師(FLMl)、美國客服管理師(ACS)、美國註冊財務策畫師(RFP)、台灣壽險管理學會正會員、考試院人身保險經紀人、財產保險經紀人、不動產經紀人、華語領隊及導遊、英語領隊專門職業人員考試合格等專業資格。 目前同時是台灣金融研訓院菁英講座、台灣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台北金融發展中心、各大學金融專業課程講師。

基本資料

作者:吳鴻麟 出版社:商業周刊 書系:藍學堂 出版日期:2017-03-23 ISBN:9789869422666 城邦書號:5BWB0207 規格:平裝 / 單色 / 208頁 / 17cm×2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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