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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說家如何唬了你?一句話就拐走大腦的情節製作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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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書已絕版已絕版,無法販售

內容簡介

究竟好故事是如何拐走我們的心、讓我們目瞪口呆、椎心難忘? 第一本結合「情節製作」與「腦科學」的最新觀點! 我們天生對哪一種故事最無法抗拒、最有共鳴? 為什麼經典名著、賣座電影能唬住我們的大腦、甚至改變我們的大腦? 究竟故事裡的什麼情節才能滿足我們大腦本能的期望? 是「梗」、是「fu」、還是絕美到不行的文句,腦科學全都有解答! 每一個經典且偉大的故事都擁有「引起大腦渴望知道結局」的特質,且以此緊緊勾住讀者的注意力。絕大部分的寫作建議都會告訴創作者:只要文筆優美、情節架構鋪陳好,故事就一定好。真是如此嗎? 當聽到老人家嘮嘮叨叨地把自認為波濤洶湧的人生說一遍時,為何我們會感到無聊?如果能選擇的話,人們總是寧願看故事,而不是閱讀非故事類的作品,這不是因為我們懶得動腦筋,是因為故事裡的情節元素與鋪陳手法,能勾起大腦神經迴路本能的渴望,但你可能想不到──原來那些好故事「引人入勝」的秘密,其實並不是秘密。比如說: ──《終極警探1》一開始就在鋪梗,看得出來嗎? ──《蘇菲的抉擇》如何將抽象的情境轉化具體、讓人身歷其境? ──《天才雷普利》只是用了讀者已經預期的東西讓他們驚訝? ──《迷魂記》是如何正確使用「水落石出」手法增添電影的戲劇張力與懸疑感? ──《亂世佳人》的舊時代愛情如何讓現代的我們有感? 為什麼馬克.吐溫會說,小說會比事實「更真實」,因為它得更合理? 資深出版人兼影視製作麗莎.克隆將在本書告訴文字創作者,如何跟地球上最會說故事的大作家、名導演、好編劇,學學緊扣人心的情節製作手法。本書透過神經科學新知、小說、劇本、以及短篇故事為例證,以腦科學的革命性角度,呈現「大腦是怎樣閱讀故事的」,解開好故事的情節製作秘密!只要懂得人類大腦本能想要的東西、避開自以為是事實的迷思,即使寫的只是「襪子沒有成雙」的這種小事,都能慘得讓人啜泣。到底該如何拯救無趣的故事呢?請務必要看這一本! 【本書特色】 1. 從「神經科學」「讀者的腦袋需要」告訴你大腦如何影響故事寫作?(共十二章節)  ◎如何抓住讀者的心?   ─神經科學這樣說:我們的思考過程就和說故事一樣,所以我們才能預想未來。   ─讀者的腦袋需要的是:從第一句話開始,讀者就已經想要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了。  ◎如何把火力集中在重點上   ─神經科學這樣說:當大腦全神貫注在某件事物上時,它會自動把所有不必要的訊息都過濾掉。   ─讀者的腦袋需要的是:為了吸引讀者大腦的注意力,寫進故事裡的東西應該要是讀者必須知道的。  ◎有fu才是王道   ─神經科學這樣說:情感決定一切事物的意義,如果沒有感覺,我們等於是沒有了意識。   ─讀者的腦袋需要的是:所有的故事都必須以情感為基礎,如果沒有感覺,我們等於是沒有把故事讀進去。………共十二章節。   2.經典情節製作術清單─每個章節最後特別收錄情製作清單,加深你的寫作技巧。 【名家推薦】 「麗莎.克隆身為出版老手與專業電視人,她懂得如何說故事。在這本書中,她分享了自己迷人的心理研究。她對於寫作核心本質的新觀點,已經使我們的腦神經元活絡了起來。」 ──《作家文摘》 「麗莎.克隆的這本書實在是有趣得過分。因為它揭露出我們的大腦如何察覺與處理故事及敘事。克隆向創作者們說明『故事在腦中呈現的結構』,並有耐心地指出什麼行得通、什麼不行以及為什麼。她以清晰且幽默的方式寫出最基本的事情,相信每位寫作者都能從不斷翻閱此書獲益。誰能想到有人能將複雜的大腦科學變得如此易懂呢?」 ──匹茲堡郵報 「……你如何製作一個足以讓讀者讚嘆到徹夜閱讀的故事呢?答案就在麗莎.克隆這本與神經科學相關的新書裡。」 ──阿尼.庫柏(詩人、作家) 「我們都喜歡好故事,但大多數人費盡心血都寫不出來。麗莎.克隆為我們提供了啟發:怎樣以機智迷人的方式把書寫好。」 ──麥克.葛詹尼加(著名腦科學家、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校區聖吉心智研究中心主任) 「麗莎.克隆在午餐時間解開了我最近一部小說的秘密。作家最好在動筆時將她的建議放在身邊,随時參考。本書還有些特色:以巧妙、風趣手法講述了小說創作的理想、現實和基本要素。本書集結了寫作的創新手段和技巧,任何作家都該随身携带、推陳出新。」 ──卡洛琳.里維特(《紐約時報》暢銷書《你的畫像》作者)  「本書證明了故事不只是一種關於人類掙扎求生的暗喻,它也是一種被大腦用來幫助人類求生的工具。麗莎.克隆把神經科學的新知改寫成這本寫作指南,它能幫我們寫出充滿吸引力、寓意深遠以及動人的故事。」 ──伊麗莎白‧萊昂(美國非小說暢銷作家及編輯、《下一位作家》作者) 「身為一個用說故事的方式來幫助企業高層主管與藝術家的諮商顧問,我總是在尋找各種能夠用來建構故事的技巧與技巧的表達方式。透過一些基本原則,本書教我們如何藉由大腦的本能,以一種啟發人心以及對人有益的方式來認識與創造故事。」 ──莫瑞.納索博士(Narrativ Inc.諮商公司創辦人) 「還記得路克天行者在死星上必須把炸彈丟進一個小小排氣孔的那個時刻嗎?故事作家面臨的是相似的挑戰──只不過他們必須做的,是把炸彈丟進讀者的腦袋裡。這本書可以教你怎麼做。」──大衛.伊葛門(貝勒醫學院神經科學家《躲在我腦中的陌生人》作者)

目錄

引言 光有熱情,不足以造就一個能立刻吸引讀者的故事
第一章:如何抓住讀者的心?

很多人都認為:想要寫出成功的故事,必須學會把文字寫得漂亮點,但這對作家們可說是最具殺傷力的觀念之一!如果真的很會「說故事」,就算文字差一點,殺傷力其實遠比所想像得還小。

第二章:如何把火力集中在重點上?
別讓故事脫離常軌,要聚焦在創作的故事的本質,否則即使文字寫得漂亮極了,還是會令人覺得沒有方向,無法投入故事的情境裡,就算讀者不是神經科學家,也能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總之,讀者絕對不會繼續往下看!

第三章:有fu才是王道
神經科學作家喬納.雷勒說:「如果沒有情感,理性也不會存在。」故事若是沒有情感,創作者將無法寫出「知道什麼是重要的、不重要、什麼有關係、沒有關係」的主角。如果讀者感覺不到「什麼有所謂,什麼無所謂」,那麼有沒有把故事看完也就無所謂了。

第四章:故事主角真心企盼的是什麼?
當閱讀故事時,讀者會融入故事角色裡,會跟角色們有相同的感覺和體驗。讀者的感覺全然是以一個東西為依據:主角的目標。而接下來主角會如何評斷與反應其他角色的行為,也是以此目標為依歸。作者應該要製造外在阻礙來為難主角,藉此增加戲劇性,讓讀者對故事更難以忘懷。

第五章:探掘主角的內心問題
很多作家為了讓讀者認識故事角色,有時候會出現「資訊過多」的問題,也許這些主角的相關資訊可能真的很有趣,但往往跟故事沒有任何關係。「無所不包」的故事,總是會讓讀者覺得:「吼,煩死了!」

第六章:只有具體的細節能呈現故事
把太多細節寫進故事裡,和提供太少細節一樣糟糕。常常有作家以概括的方式寫故事,他們認為光靠概念就能吸引讀者,而且更糟的是,他們誤認為:讀者應該要靠自己的想像去為故事裡未點明的具體細節做腦內補完。

第七章:故事必須追求衝突
衝突是恐懼與慾望之間的交戰。自古以來衝突始終被視為構成故事的命脈,所以不論身為創作者的你,在真實生活中有多愛好和平、多厭惡衝突,寫故事時就必須擁抱衝突!

第八章:因果關係
大腦的習慣是把吸收到的大量訊息和記憶組織起來,並用因果關係的思維方式分析一切,所以當故事的發展並未遵循一個明確的因果關係時,大腦就無法理解它──這不只可能會引發身體上的痛苦,更別說會讓人想要把書丟出窗外。

第九章:該讓主角吃苦頭時,就讓他吃吧,多吃個幾次也沒關係
享受一篇好故事對大腦有什麼好處,以至於故事能夠把我們從忙亂的日常生活中抽離出來?答案很明顯:因為它讓我們可以好整以暇地坐下來,由別人(主角)替代我們承擔粗暴命運帶來的苦難。故事主角必須要承受苦難,否則他就沒什麼值得我們學習的,而且我們也不會關心他的遭遇了。

第十章:從「梗」通往「相應的結果」
故事的梗讓我們想要知道接下來可能會發生什麼事,接著會有一種我們更愛的感覺出現:也就是透過本身的「聯想」能力,大腦會提出某種想法;在這個過程中,身體會不斷分泌腎上腺素。所以從發現某個梗的那一刻開始,讀者會如癡如醉,享受過程中的每一刻,就算焚膏繼晷也要讀下去。

第十一章:此時,來看看先前發生了什麼事…
每當我們面對當下的問題時,大腦會召喚過去的記憶,從中尋找或許有助於解答問題的任何東西。 在看故事時我們也會如此,所以為了幫助我們了解故事當下發生的事件有何意義,作者必須在故事裡放入一些回顧之類的相關元素,免得在不知情節發展的理由為何之下,讓故事冷掉了。

第十二章:作家的大腦如何影響故事寫作?
我們花了很多時間討論如何寫出符合讀者大腦本能期待的故事,那麼作者大腦本能期待的呢?如果想要創造出一個躍然紙上的故事,作者的大腦該扮演什麼角色?作者擁有什麼大腦本能具備的優勢?
謝詞

序跋

光有熱情,不足以造就一個能立刻吸引讀者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即使是聰明絕頂的人也深信世界是個平面。後來他們發現並不是那麼一回事,但他們還是非常確定太陽是繞著地球運行的……直到這個理論也破了功。更久以前,許多聰明人也曾相信「故事只是人們找樂子的一種方式」。他們認為好的故事的確非常有趣,但最多只能帶來片刻歡樂與極度的滿足感,除此之外不一定需要具有任何目的。如果自古以來人類就沒有「故事」這種東西,生活也許會單調一點,但肯定死不了。
  
  他們又錯了。
  
  事實上,在人類進化的過程中,故事扮演了關鍵的角色,其重要性更勝於我們手上那兩根方向相反的大拇指。相反的大拇指是人類求生存的本錢,而故事則是告訴我們該追求些什麼。故事讓我們能去想像未來會發生什麼事,並為未來做好準備,這是其餘任何一種生物都辦不到的,而且這與是否有相反的大拇指無關。因為有故事,我們才能成為人類!這種說法一點都不誇張,它不只是一種比喻而已。根據近年來「神經科學」的突破性研究顯示:我們的腦袋對於故事會有一種根深蒂固的本能反應,「好故事」讓我們產生的愉悅感會促使我們把注意力擺在故事上。
  
  換言之,我們天生就希望透過故事來了解這個世界。回想一下你的高中時代:歷史老師在課堂上煞費苦心地唸出一個又一個的德國君王,從「胖子查理」(Charles the Fat,西元881年到887年期間在位,「日耳曼人路易」之子)開始說起,但你卻只是目瞪口呆而已。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也沒有人可以怪你,那只證明了你是個貨真價實的人類。
  
  因此每當有機會選擇讀物時,人們總是寧願讀故事,而不是選擇非故事的作品;人們總是會閱讀歷史小說,而不是觀看史書;總是會看電影,而不是無趣的紀錄片。這不是因為我們懶得動腦筋,而是因為我們的神經迴路天生就對故事有一股渴望。我們不會因為好故事帶來的強烈愉悅而養成享樂主義的心態,好故事會讓我們變成好學的學生,隨時能吸收故事的種種教誨。
  
  這個新發現為文字創作者們開創了一個有利的局面。科學研究為我們解答出一個問題:「讀者的腦袋對哪一種故事最有共鳴?」這無疑像是解謎般地說出人腦在接收故事訊息時所渴求的東西。更刺激的是,科學研究還發現:一則影響深遠的故事能促使讀者大腦的改變(例如讓讀者產生同理心)。這就是為什麼從古至今,「作家」通常是世界上最有影響力的人。
  
  只要作家能讓讀者透過故事角色的視角去檢視人生,就能改變讀者們的想法。作家能將讀者帶到他們不曾去過的地方、把他們丟進自己不曾夢想過的情境中、並讓他們了解一些深奧的道理、進而徹底改變他們對現實世界的看法。在許多大事與小事上,作家都能幫助人們度過難關。這種表現還不算太差吧?
  
  不過有個應該注意的地方是:一則故事如果想抓住讀者的心,就必須時時滿足他們天生就懷抱的種種期望。難怪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阿根廷詩人與小說家)會以這句話提醒我們:「藝術是由火與代數學構成的。」請聽我解釋。
  
  對寫作而言,「火」絕對是很重要的,它是構成故事的第一個元素。我們在熱情的驅使下開始寫故事,內心感到興奮無比,因為我們有話要說,而且是一些能促成改變的話。
  
  但是,光有熱情,並不足以造就一個能讓讀者立刻被吸引住的故事。作家們通常誤以為自己只需要「火」──就是那一股在胸臆間燃燒的慾望、如火花般的創意、還有讓人在半夜驚醒的迷人點子──就能寫出一個成功的故事。作家們憑著一股熱忱投入寫作,壓根兒不知道自己寫的每一句話都很可能已註定要成為敗筆,只因忘記剛剛那句話裡面的第二個要素:代數學。
  
  波赫士憑他直觀所發現的,正是後來「認知心理學」與「神經科學」所研究出的結果:如果想讓那一股熱情、那一把「火」點燃讀者的大腦,就必須先認識故事背後隱含的架構。欠缺那個架構的故事無法吸引讀者,有了它,故事就能為讀者帶來驚喜。
  
  想要把故事寫好,需要的不只是一個好點子與掌握文字的能力。但為什麼作家通常都難以接受這個觀念呢?因為在「讀故事」時我們總是很輕鬆,以致於我們對「寫故事」的方式有所誤解。我們天生就相信自己能判斷故事的好壞,畢竟如果故事被寫糟了,我們可以很快就能察覺出來,一旦察覺後,就會不屑地把書擺回書架上;或者是翻翻白眼走出電影院。每當有老人家嘮嘮叨叨把他參與南北戰爭的經過說一遍時,我們都會深呼吸,祈禱他趕快停下來。如果故事太爛的話,我們連3秒鐘都無法忍受。
  
  如果是好故事,我們也一樣會很快就發現。我們大概從3歲起就已經有這種辨別能力了,而在那之後,我們就會不可自拔地愛上各種形式的故事。所以說,如果我們生來就能從第一句話辨別出故事的好壞,怎麼可能不知道該如何寫一個好故事呢?
  
  我們還是要從人類的演化史去找出這個問題的解答。故事在源起時,本來是一種「讓大家聚在一起共享求生之道」的方式:嘿,小子,不要吃那些看起來亮亮的紅色莓果啊,除非你想跟隔壁的尼安德塔人一樣掛掉;我跟你講,那是怎麼一回事……故事其實很簡單,與我們息息相關,跟我們所謂「閒聊」的那種小事沒什麼差別。書寫文字在經過幾千年的發展後,故事的範圍擴大了,它再也不只是地區性的新聞及同一個社群所關切的東西。這意味作家必須用故事本身來吸引讀者,而他們都是天生就能判斷故事好壞的人。無疑的,有些人的敘事技巧很厲害,但那些關於自家親戚的流言蜚語,與偉大的美國小說作品畢竟還是天差地遠。
  
  這說法挺合理。不過既然大部分抱負遠大的作家都喜歡讀書,難道他們沒辦法從大量閱讀的好書裡頭學到如何吸引讀者的訣竅嗎?
  
  沒辦法。
  
  我們雖有能力去思考故事中那些若假似真的情境為何如此逼真,但從演化角度看來,只有具備「能夠立刻讓大腦暫停」這種功能的故事才是好故事。畢竟,好故事不會讓我們感覺它是虛幻的,而是要營造出栩栩如生的感覺,像真實人生一樣逼真。最近《心理科學》(Psychological Science)期刊上一篇關於「腦造影」(brain-imaging)的研究顯示,當我們完全投入一個逼真的故事情境時,大腦裡處理視覺、聽覺、味覺與真實世界裡種種動作的區塊也會有反應。這足以解釋為何每當天一亮我們就該起床、但過了午夜卻還是手不釋卷時,腦海裡總會有一些鮮明的心像及發自內心的情緒反應。
  
  當一個故事迷住我們時,我們會全心投入故事情境中,與主角有相同的感覺,將其經驗當成真正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完全不會想到故事為何能產生這種效果。
  
  所以,毫不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我們很容易完全忘記:在每一個吸引人的故事背後,其實都有一大堆複雜且彼此相關的構成要素,如此故事才能呈現出一種看來完全不費任何工夫的精準度。這常常促使我們誤以為自己知道故事引人入勝之處是什麼,像是美麗的隱喻、聽來真實無比的對話、以及有趣的角色等等,但實際上不管這些東西本身有多麼迷人,都只是次要的。吸引我們的是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東西,它潛藏於那些要素背後,不著痕跡地把它們結合在一起,形成了被大腦認定為故事的東西。
  
  到底我們要怎樣才能寫出一個吸引讀者的故事?首先,我們不能再用分析的方式去了解到底是故事的哪個部分讓我們產生下意識的反應,是什麼東西引發大腦的注意。不管想寫的是純文學小說、冷硬派推理故事(Hard-boiled Mystery,起源於美國的推理小說派別,主角通常是冷酷而強硬的偵探人物)、或者是給青少年看的超自然浪漫小說,都適用這個規則。就算所寫的小說類型剛好符合讀者的胃口,而且故事能被他們天生的判斷力所接受,還是會被放回書架上。
  
  為了確保你的故事不會有那種下場,我把本書規劃為12章,每一章都聚焦在大腦的某個運作方式上,進而陳述這對故事寫作有哪些啟發,並且詳細教你把它們實踐在寫作上。在寫作的過程中,無論何時都可以把在每一章結尾處所開出的問題清單拿來參考:在你開始動筆前、在你結束一天寫作工作時、在你完成一個場景或章節、或者在凌晨2點你滿身大汗地驚醒,深信自己的作品實在爛透了的時候(但它其實沒那麼糟,相信我)。照我說的去做,保證你能按部就班完成作品,而且很可能那些跟你沒任何關係的人也會願意讀你的故事。
  
  我對你的唯一要求是:把自己當成一個在書店正準備拿小說起來看的讀者、或者在家裡拿著遙控器,打算要開始看電影的觀眾,用真誠的態度面對自己的故事。重點在於準確找出故事的問題點,然後在它持續惡化、徹底毀了你的故事之前,把問題解決掉。這件事實際上比聽起來有趣多了,因為這世界上令人振奮的,莫過於看著自己的作品品質持續改善,直到讀者能完全融入,忘記那只是一個故事而已。

作者資料

麗莎.克隆(Lisa Cron)

麗莎從事出版業超過十年,先後曾任職於諾頓出版社(W.W. Norton)及約翰.繆爾出版社(John Muir Publications)。之後她進入電視圈,在節目「作秀時間」(Showtime)與「電視法庭」(Court TV.)擔任制片人,同時也在華納兄弟公司(Warner Brothers)、威廉.摩里斯經紀公司(the William Morris Agency)、鄉村巡迴演出(Village Roadshow)、愛康公司(Icon)擔任顧問,以及在安吉拉.里納爾迪文學經紀公司(Angela Rinaldi Literary Agency)擔任經紀人。近幾年她與許多作家、製作人與經紀人進行一對一的合作,參與他們的書籍出版與電影製作計畫。目前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推廣教育部寫作學程的講師。

基本資料

作者:麗莎.克隆(Lisa Cron) 譯者:陳榮彬 出版社:大寫出版 書系:Catch-On 出版日期:2014-05-08 ISBN:9789866316999 城邦書號:A1140043 規格:平裝 / 單色 / 304頁 / 16cm×22cm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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