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扳倒巨人:從白宮戰到華爾街,寫下美國訴訟傳奇的王牌律師大衛‧波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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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扳倒巨人:從白宮戰到華爾街,寫下美國訴訟傳奇的王牌律師大衛‧波伊

  • 作者:凱倫.多諾芬(Karen Donovan)
  • 出版社:臉譜
  • 出版日期:2013-11-13
  • 定價:380元

內容簡介

讀完他的故事,等於翻完美國近三十年的重要司法案件 他是企業界和同志圈的丹諾,他是整條華爾街都在追逐的律師, 他是年度全球訴訟律師,他是《時代》雜誌評選“全球最具影響力100人” 他是永遠一身皺巴巴的西裝,在法庭上辯才無礙,魅力無可檔的——大衛‧波伊 在法院這座舞台上,無論台上、台下,他都盡其所能的表演,他令觀眾讚歎,更令同在舞台上競逐的各色人馬措手不及、咬牙切齒。 2000年美國聯邦政府對違反扥拉斯法壟斷市場的軟體巨人提出訴訟,委託律師就是大衛‧波伊,令微軟差點面臨被拆分的危機; 2007年至2008年,在史上最大金額的反壟斷庭外和解中,波伊讓美國運通大有斬獲,迫使信用卡兩大巨頭VISA與MASTER賠付逾41億美元; 2008年末,花旗集團與富國銀行針對美聯銀行的收購爭奪戰喧囂一時,波伊接受美聯委託,風雲再起,重創花旗; 2009年7月,波伊贏得“超級訴訟律師之間的巔峰對決”,成功擊退美國國際集團AIG,幫其客戶斯塔爾國際公司(Starr)免遭AIG提出的43億美元巨額賠款; 2010年,甲骨文以Android移動操作平台侵犯其專利權與商標權為由起訴Google,這起索賠金高達數十億美元的焦點官司就是由波伊領軍。購併摩托羅拉之後,Google CEO拉里佩奇聲名如日中天,但目前最令她頭痛的人也是大衛.波伊; 2010年至2011年,在史上最大金額的專利商標侵權之訴中,古稀之年的波伊再創壯舉,為甲骨文贏得與恩愛普高達13億美元的訴訟戰。 “給我找波伊來!”已是企業家碰到問題時的第一反應。 波伊在法庭上的表現也讓他多次贏得殊榮和如雷的掌聲,他在 ◆2011年8月榮獲美國律師協會頒發的最高榮譽——“ABA勳章”(ABAMedal) ◆2010年榮獲Who's Who Legal頒發的“年度全球訴訟律師”(Global Litigation Lawyer of the Year)稱號,這是他在職業生涯中第四次獲此殊榮! ◆2010年入選《時代》雜誌評選為“全球最具影響力100人” 日前美國最高法院判定溫莎勝訴,加州政府《聯邦婚姻保護法》和8號提案違憲,這件同性戀婚姻合法的勝利中也有波伊的身影,2000年的總統大選期間他就擔任這兩對同性伴侶原告的訴訟代理人,而且波依強烈要求每一個州都允許同性伴侶結婚。 大衛.波伊生於1941年,父母都是教師。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10歲時當送報童,而且有120個顧客。波伊有閱讀困難,直到三年級他才開始上學。1964年取得西北大學理學士學位,1966年獲得耶魯大學法學院的法律學優等成績獎,1967年取得紐約大學法學院的法學碩士學位,2000年雷德蘭茲大學頒發榮譽法學博士殊榮給他。 「你的目標就是包圍敵方,圍得密不通風致使對方逃不出你的手掌心。」 大衛‧波伊熱愛日本圍棋,更是一語道破當他站在法庭舞台上時,其心境猶如下一盤日本圍棋,周圍世界非黑即白,兩造各自堅持其所代表的正義,輸贏端看誰能早一步將對方困住,過程或許嗜血,但為了贏,他無所不用其極,並在運籌帷幄間,見識到他的睿智、遠見,以及冷漠,甚至掌控人心的能力。 一開始,他受雇於科史莫法律事務所,並於1982年被派去為CBS電視台辯護,擔任起「魏摩蘭將軍誹謗案」的辯護律師,因而揭發了越戰期間,美軍如何刻意低估越共武力,致使詹森總統樂觀地以為勝利在望,進而投注大量軍力於越戰中,最後卻黯然退出戰場。這場美國史上最令人詬病的戰爭,竟成為他人生中的第一場戰爭。而且,他贏了。他是大衛‧波伊,當前華爾街最炙手可熱的律師。 之後,他離開科史莫,成立波伊‧席勒法律事務所。營運不久,聯邦政府司法部便委任大衛‧波伊接下對微軟的反托拉斯案。 微軟案起因於當時市場主要兩種網路瀏覽器,一是由Netscape開發的Navigator,一是微軟開發的IE。微軟有感於Netscape已威脅到其獨占市場,於是,便將IE套用在即將發行的Windows 98中,而且使用者無法將IE自系統中移除。此舉無異是企圖獨占市場,微軟高層甚至在內部信件中直接提到「要不惜代價毀掉Netscape」。為了避免微軟「非法獨占」,聯邦政府於是提起上訴。 在這場上訴案中,波伊的表現可圈可點,逼使比爾‧蓋茲完全失去理智,而波伊當下一身光環,畢竟對大眾而言,微軟便是大白鯊,正大口吞噬著原本應該公平競爭的市場。波伊儼然成為另一種為民喉舌的英雄人物。 微軟案後,波伊高舉著勝利的旗幟,接連接下兩家拍賣公司共謀壟斷拍賣品佣金的「佳士德和蘇富比醜聞案」、非法提供免費音樂分享、下載的「Napster案」以及高爾選後所提起的「總統大選案」等,並於2000年獲選為《時代雜誌》年度風雲人物第二名。 大衛‧波伊在法庭,最擅長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擊潰對方,他善於臨場反應,先引導對方說出一些證詞,而後再以對方話中的破綻,讓對方掉入陷阱。然而,這種自掘墳墓的策略,亦曾發生在波伊自己身上。若當時媒體及大眾不為波伊的光環所震懾、所蒙蔽,便能輕易發現,波伊在微軟案及Napster案所分別提出的主張,是多麼的自我矛盾!而他站在法庭上所持的公平與正義,也因在「佳士德和蘇富比醜聞案」要求高達兩億三千萬的訴訟費而大打折扣。 即使如此,大衛‧波伊仍是精采的傳奇。在法院這座舞台上,無論台上、台下,他都盡其所能的表演,他令觀眾讚歎,更令同在舞台上競逐的各色人馬措手不及、咬牙切齒。他是大衛‧波伊,當前華爾街最炙手可熱的律師,至今仍在發光。 這本經波伊認可,由美國知名財經法律記者凱倫.多諾芬貼身採訪而成的書,讓我們目睹了美國律師界傳奇人物的精采人生。 【好評推薦】 ◎王文靜(商周集團執行長) ◎洪家殷(東吳法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張鐵志(彭博商業周刊/中文版總主筆) ◎黑幼龍(卡內基訓練大中華區負責人) ◎戴立忍(導演) ◎詹宏志(PC home Online網路家庭董事長) 「對美國企業而言,大衛‧波伊是他們心目中的第一律師。」 ——《財富》雜誌 「打官司時請到大衛‧波伊就如同在戰爭中亮出原子彈。」 ——《華盛頓郵報》 「波伊是全美最頂尖的訴訟律師,執業生涯長盛不衰,極富話題性。他接手的案子一般具有下列特徵:1爭議性十足;2賭注極高;3往往會成為媒體的頭條。」 ——《紐約時報》 「在美國,沒有第二個律師能夠像波伊這樣,在如此多領域寫就如此多輝煌。」 ——1996年度Milton Gould傑出辯護大獎頒獎辭 「波伊在總統選戰僵局中進行最後的抗爭,他痛擊微軟……他當之無愧的成為美國律師界的旗幟。」 ——《時代雜誌》 「充滿洞見……細緻的描述大衛‧波伊如何崛起並稱雄律師界的歷程。」 ——《出版人週刊》

目錄

序章 第一部 青年時期,科史莫,以及名為波伊‧席勒的法律事務所 第一章 「一旦結束,就是結束了。」 第二章 超速罰單 第三章 科史莫制度 第四章 波伊傳奇,從此開始 第五章 「大家終於意識到,波伊離開的時候到了。」 第六章 波伊部族 第二部 微軟案 第七章 大戲登場 第八章 上了一課 第九章 懲罰原則 第三部 奇蹟之年 第一幕 第十章 親一下,我們和好吧! 第十一章 有大錢可賺,豈能不賺? 第十二章 五億一千兩百萬美元之路──競標商品:佳士德和蘇富比醜聞案 第十三章 絢爛花火──Napster案 第十四章 左支右絀 第四部 奇蹟之年 第二幕 第十五章 重擊拳手 第十六章 三千三百票 第十七章 「嗯,這問題很難回答。」 第十八章 大朱爾的空白骰子 致謝詞

內文試閱

第七章 大戲登場

  波伊說,看了這麼多信件,不過才剛說完微軟和英特爾的交易內幕而已。他還沒談到微軟和蘋果之間的內幕呢。此時傑克森法官驟然宣布午間休庭。隨著開庭的經驗增加,我們慢慢意識到,這名法官不太喜歡嚴謹有序的依照預定行程進行。若想聽微軟霸凌蘋果的細節,只能等到下午開庭了。

  經過一個緊張刺激的早上,在場記者既虛脫又震驚,但也深深被波伊所說的故事震撼住了。我們的手一連兩小時都沒停過,邊聽邊狂亂的記錄下他說的每字每句,任何細節都不願放過。早上程序一結束,我有種電影放映結束,大燈亮起的感覺,但這只是幻覺,大戲才剛要登場。

  洛杉磯《每日報》(Daily Journal)法律記者丹‧蕭恩(Dan Shaw)的評語最能代表眾人的心情:「我可以聽他說上一整天!」這真的是事實。波伊簡潔的表達即可抓住人們的心神,完全不需要一般訴訟律師的華麗詞藻或關鍵句,光是他講述事實的手法就夠有說服力了。他是深富魅力的言談家,不論是法官或是足以構成陪審團的現場媒體,他都能用簡明扼要的言語手到擒來。

  下午兩點鐘,所以人紛紛回到法庭,傑克森法官首先宣布他下午四點要參加新同事的加袍典禮,希望波伊下午就講述完開庭陳詞,而微軟的開庭陳詞則等到隔天早上再開始。

  波伊緊接著午休前提到的段落繼續下去:「庭上,系爭案件並非一般常見的商業糾紛。」銀幕上呈現出更多對微軟不利的信件內容,其中蓋茲在某封信中詢問部屬,微軟到底「該叫蘋果做哪些事,才能把昇陽電腦毀了」。而某封部屬回信中則提到,要蘋果主動對Netscape不利「極其困難」,因為「Netscape瀏覽器和Mac Office合作無間」。

  波伊後來又陳述了二十五分鐘左右才結束陳詞,並當庭承諾之後會揭露更多不為人知的細節。微軟律師團隊提出反對,出言攻擊波伊適才對證據的詮釋,但波伊倏地轉向法官,懇請他僅須記住一件事:「我聽到的被告說詞,能夠抵銷剛才親眼所見的文件,足以讓我對當事人於事件當時留下的通訊內容視而不見嗎?」換句話說,傑克森法官需要自問的是,微軟聲請傳喚的十二名證人中有九名是內部高層主管,他們會不會在說謊?

  傑克森法官嘆道:「好吧。」接著詢問微軟的委任律師是否開始進行開庭陳詞。「華登先生,您屬意何時開始?」華登回答,明早上再開始就好了,他完全不打算緊接在波伊之後開始陳詞。

  在波伊的執業生涯中,多次締造出極為精采的開庭陳詞,他之所以能做到這點,有幾項人格特質功不可沒。首先,是他照相機式的記憶力,其次,說來也夠矛盾的,是他的讀寫障礙。他克服讀寫障礙後,專注力亦提升到超乎常人的境界,他能夠將全副心思放在他認定的重點上,同時對其他事物的注意力降低至零。開庭陳詞前十天,波伊將所有政府要提出的證據全讀過了,共計有一千八百份文書。他讀遍每一份政府打算提出的審前取供證詞,多半時候還把整份筆錄從頭到尾細讀,熬了兩夜才看完全部文件。後來他說道:「簡直就是臨時抱佛腳。」

  這種短期填鴨的工夫,被喬‧克萊稱為超能力。克萊告訴我:「他會把所有同時期的相關案例一口氣吸收,簡直像一次下載五百份文件到他腦中硬碟似的,而這五百份文件就足以讓他說出漂亮的故事並打贏訴訟。他會確保引用的文件完整,而且務必與對造證人所說的故事相互矛盾。」

  開庭前一天,波伊竟決定換掉剪輯好的取供影片,重新整理一次。「我把那些影片放在一起,並標出重點,利用星期六不斷地聽,第二天進辦公室再聽一次,覺得還是打不到重點。」因而他臨時決定將微軟內部文件、信件和蓋茲的影片併置在一起,在開庭前一天重做!

  開庭前的週末,波伊和兩名負責影片剪輯以及製作微軟文件、信件投影簡報的司法部助理一同奮戰,那兩名助理必須確保在開庭時,只要按一下滑鼠,影片就會開始播放,而投影片也可以順利播出。波伊一開始不想利用電腦播放影片,他對助理表示,他還是習慣用傳統投影機,因為他想親自控制播放速度,也可以事先在投影文件上標示重點。助理們委婉告訴波伊,這些事靠電腦便可輕易達成,而且電腦還有投影機所沒有的優點,他大可直接在電腦上畫出信件內容的重點。即使如此,波伊在審判程序剛開始前幾天,仍決定先架設好投影機,以防萬一。

  看來,波伊對於這項可以幫他製造戲劇高潮的科技產品相當愛不釋手。麥隆事後曾說:「他超喜歡的,一下子就上手了,厲害得和魔鬼一樣。」開庭前一天,波伊和兩名負責剪輯的助理耗了好幾個小時準備影片,雖然司法部法律團隊從影片材料中便知道波伊在法庭現場大概會說什麼,然而,開庭陳詞正式開始之後,他們目瞪口呆的程度與我們這些局外人不相上下。在微軟案期間,他從未正式排練過,也不會同多數律師一樣,在開庭前模擬實際出庭時的辯論過程。曾有那麼一次,有人隨口問了波伊,要不要模擬開庭的辯論過程,麥隆憶及此事說道:「大衛臉上立刻露出那種他不時會出現的『哈哈哈哈!』表情,他沒有明白說出『我不要』三個字,但表情明顯說明一切了,他不做就是不做!不過你也知道,大家對他很有信心,所以就由他去吧。」

  波伊風靡全場的陳詞結束後的隔天早上,華登根據事前寫好的稿子,亦發表了慷慨激昂的陳詞。華登個頭龐大,舉止得體,說話腔調帶著典型南方人的長長尾音,偏好穿著合身細條紋襯衫,配戴圓頂禮帽和愛瑪仕領帶。他是位相當令人喜愛的紳士,和波伊同年,開庭時都正值五十七歲。兩人原本就認識,只是從未在法庭上正面交鋒。華登究竟是否為微軟法律團隊的領導人,這事還有待商榷,因為另一位蘇利文‧克倫威爾律師理查‧優洛夫斯基(Richard Urowsky)據說才是對微軟案知之甚詳的人。優洛夫斯基在此之前和政府反托拉斯部門交手的經驗已將近十年,而且據說蓋茲很信任他。無奈有傳聞說傑克森法官先前已看優洛夫斯基很不順眼,因為他在先前的行政和解契約中,多次因小事惹惱法官,所以被告索性派出言談得體的南方人華登上場,至少可以避免法官不快。
  華登據理指責起政府的起訴內容「詞藻過多,實質內容乏善可陳」,並譏嘲波伊「努力將蓋茲惡魔化」的行為與政府起訴狀內容「相當一致」。他批評,對蓋茲人身攻擊,並不足以做為反競爭行為及其效果的證據。波伊擅長掀起法庭內眾人的情緒波濤,不用關鍵字句為本案下註解,華登則採取反其道而行的策略,說出不少令人難忘的佳句,他中氣十足的說道:「反托拉斯法並不是商業禮儀法」,並斥責Netscape為「政府的看門狗」。

  華登說道:「微軟並沒有讓消費者別無選擇,使用微軟就是做出選擇!」這說法著實令人有些難以信服,畢竟微軟的市占率自一九九○年初期起,便已超過百分之九十,就連傑克森法官法庭內電腦都採用微軟的作業系統。

  華登接著論道,時間回到一九七八年,當時蘇利文‧克倫威爾法律事務所的人仍用由Videx生產的設備打字,他腹如洪鐘,高聲說道:「大家無不認為Videx的產品會永遠暢銷,那麼好用!」可惜事務所裡僅少數幾個人懂得使用Videx,後來IBM文字處理機取代了Videx,而且事務所裡的祕書都會使用IBM文字處理機。時至今日,所內人人使用個人電腦工作,而且俱是微軟作業系統,只不過他本人仍舊偏好以手寫方式記錄在傳統的黃色橫條紋筆記本上(這是華登和波伊另一個共同點)。華登的言下之意很明顯:科技領域就是這樣,此時是微軟當道,等到某個怪才發明比微軟更能擄獲消費者芳心的產品,微軟自然會被淘汰,這就是美國文化的精髓。

  華登宣稱,儘管微軟內部信件被政府視為重要證據,但從那些信件能看出的端倪,至多是微軟盡全力在對抗競爭對手罷了。Netscape瀏覽器的價格高達三十九美元,是近乎詐欺的天價,直到微軟免費贈送瀏覽器,大眾才能輕鬆享有瀏覽器所帶來的便利性,他朗聲強調:「所謂的瀏覽器之戰中,毫無疑問最大的贏家是公眾消費者!」

  華登的陳詞結尾力道十足,斥責這起訴訟案為「倒退回十九世紀勒德分子(Luddites)當道的反動時代,保守分子唯恐在競爭中遭到淘汰,直接闖進工廠,用大鐵鎚砸爛機器,還以為可以抵擋住科學和新科技帶來的進步!」這句結論成為當日名言。同一天下午,波伊在法院外階梯上接受訪問,語氣中的嘲諷藏都藏不住:「勒德分子?我連怎麼寫都不知道呢。」

  微軟對波伊訴訟期間的作為嗤之以鼻,這看法從頭到尾都未曾改變。司法部團隊明知這是一場法官獨審制判決,卻導演得一副陪審團制判決的樣子,風格浮誇不實,相較之下微軟認真多了,他們努力的想在傑克森法官面前締造佳績,至少保留將來上訴的優勢。

  波伊開庭陳詞時播放的影片成為媒體焦點,但由於司法部團隊審判前並未將影片提列為證據,因此依照法律不得公開予不特定第三人觀看。於是,當天程序將告終結時,波伊耍了個俏皮伎倆,他當庭詢問傑克森法官,有件「家務事」希望和法官商量:有媒體向他索要開庭陳詞所使用的文件和其他資料複本,希望法官能夠准許。波伊宣稱,他是在徵詢法官對於訴訟上行為的意見,華登當即起身反對,而傑克森法官也同意華登的反對意見。

  傑克森法官在本案進入訴訟程序之前曾詢問兩造,他們各自打算在開庭時使用哪些部分的審前取供證詞,司法部當時表明,他們要使用蓋茲的所有取供影片,全長達二十一小時。開庭當天,雙方照例進入爭戰模式,微軟對司法部上述作法提出反對,請求法官撤回同意,並將所有蓋茲取供影片列為不得使用的資料。微軟提出的聲請書寫道:「政府此舉無異於新增實質上第十三名證人……讓我方見識到什麼是真正的『禮節淪喪』。」

  訴訟程序進行一個星期後,傑克森法官於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審理微軟提出的上述聲請,微軟當時情勢絕望之程度,自審理過程中清楚可見。傑克森法官的回應扼殺了微軟的一絲希望,他當庭指出,根據聯邦民事訴訟法,准許司法部的請求「再理所當然不過」,企業主管於訴訟程序中做成的取供內容「可做任何目的使用,句點。」

  政府根據這條法律擁有使用蓋茲審前取供證詞的「絕對權利」,愛用哪個部分的證詞都可以。

  換句話說,法官的意思是本案終結,無須再提。

  華登立時起身發言,企圖將情勢追回平手。他表示,被告從未反對使用審前取供證詞,但目前情況不一樣,政府的手段太過分了!蓋茲的審前取供證詞應該視為政府實質上的第十三名證人,這對被告非常不公平!傑克森法官聞言回答,微軟也可以新增第十三名證人以維持公平。最悲慘的是,就連法官也發現微軟陷入危機:「目前你們要找到重要性相當的第十三名證人,似乎有困難。」

  這一仗華登又打輸了,但他仍頑強的想為自己提出澄清:「這份審前取供證詞的份量大得過分,完全不符比例,這就是我們要表達的。」

  華登不只一次因蓋茲取供錄影帶而失去顏面。十一月二日早晨,兩造和傑克森法官開庭外會議,儘管過程不公開,但政府事後慫恿媒體向法院請求公開會議紀錄,以更深入了解現況。波伊告訴法官,政府打算在傳喚做為第三名證人的蘋果公司某主管上台之前,先播放一段蓋茲的取供影片,並將影片提列為證據,之後「當然會對媒體公開」。他緊接著說:「我想,華登先生聽到這裡應該會有疑問,究竟這樣的作法是否令人滿意呢?」波伊即使把對手逼到牆角,仍不忘保持應有的風度。

  傑克森法官素有不歡迎媒體的名聲,他對波伊的請求頗感厭煩。「華登先生,假如我是你的話,我一定會有和你相同的反應。」只可惜法條寫得一清二楚,公開法庭上呈現的所有資料都必須提供媒體使用。

  截至目前為止,華登的反擊從未成功過。波伊提出的新招數是要求每名新證人作證之前,原告都要先從蓋茲共長達八小時的取供影片中播出片段,以做為背景敘述(場外媒體藉此可以即時取得蓋茲證詞的最新內容),華登一聽登時反對,但終告失敗。最後,華登終於沉不住氣:「我在這裡說個清楚,上個星期媒體報導我刻意阻止你們使用蓋茲證詞,這說法,我本人並不同意!」

  傑克森法官出言打斷華登的氣話:「紳士們,我們不需要對媒體宣戰。」華登立時否認:「不是這樣,我絕無此意!」傑克森法官繼續說道:「這場戰爭一旦開打,我們都必輸無疑。」波伊當時沒說什麼,而他也沒必要多所回應。畢竟,他早就知道誰是這場媒體版面爭霸戰的贏家。

作者資料

凱倫.多諾芬(Karen Donovan)

凱倫.多諾芬(Karen Donovan) 美國知名財經法律記者,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爲《紐約時報》、《商業週刊》等多家權威媒體擔任撰稿人。

基本資料

作者:凱倫.多諾芬(Karen Donovan) 譯者:蔡惠伃 出版社:臉譜 書系:企畫叢書 出版日期:2013-11-13 ISBN:9789862352908 城邦書號:FS2032 規格:平裝 / 單色 / 384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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