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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厭女:為什麼愈「文明」的世界,厭女的力量愈強大?拆解當今最精密的父權敘事【時代前行暢銷新版】
- 作者:凱特.曼恩(Kate Manne)
- 出版社:麥田
- 出版日期:2025-06-03
- 定價:560元
- 優惠價:79折 442元
- 優惠截止日:203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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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適用活動
內容簡介
厭女從不是個人問題,更不需要真正厭惡女性,
重點在於權力結構。
難道,我們不是活在一個進步而平等的社會?
當性別平權看似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厭女反撲才正要開始
近年拆解「厭女情結」唯一重磅經典 ◆ 性別學術界公認突破過往論述之作
一如漢娜.鄂蘭提出「邪惡的平庸」,我們也必須正視厭女情結無所不在的平庸性。
▎本書特色 ▎
◎近年來討論厭女(misogyny)結構最有力、最深刻,且提出開創性觀點的重要著作。
◎本書出版後席捲西方性別學術圈,國內外女性主義學者競相拜讀,引發討論風潮。
▎國內學者專家齊聲推薦 ▎
尤美女(前立法委員、律師)、王曉丹(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成令方(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退休教授)、陳宜倩(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康庭瑜(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游美惠(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按姓氏筆畫排序)
每個男人心中都藏著一名厭女者嗎?絕非如此。
厭女不是病態心理、不是人格問題,更非「男性專屬」,它是結構的打手、父權的機器,是一個強制女性不得踰越本分的執法機構──
而99%的人都深受其害,無論男女。
◇為何談性別歧視之外還要談厭女情結?兩者有何不同?
◇厭女情結如何與性別歧視攜手合作,將女性分為好女人與壞女人,獎懲並行、分而治之?
◇為何在越是貌似性別平等的「後父權」國家,厭女的反撲越劇烈?
◇厭女者聲稱他們並非仇視全體女性,只厭惡「做出特定行為的女性」,謬誤何在?
◇為何女性特別容易原諒厭女的男性,有時還比男性表現得更加厭女?
◇為何大眾傾向於責怪厭女攻擊的受害者,甚至認為她們罪有應得?
◇厭女情結如何巧妙地偽裝成「理性中立客觀」,潛藏於集體意識之中?
◇政壇作為「有毒陽剛氣概」之傳統典型場域,使得當代女性政治人物面臨什麼樣的巨大挑戰?
本書為康乃爾大學哲學系副教授凱特‧曼恩一槌定音之作,出版後在性別學術界獲得極大迴響。其論述以女性主義分析哲學角度出發,另闢開創性觀點,且大幅討論知名社會與政治案例,將過去許多曖昧難辨的厭女現象解析得更為透徹,不僅翻新了社會大眾對「厭女」一詞的既定刻板印象,更指出過往相關解釋的偏誤與不足。曼恩指出,厭女情結乃是一敵意系統的展現,與其採用心理學解釋,更應詮釋為一種社會政治現象,方能尋求解決之道。當厭女結合了社會慣習,深植人心,往往難以察覺或對抗,本書則為「拆解厭女」提供了最關鍵的指引。
「模擬一個簡略的實例可能有助於我們思考。想像一個人在餐廳裡,他期待自己不僅要獲得恭敬的對待──顧客永遠都是對的,他所點的餐點更要被殷勤地奉上,還要伴隨一個笑容。他期待餐廳令他感覺受到照料且與眾不同,同時他的餐點會被送到面前(這對他來說,是一個有點弱勢但同時又富有權力的位置)。現在,想像這個客人感到失望──因為他的服務員並沒有在服務他,雖然那是因為她正在招呼其他桌的客人,或者,也許她看來像在懶散地四處閒晃,或單純在做她自己的事,因為不明原因而忽視了他。更糟的情況是,她可能看似在期待從他身上獲得服務,使兩人的角色發生了令人困惑的反轉。不論哪一種情況,她表現出來的舉止態度都不是他在這類情境中所習慣的。我們很容易能夠想像,此人會變得迷惘,進而怨懟;我們很容易能夠想像他用湯匙敲擊餐桌;我們很容易能夠想像他的挫折感爆發。
很顯然,這只是一個簡略的例子,但我認為這確實為進一步的闡述和延伸奠定了一個大有可為的基礎;我們第一次看到了一個容易理解的情況,關於近似仇視和敵意的態度可能如何被激發出來,同時因為女性的性別以及──在此案例裡──因為認為她破壞了父權的規範與期待。此外,如果我們同意這是一個有效的例子,這例子也告訴了我們,厭女情結『不』必是什麼。它不需要針對所有的女性,相反的,它可以只針對特定的女性,例如那些被看作不服從的、怠忽職守的,或違反規則的女性。」
──凱特‧曼恩
目錄
序:出錯
Chapter 1 前言:把她的話吞下去
Chapter 2 威脅女性
Chapter 3 改良厭女情結的解釋
Chapter 4 差別待遇式的性別歧視
Chapter 5 奪取(抹煞)他的所有物
Chapter 6 人性化仇恨
Chapter 7 赦免男性
Chapter 8 懷疑受害者
Chapter 9 敗給(或失去)厭女者
結論:付出的她
參考書目
名詞對照表
內文試閱
摘至第一章〈威脅女性〉
厭女情結可能是什麼
在此,我們可以藉由提問重新開始:依據前述內容,我們可能自然而然地「期待」厭女情結是什麼樣子?換句話說,那股導向女性的敵意和憤怒(就算不完全是,但至少一定程度是因為她們的性別)的天然基礎是什麼?而其中哪些可以用來理解厭女情結如何作為父權意識形態的一面,或表現形式之一?有鑑於父權文化裡,一些女性的社會角色是提供男性注意力與關愛的從屬者,這指出了一種明顯的可能性值得深思:若察覺到女性反抗、破壞了用以定義這些社會角色的規範和期待,這類反應便可能自然地被觸發。從一個體貼而關懷的從屬角色叛逃──還有什麼能為敵意和憤怒提供更天然的基礎?我們可以預期,這會讓典型的性別既得利益者(也就是男性)感到權力遭奪且被忽視,而從情緒方面來看,這個組合可能會招致大禍。
模擬一個簡單的日常畫面可能有助思考。想像一個人在餐廳,他不但期待自己要獲得恭敬的對待(顧客永遠都是對的),還期待他的餐點要被殷勤奉上,伴著笑容。他期待餐廳讓他感到備受照顧且與眾不同,同時他的餐點會被送到面前(對他來說,這是個既有點弱勢又富有權力的位置)。現在,想像這位客人感到失望──因為他的服務生沒在服務他,雖然是因為她在招呼別桌客人。或者她可能看來像在閒晃;或者她單純在做自己的事、不知何以地忽視了他。還能更糟:她可能露出一副期待「他服務她」的模樣,使兩人的角色發生了令人困惑的反轉。不論哪一種情況,她的舉止態度都不是他在這類情境中習慣的。我們很容易想像此人會變得迷惘,進而怨懟;很容易想像他用湯匙敲餐桌;很容易想像他在挫折中暴怒。
這舉例顯然很簡略,但我認為這確實為進一步的闡述和延伸奠定了大有可為的基礎。我們看到了一個易懂的比擬──當事情涉及這種近乎仇視和敵意的態度,部分是因為女性自身的性別,在此例中,部分也是認為她破壞了父權的規範與期待。此外,如果我們同意這是一個有效的例子,這個例子也告訴我們,厭女情結「不必是」什麼。一方面,它不需要針對所有女性,相反,它可以只針對特定女性,例如那些被看作不服從的、怠忽職守的,或違反規則的女性。另一方面,這個模型終結了一種想法:厭女情結和性渴望從某種角度來說不相容(儘管莫名其妙,但正如我們所見,還是有人擁護這種想法)。羅傑對阿法斐姊妹會女性成員的性渴望,以及他希望她們也想要他的渴望,在他醞釀憤怒的過程中扮演了關鍵的角色。這表示,面對她們時,他感到無力。從他的角度看來,她們「掌握」了他,而他對於即將發生的羞辱感到深深的憤怒,如同一名飢餓的用餐者,他所感受到的弱勢地位很可能導致他對擅離職守的服務生暴怒。
這個模型也初步預測了某些典型的厭女情結攻擊目標和受害者。前者包括那些被認定「不稱職」的女人--性別理念的叛徒、壞女人、「難以控制」的女人。受害者經常會包括進入了對男性而言具有權力和威信位置的女性,以及避開或選擇逃脫服務男性的女性。
(未完)
摘自第六章〈赦免男性〉
同理他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歲的史丹佛大學學生布洛克.透納接受審判,因為他把一名二十二歲的年輕女性當成俎上肉對待──一場校園派對之後,他在一輛垃圾車後方性侵了她;他侵犯的這名女性來此探望自己的妹妹,被發現時已不省人事。在布洛克被捕後以及整個審判期間,他父親的主要擔憂是兒子再也無法享受一塊現烤的美味肋眼牛排,他失去了胃口。我們之中許多人在閱讀丹.透納寫給法官的信時也胃口盡失。在信中,他沉痛感嘆,他的兒子不再是過去那個「隨遇而安」、「好相處」的大學運動員。但是,他本來是嗎?
本案法官艾倫.裴斯基也同樣擔憂有罪判決會對透納的未來造成「重大影響」,因而判了他就一般標準而言非常寬大的刑期(於郡監獄中服刑六個月與三年緩刑,他最終只服刑三個月)。整個審理與判決過程中,布洛克.透納的高超泳技被再三強調。而丹.透納仍舊不滿意,認為兒子根本不應該坐牢;根據他的描述,他兒子的犯罪僅僅是二十年的良好表現裡「二十分鐘的行為」。
但是,就如同殺人犯不能因為他沒有殺害的人邀功,透納也不會因為他沒有侵犯的女性而改變他的強暴犯身分。我們也必須說:當有了一個受害者,往往就有更多受害者。因此他父親估計的比例可能偏低了。
這個案例生動闡明了一個經常受到忽略的厭女情結鏡像,我稱之為:同理『他』心。它被忽視的程度之高,使它成了一個「沒有名字的問題」──借用貝蒂,傅瑞丹出自《女性迷思》一書的知名用語,但這不是因為同理他心的問題很罕見,相反的,正因如此常見,導致我們將其視為日常。
在此,同理他心在此展示的型態,是一種對性暴力的男性加害者表現出的過度同情。在當代的美國社會裡,這經常被延伸到白人、身心健全,以及在其他方面具有特權的「模範金童」身上,例如透納,他是史丹佛游泳獎學金的獲獎人。隨之而來,人們不願意相信指控這些男人的女性,或甚至不願懲罰罪證確鑿的模範金童──透納一案再次是個例證。
造成這種否定心理的原因之一是一種錯誤的認知,認為強暴犯必然具備某種樣貌:令人發毛、怪異,並且明目張膽表現出他們缺乏人性。布洛克.透納不是一個怪物,他的一名女性友人在信裡這樣寫,並指責政治正確導致了他被判有罪。他是「夏令營般的校園環境」下的受害者,在這裡,事情因為酒精和「被蒙蔽的判斷能力」而「失去控制」。透納的罪行「完全不同於一名女性去停車場取車遭綁架強暴」的情況;她寫道,「那是強暴犯,而我肯定布洛克不是那種人。」
她隨後補充,她認識布洛克多年,他總是非常關心、尊重她,對她很親切,因此布洛克不是一個強暴犯,他的友人再次堅持。法官裴斯基同意她的評價,「這在我聽來很有道理, 某程度上和相關證詞中對他在事發前的性格描述一致,都很正面。」
布洛克的友人與本案法官似乎都依照以下的推論模式進行思考:一名模範金童不是強暴犯,一名模範金童是如此這般的樣貌,因此如此這般的樣貌不是一個強暴犯。這就是「正人君子布魯特斯」問題。
是時候讓我們放棄模範金童的迷思了,拒絕這個重大假設,學著在適當的時刻以後件否定前件。透納在垃圾車後的小巷裡被人當場撞見,他正在性侵受害者,她因為酒醉而失去意識。這是強暴,而強暴他人的人等於強暴犯,故透納是一個強暴犯──他也是一名模範金童。因此……
我們太常移開目光,拒絕面對性暴力在美國整體社會,尤其是在大學校園內的普及程度和特性。我們向自己保證,真正的強暴犯會是帶角和乾草叉的惡魔樣貌,或如同怪物那般(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生物)出現在我們的雷達上;怪物無法被理解、詭異,而且在外表上令人害怕。強暴犯的可怕之處就在於,除了他們多數時候皆為男性這點以外,他們缺少可辨識的記號與特徵,強暴犯是人類,太像人類的人類,而他們就存在於我們之中。透過誇張的描寫,強暴犯如同怪物的想法達到了赦免的功效。
另一個迷思則是強暴犯是精神變態,他們被描繪成無情、沒有感覺、殘酷成性;這個描述對兩方群體而言都不正確(不是指兩者之間並無重疊,因為現實中確實有)。許多性侵害之所以發生,不是因為性侵者對他人沒有任何掛念或覺察,而是因為侵略、挫折、控制欲望, 以及再一次,一種我理應得的權利感──無論是已受到侵害的,還是仍被期待著的權利。這也表示,儘管酒精與其他影響意識的物質,還有兄弟會文化都毫無疑問促成了性侵害的普及程度,但它們比較像是啟動機制,而非動機。
即使是在已準備好承認性侵害有多普遍並同意上述這類迷思的人之中,也存在著一種隱約、常見的一廂情願,認為造成大學校園內性侵害的主因是青年的經驗不足和無知,而排除了厭女侵略、連續性的性掠奪,以及鼓勵並保護犯罪者的規範──也就是強暴文化。丹.透納說,他的兒子承諾全心投入教育其他人「飲酒和亂『性』的危險」,法官裴斯基贊同這個計畫。但性不是問題,暴力才是。在這個時間點上主張布洛克.透納可以是個合適的反性暴力代言人,這個建議最寬容地說都令人感到屈辱。在擅自幫別人上課之前,他需要自己先上一堂道德課,而在透過性暴力取得上風之後,竟如此著急想站上道德高地,強烈說明在這件事上,他還沒有學到關鍵的一課:在任何權力階序裡的卓越位置,都不是他與生俱來的道德權利。
然而,對他的父親、法官、友人生氣很容易,某程度上也合理。但若認為他們反映了另一個層次的道德愚昧,那就錯了。他們其實只是處在一條「同情男性」的光譜的極端,而我們許多人同樣身處這條光譜之中。為布洛克.透納說話的人展現了原諒的傾向,打造了赦免敘事。這些敘事太常被延伸到與他處境相同的男性身上;這種傾向主要源自於我們鮮少批判的能力和特質,例如同情心、同理心、對友人的信任、對子女的奉獻,以及在證據允許的情況下,對他人的良善性格抱持最高度的信心。
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這些確實都是重要的能力和特質,但當其他條件並不相等,它們也可能有不好的一面。比方說,當社會仍舊廣泛不平等,天真地挪用它們,將可能使已比他人擁有更多不合理特權的人更進一步獲得特權,且代價可能是不公地抨擊、責怪、羞辱,進一步危害與消抹他們的受害者當中最弱勢的一群。在一些情況裡,意識到這一點的犯罪者會以此為基礎挑選受害者。我將在本章最後談這個主題,同時討論丹尼爾.霍茲克洛一案中清楚展現的厭黑女情結。
對布洛克.透納這類犯罪者的過度同情心可以歸咎於──同時也促成了──在面對其受害者的傷害、羞辱和(某種程度上歷久不衰的)創傷時,我們的關懷不足。同時,它來自並導致一種傾向,讓歷史上的支配群體者在面對一直以來的從屬群體者時,得以逍遙法外──譬喻上或實際層面上皆是。在男性支配的情境裡,我們會先同情他,而這基本上就讓他成了自身犯罪的受害者。因為如果強暴者在一開始就先因為失去食欲或游泳獎學金獲得同情,他在故事裡便將扮演受害者的角色。我將於下一章裡談到,一位受害者的敘事裡需要一名反派或一名加害者(至少在沒有自然災害的情況裡是如此)。現在,讓我們思考一下:誰是造成強暴者落入這個「要不是」(but-for)的境地?除了那名作證指認他的人之外,別無其他,他的受害者因此便可能被重新賦予反派的角色。
我懷疑這是一套經常促成責怪受害者現象的機制,而這之所以有害,一部分是因為這完全改變了敘事,促成這個邪惡的道德角色反轉。
在此案例裡,法官和父親都沒有責怪受害者(但布洛克的女性友人有,儘管她否認);然而他們採取了一種同樣的、甚至可能更狡詐的做法:他們把受害者從敘事中徹底消抹了。在他們的故事裡,她完全不扮演任何角色。
但於此案裡,受害者拒絕無聲離去。她被允許在法庭上讀出她強而有力、撼動人心的聲明,她以費盡苦心的清明思路揭露了布洛克.透納的犯罪對她的影響。他不僅違背她的意願,甚至在事後改寫她的心智;在他的行為於她記憶所留的空白上,他套上自己的故事,伴隨著許多省略和編造。(「根據他的說詞,我很享受。我很享受。」她恐懼且不可置信地在一篇報導裡讀到這件事──她也從同篇報導裡得知自己被發現時的狀態:半裸與無意識。)於是, 在那場性侵裡,無論是關於她的身體,還是她身體的故事,這名受害者都被奪去了正當的發言權威。她接著說明:
「我收到警告,因為他現在知道我不記得了,他將能夠撰寫劇本;他可以說任何他想說的,沒有人可以抗議。我沒有權力,沒有聲音,我毫無防禦。我的失憶將被用來攻擊我,我的證詞薄弱、不完整,而我被說服相信,也許我不夠好,無法贏得這場官司。他的律師不斷提醒陪審團,我們唯一能夠相信的人是布洛克,因為她不記得了。無助感使我飽受創傷。
(中略)這場性侵是這麼鐵錚錚的事實,我卻得在審判庭上,回答這類問題:
妳年紀多大?體重多少?妳那天吃了什麼?好吧,妳那天晚餐吃了什麼?(中略)誰給妳飲料的?妳平常會喝多少?誰載妳去派對?幾點?但具體是哪裡?妳穿什麼?(中略)妳曾醉到失去意識多少次?妳參加兄弟會的派對嗎?妳和男朋友是認真的嗎?妳和他發生過性關係嗎?妳們從什麼時候開始交往?妳有沒有可能偷吃?妳偷吃過嗎?當妳說妳想要獎勵他,妳是什麼意思?妳記不記得妳是幾點醒來的?妳還穿著妳的羊毛衫嗎?妳的羊毛衫是什麼顏色?對那晚妳還記得些什麼?不記得了?好的,我們讓布洛克補充。
(中略)在一場身體侵害後,我被一連串意在攻擊我的問題侵害,好讓他們可以說,看吧,她的說法前後不一致,她頭腦不清楚,她基本上是一個酒鬼,她大概想要一夜情,他是一個運動員對吧,他們兩個人都醉了。無論如何,她記得的那些醫院裡的事情都是之後的事了,為什麼要納入考量呢?布洛克正處於人生重要的關卡,此刻他非常難受。」
這最後一句話清楚說明了同理他心的問題:當我們的立場偏袒強暴犯,我們便在他帶給受害者的傷害之上,再加諸深重的道德侮辱。我們也可能會忽略,在法律的眼中,他的罪行乃針對「人民」,也就是我們所有人,理論上如此。而針對這名挺身而出、為他的犯罪作證做著辛苦的工作,反而認為她試圖尋求個人的復仇和道德懲罰。更有甚者,她可能會被看作不知寬恕,試著從她的強暴者身上「拿走」什麼,而非為維持法律和秩序做出貢獻的人。
當我們詢問,「這是為了誰呢?」與「她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我們便侵蝕了一名強暴受害者作證時的立足點:在她的身體上,發生了一起對社會的罪行。我們應該認可到,儘管她的身體屬於她且只屬於她,我們卻應該集體致力於保障這個身體主人的利益。至少理應如此:這是一個道德抱負。
延伸內容
▎國外學者媒體一致讚譽 ▎
很高興看到本書問世,它具有深刻的洞察、清晰的分析,並堅定地投注心力於重大正義問題之上,使我深感振奮。長久以來,我一直在思考和教授性別歧視與厭女情結相關議題,但是這部著作開闢了新的視角。舉例來說,曼恩將性別歧視看作一套信念並將厭女情結視為執行策略,為兩者做了極有說服力的區分。凡是思考此議題的人們對於性別不正義的根源何在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曼恩認為「厭女情結」主要是關於女性提供支持、服務和照顧的論點,肯定在我們動盪時代的故事中,占了很大的分量。
──瑪莎‧納思邦(Martha C. Nussbaum),芝加哥大學法律與倫理學教授,《從噁心到同理》作者
哲學是抽離的,並超脫世俗,或說哲學應該要如此──凱特.曼恩的精采著作《不只是厭女》反駁了這樣的看法。在本書裡,哲學與現實狹路相逢,且關乎生死。曼恩從文學、電視、電影、社群網站、近期社會事件和科學研究中取材,她直言不諱,令人耳目一新地用厭女情結的行動為其定義:它監督並懲罰女性,因為她們未能扮演好服務男性需求與欲望的古老角色。曼恩分析厭女情結的各種特質,並解釋為什麼即使女性已經獲得了更進一步的平等,厭女情結的壓制卻不顯鬆動。每一個試圖了解當代文化和政治的人都應該閱讀本書。
──蘇珊.布里森(Susan J. Brison),達特茅斯學院哲學教授
凱特.曼恩在《不只是厭女》一書中提供了強力的論證和及時的分析。針對性暴力,她提出了和人類學家艾倫.費斯克與心理學家泰吉.瑞一致的看法──「將強暴犯描繪成怪物的誇張說詞赦免了他們。」她提醒我們去留意「厭女情結的平庸性」,也就是「在某種虛假的錯誤意識背後,那些殘酷與不人道地對待他人者,其實清楚地知道對方是人類同胞。」……我們總是樂觀地希望,我們最糟糕的非人道行為乃是基於困惑的思考,因為這表示,只要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理解現實,就能讓世界變得更好……但事實可能令人難以接受:我們最好的與最糟糕的傾向都源自於看見他人的人性。
──保羅.布魯(Paul Bloom),耶魯大學心理學系教授
針對美國社會裡的厭女情結,曼恩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深刻、具洞察力,而且挑戰思考──儘管也令人沮喪──的分析。這是一部前所未有的作品,而它來得正是時候。
──張美露(Ruth Chang),牛津大學法學教授
凱特.曼恩撰寫了一部觸動人心且強而有力的作品。在政治哲學分析著作中,這部作品堪稱數一數二。
──宋莎拉(Sarah Song),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律與政治學教授
《不只是厭女》極具說服力地將「厭女情結」定義為對女性帶有敵意、貶低、羞辱和懲罰意味的待遇,並以機智、急迫而懇切的語言引導出當代文化裡的厭女情結邏輯。根據本書,「厭女情結」是父權體制裡的執法部門,因此也應該和「父權」與「性別歧視」一樣,成為女性主義分析裡的重要概念。《不只是厭女》結合了清晰的概念和熱切的情感投注,若想理解近年來在所謂進步西方社會裡浮上水面的、針對女性的醜惡敵意,這是非讀不可的一部作品。
──陶麗.莫依(Toril Moi),杜克大學哲學系教授
在這部重要的新作裡,曼恩運用道德哲學來作為分析工具,為厭女情結的邏輯提供引人注目的說明。在未來,本書勢必會為這個至今仍被忽略的重要議題提供關鍵參考。
──約翰.塔西歐拉斯(John Tasioulas),倫敦國王學院潘迪生法學院法律系教授
在《不只是厭女》一書裡,女性主義哲學家凱特.曼恩指出,厭女情結使女性彼此對抗:「好太太」VS. 「女權納粹」。在這個進行性掠奪的名人們紛紛被揭發的時代,我想不出還有哪本作品比它更與此現象高度相關。
──凱莉.提拉多.布拉曼(Carrie Tirado Bramen),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性別研究所英語教授兼主任
針對厭女情結的邏輯,曼恩的闡述不僅有趣,並且發人深省……她廣泛使用真實案例來說明並論證她所理解的厭女情結,是值得讚賞並值得作為典範的哲學書寫。
──瑪莉.米蔻拉(Mari Mikkola),牛津大學薩默維爾學院哲學系助理教授
《不只是厭女》一書出現的時機不能再更好了。身為康乃爾大學的哲學教授,曼恩運用了哲學領域裡的抽象工具來分析當代事件,引導她的主要問題令人困擾卻也直接了當──用脫口秀主持人約翰.奧利佛的話來說:「厭女情結為什麼還存在?」在《不只是厭女》所提出的面向上,曼恩的說明極具說服力。
──莫拉.威格爾(Moira Weigel),哈佛大學研究員,劍橋大學哲學博士
在《不只是厭女》一書中,凱特.曼恩令人驚豔而精妙地解釋了性別與權力的動力,這動力總被刻意模糊,但卻左右了同情心還有對「完整人性」的假設,左右了它們如何生成、為誰而生。對於我和其他致力於理解這世界,以及「誰在這世界裡擁有權力」的許多人而言,曼恩的書寫無比珍貴。讀過《不只是厭女》後,你將能夠更容易深刻地理解這個時代。《不只是厭女》具有洞察力、大膽、文字令人耳目一新,是我所讀過關於性別與權力的書籍中,數一數二的作品;我可以持續不斷從本書中學習。
──蕾貝卡.特雷斯特(Rebecca Traister),《良善與瘋狂》(Good and Mad)作者
曼恩的《不只是厭女》來得太是時候,它為這個在我們眼前逐漸被揭露出來的,這個普遍的邪惡現象提供了一個理論架構……本書提醒我們,要揭發個別的厭女者很難,但要將厭女情結連根拔除,更加困難。
──卡洛斯.羅札達(Carlos Lozada),普立茲評論獎得主
作為一個女性主義者和道德哲學家,曼恩為我們對厭女情結和性別歧視的既定觀點提供了一個新鮮的分析……在這個領域裡,至今尚未有任何一本專門解構厭女情結的專書或長文。歷史學家們,注意了,是曼恩填補了這個空白……在這個需要新觀點的領域裡,曼恩這位女性主義哲學家開拓了新的道路。女性哲學家們一方面試圖讓自己的研究方法獲得認可,另一方面全心投入於挖掘性別關係裡的政治、知識學和道德面向。《不只是厭女》將鼓勵一直以來都在追蹤語言意義和其脈絡變化的歷史學家們,再一次探究這個女性主義裡的古老詞彙。
──莉莉安.卡列斯.巴爾格(Lilian Calles Barger),歷史學者、女性主義作家
凱特.曼恩的《不只是厭女》為一普遍現象提出了重要且具說服力的分析。曼恩精細地分析了高度受到矚目與討論的社會事件及日常經驗,最後針對厭女情結的內容、成因、時間和作用方式提出了一系列洞見。曼恩也贈與我們一個巧妙的新詞彙:「同理他心」,這個詞彙讓我們得以描述在面對厭女的男性時偶爾會出現的,為男人辯解甚至同理的態度。
──《大誌》(The Big Issue)
康乃爾大學哲學教授凱特.曼恩在她的新書裡提出了一個極具說服力的論證,她將厭女情結視為一個跨文化的體系,而不只是個人的偏見。
──《紐約時報》編者電子報(The New York Times’ The Interpreter Newsletter)
《不只是厭女》是一部範圍廣大、富有野心並引人注目的著作;她提出了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問的問題。曼恩的沉著與在知識學上的敏銳推動了討論,她懷抱著良善的意圖檢視如哈維‧溫斯坦這類的加害人與川普般的霸凌者。她從各個角度研究並拆解了厭女情結。
──《澳洲人報》(The Australian)
每個女性主義者都應該有一本《不只是厭女》。讀完這本書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我仍舊時常回顧、重讀並引用其中內容。曼恩用來說明各種厭女情結形式的類比是如此清晰,她也分析了性別歧視和厭女情結之間的不同。在我看來,《不只是厭女》注定將與娜歐蜜.沃爾夫的《美貌的神話》與貝蒂.傅瑞丹的《女性迷思》並列,成為女性主義的經典著作。
──珍妮佛.泰勒.斯金納(Jennifer Taylor Skinner),播客節目《選民》(The Electorette)
在《不只是厭女》一書中,凱特.曼恩以一個引人入勝的角度,檢視了某種無所不在的現象。曼恩從權力觀點分析厭女情結;透過本書,讀者們不再把焦點置於個別的厭女者或對女性懷有深刻恨意的男性身上,而是試著理解權力結構,這個結構不僅讓男性的糟糕行為得以獲得無盡的同情心和原諒空間,最重要的是,那也教導了男性:女性理當是某種樣貌。
──艾薩克.查特納(Isaac Chotiner),網路雜誌《板巖》(Slate)
厭女情結是什麼?它和性別歧視有什麼不同?為什麼男性的支配地位持久不衰?康乃爾大學哲學教授凱特.曼恩的《不只是厭女》提供了一個答案。她指出,厭女情結無關乎男性對女性的敵意和仇恨,而是針對挑戰了男性支配地位的女性的控制與懲罰,並獎勵那些鞏固現狀與懲罰其他女人的女性……本書呼籲我們留意我們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我們從出生起便被指定這些角色,且鮮少提出質疑,同時我們是如何懲罰那些背棄這些角色的人──尤其是女性。
──西恩.依林(Sean Illing),網路媒體《渥克斯》(Vox)
作者資料
凱特‧曼恩 Kate Manne
康乃爾大學哲學學院副教授。她於麻省理工學院取得博士學位,並曾任哈佛學會的初級研究員,曾為《紐約時報》、《波士頓評論》、《赫芬頓郵報》、《泰晤士報文學增刊》與《政客》等各出版品撰寫評論。英國《前景》雜誌近日將她評選為「世界十大思想家」。 另著有本書續作《厭女的資格:父權體制如何形塑出理所當然的不正義?》,以及為不分性別發聲的《懼胖社會──為何人人對肥胖感到恐慌?體重羞恥的文化如何形成,肥胖歧視如何與各種歧視交織並形成壓迫》。 相關著作:《懼胖社會:為何人人對肥胖感到恐慌?體重羞恥的文化如何形成,肥胖歧視如何與各種歧視交織並形成壓迫》《厭女的資格:父權體制如何形塑出理所當然的不正義?》《不只是厭女:為什麼越「文明」的世界,厭女的力量越強大?拆解當今最精密的父權敘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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