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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俠的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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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書已絕版已絕版,無法販售
特別活動

.跨越四分之一世紀的珍藏!
也許,你是從《八百萬種死法》接觸卜洛克;也許,你是從2005年卜洛克訪台旋風認識卜洛克,他不只是全球推理迷心中的神,梁朝偉、王家衛更是他的忠實讀者。這一次,卜洛克將帶你讀小說、寫小說,完整擁有、認識卜洛克筆下的迷人世界!

內容簡介

「我喜歡透過馬修.史卡德的眼睛來看這個世界,喜歡通過馬修.史卡德的感受來說這個世界。」 ──勞倫斯.卜洛克 《蝙蝠俠的幫手》集結了十篇馬修.史卡德的短篇探案,從中,你可以回味《酒店關門之後》的故事源頭,可以回到《刀鋒之先》寶拉自17層高樓墜下的現場,還有他和老長官馬哈菲處理一樁舉槍自殺意外的插曲,以及其他各色各樣,揭開馬修.史卡德序幕的原點,是一本進入史卡德、重溫史卡德的最佳選擇。 十個短篇探案故事包括: .〈窗外〉 .〈給袋婦的一支蠟燭〉 .〈黎明的第一道曙光〉 .〈蝙蝠俠的幫手〉 .〈慈悲的死亡天使〉 .〈夜晚與音樂〉 .〈尋找大衛〉 .〈夢幻泡影〉 .〈一時糊塗〉 .〈立於不敗之地〉

導讀

今夜沒有人死掉!  ◎文/唐諾

  今夜沒有人死掉,這個話出自這個短篇集子裡的<夜晚與音樂>。這是卜洛克筆下難得一見的契訶夫式小說,寫一個雲淡風輕的晚上直到第二天天亮,季節則是「春天的紐約,夏日將至」。馬修.史卡德和伊蓮.馬岱先去聽了歌劇《波西米亞人》,不過癮,轉去一家新開幕的夜店,還是不捨結束,最後又搭車直放夏瑞登廣場的老地下室酒吧聽爵士樂至不知東方既白,沒有手機鈴聲,沒陌生人靠上來,紐約的死亡放了他一天假,今夜沒有人死掉,或者說不是沒有人死掉,而是今夜死亡採取了亙古以來那種緘默的、沉著的、好來好去的方式,沒打擾他們。

  今夜沒有人死掉,伊蓮.馬岱最後這句結語呼應了她看完《波西米亞人》後的動心啟念,像一個卑微的願望居然得著應許:「她老是死掉。」「至少六、七次。你知道嗎?我可以看上一百次,但結局還是一樣。他媽的每一次她都死掉。」「所以我想聽點不一樣的,在我們回家睡覺之前。」「不,悲傷也沒關係。我不介意悲傷。事實上我還比較偏好悲傷的音樂。」「沒錯,悲傷無所謂,只要沒有人死去。」

回憶之書

  晚年的歌德曾建議年輕的詩人,記得在寫成每一首詩之後標示出日期,說這樣可以同時做為日記之用──這個老人家的建言,其實遠比它看似一語帶過的樣子要睿智要深沉。年輕的詩人容易有一種自大,不見得對自己個人,而是對詩之為物和詩人身分的神聖化自大,以為一首詩寫成,就應該脫逸出時間的掌握及其磨損,以此向著所謂的永恆不朽試探;但老詩人希望把它們仍留在時間之流中,每一首詩於是都保有著它所由來的過去,有它此時此刻輝煌的完成或說暫時凍結樣態,還有它未來不可測的命運。它不見得會被修改,但意義仍在流動著變化著,並在不同時刻不同角度和色澤的陽光投射向顯示不一樣的稜角和陰影。時間視角的賦予讓每一首詩成為未完成,讓它不會停止生長,也讓書寫者自己以及我們讀者可以較綿密也較平等的和它進行對話。

  這是馬修.史卡德的短篇小說集(該不該就稱它為探案短篇集或殺人事件簿呢?)。一般而言,短篇小說由於不是一氣完成的,而是書寫者在不同時日裡、不同心思下、不同的當下現實觸動和關懷中一次又一次重啟來過,因此它在沒顯得那麼偉大懾人同時,總相對的存留著較豐富較清晰的時空線索──借助老歌德的說法,我們何妨就把它看成是馬修.史卡德的日記,斷斷續續的、習慣不好的、想起來才補寫的日記。

  儘管它未如歌德所言清楚的寫下書寫的年月日。但如果我們沒要科學數據小數點以下幾位那樣的精準無誤,我們正常人一樣差不多就可以了,那事情並不難。因為馬修.史卡德,正如你我,生命中總有足夠的時間航標可參照(我們不也都是如此回憶往事繫住時間的嗎?),比方說他到教堂徒然的十一奉獻和點蠟燭,比方說他和伊蓮.馬岱的關係,比方說較隱匿較質感性的,史卡德的心思變化乃至於他觀看世界角度和他生命哲學的移動微調(像他再想不想起那個被他流彈誤殺的小女孩),比方說注意到他進店喝的是有酒精或沒酒精的飲料云云。甚至,更內行或說更瘋狂的人,會從那些沒那麼大,沒那麼重要也沒那麼活躍的具體事物中發現時間的模糊參差腳跡,一個人名,一家店名,一個號碼,一件衣服,一句話,一個動作手勢表情等等。這對尤其是閱讀推理小說的讀者不會是額外的苦工,我相信這有樂趣,解謎的樂趣,以及真正進入時間之流中的泅泳樂趣。

  此外,短篇小說集,除了每一個單篇個別完成的時間,還有另一個極富意義的時間,那就是集合起來成為一本書時。當它們串聯起來,會顯現出另一種織錦也似的圖像,並微妙改變了單篇的線條、形狀和意思。

  如此,我們差堪可以確定,這些短篇小說大體上是順編的,跟隨時間步伐的;而且書寫的時間不算太早,基本上是後《八百萬種死法》的產物。至於書成之時,史卡德和伊蓮.馬岱已成老夫老妻了,他不再孑然一身住小旅館房間擔心自己死三天一星期屍體才被發現,他和世界的生冷關係已柔和了起來。

  也就是說,這已成為一本回憶之書了──日後想起來的、補遺的、拾掇的,那些沒那麼大、沒那麼重要也沒那麼活躍卻歷歷在目的東西,那些案子已結束或不成所留下的東西多出來的東西,那些寫不進結案報告的東西云云。只關心凶手逮到沒有的人群已散離,但生命活動仍兀自持續向前也停不下來,馬修.史卡德揮之不去的關懷他們,並講給我們這些不安心回家睡覺、徘徊在冷清生命現場而非案發現場的少數人聽。

  具體來說,擺在前頭、時間稍早的短篇,<窗外>、<給袋婦的一支蠟燭>(極佳的一篇)和<黎明的第一道曙光>(記得是他哪個長篇的原型呢?從短篇到長篇起了什麼變化呢?),還比較有個謀殺案的外形,但或者凶手及其殺人方式的規格不合,或者所謂正義果報的規格不合,或者甚至已算不上是殺人了,毋寗像是浪潮般淹沒而來人不由自主的命運了。<慈悲的死亡天使>尤其詭異,這類介於醫護和冷血謀殺間的駭人情事,我們從報刊上、從電視新聞裡時有所聞,也不乏小說處理它,但卜洛克走向了另一道神祕難言的旅踪較稀之路,我們眼前的死亡圖像因此完全改觀。

  於是,我們稍早前提過的<夜晚和音樂>,這個奇怪的短篇(連故事都沒有),遂像是一個休止符,一個節慶日,一個分歧岔路前的歇腳休息站,時間大河繼續往前奔流中單獨露出水面的一方不動岩石。

  往後,<尋找大衛>,藉由多年後和凶手本人的滄海桑田相遇,從法律不捕捉也沒興趣知道但兩人毋甯更耿耿於懷的角度,一起回望很久很久以前,亡者屍骨早不存,凶手亦已服刑完畢的那椿凶殺案;<夢幻泡影>和<一時糊塗>則更是沒事想起來的純然回憶,氣氛上像是馬修.史卡德和伊蓮.馬岱居家無事又笑談起來的遙遙當年勇。其中,<夢幻泡影>是史卡德一次特技般的完美演出,他很少這麼威風凜凜過,那時伊蓮.馬岱仍是那個甜蜜的年輕妓女而史卡德仍是警察和爸爸,他宛如英勇騎士般伸手幫她把一樁死亡案件消弭於無形。<一時糊塗>的演出人則不是史卡德而是他那位錢照拿警察照當的搭檔老師馬哈菲,這意味著發生時間更早,史卡德猶是一旁看著學著的菜鳥,這是老史卡德在回憶中對恩師的一次致敬。

  <立於不敗之地>這篇東西非常有趣,它到底是不是史卡德小說呢?但卜洛克硬是把它放在書的最末,證諸前面那篇他打零工賺生活費的<蝙蝠俠的幫手>(原來是為著書寫紐約的「下町」的小販,帶著左派意圖),他於是就真是史卡德沒錯了,那時年輕失業人窮志短,每天救死不暇的,什麼傷天害理的事不能做?所以春宮小說也得寫,順手牽羊的事也得做,紐約大城是個噬人的叢林,但也是個處處是縫隙的豐態豐碩之地,自由和敗德不過一線之隔,或甚至連這一線都沒有不是嗎?

  但我們真確定這就是年少的史卡德嗎?還是那個黑皮膚的街頭小鬼阿傑?還是後來果真靠殺人過活的紐約殺手凱勒呢? (本文摘錄轉載自臉譜推理星空網站)

內文試閱

窗外 Out the Window

  她的最後一天沒有異常之處。她看來有點神經質,心裡有點兒事或者一點事也沒有。不過寶拉向來就是這副模樣。

  她在阿姆斯壯酒吧當差的三個禮拜,一直都不是個模範服務生。她會忘掉客人點了什麼,要不就是搞混這人與那人的餐,而你要結帳或者打算再叫一輪酒時,想把她引來桌邊還真會搞得你抓狂。在當班的某些時日裡,她走起路來如同穿牆而過的幽靈,像是練就好什麼玄奧的神遊太虛的技巧,魂魄跑到外頭浪遊卻還留著瘦長的身軀繼續端送食物飲料並且抹淨空蕩的桌子。

  不過她的確很努力的試過了。媽的她的確有。她硬是能夠擠出一抹笑。有時候是忍著傷痛走路的勇敢笑容,有時候是繃緊下巴不堪一擊吞過幾片安非他命的微笑,不過日子就是要一天天熬過來的所以不管哪種笑容總比什麼都沒有好。阿姆斯壯大部分的常客她都知道名字,而聽到她那一聲招呼你總會有種回到家的感覺。如果那聲招呼就是你所有的家的時候,你會懂得珍惜它的。

  而如果說這份工作她做起來不盡理想的話,呃,她當初跑到紐約來可也不是志在於此。沒有人會立志要到第九大道的三流酒館當服務生的,這就跟沒有人會立意要變成一個月復一月仰仗波本和咖啡度日的前任警察是一樣的道理。這種偉大的命運是當頭甩過來的。如果你還年輕如同寶拉.薇勞爾的話,你會硬撐在那兒想著事情總會好轉。如果你是我這年齡的話,你會兩手合十禱告事情不要惡化太多。

  她值日班,從中午到晚上八點,禮拜二到禮拜六。崔娜則是六點到班,所以晚餐人潮多時就有兩個女孩當班。八點一到寶拉會去她去的不管哪裡而崔娜則會繼續端送一杯杯咖啡以及波本再做六個鐘頭。

  寶拉的最後一天是九月下旬的某個禮拜四。夏天的熱潮開始退散。那天早上下了場沁人心脾的小雨,太陽一直沒有露臉。午後四點我帶著一份郵報漫步而入,喝下我當天的第一杯酒時一邊看報。八點鐘時我和羅斯福醫院的幾名護士聊天,她們想要嚼舌抱怨某位住院外科醫生的救世主情結。寶拉匆匆走過我們的桌邊跟我道聲晚安的時候,我正發出同情的噪響。

  我說:「晚安寶貝。」我抬起頭了嗎?我們相視而笑了嗎?媽的,這我可不記得。

  「明天見,馬修。」

  「是啊,」我說。「上帝保佑。」

  不過祂顯然沒有。約莫三點時賈斯汀關門打烊,我繞過街角回到旅館。沒多久後咖啡和波本的作用便相互抵銷。我爬上床睡覺。

  我的旅館位於第八和第九大道之間的五十七街,在這個街區靠上城的那端,而我的窗戶則朝南對著街道。我可以從窗口看到曼哈頓尖端的世貿中心。

  我也看得到寶拉住的建築。它位在旅館對面朝東約莫一百碼處,是棟龐然高樓,如果在正對面的話,世貿中心就會給擋到我的視線以外。

  她住在十七層樓。四點過後不久她跳下一扇高窗。她盪過人行道落到離路沿幾呎的街上,剛巧掉在兩輛停放的車子之間。

  中學物理教到,落體是以每秒三十二呎的等加速度落下。所以第一秒她應該掉了三十二呎,下一秒則是六十四呎,然後第三秒是九十六呎。照說她掉了約莫兩百呎,因此實際的掉落過程我想應該花不到四秒鐘。

  感覺上一定比四秒長很多。   我十點十點半左右起床。我站在櫃臺前等信時,維尼告訴我夜裡有人跳樓。「是位淑女哩(譯註:a dame),」這個詞現在已經很少人用了。「她光溜溜的跑出去。單是那樣就有可能喪命哪。」
我看著他。

  「落到街上,差點撞上某人的凱迪拉克。車頭來了那麼個擺飾你會作何感想?這種事不知道保險公司賠不賠。該叫什麼你說,天災是吧?」他從櫃臺後頭出來,陪我一起走到門口。「就是那裡,」他邊說邊指著。「賣花卡車就停在她啪倒的位置。現在已經什麼鬼都看不到。他們拿個鏟子和海綿把她鏟走然後開了水管全沖掉了。我來上班的時候,半點痕跡都沒留下。」

  「她是誰啊?」

  「誰曉得?」

  當天早上我有事得辦,辦事的時候我偶爾會想到那個跳樓的人。這種人並不少見,而且他們通常是在黎明之前跳的。據說那是最最黑暗的時刻。

  午後不久我路過阿姆斯壯,順便停腳匆匆進去喝一杯。我站在吧台邊四下張望要跟寶拉打招呼,但她人不在。一名臉色蒼白名叫麗塔的女孩幫她代班。

  迪恩站在吧台後頭。我問他寶拉在哪兒。「她今天蹺班是吧?」

  「你沒聽說嗎?」

  「吉米炒了她魷魚?」

  他搖搖頭,在我開口進一步猜謎以前他便告訴了我。



  我喝下我那杯。我跟人約了要談點事,不過那件事突然不再重要了。我往電話投下一毛取消約會然後回頭再喝一杯。舉杯時我的手微微抖著。放下杯子時,我的手穩了些。

  我穿過第九大道,在聖保羅教堂小坐一下。十分、二十分鐘過去了。之類的。我為寶拉點根蠟燭,也為另外幾具屍體點上蠟燭,我坐在那裡想著生命與死亡以及高窗。剛離開警界的那段時間,我發現教堂是很適合思考這類問題的場所。

  不久之後我走向她的大樓,站在樓前的人行道上。賣花人的卡車已經開走,我檢查起她掉落的街面。一如維尼跟我強調的,該處沒有留下半點痕跡。我仰了頭朝上看去,心想她不知是從哪扇窗子落下的,然後我又低頭看看人行道再揚起頭來往上瞧,接著我便一陣昏天黑地。如此這般搞一搞之後,我引來大樓門房的注意,他走到路沿,亟想跟我討論他們的前任房客。他是約莫和我同齡的黑人,以他那身制服為榮的程度並不亞於海軍陸戰隊招兵海報裡的主角。帥氣的制服,不同層次的棕,繡著肩章配著閃閃發亮的銅釦。

  「真真不幸,」他說。「那麼個年輕輕的女孩兒家,擺著大好的前程不要。」

  「你跟她熟嗎?」

  他搖搖頭。「她會對著我笑,每次都打招呼,每次都叫我的名字。衝進衝出老在趕路。絕不會想到她有半點愁。不過這種事很難講。」

  「是很難講。」

  「她住十七樓哩。就算不收房租,我也不會住在離地面那麼遠的地方。」

  「懼高症是吧?」

  不知道他聽見這句話沒有。「我住的地方只要爬一段樓梯。挺合適的。不用電梯而且也沒有高窗。」他的眉頭籠上烏雲,像似要吐露個別的什麼,不過此時有人舉步要走進大樓的門廳,於是他便移身過去攔截那人。我再次抬起頭,打算一扇扇窗戶數到十七樓,不過暈眩感再度來襲,我只好放棄。   「你是馬修.史卡德嗎?」

  我抬起頭。問問題的女孩非常年輕,長著淡棕色的大眼留著棕色直長的頭髮。開朗的臉龐沒有戒心,下唇有點抖顫。我說我是馬修.史卡德,然後指指我對面的椅子。她站著不動。

  「我叫露絲.薇勞爾,」她說。

  一直要等到她說:「寶拉的妹妹」時我才恍然大悟。然後我便點點頭研究起她的臉看看有什麼家族特徵。就算有我可也找不著。當時是晚上十點,寶拉.薇勞爾已經死了十八個鐘頭而她的妹妹則是滿懷期待的站在我面前,臉上很奇怪的同時混合著堅決和猶疑的表情。

  我說:「實在遺憾。坐下來好吧?想喝點什麼嗎?」

  「我不喝酒。」

  「咖啡怎麼樣?」

  「我喝了一整天咖啡。他媽的咖啡搞得我直抖。我非得點個什麼才行嗎?」

  她快不行了,沒錯。我說:「不用,當然不用。你什麼都不用點。」然後我便攔住崔娜的眼神給她警告,她迅速點個頭沒有過來。我啜著我的咖啡,越過杯緣凝神看著露絲.薇勞爾。

  「你認識我姊姊吧,史卡德先生。」

  「泛泛之交,只是顧客跟服務生的關係。」

  「警察說她是自殺。」

  「而你不認為?」

  「我知道她不是。」

  她講話時我盯著她的眼睛而且我也願意相信她這話是發自內心。她不認為寶拉是自願跳出那扇窗戶的,壓根兒不信。不過當然,這可不表示她就是對的。

  「你認為事情是怎樣呢?」

  「她被人謀殺。」她理所當然的說。「我知道她是被殺。我想我知道凶手是誰。」

  「誰?」

  「凱力.麥克羅。」

  「我不知道這人。」

  「但也有可能是別人,」她繼續說。她點了根煙,默默吸了會兒。「我滿肯定是凱力幹的,」她說。

  「為什麼?」

  「他們住一起。」她皺起眉頭,彷彿認知到同居並不足以證明謀殺。「他有這種能耐,」她小心翼翼的說。「所以我才覺得是他。我並不認為所有的人都有這個能耐。情緒火爆的時候,當然,我想人都難免會抓狂,不過事先籌算然後把人推出,推出,刻意把人推──」

  我把手疊到她的手上頭。她的手纖長彷若無骨,皮膚摸起來冰涼乾燥。我覺得她就要放聲大哭或者崩潰或者怎樣不過她並沒有。她只是沒辦法說出窗戶兩個字而且碰到要說時她就只能用拖的。

  「警察怎麼說?」

  「說是自殺。他們說她取了自己性命。」她吸起煙。「可他們不瞭解她,根本不瞭解。如果寶拉要自殺,她會服藥。她喜歡吃藥。」

  「想來她是服用興奮劑囉?」

  「興奮劑、鎮靜劑、眠可欣、巴比妥酸鹽。而且她愛吸大麻,也喜歡喝酒。」她垂下眼睛。我的手還疊在她手上她看著我們的兩隻手於是我把手移開。「那些東西我都不愛。我喝咖啡,這是我唯一的污點,但我喝不多是因為會搞得我坐立難安。今晚我神經緊張就是因為咖啡。沒別的。」

  「好吧。」

  「我姊二十四歲,比我大四歲。我是小妹,老古板的小妹,不過她倒是希望我一直古板下去。她嗑藥喝酒什麼都來可又告訴我不要學她,因為對我不好。我覺得我古板就是因為她。真是這樣。倒不是因為她唸我,而是因為我看了她怎麼過活結果又是怎樣我可不想變成她。根本就是跟自己作對嘛她那種活法,不過同時我又好崇拜她,她永遠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愛她,老天我真是愛她,我是到現在才發現到我有多愛她,可她已經死了是他殺了她,我知道是他,這我再肯定不過。」

  一會兒之後我問她是想要我怎樣。

  「你是偵探。」

  「沒拿到執照。只是當過警察。」

  「你可不可以……查出真相?」

  「難說。」

  「我試過找警察談。就像跟牆壁講話一樣,可我又沒辦法丟下這事不管。你懂我意思嗎?」

  「應該吧。可如果我查了以後覺得是自殺呢?」

  「她沒有自殺。」

  「呃,假如查到最後我覺得是呢?」

  這話她想了想。「我還是不需要相信。」

  「沒錯,」我同意道。「我們有權選擇信或不信。」

  「我有點錢。」她把皮包擱到桌上。「姊妹倆我是行為檢點的那個,我在公司上班,我也存錢。我身上有五百塊。」

  「這一帶不適合拎著這麼多錢。」

  「夠我雇你嗎?」

  我不想拿她的錢。她有五百塊跟一個死去的姊姊,和其中一樣道別也換不回另一個的生命。做白工我無所謂不過這樣行不通是因為我跟她都會因此而不夠認真。

何況我有租金待繳又有兩個兒子得養,外加阿姆斯壯的咖啡和波本帳單得付。我拿了她四張五十元大鈔,告訴她我會竭盡所能讓她物超所值。...(待續) 黎明的第一道曙光 By the Dawn’s Early Light

  所有這一切都是久遠以前的事了。

  阿比.畢姆當時住在葛蘭西官邸,而且連他自己好像都不敢相信阿比.畢姆居然真的當上了紐約市長。阿里正處於事業顛峰,而尼克隊的布萊德里和迪柏謝則都還有一年左右的合約要履行。那時我還沒開始戒酒,當然──喝酒當時對我來說是僅有好處沒有壞處的蜜月期。

  我已經離開我的妻子小孩,我西歐榭的家,以及紐約市警局。我住在西五十七街的旅館一如現在,而且大半的飲酒活動都在附近的阿姆斯壯酒吧進行。比利是晚間的酒保。一名叫丹尼斯的菲律賓男孩幾乎天天都站在吧台後頭。

  而湯米.狄樂瑞則是其中一名常客。

  他塊頭挺大,約莫六呎二,胸膛厚實,肚腩也挺飽滿。他很少穿西裝露面,不過一定穿上外套打領帶,通常是海軍藍或者酒紅色的運動外套搭配灰色法蘭絨長褲,天暖時配的則是白色休閒褲。他聲音宏亮,從圓滾滾的胸膛轟隆出來;刮得乾乾淨淨的臉龐上,噘起的嘴巴透出一抹天真,眼眶周圍的肌肉寫著世故。他約莫四十八九,喝起頂級的蘇格蘭威士忌絕不手軟。我記得是皇家芝華士,不過也許是黑牌約翰走路也不一定。不管酒名叫什麼,他的臉已經顯出證據:顴骨留下一片片永久的潮紅,鼻樑橫過一條條碎裂的微血管。

  我們是酒友。每回撞見時雖然不一定講話,不過至少至少我們一定會點個頭擺個手承認對方的存在。他會講一籮筐的方言笑話而且講的還不只是普通的好,而我也會呵呵大笑表示我有聽懂。偶爾心情好時我會追憶起警界生涯,而當我的故事好笑的時候,他笑得也絕對不比別人少。

  有時他是單獨露臉,有時則有男性友人作陪。約莫三分之一的時間,他身邊都伴隨著一名叫做凱若琳的金髮女郎,身材嬌小曲線玲瓏。「來自加羅林的凱若琳」是他偶爾引介她時的介紹詞,而她講話也的確帶著些微南方口音──不勝酒力之時,聽來更濃。

  然後某天早上,我買來紐約日報,讀到一則新聞說布魯克林灣脊區殖民路的一家民宅遭人搶劫。搶匪拿刀戳死當時在家的唯一一人,瑪格麗特.狄樂瑞。她的丈夫湯米.狄樂瑞是業務員,當時並不在家。

  我一直不曉得湯米是業務員,或者他已經成家。他的無名指的確戴了個金戒指,不過顯而易見他的對象並不是加羅林來的凱若琳,而這會兒看來他則是成了鰥夫。模糊間我為他感到遺憾,模糊間我為我從沒聽過的那個妻子感到遺憾,不過一切僅此而已。那時我喝的酒夠多,任何情緒都不至於造成太大衝擊。

  然後,兩三個晚上之後,我走進阿姆斯壯,一眼便看到了凱若琳。看來不像是在等他或者等誰,感覺上也不像才剛閒蕩進來。她獨自一人坐在吧台椅上,捧著個酒杯在喝某種暗色液體。

  我找了個離她幾張椅子的地方坐下來。我點了兩杯雙份波本,喝了一杯,然後把另一杯倒進比利幫我端來的黑咖啡。我正啜著咖啡時,一個帶著皮德蒙高原柔美口音的聲音在說:「我忘了你的名字。」

  我抬起頭來。

  「我想我們應該給引介過,」她說:「不過我想不起你的名字。」

  「馬修,」我說:「你講的沒錯,湯米引介過我們。你是凱若琳。」

  「凱若琳.曲珊。你見到他沒?」

  「湯米嗎?事發過後還沒見到。」

  「我也沒有。你們──全都去了葬禮嗎?」

  「沒有。什麼時候舉行的?」

  「今天下午。我也沒去──那裡。你何不坐到我旁邊呢,免得我得用吼的。拜託?」

  她在喝一種甜甜的杏仁酒,外加冰塊。嚐起來像甜點,不過力道不亞於威士忌。

  「他叫我不要去,」她說。「葬禮。他說這是對死者的尊重。」她擎起酒杯瞪進裡頭。我從來搞不懂大家是打算在裡邊看到什麼,雖然這種舉措我也曾採取過不知多少次。

  「尊重,」她說。「天曉得他知道什麼叫尊重?我還不就是一大夥同事裡的一個麼。我們都在唐納希公司上班。大家看我們還不就是朋友嗎?而且我們的確也一直只是朋友,你知道。」

  「你說了算。」

  「噢,老天,」她說。「我倒也不是說我沒跟他搞過,看在老天份上。我的意思是,我們只不過是混在一起玩鬧享樂而已。他結婚了而且每天晚上都回家找媽媽而我也無所謂,因為大凡頭殼正常的人都不會想在黎明的第一道曙光裡看到湯米.狄樂瑞對吧(譯註:美國國歌的開頭是──啊!你們能否在黎明的第一道曙光裡看到/我們於黃昏的最後一道光線中禮讚的榮耀。這裡的榮耀指的是美國國旗)?奶奶熊的,我這是在灑還在喝啊?」

  我們都同意說,她的飲酒速度稍嫌快了點。紐約盡是這種甜酒垃圾,她聲稱,跟她從小喝到大的波本實在不能相提並論。波本是她貼心的老朋友。

  我跟她說了我也是波本迷,她聽了頗感欣慰。友誼的滋生還有比這更薄弱的原因,而我們的原因則促成我倆雙雙步出阿姆斯壯,走到此街的另一家酒館共飲五分之一瓶的獨家波本──她的選擇──然後漫步四條街抵達她的寓所。我記得看到了刻意外露的磚牆、裹著稻草的瓶子裡插的蠟燭,還有幾張比利時國家航空的旅遊海報。

  我們做了孤男寡女獨處一室時會做的事。我們灌下好些獨家波本然後上床。她發出不少熱心的噪響並且秀出不只幾招的嫻熟技巧,然後她哭了一會兒。

  之後沒多久,她便倒頭睡去。我自己也累了,不過我還是穿上衣服把自己送回家去。因為有哪個頭殼正常的人會想在黎明的第一道曙光裡看到馬修.史卡德呢?   其後幾天,我每回走進阿姆斯壯時都想著我會不會跟她不期而遇,而每一次沒見到她我都是放心多於失望。我也沒碰到湯米,而這點帶給我的也是放心而絕非失望。

  然後有一天早上,我拿起日報,讀到警方已經在夕陽公園逮捕到兩名該為狄樂瑞搶案負責的南美小孩。報紙登了張常見的那款照片──兩名瘦巴巴的毛頭小子頭髮亂蓬蓬,其中一個想躲開攝影機,另一個則臭著臉露出不屑神態;兩個人都給上了手銬押在一名肩膀寬闊臉色凝重身穿西裝的愛爾蘭男子旁邊。你不需要閱讀旁邊小心翼翼的說明就可以分辨誰是好人誰是壞人。

  當天下午兩三點時,我到阿姆斯壯店買個漢堡搭配啤酒。吧台後頭的電話響起來,丹尼斯放下他在擦的玻璃杯拿起話筒。「沒多久前還在,」他說。「我瞧瞧他走了沒。」他遮著話筒,一臉疑惑的看著我。「你人還在嗎?」他問。「還是在我一個不留神的時候跑掉了?」

  「誰在問?」

  「湯米.狄樂瑞。」

  你永遠無法知道女人會決定告訴男人什麼,或者男人聽了以後會怎麼反應。我不想知道,不過從電話上聽到答案總比當面來得好。我點點頭,從丹尼斯手上接過電話。

  我說:「馬修.史卡德,湯米。看到你老婆的新聞真是遺憾。」

  「謝謝,馬修。天老爺,感覺好像是一年以前的事囉。其實才多久啊,一個禮拜吧?」

  「至少他們逮住了作案的狗雜種。」

  一陣停頓。然後他說:「老天。你還沒看報紙吧,嗄?」

  「我就是在報上看到消息啊。兩名南美小孩。」

  「說來你還沒看到今天下午的郵報囉?」

  「沒有。怎麼,發生什麼啦?結果發現他們是清白的嗎?」

  「那兩個臭毛頭嗎?清白?呸,他們跟時代廣場地鐵站的男廁一樣又清又白咧。條子搜了他們的窩,發現到處都是我家的東西。珠寶我已經講了細目,音響我也提供了序列號碼,所有的東西都在。繡了起首字母的東東等等。媽的他們還真是天殺的白哩,你嘛拜託點。」

  「然後呢?」

  「他們承認犯下搶案,可是命案不認。」

  「常見的事,湯米。」

  「讓我講完好吧?搶案他們承認,不過照他們的說法,是有人指使的。據他們說呢,是我雇了他們搶我自己。他們可以保留到手的所有東西,而我則會把值錢物品全攤出來給他們拿,這一來我就可以謊報更多失物領到一海票賠償。」

「失物總共值多少錢?」

  「媽的,我不曉得。從他們公寓翻出來的東西比我當初報案時舉列出來的要多至少兩倍哪。有幾些東西是我填了表以後才搞丟的,有些是警察找到以後我才知道不見了。誰會馬上發現所有搞丟的物品啊──至少我沒有,何況何況,佩姬(譯註:Peggy佩姬是 Margaret瑪格麗特的暱稱)走了我腦子還沒回過神來。你懂我意思吧?」

  「聽起來根本不像詐領保險嘛。」

  「對啊,當然不是。媽的怎麼可能?我手頭就那麼個一般住家的保險單。搞丟的東西只會理賠三分之一的價錢。依他們的說法,他們上門時家裡沒人。佩姬不在。」

  「意思是?」

  「他們說我在陷害他們。他們闖上門來把所有的東西拖走,然後我跟佩姬回到家,往她身上戳了七、八刀,之類的,然後把她丟在那兒不管,讓人以為是搶匪幹的。」

  「搶匪怎麼證明是你戳死你老婆?」

  「他們沒辦法啊。這兩個傢伙只能一口撇清,說什麼那天上門時她不在,還說是我雇他們搶自己。剩下的全是警察瞎掰的。」

  「警察怎麼對付你,押你上警局嗎?」

  「沒有。他們到我家來,一大早的我也搞不清時間。我這才曉得毛頭小子給逮了,我也是那時才曉得他們想讓我揹黑鍋。條子說是只想跟我談談,起先我還乖乖的有問必答,然後我開始聽出弦外之音知道條子想一古腦全栽到我身上。所以我就說沒有律師在場我一個字都不講,然後我就打電話給我的律師卡普倫,他早餐才吃一半也不管就趕著上我家,而且他也要我別開口。」

  「所以警察沒要你做筆錄或者帶你上警局囉?」

  「沒有。」

  「你的話他們信嗎?」

  「怎麼可能。我也沒講出個什麼,因為卡普倫要我閉嘴。他們沒把我拖走是因為他們還沒個案子可辦,不過卡普倫說他們會想辦法弄出個案子來。他們還說我不許出城逍遙去,你說好笑不好笑?我老婆死了,郵報上的頭條寫說:『調查搶/命案死者的老公,』你說媽的我還能怎樣?難不成還跑到蒙大拿去釣天殺的鱒魚不成?『不許出城逍遙去。』你如果在電視上看到這種垃圾,肯定會想說外頭哪有人這樣講話。搞不好他們就是從電視學的。」

  我等著他告訴我他找我幹嘛。我沒等多久。

  「我打電話呢,」他說:「是因為卡普倫想雇個偵探。他說也許這兩個傢伙會在自家附近亂講話,搞不好還跟朋友吹過牛,也許可以找到辦法證明他們是真凶。他說警察不會朝那個方向辦,因為這會兒他們可是忙著要把黑鍋蓋到我頭上。」

  我解釋說我並沒有合法身分,說我沒執照也不寫報告。

  「這無所謂,」他堅持道。「我跟卡普倫說,我想找個信得過的人,找個肯幫我出力的。其實他們根本兜不出個案子來辦我,馬修,不過這事兒拖得越久,於我就越加不利。我想趕緊澄清,我希望報紙登說全是那些個南美混混幹的,跟我八桿子關係也打不著。你開個合理的價錢吧,我直接給你,如果你不愛支票的話,我就付現。你說怎麼樣?」

  他想找個信得過的人。加羅林來的凱若琳難道沒告訴他說我有多可信麼?

  結果我是怎麼說的?我說可以。...(待續)

作者資料

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

1938年出生於紐約水牛城。除了極少時間之外,卜洛克幾乎都定居於紐約市內,並以該城為主要背景,從事推理文學創作,成為全球知名推理小說家,因而獲得「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美譽。 卜洛克的推理寫作,從「冷硬派」出發而予人以人性溫暖;屬「類型書寫」卻不拘一格,常見出格筆路。他的文思敏捷又勤於筆耕,自1957年正式出道以來,已出版超過50本小說,並寫出短篇小說逾百。遂將漢密特、錢徳勒所締建的美國犯罪小說傳統,推向另一個引人矚目的高度。 卜洛克一生獲獎無數。他曾七度榮獲愛倫坡獎、十次夏姆斯獎、四次安東尼獎、兩次馬爾他之鷹獎、2004年英國犯罪作家協會鑽石匕首獎,以及法、德、日等國所頒發推理大獎。2002年,繼1994年愛倫坡獎當局頒發終身大師獎之後,他也獲得夏姆斯終身成就獎。2005年,知名線上雜誌Mystery Ink警察獎(Gumshoe Award)同樣以「終身成就獎」表彰他對犯罪推理小說的貢獻。 「馬修.史卡徳」是卜洛克最受歡迎的系列。透過一名無牌私家偵探的戒酒歷程,寫盡紐約的豐饒、蒼涼和深沉。此系列從一九七○年代一路寫到新世紀,在線性時間流淌聲裡,顯現人性的複雜明暗,以及人間命運交叉的種種因緣起滅。論者以為其勝處已超越犯罪小說範疇,而達於文學經典地位。 相關著作:《屠宰場之舞(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行過死蔭 之地(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刀鋒之先(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酒店關門之後(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八百萬種死法(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謀殺與創造之時(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馬修‧史卡德自傳》《黑暗之刺(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在死亡之中(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父之罪(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酒店開門之前 卜洛克的作家養成記》《死亡藍調》《聚散有時》《蝙蝠俠的幫手(增訂新版)》《烈酒一滴》《繁花將盡》《死亡的渴望》《每個人都死了》《向邪惡追索》《一長串的死者》《惡魔預知死亡》《行過死蔭之地【《鐵血神探》電影原著小說】》《屠宰場之舞》《到墳場的車票》《刀鋒之先》《黑名單》《八百萬種死法》《酒店關門之後》《謀殺與創造之時》《黑暗之刺》《在死亡之中》《父之罪》《八百萬種死法》

基本資料

作者: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 譯者:易萃雯 出版社:臉譜 書系:馬修.史卡德系列 出版日期:2008-05-12 ISBN:9789866739507 城邦書號:FR2017 規格:膠裝 / 單色 / 264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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